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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开国——统一黑龙江地域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15 23:29:08 0


(一)天聪朝的军政活动

明朝末年,天命时期,在黑龙江流域、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带、图们江地区,居住着众多民族部落。在图们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域,主要居住瓦尔喀、库尔喀、赫哲等民族部落。在黑龙江中下游地带,主要居住着虎尔哈、库尔喀、鄂伦春、女真、使犬部、使鹿部等部落的部民。在黑龙江中上游地带,贝加尔湖以东,精奇里江(今结雅河)两岸,一般称之为索伦地区,居住着索伦部民群体。各部落以血缘为纽带,地缘为基地,分散聚居,互不统属。天命、天聪、崇德三朝,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父子,采取征讨与抚绥兼施的策略,逐步完成了对外兴安岭以南、整个黑龙江流域的统一,各部居民,归属于清。

在天命朝,努尔哈赤用兵重点,主要在辽河地域。他于天命三年即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正月,向诸贝勒大臣宣布:“吾意已决,今岁必征大明国!” (1) 后发布“七大恨”誓师,向明军发起进攻。师出有备,兵行顺利,计陷抚顺,攻占清河。翌年,明军为报复努尔哈赤的攻击,任命杨镐为经略,调集十二万大军,分兵四路,分进合击,力图会剿赫图阿拉,犁庭扫穴,毁灭后金。于是,明金进行了著名的萨尔浒大战。交战的结果,明军失败,金军胜利。天命汗努尔哈赤乘萨尔浒大捷的军威与气势,下开原、占铁岭,破沈阳、据辽阳。接着,夺占广宁,攻克义州。天命汗集中主要精力,巩固辽东,进军辽西。

天命汗在同明争夺辽东的同时,还东向用兵——东海女真,北向用兵——黑龙江女真,都取得巨大的成果。天命元年即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命达尔汉侍卫扈尔汉、硕翁科罗巴图鲁安费扬古,率兵两千人,水陆并进,到达萨哈连江即黑龙江,在江南、江北,攻破屯寨,胜利而归。但是,黑龙江流域广大地区,天命汗没有完全绥服。

皇太极继承汗位后,天聪初年,无暇北顾。皇太极的军事目标:在东面,有朝鲜;在西面,有蒙古;在南面,有明朝。所以,皇太极登上汗位之后,将对外的进攻方向:

东指朝鲜。天聪元年即天启七年(1627年)正月初八日,天聪汗皇太极命大贝勒阿敏,贝勒济尔哈朗、阿济格、杜度、岳讬、硕讬等,统帅大军三万余骑,东征朝鲜。寻,后金军过鸭绿江,下义州(今朝鲜新义州),陷平壤。后金与朝鲜,先定“江华之盟”,后定“平壤之盟” (2) 。“平壤之盟”既定,四月初八日,后金军渡江,出朝鲜境。四月十五日,皇太极谕曰:“天佑我国,平服朝鲜,声名宣播。今与兄贝勒,互行拜见之礼。外国闻之,愈章其美。” (3) 后金同朝鲜,订立“兄弟之盟”。

南指明朝。同年,皇太极欲乘平服朝鲜的锐气,亲自统帅大军,发动宁锦之战,以雪其先父宁远兵败之耻。但皇太极事与愿违,败在宁远、锦州城下。于是,皇太极于天聪三年(1629年)、天聪八年(1634年)、天聪十年(1636年),或亲自统军,或遣贝勒统兵,先后三次,迂道入塞,攻打、残毁明朝,抢劫、掳掠财富。同期,制造成红衣大炮,并取得大凌河之战的胜利。

西指蒙古。天聪年间,皇太极对蒙古的征抚,取得巨大的成功。皇太极不仅绥服奈曼、敖汉、喀喇沁、内喀尔喀等部,而且三征察哈尔,获得胜利。皇太极对蒙古的主要成绩是逼迫林丹汗西迁,后林丹汗走死于青海西喇卫古尔打草滩。随之,林丹汗的三位遗孀福金、子额哲及其众臣、部民,归降了后金。这标志着天聪汗皇太极统一了漠南蒙古。

天聪汗皇太极在东、南、西三个方面,对朝鲜、明朝、蒙古三个强敌,都夺得重大胜利。为此,皇太极具文上告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灵曰:“臣自受命以来,夙夜忧勤,惟恐不能仰承先志之重,凡八年于兹矣。幸蒙天地鉴,臣与管八旗子孙等,一德同心,眷顾默佑,复仗皇考积累之业,威灵所至。臣于诸国,慑之以兵,怀之以德,四境敌国,归附甚众。谨述数年来,行师奏凯之事,奉慰神灵。乃者,朝鲜素未输诚,今已称弟纳贡。喀尔喀五部,举国来归。喀喇沁、土默特,以及阿禄诸部落,无不臣服。察哈尔兄弟,其先归附者半。后察哈尔汗携其余众,避我西奔,未至汤古忒部落,殂于西喇卫古尔部落打草滩地。其执政大臣,率所属尽来归附。今为敌者,惟有明国耳。臣躬承皇考素志,踵而行之,抚柔震叠,大畏小怀。未成之业,俱已就绪。伏冀神灵,始终默佑,式廓疆圉,以成大业。语不尽意,曷胜感怆,上告。” (4) 于是,皇太极便将军事部署,指向黑龙江流域诸部,特别是上游的索伦部落。

其时,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政权,进入辽沈地区,平服东邻朝鲜,绥服漠南蒙古,其军政之影响,远达索伦地区。到天命末、天聪初年,有些索伦部落首领,率众朝贡,到达沈阳。依据《清太宗实录》记载,现作摘要,列举如下:

天命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黑龙江人来朝,贡名犬及黑狐、元狐、红狐皮,白猞狸狲、黑貂皮、水獭皮、青鼠皮等物。” (5)

天聪元年(1627年)十一月十八日:“萨哈尔察部落六十人来朝,贡貂、狐、猞猁狲皮。” (6)

天聪五年(1631年)六月二十一日:“黑龙江地方伊扎纳、萨克提、伽期纳、俄力喀、康柱等五头目来朝。” (7)

天聪五年(1631年)七月初二日:“黑龙江地方虎尔哈部落,托思科、羌图礼、恰克莫、插球,四头目来朝,贡貂、狐、猞狸狲等皮。” (8)

天聪七年(1633年)六月二十四日:“东海使犬部落额驸僧格,偕其妻,率五十二人来朝,贡方物。” (9)

天聪七年(1633年)十一月初四日:“萨哈尔察部落之头目费扬古、满代,率四十六人来朝,献貂皮千七百六十九张。赐布二千六百三十匹。” (10)

天聪八年(1634)正月初三日:“黑龙江地方羌图里、嘛尔干,率六姓六十七人来朝,贡貂皮六百六十八张。” (11)

天聪八年(1634年)五月初一日:“黑龙江地方头目巴尔达齐,率四十四人来朝,贡貂皮一千八百一十八张。” (12)

天聪八年(1634年)十月初九日:“索伦部长京古齐、巴尔达齐、哈拜、孔恰泰、吴都汉、讷赫彻、特白哈尔塔等,率三十五人来朝,贡貂、狐皮。” (13)

天聪八年(1634年)十月十八日:“阿禄毛明安部落来归,见上。设大宴,宴之。杨古海杜棱、胡棱都喇尔、吴巴海达尔汉巴图鲁、特玛额尔忻戴青、东卓尔台吉、阿布泰台吉等,献貂裘、马驼,酌纳之。” (14)

天聪八年(1634年)十二月初六日:“黑龙江地方杜莫讷、南地攸、贾尔机达、喀拜、郭尔敦,率从者六十九人。松阿里地方摆牙喇氏僧格额驸、喇东格,率从者五十人来朝,贡貂皮。” (15)

皇太极认为,尽管黑龙江地带许多部落首领到沈阳朝贡,但是还有不少部落不向金国朝贡称臣。天聪汗已经取得对朝鲜、明朝、蒙古作战的胜利,准备向黑龙江地区大规模地进兵。皇太极在皇宫中殿,宴请嘛尔干、羌图里等一行时,透露出上述消息。史载:“上召黑龙江地方来归之嘛尔干、羌图里,入中殿。谕之曰:‘虎尔哈慢不朝贡,将发大兵往征,尔等勿混与往来,恐致误杀。从征士卒,有相识者,可往见之。此次出师,不似从前兵少,必集大众以行也。’谕毕,以嘛尔干、羌图里,自归服以来,贡献不绝于道,赐嘛尔干鞍马一匹、羌图里妇人一口。” (16)

本来,皇太极可以在第二次迂道攻明取得胜利后,再北向用兵索伦。然而,天聪八年(1634年)五月二十三日,发生了突然事件。其时,皇太极正统帅大军第二次入塞进攻明朝,大军渡辽河,抵阳石木河,沿河立二十营。皇太极此前派伊拜等,前往科尔沁噶尔珠塞特尔等部落调兵,发生紧急事件:噶尔珠塞特尔等拒从,声言要前往征讨索伦部,收取贡赋,以便自给。皇太极闻报,派人急谕留守盛京的贝勒济尔哈朗,谓:“往科尔沁国调兵之伊拜还,奏言:‘科尔沁国噶尔珠塞特尔、海赖、布颜代、白谷垒、塞布垒等,各率本部落人民,托言往征北方索伦部落,取贡赋自给,遂叛去。其土谢图济农巴达礼、扎萨克图杜棱、额驸孔果尔、台吉吴克善等,已率兵往追之矣!’”于是,皇太极遣户部承政英俄尔岱、举人敦多惠还盛京。谕留守和硕贝勒济尔哈朗:“可令索伦部落来朝头目巴尔达齐速还国,恐致噶尔珠塞特尔等袭取其地,宜详加训谕而遣之。”又遣巴克什希福及伊拜,往谕科尔沁土谢图济农等曰:“法律所载,叛者必诛。尔科尔沁贝勒,若获噶尔珠塞特尔等,欲诛则诛之,若不诛而欲以之为奴者听。” (17)

济尔哈朗等接到皇太极的汗谕后,即命巴尔达齐速回索伦,准备防御蒙古科尔沁噶尔珠塞特尔等的入侵。于是,巴尔达齐从命,“见袭急归,护其国” (18) 。蒙古土谢图济农巴达礼、扎萨克图杜棱、额驸孔果尔额哲、台吉吴克善等,亲率兵进击噶尔珠塞特尔等部,获得胜利。

十月初九日,巴尔达齐在噶尔珠塞特尔等被击败后,再次到盛京朝贡。史载:“率三十五人来朝,贡貂、狐皮。”“索伦部长京古齐、巴尔达齐、哈拜、孔恰泰、吴都汉、讷赫彻、特白哈尔塔等,率三十五人来朝,贡貂、狐皮” (19)

时在索伦地区,有未朝贡者,亦有观望者。皇太极为了完全控制索伦地区,避免蒙古实力渗入,获取大量兽皮,俘掠更多人口,决定对黑龙江地区大规模进兵,宣扬国威,慑服诸部,使其归顺,实现统一。

天聪八年即崇祯七年(1634年)十二月初十日,皇太极命管步兵梅勒章京霸奇兰、甲喇章京萨穆什喀等,“率章京四十一员 (20) 、兵二千五百人,往征黑龙江地方” (21) 。大军出行前,皇太极谕曰:

尔等此行,道路遥远,务奋力直前,慎勿惮劳,而稍怠也。俘获之人,须用善言抚慰,饮食甘苦,一体共之,则人无疑畏,归附必众。且此地人民,语音与我国同,携之而来,皆可以为我用。攻略时,宜语之曰:“尔之先世,本皆我一国之人,载籍甚明。尔等向未之知,是以甘于自外。我皇上久欲遣人,详为开示,特时有未暇耳。今日之来,盖为尔等计也。”如此谕之,彼有不翻然来归者乎?

皇太极又谕曰:“入略之后,或报捷,或送俘,必令由席北绰尔门地方经过为便。将来遣人往迎,及运送军粮,亦必于此处相待。其应略地方,须问向导人。有夏姓武因屯长喀拜、从役二人,库鲁木图屯长郭尔敦、从役三人,及纳屯一人,适已偕至,今俱令其从军矣,尔等可率之以往,经行道路,询彼自知。若彼处已经略定,此归附三屯,不可稍有侵扰,宜令留于本处。仍谕以因尔等输诚来归,故使复还故土。自后宜益修恭顺,倘往来稍间,必谴责立至矣!若所略不复如愿,则不必留此三屯,当尽携来。凡器用之属,有资军实者,亦无使遗弃。军还,务令结队而行,不可分散。尔等其凛遵焉。” (22)

是日,还召屯长喀拜、郭尔敦等,及其从人进宫,赐食。然后传谕喀拜等曰:“尔地方僻陋鄙野,不知年岁。何如率众,来居我国,共霑声教。朕久欲遣人,往谕尔部,但国务殷繁,未得暇耳!人君各统其属,理也。尔等本我国所属,载在往籍,惜尔等未之知耳!今尔诸人,率先归附。若不遣尔还,留居于此,亦惟朕意。朕知尔等贤,故遣归。此行可引我军前往,凡各屯寨,其善指示之。”喀拜对曰:“诚如上谕。”遂受命而去 (23)

皇太极在上引谕旨中明确指出:第一,攻心为上。攻略之时,向其宣明:“尔之先世,本皆我一国之人,载籍甚明。尔等向未之知,是以甘于自外。我皇上久欲遣人,详为开示,特时有未暇耳。今日之来,盖为尔等计也。”第二,讲求策略。“俘获之人,须用善言抚慰。饮食甘苦,一体共之。则人无疑畏,归附必众。”第三,重用向导。请当地屯长喀拜、郭尔敦等为引路向导,“经行道路,询彼自知”。而“其应略地方,须问向导人”。第四,严明纪律。此次远征,“奋力直前,慎勿惮劳,而稍怠也”。大军往返索伦地方,必须“结队而行,不可分散”。第五,规定路线。选择最佳进军和返回的路线,以免路遇不测。第六,意义重大。天聪汗派军征抚索伦,主要是宣扬汗威,拓展疆土,增加人口,获取兽皮。魏源在《圣武记》中所言:“夫草昧之初,以一城一旅敌中原,必先树羽翼于同部。故得朝鲜人十,不若得蒙古人一;得蒙古人十,不若得满洲部落人一。族类同,则语言同,水土同,衣冠、居处同,城郭、土著、射猎、习俗同。” (24)

皇太极谕毕,命贝勒萨哈廉、杜度,固山额真纳穆泰、额驸达尔哈,及叶克书、叶臣、阿山、伊尔登、色勒、篇古,兵部承政伊孙、车尔格,并参政等官,送梅勒章京霸奇兰、甲喇章京萨穆什喀等于二里外。按旗分列,简士卒,阅器械。尔后,向出征诸将,宣读敕谕。出征大军,遂令起行。

由右翼五旗主帅霸奇兰、左翼五旗主帅萨穆什喀等,统领章京四十余员、兵二千五百人大军,以索伦部屯长喀拜、郭尔敦等人为向导,跋山涉水,进展顺利,许多屯寨,纷纷归附,后金军取得首次进兵索伦地区的重大胜利。天聪九年即崇祯八年(1635年)四月十四日,霸奇兰等将领派白奇及兵部启心郎额色黑等,赍书奏捷。奏报:收服编户壮丁二千四百八十有三,人口共七千三百有二。所有牲畜,马八百五十六、牛五百四十三、驴八。又俘获妇女、幼稚一百十六人,马二十四、牛十七,及貂皮、狼皮、狐皮、猞狸狲皮,并水獭、骚鼠、青鼠、白兔等皮三千一百四十有奇,皮裘十五领 (25) 。五月初六日,霸奇兰等凯旋而归,回到盛京,举行庆典。皇太极御殿,凯旋诸臣、将士朝见,同主将霸奇兰、萨穆什喀,行抱见礼。其次招降二千人叩见。再次索伦部落朝贡头目巴尔达齐等叩见。然后,举行较射,并设大宴。宴饮各旗出征署旗务大臣,并招降头目 (26) 。大军班师之后,叙出征诸臣功:以三等梅勒章京霸奇兰、一等甲喇章京萨穆什喀,征黑龙江,尽克其地,所获人民,全编氓户,携之以归,劳绩懋著,擢霸奇兰为一等梅勒章京,纪录一次,加世袭二次,共袭十二次;萨穆什喀为三等梅勒章京,加世袭二次,共袭十二次。季思哈、商和洛、巴斯翰、喀柱、沙尔虎达、黑什尼、艾木布、讬敏、富喀纳、伊弩、何洛、隋何多、翁阿岱、真楚肯球、阿喇纳、布雅里、塔海、库拜、代松阿、扎富尼、雅赖、尼雅汉、库尔禅、英格讷、噶布喇、舒球、烈烈浑、纳穆泰、俄济黑、托克屯珠、贾龙阿、库尔泰、益喇尼、穆尔泰、阿囊阿、杜敏等章京,共三十六员,随霸奇兰、萨穆什喀出师有功,各升世职一级 (27) 。初七日,皇太极对霸奇兰、萨穆什喀等招降的七千三百人,“俱赐房屋、田地、衣食、器皿等物” (28) 。如此厚待,于归附者,备受感召,作用巨大。

是役,史称“黑龙江之役”。皇太极在给朝鲜国王李倧的文书中,称:“黑龙江之役,收获万余。” (29) 皇太极派军队到索伦地区,进行黑龙江之役,取得重要收获,产生重大影响。后金出征索伦的征抚,巴尔达齐的投顺,索伦地区的塞布奇屯、噶尔达苏屯、戈博尔屯、额苏里屯、阿里捞屯、克殷屯、吴鲁苏屯、榆尔根屯、海轮屯、固浓屯、昆都轮屯、吴兰屯等,先后朝贡,归顺后金。

先是,天聪八年即崇祯七年(1634年)五月和十月,黑龙江萨哈尔察地方索伦头目巴尔达齐,两次率人到达盛京,贡献貂皮。至是,天聪九年即崇祯八年(1635年)四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索伦部落头目巴尔达齐,率二十二人来朝,贡貂、狐皮等物。上命礼部承政满达尔汉,迎于五里外,设宴宴之” (30) 。巴尔达齐在盛京住留一个多月。六月初九日,皇太极“赐萨哈尔察部落来贡貂狐皮头目巴尔达齐、额内布、萨泰等三人蟒缎、朝服、衣帽、玲珑鞓带、鞍马、缎布有差。其从役六十三人,各衣一袭” (31) 。巴尔达齐于皇太极,“倾心内附,岁贡方物” (32) 。皇大极对巴尔达齐的归顺,十分重视,倍加宠信。皇太极以联姻的手段,笼络来归的巴尔达齐。天聪十年即崇祯九年(1636年)初,皇太极配以皇室格格给巴尔达齐为妻,索伦头目巴尔达齐成为后金的额驸。天聪十年即崇祯九年(1636年)四月初六日,“索伦部萨哈尔察地方额驸巴尔达齐,率十四人来朝,贡貂皮” (33) ,是为巴尔达齐被招为额驸后,首次到盛京。巴尔达齐归附后金,受到皇太极的信赖,后来成了清朝索伦各部落的大首领。索伦部首领巴尔达齐在清军同博穆博果尔的斗争中,起了特殊重要的作用。

(二)崇德朝之经营索伦

索伦是黑龙江上中游诸部的一个泛称,包括索伦(鄂温克)、达呼尔(达斡尔)、虎尔哈、鄂伦春、毕喇尔等部族的总称。许多部落世代居住黑龙江地域,其“不问部族,概称索伦。而黑龙江人,居之不疑,亦雅喜以索伦自号。说者谓‘索伦骁勇闻天下,故借其名以自壮’” (34) 。天聪朝对黑龙江索伦的征抚,颇有进展,成果很多。随着后金实力不断强大,归附的部落,陆续到盛京。崇德朝在其基础上,进一步经营索伦,绥服不坚定的部落首领,拓展疆域,降服人口,收纳兽皮,巩固统治。为此,突出要解决博穆博果尔的投顺问题。

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二月十七日,黑龙江地方额苏里屯 (35) 内,俄伦扎尔固齐、克讷布鲁达尔汉,率九人至盛京,奏言:“额苏里屯东,约六日程,有从未通我国者三十九屯,今欲来贡,不知纳贡礼仪,求我等同皇上使臣一人至彼,即备方物,随使臣入贡。为此特遣人来,其所献之物,貂、狐皮二百有六,貂、狐衣服七领。” (36) 十二月初一日,黑龙江地方羌图礼、阿尔哈、固穆考等一百二十二人,来贡貂皮,命礼部参政喇玛往迎宴之。同日,遣黑龙江地方扈育布禄、纳尔开,巴尔达齐之弟额讷布等六十人归国,赐宴,遣之。

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正月二十日,赐黑龙江朝贡羌图礼等一百十四人蟒衣、帽靴、鞓带等物有差。四月二十二日,席北地方阿拜、阿闵来朝,贡貂皮。七月二十三日,皇太极派兵征伐额黑库伦地方。十月十二日,黑龙江精格里河浑秦屯内居住扈育布禄,初未入贡。至是,亦率五人来朝,贡貂皮。十一月二十二日,索伦部落透特等三人来朝,贡貂皮。等等。

在黑龙江索伦部诸首领中,最为著名的是两位头人:一位是巴尔达齐,另一位是博穆博果尔。他们由于对待清廷皇帝态度的差异,得到结果,完全相反。

巴尔达齐,天聪事迹,上节已述。在崇德年间,巴尔达齐先后于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十月十二日,“黑龙江地方巴尔达齐,率五十七人,贡貂皮。俱令礼部官迎宴之”。十月三十日,“黑龙江地方额驸巴尔达齐,遣六十二人,来贡貂皮”。十二月初一日,“遣巴尔达齐弟额讷布等六十人归国。赐宴,遣之”。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五月初五日,“遣萨哈尔察部落额驸巴尔达齐,偕所尚公主归。赐衣帽、玲珑撒袋、弓矢、鞍辔、驼马、帐房等物,仍设宴,饯巴尔达齐于礼部”。十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额驸巴尔达齐弟萨哈莲等五十一人来朝,贡貂皮。遣官迎于演武场,赐宴,入城”。崇德五年即崇祯十三年(1640年)十月十五日,“萨哈尔察部落额驸巴尔达齐,率三十六人来朝,贡貂、狐等物”。崇德六年即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初一日,皇太极率诸王贝勒等祭堂子,赐大宴,额驸巴尔达齐行庆贺礼。二月二十日,“遣额驸巴尔达齐,及所尚格格,并额讷布、钟嫩等三十三人还。赐各色衣服、帽靴、被褥、银器,随侍女子、帐房、鞍马、甲胄、彩缎、文绮等物,仍赐宴于馆舍”。十二月十三日,“萨哈尔察部落额驸巴尔达齐遣喇库等,来贡貂皮。赐宴,赏衣帽、缎布等物有差”。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1643年)五月十一日,“黑龙江额驸巴尔达齐来朝,遣礼部官迎至北演武场。赐宴,入城”。七月三十日,“赐黑龙江额驸巴尔达齐、公主及其从人宴六次。仍各赐鞍马、蟒服、缎衣、帽靴、缎布、银器等物有差”。

以上说明,额驸巴尔达齐,不仅成为皇家之亲戚,而且成为清朝之干城。

博穆博果尔是索伦部乌鲁苏穆丹屯长,精于骑射,骁勇善战,才干超群,势力强大。时乌鲁苏穆丹、杜拉尔、敖拉、墨尔迪勒、布喇穆、涂克冬、纳哈他等部落,形成部落联盟,其首领就是博穆博果尔 (37)

先是,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闰四月十二日,博穆博果尔到盛京,向清廷朝贡。《清太宗实录》记载:“黑龙江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率八人来朝,贡马匹、貂皮。” (38) 是为博穆博果尔向清廷朝贡之始。博穆博果尔受到皇太极的隆重款待,驻留盛京,时近两月。六月初五日,博穆博果尔等离别盛京,返还故乡。行前,皇太极对博穆博果尔,“赐以鞍马、蟒衣、凉帽、玲珑鞓带、撒袋、弓矢、甲胄、缎布等物有差” (39) 。这些贵重物品,在当时算是最高一级的赏赐。

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月十七日,博穆博果尔等再次到沈阳朝贡。《清太宗实录》记载:“黑龙江博穆博果尔、瓦代、噶凌阿等来朝,贡貂皮、猞狸狲等物。” (40) 是为博穆博果尔第二次到盛京朝贡。同年十二月初五日,博穆博果尔受到皇太极与七位贝勒的分别宴请。这种皇太极与七贝勒分别进行八次盛宴,算是最高的礼遇。参加此次宴会者,有黑龙江地域各部落首领九十二人。《清太宗实录》记载:“黑龙江额驸巴尔达齐弟萨哈莲,户尔布尔屯费扬古,俄勒屯吴地堪,吴鲁苏屯莽古朱等五十一人,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透特等九人,虎尔哈部落克宜克勒氏达尔汉额驸等十一人,虎习哈礼氏纳木达礼等十人,巴牙喇氏满地特喀下二人,布克图礼等五人,赖达库等四人,朝见,赐宴。仍命七家,各宴一次。” (41)

索伦部落重要首领博穆博果尔,两年之间,两到盛京,朝觐崇德帝,并贡献方物。博穆博果尔在盛京沈阳,既看到清帝的权势与威严,也窥到清廷的内情与虚实。于是,博穆博果尔对皇太极产生若附若离、亦顺亦逆的复杂心理。皇太极为着巩固对黑龙江地域的控制,也为着降服博穆博果尔,“虑其势盛,不可制”,便对索伦部发动军事征讨。

一征博穆博果尔 崇德四年即崇祯十二年(1639年)十一月初八日,皇太极命索海、萨穆什喀、穆成格、叶克书、雍舜、拜、伊孙罗奇等,率领官属兵丁,往征索伦部落 (42) 。兵部多罗贝勒多铎、固山额真多罗额驸英俄尔岱,传崇德帝谕曰:

尔等师行,所经屯内,有已经归附纳贡之屯,此屯内又有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恐尔等不知,误行侵扰,特开列屯名、数目付尔,毋得违命骚扰侵害。行军之际,宜遣人哨探于前,防护于后,加意慎重,勿喧哗,勿参差散乱,勿忘纪律。尔等此行,或十八牛录新满洲,或添补缺额牛录之新满洲,各固山额真、梅勒章京、甲喇章京、牛录章京,详加查阅。视其有兄弟及殷实者,令从征。尔等亦应亲加审验。左翼主将萨穆什喀、副将伊孙,右翼主将索海、副将叶克书,或两翼分行,则各听该翼将令;或同行,则总听两翼将令。凡事俱公同酌议行之。 (43)

清军出兵黑龙江索伦部落,主要目的没有言明,从皇太极的“谕旨”及作战经过进行分析,可以看出:

第一,出师目的。清军在黑龙江索伦地域,主要征附“已经归附纳贡之屯”中,那些“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

第二,区别对待。清军行师,所经屯内,“有已经归附纳贡之屯,此屯内又有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恐尔等不知,误行侵扰,特开列屯名、数目付尔,毋得违命,骚扰侵害”。就是说,清军所到黑龙江索伦地带,村屯有两类:一类是“已经归附纳贡之屯”,另一类是“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清军要严加区别,而不要误行侵扰“已经归附纳贡之屯”。

第三,明确指挥。清军分为左右两翼大军,两翼同行之时,由两翼主将共同指挥;两翼分行时,由各该翼主将指挥。重大事宜,公同酌议。

第四,加意谨慎。清军远离后方,深入索伦地区,应当“哨探于前,防护于后”,加意慎重,严守纪律。

索海、萨穆什喀等领旨之后,率领清军,经过四个月的艰苦行军与顽强作战,取得巨大战果。崇德五年即崇祯十三年(1640年)三月初八日,萨穆什喀、索海等遣牛录章京法谈、宜尔格得等返回盛京,奏报此次进军、战斗和胜利的军报。清军进入索伦地区后,主要在雅克萨、铎陈、乌库尔、阿撒津、多金 (44) 诸城堡及村屯,同博穆博果尔所属军民争战。清军在忽麻里河(今呼玛尔河)分兵,分道前进,行四十日,尔后会攻。清军首战雅克萨木城,用火攻,克其城。二战兀库尔城,力战一日,遂克取之。三战博穆博果尔,其兵六千,兵锋甚锐,突袭正蓝旗;索海等见敌众己寡,布设伏兵,斩杀敌兵甚众;攻破博穆博果尔大营,博穆博果尔兵败逃遁。四战铎陈、阿萨津二城,强攻不下,设伏打援,略得小胜。五战攻破挂喇尔屯木栅,败屯内索伦兵五百。清军共获六千七百零四名口。其战况,奏如下:

臣等至忽麻里河分兵,各旗照派定地方攻取。因道路辽远,公同议定:四十日至镶蓝旗派定兀蓝海伦屯。乃令梅勒章京、承政伊孙,率每旗章京一员,每牛录下兵二人,往喇里阐地方。萨穆什喀、伊孙既行,有铎陈、阿撒津、雅克萨、多金四木城人,拒敌不降。因令右翼梅勒章京,率兵来助。叶克书、拜、阿哈尼堪、谭布、蓝拜、吴巴海,率每旗章京二员,并各旗有俘获者每牛录下兵二人,无俘获者每牛录下兵三人,助战,遂克雅克萨城 (45) 。当攻城时,焚烧城南关厢,绥黑德汛地先举火,因获其地。八旗章京各一员,各率兵二十人前进。时和讬率纛先入,朱玛喇次进,俱以火攻克之。时有达尔布尼、阿恰尔都户、白库都、汉必尔代四人,聚七屯之人,于兀库尔城。萨穆什喀、伊孙、穆成格、拜令众军,乘旦攻城。嘉隆噶汛地举火,至晚克之。及至铎陈,力攻一日。至次日,复欲进攻,闻各路报博穆博果尔索伦之兵来战。恐伤我兵,遂还。

兀鲁苏屯之博穆博果尔索伦、俄尔吞、奇勒里、精奇里、兀赖布丁屯以东,兀木讷克、巴哈纳以西,黑龙江额尔图屯以东,阿里阐以西,两乌喇兵共六千,来袭正蓝旗后队。索海率每牛录兵五人设伏,萨穆什喀护辎重殿后,二人率众章京,击败敌兵,斩杀甚众,生擒四百人。既败博穆博果尔后,随攻取其营,营内敌兵单弱,正白旗先入,正红旗、镶黄旗俱相继驰入,敌遂遁。

又萨必图、卓布退、吴班、宜尔格得,率兵九十人,往助萨穆什喀。时有铎陈、阿撒津二城,兵四百人阻截,我兵击败之,斩五十人。萨穆什喀令伊孙,率章京五员,兵一百三十人,于铎陈地方设伏,斩敌七十人。又遣阿哈尼堪、巴山、郎图、萨禄,率两甲喇兵,往攻挂喇尔屯。屯内人来诣索海言:“屯内有索伦兵五百。”索海、喀喀木、甘都,率兵往攻,夺栅而入,斩二百人,生擒一百三十人。

八旗共获男子二千二百五十四人,妇女幼稚共四千四百五十名口,貂、猞狸狲、狐、狼、水獭、青鼠等皮共三千一百有奇,貂、猞狸狲、狐、狼等裘共二十领。额驸巴尔达齐于三月十八日来会,云惟我多科屯人,未曾附逆。其小兀喇各处兵,皆往助博穆博果尔。及我兵大捷后,果博尔屯之温布特,博和里屯之额尔喷,噶尔塔孙屯之科奇纳,木丹屯之诺奇尼,都孙屯之奇鲁德,兀喇喀屯之博卓户,得都尔屯 (46) 之科约布鲁,七屯之人,已归额驸巴尔达齐。别屯之人皆逃。据巴尔达齐曰:“逃者亦必来归,无劳再举耳!”谨此奏闻。 (47)

此次战果,后又修正:

往征索伦部落萨穆什喀、索海,遣党习、郭查等,赍奏至。疏云:“臣等前奏获二千二百五十四人,后自额苏里屯以西,额尔土屯以东,又获九百人,共获男子三千一百五十四人,妇女二千七百一十三口,幼小一千八十九口,共六千九百五十六名口,马四百二十四,牛七百有四。又先后获貂、猞狸狲、狐、狼、青鼠、水獭等皮共五千四百有奇,貂、猞狸狲、狐、狼皮等裘共二十领。 (48)

后将索海、萨穆什喀所获新满洲壮丁二千七百九人、妇女幼小二千九百六十四口,共五千六百七十三人,均隶八旗,编为牛录。

出征黑龙江索伦部大军凯归,清廷作出细致部署。皇太极命每旗章京一员,每牛录下兵一人,往迎出征索伦兵。谕曰:

尔等此去,若有疲马,可分部留下,令其尾随尔等前去。尔等如能行过席北地方,至克尔朱尔根处相会,方可谓神速。凡兵丁牧马,各官必须亲验。如行住不早,牧放时不解鞍,马匹何得休息?此处皆当用心察看。如相会回兵时,从哈尔必牙尔地方前来,当沿途严加提防,不可少懈。入境时,须从法库门入,不可由叶赫一路来,途中谨防逃人。恐彼习知路径,乘间再逸。勿用外藩蒙古驿马供应,所过之处,伊等王、贝勒召入,与食则食之,与物则受之,毋得需索,以致扰累。 (49)

大军临近沈阳,皇太极命礼部承政满达尔汉,迎至十八里台,宴之。又命多罗安平贝勒杜度、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迎至平鲁堡,宴之。皇太极又亲率和硕亲王以下,大臣以上,至实胜寺北馆,率凯旋官员,祭纛,行礼。索海、萨穆什喀率凯旋诸将朝见,行三跪九叩头礼毕,赐宴。七月初一日,对有功官兵进行叙赏,赐领翼主将索海、昂邦章京穆成格,各貂皮七十七、人口四;领旗事梅勒章京叶克书、雍舜、拜、谭布、蓝拜等,各貂皮四十七、人口三;其从征将士,各照军功大小,赏给貂皮、人口有差。又量授各官世职,以二等甲喇章京雍舜,为一等甲喇章京;半个牛录章京索海、三等甲喇章京绥黑德,俱为二等甲喇章京;牛录章京加半个前程朱马喇,为三等甲喇章京;牛录章京萨必图,加半个前程;谭布、阿哈尼堪、蓝拜、叶克书、禅珠、拜,及半个牛录章京英古、二分章京何讬,俱为牛录章京;卓布退,为二分章京;吴班,为半个牛录章京。追赠阵亡之牛录章京、加半个前程阿尔休,为三等甲喇章京,以其子阿库里袭职;郎图,为牛录章京,以其子阿喇希袭职;穆祜,为牛录章京,以其子莫罗袭职;穆奈,为牛录章京,以其子穆尔赛袭职;一等昂邦章京穆成格病故,以其子穆赫林袭职;牛录章京公衮病故,以其弟喇都浑袭职;牛录章京噶布喇病故,以其侄孙达木图袭职;牛录章京吴先达礼病故,以其子宜鲁尔袭职;二分章京尹布病故,以其子宜尔德黑袭职 (50)

此次皇太极进兵索伦地区,得到额驸巴尔达齐的内应、合作与支援。巴尔达齐忠于清朝,整装其兵马,“坚壁待王师”。当黑龙江“南北各城屯俱附”博穆博果尔之时,巴尔达齐却“审废兴,明去就,怀忠不二,以庇其族” (51) 。巴尔达齐率领属屯人马,寻找时机,配合清军。《清太宗实录》记载:“额驸巴尔达齐,于三月十八日来会,云惟我多科屯人,未曾附逆。” (52) 黑龙江萨哈尔察额驸巴尔达齐,为清军统一索伦,起了积极作用,作出一定贡献。

但是,此次出征,问题很多。主要是没有统一索伦地区,也没有擒获博穆博果尔。皇太极为此,于七月初四日,惩处相关官员。《清太宗实录》记载,部议出征索伦领翼主将萨穆什喀等罪:

萨穆什喀,本旗所得三屯人民,不加抚辑,其弓矢不行收取;又不齐集三屯人民,并归一处;又不严饬兵将留守,每屯止留章京二员、兵五十人,其余兵将,俱擅带还;违命不守汛地,竟往正蓝旗地方,以致三屯人叛,罪一。既知三屯欲叛,复调还章京三员及众兵,止留章京三员、兵六十人于后,护送疲敝人马;及三屯作叛时,章京二员、兵三十七人,俱被杀,罪二。迨攻作叛之都达陈屯,七旗皆即时运木,萨穆什喀本旗,迟至次日方运,罪三。博穆博果尔兵,攻掠正蓝旗辎重,彼坐视不救,以致甲士二十二、厮卒二十四,为敌所杀,罪四。萨必图之甲,为敌所夺。索海、伊孙、叶克书问:“临阵时,曾否擐甲?”萨穆什喀对曰:“萨必图曾擐甲。”及该部复问,又曰:“未尝擐甲。”改变言词,罪五。萨穆什喀应革职,籍其家产、人口入官。命:革萨穆什喀三等昂邦章京职,免籍家产,所属人口入官,罚银六百两。

正蓝旗梅勒章京伊孙,既见博穆博果尔兵攻掠本旗辎重,不急入援,坐待叶克书至,以致本旗甲士、厮卒共四十六人,为敌所杀。伊孙应革职,籍其家产之半。命:伊孙免革职,免籍家产,罚银三百六十两,所属人口入官。

正蓝旗伊勒慎,既获噶凌阿,防守不严,以致脱逃,罪一。噶凌阿余党及俘获二百二十人,又不严行系禁,及博穆博果尔来攻,遂失其地,又先塔哈布败走,罪二。及击败博穆博果尔时,镶红旗依汛地,追击余军,伊勒慎不于汛地邀截,坐视博穆博果尔及余众二百遁去,罪三。伊勒慎应论死,籍其家。命:伊勒慎,革职,鞭一百,籍其家,罚赎银三百六十两,所属人口入官。

镶蓝旗席林,获噶凌阿之媳,收留帐内,不防守,噶凌阿以致脱逃。及博穆博果尔来攻,不坚守营寨,为敌所夺,败走被杀。席林,应籍其家,妻子入官。命:席林,妻子入官,籍没家产,交与本旗王,酌量给散。

梅勒章京罗奇,获噶凌阿,不严行系禁,以致逃去。及博穆博果尔来攻,不坚守营寨,为敌所夺,拒战被杀。罗奇应革职,籍其家产之半。命:罗奇,革职,免籍没,不叙其阵亡功。

巴图鲁俄黑,督造监狱,不加意防范,身不擐甲,止执弓矢,致噶凌阿突出时被杀。巴图鲁俄黑,应革职。命:巴图鲁俄黑,革职,亦不叙阵亡功。

塔哈布,监守噶凌阿不严,以致脱逃。噶凌阿余党,及俘获之众,共二百二十人,不严加系禁,以致博穆博果尔来攻时,尽被夺去,遂弃地败走。及八旗合击之,博穆博果尔兵逃奔于山。镶红旗依汛地击杀,塔哈布不于汛地邀截,坐视博穆博果尔及二百余众遁去。塔哈布,应革职,鞭一百,贯耳鼻。命:塔哈布,革职,罢管牛录事;其鞭一百、贯耳鼻罪,准折赎。

正红旗图尔哈,所守监禁之人,白昼毁垣逃出,图尔哈并甲士二人、厮卒一人,俱被杀。图尔哈应籍家产。命:图尔哈,免籍其家,亦不叙其阵亡功。

阿尔吉禅、俄黑讷,白昼往查所守监禁人众,并不擐甲,不带兵器,遂被杀。阿尔吉禅、俄黑讷,应籍其家。命:阿尔吉禅、俄黑讷,皆免籍其家,亦不叙其阵亡功。

镶黄旗公衮,不遵领翼主将索海之令,不往席俄陈村,与郎图合营,及敌兵来攻,郎图始往救援,以致被杀。公衮应革职,籍家产三分之一。命:公衮,免籍家产,念其父功,免革职,亦不叙阵亡功。

镶白旗章京雅布喀,与穆祜、和讬率兵六十人,收管疲敝人马,遇三屯叛人伏发,和讬及兵三十七人被杀。穆祜谓雅布喀曰:“和讬既死,吾等亦当死战!”遂冲入被杀。雅布喀率六人战脱,以其弃穆祜而走,雅布喀应鞭一百,贯耳鼻。命:雅布喀,救出六人,遇萨必图、吴班、卓布退,复同率兵,转战败敌,斩四十人,准免罪,亦不叙功。

正白旗额布特,不严守俘获之人,于当值之夕,擅宿于家,以致系禁者逃出,围其居室,同旗库尔禅预知之,击散敌人,额布特始得出。额布特应论死,籍其家。命:额布特,免死,免籍家产,罢管牛录事,解部任,鞭一百,贯耳鼻。

库尔禅,不严加监守,以致脱逃,亦应鞭一百。命:库尔禅,曾与博穆博果尔兵力战,免罪,仍给赏,不叙其功。

正蓝旗阿尔赛、拜果达、南济兰、黑勒,镶白旗赛达,立于领翼主将萨穆什喀之侧,坐视博穆博果尔兵攻掠正蓝旗辎重,杀四十六人,竟不救援。阿尔赛等,应各鞭一百,贯耳鼻。命:阿尔赛、拜果达、黑勒、赛达,听主将指挥,不得不从之驻立,俱免罪;南济兰,追论往罪,鞭八十。

噶喇额真索海,不严守本翼俘获人,又不坚立营寨,各旗人众,亦不令各集一队,以致系禁之人脱逃,本翼士卒被杀。索海,应罚银一百两,追还赏物。命:索海,功罪相抵,免罪。

正白旗梅勒章京拜、正红旗梅勒章京叶克书,督造监狱不坚,以致本旗俘获之人逃出,我兵被杀。拜、叶克书,应各罚银五十两,追还赏物。命:拜、叶克书二人,功罪相抵,俱免罪 (53)

皇太极对索伦博穆博果尔地区用兵,虽然取得一定战果,但博穆博果尔未擒获。皇太极为了统一黑龙江上游辽阔的索伦地区,于是决定再次派兵出征。

二征博穆博果尔 崇德五年即崇祯十三年(1640年)七月二十七日,皇太极遣席特库、济席哈等,率护军并征外藩蒙古官属兵丁,东征索伦部落 (54) 。行前,皇太极派内大臣巴图鲁詹、理藩院参政尼堪、副理事官纽黑,传谕外藩蒙古曰:“所征之官属兵丁,俱会于内齐所居地方。悉令较射,选其壮勇者,令席特库等,将之以行。其从征官属兵丁之数,敖汉、奈曼、吴喇忒、吴本下巴克巴海、内齐、桑噶尔下穆章,及四子部落兵,共二百四十名。令益尔公固、图哈纳、绰隆为向导。其从役官属兵丁,驼马、甲胄、器械、糗粮等物,俱命细加检阅,遣之。” (55)

此次出兵,特点鲜明,部署具体,举措得当:

第一,满官统领。派八旗满洲梅勒章京席特库、济席哈为统帅,及护军四十人充机动,负责对军队的统领与指挥。

第二,用蒙古兵。征调蒙古敖汉、奈曼、吴喇忒、扎鲁特、四子部落等官属兵丁,以蒙古兵为主力。

第三,精选壮勇。蒙古兵二百四十名,先行较射,优者选壮,壮者选勇,勇者选精。最后共选取外藩蒙古兵三百五十人,另有满洲护军四十人,共三百九十人。

第四,选择路线。从蒙古北边,绕路包抄,往追击之,使博木博果尔落于清军的包围圈中。

第五,选派向导。以益尔公固、图哈纳、绰隆熟悉路径,派为向导,以免陷于迷路的危险境地。

第六,做好后勤。诸如驼马、甲胄、器械、军粮等,认真准备,细加检查,为前锋部队提供后勤保障。

第七,师行机密。此次行军计划,连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和硕睿亲王多尔衮、和硕肃亲王豪格、多罗武英郡王阿济格、多罗郡王阿达礼、多罗贝勒多铎、多罗安平贝勒杜度、多罗饶余贝勒阿巴泰、多罗贝勒罗洛宏等,都在事后与闻,其先均不预知。

第八,巧施妙计。事后,皇太极说:“博穆博果尔自叛后抗拒我军,彼时朕已定计,欲令其北遁,以便擒获。故阳言我军将于黑龙江地方牧马,必擒博穆博果尔。” (56) 就是皇太极运用“声东击西”的谋略,在黑龙江虚张声势,放开“北遁”通路,诱使博穆博果尔向北逃去,以便被席特库等从北面加以截击。

清军在席特库、济席哈统领下,没有直线指向索伦,而是从外藩蒙古北边往追之。博穆博果尔闻讯清军扑向索伦,率众“北遁”,恰中皇太极预设“声东击西”之计。席特库、济席哈等北行两个月零十三日,到达甘地,追获博穆博果尔之弟及其家属。又前行十四日,到达齐洛台(今俄罗斯赤塔)地方,追获博穆博果尔,及其妻子家属。十二月十三日,出征索伦部落席特库、济席哈,遣归痕戴青孟格图、艾达汉、迈图等,以擒获博穆博果尔奏报:“于甘地,获男子一百七十四名,斩十一人,死者七人,逃一人。于齐洛台地方,获博穆博果尔及男子八十人,斩二人,死者二人。共计见存二百三十一人,见在妇女、幼稚共七百二十五名口。二处共得马七百一十七匹,今止存六百五十匹、牛一百二十七头。” (57) 此事,《清太宗实录》记载:

命席特库、济席哈率外藩蒙古兵三百五十人,从蒙古北边,往追击之。席特库等越两月十三日,至甘地,获其弟及家属。又越十四日,至齐洛台地方,遂获博穆博果尔,及其妻子家属。共男妇幼稚九百五十六名口,马牛八百四十四。 (58)

崇德六年即崇祯十四年(1641年)正月十六日,席特库、济席哈率八旗护军及外藩蒙古兵,带着博穆博果尔 (59) 等,凯旋盛京,受到欢迎。翌日,叙功:擢一等梅勒章京席特库为三等昂邦章京。赐穆章下阿玉石台吉、马尼台吉、固山额真苏班、甲喇章京奎恳、俄莫克,扎鲁特部落桑古尔台吉,吴喇忒部落布达席台吉、和洛齐、巴拜,四子部落固山额真布内,敖汉部落固山额真塞木,扎鲁特部落固山额真阿玉石、虎赖、甲喇章京阿尔苏户、岳博果,奈曼部落固山额真扎丹,及喇嘛斯希布,向导岳隆果等蟒缎、朝衣、貂裘、猞猁狲裘、豹裘、帽、带、甲、胄、腰刀、撒袋、弓、矢、银两、缎布等物有差 (60)

此外,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1643年)三月十七日,崇德帝命护军统领阿尔津、哈宁噶等,率领三千余将士,往征黑龙江虎尔哈部落 (61) 。是为皇太极第四次用兵黑龙江。五月二十五日,往征黑龙江虎尔哈部落护军统领阿尔津、哈宁噶等,以清军攻克三屯,招降四屯,并俘获人口,自军中遣张泰、墨克奏报:“臣等军至彼地,所向克捷。其波和里、诺尔噶尔、都里三处,俘获男子七百二十五名,小噶尔达苏、大噶尔达苏、绰库禅、能吉尔四处 (62) ,投顺来归男子三百二十四名,妇人二十九口。又俘获妇女、幼稚一百九十九口,获马共三百十有七、牛共四百有二,貂、狐、猞猁等裘共四领,貂、狐、水獭、青鼠等皮共一千五百有奇。” (63) 七月初七日,往征黑龙江部落护军统领阿尔津、哈宁噶等率师凯还。此次出师:“携来男子、妇女、幼稚共二千五百六十八名口,马、牛、驴共四百五十有奇。外又俘获妇女、幼稚共二百四十九口,牛八头、猎犬十六,貂皮、貂尾、貂蹄共千有六百,貂尾护领二,貂、猞狸狲、青鼠等裘共十三,狐、水獭、狼、青鼠等皮共六百五十有奇。其携来男子,命按丁披甲,编补各旗缺额者。其余俘获,分别赏给出征将领。赐护军统领阿尔津、哈宁噶各貂皮七十、银百;齐墨克图、格尔特、董阿赖、达苏、巴兰、哈凝噶、哈尔萨、和尔托,各貂皮五十、银六十;刘仲金,貂皮五十、银五十;赵国祚,貂皮四十、银五十。又赏八旗护军校五十六员,军士三百三十二名,厮卒四百二十六名,每护军校各银四十,每军士各银三十,每厮卒各银十五,计共银一万八千五百九十两。又给阵亡、被伤者,共银二千五百六十两。赐随征外藩科尔沁国左翼将领苏门得里、右翼将领格塞里,各银三百;固山额真哈尚、巴颜、吹木,科尔沁国图章、特木德,右翼将领拜音代,杜尔伯特部落阿布代,科尔沁国噶尔图、布尔哈图、都尔敦,各银二百;甲喇章京洪果代、阿巴泰、讬克托和,郭尔罗斯部落门图克特、噶尔图,右翼甲喇章京扎赖特部落布都马尔,杜尔伯特部落孟格、额尔孙、安达尔、额墨克,各银百。牛录章京达济虎、满都、布泰、布当、朝济喀、劳章、马楚海,郭尔罗斯部落巴萨奈、代、都尔达哈,杜伯特部落拜达尔、图尔贝、额马尼雅、巴特玛、扈巴哈、叟塞、噶尔马、达雅,扎赖特部落博琫、内里特,各银五十。又赏左翼军士四百八十名,厮卒四百七十三名,右翼军士四百七十九名,厮卒四百六十五名,计共银一万四千二百三十两。” (64)

综上,皇太极对黑龙江发动大规模的、极为重要的军事进攻,主要有四次:第一次,天聪八年即崇祯七年(1634年)十二月初十日,皇太极命梅勒章京霸奇兰、甲喇章京萨穆什喀等,率军进攻黑龙江地域,其目的是索伦等“慢不朝贡,将发大兵往征”。其导火索是蒙古噶尔珠塞特尔等“声言要前往征讨索伦部,收取贡赋,以便自给”。其结果是,后金军大胜,朝贡者益众。第二次,崇德四年即崇祯十二年(1639年)十一月初八日,皇太极命索海、萨穆什喀等,率领官属兵丁,往征索伦部落,主要打击博穆博果尔。第三次,崇德五年即崇祯十三年(1640年)七月二十七日,皇太极命席特库、济席哈等,率护军并征外藩蒙古官属兵丁,东征索伦部落,擒获博穆博果尔,取得征抚索伦的胜利。第四次,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1643年)三月十七日,皇太极命护军统领阿尔津、哈宁噶等,率将士往征黑龙江虎尔哈部落,获得村屯、人口、貂皮、马牛等。

但是,上述皇太极四次用兵黑龙江,其中两次是针对博穆博果尔的。皇太极远征博穆博果尔之战,历来学者普遍认为:这是一场平叛战争,而博穆博果尔是叛首。其理由谓:一是,博穆博果尔只朝贡两次,表现他对清廷的轻视和不驯。事实上博穆博果尔于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四月十二日首次到盛京朝贡,六月初五日返还。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月初八日,第二次到盛京朝贡,十二月初五日在崇政殿受到接见,三十日受到赏赐。但崇德四年即崇祯十二年(1639年),皇太极就发兵远征索伦。此条理由,难以成立。二是,博穆博果尔“发动叛乱”。皇太极在其军队出征前的《谕旨》中,并没有讲博穆博果尔有“叛乱”的罪名。三是,在索伦部落已经归附纳贡之屯中,“此屯内又有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这可以作为征讨博穆博果尔的理由,但不足以成为其“叛乱”的依据。事实上,博穆博果尔的确自己感到力量强大,显有“不驯”之表现。

皇太极发兵索伦是因为:其一,在已经归附纳贡之屯中,不许有“博穆博果尔取米之屯”。博穆博果尔向其所属村屯“取米”,就是征收“贡赋”。而征收“贡赋”,就是管辖或统治权力的象征。其二,皇太极对博穆博果尔,“虑其势盛不可制” (65) ,而发兵征讨,以显示皇威。其三,皇太极已经在对朝鲜、蒙古、明朝作战中取得胜利,更要将黑龙江流域(包括索伦部)完全置于清朝管辖之下。事实上,皇太极出兵索伦之前,索伦并未臣服于后金—清廷。天聪八年(1634年),后金军远征索伦之后,巴尔达齐与博穆博果尔等,都到盛京朝贡。他们二人有所不同:巴尔达齐——既向皇太极朝贡称臣,又将其所属村屯向清“纳贡”;博穆博果尔——既向皇太极朝贡,又在其所属村屯“取米”。所以,皇太极出兵索伦,主要不是“平叛”,而是令其“纳贡”,也就是建立统治。此举遭到博穆博果尔等索伦大小头领的反抗,皇太极派兵平息博穆博果尔的反抗。第一次派兵,有得有失,没有擒获博穆博果尔,恐怕留下祸根。第二次派兵,捉获博穆博果尔,事态平息。皇太极两次用兵索伦部落,统一索伦,确立统治,正面意义,十分重大。魏源评论道:“天命间,大兵虽一度至黑龙江下游(即混同江),未尝至索伦。天聪、崇德,始臣绝域,际东北海。于是,辽、金部落,咸并于满洲矣!” (66)

至此,清完成对黑龙江上游索伦地区的统一。皇太极统一黑龙江上游索伦地区,战略意义,非常重大。其一是,黑龙江上游地区,完全纳入清朝版图。这是继辽、金、元、明以来,对黑龙江上游地区(索伦、毛明安等)实行最为有效的管辖。其二是,索伦诸部归附人口,均被编入满洲八旗,扩充了兵源,增强了军力,成为清军一支劲旅。其三是,索伦地区成为日后顺治、康熙朝抗御沙俄入侵的前沿阵地,并为后来雅克萨保卫战和签订《尼布楚条约》准备了条件。所以,后来何秋涛在《朔方备乘·圣武述略》中曰:“自索伦部既平,而俄罗斯国,亦以是时略地而东。遂于顺治年间,窃据雅克萨地,侵扰索伦等部,垂四十年。赖我圣祖仁皇帝,庙谟先定,筑城运粮,屡奏克捷。察罕汗上书请和,立石定界。索伦诸部,遂得并臻清谧。而黑龙江之建为省会,肇基于此。” (67)

(三)清入关前东北版图

清入关前东北地区的版图,包括大兴安岭迤东,外兴安岭迤南,东到库页岛(今萨哈林岛),南达长城。其中黑龙江流域,包括黑龙江上游、中游、下游及其支流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在统一东北的整个过程中,取得前无古人的业绩。

清初东北的版图 努尔哈赤在统一建州女真各部的同时,用兵东海地区。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努尔哈赤派费英东“初征瓦尔喀,取噶嘉路” (68)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努尔哈赤派五弟巴雅喇和长子褚英,率兵攻取瓦尔喀部的安褚拉库路和内河路。翌年,渥集部虎尔哈(呼尔哈)二路酋长王格、张格到建州纳贡。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东海女真瓦尔喀蜚悠城主策穆特黑到建州,随后投附努尔哈赤。同年,建州同乌拉进行乌碣岩大战,建州军大胜。从此,努尔哈赤打开通往乌苏里江及其以东滨海地区的大门 (69) 。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建州派扈尔汉带兵,击取滹野路(今俄罗斯滨海刀毕河地带)。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努尔哈赤又派兵至图们江北岸,绥芬河、乌苏里江等地,招抚渥集部那木都鲁、绥芬、宁古塔、尼马察等路,使其纳贡,归顺建州。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努尔哈赤派兵降服渥集部乌尔古宸、木伦二路,地在今穆棱河地带,即“穆林河会乌苏里入混同江,在宁古塔东北” (70) 。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建州军收降锡林、雅揽二路,其地《战迹舆图》标注在西璘、雅兰二河地带。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建州又征服东海额黑库伦,即纳赫塔赫地方。以上地区,都在珲春以北,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区。这一地区的部民,《满洲氏族源流考》列为:虎尔哈(东海)、奇雅喀喇、班吉尔汉喀喇、赫哲喀喇(使犬部)、费雅哈、奇勒尔(使鹿部)等部。

皇太极继位之后,采取“且征且抚”的策略,继续在乌苏里江以东滨海地域,边用兵、边招抚,使犬部、使鹿部先后归降后金,称臣纳贡。使犬部,举两例。第一例,天聪七年即崇祯六年(1633年)六月二十四日,“东海使犬部落额驸僧格偕其妻,率五十二人来朝,贡方物” (71) 。第二例,天聪九年即崇祯八年(1635年)正月十五日,“使犬部落索琐科来朝,贡黑狐、黄狐、貂鼠、水獭等皮,及狐裘、貂裘” (72)

在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地区,生息着的使鹿部、使犬部,也向清朝纳贡称臣。《圣武记》转述《满洲氏族源流考》曰:在使犬部“又东北行逾混同江七八百里,曰费雅哈(喀);直至东北海滨,距宁古塔三千里,曰奇勒尔,即使鹿部也” (73) 。使鹿部落的首领,也到盛京向皇太极纳贡称臣。崇德七年即崇祯十五年(1642年)三月二十四日,赐贡貂之使鹿部落墨滕格等三人,索伦部落牛录章京讷耨克等二十二人宴,并赐鞍马、撒袋、衣帽、缎布等物有差 (74)

黑龙江中游地区,主要部族有虎尔哈、萨哈连、达斡尔(打呼儿)、萨哈尔察等部落。天命元年即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七月十九日,努尔哈赤派达尔汉侍卫扈尔汉、硕翁科罗巴图鲁安费扬古,率兵二千人,进入黑龙江中游的萨哈连地方,攻取三十六寨。渡过黑龙江,取萨哈连部的十一寨。同年九月,后金招抚乌苏里江下游的诺罗部和黑龙江下游的使犬部。天命二年即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后金军乘船渡过海峡,攻占了沿海附近岛屿。至此,金国获得广袤土地、大量貂皮、许多人口,对其加强国力,起着重要作用。

皇太极对黑龙江地区大规模用兵,从天聪九年即崇祯八年(1635年)始,到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1643年)间,前后九年,成就巨大。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军事。对朝鲜、蒙古、明朝的战事,取得重要进展,有力量抽出部分兵力,北顾黑龙江地域。第二,贸易。时诸部的貂皮贡赋交纳,既不够经常,且数额不足。金国正进行着大规模的军事行动,急需从黑龙江等地方取得貂皮,进行贸易,补充财源。而大量贵重的皮张,是进行貂皮贸易的资源。第三,赏赐。随着军事的胜利,归附的蒙古、汉人贵族与官员,需要大量珍贵貂皮等兽皮作为赏赐品。第四,兵员。战争的不断深入和扩大,需要不断地补充、增加兵员。壮丁是八旗的一种补充兵源,获得壮丁就得到了兵员的补充。第五,财富。至于妇女、幼孩、马牛,也是一种可分配的财物。第六,版图。皇太极要不断扩大皇权的空间范围。崇德帝在给明朝的文书中,特别突出自己的辽阔版图。

黑龙江上游地区,主要为索伦部落和毛明安部落的生息繁衍地区。索伦归附清朝,前文已述。皇太极统一索伦部前后,收抚毛明安(茂明安)部落。毛明安部落住居于贝加尔湖以东、额尔古纳河以西,今满洲里以北,东邻索伦,在赤塔和尼布楚(今涅尔琴斯克)一带石勒喀河及其支流地方。早在天聪八年即崇祯七年(1634年)十月十八日,“阿禄毛明安部落来归,见上,设大宴宴之。杨古海杜棱、胡棱都喇尔、吴巴海达尔汉巴图鲁、巴特玛额尔忻戴青、东卓尔台吉、阿布泰台吉等,献貂裘、马驼,酌纳之” (75) 。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五月初二日,阿赖达尔汉追毛明安下逃人,直追到使鹿部落喀木尼汉地方,获男子十八人、妇女十一口而归。崇德三年(1638年)三月二十四日,毛明安部落巴特玛同蒙古亲王、额驸等,受到皇太极赏赐,被赐“鞍马、貂裘、衣服等物。仍赐宴,遣归” (76) 。毛明安部归附清朝后,许多壮丁被编入八旗,崇德七年即崇祯十五年(1642年)九月,叙攻克塔山功,“毛明安下吴尔齐台吉”、“毛明安下阿敏台吉”等都受到皇太极的赏赐。毛明安部落臣服清朝表明,贝加尔湖以东、额尔古纳河以西、大兴安岭以北广大地区,都归于清朝版图。

经过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两代,半个世纪的奋争,终于把原属明朝的奴儿干都司、辽东都司以及蒙古东部管辖区域,全部置于清朝的统治之下。清初的疆域,东北起库页岛(今萨哈林岛),东邻鄂霍茨克海,西北迄贝加尔湖,南至长城(辽西到宁远),西南到宣府、大同边外,西达青海,北跨外兴安岭。

正当皇太极收复黑龙江流域原属于明朝的、也是其先祖故土之时,沙皇俄国也正向乌拉尔山以东扩张,步步逼近清朝版图的黑龙江流域广大地区。天命四年即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俄国哥萨克在叶尼塞河地带建叶尼塞斯克城堡。天聪六年即崇祯五年(1632年),俄国哥萨克在勒拿河地带建勒拿堡,后改名为雅库次克。崇德八年即崇祯十六年(1643年),俄罗斯波雅科夫等翻越外兴安岭进入精奇里江地带,即巴尔达齐故乡地域。顺治元年即崇祯十七年(1644年),俄罗斯波雅科夫等继续沿河下行,进入黑龙江地带。然而,在这复杂的局势到来之前,皇太极已经完成了对黑龙江流域的统一,把分散居处、互不统属的黑龙江地区诸民族,集合在清朝的政权管辖之下。这就为后来清朝军民抗击沙俄侵略,准备了政治与民族、军事与经济的条件。

清初对黑龙江的管理 皇太极对黑龙江广大地域,实行有效、有特色的管理。

第一,迁民盛京。崇德五六年间(1640—1641年),皇太极发动了第二次征讨索伦部博穆博果尔的战争,皇太极命将大量投顺、俘获的各部落的部民,迁入盛京,编入旗籍。其健勇壮丁,披甲为兵。没有迁徙走的零散户口,统称之为新满洲。崇德以后,对于归服的各部落不再称“新满洲”,而保留原称,编为户籍。在有的地区如库页岛(今萨哈林岛),以及乌苏里江以东沿海地区,不编设佐领(牛录),而以村屯或氏族为单位,“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辖” (77) 。这些村屯,分布广泛,遍及于黑龙江及其支流乌苏里江流域直至库页岛地区。各村屯“有警则声气相通,安常则渔猎得所” (78) 。八旗制度和姓长、乡长制度的建立,是清朝用以代替明朝原有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它起到并加强了对该地区军政和民政机构的管理作用。

第二,编入八旗。崇德四年和五年,皇太极连续两次进行征讨博穆博果尔的战争,取得胜利,震动索伦。崇德六年即崇祯十四年(1641年)五月十三日,“索伦部落蒙塞尔瓦代之子巴尔达齐,率其户二百四人来降”。十五日,“索伦部落一千四百七十一人来降” (79) 。仅三天之内,就有索伦一千六百七十五人降顺清廷。崇德帝命在北驿馆迎接,举行盛宴,加以欢迎。对于归顺的索伦壮丁,编为牛录,加入满洲。仅崇德六年即崇祯十四年(1641年)六月初十日,皇太极一次就赐索伦部落牛录章京都勒古尔、达大密、阿济布、讷努克、窦特、布克塔、充内堪代、俄尔噶齐、吴叶布、勒木白德、乌阳阿、章库、车格德、拜察库、挠库、讷墨库等十六人蟒缎、朝衣、玲珑鞓带、鞍马、缎布、撒袋、弓矢等物有差。驿馆设宴,隆重款待 (80) 。至于黑龙江支流松花江流域的虎尔哈部,努尔哈赤和皇太极多次发兵进行征抚。皇太极曾任命沙尔虎达为将,率兵征松花江虎尔哈(呼尔哈)部。该部居于呼儿哈河(牡丹江)和松花江两岸,有三大“喀喇” (81) 即三大氏族:一是诺雷,于天聪五年即崇祯四年(1631年)向后金朝贡;二是克宜克勒,于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朝贡;三是祜什哈哩(祜什喀礼),于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向清廷朝贡 (82) 。这表明松花江虎尔哈部已经归顺清朝。他们迁走的加入八旗满洲,成为满洲的成员;留下的则成为土著民族。上列虎尔哈三个氏族,后来就成为赫哲族的一部分。此次沙尔虎达率军进入松花江地带,“招降”男妇幼小一千四百余人。这里所言“招降”,主要是指以“抚”绥服,而不是以“战”征服。

《圣武记·附考》记述:“东三省驻防兵,有老满洲,有新满洲,犹史言生女真、热(熟)女真也。国初收服诸部,凡种人之能成数佐领、数十佐领者,咸归于满洲。若东海三部、扈伦四部,今皆无此名目,盖已归入满洲故也。其他壮丁散处,随时编入旗籍。畸零不成一佐领者,则以新满洲统之,国语所谓‘伊彻满洲’也。此皆崇德以前所服之部落。其崇德以后所归服,则并不谓之满洲,而各仍其原部之名。若黑龙江以南之锡伯、之卦勒察、之巴尔虎,黑龙江以北之索伦、之达瑚尔,皆各设佐领,分隶吉林、黑龙江两将军。既不得以满洲呼之;又部落杂错不一,于是以骑射最著、归服较早之索伦概之,故吉林、黑龙江各部,世皆概呼为索伦,以别于满洲。其实,索伦不过一部之偏名,非各部之总名也。至混同江南岸,宁古塔以东,复有赫哲部、奇惟喀部;混同江北岸之东,复有鄂伦春诸部,所谓使犬、使鹿之国也。使犬之赫哲,亦谓之鱼皮部,不编佐领,惟设乡长、姓长,岁贡貂皮于宁古塔。鄂伦春有使马、使鹿二部,使鹿鄂伦春在使马之外,虽编佐领供调遣,而丁不逮额。” (83)

第三,设官镇守。早在努尔哈赤时代,就在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设官镇守。崇德元年即崇祯九年(1636年)六月,清崇德帝皇太极命梅勒章京吴巴海“移镇宁古塔” (84) 。其职责是负责管理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军政与民政之事务,宁古塔成为该地区的军政中心。顺治十年(1653年)五月,梅勒章京改称昂邦章京,镇守宁古塔地方。顺治元年(1644年)八月初二日,以正蓝旗内大臣任为盛京总管,其左翼为梅勒章京阿哈尼堪,右翼为梅勒章京硕鲁。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十八日,梅勒章京叶克书改称为昂邦章京,镇守盛京。康熙元年(1662年),改为镇守辽东等处将军。康熙四年(1665年),改为镇守奉天等处将军(后称盛京将军)。康熙元年(1662年),改镇守宁古塔昂邦章京为镇守宁古塔将军(后称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之设,始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该年十月二十五日,兵部题设镇守爱浑(爱辉)等处将军,命以宁古塔副都统萨布素补授黑龙江将军 (85)

第四,定期朝贡。所谓“朝贡”,就是向清朝政府定期缴纳以貂皮为主的贡赋。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各部族落如索伦部、达呼尔部、萨哈尔察部、虎尔哈部、使鹿部、使犬部等,都要定期缴纳貂、狐、猞猁狲、海豹、水獭等毛皮。以萨哈勒察等部为例,仅崇德三年即崇祯十年(1638年)十一月档记载,进贡貂皮达一千一百二十四张 (86) 。《清朝文献通考》记载:“索伦、达呼尔,为东北最远之部,散处山林,以捕貂为业,亦称土中人。自国初天命、天聪年间,即相率内附。其后列于军伍,多以材勇自效。至于鄂伦春,一名奇勒尔,其所居益为辽远。使马鄂伦春,在诸部之外。使鹿鄂伦春,又在使马之外。……特以丰貂之产,岁时献纳。” (87) 每年春夏之交,在通往盛京的大道上,来自黑龙江、乌苏里江、东海诸部的“朝贡”者,奔向盛京。在既不事农耕、又无货币的诸部落地区,向清朝缴纳实物,也就履行了他们的纳贡义务。后金—清给“纳贡”者规定了献纳的时间、地点、数量,并对献纳者按例给予赏赐。至于乌苏里江以东、黑龙江下游的使犬部,天命元年即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即已招服,嗣后全部内附。以其土产貂皮等物,后就宁古塔副都统处输纳,岁以为例。其乌苏里江以东的恰喀拉部落等,则间岁到尼满河地方交纳貂皮。其散处最远的库页岛(今萨哈林岛)等五百余户,则每岁遣章京等员,赴宁古塔境外三千余里之普禄乡等地方,于六月会集缴纳。黑龙江地域各部落这种交纳实物的“纳贡”形式,是清朝统治其臣民的体现。

《圣武记·附考》记述:“由宁古塔而东三百里,有依朗哈喇土城,即五国城故地,设官守之。又东北五六百里,为虎尔哈部所居。又六百里,为黑斤部所居。又六百里,为费雅哈部所居。此三部人,总名乌稽达子。乌稽即渥集也,又名鱼皮达子,近混同江海口,不产五谷,惟出紫貂、玄狐、海螺、灰鼠、水獭、鹰雕及鱼。每岁五月,此三部人,则乘查哈船江行,泊宁古塔南关外进貂。将军设宴,并出部颁袍、帽、靴、袜、挺带、巾、扇赐之。貂以黑斤部所产为最,费雅哈次之,虎尔哈又次之,黑龙江索伦所产毛粗又次之。”至于鄂伦春,分为使马鄂伦春、使鹿鄂伦春和库页岛居民:“使马鄂伦春,距齐齐哈尔城五六百里;使鹿鄂伦春,距齐齐哈尔城千余里。又有不编佐领之使鹿部,曰奇勒尔,曰费雅哈,与海中之库页岛,皆更在鄂伦春之外。每岁不能以时至宁古塔,则以六月期集于三千里外之普禄乡,而章京舟行如期往受之。” (88)

经过几次校大规模的征抚之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地方的部落,或由首领率领内附,或向清朝纳贡,或进行貂皮交易。向清进貂皮贡献者,如黑龙江下游使犬部盖清屯酋长僧格率五十人来贡貂皮,共六百零五张。同部酋长孛琐科来贡貂、狐、水獭等皮六百七十二张件。

第五,貂皮贸易。黑龙江地方各部朝贡貂赋之外,有时更“携来贸易”的皮张。崇德二年即崇祯十年(1637年),黑龙江地方的托科罗等三十三人,除贡貂皮一百五十一张外,其携来进行贸易的皮张,还有貂皮筒一百三十五件、貂皮三百八十六张、各类狐皮十七张、灰鼠皮六百三十张。另如宜克勤氏等四氏三十人,除贡貂皮一百一十张外,其携来贸易之貂皮筒一百九十三件、貂皮三百二十张、黑狐皮四张、白珍珠毛玄狐皮四张、白珍珠毛玄狐皮褥一领、玄狐皮三十四张、黄狐皮等二十三张(领)。还有些部落“仅与我贸易,而不纳贡” (89)

八旗也分别派官到黑龙江地方,进行收买貂皮的贸易活动。据记载,崇德三年即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二月,“往黑龙江地方贸易,至是携货物至”。各旗获得贸易的貂皮,开列如下:

正黄旗,貂皮四百零六张;

镶黄旗,貂皮三百八十九张,余佛头青布 (90) 十一匹;

正红旗,貂皮一百一十四张,自嫩江地方易得貂皮七十八张,余佛头青布二十三匹;

镶白旗,貂皮二百三十一张,又自嫩江地方易得貂皮五十五张,余佛头青布四十八匹;

正白旗,貂皮一百三十三张,又自嫩江易得一百三十二张,余佛头青布八匹;

镶蓝旗,貂皮二百二十四张,又自嫩江地方易得貂皮八十四张,余佛头青布十一匹;

正蓝旗,貂皮一百八十二张,又自嫩江地方易得貂皮五十九张,余佛头青布一百一十二匹。

以上共貂皮二千零八十七张 (91) 。努尔哈赤和皇太极,运用貂皮贸易,以充实国家经济实力;利用部落壮丁,以补充八旗满洲兵力;控制广大土地,以宣扬大清皇权威力,这就是天命—天聪—崇德的重要国策,也是其重要成果。

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两代,经过前后五十年的时间,逐步统一了黑龙江流域及其支流乌苏里江以东沿海地区,继辽、金、元、明之后,重新统一了这一广大地区,并对其建立军政之有效管辖。而统一索伦地区,主要是在崇德年间 (92) 。魏源在《圣武记》“开创”篇里论道:“崇德而后,与东北之鄂伦春,奔走疏附,后先御侮,是为黑龙江之兵。自索伦骑射闻天下,于是后编八旗之达瑚尔(达斡尔)、鄂伦春等部,世皆‘索伦’呼之。而吉林一军,则但知为新满洲矣。‘女真兵满万不可敌’,况倾东北海之精锐,殚两神圣之训练,夫何敌于天下!”努尔哈赤、皇太极父子,以整个东北地区为基地,以八旗满洲为骨干——囊括东北黑龙江地域“索伦”之悍勇精锐,编制八旗蒙古之铁骑劲旅,创设八旗汉军之火器重军,合成八旗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与大明朝争雄,同农民军角逐,“夫何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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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2卷,第30页,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广文书局影印本,1970年。

(2) 阿敏“平壤之盟”《誓书》载于《清太宗实录》第2卷第19页。但仅以《誓文》誊本于三月二十一日送朝鲜国王,故《仁祖实录》及《承政院日记》等朝鲜官方文书所阙载。

(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3卷,第7页,天聪元年四月辛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0卷,第25—26页,天聪八年十月庚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卷,第14页,天命十一年十二月壬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3卷,第27页,天聪元年十一月辛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9卷,第6页,天聪五年六月癸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8)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9卷,第7页,天聪五年七月甲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4卷,第20页,天聪五年六月甲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6卷,第7页,天聪七年十一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1)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7卷,第3页,天聪八年正月庚寅,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2) 又见《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册,第79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1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0卷,第21页,天聪八年十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4)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0卷,第23页,天聪八年十月辛丑,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5)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1卷,第9页,天聪八年十二月戊子,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7卷,第23页,天聪八年二月己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7)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8卷,第23页,天聪八年五月戊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18) 黄维翰:《黑水先民传》,第11卷,第4页,《巴尔达齐传》,崇仁黄氏刻本。

(1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0卷,第21页,天聪八年十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天聪九年五月丙辰作“章京四十四员”。

(21)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1卷,第9页,天聪八年十二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2)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1卷,第10页,天聪八年十二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1卷,第11页,天聪八年十二月壬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4) 魏源:《圣武记》,第1卷,第9页,中华书局,1984年。

(25)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5页,天聪九年四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6页,天聪九年五月乙卯,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7)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6页,天聪九年五月乙卯,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8)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7页,天聪九年五月丙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2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22页,天聪九年六月甲午,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5页,天聪九年四月壬寅,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1)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3卷,第20页,天聪九年六月丁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2) 《一等阿思哈番巴尔达齐碑》拓片,北京市文物研究所藏。

(3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8卷,第11页,天聪十年四月庚辰,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4) 何秋涛:《朔方备乘》,第2卷,第1页,宝善书局石印本。

(35) 额苏里屯:位于今爱辉(瑗珲)黑龙江北岸西北八十余里处,今俄罗斯境内。见《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第四排之四。

(3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34卷,第10页,崇德二年二月丁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7) 《黑龙江志稿·博穆博果尔传》,第54卷,铅印本,1933年。

(38)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35卷,第3页,崇德二年闰四月庚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3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36卷,第8页,崇德二年六月壬寅,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44卷,第10页,崇德三年十月丙午,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1)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44卷,第24页,崇德三年十二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2) 魏源:《圣武记·开国龙兴记一》作“五年,遣穆什哈等征索伦”云。误,应作崇德四年十一月辛酉(初八日)。

(4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49卷,第7~8页,崇德四年十一月辛酉,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4) 雅克萨、阿萨津(阿撒津)、铎陈三城,在黑龙江北岸,今俄罗斯境内;乌库尔、多金两城,在黑龙江南岸,今中国一侧。

(45) 雅克萨城,《盛京吉林黑龙江等处标注战迹舆图》五排四:位于黑龙江北岸。今名阿尔巴津,在今俄罗斯境内。

(46) 果博尔屯、博和里屯、噶尔塔孙屯、木丹屯、都孙屯、兀喇喀屯、得都尔屯等七屯,均在今黑龙江爱辉(瑗珲)北部,约在江东六十四屯地带,今俄罗斯境内。

(47)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1卷,第8~10页,崇德五年三月己丑,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8)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1卷,第14~15页,崇德五年三月乙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4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1卷,第10~11页,崇德五年三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2卷,第6~7页,崇德五年七月庚辰朔,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1) 黄维翰:《黑水先民传》,第11卷,第5页,《巴尔达齐传》,崇仁黄氏刻本,1923年。

(52)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1卷,第10页,崇德五年三月己丑,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2卷,第7~12页,崇德五年七月癸未,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4) 魏源《圣武记·开国龙兴记一》作“六年,并征蒙古兵,征已降复叛之索伦博木果”云。误,“征蒙古兵”事在崇德五年七月丙午(二十七日)。

(55)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2卷,第22页,崇德五年七月丙午,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3卷,第21页,崇德五年十二月庚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7)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2卷,第20页,崇德五年十二月己未,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8)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3卷,第21页,崇德五年十二月庚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59) 《清太宗实录》崇德六年四月甲寅记载萨穆什喀以获罪辩奏:“臣率兵五十人,实曾战败博穆博果尔。方战之时,伏兵适至。索海、谭布、拜等同党,言系伊等所击败,而以臣为败奔,加之以罪。今有博穆博果尔,请加质问。”据此,知博穆博果尔已被带到盛京。

(6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4卷,第10页,崇德六年正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61) 黑龙江虎尔哈、索伦常混称,这里也包括索伦。

(62) 波和里、诺尔噶尔、都里、小噶尔达苏、大噶尔达苏、绰库禅、能吉尔等七屯,当在黑龙江江东六十四屯一带。

(63)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64卷,第25~26页,崇德八年五月丁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64)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65卷,第15~17页,崇德八年七月戊戌,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65) 《黑龙江志稿·博穆博果尔》,第54卷,铅印本,1933年。

(66) 魏源:《圣武记》,第1卷,第8页,中华书局,1984年。

(67) 何秋涛:《朔方备乘》,第1卷,第1叶,清光绪七年(1881年)刻本。

(68) 《清史列传·费英东》,第4卷,第1页,中华书局,1928年。

(69) 阎崇年:《天命汗》,第123页,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

(70) 魏源:《圣武记》,第1卷,第7页,中华书局,1984年。

(71)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14卷,第20~21页,天聪七年六月甲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2)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2卷,第2页,天聪九年正月丙寅,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3) 魏源:《圣武记》,第1卷,第8页,中华书局,1984年。

(74)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9卷,第24页,崇德七年三月癸巳,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5)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20卷,第23页,天聪八年十月辛丑,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6)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41卷,第7页,崇德三年三月丁亥,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77) 《清朝文献通考》,第271卷,《舆地三》,第7279页,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8年。

(78) 《吉林通志》,第17卷,第30页,光绪十七年(1891年)刻本。

(79)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5卷,第30页,崇德六年五月丁亥、己丑,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80) 《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6卷,第6页,崇德六年六月甲寅,中华书局影印本,1985年。

(81) “喀喇”:姓氏的意思。

(82) 何秋涛:《朔方备乘》,第1卷,第7页,光绪七年(1881年)刻本。

(83) 魏源:《圣武记·附考》,第1卷,第11~12页,中华书局,1984年。

(84) 《清史稿·吴巴海传》,第230卷,第9319页,中华书局标点本,1977年。

(85) 《康熙起居注册》,康熙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86)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册,第393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87) 《清朝文献通考》,第271卷,《舆地三》,第7280页,浙江古籍出版社影印本,1988年。

(88) 魏源:《圣武记》,第1卷,第13页,中华书局,1984年。

(89)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册,25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90) “余”,为交易后之所余;“佛头青布”,为蓝绿色的棉布,下同。

(91)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上册,第392页,光明日报出版社,1989年。

(92) 阎崇年:《清太宗经营索伦辨》,《历史档案》,200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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