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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简史——三国军制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17 15:14:51 0


三国时期的军制,对汉制有所继承和发展。由于各国立国条件不同,所处的地理环境各异,因而三国的军制,也各具特色。

曹魏的军制

三国为分裂割据时期,战争频仍,因而各政权的当权者都非常重视军队,其中尤以曹操为甚,他一生始终牢牢地掌握着军权。当时的封建统治者都清楚,掌握着军权是事业成功的关键。所以三国军队的最高统帅权,总是随着执掌实权人物的职位的变化而游动。建安年间,曹操曾先后任汉献帝的大将军、丞相、魏王等职。他所建的大将军幕府、相府和王府,被后世称为“霸府”,实际上是个变相的朝廷,既管民政和财政,也管军事,是军事的最高统帅机构。霸府中设有一整套官僚机构,分掌军、民、财政。如曹操为大将军时,幕府设领军、护军各一人,为曹操的最高军事助理,平时辅佐曹操,参与军事机密与决策;战时可以代表曹操外出统帅或监护一个方面的军队。曹操任丞相后,权力更为集中,相府的编制也更加庞大,除分曹办事机构基本不变外,又增加了一大批军事指挥、管理和参谋人员:领军、护军改为中领军和中护军,为军事指挥和管理人员;军师祭酒,为军事参谋长,其中有不少参谋人员;左右司马也主军务。建安二十五年(220)曹丕代汉,原来的霸府,转化为国家的政府,皇帝成了国家元首和最高军事统帅。为防止大权旁落,曹丕废掉了丞相一职,将行政权力移交尚书、中书掌管,在军事方面,任命宗室大臣为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代表皇帝统帅全国的军队。曹魏后期,君权旁落,“三马”(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先后执掌魏政。魏元帝景元元年(260)司马昭重演曹操之故伎,置丞相并亲自担任其职。这样,相府又成了另一个变相的朝廷,曹魏王朝的军政大权,又重新转归于相府。

曹魏的军队,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两种,中央军又分为中军和外军两部分,统由都督中外诸军事指挥。

中军即屯驻于京师地区的中央直属军,是魏国军队的核心力量,它是由曹操的亲军转化而来。中军主要由武卫、中领、中护、中坚、中垒五营组成,中领军和中护军为五营的正副统帅。五营的分工是:武卫营担负宫廷的警卫,其它各营则负责京师地区的防守。曹魏的五营兵,既是禁卫军,又是全国的战略机动部队,大约5万人,战斗力很强。他们平时屯驻京师,掌宿卫,战时则从征作战,成为战斗中的精锐。此外,原汉代所设的越骑、屯骑、步兵、长水、射声五校尉营,仍然保留,也属中军,但此时力量很弱。

外军也属中央军,以屯驻京师之外而得名。最初,曹操在官渡之战后,取得了幽、冀、青、并四州之地,为了加强控制,遂派遣中央官吏任都督,统率一部分中央军留驻在新区的主要城,镇,这是外军的起源。这些军队,虽驻外地,但仍属中央直接指挥,都督区的范围也经常变动。曹魏建国后,适应着军事斗争的需要,在沿边诸州,普遍建立了军事管辖区,“置都督诸军,东南以备吴、西以备蜀,北以备胡,随其资望轻重而加以征、镇、安、平之号”。这样,在沿边诸州内,便出现了两个权力中心,一为专管民政的刺史;一为专管军事的都督。两者虽有分工,但在战争年代,军权高于一切,都督往往以军干政,侵夺刺史的职权,造成两者之间的矛盾。为协调二者的关系,曹魏遂定二者互兼之制,任命驻军的将领兼任州刺史之职,或给刺史加征、镇、安、平将军之号,使之兼领军事。这便产生了军民两政统于一身的制度。郡一级的政权,也有这种情况,太守每以军功加将军之号,负责统兵。州郡所领的军队,在制度上属于地方军,但仍属中央的都督中外诸军事统一指挥和调遣。三国时期,都督加刺史者,还只是少数,刺史、郡守领兵者,也不多见。自两晋以后,这种集军政于一身的制度日益普遍,但军府与政府两套班子,仍各成体系,分府办公,由都督加刺史、刺史加都督或郡守加将军者统一指挥。这种军政分府办公而又集大权于一身的制度,被后世称为“双轨制”。双轨制建制的出现,大大增强了地方官的权力,他们所统的军队,名为中央军,实际已逐渐变成地方长官的私人武装。这样,双轨制建制,就成了培养军事重臣和地方割据势力的温床。两晋南北朝时期所发生的一系列地方叛乱,以及屡次出现军事重臣执掌国命的现象,都与此有关。

地方军也称州郡兵,为地方武装,属州刺史和郡太守统辖。这些军队,原是在刺史、太守私人部曲的基础上组建而成。后来,曹魏实行给客制,地方官员往往把国家所赐的屯田客变成部曲,再加上从地方上招募的壮勇,使地方军有所发展。双轨制建立后,州郡的官员又把国家拨给的军队(外军)与地方军合二而一,大大加强了地方割据的势力。

曹魏立国中原,地广人众,国力最强,全国兵力,常保持在30万人左右,最多时近50万人。其中以陆军为主,水军为辅,陆军之中,又包括步、骑两个兵种。在官渡之战前,曹操的军队大都是步兵,只有少量的骑兵。但骑兵的优越性,在官渡之战中已显示出来。后来,曹操在灭乌桓、征凉州时,收编了不少善于骑射的少数民族部队,骑兵才有了较大发展。骑兵中的“三郡乌丸(桓)为天下名骑”,战斗力很强。此后,曹魏的骑兵,数量虽不及步兵众多,但已成为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和决定胜败的主要力量。吴、蜀两国的骑兵,均不能与之相匹敌。

曹操在统一北方后,为进军江南,始创建水军。建安十三年(208),曹操于邺城玄武池训练水师,占领荆州后,刘表的水军,尽为曹操所有。可惜赤壁战败,舟师荡然无存。翌年,曹操退军至谯,又曾“作轻舟,治水军”,但数量有限。魏国建立后,文帝和明帝均重视水军的建设。魏黄初六年(225),文帝曹丕曾率水陆军10余万征吴,行至广陵,临江观兵,面对滔滔江水,深感水军的不足,只好望江兴叹而返。景初元年(237),明帝为征伐辽东的公孙渊,曾诏北方的幽、冀、青、兖四州“大作海船”,但由于北方的地理条件及人民的习惯限制,魏国的水军力量始终比较薄弱,远不能跟孙吴相比。

汉末战乱不已,人民死亡流散严重,国家的人口锐减。各地的军阀,多以宗族宾客为核心,并招募流亡者,组成私人部曲参加征战,称为“义兵”。曹操的军队,最初就是由此发展而来。后来,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政权的逐渐稳固,为保证兵源的充足和军队的供应,曹魏的统治者,便以行政的手段,强行将居民分成三部分,各立户籍,分系统管理:一是普通民户,负责农业和手工业生产,隶属于州、郡、县地方政府,承担国家的租调和徭役;二是屯田户,属国家的佃农,负责耕种国家的土地,向国家缴纳分成租,用官牛的官六民四,用私牛的官民对分。自建安六年(196年)开始,在许昌附近招募农民屯田,当年得谷百万斛,收效显著。屯田户归国家的各级农官管理;三是军户,也称士家或兵家,单立户籍,隶属于军事系统。军户为世兵,即职业兵,平时屯田,战时打仗,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士家的社会地位极低,当兵又有生命危险,为了防止士卒及将领逃亡或投降敌人,曹魏建立了质任制度,兵将的家属都集中在中央政府所在地作为人质,若将士逃亡,罪及家属。

除世兵外,曹魏还使用招募、强征及收降等办法来扩大兵源。

曹操主张以法治军,制定了严格的军纪、军法,遵纪守法、服从指挥者受奖,怯战、逃亡、投敌或惑乱军心者则严惩不贷。曹操制定的军纪,一直为曹魏的军队所遵行。

蜀汉的军制

刘备在赤壁之战后,占据了荆州的四郡(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在今湖南省),才有了固定的地盘。后又进军益州,吞并了刘璋,建立起稳固的根据地。黄初二年(221),即曹丕代汉称帝的第二年,刘备也于成都称帝,建元章武,蜀汉王朝成立。蜀汉的军制,有不少特点。

刘备在称帝前,曾以汉献帝的左将军和汉中王等名义行使职权,但实际上他军、政、财权一起抓,在其统治区内,他既是最高的军事统帅,也是政府的首脑。他的将军府或王府,是当时的霸府之一,诸葛亮任军师将军,为霸府的幕僚长,府中设有一整套军政人员,分掌军、民、财政,编制同曹操的霸府相差无几。刘备称汉中王后,关羽、黄忠、马超、张飞分别担任前、后、左、右将军,分统军队驻在中央和地方,担任一个方面军的统帅。

刘备称帝后,在霸府的基础上组建朝廷,刘备为皇帝,是当然的最高军事统帅,诸葛亮任丞相录尚书事,辅佐刘备总理军政事务。国家的军队,也分中军、外军,由各种名号的将军统领。其中,以骠骑、车骑、卫将军的地位最高,监军、护军、领军和都护次之,另设一些杂号将军,用来奖军功,定官阶,有的统兵,有的只是官阶并不统兵。

刘备和诸葛亮死后,后主刘禅无能,国家的军队指挥权遂掌握在大将军手中。为了明确其职权范围,有时在大将军之前加“督中外诸军事”。大将军之下,设监军、督护、护军、领军等官职,分领中外诸军。凡领中央直辖军者,一般在官职前加一“中”字,如中监军,中护军等。凡统军在外者,则加“前”、“后”、“左”、“右”等字,如前监军、左护军等。

蜀汉的中央禁卫军,有左右羽林和虎步营、虎骑营,羽林的长官称都督,虎步、虎骑营的长官称虎步监和虎骑监。禁军的总首领则由皇帝指定的亲信担任,没有固定的官阶。另外,原汉代五校尉营仍然存在,但同曹魏一样,也是有名无实。

蜀汉的外军,其主将都由中央委派的将军任都督,镇守一方。地方上也实行双轨制建制,镇守一方的都督往往兼任地方的行政长官,不统外军的各郡守,也设有军队,但不属外军,而是地方官本人的部曲兵或州郡兵,属地方军性质。

蜀汉的军队,包含水、陆两种,以陆军为主,水军次之。陆军之中,又包括步兵、骑兵、弩兵和车兵。蜀汉军队的基层编制,与曹魏大致相同,基本建制为部,部下有曲、屯、队等,直接带兵的军官有校尉、司马、都尉,部以上的统军将领为将军。

蜀汉立国巴蜀,四周较封闭,交通运输极为不便,而且人口也较少(百万左右),军力大约在10万人左右。蜀国的步、骑,远不能同曹魏相比,蜀国的水军又赶不上孙吴的水师。为了扬长避短,蜀汉遂特建了一支万人左右的弩兵,多由云、贵、川的少数民族组成,战斗力极强。为了防御曹魏骑兵的冲击,蜀国还有一定数量的车兵。诸葛亮治蜀,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为了弥补本国人力的不足和解决交通运输的困难,他很重视军械及运输工具的改进。据《魏氏春秋》载,诸葛亮曾设计和改造了一种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这种连弩,发射距离虽不远,但用臂力即可开弓,而且轻巧灵便,发射速度快,用它同发射距离较远的蹶张弩(以足踏方可开张的重型弩)配合使用,有很强的杀伤力。另据《古今事物考》载,诸葛亮还特制了一种长二丈有余的木柄或竹制长枪,用来装备步兵。在北伐曹魏期间,诸葛亮曾设计制造了木牛、流马,用来运输军粮,以车代步,既节约了人力,又提高了运输效率。

为了提高军队的协同作战能力,诸葛亮也很重视对战阵的研究,史载他推演兵法作了八阵图,八阵图大概为诸葛亮操演军士所用的各种训练方式(阵法)的统称。据说是以步、弩、车、骑四个兵种联合编组的战阵,主要是用来对付曹魏骑兵的集团冲击。

蜀汉的兵源,最初也靠招募和收降而来,且多为将领的部曲私兵,刘备占领益州后,始建立了正规的兵役制。由于蜀汉的人口较少,不可能象曹魏那样,实行居民的大分工。因此,除将领的部曲兵为世兵外,对全国的编户齐民,实行征兵制度,所有适龄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另据记载,刘备进蜀后,还曾根据诸葛亮的建议,将不在编户的流民,集中起来编为军户,但数量不大。为了扩大兵源,蜀汉曾对南方各少数民族,实行招募和收降的办法,以补充军队的不足。

在军队的供应方面,除征集居民的租调外,还设司金中郎将负责监造兵器,设司盐校尉负责盐、铁的生产和专卖,以其收入作为军费开支。另外,诸葛亮还曾在汉中和渭滨建立了分兵屯田的制度,由部队轮番耕种,以弥补军粮的不足和缓解远途运粮的困难。

孙吴的军制

孙吴地处江南一隅,实力有限,孙氏政权又主要是依靠南北大族的支持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对外依江自保,对内优容士族就成为它的两项基本国策。赤壁之战后,孙权招抚了岭南的士燮。魏黄初三年(222),在与蜀汉进行的夷陵之战中打败刘备,夺取了荆州的大部。同年,孙权称吴王,建元黄武。此后,他就利用长江天险作屏障,坐保江东以观成败。孙吴的军事制度,都是以此作为基本出发点而建立起来的。

孙权在称帝前,曾以讨虏、骠骑、车骑将军的名号开府置僚佐,为当时的霸府之一。孙权为军队首脑,府中的僚佐,参照汉制,设军师、长史和诸曹掾,分掌众务。统兵将领有护军、领军、典军等,另置荡寇、虎威等杂号将军,实则不一定统兵。遇有战争,临时拜帅,任命一些军事将领为左、右都督或大都督,充当统帅或主将,战争结束则罢去。

吴黄武八年(229),孙权称帝。此后,皇帝为最高的军事统帅,其下,由丞相或官阶较高的大将军等加“领中外诸军事”或“督中外诸军”,以负责统领指挥全国的军队。

孙吴的中央直辖军,也称中军,以宿卫军为主,有羽林、武卫、虎骑等营,其成员大多由孙氏的故将所领部曲组成,统率宿卫军的将领,称为督或将军,多由孙氏家族的子弟担任。宿卫军中,还保留了汉代的五营兵,其将军为五营督或五校督。孙吴的统军将领中,以骠骑、车骑和卫将军的官阶较高,征、镇、安、平将军次之。其次,吴国领兵将领的官职多以督命名,督的名称很多,统领中军宿卫军以外各部者,有京下督、无难督、水军督、骑督、前督、左部督、右部督、升城督等。统领外军者,一般将所在地的地名,冠于督前,如西陵督、公安督、巴丘督、濡须督等。地方州郡,也实行双轨制建制,地方官兼有军职者,其所统领的中央军,称外军。另外还有地方军。孙吴实行世袭领兵制,地方官不论是否兼领军事,都保留有自己的部曲兵,可以世代承袭。

为了加强长江防线的警戒,孙吴袭用了汉代的烽燧制度,沿江设有守望、报警和通讯设施。其报警通讯情况,据《太平御览》称:“引烽火以炬,置孤山头,皆缘江相望,或百里、或五十里、三十里,寇至则举,一夕行万里。孙权时,令暮举火于西陵,鼓三竟,达吴郡、长沙。”可见孙吴沿长江军事防御系统,是较为完备的。

孙吴的军队,由水、陆军组成,以水军为主,陆军为辅。陆军之中,又含步、骑两个兵种。全国的兵力,约20万左右,舰船共有5000余艘。

从基本的国策出发,孙吴的作战方针以战略防御为主,凭借长江为天然屏障。为了对付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孙吴经过长期经营,建立了一支强大的水军,布置在长江一线。为了武装水师,在侯官(今福建闽侯)设有规模宏大的造船厂,造船技术很高超,所造的运输船,大者长达20余丈,载重量可达万斛。所造的战船,有上下五层,可载士卒3000人。孙吴在濡须口(今安徽巢县东南)和西陵(今湖北宜昌)建立了水军基地,以重兵防守。水军训练有素,战斗力很强,曹魏、蜀汉的水军均非其敌手。在孙吴同魏、蜀两国所进行的几次大战中,都是依靠这支强大的水军取胜的。曹操死后,魏文帝和魏明帝都企图渡过长江向南扩展,但面对长江天堑和吴国的强大水师,或望而却步,或无功而返。

孙吴军队的来源,开始主要由大族的部曲家兵,以及招募和收降的敌兵组成,当时还谈不上兵役制度。孙权执政后,仿曹魏之制,实行了世兵制,兵民分离,各立户籍。凡列入军籍者,均世代为兵。但孙氏的世兵制与曹魏的士家也有所不同。曹魏的军户,大都集中于中央政府所在地,实行统一管理,士卒与家属分离,因而有轮休制度。孙吴的军户,一般要随军,由各统兵将领分管,家属往往集聚于驻军附近。

由于江东的人口稀少,孙吴又以战略防御为主,收降兵的机会不多,所以兵源严重不足。在吴国的辖境,今江、浙、皖、赣的山区中,散布着大量的古越族,当时称为山越。这是一个巨大的人口资源。孙吴政权在稳固了对江南的统治后,曾连年向山越用兵,虏掠来的人口,“强者为兵,羸者补户”,既扩大了兵源,又增加了劳动力。据载,孙吴的总兵力中,一半左右来自于山越,特别是步兵,主要是由山越人组成的。

孙吴政权是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持建立起来的。当孙坚父子创业时,许多世家大族的代表人物,都是带着私家的部曲来投靠的。到孙氏政权建立后,这些世家大族便成了开国的功臣。孙吴政权为了保障他们的特权,建立了世袭领兵制,即将这些世族官僚所统领的军队,用国家的名义赏赐给他们,可以世代相承。这些军队,名义上虽属国家,实际上已具有私人武装的性质,与部曲家兵无异。在实行世袭领兵制的同时,孙吴还实行了奉邑制及复客制,即赏赐给统兵的将领若干县邑和若干劳动人口,用其租赋的收入供给所领的军队。孙权称帝后,为加强中央集权,赏赐给部下的领兵越来越少,世袭领兵制逐渐衰落,奉邑制也随之消失。

孙吴也行屯田制,有军屯、民屯两种。军屯由驻外地的部队屯垦,民屯则主要由被驱赶出山的山越承担。屯田的收入,一部分以供军需。在孙吴境内,对人民的赋税征收,仍然是军队粮秣衣着供给的重要的来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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