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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通史——个体对抗机构:早期基督教开始自我世俗化

历史大观园 帝国时代 2020-07-01 23:23:09 0

中世纪的欧洲虽然具有民族多样性,却没有因此而失去其整体性。至少西部以罗马为中心的信仰天主教的欧洲情况如此,共同的信仰把这部分欧洲凝聚在一起。朝圣这种高度跨国界的经验进一步巩固了这一信仰:除了罗马和耶路撒冷外,11世纪末,地处西班牙西北边远地区,靠近大西洋海岸的加利西亚圣地亚哥—德孔波斯特拉(Santiago de Compostela)成为欧洲最重要的朝圣地。根据传说,使徒长雅各伯(Jacobus des Älteren)的遗骨埋葬在那里。到过圣地亚哥的朝圣者,允许佩戴雅各伯海扇贝。

在前往圣地亚哥的朝圣路上出现了寺院、教堂、小圣堂和旅舍,其中大部分建筑,特别是在法国和西班牙,至今仍能令人忆起这场群众运动,其参与者多是并不富裕的普通教徒。对这种活动给予了积极支持的首先是锐意改革的克吕尼修士们。四条朝圣大道中的两条始自克吕尼修道院:勃艮第的韦兹莱(Vézelay)和法国南部阿尔勒附近的圣吉尔(St. Gilles)隐修院。通过朝圣者,罗马式风格的建筑也越过欧洲核心的旧大陆国家传到英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和苏格兰,传向斯堪的纳维亚、波兰和匈牙利。这样就出现了第一个共同的欧洲——此处的欧洲也局限于西部疆界内——罗马式艺术(Romanik)时代。这也同样适用于随后到来的哥特式艺术(Gotik)时代:它风靡和刻画了欧洲,即信仰天主教的西部欧洲。

如同有共同的艺术时代一样,在思想史上亦有共同之处。第一个在 中世纪西方思想史上形成定式经验的是经院哲学(Scholastik)。其最重要的特征是神学和哲学之间的连接,它并非从一开始就存在于基督教中,而是从9世纪开始才建立起这种关联,并且仅仅在西部或拉丁基督教中。

哲学和神学的接近导致的后果,就是德国哲学家奥斯瓦尔德·施韦默尔(Oswald Schwemmer)所谓的“基督教精神之自我世俗化”。这种现象的最早代言人之一是图尔的贝伦加尔(Berengarvon Tours,约1000~1088年)。他努力在他的论文《论圣餐:反驳朗法兰克》(De sacra coena adversus Lanfrancum)中用辩证法的手段证明,圣餐的面包并非变成基督的真身,而只是象征性地代表他。实际的变化——变质,发生在信徒的灵魂中。施韦默尔在神学与哲学之间的这种论争前奏中看到“前卫的去神话化尝试”,此外他还看到“思维的系统发言,这种思维想脱离权威并相信自己能认知真相”。

虽然罗马公会议(Konzil von Rom)在1050年将这种解释宣判为异端,而且贝伦加尔不得不于1079年签字,确认自己相信面包和酒转变成了基督的肉与血,但他从前写过的已是白纸黑字:对基督教信息的理性、去神话化解读的思想已经诞生,公会议的决议不再能把它从世界上清除。表达了这种思想的是一个单独的人,一个个人,他用自己的洞察力挑战权威机构——教会。个性对抗机构:这个西方基本主题的历史可以追溯到遥远的中世纪。

在图尔的贝伦加尔和方济各会创始人阿西西的弗朗西斯(Franz von Assisi,1182~1226年)之间,施韦默尔也看到了相似之处。作为追随基督的清贫福音传播者,弗朗西斯同样是与教会权威对着干。“其闻所未闻之处是双重的:一个个人反对包罗万象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并通过这种秩序他才有了自己的精神存在,并因此赢得了其个人的个性。恰恰是这个个人表达出一种信念,该信念针对每一个个人的洞察力,有这种洞察力的个人是符合教会所宣布的传统的。这意味着:每个单独的个人可以自为地得到这种信念,同时援引教会所宣布的传统,并反对具体的传承形式。个人洞察力的基础正是经由传统奠定的,而这种洞察力反对的就是传统。这就开启了修正与转变的传统,而且基本上囊括了任何类型的修正和转变,只要它们能够把修正与转变的理由与传统本身挂上钩。”

两代人之后,经院哲学家皮埃尔·阿伯拉尔(Petrus Abaelard,1079~1142年)的影响力要大大超过图尔的贝伦加尔。在其最著名的著作《是与否》(Sic et non)中,他将怀疑提升为认知的原则。阿伯拉尔怀疑一切,无论是三位一体,还是基督徒和犹太人的偏见,包括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任何对真理与谬误的区别都离不开辩证法,因为它为任何哲学提供了出发点。”他在《辩证法》(Dialektik)一书中如是说。对他来说,辩证法是“学科中的学科:它教的是如何教和怎么学;理性在辩证法中展示自身,并让人知道何谓理性以及理性想干什么。它了解知识”。

正如约翰内斯·弗里德(Johannes Fried)所述,阿伯拉尔的神学基础是对“理性的神化”。“上帝理性地安排了世界,并让他所创造的巅峰——人类拥有了理性;所以人可以理性地把上帝识别为‘物性’、‘世界灵魂’和‘至善’。西塞罗、柏拉图、所罗门和保罗,异教徒、犹太人和基督徒中的智者,在阿伯拉尔的神学中他们都联合起来对唯一的上帝进行了哲学认知。”

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道德哲学家,阿伯拉尔提出了如下假说:犯罪分子的企图(而不是其罪行的后果)在道德上是必须考量的,它也构成有罪的本质。用理性的尺度来衡量,人是可以自主使用其自由意志(liberum arbitrium)的;罪不单纯是这种行为本身,对这种恶行的共识才使其成为罪。因此,倘若犹太人出于善意把耶稣钉死在十字架上,那他们就不是罪人和谋杀基督的凶手。用弗里德的话来说:“自由的,受自己的洞察力所左右的意志成为打造自己生活的基础,人们要对自己的意志活动负责,但这种意志活动原则上是可以纠正的。因为这种‘自由意志’对任何人——奴仆、女佣——都是不可剥夺的,所以它是迈向建立人类生而自由理念的关键性一步,是西方文化不可混淆的标志,哪怕这些标志在阿伯拉尔的时代还远远没有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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