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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玉党案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07 01:11:52 0


胡惟庸党案结束后,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消除了,但军权与皇权的矛盾又突出地显露出来。

经过胡惟庸党案的诛杀,淮西勋贵的核心人物已被基本铲除,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开国武将仍在边防要地担任军事职务。朱元璋除通过分封在各地的藩王,对他们进行严密监视和节制,还在洪武二十年(1377)十二月颁布《大诰武臣》,使知守纪律,抚军士,立勋业,保爵位。翌年,又相继颁布御制《谕武臣敕》《武臣保身敕》,以训诫武臣。二十二年二月,又下令禁止武臣预民事,规定民间词讼,虽事涉军务,“均归有司审理,(武臣)毋得干预”。二十三年诛杀李善长之前,还以“诸将老矣,令其还乡”为名,诏遣武臣中的6公10侯还乡。诛杀李善长后,又于当年六月把遣送还乡的武将名单扩大到7公24侯,并为原先赐给他们作为侍从的奴军“各设百户一人,统率其军以护之,给屯戍之印,俾其自耕食,复赐铁册”,以护其家,实际上是专责对其进行监视。

但是,开国武将违法乱纪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会宁侯张温“居室器用僭上”,而表现最为严重的要算淮西勋贵凉国公蓝玉。

蓝玉,定远人,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生得高大威武,面颊红紫。投奔朱元璋的起义队伍后,初隶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克捷,由管军镇抚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从颍川侯傅友德入川讨伐明昇夏政权,克绵州。第二年,从徐达北征,先出雁门,败元兵于野马川,再败之于土剌河。七年,率师攻拔兴和,俘获北元国公帖里密赤。十一年,同西平侯沐英一起征讨西番洮州等处的叛乱,擒获叛酋三副使。翌年班师后被封为永昌侯,岁禄2500石,子孙世袭,成为淮西勋贵集团的重要人物。十四年,从傅友德出征云南,在曲靖擒获北元平章达里麻,进而包围昆明,北元梁王投滇池自尽。旋复西进,连克大理、鹤庆、丽江、金齿、车里、平缅等地。“滇地悉平,玉功为多”,朱元璋下令增其岁禄500石,并册其女为蜀王妃。蓝玉从此踏入皇亲国戚的行列,备受朱元璋的器重。

洪武二十年,蓝玉以征虏右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出征辽东北元太尉纳哈出,驻屯于金山西侧。纳哈出亲率数百骑至蓝玉军营约降,蓝玉设盛宴款待,亲自为他敬酒。纳哈出一饮而尽,又斟酒回敬蓝玉,蓝玉却脱下身上的汉族服装,对他说:“请服此而后饮!”纳哈出认为这是对他的侮辱,拒不接受,蓝玉也不肯喝他敬的酒。双方僵持一会,纳哈出将酒泼到地上,用蒙古语指示随行部下,准备脱身离去。在座的郑国公常茂,抽刀砍伤纳哈出的臂膀,都督耿忠忙招呼身边的士卒,簇拥着纳哈出去见冯胜。纳哈出的部众,纷纷溃散。冯胜以礼遇纳哈出,复加慰谕,令耿忠与同寝食,并派人招抚其溃散的部众,然后下令班师。此役冯胜虽收降有功,但有人告发他“窃取虏骑”,“娶虏有丧之女”,失降附心,加上指挥失当,班师途中丢失殿后的都督濮英3000人马,被收夺大将军印。尽管蓝玉违反朱元璋“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朱元璋还是“命玉行总兵官事。寻,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移屯蓟州”。

洪武二十一年,蓝玉受命为征虏大将军,统率15万大军北征,“以清沙漠”。至捕鱼儿海东南哈剌哈河岸边,侦知北元嗣君脱古思帖木儿驻帐捕鱼儿海东北方向80多里处,令定远侯王弼为前锋,自率大军继后,对敌营发动突袭,杀北元太尉蛮子等,降其部众。脱古思帖木儿与太子天保奴等数十人上马逃窜,蓝玉率精骑追奔数十里,不及而还。此役计俘脱古思帖木儿次子地保奴、爱猷识里达腊之妃及公主以下百余人。又追获北元吴王朵儿只、代王达里麻及平章以下官属3000人、男女77000余人,并宝玺、符敕、金牌、金银印诸物、马驼牛羊15万余匹,焚其甲杖蓄积无数。朱元璋得到捷报大喜,“赐敕褒劳,比之卫青、李靖”。接着,蓝玉又破北元将领哈剌章的营盘,获其部下军士15800余户,马驼48000余匹。班师还朝后,朱元璋进其为涼国公。蓝玉一生的事业,至此达到辉煌的顶点。

洪武二十二年,蓝玉奉命至四川督修城池。翌年,率师赴湖广、贵州平定几个土司的叛乱,朱元璋增其岁禄500石,诏还乡。二十四年,又命其与魏国公徐辉祖、曹国公李景隆、徽先伯桑敬、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往陕西练兵,加强防务。二十五年二月,在外练兵的公、侯悉被召回京师。三月,蓝玉受命往理兰州、庄浪、西宁、西凉、甘肃等七卫军务。四月,他为追捕逃寇祁者孙,违背朱元璋在西番藏族聚居地借茶马贸易“以系番人归向之心”的羁縻政策,未经朝廷的准许,擅自率兵攻打罕东之地(一说在今甘肃敦煌一带,一说在今甘肃酒泉西南,一说在今青海西宁西北)。就在这一个月,建昌卫(今四川西昌)指挥使、故元降将月鲁帖木儿发动叛乱,朱元璋命蓝玉移师往讨,但考虑到他远在甘肃,路途遥远,又命都督佥事聂纬权代总兵官,义子、中军佥都督徐司马和四川都指挥使瞿能为左、右副手,率所部及陕西步骑兵先行征讨,待蓝玉到达后,聂纬、徐司马与瞿能皆为之副。五月初,蓝玉抵达罕东,部将建议:“莫若缓以待之,遣将招谕,宣上威德,令彼以马来献,因抚其部落,全师而归。”但蓝玉就是不听,派都督宋晟等率兵徇阿真川,番酋哈昝等逃遁。追袭祁者孙,也不及而还。不久,接到朱元璋命其移师讨伐月鲁帖木儿的诏令,他还想深入西番之地,取道松叠前往建昌。“会霖雨积旬,河水泛急,玉悉驱将士渡河,麾下知非上意,多相率道亡”。蓝玉不得已,才由陇右前往建昌。六月,待他抵达建昌,月鲁帖木儿已被瞿能击败,逃往柏兴州。十一月,蓝玉进次柏兴州,遣百户毛海以计诱擒月鲁帖木儿及其子,尽降其众。蓝玉派人将月鲁帖木儿解送京师伏诛,因奏“四川之境,地旷山险,控扼西番,连岁蛮夷梗化,盖由军卫少而备御寡也”。建议增置屯卫,籍民为军守之,并请求移兵讨伐长河西朵甘百夷。朱元璋没有同意,认为“其民连年供输烦扰,又以壮者为兵,其何以堪”,不可再籍兵以困边民;蓝玉所率部队“兵久在外,不可重劳”,况且往征长河西朵甘百夷,“此非四十万众不行”。因此命令蓝玉:“今尔所统之兵,选留守御,余令回卫。尔即还京。”蓝玉只得下令班师。

蓝玉为明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赫赫战功,但是这个粗鄙的武夫也因此逐渐滋长居功自傲的思想,贪财嗜利,骄淫奢靡,违法乱纪,逾礼犯分,无所不为。史载:“(洪武二十一年八月)丁卯,征虏大将军、永昌侯蓝玉等还朝,上谓玉曰:‘尔率将士北征,功最大。然虏主妃来降,不能遇之以礼,乃纵欲污乱。又尝恃劳遣人入朝,觇伺动静,此岂人臣之道哉?’”“玉素不学,性复狠愎,见上待之厚,又自恃攻伐,专恣暴横。畜庄奴假子数千人,出入乘势渔猎。尝占东昌民田,民讼之,御史按问,玉捶逐御史。及征北还,私其驼马珍宝无算。夜度喜峰关,关吏以夜不即纳,玉大怒,纵兵毁关而入,上闻之不乐。会有发其私元主妃者,上切责之。玉漫不省,尝见上命坐,或侍宴饮,玉动止傲悖,无人臣礼。及总兵在外,擅升降将校,黥刺军士,甚至违诏出师,恣作威福,以胁制其下”。“上谓翰林士刘三吾等曰:‘……迩者逆贼蓝玉越礼犯分,床帐、护膝皆饰金龙,又铸金爵以为饮器,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悉用九五间数。’”“甚者无如蓝玉越礼犯分,其房屋、家奴至于数百,马坊、廊房皆用九五间数,又于本家墙垣内起盖店舍,搜集百工技艺之人在内居住,与民交易”。“蓝玉令家人中到云南盐一万余引,倚势兑支”。

李贽曾指出,蓝玉“私元主后”是“罪当死”;尝占东昌民田,民讼之,御史为置狱,玉执御史笞而逐之,也是“罪当死”的行为。那么,他僭用皇帝专用的金龙纹饰、九五间数,就更是包藏着政治野心、图谋不轨的行为了。联想到过去胡惟庸案发时,曾发现蓝玉“尝与其谋”,当时“以开平之功及亲亲之故”,即照顾到蓝玉为开平王常遇春之妻弟,常遇春之女为懿文太子朱标之妃,蓝玉之女为蜀王妃,对蓝玉之罪“宥而不问”,朱元璋对蓝玉不能不高度警惕。洪武二十一年北征归来,朱元璋原拟封其为梁国公,“以过改为涼,仍镌其过于券”。但是,蓝玉仍然我行我素,不仅没有悔改之意,而且变本加厉,竟然“擅升降将校,黥刺军士,甚至违诏出师”,未经朝廷准许,擅自率兵攻打罕东的藏族聚居地。

蓝玉正是由于居功自傲,贪财嗜利,贪污盗窃,侵夺民利,骄奢淫逸,道德败坏,违法乱纪,越礼犯分,最终走上谋反道路的。洪武二十五年九月,因皇太子朱标在四月间去世,朱元璋立朱标次子朱允炆为皇太孙。十一月,蓝玉由建昌进至柏兴州,最后平定月鲁帖木儿之叛,奏请朝廷允其率兵往征长河西朵甘百夷,想以更多的战功谋求太子太师职衔。但朱元璋却未批准,而是令其班师。蓝玉闷闷不乐地率部回到成都,想起其亲家靖宁侯叶昇于八月间坐前交通胡惟庸被杀,怀疑是叶昇的口供里指认他为胡党,故而引起朱元璋的猜忌,他奏办的几件事皇上都不从,下定了谋反的决心。十一月底,中军佥都督谢熊奉命前往四川都司接蓝玉还京。十二月二十二,抵达四川都司的驿馆住下,然后去见蓝玉,说他奉命“来取大人回家”。蓝玉说:“必是我亲家靖宁侯胡党事内有我名字,差你来提取。”谢熊回答说:“上位只教我宣唤大人,不知就里如何。”蓝玉看他话说得非常坦率,估计不会告发自己。于是设宴招待,坦白地告诉他说:“实不瞒你,我如今回家看动静,若是果有这话说,好歹下手做一场。你回去休要泄机,若事成时,大家安享富贵。”谢熊回答:“我的小儿也为这事(指与胡党有牵连之事)在身上常常忧怕。大人谋的事,小人如何肯漏泄了?”十二月二十八,朱元璋下诏“以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兼太子太师,曹国公李景隆、涼国公蓝玉兼太子太傅,开国公常昇、全宁侯孙恪兼太子太保,詹徽为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茹瑺为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消息传来,蓝玉的太子太师梦破灭,随即加紧了谋反的策划活动。闰十二月初一,他备酒席宴请谢熊和随同征讨月鲁帖木儿的副手徐司马和聂纬以及四川徐都督、周指挥、陕西王都指挥、随征西安右卫、西安左卫、西安前卫、西安后卫、华山卫、秦山卫的将领,进一步商议谋反之事。同时,派部将联络陕西卫所的将领,让他们收集人马,准备接应他的谋反。闰十二月底,蓝玉与谢熊离开成都,顺长江东下,二十六年正月初一二到武昌,初三到九江,初七到安庆,沿途又联络当地一些卫所,布置接应其谋反之事。

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初十前后,蓝玉抵达南京。此时朱元璋因受不住皇太子病死的打击,身患“热症”,“几将去世”,经过太医的精心治疗,虽从死神手里夺回了性命,但身体仍很虚弱。蓝玉认为“如今上位病症缠身,殿下(指皇太孙朱允炆)年纪幼小,天下军马都是我掌”,正是谋反的好机会,于是密遣亲信,暗中联络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左军都督府同知黄辂、后军都督府同知祝哲、中军都督府同知汪信、吏部尚书詹徽、户部侍郎傅友文等和自己过去的老部下,把他们分别召至自己的私宅密谋策划。在夜阑酒酣之际,蓝玉煽动说:“如今天下太平,不用老功臣似以前,我每一般老公、侯都做了反的也都无了,只剩得我每几个没由来只管做甚的,几时是了?”诸将于是分头搜罗士卒和马匹、武器,最后定在当年二月十五朱元璋外出耕耤田时起事。正月二十八,蓝玉派人去找准备担任谋反主力的府军前卫步军百户李成。二月初一,李成匆匆赶到蓝玉私宅,蓝玉对他下达了起事令:“我想二月十五日上位出正阳门外劝农时,是一个好机会。我计算你一卫里有五千在上人马,我和景川侯两家收拾伴当家人,有二三百贴身好汉,早晚又有几个头目来,将带些伴当,都是能厮杀的人,也有二三百都通些,这些人马尽勾(够)用了。你众官人好生在意,休要走透了消息。定在这一日下手。”

蓝玉的密谋,早被锦衣卫的特务察觉。就在正月初一李成赴到蓝玉私邸听取蓝玉下达起事命令之前,锦衣卫指挥蒋鉔已向朱元璋告发了。据尚宝少卿、何荣之弟何宏事后的招供称:“至二月初一日早朝,退至长安西门,有詹尚书(徽)对宏言说,前日涼国公谋的事,上位知觉了。”可见在二月初一之前,朱元璋已经知道蓝玉的密谋。此时朱元璋已届六十五岁的高龄,而皇太孙朱允炆只有十六虚岁,他担心自己百年之后,这个年轻的接班人控制不住局面。尽管经过自己的一番改革,全国最高的行政、军事和司法大权都已集中到君主手里,但皇太孙毕竟缺少治国理政的经验,而且性格仁柔宽厚,心慈手软,能否对付得了骄横自恣、进止自专的蓝玉等高级将领,实在令他担心。鉴于明朝的劲敌北元经过明军的多次打击,已被击溃,陷于分裂的状态,北部边防比较巩固,朱元璋决定再次大开杀戒,彻底铲除那些可能有对朱家天下构成严重威胁的开国老将,为皇太孙留下一个稳固的宝座。二月初二,他“命晋王总宋国公冯胜等所统河南、山西马步军士出塞”,以防北元残余势力的骚扰,而令“胜及颍国公傅友德、开国公常昇、定远侯王弼、全宁侯孙恪等驰驿还京,其余将校悉听晋王节制”,并“诏长兴侯耿炳文还京”。二月初八,蓝玉入朝,即下令将其拘押,次日投入锦衣卫的诏狱,“玉不肯伏”,第三天未经廷鞫即将其“磔于市,夷三族”。与此同时,朱元璋又以蓝党的罪名,下令逮捕大批淮西公侯功臣、文武大吏以及偏裨将士乃至番僧、内竖、豪民、贱隶。其中,景川侯曹震之“党逆最力”,与蓝玉同时诛死。其他案犯皆入锦衣卫诏狱,进行严刑拷打,录取口供,然后于五月初一为辑录案犯口供的《逆臣录》撰写御制序,宣布其罪名是“谋为不轨”“谋危社稷”,刊布中外。列名《逆臣录》的1公、13侯、2伯,除涼国公蓝玉和景川侯曹震于二月初十诛死,鹤庆侯张翼、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屿(濮英之子)、东平侯韩勋(韩政之子)、全宁侯孙恪(孙兴祖之子)、沈阳侯察罕(纳哈出之子)、东莞伯何荣(何真之子)、徽先伯桑敬(桑世杰之子)也陆续被杀。航海侯张赫已于二十三年病逝,二十六年仍坐蓝党论死。吏部尚书詹徽(詹同之子)、户部侍郎傅友文也被杀。“同时以党连坐者,都督则有黄恪、汤泉、马俊、王诚、聂纬、王铭、许亮、谢熊、汪信、萧用、杨春、张政、祝哲、陶文、茆鼎凡十余人,多玉部下偏裨”。朱元璋的义子徐司马,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初五已在成都病死,也“追坐蓝玉党,二子皆获罪”。蓝玉的外甥、开国公常昇(常遇春之子),在蓝玉被杀后,“又于三山聚兵谋逆”,也被处死。到九月,为了安定人心,朱元璋发布《赦蓝党胡党诏》,宣布:“除已犯已拿在官者不赦外,其已犯未拿及未犯者,亦不分蓝党、胡党,一概赦宥之。”事实上,赦免令颁布后,诛杀仍在进行。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赐死。“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二人” 。

经过胡、蓝两案的大规模诛杀,明朝的开国功臣已被基本铲除,只有少数善于揣摩朱元璋心理的功臣宿将,主动交出军权和多占的庄田及佃户,侥幸逃脱了被杀的厄运。信国公汤和是朱元璋的同乡,还是他投奔起义的指路人,后来随朱元璋南征北战,屡立战功,至开国前夕已是仅次于徐达、常遇春、邓愈的第四位大将。洪武十九年,他随楚王朱桢镇压湖广五开(今贵州黎平)吴勉起义归来,想到常遇春早已战死,邓愈也已病逝,李文忠又因劝朱元璋裁减宦官,其门客全被朱元璋杀掉,于十七年受到惊吓,“得疾暴卒”,不能不为自己的未来感到担忧。他看出朱元璋春秋渐高,“念天下承平无事,不欲诸大将屡典兵”,对皇上说:“臣犬马齿长,不堪复任驱策,愿得归故乡,为容棺之墟,以待骸骨。”朱元璋大喜,立刻赐给宝钞5万锭,在凤阳为他修建了一座豪华宏壮的大宅第。二十一年六月,汤和在福建完成筑城御倭的任务后,朱元璋就送他还乡养老,并赐给他夫妇一大堆金银彩币。汤和晚年中风,不能说话,也不能行走,不再对朱元璋构成威胁,故得以善终。二十八年八月病逝,享年七十,朱元璋还追封他为东瓯王。崇山侯李新,看到许多功臣宿将被牵连到党案被杀,向朝廷建议:“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各有常数,余者宜归有司。”朱元璋非常高兴,下令叫公侯之家将超过规定的人户“悉发凤阳隶籍为民”。并令礼部编纂《稽制录》,于二十六年三月颁赐功臣,以防公侯奢侈逾制。武定侯郭英赶紧归还佃户,依法纳税,汤和急忙归还仪从户,曹国公李景隆也交出庄田6所,计有田地、山塘、池荡200多顷。郭英、李景隆也和汤和一样,在洪武朝均未出事。骁骑舍人郭德成,两个哥哥郭兴和郭英都封侯,妹妹为郭宁妃,但他看出朱元璋猜忌功臣,便整天喝酒,明哲保身。朱元璋拟授以都督之职,他坚辞不受。朱元璋作色道:我念你跟随了我这么长时间,既亲且旧,你兄弟都跻登列侯,只有你没做大官,所以授你这个官职,享享太平盛世之福,你怎么还推辞?郭德成免冠泣拜曰:圣恩如天,臣非草木、瓦砾,岂能不知!但臣秉性狂愚懒散,耽酒嗜卧,不识事体。倘若居高位,享厚禄,陛下必然要交给我具体的职事,一旦工作没做好,你就会把我杀了。人之所乐,不过是多得钱,饮美酒,随意自适,则足了此一生矣。朱元璋于是写了一通敕书,赐给他100瓶美酒和一批金帛。后来有一天,他陪皇上在后苑喝酒,醉了趴在地上,脱冠谢恩。朱元璋见他脑袋上头发快掉光了,笑问道:酒疯汉,你头上只剩几根毛发,是不是酒喝得太多了?他仰起头说:这几根我还嫌多了,想剃个精光哩!朱元璋一听就沉下脸,默默不语。郭德成酒醒之后,想起朱元璋当过和尚,剃过光头,担心自己的话犯了禁忌,索性剃光头发,披上袈裟,狂呼唱佛,装成疯子。朱元璋信以为真,不再注意,对郭宁妃说:我过去还以为你哥哥是闹着玩的,现在果真如此,确实是个疯子!胡、蓝党案发生后,许多人牵连被杀,“德成竟得免”。

蓝玉党案结束后,为了安抚那些对朱元璋已构不成威胁的尚存武将,他特于洪武二十九年九月,将已退休的武臣2500余人召至京师,每人赏给一大堆银子钞币,让他们“还家抚教子孙,以终天年”。十月,又给他们各进秩一级。

同胡案一样,蓝案发生后,时人也大多未敢加以记载,即使有个别著作涉及此案,论述也极为简略。记载稍微详细的是官修的《明太祖实录》。建文朝修纂、永乐朝两次重修的《明太祖实录》,是将《逆臣录》隐括为文来记述蓝玉党案的发生过程和处理结果的,却没有只字提到《逆臣录》,并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史事的记述存在错讹,二是略去“蓝玉逆节之最著者”即蓝玉及其骨干谋反的具体情节。因而《逆臣录》就不仅是研究蓝玉党案的第一手原始资料,而且是探明蓝玉及其同党谋反具体情节的唯一资料。明末清初的史学家钱谦益曾征引《逆臣录》所载吏部尚书詹徽、浙江余姚县民史敬德的供状驳郑晓《异姓诸侯传》所记之妄,表明他认为詹、史之招是真实可信,蓝玉及其骨干的谋反罪行是确实存在的。潘柽章则肯定蓝玉谋反的事实,他在《国史考异》卷3中以《逆臣录》所载的案犯供状,补《明太祖实录》所载之疏略,并不否定蓝玉谋反的事实,但他认为《逆臣录》中“所载番僧、内竖、豪民、贱隶累累至数千人,其间岂无诖误、罗织不能自解者?翰林所载,要亦未足尽信也”。这就是说,他认为《逆臣录》辑录的供状有真有假,蓝玉党案也是真假混淆的。

当然,明清时期也有个别史学家对蓝玉及其骨干是否谋反持怀疑甚至否定的态度。晚明的何乔远在《名山藏》之《臣林记二·蓝玉》传中记述蓝案之后,加了一个按语,称:“涼国公之亡也,岂不有狗烹弓藏之悲?”弦外之音是,蓝玉并无谋反的实际策划与行动,他的被杀实系朱元璋的狗烹弓藏之举。明末清初的谈迁,在其《国榷》中简单记述蓝案之后,附录何乔远的按语,再加上自己的按语,称:“蓝涼公非反也。虎将粗暴,不善为容,彼犹沾沾一太师,何有他望!”不过,何乔远、谈迁两书都未提到《逆臣录》,估计他们都未见到该书,所以都未曾针对该书辑录的案犯供状来评说蓝案的真假问题。首次援引《逆臣录》的供状来评说蓝案,进而认定该案为冤假错案的是吕景琳。

20世纪90年代,吕景琳发表《蓝玉党案考》一文,认为蓝玉党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不但牵连而死的一二万人是无辜的,就是蓝玉本人也没有谋反的行动和策划”。他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五条:一、《逆臣录》没有本案首魁蓝玉和二号人物的口供,表明两名主犯根本没有招供;二、谋反的时间众说纷纭,口径不一;三、说蓝玉曾参与胡惟庸、李善长谋反,纯属胡乱编造,为了将蓝党与胡党挂起钩来,有些供状更将蓝玉的谋反时间推至洪武八年、十一年、十二年,荒唐可笑;四、蓝玉被捕前28天,先后接待千余人,门庭若市,不可思议;五、说蓝玉选择在皇帝耕耤田之日动手谋反,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他认为“蓝玉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但是,吕景琳提出的这些理由,都经不起仔细推敲,因而是难以服人的。

吕景琳所说的前四条,确实存在。第一条所说的《逆臣录》没有本案两名主犯的供状,确是它的一个重大缺陷。但是案件的判决,取决于证据而不是口供,所以此条尚不足以构成推翻本案的充足理由。至于第二、三、四条所说问题的出现,则是由《逆臣录》的性质所决定的。朱元璋的《御制?逆臣录?序》即已明确指出,这部《逆臣录》是“特敕翰林,将逆党情词辑录成书”的,它既然是案犯口供的汇编,供词中出现口径不一、互相矛盾乃至荒唐怪诞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何况,这些口供又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的,并经过翰林院官员的加工整理,表述的自然不全是客观的真实情况。也就因此,书中的供词既有歧异迭出、互相矛盾的一面,又有大同小异、千篇一律的另一面。这说明《逆臣录》所辑录的供状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的。这就要求进行认真细致的辨析,并和别的史料相印证,分清哪些是虚假的,哪些是真实的。很明显,《逆臣录》的供状中那些招供“多次”甚至“时常”出入蓝玉府邸,受到酒饭招待,听其“下手做一场”的动员者,多为千百户、总小旗、普通军士、皂隶、农夫,从而呈现门庭若市的景象。作为一名“饶勇略”的高级将领蓝玉尽管“素不学”,性粗暴,但他当然懂得谋反是一项十恶大罪,不在常赦之列。他既然察觉到“上疑我矣”,知道返京之后必然处处受到朱元璋耳目的监视,要谋反也只能暗中联络平时同自己关系密切又对朱元璋怀有不满情绪的高级将领、文臣与旧部的头目,通过这些头目秘密收集人马和武器,而不至于愚蠢到自己亲自出面,四处联络一些下层军官、奴仆家丁、贩夫走卒、流氓地痞,让他们日夜出入自己的府邸,招待酒饭,直接对其发表“下手做一场”的鼓动演说。也就因此,这些案犯供词中所反映出来的涼国公府门庭若市的景象是虚构的,说蓝玉在洪武八年、十年、十一年、十二年、二十一年、二十三年、二十四年就拟谋反也有悖史实。但《逆臣录》辑录的部分案犯的供状,则是真实可信或基本可信的。如蓝玉征西返京后,他以涼国公兼太子太傅的身份,在上朝之外,同曹震、陈桓、朱寿、黄辂、汪信、詹徽、傅友文等文武大臣互相交往,有时还在蓝玉直房和府邸饮酒、交谈,乃是正常的现象。蓝玉就是在这种合法身份和正常交往的掩盖之下,暗中进行谋反的策划的。不能见到他们的供状有在蓝玉直房和府邸饮酒吃饭之事,就一概否定其供词。

吕景琳所说的“蓝玉谋反的时间众说纷纭”,这里的“谋反时间”实际上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决定进行谋反的时间,二是动手谋反的具体日期。这里先谈后一个问题,即动手谋反的具体日期。蓝玉究竟决定何时动手谋反,从《逆臣录》的供状来看,时间定在洪武二十六年是没有问题,但具体日期说法不一。金吾前卫千户周本状招“约至(正月)十六日大祀天地,上位驾出”时动手。锦衣卫指挥佥事陶干的火者姚福童、吴江县粮长沈文矩家人倪原吉均状招在二月内动手,没有具体日期。景川侯曹震之子曹炳状招听其父言,是“等今年(指洪武二十六年)四、五月间”动手。但是,更多的案犯则状招蓝玉定在二月十五(有的状招定在二月半,实同)朱元璋往南郊享先农、耕耤田时举事。供出这个日期的招状有:羽林左卫指挥佥事马聚、戴成、千户苏庆、王逊、陈继、镇抚陈贵、府军卫千户金贵、府军前卫千户单庆(另有53名千百户招同)、李成(另有23千百户、小旗招同)、军士吴二、锦衣卫千户潘福荣、百户汤泉、镇抚陈铭、总旗魏再兴、小旗魏迪、旗手卫小旗王德、留守中卫千户张仁等。总计93人。李成、单庆等人还交代蓝玉布置的一些举事细节。后来,朱元璋果然在二月十五这一天亲往南郊享先农、耕耤田,证明这些案犯所供的日期是准确可靠的。

关于蓝玉与胡惟庸的关系问题,《逆臣录》中所录的王行、王诚、陈桓等交代的具体情节不一定准确可靠。但蓝玉曾交通胡惟庸却是不争的事实。《明太祖实录》洪武二十六年二月乙酉条记载:“初,胡(惟庸)、陈(宁)之反,玉尝与其谋,上以开平之功及亲亲之故,宥而不问。后诸将多殁,乃推为大将。”所谓“以开平之功及亲亲之故”,是指蓝玉为开平王常遇春之妻弟,常遇春之女为懿文太子妃,蓝玉之女为蜀王妃,朱元璋是照顾到这层关系,才对蓝玉之罪宥而不问的,后来命其为大将,乃是由于“诸将多殁”的缘故,不能因此而否认他曾交通胡惟庸的事实。试想,蓝玉如果没有把柄攥在朱元璋的手里,他又何必担心因交通胡惟庸被诛的靖宁侯叶昇“招内有我名字”呢?

吕景琳所说的第五条,被认为是否定蓝玉谋反罪行最有力的证据。吕景琳认为,按照明代的礼制,皇帝耕耤田的日子虽定在仲春二月,至于二月的哪一天,要由钦天监临时“择日”,选择晴好的日子进行。即使择定了日期,朱元璋也未必亲自前往,他可以派官员代行,“去不去的随意性很强”。朱元璋“诸事慎之又慎,行踪诡秘”,即使决定前往南郊祭祀或躬耕,也“不可能提前广为宣泄”,“一般人绝无可能较早知道享先农耕耤田的日期,更不可能预测朱元璋今年去不去躬耕耤田”。因此,“具体谋反日期露出了马脚”,“这件最确凿的事实,却恰恰成了蓝玉案中的最大漏洞和最有力的反证”。

然而这条理由也是似是而非,站不住脚的。明代耕耤田的具体日期虽由钦天监择定,但绝非临时择定,而是提前一段时间择定,因为耕耤田并非只是皇帝本人或委派代行官员的个人行动,而是牵涉一大批公、侯、百官、耆宿的集体行动。“其耕耤仪:祀先农毕,太常卿奏请诣耕耤位,皇帝至位,南向立,公、侯以下及应从耕者各就耕位。户部尚书北向进耒,太常卿导引皇帝秉耒三推,户部尚书跪受耒。太常卿奏请复位,南面坐,三公五推,尚书、九卿九推,各退就位。太常卿奏礼毕。太常卿导引皇帝还大次,应天府尹及上元、江宁两县令率庶人终亩。是日宴劳百官、耆宿于坛所。”参加耕耤田的,不仅有皇帝(或皇帝委派的代行官员),还有三公九卿、太常卿和应天府尹、上元及江宁县令,此外还有耆宿庶民等。这样一个大规模的祀礼,显然需要提前进行认真细致地筹备。所以耕耤田的日期绝非临时择定,而须提前择定,并事先通知参与耕耤田的各位官员耆宿。而提前预测短期的天气变化,就当时的科学水平来说,是可以办到的。吴元年(1367)十一月十二,朱元璋半推半就地接受文武百官的奉表劝进,决定登基就位,建立大明皇朝后,开始着手进行各项筹备工作。登基的具体日期,是朱元璋与刘基商量后决定的。刘基精通象纬之学,时任太史令之职,主持历法的制定工作。他预测来年的正月初四是个大晴天,是朱元璋登基的吉日。十二月二十二,朱元璋专就这个日期祭告上帝皇祇。在举行这个祭告仪式的前两天,应天连降雨雪,但到来年的正月初一,大雪却突然停止,初四果然是个大晴天。我们无法确定,刘基是在什么时候预测到来年的正月初四是个大晴天的,但应该不会早于吴元年十一月十二,晚于十二月二十二,如果是前者则预测到50天后的天气,如果是后者也预测到11天后的天气变化。据《逆臣录》的记载,揭发蓝玉定于二月十五耕耤田之日动手谋反的案犯中,苏庆、王逊、陈继、吴贰、汤泉和王德交代是在“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失记的日”得知这个具体日期的,马聚、戴成和陈贵交代是在当年正月十二,张仁交代是在当年正月十四,潘福荣、陈铭、魏再兴和魏迪交代是在当年正月二十五,单庆和李成等人交代是在当年二月初一。其中,能明确说出得知耕耤田的具体日期的,最早是当年正月十二,从这一天到二月十五为33天,最晚则在当年二月初一,从这一天到二月十五为14天,在当时的条件下,专掌气候观测历法制定工作的钦天蓝,是完全能够办到的。

耕耤田在以农立国的中国古代社会,是国家的重大典礼之一。耕耤田的日期确定后,朱元璋是亲自前往还是遣官代行,这要看皇帝政务是否繁忙、身体健康状况如何而定,而不是随心所欲,想不去就临时遣官代行。而且在皇帝亲往躬耕抑或遣官代行之事决定之后,还须及时通知掌管操办耕耤田祀典的太常卿,以便就相关礼仪是否变动(如遣官代行,“太常卿奏请诣耕耤位,皇帝至位,南向立”,“户部尚书北向进耒,太常卿导引皇帝秉耒三推,户部尚书跪受耒。太常奏请复位,南面坐”,“太常卿奏礼毕,太常卿导引皇帝还大次”,这一系列礼仪就须做相应的改动,因为代行礼仪的官员是不能“南向立”“南面坐”“还大次”的,户部尚书也不必“跪受耒”),安全保卫是否应该加强(如皇帝亲往,不仅必须提前清道,而且要加强沿途及先农坛周边的警卫和保卫力量)做出决定和安排。

耕耤田的具体日期以及皇帝亲往或遣官代行之事,当然是“不可能提前广为宣泄”的,一般人确实无法预先得知。但蓝党的骨干詹徽是吏部尚书,作为必须参加耕耤典礼的九卿之一,他当然会事先知道耕耤田的日期并得知皇帝将亲往躬耕,会将消息告诉蓝玉,所以蓝玉选择在皇帝耕耤田之日动手,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明代的礼制是在洪武年间奠定的,许多翰林院的官员曾参与礼制的制定与礼书的编撰,对《逆臣录》进行加工整理的翰林院官员当不至于弄出违反礼制常识的大笑话,否则让人一眼就能看穿,何至于明清的史学家竟无一人看出这个“最大漏洞”,岂非咄咄怪事!耕耤田的日期既然不是临时而是事先择定的,后来朱元璋果然在这一天亲往先农坛,“躬耕耤田”。因此,许多案犯所交代的“具体谋反日期”,不是蓝玉党案的“最有力的反证”,相反,恰是它的最有力的铁证!

蓝玉党案是明初皇权与军权矛盾冲突的产物。朱元璋为了使自己及其子孙能“躬览庶政”,拼命扩张皇权,不仅把军权集中到君主手里,而且要求所有武臣都“事君以忠”,绝对服从君主的调遣与指挥。但是,一批开国功臣特别是淮西勋臣“身处富贵,志骄气溢,近之则以骄恣启危机,远之则以怨望扞文网”,最后竟图谋造反,导致蓝玉党案的爆发。同胡惟庸党案一样,蓝玉党案也是有真有假,真假混淆的,我们同样也必须进行认真辨析。就蓝玉串通几个武将,策划在朱元璋耕耤田之日谋反之事来说,迄今为止,尚无人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加以否定,表明这是真案。但整个案件诛杀了15000人,他们则大多是冤死鬼,这些又是冤假错案。朱元璋通过此案,打击了一部分骄横跋扈的功臣,自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大规模的诛杀,又必然造成大量的冤狱,以至“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尽,罕有存者”,其消极影响也不容忽视。朱元璋死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建文帝朱允炆无将可用,先后起用年迈的老将耿炳文和没有作战经验的膏粱子弟李景隆为大将军,率师北上讨伐,结果均遭败绩,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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