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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和明帝国——国外白银与晚明经济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15 09:52:58 0


虽然最近有一些相反的观点,但似乎并没有怀疑从新大陆和日本进口的白银对晚明中国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有关这种影响的统计证据可以从明代中央政府在1570年以后记载的白银收入的陡增中找到,在东南沿海的地方政府征收白银的同样的增长中找到,还可在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中国的金银比价出现的戏剧性的变化中找到。例如,虽然在中国银对丝、瓷器和其他很多产品的购买力与世界水平相比,仍然保持高水平,但是在1568—1644年间,金银比价由1∶6扩大到1∶10,甚至1∶ 13。另一方面,在1577年到17世纪20年代早期之间,中国的银与铜的比价从1∶ 229缩小为大约1∶ 112。这两个方面的情况说明,这些变化至少部分地反映了上面讨论过的大量白银的进口及金块和铜币的出口,是明朝与日本、东南亚贸易增长的极其重要的因素。这里,特别重要的是:与中国的金银比价的变化相平行发展,新大陆、欧洲、南亚和日本也发生了相似的变化,这就给明帝国逐步融人被称为“浮现的世界经济”的论点提供了进一步的根据。

在向整体化迈进的步伐加大的同时,明代中国农业的专业化和商业化程度急剧发展,丝、棉、瓷器产业快速增长,跨地区贸易岩见宏:《动荡的社会》,见田村美造:《最后的东洋式社会》(东京,1968年),第133页;宫崎市定:《明清时代的苏州》,第306—320页;牟复礼:《最近一千年的中国城市史:苏州的形态和时空概念》,载《赖斯大学研究》29,第4号(1973年秋),第44—45页。显著扩大,将大部分土地税、劳役和超额征收都折合为白银支付的所谓“一条鞭法”而广泛推行。这些发展带来的影响在长江下游经济发达地区特别显著,这些地方的中心都市,如苏州、松江、嘉兴、南京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业已成为中国丝绸业之都和最重要的金融中心之一的苏州,在16世纪后期人口增长迅速,总数超过了50万,使它也许成为世界最大、而且肯定是最富裕的城市之一。松江附近地区在这些年间的繁荣不是由于丝绸,而是棉花,这种作物自从元朝后期以来就在中国东南部开始种植。16世纪后期,当国内外对棉制品的需求激增时,松江近郊越来越多的人改行从事全日纺织和贸易。事实上,从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松江的人口像苏州那样急剧增加,甚至农村附近的一些小集镇也变为兴旺的染色、上浆及相关行业的中心。

最后,正如傅衣凌、吴震强、伊夫林·S.罗斯基、斯波义信、张彬村、林仁川及其他人指出的那样,与亚洲、欧洲和新大陆的贸易扩张对于中国那些直接卷入了海上贸易的地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正如福建省南部沿海地区一位骄傲的本地人所写的:

我穆庙时(穆宗,1567—1572年在位),除贩夷之律。于 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其殆天子之南库也。

1639年,福建沿海地区的另一位本地人,概述了他关于支持中国继续参与海上贸易的理由:第一,丝和丝织品在菲律宾和东南亚出售的价格经常是国内价格的两倍;第二,瓷器和其他中国产品在海外也备受赞誉;第三,大量的失业工匠在菲律宾找到了工作。这个作者继续解释到:西班牙人并不打算用货物来交换商品或服务,而宁可用“银币”(银钱)来支付。他的言外之意是:他相信当这些银币进口到中国以后,一般地说,对明朝经济,具体地说,对福建经济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虽然外国白银给中国带来了确定无疑的利益,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例如,银块进口非但未能完全地解决明朝长年的贵金属短缺问题,而且在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这种进口也促使城市快速增长,放纵了商业投机,以及至少在国内的一部分地区导致了明显的通货膨胀。随之发生的经济不稳定性由于在这一期间中国商人和生产者日益过分地依赖于货币经济的扩张而加重了。然而,由于国内矿业萧条,以及中国的铜币生产仍为一些问题所困扰,因此货币经济自身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白银的进口以增加货币的供应,才能维持工商业和消费者的信心。

在万历朝(1573—1620年)的大部分时间里,这种依赖并未引起真正的问题,因为日本和新大陆银矿继续生产大量的银,其中相当大部分用于购买中国商品。然而,在天启(1621—1627年)和崇祯(1628—1644年)年间,世界各地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变化,对中国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对明朝货币制度尤为重要的是,中国与西班牙在马尼拉的贸易在17世纪的前半叶数度中断。其中几次中断是因为荷兰和英国骚扰拦劫西班牙、葡萄牙和中国在南中国海的航运而引发的,但是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此时新大陆银产量急剧下降。例如,在秘鲁的波多西,银产量在17世纪早期迅速下降(参见8—4表)。此外,到17世纪30年代,水银的短缺也使墨西哥银产量陡降。此后,波多西再未从它在17世纪的暴跌中恢复过来,直到明朝崩溃后多年的17世纪60年代,墨西哥的银产量也未有明显的增加。

17世纪30年代,当西班牙菲力浦四世努力减少牵涉到与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通过新大陆与菲律宾的商品贸易的腐败现象时,中国经济和货币形势更加恶化。17世纪30年代早期,菲力浦四世对秘鲁与墨西哥之间的商业施加新的限制,1635年,他派遣一个特别督察官到阿卡普尔科监督海关税务。当所谓的“来自中国的大船队”中的两艘船在1636年到达阿卡普尔科时,这个督察官对船上据称价值80万比索(合2.3万公斤银)的丝绸和瓷器进行估价,估定的价值竟高达几乎难以置信的400万比索(合11.5万公斤银)。这大大超过有关对从亚洲合法进口到阿卡普尔科货物的限制,督察官决定进行惩罚,在应对这起企图诈骗行为负责的人付出高额罚金前,不允许出售这些商品。管制政策推行了若干年,给马尼拉、阿卡普尔科造成了严重后果,而且,由于西班牙国库也因此丧失了一些关税,因此给马德里也带来了重大影响。几年后西班牙国王承认:

必须注意的是:[马尼拉的]市民贸易商品的四分之三惯常是[向中国人]做过保证的,因为迄今为止,这项贸易完全靠赊账的方式维持;然而……在1636—1637年,由(马尼拉的)市民于[1636年]运送的[中国人]以赊账方式售出的商品没有得到(来自新西班牙)的钱,因此,中国人已不能相信得到偿还的承诺了。由于这个原因,[中国人]走了,说他们已经遭受了损失,不愿再遭受更多的损失……

不足为奇,已经从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所记录的水平上大大下降了的中国与西班牙在菲律宾的贸易,又进一步下降了;在1637年,仅有一艘小帆船装载着价值微薄的商品从马尼拉航行到阿卡普尔科。 1638年,由于中国人重新回到市场,两艘大帆船,其中一艘是菲律宾建造的最大的帆船,从菲律宾海岛出发到墨西哥,情况才稍有改善。对那些参与中国与西班牙贸易的人来说不幸的是,那艘最大的船在去阿卡普尔科途中失事,货物全部损失,许多船员遇难。据说,1638年马尼拉只有非常少量的白银,中国人很可能再次以赊账方式售出他们的商品,这样,他们在三年内遭受了第二次经济灾难。更坏的消息接踵而来。1639年8月,开往马尼拉的两艘大帆船再次失事,据说损失超过50万比索。17世纪30年代后期从新大陆流往菲律宾进而流到中国的白银,已从1632年以前的每年总数大大超过200万比索(57500公斤白银)的水平减少为涓涓细流了。

1639年后期,马尼拉的经济形势非常严重,殖民政府增加新税以弥补其运转经费的不足,欧洲人与中国社团之间的紧张关系爆炸了。据说,在1639年11月至1640年3月期间,装备优良的西班牙人在整个菲律宾杀死了2万多中国人。不出所料,事态的发展导致1640—1641年间中国与西班牙贸易的中断。虽然在1642—1643年间,情况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1642年澳门的葡萄牙人得知葡萄牙人在欧洲起义反抗西班牙,于是中断了澳门与马尼拉的商业关系,这样又抵消了上述改善。众所周知,17世纪30年代的一些年份,单单澳门与马尼拉的贸易额就达到150万比索(43125公斤白银),因此澳门与马尼拉贸易中断的经济后果对于西、葡双方及中国都是相当严重的。

正如约翰·E.小威尔斯在本卷其他地方讨论过的,在17世纪期间,这并不是第一次欧洲政治对澳门经济的影响。自从荷兰人于1600年来到亚洲水域,他们就不断袭击伊比利亚的船舶,在17世纪30年代中期,他们开始扩大对满剌加和果阿这两个葡萄牙的殖民地的封锁。满剌加于1641年落入荷兰人的手中,这一变化使葡萄牙从欧洲和南亚进口白银到澳门更为困难。然而,在17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期间,由于从新大陆运载白银到欧洲的船只大幅度减少(参见表8-5),这条航线对澳门和中国的经济已经远没有二三十年前那样重要了。

此外,大致在1635—1638年之间,葡萄牙迅速提高了其殖民地与日本之间的贸易量及利润,从而削弱了荷兰人的这些行动对澳门经济的影响。导致这种提高的直接原因是1635年德川幕府决定禁止日本臣民和日本船只从事海外贸易。尽管日本出口的白银总数下降了,但是,当日本京都、大阪、长崎的商人为了满足日本的商业需求而寻找其他供给渠道而乱成一团之时,荷兰人、中国人,特别是葡萄牙人的商业得到了增进。例如,在1637年,葡萄牙的航船将200多万两(7.5万公斤)白银从长崎运送到澳门,而到1638年,这一数字超过100万两。在同一时期,荷兰和中国商人在日本的贸易也取得了成功,在1637—1638年,他们从日本出口的白银合起来可能接近,或者甚至超过葡萄牙的总数。无论如何,亚洲经济和政治历史的新纪元即将破晓。1637年,日本西南部经济状况的恶化导致了所谓的岛原暴乱,大约有2万名日本基督徒及其同盟者起义反抗当地统治者的政策和德川幕府。1638年“基督徒反叛”最终被镇压下去,德川幕府决定禁止与葡萄牙人的一切联系,指责葡萄牙人支持叛乱并阴谋征服日本。1639年到达长崎的葡萄牙人的航船被禁止卸货,即使他们运载的丝绸和其他货物已经由日本商人付过款。此后,直到19世纪,葡萄牙人才被允许在日本进行贸易。

荷兰和中国商人迅速行动,从上述局势中渔利,但是他们从日本出口的白银始终没有达到1637年葡萄牙、荷兰、中国三国加在一起的总数。到1642—1643年,日本白银出口明显下降,每年低于150万两(56250公斤)。无论数据的准确程度如何,这个数字都远远低于小叶田淳对17世纪早期中国与日本贸易高峰时每年达400万至500万两(15万至18.75万公斤)白银的估计数。而且,如将这一下降置于马尼拉商业的萧条、从新大陆到欧洲运送金银船只的减少(参见表8-5),以及荷兰对满剌加和果阿的封锁而导致的贸易中断的情况下来考察,显然17世纪40年代早期能够出口到中国的白银已大大少于仅仅几年之前的数字了。

伴随着因白银进口下降而引起的问题,又出现了中国铜币制造的困难。16世纪后期至17世纪早期,面对经济和军事问题的加剧,明政府试图通过扩大铜币生产来改善它的财政状况。帝国在很多地方建立了新的造币厂,但是,这些造币厂由于缺乏管理和资金不足,生产的铜币的质量远低于政府的希望和预期。而且,在17世纪30年代到40年代早期经济状况恶化时,国内的许多伪币制造者(其中一些人显然曾在官方造币厂工作,或与政府有其他方面的关系)加紧了他们的活动,使劣币在市场上泛滥。正如表8-8所示,这些劣质铜币和进口白银的下降促使将白银从经济发达的中国东南地区的市场上逐出。

表8-8 1638—1646年中国东南部1000枚铜钱的币值

明朝和明帝国——国外白银与晚明经济

(+)表示所给出的该年数据的原始资料是不准确的,实际数据很可能稍大于表中的数字。资料来源:叶绍袁:《启祯记闻录》,见《痛史》(上海,1911年),18册,2/6a;张履样:《桐乡灾异记》,陈恒力编:《补农书研究》(北京,1958年),第325页。

这种突然出现的对于本章前面所论及的银价朝着下降的长期逆转趋势是很重要的。第一,正如弗兰克·C.斯普纳在20多年前指出的,这种逆转是17世纪中期影响到西班牙、法国、德国、荷兰及其他许多欧洲国家的一种国际现象。像中国一样,西班牙货币最不稳定的时期发生在17世纪40年代早期,当时白银进口下降(参见表8V5),铜币造假和政府控制货币导致了银对铜币比价的“惊人的增长”。日本也普遍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在那里,银产量下降和政府货币政策的改变导致银与铜交换率在1638—1647年期间迅速扩大。虽然对17世纪从银“转换”到铜尚有很多问题有待于研究,但斯普纳认为这对早期现代世界经济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在(16世纪)由于白银的注入使情况得到好转之后,17世纪没有取得同样的进展……17世纪因为铜而衰弱和烦恼,这时,任何事物似乎都失去了先前的生命活力和多样性。”

在中国,17世纪40年代,没有哪个地方像一度兴盛过的苏州这样,“生命活力和多样性”的衰落是如此的显著。正如一个苏州本地人早在1642年所写的:

街道上有无数的瘦弱可怜的乞丐。而且,因为是新年,天气寒冷、阴雨连绵。春天即将过去,但寒意犹浓。二月满月之后,阴雨又连绵十几日。大量的人死于饥饿。每天我都亲眼见到有数十具饿殍在王公的地产上埋葬。当每斤大米的价格升到90多个铜钱时,他们没有任何吃的就毫不奇怪了。城市中大多数住宅都人去房空,只剩断垣残壁。肥沃的农田和豪宅都标价出售,但是无人问津。往昔,(苏州)城曾一度繁荣,其居民奢靡成风。自然盛世之后将紧随衰败,但是我从未料到在我有生之年会遇到这些不幸。

这段描述,以及海伦·邓斯坦、安杰拉·梁和其他人的研究清楚地表明,在这些年间,并非所有的苏州问题都起源于货币,其性质也并不完全属于货币方面。实际上,在17世纪30年代后期,特别是17世纪40年代早期,连续不断的洪灾、干旱和蝗灾的打击,使中国东南部的粮食严重减产,加剧了一些地区食物的严重短缺。然而,其他因素显然也助长了“食物短缺”的产生。随着中国纺织业在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的急剧增长,长江下游地区的农业性质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为了满足增加的国内和国际的需要,那里扩大了棉花和桑树的种植,一个曾是食物自给自足的地区,现在发现它的大量稻谷供应依赖于跨地区贸易。因此就是在本地稻作物收成好的那些年景,南直隶、浙江省北部和其他地区的人们也需要出售桑叶、蚕、生丝、原棉、棉纱和棉布,来购买短缺的谷物,支付赋税和地租,偿还附近城镇债主的贷款。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或者如果他们用现金购买的谷物价格波动太大,特别是当本地谷物储备较少时,灾难就不可避免了。从下面浙江北部的湖州的记载来看,后一种情况在1640年代早期就已明显地存在于扬子江流域地区了。据说,在湖州,1640年至1642年间,30%的人口死于“饥荒”和疾病。

今天,养蚕业是湖州人生计的根本。哪里想得到情况会是这样,在(1641年)……生丝实际上已一文不值,但桑叶却很紧缺,价钱高昂。随后(在1642年),生丝的价格提高了一些,但是桑叶却出奇的低廉,第二拨蚕又全部损失了。地里未收的第一拨桑叶与第二拨新叶一起仅仅只得到通常收入的一半……湖州人遭受如此不幸,人间的事是多么不公啊。

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松江府附近的棉花生产区。例如,1642—1644年期间,在松江府,棉和棉织品的银价直线下跌,同时谷物的银价上升却超过200%。

这些戏剧般的价格变化可以从几个方面作出解释:第一,正如前述,17世纪30年代后期到40年代早期,自然灾害和大范围的军事行动减少了中国很多地方谷物的产出,并引起谷物价格的上扬。然而,应当记住的是,在整个16世纪后期到17世纪早期的期间,实际上,中国的纺织品贸易的每一个阶段最终都涉及白银的交易。从上面讨论过的白银进口急剧下降的情况,以及明政府强行提高的税率和贵金属储藏可能性的增加等方面来看,有理由猜测在17世纪40年代早期,中国经济发达地区流通中的白银的数量从早期的水平大幅度下降了。表8-8的数据有助于证实这种猜测;而以下事实也有助于证实:税收直线下降促使明朝考虑再度采用纸币,及借助于西方技术援助来扩大政府的矿业开采。然而,事实证明,这些计划已不可能实行了,叛乱者的军队1644年4月占领北京时,他们发现国库实际上已空空如也。

从总体上说,国际贸易和货币波动对明朝覆灭的影响仍然是一个有相当大争议的问题。然而,海上贸易和白银的进口对中国特定地区和晚明经济的特定部门的重要性仍是不应低估的。正如广东省的一位学识渊博的观察者在1647年夏天所写的:

嘉靖年间(1522—1566年)……(葡萄牙)逐渐渗透到中国边境,远至澳门,在这里他们建立了永久性居所……(并且)获准每年在广州进行贸易……(结果)中国和外国商品在广东自由地流通……

结果,官场腐败……到了驱使葡萄牙人诉诸于暴力的程度……此后,不再允许他们到广州……(于是)中国商人不得不带着他们的商品到澳门交易。这件事发生在1640年。

从此以后,商人再次遭受困苦,商品不再流通,(在广东的)贸易(实际上)已经停顿……因此,很清楚,澳门人来贸易,广东就繁荣;他们不来,广东就受损失。

读过C.R.博克瑟著作的学者们知道,在1640年以前“澳门人”(葡萄牙和他们的中国代理人)带到广州的几乎全是日本和西属美洲的白银。这些年间,经常出入于福建和浙江港口的许多海上贸易者也是如此。由于广东、福建和浙江省合在一起,人口超过2000万,而且与南直隶、江西及其他中国发达地区有紧密的商业联系,因此这几个省在明朝后期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海上贸易对经济的重要性还可以从清朝早期(约1644—1683年)某些政治演变中得到进一步证实。虽然对清朝统治的抵抗持续到17世纪80年代早期,但有证据表明到17世纪40年代后期,中国经济已经开始从上面讨论过的一些灾难中恢复过来。从17世纪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早期,不仅谷类和商品的价格回复到接近正常的水平,而且海上贸易似乎也得到了重大的恢复。正如一个清朝官员后来评论的:“我仍然记得大约1649年至1650年的岁月,那时……在所有市场上都有外国的商品,人们的交易常常使用外国银币。因为这些银币在所有的省份流通,随处可见。”

这种情形并未持续多久,因为从17世纪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期,清朝当局强行清除了东南沿海一带的几千个城镇和村庄,企图扫除海上贸易——这个新政权的敌人得以建立其繁荣的商业帝国的基础。虽然扫除政策得到了成功,但却付出了高昂的经济代价。正如上面引文所指出的,从17世纪40年代后期到50年代,海上贸易再次给中国沿海地区带来大量白银。像明朝后期一样,大多数进入的白银又渗入中国内地,从而有助于刺激和维持那些地方的经济活动。然而,当清王朝禁止海上贸易的旨令在17世纪50年代后期一旦推行,“(外国)银币(从流通中)完全消失了。这是财富的源泉已经被堵塞的明显证据”。

显然,说海上贸易是中国明代晚期和清代早期的“财富的源泉”是夸大其词。然而,毫无疑问,在16世纪和17世纪,中国国内对进口白银的需求,国外对中国丝绸、瓷器、金、铜币和其他商品的需求,促使中国比以往更深地卷入了世界经济事务。这种卷入被证明是一种祸福结合的幸事,然而,它对于研究中华帝国晚期的重要性是不能低估的。正如研究这一时期的一位专家指出的:

到1644年,中国是世界历史的一个部分,它深受世界贸易中白银流动的影响,深受由于粮食作物的传播而使其农业发生转变的影响,以及深受烦扰中国人日常生活的武器和战争、瘟疫和产品的影响。在各民族的意识中,无论是中国人、欧洲人,或其他人的意识中,欧亚大陆的民族国家实体仍然使世界保持着分割的状态,而且直到目前为止仍是如此。但是在许多方面……欧亚大陆的文明和民族国家实体正在变为彼此的回应与对答。

(吕昭河 译)


威廉·H.麦克尼尔:《权力的追逐》(芝加哥,1982年),第53页。另见贾尼特·L.阿布—卢霍德:《在欧洲霸权之前:1250—1350年的世界体系》(纽约,牛津,1988年),第316—340页;牟复礼:《哥伦布时代的中国》,见杰伊·A.利文森编:《1492年前后:探险时代的艺术》(华盛顿特区,纽黑文,伦敦,1991年),第337—350页。有关帝国晚期中国海上贸易研究的重要的新著作,可查阅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编辑委员会编的《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台北,1984年、1986年、1988年、1991年)。

罗伯特·萨巴蒂诺·洛佩斯:《元朝时欧洲的中国丝绸》,刊于《美国东方学会杂志》,第72期(1952年),第72—76页。罗伯特·洛佩斯、哈里·米斯基明、亚伯拉罕·尤多维奇:《1350—1500年英格兰至埃及:长期趋势和长距离贸易》,见M.A.库克编:《从伊斯兰的崛起至今的中东经济史研究》(伦敦,1970年),第93—128页;哈里·米斯基明:《1300—1450年,早期文艺复兴时期欧洲的经济》(剑桥,1975年),第126—129页;埃利亚胡·阿什托尔:《中世纪地中海东部国家贸易的研究》(伦敦,1978年),第4卷,第45—46页。

罗伯特·S .洛佩斯、哈里·A.米斯基明:《文艺复兴时期的经济萧条》,见《经济史评论》,第2辑(1962年)第14期,第408—426页。这篇文章也见于米斯基明:《欧洲的现金、信用和危机》(伦敦,1989年)。另见M.M.波斯坦:《中世纪欧洲北部的贸易》,见M.M.波斯坦、爱德华·米勒编:《剑桥欧洲经济史》(剑桥,英国,1987年),第2版,第2卷《中世纪贸易和产业》,第240—305页。最近对于将这一“萧条”夸大到导致15世纪中叶明朝经济“崩溃”的程度的观点进行了有意义的研讨,参见阿布—卢霍德:《在欧洲霸权之前》,第340—364页。

罗伯特·H.富森译:《哥伦布航海日志》(坎登,缅因,1987年),第90页。另见塞缪尔·埃利奥特·莫里森:《海洋上的将领: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一生》(波士顿,1992年),第250—266页;马丁·科尔克特:《1492年前后的日本:哥伦布与黄金岛的传说》(这里所说的岛屿,即马可·波罗游记中所记述的东方海中的一个到处是黄金的岛屿Cipangu。——译者注)。见利文森编:《1492年前后》,第305—314页;J.M.科恩:《哥伦布的四次航行》(伦敦,1988年)。

保罗·托斯卡内利:《1474年托斯卡内利给哥伦布的信》,见唐·奥沙利文:《发现的时代,1400—1550年》(伦敦,纽约,1984年),第97—98页。另见菲利普·费尔南德斯—阿米斯托:《哥伦布》(牛津,纽约,1991年),第24—44页;热维·多尔—内尔:《哥伦布与发现的时代》(纽约,1991年),第76—79页;戴维·伍德沃德:《地图及地理空间的合理化》,见利文森编:《1492年前后》,第83—87页;戴维·摩根:《蒙古人》(牛津,纽约,1986年),第198页。

“大可汗”术语指中国的蒙古统治者,在托斯堪尼写信的一个世纪之前,蒙古末代统治者已被明朝的军队从中国驱赶出去。关于蒙古人从中国的逐出,参见爱德华·L.德雷尔:《明代的军事起源》,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剑桥,1988年),第7卷,第88—106页。

关于该世纪中叶中国问题的细节,参见崔瑞德、泰尔曼·格里姆:《1436—1464年正统、景泰、天顺统治时期》,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305—342页。

拉伊·冈萨雷斯·德·克莱维约:《克莱维约:1403—1406年到帖木儿帝国的使者》,盖伊·列斯特兰奇译(伦敦,1928年),第288—289页。有关明朝时连接中国与亚洲其他国家的商队贸易的更多情况,参见本书由莫里斯·罗萨比编的另一章。另见莫里斯·罗萨比的《中亚商队贸易的“衰落”》,见詹姆斯·D.特蕾西:《商业帝国的兴起:早期现代世界的长途贸易》(剑桥,1990年),第351—370页。

有关明朝时期中国手工艺产品的详情,参见本书马丁·海德拉的章节。

约翰·亚历山大·波普:《14世纪的青花瓷器:伊斯坦布尔托普卡皮·萨拉伊博物馆的一批中国瓷器》(华盛顿特区,1952年);和他的《阿尔达比勒圣地发现的中国瓷器》(华盛顿特区,1956年)。尽管在1574年,一场奥斯曼宫殿的大火使“大量的瓷器”损失了,但今天仍有超过8000件中国瓷器属于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皮收藏品。这些瓷器中很多都是明朝时的。德黑兰的收藏品超过1000件,没有一件的日期是1612年以后的。参见琼·麦克卢尔·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纽约,1986年),第18页。

东南亚的中国瓷器,参见约翰·S.盖伊:《9到16世纪东南亚的东方陶瓷贸易》(新加坡,1986年)。关于斯里兰卡和印度,参见巴兹尔·格雷:《中国对印度的瓷器出口》,见《东方的陶制品学会学报》,36期(1964—1966年),第21—36页;约翰·卡斯韦尔:《中国与伊斯兰:印度和锡兰沿海调查》,见《东方的陶制品学会学报》,42期(1977—1978年),第25—45页;弗兰克·珀林:《欧亚结合部的财政制度和商业活动:1500—1900年的比较思考和结构思考》,见汉斯·波尔编:《1500—1800年欧洲人的世界大发现和它对前工业社会的经济影响》(斯图加特,1990年),第264—265页;关于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参见乔治·T.斯坎伦:《埃及与中国:贸易与仿制》,见D.S.理查兹编:《伊斯兰与亚洲的贸易》(费城,1970年),第90—91页、第95页注24;约翰·卡斯韦尔:《中国、亚洲和伊斯兰世界的青花瓷》,见约翰·卡斯韦尔编:《青花瓷器:中国瓷器和它对西方世界的冲击》(芝加哥,1985年),第30—34页;关于东非,参见内维尔·奇蒂克:《基尔瓦:东非海岸的一个伊斯兰贸易中心》(内罗毕,1974年),第240—241、244页;詹姆斯·S.柯克曼:《作为印度洋贸易和文化的一个因素的肯尼亚海岸》,见米歇尔·莫拉特编:《东方和印度洋商业的社会和公司》(巴黎,1970年),第247—253页。

柯克曼:《肯尼亚海岸》,第248页。

珀林:《财政制度和商业活动》,第265页。

约翰·埃斯顿编:《青花瓷:其起源及西方影响》(波士顿,多伦多,1987年),第1页。

在安德鲁·科萨里斯1515年到满剌加的旅行中,对发现的中国瓷器及“丝和包括全部种类的缎制品,诸如花缎、缎和极其浓艳的锦缎”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引自G.F.哈德森:《欧洲与中国》(伦敦,1931年),第203页。

伊尔达·阿雷兹、玛丽亚·阿泽维多·考丁霍·瓦斯孔塞罗斯·伊·索萨和杰西·麦克纳布:《葡萄牙和瓷器》(里斯本,1984年),第14—16页。

D.F.伦·斯切尔里尔:《中国瓷器的出口》(纽约,多伦多,伦敦,1974年),第46页。另见琼·米歇尔·马辛:《追求舶来品》,见J.A.利文森编:《1492年前后:探险时代的艺术》(华盛顿特区,1991年),第115—119页。关于葡萄牙与安特卫普在16世纪早期的商业联系,参见费尔南德·布劳代尔:《对世界的透视》,锡安·雷诺兹译(纽约,1984年),第137—157页。

引自费尔南德·布劳德尔:《贸易的转动》,锡安·雷诺兹译(纽约,1983年),第221页。另见安东尼奥·德·莫尔加在其《16世纪末期的菲律宾群岛、摩鹿加群岛、暹罗、柬埔寨、日本和中国》,亨利·E.J.斯坦利译(伦敦,1868年),第340页。

C.L.范·德尔·皮基尔—凯特尔编:《1613年维特—里乌装载的陶瓷制品》(阿姆斯特丹,1982年),第8—10页。

关于明朝货币制度的更详细的讨论,参见本书马丁·海德拉所写的章节。

关于这些困难,参见牟复礼:《明朝的兴起,1330—1367年》,见牟夏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18—47页。

在此时,发生在欧亚经济中的诸多困难中有一系列强烈的货币波动,在14世纪40年代期间,这些波动对西欧、中东、南亚和东亚商业活动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虽然尚不明白这些波动的根本原因,但是卡洛·西波拉曾提出,至少部分原因也许与在中亚一些地方爆发的通常所说的“黑死病”相关,年代正好在1346年之前。此时,黑死病不仅中断了欧亚大陆的国际贸易,而且也可能严重地影响土耳其斯坦、费尔干那、布哈拉的金银矿业。关于14世纪中期欧洲的货币困难,特别是佛罗伦萨这一与亚洲有着特别紧密贸易联系的城市的困境,参见卡洛·西波拉:《14世纪佛罗伦萨的货币政策》(伯克利,洛杉矶,伦敦,1982年),第1—46页。关于14世纪中期南亚同样的问题,参见塔潘·拉雅恰杜里、伊尔凡·哈比布编:《剑桥印度经济史》(剑桥,1982年),第1卷,第93—101页。

同其他许多前现代社会一样,在中国,帝国晚期经济和政治状况的恶化通常导致劣币的铸造。元朝晚期也不例外,不但伪造者,而且反政府的造反者都生产大量的劣币。参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修订版(上海,1965年),第570—571页。

其原因并不完全清楚,但是它反映了国家对几个关键的经济生活要素的控制还不完善。在中国,前现代时期的政府除了最重要的礼仪目的外,很少铸造金币和银币。在帝国晚期,散银的基本单位是两(约等于0.0375公斤),它比黄金更适于作为交换媒介。然而,白银以不同重量、不同纯度的银块进入流通,迫使人们要频繁地依靠“钱铺”、“银铺”、“银匠铺”的试金师来保证支付的金属的质量。参见杨联陞:《中国的货币和信用简史》,第2次印刷(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1年),第79页;乔·克里布:《中国贵金属货币的历史考察》,见《古钱币史》,第7册,1979年19号,第185—209页。

虽然14世纪中叶中国银价上升的准确时间尚待确定,但是,同样重要的是,佛罗伦萨银价较小幅度上涨的时间被定为1345—1347年,而开罗则是在1339—1347年之间。至少有一个学者认为,意大利和埃及的货币波动起源于“远东或者中东”某地的未知事件。参见奇波拉:《14世纪佛罗伦萨的货币政策》,第15、19—20页。对元朝后期银价上涨的传统解释是,蒙古人于1368年从他们的首都大都逃跑时,携带大量的金属回到蒙古。然而,由于在1368年前的很长时期内,元朝财政的金银储存量就很少,蒙古人只能带走他们能够带走的黄金和白银,似乎有理由推测此时国际白银的短缺,及由于国内经济和政治不稳定而导致的白银贮藏,才是中国银价上涨的更可信的解释。

全汉昇:《宋明间白银购买力的变动及其原因》,载《新亚学报》,第8卷,1号(1967年2月),第163—168页。

《明史》,第7卷,第1970页;和田清编:《明代食货志译注》(东京,1957年),第2卷,第777—779页;百濑弘:《明代产的白银和外国银》,见《青丘学丛》,第19卷(1935年),第93页。

全汉昇:《明代银课与银产额》,见《新亚书院学术年刊》1966年第9期,第246—254页。对于明代中国早期采矿活动的水平的不同的解释,参见本书马丁·海德拉撰写的章节。

关于生铜的短缺,参见《明史》,第7卷,第1962页;参见陈纶绪:《明朝的兴亡》(诺曼,俄克拉荷马,1982年),第132页。关于明代中国的铜矿业和铜币,另见本书马丁·海德拉撰写的章节。

黄仁宇:《16世纪明代中国的税收与政府财政》(剑桥,1974年),第75页。

明代虽然流通着少量的散金,但这主要用作贮藏,而不是交换媒介。

关于这一决定的背景,参见陈学霖:《建文、永乐、洪熙和宣德之治:1399—1435年》,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294—298页。参看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52—53页。

对于这一点的不同解释,参看本书马丁·海德拉撰写的章节。

从15世纪30年代到15世纪后期,政府没有生产任何钱币。参见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75页。

新近关于这种进口的讨论,参见上木哲翁(音)、广三山村《银矿和宋代的钱币——在国际视角下的中世纪和近代日本的货币历史》,见J.F.理查兹编:《晚期中世纪和早期近代的世界贵金属》(达勒姆,北卡罗莱纳州,1983年),第336—346页:约翰·K.怀特莫尔;《13—18世纪越南与东亚的货币流动》,见J.F.理查兹编:《晚期中世纪和早期近代的世界贵金属》,第363—370页。

关于此时的经济和政治动荡,参见崔瑞德和格里姆:《1436—1464年,正统、景泰和天顺统治时期》,见牟复礼、崔瑞德:《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309—337页。这一时期中国经济的困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欧亚大陆其他地方有同样的困境相关,尚需进行全面的研究。

关于此时中一日外交和商贸关系,参见田中长男(音):《日本与海外国家的关系》,见约翰·惠特尼·霍尔和丰田编:《室町时代的日本》(伯克莱,洛杉矶,伦敦,1977年),第168—171页;河添彰二(音):《日本与东亚》,广三山村(音)编,G.卡梅伦·赫斯特译:《中世纪日本》,第3卷;《剑桥日本史》(剑桥,伦敦,1990年),第423—446页。

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76页。

关于这一时期,参见牟复札:《成化和弘治统治时期,1465—1505年》,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341—402页。另见威拉德·J.彼得森:《方以智和争取知性活动的动力》(纽约、伦敦,1979年),第70—71页;约翰·梅斯基尔译:《崔溥日记:渡海漂流记》(图森,1965年),第93—94页。

正如以下讨论的,在15世纪晚期到16世纪早期,欧洲白银产量有相当可观的增加。一部分增加的白银立即就被用于欧洲、中东、亚洲之间的国际贸易。因为实际上白银全部都被熔化和浇铸成锭银,有多少欧洲白银最终流入中国无法估计。不过,至少有一枚15世纪威尼斯人的银币(格罗索)在广州的一个年代考订为1480年代末或者1490年代初的坟墓里发现。参见约翰·U.内夫:《1450—1618年中欧银的生产》,载《政治经济杂志》第49辑,1941年8月第4期,第575—591页;夏鼐:《扬州拉丁文墓碑与威尼斯银币》,载《考古》1979年6月第6期,第532—537页;M.斯卡帕里:《中国发现的十五世纪威尼斯银币》,载《考古》1979年6月第6期,第538—541页。

参见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243页。参见全汉昇:《明清时代云南银课与银产额》,载《新亚学报》1976年3月第11期,第65—66页:表8-3。

关于这一人口增长,参见本书马丁·海德拉写的章节。

内夫:《中欧银的生产》,第575—591页。

哈里·A.米斯基明:《1460—1600年欧洲文艺复兴晚期的经济》(剑桥,1977年),第32页。

卡斯韦尔:《中国、亚洲和伊斯兰世界的青花瓷》,第31页。另见彼得·斯珀福特:《欧洲中世纪的货币及其使用》(剑桥,1988年),第367页。关于此时欧洲和中东可供使用的白银的增加,哈里·萨希里奥鲁曾写到:“在现代初期的开端,欧洲经济发展的提高,刺激新的大银币的铸造。奥斯曼帝国随即在1470年把重达10.14克的大银币引入了流通……”参见萨希利奥格鲁:《奥斯曼货币史上的国际货币作用和金属流动》,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271页。关于此时从欧洲出口到埃及的白银,参见弗雷德里克·C.莱恩:《威尼斯和历史》(巴尔的摩,1966年),第299页。

彼得·巴克韦尔:《西属美洲殖民地的矿业》,莱斯利·巴塞尔编:《拉丁美洲殖民地》,载《剑桥拉丁美洲史》(剑桥,1984年),第2卷,第108—149页。彼得·巴克韦尔:《红山的矿工:1545—1650年波多西的印第安人劳工》(阿尔伯克基,1984年),第13—26页。有关16世纪晚期到17世纪早期波多西经济状况的有价值的概要,参见约翰·林奇:《1598—1700年的西班牙与美洲》,载《哈布斯堡王室统治下的西班牙》,第2卷,第2版(牛津,1981年),第231—244页。

有关这一主题的文献较为丰富。中文著作参见全汉昇在其《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1974年,第1卷,第417—473页)中的三篇优秀研究论文。全教授在其英文论文《晚明至清中期中国与西属美洲的丝绸贸易》中归纳了他的发现,见劳伦斯·G.汤普森:《亚洲研究:贺陈受颐教授75岁寿辰文集》(旧金山,1975年),第99—117页。有关最近更多的英文论著的研讨,参见克罗斯:《南美洲块银生产和出口》,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412—413页;约翰·J.德派斯克:《1590—1800年新大陆的白银,卡斯提与菲律宾》,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425—445页;尤金·莱昂:《马尼拉大帆船的航道》,载《国家地理》,第178卷,1990年9月第3号,第3—37页;威廉·M.马瑟斯:《受孕圣母》,载《国家地理》,第178卷,1990年9月第3号,第38—53页。

除本书威尔斯写的章节外,另见陈荆和:《十六世纪之菲律宾华侨》(香港,1963年);陈纶绪:《16世纪晚期到1603年的中国与菲律宾关系》,载《菲律宾研究》,1978年第24期,第51—82页;王赓武:《没有帝国的商人》,见特蕾西编:《商业帝国的兴起》,第400—421页。陈教授的著作以英文出版,并作了一些修改,标题为《16世纪菲律宾的中国人社区》(东京,1968年)。最近有关马尼拉的中国与西班牙贸易的著作,参见林仁川:《明末清初私人海上贸易》(上海,1987年),第188—192页;另见他的《16—17世纪福建私人海上贸易》,E.B.费米尔编:《福建省在17—18世纪的发展与衰落》(莱顿,1990年),第163—215页;张彬村:《晚明福建的海上贸易与地方经济》,E.B.费米尔编:《福建省在17—18世纪的发展与衰落》(莱顿,1990年),第63—81页。

当时和之后的大量瓷器还能够在现在新大陆的教堂和其他公共建筑的陈列中发现。参见莱昂:《马尼拉大帆船的航道》,第31页;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35—84页。

关于马尼拉大帆船的重要材料可见威廉·L.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纽约,1939年);C.R.博克瑟:《1530—1730年从西属美洲流到远东的白银的启示》,载《菲律宾研究》,1970年第18卷,第457—468页;O.H.K.斯帕特:《西班牙红颜料》(伦敦,1979年),第176—291页;查尔斯·P.金德尔伯格:《挥霍者与窖藏者:1550—1750年西属美洲白银在世界的分配》(新加坡,1989年),第23—25页。

虽然还不知道这些银条的重量,但在1985年发现的17世纪西班牙沉船“纽斯特拉·塞诺拉·德·阿托恰”号护卫帆船上的银条每条重70磅。参见罗杰·C.史密斯:《西属美因河的宝船:伊比利亚—美洲的海上帝国》,见乔治·C.巴斯:《美洲的船队及海难》(伦敦,1988年),第94页。

当时德雷克得到的瓷碗中的一个可能现在收藏在纽约都市博物馆。见杰维斯·杰克逊—斯托普斯编:《英国的珍宝馆:500年的私人资助和艺术收藏》(华盛顿,1985年),第209页。

威廉·L.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05—308页。按照全汉昇、李龙华编汇的数据,在这时,明代中央政府每年白银收入总数大约为14万公斤。参见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第136—139页。

这些统计已经被皮埃尔·乔努发现,见他的著作:《伊比利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巴黎,1960年);德帕斯克:《新大陆的白银,卡斯提与菲律宾》;另见沃德·巴雷特:《1450—1800年世界块银的流动》,见特蕾西编《商业帝国的兴起》,第248—250页。

例如,参见《皇室检查官给皇帝的信》,见E.H.布赖尔、J.A.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俄亥俄州克利夫兰,1903—1909年),第11卷,第86—119页;伍德罗·博拉:《早期墨西哥与秘鲁的殖民地贸易》(伯克利,洛杉矶,1954年),第120、124—125页。

《教会市政厅给菲利浦四世的信》,见E.H.布赖尔、J.A.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4卷,第254—255页。

全汉昇:《明清期间美洲白银的输入中国》,见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第1卷,第444页。约翰·林奇引用与全汉昇相同的资料,同意这个数据是可能的。参见林奇:《哈布斯堡王室统治下的西班牙》,第2卷,第244—246页。

博拉:《早期墨西哥与秘鲁的殖民地贸易》,第123页。另见德帕斯克:《新大陆的白银,卡斯提与菲律宾》,第436页;C.R.博克瑟:《西属美洲流到远东的白银的启示》,第457—468页。在17世纪30年代,一个在马尼拉的西班牙官员写道:“中国国王能够用从秘鲁运到中国的银条来建造白银宫殿……这些白银(在阿卡普尔科)没有登记。”这个官员继续说道:“中国王国里商品如此充裕,(中国人)在商业中如此精明,如此热衷于追求利润,以致他们知道英国人、荷兰人需要多少商品,在日本总的可以卖出多少。而且,他们是如此的精确,一个裁缝只要看一眼一个人的体形后,就可确定做衣服需要多少布料。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我们。他们知道每年仅有两艘船航海(从菲律宾到新西班牙),在马尼拉的中国人居住区,他们通常存有装载这些船舶的必要数量的货物。”参见唐 ·赫罗尼墨·德 ·巴纽洛斯 ·卡里洛:《菲律宾群岛的关系》,见E.H.布赖尔、J.A.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71、79页。应予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西班牙船通常是当时在世界各地服务的船中最大的船。

关于失落的金银运输船,见史密斯:《西属美因河的宝船》,第85—106页。有趣的是很多这样的船除了主要的货物白银外还装载了中国的丝绸和瓷器,其中包括一艘1641年在西班牙北部海面沉没的转用为商船的“拉·康塞普肯”号帆船。这些中国货很有可能是装载在中国船上从中国运送到马尼拉,再用“阿卡普尔科大帆船”从马尼拉运到科,最后再用骡车由阿卡普尔科运到墨西哥东海岸的韦拉克鲁斯。众所周知,“拉·康塞普肯”号阿卡普尔1641年6月从韦拉克鲁斯驶向西班牙,在哈瓦那停泊后,于当年10月份触礁沉没。1991年8月,圣多明哥的拉斯·卡萨斯·里阿斯博物馆(Museo de las Casas Reales)展出了在该船上发现的明朝瓷器以及一条金手链,博物馆管理员认为,那条手链做工很精细,肯定出自中国工匠之手。

这一时期中欧的白银也被船运送到里斯本作为国际贸易的支付手段。布劳代尔描述说,到1508年,欧洲的“白银(通过安特卫普)为了葡萄牙人的巡回贸易的利益而消耗殆尽”。我们在这里说到的巡回贸易就是葡萄牙新开发的与亚洲的贸易。见布劳代尔:《世界的透视》,第148—150页。

C.R.博克瑟:《16、17世纪作为宗教、商业港口的澳门》,见《亚洲学报》1974年第26号,第70页。这一时期从中国流出的黄金,见全汉昇《明中叶后中国的黄金输出贸易》,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53,第2部分,1982年,第213—225页。

阿雷兹:《葡萄牙和陶瓷》,第18页;琼·麦克卢尔·马奇:《中国风格的西班牙青花瓷》,见约翰·卡斯韦尔编:《青花瓷器:中国陶瓷和它对西方世界的冲击》(芝加哥,1985年),第43—44页。

阿雷兹:《葡萄牙和陶瓷》,第16—17页。

C.R.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里斯本,1959年),第62—64页;C.R.博克瑟:《远东的费达尔戈人》(海牙,1948年),第6页;杰弗里·帕克:《欧洲现代金融的萌发》,见卡洛·西波拉编:《丰塔纳欧洲经济史:16—17世纪》(格拉斯哥,1974年),第528页。明代晚期葡萄牙人在澳门的作用,见本书约翰·E.小威尔斯写的章节。

C.R.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第62—64页。

克里斯托夫·格拉门:《荷兰与亚洲的贸易:1620—1740年》(海牙,1958年),第112—113页;阿雷兹:《葡萄牙和陶瓷》,第18页。

从亚洲返回葡萄牙的船只经常在巴西停靠补充给养。

阿雷兹:《葡萄牙和陶瓷》,第16页。17世纪,在法国的葡萄牙商人也在巴黎郊外的圣日耳曼市场上出售陶瓷。诗人保罗·斯卡隆用诗这样称赞道:带我去葡萄牙人那儿,在那儿能看见新花样,从中国来的稀奇货。在那儿能看见灰色的琥珀,亮漆漆过的漂亮玩艺儿,还有精美的瓷器,都来自这个庄严的国度,来自这个伊甸园。(引自陈纶绪:《明朝的兴亡》,第106页)

马奇:《中国风格的西班牙青花瓷》,第43页。葡萄牙人对中国产品的热情以及对获取中国产品的欲望也强烈地感染了欧洲的其他人。1562年葡萄牙大主教惊讶地发现罗马教皇的餐桌上使用金银器皿,但他很快就称赞起瓷器来:“(它是)这么的精致,这么的半透明,就像玻璃或雪花石膏一样。有时它用蓝色装饰,就像是雪花石和青玉的混合……如此美丽的器皿,着实令人倾倒……”这给教皇留下了相当好的印象,如同全西欧的宗教、政治领袖们一样,他也为自己订购了中国瓷器。在17世纪早期,法国、英国的皇室均拥有成套的由葡萄牙在澳门的代理商直接购买的瓷器。见邓肯·麦金托什:《中国的青花瓷》,第2版(伦敦,1986年),第132—134页;C.L.范·德尔·皮基尔—凯特尔编:《维特—里乌号装载的陶瓷制品(1613)》(阿姆斯特丹,1982年),第28页。

关于这一点,见F.S.盖斯特拉:《荷兰东印度公司从欧洲出口至亚洲的贵金属:1602—1795》,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447—467页;另见亚瑟·阿特曼:《1500—1800年世界金银块贸易中的荷兰企业》(哥特堡,1983年)。

M.A.P.迈林克—罗洛夫斯:《1500年至约1630年期间亚洲贸易及欧洲在印度尼西亚的影响》(海牙,1961年),第246页。明代晚期在印尼的中荷贸易情况另见利昂纳德·布鲁塞:《奇怪的伙伴》(荷兰,多德雷赫特,1986年),以及此卷中约翰·E小威尔斯写的章节。

麦金托什:《中国的青花瓷》,第135页;科林·希夫、理查德·基尔伯恩:《哈彻号的瓷器货船》(牛津,1988年),第21页。在弗吉尼亚詹姆斯镇附近的英国边境居民点发掘出的两只万历年间的青花瓷杯子可能来自葡萄牙商人。这个居住点只在1618—1635年之间被占领过,这表明中国瓷器是以怎样的速度沿着新的国际贸易路线扩展的。见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88—89页。

C.R.博克瑟摘自1614年荷兰的一份出版物。见他的《荷兰海上帝国,1600—1800》(伦敦,1988年),第195页。

格拉门:《荷兰与亚洲贸易》,第8—10页。

关于日本16世纪晚期金银矿开采的情况,日本编年史家有弘志材(1527—1610年后)写道:“自从丰臣秀吉摄政(1582年)以来,白银从日本的山区和平原源源不断地涌出……从前,很少有人见过金子,但现在,任何一个人,甚至庄稼汉、乡巴佬,不论他是多么低贱,都掌握着丰富金银。”引自乔治·埃利森:《十字架与剑:桃山时代历史范式》,见乔治·埃里森、巴德威尔·L.史密斯编:《军阀、艺术家与平民:16世纪的日本》(檀香山,1981年),第55页。

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研究》(京都,1976年),第221—228页;德尔默·M .布朗:《中世纪日本的货币经济:钱币使用研究》(纽黑文,1951年),第56—61页;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46—348页。

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51页。

关于这一点的最近研讨见盖杰民:《嘉靖时期,1522—1566年》,见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史》,第7卷,第490—505页。

参看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第59页;岩生成一:《朱印船与日本町》(东京,1978年),第78页;林仁川:《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第181—183页;王赓武:《无帝国的商人》,第414—419页。

关于这一领域有许多文献,英文经典著作有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帆船》;另见乔治·布里安·索萨:《帝国的残存:在中国及南中国海的葡萄牙贸易和社会,1630—1754》(剑桥,1986年)。

小叶田淳:《16、17世纪远东的银的流通》,见《小叶田淳教授退职纪念国史论丛》(京都,1970年),第8页。

上木、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52页。

小叶田淳:《江户初期的海外交易》,见小叶田淳编:《日本经济研究》(东京,1978年),第526页:山胁悌二郎:《长崎的唐人贸易》(东京,1972年),第9—11页;加藤荣一:《闭关政策形成时期的日本与荷兰的贸易》,载《亚洲学报》,第30号(1976年),第44—47页;岩生成一:《16、17世纪日本的对外贸易》,载《亚洲学报》,第30号(1976年),第1—18页;弗朗索瓦·卡隆、朱斯特·斯考顿:《日本和暹罗王帝国纪实》(伦敦,1935年),第51页;另见奥姆·普拉喀什:《荷兰东印度公司与孟加拉经济,1630—1720》(普林斯顿,1985年),第118—122页。

胡奥·罗德里格斯:《日本岛国》,迈克尔·库柏编译(东京,1973年),第133页;另见埃里森:《十字架与剑》,第5—56页。

贝尔纳迪诺·德·阿维拉—吉隆引自加藤《日本与荷兰的贸易》第45页。这一时期从马尼拉出口到日本的丝也是来自中国的。与外国特别是与中国的贸易对德川幕府早期经济的重要作用,见马里乌斯·B.詹森:《德川时代的中国》(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92年),第25—33页。据估计大约在1618年前后,有2000—3000名中国商人每年都在长崎做生意。见岩生成一:《日本对外贸易》,第11页。

这在当时是为欧洲商人所熟知的,正如弗兰克·C.斯普纳记述的:“中国人对白银的渴求为国际经济开创了贸易的新纪元。(佛罗伦萨的商人菲利浦·萨塞提)在1586年1月20日写道,如果没有这种渴求,‘西班牙里亚尔绝对不会上升得如此值钱。在所有的亚洲人中,中国人如同其他地方的人们对黄金一样地对白银情有独钟’。1588年从果阿来的葡萄牙人杜雷特·戈梅斯也报道说,中国维持了一个 ‘比世界上任何政权规定的价格都要高的银价。”见弗兰克·C.斯普纳:《1493—1725年法国的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2年),第77页。

莫尔加:《菲律宾群岛》,第340页;又见林仁川:《福建私人海上贸易》,第207页。

J.H.帕里:《运输与贸易路线》,见E.E.里奇编:《16、17世纪扩张中的欧洲经济》,第4卷;C.H.威尔森编:《剑桥欧洲史》(剑桥,1967年),第209页;另见博克瑟:《西属美洲流到远东的白银的启示》,第457—460页。

《胡安·帕契克·马尔多纳多(给西班牙国王菲利浦二世的)信》,见布赖尔和罗伯特逊:《菲律宾群岛》,第3卷,第299页。

引自博拉:《早期殖民地贸易》,第122页。

引自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65—366页。一切都说明了明代瓷器在秘鲁也被广泛使用。中国瓷器的碎片在海拔15000英尺的喀喀湖畔发现。见第369页;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43页。

莱昂:《马尼拉大帆船的航道》,第5—7页。

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2页。尽管丝和丝织品是开往阿卡普尔科货船的主要货物,但是,还是有许多青花瓷被运进了墨西哥,以致瓷器的碎片在稍作加工后也被派上用场,这种碎片被叫做Chi?itas。见马奇:《北美的中国出口瓷器》,第43—44页。

伍德罗·博拉:《殖民地墨西哥的丝蚕饲养》(伯克利,洛杉矶:加州大学出版社,1943年),第89页。

关于最后一点,见《压制中国在西班牙及其殖民地的丝业贸易的经济原因》,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2卷,第279—286页。

胡安·格劳·依·蒙法尔考:《1637年备忘录资料》,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7卷,第199页。在日本与印度也存在同样的情况,当时远如京都、雷瓦丹达和切乌尔(Cheul)等纺织工业中心的织工至少部分地依靠中国的生丝维持生计。见加藤:《日本与荷兰的贸易》,第45—50页;索萨:《帝国的残存》,第52—53页;珀林:《财政制度和商业活动》,第264—265页。今后的研究可能会发现16、17世纪时在欧洲和中东市场走俏的著名的“波斯丝”,其中至少有一部分也源自中国。例如奥斯曼法庭在16世纪中期接受过从伊朗掠夺来的战利品“中国丝织物”。见埃辛·阿迪尔:《苏莱曼帝国:图说伟大的苏莱曼的历史》(华盛顿特区,1986年),第198—199页。

1635年6月,墨西哥市裁判所倾听了西班牙理发师对中国同行的抱怨。当局作出有利于西班牙理发师的决定,规定中国的理发店只能限定为12家,而且必须在郊区。当局还指责中国的理发师不收西班牙学徒。见霍默·H.达布斯和罗伯特·S .史密斯:《1635年在墨西哥市的中国人》,载《远东季刊》1,第4号(1942年8月),第387—389页。

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374页;马奇:《西班牙的青花瓷》,第50页。

见杰克·A.戈德斯通:《17世纪的东西方:斯图亚特王朝的英格兰、奥斯曼时代的土耳其和明朝》,载《社会与历史比较研究》,30(1988年),第108—109页。与戈德斯通的意见相反的研讨见威廉·S.阿特威尔:《17世纪东亚的“总危机”?》,载《现代亚洲研究》24,第4号(1990年),第661—682页。

下面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威廉·S. 阿特威尔的《约1530—1650年国际块银流动与中国经济》,见《过去与现在》,第95号(1985年3月),第80—86页。

1570—1577年间,据报道,明朝中央政府管理税银的中央机构太仓库的年收入从86500多公斤白银上升至163478公斤还多。应当注意的是,这一增长是明政府(1567年)放宽海上贸易限制,同时也是在中日贸易在长崎(1570年)建立后迅速增长,以及在西班牙与中国的贸易在马尼拉(1571年)被建立为西班牙在菲律宾统治的首府以后得以切实地开展以后才出现的。到1577年,太仓库登记收入的白银几乎是16世纪60年代最高记录的两倍多,一直到明朝末年,每年白银的收入大概从来没有低于10万公斤。当然,其他因素也促成了这种增长,但十分清楚的是明政府这一时期的银税的明显增长与对外贸易和白银进口的空前增长有直接的关系。进一步的讨论,见全汉昇、李龙华:《明中叶后太仓岁入银两的研究》,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5,第1号(1972年),第123—155页。

16世纪晚期,福建海澄县的月港成为中国的一个首要港口,这个港口有一个联系从日本到东南亚各地的贸易大网络。大约从1570年到1594年,在海澄作为许可证费和关税征收的白银由每年113公斤上升到了1088公斤以上。现在普遍认为这种增长几乎完全归因于月港这些年间的对外贸易及白银的进口。这正表明了日本和西属美洲的白银进入了福建的经济,并最终进入了中国的经济。见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Ⅰ:428;林仁川:《福建的私人海上贸易》,第196—200页;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235页。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714页。

同上,第715页。

斯普纳:《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第3—45页;弗兰克·珀林:《晚期前殖民时期印度的货币使用和通货媒介形式的国际贸易》,见J.F.理查兹编:《莫卧儿印度的帝国货币制度》(新德里,1987年),第249—256页;伊尔凡·哈比布:《“价格革命”时代的三本位主义体系:银的流入对莫卧儿货币制度的影响》,见理查兹编:《莫卧儿印度的帝国货币制度》,第138—170页;哈里·E.克罗斯:《南美块银的生产与出口,1550—1570年》,见理查兹编:《贵金属》,第398—400页。

以下在很大程度上参照了威廉·s.阿特威尔:《白银、对外贸易和晚明经济》,载《清史问题》3,第8号(1977年12月),第1—33页。

这是伊夫林·S.罗斯基的文章《华南的农业变化和小农经济》(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72年)的主题之一;另见何炳棣:《美洲谷物在中国的引入》,载《美国人类学家》57(1955年4月),第191—201页;何炳棣:《1638—1953年中国人口的研究》(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9年),第169—195页;德威特·H.帕金斯:《1368—1968年中国的农业发展》(芝加哥,1969年),第3、6、7章;马克·埃尔文:《最近一千年的中国历史:土地占有权模式的变化》,见《近代亚洲研究》4,第2号(1970年),第104—105页;富路德:《哥伦布的新发现:中国与新大陆》,载《中国历史研究》8,第4号(1975年夏),第3—14页。

中国和日本关于讨论上述增长的学术论文,见田中正俊:《中国史学界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载铃木俊、西岛定生编:《中国历史分期》(东京,1971年),第219—252页;佐伯有一:《日本关于明清时代研究中的商品生产评介的探讨及其学说史展望》,载铃木俊、西岛定生编:《中国历史分期》,第253—321页;拉蒙·H.迈尔斯:《近代中国棉织手工业和棉织工业的发展》,见《经济史评论》第2辑,第18号(1965年),第614—632页;拉蒙·H.迈尔斯:《明清时期经济组织的若干问题》,见《经济史文集》,第2号(1974年12月),第77—93页;克赖·迪特里希:《清初的棉花种植与加工》,见W.E.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斯坦福,1972年),第109—135页;孙任以都:《清代中国的养蚕业和丝织生产》,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组织》,第77—108页;居密:《近代中国早期的棉织品生产与农村社会变迁》,载《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7,第2号(1974年12月),第515—531页;伊夫林·S.罗斯基:《明代的社会和经济》,载《明史研究》,2(1976年春),第12—19页。

宫崎市定:《明清时代苏州轻工业的发展》,见他的《亚洲史研究》4(京都,1964年),第309页;何炳棣:《长江流域中上游各省的会馆分布》,载《清华中国研究学报》新编第5卷,第2号(1966年12月),第121页;吴震强:《福建南部的农村社会研究,1506—1644》,见《南洋大学学报》,6(1972年),第208—209页;居密:《棉织品生产》。

毋庸置疑,“一条鞭法”改革的完成与直接从日本、欧洲和新大陆进口白银有关。首先,大多数重要的早期改革实验都是在最直接卷入海上贸易的福建和浙江这两个沿海省份进行的;其次,根据黄仁宇教授的观点,在16世纪的最后30年间,改革的实施“达到了它的高峰”,而就是在这段时间内输入中国的白银开始猛增;最后,“一条鞭法”改革中最有影响的三位改革者海瑞、庞尚鹏和王宗茂都是东南沿海人,因此他们肯定知道当地特殊的货币和经济情况。关于上述几条,见梁方仲著,王毓铨译:《中国的一条鞭税法》(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56年);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112—133页。

牟复礼:《南京的变迁,1350—1400》,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斯坦福,1977年),第151页。

关于这一主题的中国及日本文献汗牛充栋。英文文献见迪特里希:《棉花的种植与贸易》;居密:《棉织品生产》和马克·埃尔文:《集贸市镇及水路:1480—1910年的上海县》,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441—473页。

16世纪后期,“不同种类和质量的中国白棉布”经菲律宾进口到墨西哥。安东尼奥· 达·莫尔加引自鲍林·西蒙斯:《有图案的中国的丝绸》(纽约,1948年),第25页。

关于这一主题的中国及日本文献汗牛充栋。英文文献见迪特里希:《棉花的种植与贸易》;居密:《棉织品生产》和马克·埃尔文:《集贸市镇及水路:1480—1910年的上海县》,见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441—473页。

对日本的贸易限制仍然有效,虽然中国的商人经常,甚至习惯于无视这种限制。见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研究》,第284页及其以后各页;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第30—31页。

“东方航路通向吕宋、苏禄群岛和摩鹿加,而西方航路则经由印度支那沿海及马来半岛远达顺达噶喇叭,即后来西爪哇海岸的雅加达。”见布卢塞:《奇怪的伙伴》,第104页。

一两约等于0.0375公斤。

周起元为张燮《东西洋考》作的“序”(北京,1981年)第17页。关于这一段文字稍有不同的翻译见郑克诚(音):《郑成功的海上扩张与清初的海禁》,见费米尔编:《福建省的发展与衰落》,第225页;林仁川:《福建的私人海上贸易》,第197—198页;对明朝后期漳州的英文的深人研究见罗斯基:《农业变化》,第57—100页;另见张彬村:《海上贸易与地方经济》,第63—81页。斯波义信对同时代关于浙江省宁波地区的研究也发现了同样的发展:“1576年海外贸易的限制解除后,日本、葡萄牙和西班牙来的白银经宁波涌进中国内地。”见斯波义信:《宁波及其腹地》,载施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399页。

无疑,这位作者显然已经知道,17世纪早期中国的丝绸在日本已经十分畅销。因为与日本的贸易仍属非法,所以他可能不愿意引起朝廷注意这一点。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台北,1979年),第6753—6754页。感谢杨隆章(音)教授提醒我注意这段内容。杨教授与张彬村博士在其未发表的手稿中讨论了这段内容,并非常友好地允许我阅读他们的手稿。

正如威拉德·J.彼得森和黄仁宇所指出的,明代庞大的人口及大规模的经济表明,不论进口再多也解决不了朝廷铸币用金属长年紧缺的问题。见彼得森:《争取知性活动的动力》,第68—70页;黄仁宇:《税收与政府财政》,第79—80页。然而,白银的进口已足以使这个国家的某些地区完全放弃其他货币而采用白银作为交易的媒介。例如,西班牙奥古斯丁会修士马丁·达·拉达(1533—1578年)在1575年访问福建南部时,他“除了[在泉州]及其所属地方外,没有看见任何形式的货币,那儿(泉州)有一种中间穿孔的带标记的铜钱……其他任何地方(也包括这儿)买东西时都使用要用秤来称量的碎银”。马丁·达·拉达引自C.R.博克瑟编:《16世纪的中国南方》(棱代尔,列支敦士登,1967年),第294页。假设达·拉达神父稍后几年再到福建,他就可以看见西班牙在墨西哥和秘鲁铸造的比索也在那儿流通了。见庄为玑:《福建南安出土外国银币的几个问题》,载《考古》,6(1975年),第352—355页;庄为玑:《福建泉州隶属出土五批外国银币》,载《考古》,6(1975年),第373—379页;吴震强:《福建南部的农村社会研究》,第209页。

由于明代晚期中国总体上仍处于货币化程度不足的状态,这个国家并没有经历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在欧洲、新大陆、中东的某些地区发生的剧烈通货膨胀。然而,在诸如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大运河沿途这些外国白银流通相对自由的地方,有证据表明,在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早期的某些特定的期间发生了明显的通货膨胀。见罗斯基:《中国南部农业变化及小农经济》,第25页;陈纶绪:《明朝的衰亡:内因研究》(学位论文,哈佛大学,1953年),第97—98、116—117页;盖杰民:《1368—1644年明朝统治下的北京》(学位论文,普林斯顿大学,1979年),第144页及以后诸页;彼得森:《争取知性活动的动力》,第70—73页。

巴克威尔:《西属美洲殖民地的采矿业》,第120、144—145页。

正如伍德罗·博拉令人信服地证明,这项贸易中的一个主要项目是从菲律宾经阿卡普尔科运往秘鲁的中国丝绸。见博拉:《早期殖民地贸易》,第122—125页。

胡安·格劳·依·蒙法尔考,引自安东尼奥·阿尔瓦雷斯·阿布鲁:《菲律宾与新西班牙的贸易》,见布赖尔、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30卷,第69—70页。

引自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30卷,第86页。

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188、194页;《马尼拉财政官给菲利浦四世的一封信,1638年8月31日》,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58页。

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259页;《菲律宾群岛概况,1638—1639》,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168—171页。现在失事的船已经找到,并打捞上来。见马瑟斯的论述,《我们信仰的主》。

《菲律宾群岛概况,1639年8月—1640年8月》,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194—196页。

《中国人的反叛》,见布赖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第29卷,第208—258页。

见乔努《伊比利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一书中关于1640—1641年船运数字,该书第157、159页。

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第135页,注释284;另见舒尔茨:《马尼拉大帆船》,第132页。

C.R.博克瑟:《荷兰海上帝国,1600—1800年》(纽约,1965年),第25—26页。

对于17世纪日本贸易数字中在以后一些年间白银出口减少的不同解释见罗伯特·利罗依·英尼斯:《半开的门:17世纪日本的对外贸易》(学位论文,密歇根大学,1980年),第376—432页。

博克瑟:《来自亚马逊的大船》,第145—148页。

我的这段陈述是依据岩生成一《朱印船》(第327页)一书中的有些自相矛盾的资料。岩生成一:《近代日中贸易数据的考察》,载《史学杂志》62,第2卷(1953年11月),第991页;加藤:《日本与荷兰的贸易》,第66页;奥斯卡·纳霍特:《17世纪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关系》(莱比锡,1897年),增刊,第207—208页。

岩生成一:《朱印船》,第327页;纳科德:《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关系》,增刊63,第208页。如同在新大陆的情况一样,日本白银出口在这一时期下降的原因是国内白银产量的下降。对于这一问题的研讨及有关书目,见阿特威尔:《对中国和日本“17世纪危机”的考察》,第231—232页。

这些问题见牟复礼、崔瑞德编:《中国剑桥史》,第7卷,第557—584页。

虽然超出了本章讨论的范围,但因其重要,还是应该强调指出,这一时期中国的许多经济问题显然与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恶劣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此作出的开拓性研讨,见阿特威尔:《对中国和日本“17世纪危机”的考察》,第224—227页;阿特威尔:《17世纪东亚的“总危机”?》,第671—674页。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690—693页。陈纶绪:《明朝的兴亡》,第285—287页。

斯普纳:《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第50页。

上木和山村:《银矿与宋币》,第355页。

斯普纳:《国际经济与货币流动》,第86页。

叶绍袁:《启祯记闻录》2/10b,引自陈纶绪:《明朝的兴亡》,第235—236页。

海伦·邓斯坦:《晚明流行病初步探讨》,见《清史问题》3,第3号(1975年12月),第1—59页;安吉拉·梁:《明清中国有组织的医学:长江下游地区国家及私人的医疗机构》,载《晚期中华帝国》8,第1号(1987年6月),第135—166页;阿特威尔:《17世纪东亚的“总危机”?》,第671—674页。

沈氏:《奇荒纪事》,见陈恒力编:《补农书研究》(北京,1958年),第29页。

居密:《棉织品生产》,第525页;另见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713页。

计六奇:《明季北略》,4卷本(台北,1969年),第3卷,第337—338页。杨联陞:《货币和信用》,第67—68页;彼得森:《争取知性活动的动力》,第74—76页;潘吉星:《晚明中国乔治·阿格里柯拉的〈矿冶全书》的传播》[Georgius Agricola,即德国矿冶学家乔治·鲍尔(George Bauer),Georgius Agricola是其拉丁文译名。——译者注],见《通报》,77(1991年),第108—118页。

参见戈德斯通《17世纪的东西方》和马丁·海德拉写的本卷第9章。

以下在很大程度上引自阿特威尔:《17世纪东亚的“总危机”?》,第677—680页。

佟养甲,引自《文献丛编》(北京,1930—?),集,第24卷,第19b页;另见傅乐淑:《中国西方关系文件汇编》(图森,1966年),第2卷,第7页。

慕天颜:《请开海禁疏》,见贺长龄编:《皇朝经世文编》(台北),26编,14b,第966页;另见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第2卷,第514页。

慕天颜:《请开海禁疏》26编,14b,第966页;全汉昇:《中国经济史论丛》,第2卷,第514页;岸本美绪:《康熙朝的萧条及清代早期的地方市场》,载《近代中国》10,第2号(1984年),第227—256页;汉斯·乌尔里奇·沃格尔:《中国中央的货币政策,1644—1800年》,载《晚期中华帝国》8,第2号(1987年12月),第2—3页。

牟复礼:《元代与明代》,见K.C.张光直编:《中国饮食文化:从人类学和历史学角度的考察》(纽黑文,伦敦,1977年),第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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