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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朱元璋与红巾军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3 09:21:05 0

明朝建立元朝末年,顺帝妥欢帖睦尔统治时期,政治腐败,天灾频仍,社会矛盾进一步恶化,由此而引发了农民及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其中以红巾军的斗争最为重要。农民的起义和反抗斗争,沉重地打击了元朝的统治。在以红巾军为主体的元末农民战争中,最终推翻元朝统治,并取而代之的是朱元璋。

朱元璋(1328-1398),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东北)太平乡孤庄村人,出身于贫苦农家。元至正四年(1344)春,淮水上游瘟疫蔓延,其父母、长兄及幼弟相继染病身亡。17岁时,朱元璋因生计所迫,入皇觉寺为僧。但此时寺庙中也已乏食,众僧无粮度日,朱元璋只好云游于江淮地区,沿路乞讨3年之久,其后又返回皇觉寺,这时,农民义军正声势浩大,定远(今属安徽)人郭子兴占据濠州(治今安徽凤阳),令元将彻里石花不敢贸然进兵。元至正十二年(1352)闰三月,朱元璋毅然出寺投奔郭子兴,被收为亲兵。之后,凡有攻伐战事,皆令朱元璋出战。朱元璋每战必胜,战功卓著,深得郭子兴的赏识,而将自己的养女嫁给他。九月,元丞相脱脱攻陷徐州(今属江苏)。义军首领赵均用,彭早住等率残部逃至濠州。郭子兴一味谦让屈己,反为赵均用等人所制。彭早住、赵均用占据濠州后,遂自称王。朱元璋对此十分不满,认为大志难图,遂于至正十三年,返回乡里招募兵士,得同乡徐达、汤和等700余人。

至正十四年(1354)七月,朱元璋率所部活动于定远、滁阳(今安徽合肥东北)一带。不久,因彭早住、赵均用等人将朱元璋所隶700余兵改属他将,朱元璋因此脱离郭子兴,仅与徐达、汤和等24人南略定远。其后,朱元璋等以设计、招降、用兵等方法,得壮士二万三千余众。定远人冯国用与其弟冯国胜率众投附朱元璋,且献计以为据金陵(今江苏南京)“定鼎”,而后命将四出,即可夺得天下。朱元璋十分赞赏,令兄弟二人参预机密决断,又以李善长为掌书记,负责筹措粮饷。

未几,彭早住、赵均用挟郭子兴前往泗州,既而彭早住中流矢身亡,赵均用更自专无忌,欲治郭子兴于死地。朱元璋闻讯,忙贿赂赵之心腹,郭子兴方脱险,率所部返回滁州,自称滁阳王。朱元璋亦率部属数万人,归属郭子兴帐下,听其号令。此时,朱元璋名声日著,郭子兴二子不满,欲以毒酒害之。谋泄,不得逞。不久,虹县(今安徽泗县)人胡大海、邓愈,怀远(今属安徽)人常遇春前来投奔,朱元璋分别用为前锋、先锋等。朱元璋用兵,军纪严明,“搜军中所掠妇女纵还家,民大悦”①。

至正十五年(1355)三月,郭子兴卒,朱元璋统领其军。其时红巾军首领刘福通拥立韩山童子韩林儿,建国号宋,改元龙凤,且传檄朱元璋,委任其为右副元帅。朱元璋认为:“大丈夫安能受制于人耶?”②只是考虑到韩林儿势力强盛,可作依靠;故仍用其年号,以令己军。

六月,朱元璋率所部渡江,攻下太平(治今安徽当涂)。十六年(1356),于采石(今安徽马鞍山东北)大败元将、中丞蛮子海牙所部,朱元璋得以在江南立足。在老儒陶安的建议下,朱元璋领兵攻陷集庆(今江苏南京),并以此为中心,向外开拓,相继攻下镇江(今属江苏)、宁国(今安徽宣城)、江阴(今属江苏)、徽州(治今安徽歙县)、池州(治今安徽贵池)、扬州(今属江苏),逐渐开辟了以集庆为中心的根据地。韩林儿的宋政权因此任命他为江南行省左丞相。

朱元璋据有集庆及周围州县之后,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他一面分遣儒士赴所辖州县,劝课农桑;一面以康茂才为营田使,职掌垦田稼穑、水利修复诸事,以此保证军粮储备充盈。与此同时,他注意招揽人才,复兴学校,刘基、宋濂、章溢、叶琛等人相继入金陵,拜见朱元璋,被欣然接纳,且创置礼贤馆安置这些儒士名流。他采纳皖南儒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③的建议,认真备战,从而使其根据地不断巩固和加强。

至正十九年(1359)正月,朱元璋谋取浙东行省未克之地。出兵前,朱元璋告诫诸将:“克城以武,勘乱以仁。吾此入集庆,秋毫无犯,故一举而定。每闻诸将得一城不妄杀,辄喜不自胜。夫师行如火,不戢将燎原。为将能以不杀为武,岂惟国家之利,子孙实受其福。”④严明的军纪,不仅使朱元璋的军队具有极强的战斗力,更以其秋毫无犯,深得百姓的拥护与欢迎。因而朱元璋军队所向披靡,“兵至皆下”⑤。其势力很快扩展到苏、浙、皖、赣。与篡夺南方红巾军“天完”政权,自立为“大汉”皇帝的陈友谅占据的地盘为邻。其时,陈友谅占有江西、湖广之地,一度攻陷太平州,且与张士诚合谋,进攻应天府(今江苏南京),企图消灭朱元璋势力。

面对陈友谅的进攻,应天府为之大震。朱元璋部将或建议先收复太平,以牵制陈友谅对应天府的进攻;或请求领兵迎击,均遭到朱元璋的拒绝。他根据陈友谅篡权后,“其将士皆离心,且政令不一”⑥的局势,决定采取诱敌深人,设伏以待的战术,派胡大海直捣信州(治今江西上饶),以牵扯其后方。令康茂才致书陈友谅,约其速来金陵。同时令常遇春设伏于石灰山,徐达布阵于南门外,杨璟屯驻于大胜港,张德胜等率水军出龙江关,他自己则于卢龙山督军。

不久,陈友谅果然统领大军进击应天府。朱元璋部将纷纷请求迎战,被朱元璋制止,他告诉众将士,待降雨后再出击。须臾,果然大雨倾注,将士们奋力厮杀,水陆夹击。陈友谅大败逃回江州(治今江西九江)。朱元璋所部乘胜收复太平,进而攻占安庆(今属安徽)、信州。陈友谅的篡权已大失人心,及其战败,原徐寿辉旧部将领乘机纷纷叛离,投奔朱元璋。

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朱元璋于江州大败陈友谅军,陈友谅沿江逃至武昌(今属湖北)。朱元璋军占据抚州(治今江西抚州西)。二十二年(1362)正月,陈友谅部属、江西行省丞相胡廷瑞献龙兴府(今江西南昌)投降。朱元璋接管此城,更名为洪都府,返回应天府时,留下邓愈领兵戍守。然而不久,降将反叛,洪都失陷,邓愈败逃应天府。

四月,徐达领兵收复洪都,派朱文正、赵德胜、邓愈率兵镇守。朱元璋在江南的势力日趋壮大,令元朝政府坐卧不安。十二月,元帝遣尚书张昶经海上至庆元,授朱元璋江西行省平章政事,企图以此收买、招抚,但遭到朱元璋的断然拒绝。

至正二十三年(1363)二月,张士诚遣其将吕珍攻安丰(今安徽寿县),杀红巾军首领刘福通。朱元璋统兵救援,击退吕珍,救出韩林儿,安置于滁州(今属安徽)。趁朱元璋北上救援之机,陈友谅赶制楼船数百艘,领兵号称60万,包围洪都府。一时间,吉安(今属江西)、无为(今属安徽)等州县相继陷落。洪都守将朱文正等率领兵士坚守城池长达85天。使朱元璋得以集结兵力,赶赴救援。陈友谅得知朱元璋亲自领兵,只得放弃围攻洪都,退至鄱阳湖迎战。双方出动水军,激烈交战,朱元璋募敢死之士,火攻陈友谅。

陈友谅中流矢身亡,其部将张定边护卫其子陈理逃奔武昌。

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朱元璋称吴王,建置百官,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常遇春、俞通海为平章政事,立其子朱标为世子。

二月,亲统大军征伐武昌,陈理投降,汉亡。随后,诸将分路征讨,平定割据南方的诸势力和红巾军。至二十五年,唯有张士诚一支势力最强的割据武装尚未剿灭。时张士诚据有南至绍兴(今属浙江),北达济宁的大片地域。朱元璋令徐达、常遇春先筹划攻取淮东。随后于高邮大战张士诚军。

至正二十六年(1366)五月,朱元璋发布《平周檄》,为消灭张士诚制造舆论。张士诚高邮战役后,南下占据平江府(今江苏苏州),并以此为都,据有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朱元璋令将士先攻取张士诚外围据点,以孤立之,随即双方对峙于镇江。张士诚屡战屡败,投降元朝,封为太尉。此后,张士诚与另一支割据势力方国珍勾结,与红巾军为敌,八月,朱元璋以徐达为大将军,常遇春为副将军,率20万大军征讨张士诚。十一月,包围平江府。

在进攻和平定窃据江南的地方割据势力的同时,朱元璋亦加快政权的建设。自至正二十六年起,改筑应天城,修建新宫。设文武科取士,制定律令、礼仪、《大统历》等。吴政权已初具规模。

至元二十七年(1367)九月,朱元璋所部攻克平江府,擒张士诚。随后,大军分兵两路进攻割据浙江台、温地区的方国珍。十一月,方国珍兵败投降。逾年,元福建行省平章、占据闽中八郡的陈友定势力亦遭覆灭,福建遂得以平定。江南地区大部为朱元璋势力所据。

至二十八年(1368)正月,朱元璋于应天府即皇帝位;建国号大明,建元洪武。朱元璋即为明太祖。此时,元朝尚据有北方半壁江山;而两广、四川、云、贵及福建等地尚有割据势力。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即着手进行统一全国的大业。

朱元璋将重点放在北伐上,同时分兵平定南方诸割据势力。由徐达、常遇春率领的北伐军自正月出征,由淮水入黄河,仅用3个月的时间,平定河南、山东,进逼大都(今北京)元顺帝仓惶逃奔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八月,北伐军攻占元大都。之后为扫除元朝残余势力,北伐军继续兵进上都,元顺帝北遁,于洪武三年(1371)四月病逝,残部北退至和林(今属蒙古)。自洪武元年至十四年,大明军先后平定福建、广东、广西、四川、云南,经过前后20年的南征北伐,明朝终于平定各地的割据势力,消灭了元朝政权,基本实现了全国的统一。

注释①②③《明史)卷一《太祖纪一》。

④《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

⑤《明史》卷一《太祖纪一》。

⑥《明太祖实录》卷九。

明朝统治的强化明洪武元年(1368)正月,朱元璋于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即皇帝位,是为明太祖。明朝建立之初,官僚机构设置基本沿袭元朝,于中央设中书省,由左右丞相(初称相国)总理礼、兵、刑、工六部事务。地方则设行中书省,总理地方军政事务。另于中央设御史台,为监察机构。

朱元璋在认真总结元朝灭亡原因时,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①是导致元朝统治衰败的重要根源。为此,他着手对所承袭元朝的现行官制进行重大的改革。

洪武九年(1376),强化明朝统治的改革首先从削弱地方权力开始。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罢免平章政事及左右丞,而将全国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以及南京直隶区,共计13个行政区划,洪武十五年(1382),又增置云南布政使司(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原北平布政使司治所],后遂改北平布政使司为北京直隶区,寻复增置贵州布政使司,于是便为两直隶区、十三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于布政司分置承宣布政使,职掌地方民、财两政;提刑按察使,职掌地方司法刑狱;都指挥使,职掌地方军事防务。三职互不统属,各自直属朝廷有关机构。三职合称“三司”,将原来无事不统的行省权限,分为军、政、司法的三权分立,以此避免地方官长的事权专擅,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和集权。

布政使司区划之下,简化为府(或直隶州)、县(或属州)两级,分设知府、知州、知县为长官,均由朝廷任免。县以下划分为里甲,凡110户编为一里,设里长主管钱粮之事,里甲主管差役派征之事,里书主管税粮等事。里下设甲,一甲10户,轮流充任甲长。城镇都市中则分坊、厢,有坊长、厢长。里、甲、坊、厢长皆由官府指任或选派。明朝由此形成了由中央到地方十分严密的统治网,有效地将臣民百姓控制在网中。

废置行中书省后,地方军、政、财及监察司法诸权悉收归朝廷,皆集中于中书省,于是作为总领中书省的丞相之权益发膨大,这与朱元璋的本意相悖,君权与相权的矛盾随之突出,且日趋尖锐。朱元璋认为丞相的设置弊端尤甚,“自秦以下,人人君天下者,皆不鉴秦设相之患,相从而命之,往往病及于国君者,其故在擅专威福”②。出于这种考虑,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以“谋逆”之罪,将专肆威福,招权纳贿,生杀黜陟,不奏径行的左丞相胡惟庸处死。旋即下令罢废中书省,罢丞相一职不设,而将中书省及丞相之权分属于六部,而令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由此形成朝廷内外权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一人的统治格局,自秦朝以来千余年的宰相制度,自隋唐以来沿袭700余年的三省制度,终于结束于朱元璋之手。朱元璋还把废除丞相作为“祖训”,告诫子孙后代:“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刑”③。宰相制度的废止,标志着中央专制集权统治的高度强化。

丞相罢置之后,朱元璋又对监察机构——御史台进行改革。洪武十五年(1382),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职专纠劾百司,辨明冤枉,提督备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④。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以及十三道(一布政使司为一道)监察御史,分掌十三道,监察、检举各级官吏的不法行为。朱元璋赋予都察院极大的权力,“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⑤。尤其是监察御史,虽只是正七品官,却“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⑥,权力极大。朱元璋此举旨在以小制大,以内制乱。此外还专设六科给事中,以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成为专事六部的监察机构。理刑审狱时,都察院须和大理寺、刑部共同进行,合称“三法司”,避免“专于一司”的弊端。

军队建置。朱元璋于洪武初置大都督府,由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洪武十三年,又改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然只掌兵籍、军政,不能直接统领军队。选授军官之权则由兵部掌管,而调遣、发兵指挥权则握于皇帝手中。军队的编制为卫所,“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⑦。大体每卫5600人,置指挥使统领。每卫下辖5个千户所,每千户所1120人,置千户为指挥官。每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每百户所112人,长官为百户。其下设二总旗,每总旗下辖5小旗,每小旗10人。府县各卫归各布政使司的都指挥使司管辖,其上归统于五军都督府。军士另立“军户”之籍,且世袭,不得随意脱籍。每逢征战,由皇帝下旨,兵部佥发调兵之令,都督府长官则奉命统卫所兵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兵士返归卫所。军制上的改革,极大地加强了皇帝对军队的控制。

朱元璋分置行政、监察、军事机构,使之各自相对独立,不相统摄,却互为制约,其目的正在于“我朝罢丞相,置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天下庶务,彼此颉顽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⑧。由此将朝廷内外大权独操于皇帝一人手中,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因此得以空前强化。

与此同时,朱元璋还在其它方面采取了诸多的加强专制统治的措施。洪武三十年(1397),正式颁行《大明律》。《大明律》前后经历20多年,其间朱元璋曾亲自裁酌,有过三次大的修订。律文计30卷,460条,分为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内含五刑、十恶、八议各款。《大明律》简赅,然严酷无比,充分维护了君主集权的利益和需要。在此之前的洪武十八年(1385),朱元璋曾亲自编撰并颁行《大诰》,之后又颁行《续篇》和《三篇》。洪武三十年,从中择重选出有关条例,附为《大明律》例。其中汇集有惩治官民贪赃受贿、侵吞税粮、偷逃赋役、流亡逃匿等案例和凌迟、枭示、族诛等重刑。这些法典的颁行,体现了朱元璋“治乱世,用重典”的治国之术。他要求“一切官民诸色人等,户户有此一本”,“臣民熟视为戒”⑨,甚至规定《大明律》和《大诰》要作为学校的必修课程,师生必须背诵。这从法律上确定了君主的绝对权威。

为了稽查臣僚及百姓中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威胁自己皇权地位的言谈举止,朱元璋更采取公开的恐怖措施。他于即位前后,曾派遣心腹或检校、佥事等下级官吏,侦察、打探臣僚暗地的言行,及时上报。洪武十五年(1382),改而设立锦衣卫,置锦衣卫指挥使,下属南、北两个镇抚司,除负责侍卫、缉拿盗贼奸宄外,还“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奏闻太祖知之”⑩。锦衣卫镇抚司设有法庭和监狱,可随意捕人、审讯,所用酷刑,如刷洗、抽肠、剥皮、锡蛇游等,多达数十种。锦衣卫的设置,有效地强化了君主对臣僚、百姓的控制。

与设置特务机构一样,廷杖亦是朱元璋威慑公卿,维护皇权的一项重要措施,而且滥用无度。凡朝臣有过失,或进谏触怒皇帝,即于殿上杖责大臣。据《明史·刑法志》所载,朱元璋之侄、大都督朱文正、工部尚书薛祥等人皆被廷杖致死。不仅如此,为巩固自己的皇权地位,朱元璋以各种罪名加害于开国功臣,胡惟庸、蓝玉两狱,受株者多达5万余人。翦除这些与自己同生死的功臣,“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但却为朱元璋的独裁彻底扫除了障碍。

朱元璋即位之初,十分重视兴办学校,自中央至地方分置国子学、州县学、民间社学3类。洪武十五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置祭酒、司业、博士、助教、学正等学官。监生分官生与民生两种。每年由州县学按规定名额保送入国子监,主要学习《大明律》、《大诰》、四书、五经等。结业后可直接为官。与此同时,朱元璋大兴尊孔,以此作为约束臣民思想言行的手段。

不仅如此,朱元璋大兴文字狱,望字生义,曲解文意,而后罗织罪名,加害于人。如浙江府学训导赵伯宁为海门卫撰《谢增俸表》中,有“作则垂宪”,被认为“则”近“贼”之音而遭诛杀。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作《正旦贺表》中,有:“睿性生知”,亦因“生”“僧”谐音而被杀。凡此种种,知识分子稍有不慎,即于文字上惨遭横祸。

朱元璋在兴办学校的同时,也重视科举制。洪武四年(1371),始设科取士。考试分3级:未入学的童生先参加州县级考试,合格者入州县学,称为生员;省级考试为“乡试”,每3年一试,中试者称“举人”;中央一级的考试为“会试”,于乡试的次年进行,中试者再参加“殿试”,及第者即为“进士”。进士分3等:一甲赐进士及第,取3人,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人数不等;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人数亦不等。所有进士皆可任官。“卿相皆由此出”。然而科举又以“八股取士”,即规定考试专以四书、五经的文句命题,解题则以朱熹的注为依据,不允许擅自发挥。到明中叶以后,这种答题的格式便严格规定为排偶分股的文体,即“八股文”。“明太祖以制义取士,与秦焚书之术无异。特明巧而秦拙耳,其欲愚天下之心则一也”。自明初开始推行的科举取士之法,极大地禁锢了人们的头脑。

朱元璋正是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和方法,从他即位之始,逐步加强中央专制主义集权统治,最终达到高度集中的皇权统治。

注释①《明太祖实录》卷五九。

②黄佐《南痈志》卷一○《谟训考)。

③《明史》卷七二《职官志一》。

④⑤⑥《明史》卷七三《职官志二》。

⑦《明史》卷八九《兵志一》。

⑧《明律汇编全集》卷一。

⑨大诰·颁行大诰第四十七。

⑩刘辰《国初事迹》。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胡蓝之狱》。

《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

廖燕《二十七松堂文集》卷一《明太祖论》。

刘基辅政刘基,浙江青田县人。明代开国元勋,朝廷重臣。他也是江南的豪俊名贤,有满腹韬略可寄以兴邦治国大业的奇才。与宋濂、章溢、叶琛等合称江南四大名儒。“元至顺间,举进士除高安(今江西高安县)丞,有廉直声,行省辟之,谢去”①。刘基自幼聪颖过人,博通经史,广览群书,精于象纬之学。西蜀赵天泽论江左人物,首提刘基,认为他可与诸葛亮相提并论。当初,太祖占据金华,平定括苍,听说刘基与宋濂并名,曾重金招聘,而刘基未应。太祖部下的总制官孙炎,一再致书,执着邀请,刘基始出。刘基见朱元璋后条陈时务十八策,甚合太祖心意,筑集贤院款待刘基等,优礼、宠爱至厚。这时韩林儿建立政权,国号为宋。朱元璋拜韩林儿为宋王,奉行其正朔,又行君臣之礼。朝中文武在中书省设置宋王御座,行君臣四拜之礼,对宋王及其御座礼拜甚恭,独刘基不拜,认为韩林儿不过是个牧羊倌,尊奉他没有用!于是进见太祖,述说完成统一大业之策。刘基认为,张士诚自守长江下游,无长远之计,不足为虑;陈友谅奉徐寿辉为主,又把他谋害,还逼迫徐寿辉部下归顺他。刘基认为陈友谅建立汉国,名号不正。陈友谅地处大江上游,没有一天不觊觎朱元璋,从不放弃其吞并的野心,应当首先消灭之,一旦陈友谅被消灭,张士诚就势单力孤,可以乘胜一举平定长江下游,然后北向中原,统一大业就能顺利完成。这可以说是刘基第一次辅助朱元璋作出了完成统一大业的战略决策,它与三国时期诸葛亮在隆中跟刘备纵谈天下大势,确定蜀汉联吴破曹,发展实力,逐步统一天下的战略决策,具有同等重大的意义。

陈友谅攻陷太平(今安徽当涂县),意欲东向,气势甚为嚣张,朱元璋帐下各位大将,有的劝朱元璋投降,有的认为必须先逃避其锋芒,再据守南京(当时称南京为钟山)。这又是个关键时刻,太祖意未决,刘基也沉默不言。太祖知其自有见地,召入内室与之决策,刘基抓住关键时刻,表白己见,他以为凡言降或议逃者,应尽诛之,以免扰乱军心。刘基说,陈友谅骄气横溢,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我们应利用其骄傲自满,听不进不同意见的时机,诱敌入伏,一举重创之,灭其锐气,这是比较容易办到的事。刘基说:“天道(指兵法规律)后举者胜,吾以逸待劳,何患不克,莫若倾府库,开至诚,以固士心,伏兵伺隙击之,取威制胜,以成王业,在此举也。”②正是在吴国初创,百事待兴,又突临强敌,内部看法不一的危难紧急关头,刘基寥寥数语,点破形势,定议决策,团结人心,去为完成王业而进取,这是刘基第二次辅助朱元璋制定平汉的战略决策。

在与陈友谅交战中,太祖用了刘基之谋,以逸待劳,连战连捷。先是陈友谅遣赵普胜攻太平,程允、汪炳大败赵普胜。获粮万余石。赵普胜又攻打青阳(今奏徽青阳县)、石埭(今安徽石埭县)等县,太祖大将张德胜与普胜战于栅江口,大胜赵普胜军。不久,徐达、俞通海、赵德胜等击赵普胜于栅江营,大胜,敌弃舟逃窜。获汉军巨舰艨艟无算,很快占据池州(今安徽铜陵市)。太祖大喜,升徐达为同知枢密事,其他诸将亦各有升赏。元至正十九年(1359)秋八月,遣徐达攻安庆,自无为(今安徽无为县)登陆,夜至浮山砦,击败赵普胜部将胡总管兵,追至潜山界,陈友谅急遣参政郭泰领兵追至沙河迎战,徐达再次大破汉军,斩杀郭泰,获辎重无算,军威大振,并乘胜攻占潜山(今安徽潜山县)。

太祖兴兵平汉之所以初战连连告捷,正是因为采取了刘基“伏兵伺隙击之,取威制胜,以成王业”的战略决策所致。

太祖要重赏刘基,刘基以为王业初创,力辞不受。陈友谅不意连败,大怒,兴师攻安庆。太祖想亲征,问刘基以为如何,刘基力赞之。于是太祖将兵攻安庆,自旦及暮未能克捷,大将俞廷玉阵亡,诸将大患,士气稍挫。在此关键时刻,刘基请太祖悉主力直趋江州(今江西九江市),捣陈友谅巢穴。时汉军精兵锐卒集于安庆,江州空虚,吴军悉西上直趋江州,出其不意,只得仓皇率妻子逃奔武昌(今湖北武昌)。陈友谅大将、龙兴守将胡美,密遣其子与太祖商洽,如胡美投降,不要解散或整编他的部曲。太祖有难色,刘基从身后踹太祖所坐胡床,太祖顿悟,一口答应。胡美如约率部来降,江西诸郡皆下,为朱元璋平汉打下坚实可靠之基础。

是时刘基丧母,军事紧急,基未敢言,江西诸郡平定后,请求还乡葬母。适值苗军反叛,以至金华、处州守将胡大海、耿再成等被杀,浙东军心摇荡,刘基于此急迫之时,赶到衢州(今浙江衢县地区)与守将夏毅共商安抚各属邑,又与平章邵荣等共谋收复处州(今浙江丽水县地区),一场动乱始定。方国珍一贯敬服刘基,刘基服丧期间,致书吊唁,刘基在复书中力宣太祖威德,方国珍主动入贡太祖。刘基服丧期间,朱元璋亦几次投书叩问军机,刘基亦多次复书条陈,所言皆中机宜。不久,刘基回京,太祖正在增援安丰,刘基谏止说:“汉(陈友谅)、吴(张士诚)伺隙,未可动也。”③太祖不听。陈友谅听说太祖增援安丰,乘机率师包围洪都(今江西南昌),太祖对刘基说:“不听君言,几失计。”④于是亲自统兵救援洪都,与陈友谅大战鄱阳湖。战斗十分激烈,双方主力各不相让,一日激战几十次,太祖坐胡床督战,刘基守候在太祖身旁,突然刘基跃起呼唤太祖急速换船,太祖匆忙转徙到别的战船上,尚未坐定,巨炮击中原来太祖所坐胡床,太祖所乘指挥船立即被炸得粉碎。陈友谅在楼船高处,见此情景大喜。不料太祖仍挥舟急进,汉军上下俱惊,士气丧尽。当时太祖与陈友谅决战鄱阳湖,相持三日,未决胜负。这又是一个紧急存亡关头。刘基为太祖计,欲取主动,必急速移军湖口,誓死扼守,并于鄱阳湖出口处埋设巨木尖钉,使汉军舰艇无一能通过。决战之日,太祖军以逸待劳,陈友谅军瓦解崩溃,陈友谅本人亦于败逃中毙命。不久太祖大军临武昌,陈友谅子陈理请降,至此太祖消除完成统一大业中的一大心腹之患。此后朱元璋又东攻张士诚,北向中原,推翻元廷,完成王业,他的战略步骤都不超出刘基初见太祖时所言之范畴。

江南略定后,朱元璋建立吴政权,命刘基为太史令。刘基上大统历,定正朔,接着又劝太祖下罪己诏,平反滞狱,这些措施对稳定政权都起到了良好作用。于是又奏请立法定制,以止滥杀。太祖想对一些囚犯处以重刑,刘基问他是什么理由。太祖谈了些莫须有的原因,刘基估计不久吴国又将得士得众,让太祖且稍待,三日以后,海宁投降,吴国扩土得众,太祖大喜。太祖把即将处以重刑的囚徒都交付刘基处理,刘基把囚徒全部释放。在江南统一、粮足兵精的情势下,朱元璋于戊申年,即元至正二十七年(1368)即皇帝位,定都应天(今南京市),国号大明。中国封建史上又一个汉族地主阶级政权——明王朝正式建立。拜刘基为御史中丞兼太史令,于是刘基成了大明王朝的重臣。明朝建立,刘基便奏请太祖立军卫法即卫所兵制。同时又以处州为试点,初步确定税粮标准,在江南富庶之地,参考宋制亩加五合。太祖特敕,刘基家乡浙江省青田县税粮每亩免加五合,所谓“令伯温乡里,世世为美谈也”。可见太祖笃信重用刘基,也可以说,刘基因功高德懿,泽及乡里,名垂青史。

太祖出巡汴梁,刘基与左丞相李善长留守南京,刘基认为宋元由于法纪松弛,刑人宽纵而失去天下,现今于建国之初应当整肃纪纲,让御史察民情,大胆弹劾官吏,不要有顾虑,哪怕是宿卫宦侍内外廷重臣,犯法有罪者,都要即时举报。甚至连太子有罪也要绳之以法。人们都畏惧刘基执法严肃。适有中书省都事李彬,犯贪纵之罪被监禁,左丞相李善长平素与李彬十分亲密,请求减缓刑狱,刘基不听,驰奏报可,李彬正在行祈雨仪式,立即被拉出斩首。因此刘基为严格执法竞与李善长相忤而构怨。从此也不难看出其为人之一斑。太祖回京抱怨刘基不该在祈雨之时杀人于祭祀坛下,这是对鬼神大不敬的表现,平时怨恨刘基的人乘机交相攻击告讦,恰逢当时天旱无雨,刘基建议,认真处理一下死亡士卒的家属、伤亡工匠及吴降将吏卒一的善后事宜。太祖从其言。朱元璋营建中都(今安徽凤阳),并锐意扫灭扩廓帖木耳,刘基进谏说:“凤阳虽帝乡,非建都之地。王保保(扩廓)未可轻也。”⑤太祖不听。不久,定西(今甘肃定西县)失利,扩廓北窜大漠,一直成为北部边患。这件事再次证实刘基对问题分析判断的准确。当年冬天,太祖论刘基功劳,追封其先祖文官职,又大加赏赐刘基,几次想晋刘基官爵,都被刘基坚决推辞掉。

先时太祖因事而谴责李善长,刘基进谏说,李善长是朝廷勋旧,能团结联络诸将,不宜苛责。太祖说,这个人几次想加害于你,你为何还要容忍他呢?我准备立你为宰相。刘基叩头推辞说,宰相是国之栋梁,这就像给房子抽换梁柱,一定要用大木支撑,如果用一些小木条去替换它,整座宫室马上倾覆坍塌,决不可疏忽大意,视如儿戏。他与善长有隙,但在对待朝廷大事上仍可做到不记前嫌,力保朝廷重臣,赤诚公心可见一斑。

及李善长终因“谋逆”之嫌被罢相后,在辅助太祖选相问题上,刘基又具体表明了自己的主张。最初太祖想任杨宪为相,刘基的看法是,因为杨宪与刘基为至交好友,彼此了解较多,所以他对朱元璋进言道:“宪有相才,无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义理为权衡而已。无与者也,宪则不然。”⑥认为杨宪没有宰相器量。太祖又问到汪广洋为相何如?刘基说:“此褊浅殆甚于宪”⑦又问胡惟庸何如人?刘基说:“譬之驾,惧其偾辕也。”⑧他打个比方说,驾车最怕惊辕,如用胡惟庸驾辕为相,大有翻车之险。最后太祖认为,做宰辅重臣,莫过于刘基其人了。不料刘基对自己的为人也作出了估价,他说:“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为之,且孤上恩。”⑨刘基认为天下之大,不怕没有人才,劝太祖一定要严格细致地挑选和考察真正的人才,再授之宰辅重臣之位。在刘基看来太祖提到的包括他自己在内的几个人,都不够条件。这种知人自知,公允论事的赤诚公心,实为难能可贵。果然后来杨宪,汪广洋做了宰相都失败了。胡惟庸好擅权,终不被太祖所容,酿成大狱,这也可以算是刘基辅佐太祖治国任贤的最后一件大事。

洪武三年授刘基弘文馆学士,又授刘基开国翊运守正文臣资善大夫,上护军,封诚意伯,禄二百四十石。洪武四年赐归老于乡。退休后,太祖亦尝问事,刘基条陈甚悉,大略言霜雪之后必有阳春,“今国威已立,宜少济以宽大”⑩。刘基辅佐太祖定天下,料事如神,性刚嫉恶,多有触犯邪恶人物,退役归里,惟饮酒弈棋,终不复见韬迹。刘基因对胡惟庸多有得罪,归老于乡后,胡惟庸亦曾进谗言加害,太祖虽不降罪于刘基,然而亦颇为胡惟庸谗谄所动,以至削夺其俸禄。刘基入京谢罪,不复敢离京师,不久,胡惟庸为相,刘基愤懑疾发,被护送归里养疴。至家中,将天文书交复长子刘琏,令其速上缴国家图籍库,不许后人传习使用。又对次子刘璟说:“夫为政宽猛如循环,当今之务,在修德省刑。……诸形胜要害之地,宜与京师声势联络。”又上遗表一封,但又怕胡惟庸中阻,令其子见胡惟庸败后,太祖一定思念刘基,可上密奏示意。居一月,病卒,年六十五岁。刘基在京居住发病时,胡惟庸曾派太医诊治,且服汤药,服后腹中如滞拳石,遂不起。后来中丞涂节,首先向胡惟庸发难,告其谋逆,同时揭露服药之事,说胡惟庸使刘基服药后致死。据《明史》本传所载:“基虬髯,貌修伟。慷慨有大节,论天下安危,义形于色。帝察其至诚,任以心膂。每召基辄屏人密语,时基亦自谓不世遇,知无不言。遇急难,勇气奋发,计划立定,人莫能测。暇则敷陈王道,帝每恭己以听,常呼为老先生而不名。曰:‘吾子房也。’又曰:‘数以孔子之青导予’。”这段概括之语,描述了刘基的为人及与太祖间的君臣关系。这是比较合乎事实的记录。至于后世之人传说,刘基神乎其神,对其韬光智略,歪曲为阴阳风水之说,则荒谬不足据。刘基是江南四大名儒之一,为文气势磅礴,妙不可言,与宋濂同为一代宗师。著有《覆瓿集》、《犁眉公集传》等。

注释①《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②《明史纪事本末》卷三《太祖平汉》。

③④⑤⑥⑦⑧⑨⑩《明史》卷一二八《刘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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