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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梦华——细说明人穿衣法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1 23:48:18 0


见此标题,列位看官莫笑。既然将穿衣着装纳入了律法,那么就是件涉及生死之大事,不可不慎重对待。

先从平民服饰说起。洪武初,庶民戴四方巾,后又改四方平定巾,乃是方形软帽,黑色纱罗所制,不戴时可折叠,方便收纳。

据传,此四角方巾最初乃元末大文人杨维祯所戴,明定中原后,太祖见这位大文人时,其所戴的便是这种帽子,因儒雅大方,甚是衬托文人气质,太祖便问此帽何名。杨维祯答道:“我皇平定四方,乃有中国,此谓四方平定巾也。”太祖大喜,遂令推行。

庶人的四方巾,巾环不得镶金、玉、琥珀、玛瑙等贵重饰品,帽子不得有顶,如六合一统帽、大帽、折檐毡帽等,都是没有顶的,帽饰只用香木,稍富裕的人家也准许镶水晶。

斗笠或蒲笠许农夫戴,不事农业禁用。

庶民穿杂色盘领衣,颜色须避开玄色、紫色、绿色、柳黄、姜黄及明黄等,许用赭色、青色、蓝色。布料许用绸、纱、绢、布。

这盘领衣,非凭空捏造出来随意穿的,而为继承唐宋的圆领袍衫,多宽袖或大袖。袖子必须长于手六寸,袖桩广一尺,袖口则为五寸,衣长离地五寸,多一寸少一寸都不行。

明朝轻商,商为下贱人,与娼妓同等,商人只许穿绢、布,倘若一户人家有一人从商,则全家人不得穿绸、纱等上好的衣裳,寒冬时节,亦不许穿貂裘。

以上为普通庶人着衣定制,儒士、生员则另有不同。洪武初,士子亦戴四方平定巾,后许戴大帽。初时,士子衣服选择尚多,后因士子巾服与官吏常服无异,太祖亲定生员襕衫。

所谓襕衫,与盘领衣一样,最早出现于唐代,流行于宋。

《宋史·舆服志》载:“襕衫以白细布为之,圆领大袖,下施横襕为裳,腰间有襞积,进士、国子生、州县生服之。”明朝之襕衫与之大同小异,宽袖皂缘,多以玉色布绢所制。后又改为青色,衣长离地一寸,几乎盖过了鞋子,短一寸把鞋子露将出来,就属违制。

庶人妻女的服装相对丰富一些,有衫、袄、霞帔、褙子、无袖对襟褙子、裙子等,同男人服装一样,基本仿制唐宋时的款式,一般为右衽。从中不难看出,太祖平定中原后,又恢复了汉制,沿袭了汉服的传统。

初时,庶民女子服装的布料只能用粗布,且不能绣金,袍、衫等服装的颜色许用紫、绿、桃红等浅淡色,大红、鸦青、黄色这些鲜明之色则是不允许的,腰带用蓝色绢布制作。

不得佩戴宝石、浑金等贵重首饰,许用银子镀金,耳环可用金珠,镯子许用银。且规定了女子出嫁、未出嫁时,需要穿戴不同的服饰,年轻的及年长的婢女,亦须穿不同服装。

列位看官看至此,兴许已是大跌眼镜了,不同的年纪、不同的等级须穿不同的服饰,规定如此之死,何来自由?万一穿错了,又当如何?

至于万一穿错了当如何,前文已然讲到,是要治罪的,不赘述。规定如此之死,没了自由,那是自然的,在下也未曾说过恁般一板一眼是好事,统治者如此做,无非是想明确等级,各行各业,各行各事,不得逾越。同时,似乎也有这样的暗示: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穿怎样的衣裳,一旦消费超过了收入,盲目地攀比,不光是风气问题,也是道德问题。

便以洪武元年制定皇帝礼服为例,太祖是个节俭之人,觉得如果完全遵守古代礼制,皇帝着五冕之礼,那便太烦冗了,决定祭天地、宗庙时,用衮冕,社稷等祭祀活动,用通天冠、绛纱袍,余者都只穿常服。

于是,在洪武三年,初步定出冠服之制,主要有皇帝冕服、常服,后妃礼服、常服,文武官员礼服、常服,以及士庶巾服等。此后,虽有改动,亦未作大的变化。

当然,大凡条令过多,是早晚要被推翻的,在时代大趋势的冲击下,那些禁律便成了摆设。

一旦那些制度禁令的樊篱被冲破,人们便似饿汉见着了满桌的美食,争相抢用,要一次管个饱,且不管好吃难吃,反正那些个不曾食用过的,统统要尝试一遍,来者不惧。

同样,作为服饰,果然到了这等肆无忌惮的地步,是好是坏,在下不作评论,且写出来予列位看官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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