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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正史——明神宗 张居正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23 13:25:41 0


明神宗朱翊钧(1563—1620) 是穆宗的第三子,六岁时被册立为太子。隆庆六年(1572)五月,穆宗死去,他继承帝位,而这时他才十岁。他的年号为万历,以即位后的次年(1573)为万历元年。

神宗即位后的最初十年,大权由首辅张居正掌握,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死去,神宗亲自掌握大权,这时他已长大成人。他不满于过去张居正对他的束缚,就借故削去张居正生前的一切官职和封号,还抄了张居正的家。

神宗初掌大权时,励精图治,不怕辛劳。万历十二年(1584)八月至第二年四月,北京地区旱情严重。他率百官到南郊祭祷求雨,往返二十里,坚持步行而去,步行而归。万历十三年(1585)五月十九日,他于临朝以后,又在平台召见辅臣,商议政务。他还表示出关心民间疾苦,重视生产。当时山西、河南、山东、湖广等处都接连出现灾情,他下诏免去田租税粮。万历十三年(1585),因徐贞明建议开发北方水利,而且提出一套办法,神宗特将他从尚宝司丞升为少卿,并兼监察御史,领垦田使,专门负责京畿水田的治理,到第二年已垦出三万九千余亩土地。神宗还比较注意选用有真才实学的人担任文官武将,也能接受臣下的一些批评。万历十四年(1586)三月,礼部在论述时局时提出,天下尚不太平,乃是由于额外之征过多和不时之役过繁等原因造成;要想让百姓安居乐业,皇帝应当率先厉行节俭。神宗看到这个奏疏,表示采纳。神宗亲政的最初几年,以上的这些表现,应该予以肯定。

但是,从万历十四年(1586)九月间开始,神宗借口“头晕眼黑,力乏不兴”,以后就长期怠政。据一些史书上记载,他深居二三十年没有临朝,也不接见大臣。按照礼制,皇帝在春夏秋冬四季应按时到祖庙祭祀,神宗在数十年间也只是偶然去过一次,此外都派大臣代行。经筵日讲是皇帝研读经史和讨论治国原则的学习活动,神宗以病为由,从万历十六年(1588)九月起便停止了。他对于臣下的奏疏,常常“留中”(留在宫内不交议不批答),据说数量达到“十留六七”。大学士叶向高也不禁曾经这样慨叹:“一事之请,难于拔山;一疏之行,旷然经岁。”这样,政治自然一天天败坏下去。而神宗却认为当时正处于承平时期,官不必齐;再加上他的性格多疑,于是就连官员的任命工作都给延搁下来,以至在职的官吏得不到正常升迁,空缺的职位得不到及时补充,朝廷行政效率极差。万历三十七年(1609)六月,由于吏科都给事中这一职位久缺,使得官吏上任的凭证无人发放,等候发放凭证的就累积到七八百人。万历三十八年(1610)五月,由于刑部长时期没有掌印官,监狱里囚犯积至上千人,都没有办法审问结案。当时的政府机构已经处于半瘫痪状态。

而在这一段时期里,从嘉靖以来逐渐形成的朋党风气,却更加严重起来。东林党人与浙、齐、楚诸党人之间,各自利用手中权力,抓住京察等机会,相互排斥异己。而神宗由于在册立太子的问题上有所偏私,意欲不遵照祖宗传统办法,于是朝廷长期在所谓“卫国本”的问题上更是争论不休。原来,神宗皇后没有生子,王妃生子朱常洛,郑妃生子朱常洵。朱常洛为长,按照传统,例当嗣位,但是神宗宠爱郑妃,就想让朱常洵嗣位,因而把立太子的事有意迁延不办。万历二十一年(1593),神宗手诏同时封朱常洛、朱常洵为王,托词等待皇后生出嫡子再定储位。朝臣认为册立太子是“国本”问题,就群起反对。神宗无奈,只得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册立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封朱常洵为福王。但是福王迟迟不去封地就藩。群臣仍旧疑虑纷纭,一再上疏请福王就藩。直到万历四十二年(1614),福王才去了河南洛阳封地。在定储的问题上,东林党人与浙、齐、楚诸党人属意的对象不同,于是他们都想借机压倒对方,因而相互攻击得很激烈,甚至发展到相互罢逐的局面。

万历四十三年(1615)五月初四酉刻(下午五至七点),一名男子手持枣木棍闯入太子朱常洛所居的慈庆宫,打伤守门太监,又闯到前殿檐下,方被几个太监擒拿,交付法司审问。这就是明宫“三大案”之一的“梃击案”。当时宫廷内外都怀疑是郑妃与其弟郑国泰的阴谋,但是由浙党的官员主持审讯的结论,认为这男子名张差,因患疯癫,所以误入慈庆宫,就此了案。东林党人不满,坚持重新会审。他们强调张差梃击是由郑妃宫中太监指使,浙党有庇护郑妃之处。于是双方因“梃击案”,矛盾又极为激烈起来。而此事又牵连到郑妃,郑妃赶忙向神宗和太子乞情,并且进行自我表白。二十八日,神宗只得和太子一起出面调停。在慈宁宫召见大学士及文武群臣,责备群臣不得在此案中“离间”他们父子感情;命令把张差磔于市,郑妃的内侍庞保、刘成杖毙内廷。“梃击案”算是已经了结,但是东林党人和浙、齐、楚诸党人间的争论却远未休止。

神宗生活奢侈,挥霍浪费极为严重。略举几个方面来说:如膳食开支,即位之初每年不过十三四万两,但不久就增至二十六七万两,万历三十九年(1611)增至二十九万多两,超过了一倍。由于对金珠玉石的需求不断增多,形成“鬻少用多”的局面,以致到万历二十七年(1599),市价竟比旧价上涨五六倍,甚至二十倍。宫中举办各种典礼的费用更是大得惊人,如万历三十二年(1604)福王结婚,费银三十万多两。万历三十六年(1608),七公主下嫁,内监传话要求数十万两,户部尚书赵世卿一再力争,而且援引神宗当年大婚不过七万两,长公主下嫁也只有十二万两的故实,请求减至长公主同样的数目,神宗不得已才答应了。万历四十三年(1615)瑞王结婚,前后用银十八万两。此外,神宗喜欢大兴土木,连年不断,而且对木料的质量非常讲究,多从四川、贵州和湖广地区采办楠杉大木,远运而至,以至砍伐和运输一根木料,常常要有上百人遭受死伤的危险;官价虽说只有一千两,但运到了京城,每根木料所费的就不止一万两了。

为了满足对金钱财富的欲望,神宗从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月开始,让宦官担任矿监税使,派往全国各地督领金银等矿的开采,结果皇室果然肥了,税使及其爪牙也饱了,但国库收入大量亏损,百姓更是遭受了一场浩劫。万历二十九年(1601),直隶巡按刘曰悟说:由于派出矿监税使,敲骨吸髓,使得号称殷富的徽州也是民间皮毛刮光,脂膏竭尽。万历三十五年(1607),辽东巡按萧淳说:自从派来税使以后,“生命戕于鞭敲,脂膏竭于咀吮”,辽东被弄得十室九空了。这样,各地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和兵变不断发生,如湖广、江西、辽东、云南、福建以及临清、苏州等地,都发生过反对所派太监的民变或兵变。而在北直隶、山西、山东、江西、湖广、陕西、辽东、云南等地,地方官和矿监税使也发生了冲突。在这种情况下,神宗不得不听从群臣的劝谏,从万历三十三年(1605)起,将开矿榷税的政策作了调整,减轻税额的同时不再新派税使。但这些措施,对人民的搜刮并没有太多的减轻,所以在万历时期,税使的祸害一直是存在的。

神宗当政时期,百姓所受的苦难当然不只在矿监税使这一件事上。当时官吏贪污受贿已经成风,如万历四十二年(1614)五月,两淮巡监御史徐缙芳被劾纳贿,“赃私计数十万”。做官成了搜刮财富的途径,有的上任只有四个月,箱笼便已达到三十九挑;有的当官十日,就已经获得一千两银子的外财。而因为府库空虚,财政吃紧,明政府便不断加重赋税,万历二十九年(1601)税赋的数额,就已比二十年前增加了一倍多。而除此以外,还有地方官的份外科派和经手人员的勒索,再加上当时权豪大量兼并土地,千方百计转嫁赋役,以及水旱虫灾的不断发生,所以人民群众真是无法生活下去,吃树皮草根以及卖儿卖女现象相当普遍,甚至吃人肉的事也有发生。直隶巡按何尔健所上的疏中就曾说到:“阜平县民张世成以饿甚,手杀其六岁儿,烹而食之。”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政治的不稳定也是很自然的现象了。

神宗时的军队曾多次发生兵变,如东安兵变,平乐兵变,郧阳兵变,陕西兵变,蓟镇兵变等。劳动群众的起义反抗,比兵变更多,规模和影响也更大。其中有饥民和流民的起义,也有矿徒发动的“盗矿”斗争。此外,还有秘密宗教组织的起义。对于这种情况,怠于政事而勤于搜刮的神宗并不省悟,虽说有时也曾批准救饥,或者调整一下政策,但是直到他的晚年,仍旧不断地命令增加赋税。在他死前的三年中,年年都下了增加天下田赋的诏令。

神宗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秋死去,年五十八岁,葬于定陵。

张居正(1525—1582) 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今属湖北省)人。从小聪明,十三岁时写出的文章,就受到巡抚顾璘的赏识。十六岁考上举人,顾璘特意解下犀带相赠。二十三岁考上进士,被选拔为庶吉士。徐阶这些大臣都很器重他。他被授任为翰林院编修。

当时首辅严嵩忌恨徐阶,因而原跟徐阶接近的人都回避。张居正却照常与徐阶来往,而严嵩却也看重他。他升任右中允,代理国子监司业的职务。当时国子监祭酒是高拱,两人关系很好,曾相互激励,争取入阁做宰相。

张居正升任裕王的侍讲侍读,裕王很赞许他。王府中的宦官没有不和他相好的,其中的李芳还多次向他请教经书上的问题。他再被提升为侍讲学士,负责掌管翰林院工作。

嘉靖四十五年(1566),世宗去世,裕王即位为穆宗。张居正被擢升为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进入内阁。一个月后,他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不久,又升任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

这时候的首辅是李春芳。张居正想将他的权力夺过来,就跟李芳谋划,召用这时已经罢职的高拱来掌管吏部。后来李春芳去职了,高拱担任了首辅。起初,二人合作得很好。张居正累官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封为少师。但是,高拱以为自己过去罢职跟徐阶有关,很恨徐阶。这时徐阶已经退休,就设法治罪于徐阶的几个儿子。张居正替徐家说情,高拱手下的人却说他收受了徐家的贿赂,于是二人的关系出现裂痕。隆庆六年(1572),穆宗去世,神宗即位。高拱因没有推荐宦官冯保到司礼监掌印,和冯保发生了矛盾。张居正就利用冯保,劝动太后和神宗,罢去高拱,由他接任首辅。

张居正具有变革思想,主张“凡事务实,勿事虚文”,总揽大政后,就根据当时所见到的弊端,雷厉风行地进行改革。万历元年(1573),他奏请神宗实行考成法。他认为嘉靖、隆庆时期政局混乱是“吏治不清”所造成的。他所提出的考成法规定,六部及都察院对皇帝批准的各项奏章,应立即转发各有关部门、地区执行。而在转发前,应考虑路程的远近和事情的缓急,立定期限;设置一式三份文簿,分别登记下来,使每件事都有着落和交代,以保证政令的贯彻执行。对于廉能的官吏及时奖赏,对于不称职的就立即罢黜。黔国公沐朝弼多次违反法令,过去朝廷里议论起这件事,都感到很棘手。张居正掌政后,擢用了沐朝弼的儿子,却派人把沐朝弼本人逮捕押解回来,囚禁在南京。

万历二年(1574),张居正奏请推行内外官久任法。规定知府、知县六年一迁;各省布政使、按察使三年一迁;中央科、道、部、曹六年一迁。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因任期较长,就都尽心本职工作。

万历三年(1575),张居正为了减轻财政开支和老百姓的负担,对驿站的使用制度进行整顿。过去不少官员使用驿站,不仅没有取得许可凭证,还对驿站恣意追逼勒索。张居正作出详细规定,要求严格执行,违者重罪。甘肃巡抚的儿子违反规定,擅用驿递,就被革去官荫。张居正自己也以身作则。有一次他弟弟病重回家调治,保定巡抚例外发给一张使用驿站的凭证,张居正立即交还给他,并致函表示自己身为执政大臣,“欲为朝廷行法,不敢不以身先之”。

张居正对驿站的使用既如此整顿,其他方面的费用,自然也力求节缩。他裁减冗员冗费,劝谏皇帝“一切无益之费,可省者省之;无功之赏,可罢者罢之”。统观张居正掌政的这段时期里,宫中很多奢侈的开支或罢或减,一些并非急需的工程也都被停止下来,的确没有太多的滥赐滥费现象。

而为了解决当时财政上的困难,除了撙节开支,张居正着重设法增加国库收入。主要的一项措施是严加催征田赋和清理逋欠,因为当时各地积欠的赋税愈来愈多。于是神宗下诏,准许隆庆元年(1567)以前的积欠全部免除;隆庆四年(1570)以前的积欠免去百分之三十;其余的一律在交纳本年赋税时带征。为了切实执行这一诏命,张居正用考成法严加督察,完不成任务的,抚、按官听纠,郡县官听调。结果国库的岁入逐年增多了。

张居正在整顿财政的基础上,对府、州、县学也进行了整顿。他认为“养士之本,在于学校”。他做出规定,童生必须通过三场考试,成绩合格,才准许进入府、州、县学。并且有名额限制,宁缺毋滥;入学后发现没有培养前途的,立即黜退,绝不许姑息。对于提学官和儒学教官,也都必须经过严格甄选,对于其中某些学业荒疏,但年力尚壮的,送他们去进修提高;对于那些年纪已老的,就让他们回去。张居正认为,这样做下去,十年以后,人才就比较充足了。

张居正在全力整顿内部的同时,对边防也十分关注。在隆庆时期,他支持戚继光整顿蓟镇防务,支持王崇古处理俺答的封贡要求。在万历年间,他继续支持戚继光在蓟镇整顿防务,另外还用名将李成梁防守辽东。这样,不仅使西部、北部边境得到安宁,即在辽东,土蛮也始终不能得逞。而在东南沿海,他分段设寨,加强戒备;同时,整修兵船,巡弋近海,严密监视和防御倭寇登陆骚扰。所以,当时的边境是比较安定的。

万历五年(1577)九月,张居正进行的改革整顿正当初见成效时,他的父亲去世了。根据封建礼制,他必须离职守孝三年。除非经过皇帝特许,才可“夺情”,丧服视事。当时有些官员请求让他“夺情”,但是由于他的改革整顿触犯了另外一部分官员的利益,因此有更多的官员反对“夺情”,甚至有在交通要道张贴“谤书”来攻击他的。直到神宗下了诏令,有谁再敢如此攻击的,杀无赦,事情才平静下来。

万历六年(1578),张居正下令清丈土地。他认为,当时国家财政危机的根本原因之一,是由于赋税征收陷于严重的混乱和不均状态。有些人兼并了大量土地,却隐匿不报,拒不纳税,因此必须清丈土地。经过三年的努力,竟查得天下土田七百余万顷,比弘治时超出三百万亩。在这项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平均赋役,他又着手进行赋役制度改革。万历九年(1581),他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这一条鞭法,早在嘉靖到隆庆时期,曾有潘季驯、庞尚鹏、海瑞等人推行过。人们认为简便易行,而且可以纠正原有赋役制度上的一些弊病。但是他们只是分别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推行。张居正这次下令在全国推行,虽然尚未能完全贯彻,但是毕竟保证了国家的税收,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的负担。曾有资料这样记载着:“自正(德)嘉(靖)虚耗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万历十年(1582)六月,张居正由于积劳成疾而逝世了,年五十八岁。生病期间,他不能上朝,却仍然在家中审阅重要文件,到了病势沉重,实在不能审阅了,就乞求退休。而神宗依旧优诏慰留。到最后,他自料不可能痊愈,就向神宗推荐了一些人才。神宗把名单贴在御座旁的屏风上,表示要加以擢用。到了张居正死了,就下诏以国公兼帝师的规格办理丧葬。张居正由于功绩,曾经升任中极殿大学士,又升为左柱国,又进为太傅,再进为太师。到这时候,又赠封上柱国,谥号文忠。

当初,神宗所宠幸的宦官张诚,由于与冯保闹矛盾而被斥逐出去,神宗曾命他秘密侦察有关冯保和张居正的事。这时候,张诚回到了宫中,将冯保和张居正交结的事都报告给神宗,而且说冯保家里所藏的珍宝比皇宫里还多。贪婪的神宗动心了。再加上左右臣子揭发了冯保的许多问题,神宗就命令将冯保斥逐出去,而且抄他的家。结果,从冯保家里抄出了许许多多金银珠宝,因而神宗怀疑张居正家也藏有许多金银珠宝。而这时候谏官也揭发出张居正所擢用的某个官员的问题,那些曾受张居正冷落和打击的官僚,就乘机纷纷出来攻击张居正。已经被废为民的辽王,他的妃子还上书申诉,说是辽王原有的上万财宝,都被张居正没收去了。于是神宗下诏削去张居正的上柱国和太师的头衔,又削去文忠的谥号,又决定抄他的家。抄家时,地方官员先将门户封锁起来,等到打开时,里面已经饿死了十多个人。从张居正及其兄弟、儿子的家里共抄出黄金一万两,银子十多万两。张居正的大儿子礼部主事张敬修受不起严刑,胡供乱招,写下遗书,上吊自杀了。张居正的弟弟都指挥张居易,以及张居正的另一个儿子编修张嗣修,都被流放到边远地区。张居正所有的官衔被削去,神宗所赐的玺书、四代诰命被追回,本来还要将他剖棺戮尸,后说是姑且赦免了。

从此,整个万历年间就没有人敢提起张居正。神宗死后,光宗即位;光宗死后,熹宗即位,这时才有人稍稍提起张居正。到了都御史邹元标也称赞了张居正,熹宗才下诏恢复张居正的官衔,给以祭祀;然而尚没有恢复原来曾给过的恩荫和诰命。直到思宗即位,张居正的冤案才得到进一步解决。

评:神宗在位的初期,有张居正的一系列改革,以及他自己也想励精图治,因而局面比较良好。但是到了中后期,神宗怠于政事,挥霍浪费却日益增加;官僚们党派对立,相互排斥;政府机构已处于半瘫痪状态。加上贪污贿赂成风,人民不满于水深火热的生活,因而兵变和群众起义接连不断。而此时后金已日渐强盛,而且曾经大败明经略杨镐所率的四路大军。有人说:“明之亡,实亡于神宗。”神宗中后期的作为,的确难逃其责。

张居正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他所进行的改革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他参与过政治倾轧,也指示过下属镇压农民起义。他劳瘁而死,死后一家人的遭遇十分悲惨。他让人赞誉,也让人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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