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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解读——从百家争鸣到秦的统治

历史大观园 秦汉精神 2020-07-10 09:19:21 0


“百家争鸣”意味着“民主”吗?

秦的统治理论与诸子的思想存在怎样的关系?

独尊与兼容:中国古代思想与文化的一种模式。

一、“百家争鸣”

在春秋战国的社会大变革中,学术思想界出现了诸子并起,学派林立,相互驳难的空前繁荣的文化气象。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著书立说,各逞胸臆,或议论政治,或阐述哲理,进行思想上的交锋,后世称之为“百家争鸣”。

“百家”,表示家数很多。西汉初期的司马谈(即司马迁的父亲),曾将“诸子百家”总括为“阴阳”、“儒”、“墨”、“法”、“名”、“道”6家。西汉末年的刘歆和东汉的班固则认为“诸子百家”主要是指“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10家。但他们又指出:“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是将小说家排除在外。在余下的9家中,除了讲合纵、连横的纵横家、综合各家学说的杂家、讲“尚农”和农业技术的农家,重要的也确只有儒、墨、道、名、法、阴阳6家。

儒家生活于春秋末期的孔子为这一学派的创始人;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是孟子和荀子。儒家继承了血缘宗法时代的原始民主和人道的遗风,重视血亲人伦、现世事功、实用理性和道德修养。司马谈以为,“其(指儒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史记·太史公自序》)

墨家创始人为春秋末、战国初的墨翟。墨子主张“兼爱”,反对儒家的“仁”;主张“非攻”,希望用和平方式统一中国,反对兼并战争;主张“尚贤”,反对旧的贵族世卿世禄制度;主张“尚同”,希望有一个贤德的国君;还主张“节葬”、“节用”,反对儒家的“厚葬”、“三年之丧”和权贵们的铺张浪费。墨子及其门徒还是个科学团体,他们在天文、物理、数学等方面的研究卓有成绩。

道家“道”的本义是人走的道路,引申为规律、原理、宇宙的本源等意思。先秦诸子中以“道”为思想核心的学派,被称为“道家”。老子、庄子以及杨朱、宋钘、尹文,均以此为自己学说的主旨。在道家看来,人生在世,受到无数外在的束缚,如肌体之累,声色之乐,利禄之欲,死亡之惧,仁义礼乐之羁。只有超然于这一切之上,才能领悟到人生的真谛——道。所以他们讲求“无为”,主张追求个人的精神自由,提出要弃仁背义,废礼毁智。

名家名家的代表人物是战国中期宋国人惠施和战国后期赵国人公孙龙。春秋战国剧烈的社会变动使旧有的名不能反映新的内容,新的名还需要社会的公认。名实不符的现象在当时社会上很突出。不少思想家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企图解决“名”、“实”问题。这就形成了战国时期的名辩思潮。名家就是这一思潮的产物,是专门研究“名”、“实”问题的一个学派。他们对逻辑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在自然科学上也提出许多有价值的见解。

法家代表人物有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他们主张法治,强调耕战,反对“法先王”,主张建立和巩固新的等级制度。他们对现实政治有着独到的深刻理解,将蒙在社会秩序、人伦规范之上的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全然撕去,揭示出在其掩盖下的赤裸裸的人际间的利害关系,并以此为出发点,建构起君主专制政治的基本原则。

阴阳家运用阴盛则阳衰、阳盛则阴衰,矛盾双方互为消长、一生一灭的原理来论证社会人事,并把阴阳与金、木、水、火、土“五行”结合起来,以解释社会人事,是阴阳家的两大创造。阴阳家的代表人物为战国中期的邹衍。邹衍以为,阴阳消长的结果,体现为五行相胜,循环运转,并反映于朝代的盛衰更替。每一个朝代都有金、木、水、火、土5种德(神力)中的一种与之相配合,由这种德支配着这个朝代的命运。黄帝“以土德王”;木胜土,故代之而兴的是“以木德王”的夏;金胜木,故代之而兴的是“以金德王”的殷;火胜金,故代之而兴的是“以火德王”的周。接下去。周将为“以水德王”的朝代所取代,如此周而复始。邹衍的这种循环论的历史发展观点,被称之为“五德终始说”。

二、惟我独尊:争鸣者反对争鸣春秋战国时代的百家争鸣,毫无疑问是中国人进一步摆脱蒙昧意识的思想解放运动。从产生百家争鸣的社会外部环境而论,当时的中国弥漫着一种自由、民主的气氛。比如,扶持稷下学宫的齐国统治者,对士人自由的议学议政给予相当的宽容,表露出较浓的民主气息——当然,在这“民主”之前,需冠以“原始的”3个字:它与我们今日所讲的民主,尚有很大的区别。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百家争鸣的结果,并非政治民主的发展与民主思想的活跃,相反地却促进了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的发展与完备。百家争鸣的重要“议题”之一,是如何强化和完善君主制。当时的思想家除极少数人,如农家,曾向君主制提出质疑外,大多数人几乎都视君主制度为一种当然的理论前提,都未从制度上对君权的存在表示否定性的意见。

争鸣者还往往都反对争鸣,以为争鸣现象的出现,不是好事。我们来看一下诸子有关的一些议论。

《孟子·滕文公下》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作:出现)……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未仕或不仕的人)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吾为此惧,闲(意谓扦御)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孟子以为,由于世道的衰落,荒谬的学说、残暴的行为就起来了。自那以后。圣王也不再出现,诸侯无所忌惮,一般士人也就乱发议论,于是,杨朱、墨翟的学说充满天下。孟子将不同于己的诸子学说。视为“邪说”、“淫辞”,将士人自由、大胆地发表言论,看作世道衰微的结果。孟子表示要担当起放逐“淫辞”、“邪说”的重任,捍卫古代圣人的学说。

《孟子》的这段话,虽主要在于批评杨朱“为我”和墨子“兼爱”的理论,但由此也表露出他对当时百家争鸣的状况十分憎恶。

庄子认为百家争鸣因“天下大乱”而引致。专讲先秦学说的《庄子·天下篇》言:“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天下多得一察焉以自好。譬如耳目鼻口,皆有所明,不能相通……后世之学者,不幸不见天地之纯,古人之大体,道术将为天下裂。”晋人郭象注:“裂,分离也。道术流弊,遂各奋其方……”唐人成玄英疏:“儒、墨、名、法,百家驰骛,各私所见,咸率己情,道术纷纭,更相倍谲,遂使苍生措心无所,分离物性,实此之由也。”

荀子也著有专门评述先秦诸子学说的文章《非十二子》。“非”,乃批评之意。此文开篇就说:“假今之世,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蟊宇嵬琐,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者有人矣。”荀子列举了慎到、田骈、惠施、邓析、子思、孟轲等12人,指斥他们是借乱世以惑众。

韩非更是反对人民都去从事智力活动,而不干耕战等体力劳动。他说:“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众则法败,用力者寡则国贫,此世之所以乱也。”所以他提出:“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显然,韩非对百家争鸣持全盘否定的态度。

综上所述,得益于百家争鸣自由空气的先秦诸子,却对百家争鸣现象本身颇多贬意,或者完全予以否定。他们以为真理只握在自己一人(或自己所属学派)之手,其余的都是“淫辞”、“邪说”,必须禁绝。

先秦诸子的这种惟我独尊意识,与他们所论证和鼓吹的君主制度正相契合。它揭开了中国古代思想界“独尊”局面的序幕。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做法,可以在先秦诸子的独尊意识中找到某些“前因”。

三、法家思想与秦的统治理论在战国七雄中,秦属于文化上的弱国。秦国本土从未产生过大的思想家,在秦活跃的人物中,有许多都来自异邦。不过,由于没有像东方国家那样比较深厚的传统宗法文化的积淀,在变法图强的道路上,秦反而具有了“轻装上阵”的优势,秦国统治者坚决地选择了尚战功、讲实用的法家理论,以解富国强兵的燃眉之急。商鞅在向秦孝公游说时,曾先说以“帝道”和“王道”,但引起孝公的反感。后来改讲“霸道”,即法家的学说,才赢得孝公的重视。此后,法家思想就在秦国确立起“独尊”的地位,其他思想则被斥之为“治烦言生”的“六虱”。(《商君书·靳令》)

“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决定了理论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0页)法家强调用严刑峻法迫使人民努力耕战。这一理论对秦国的强盛和用武力征服它国,产生了显著的功效,所以它受到秦国统治者的青睐。荀子曾于秦昭王时入秦,声称“秦无儒”,并想为儒家传道。但秦昭王以为“儒无益于人之国”,使荀子抱憾而去。

据《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嬴政在读韩非的《孤愤》、《五蠹》篇时,对韩非其人心向往之,感叹道:“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这足见他对韩非法家理论的赞赏。后人评论秦代是“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汉书·董仲舒传》)。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统治者对某种思想的重视,目的在于有利于现实政治,而不在于思想本身。统治者对某种思想的尊崇,与思想家的惟我独尊,有着很大的不同:前者为的是实用,而后者突出的是思想本身(比如思想的纯粹性、完整性)。秦始皇对法家思想所持的实用主义态度,就极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秦始皇喜爱韩非的著作,但是,为秦始皇欣赏和付诸实践的,仅是韩非思想学说中的一部分。这主要是鼓吹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和强调严刑峻法对治国的重要性的那部分。而不对秦始皇胃口的那些韩非思想,如反对“刑过”,主张刑罚要有限度;要求“赏”、“罚”并用,软硬两手缺一不可;以及强调君主不能“释法用私”等等,却被秦始皇弃之不理。

如此,作为秦王朝统治理论的法家学说,就像东汉班固所指出的,失去了先秦法家那种“信赏必罚”的积极含义,而只是“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汉书·艺文志》)了。这也正如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所说的那样:“(它)愈来愈变成统治阶级专有的东西,统治阶级只把它当作使下层就范的统治手段。”

四、阴阳家思想与秦的统治理论统治阶级对思想理论的实用主义态度,决定了秦始皇在尊崇法家思想的同时,为了其现实政治的需要,还会吸纳、采用其他诸子的思想。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秦始皇利用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以神化皇权、促进统一。

《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始皇推终始五德之传(传:次序),以为周得火德,秦代周德,从所不胜(意谓秦王朝以水德而兴,周不胜于秦)。方今水德之始,改年号,朝贺皆自十月朔。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无)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

以上这段话包含了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1秦始皇接过了邹衍提出的“五德终始说”,以为周为火德,而秦王朝以水德兴,是顺从了天意。这其实是将“五德终始说”当作秦帝国的神学基础,以此证明秦王朝的建立及其措施,都出自于神的意志。

2在秦始皇眼里,秦王朝的诞生,就是水德之始,于是他便按照阴阳家的规定,以十月为一年的第一个月。

3按邹衍的说法,凡是新朝代即将出现,上天必然会先显示出某一种德盛的现象,即所谓“符应”。比如,夏禹时先出现了草木秋冬不枯黄的木气盛的现象。这是“以木德王”的“符应”。预示着夏代的兴起。邹衍又根据某一朝代由某一种德支配制定了相应崇尚的颜色。夏代属木,木色青,故尚青色。殷代属金,金色白,故尚白色。周代属火德,火色赤,故尚赤色。传说秦文公时,一次出猎捕获了一条黑龙。此被视为水德之瑞,昭示着秦王朝的必然兴起。据此,秦王朝以黑色为正色,衣服等的颜色都尚黑。

4秦王朝的事物都用“六”来记数。除了符(朝廷用以传达命令、调兵遣将的凭证,以竹木或金玉制成)、法冠(秦御史等所戴之冠)为“六寸”和“舆(车子)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等,还有:秦始皇在泰山、之罘、东观、峄山所作刻石,都是十二韵,144字,皆为6的倍数;会稽刻石二十四韵,288字,亦为6的倍数;全国划为36郡,也是6的倍数。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说:“秦之遗物,殆无一不用六之倍数。”(《观堂集林·秦郡考》)这种以“六”来计数而造成形式上的划一,能给人留下“统一”的印象。用“六”记数,与在全国一律以十月为岁首和以黑为正色,都明显带有促进统一的意图。

5因秦为水德之故,将黄河改称“德水”。

6秦始皇又进一步将“五德终始说”变成法家专制独裁思想的一种补充。唐代司马贞《史记索隐》在解释上引一段话时说:“水主阴,阴刑杀,故急法刻削,以合五德之数。”这是讲秦为水德,水德主阴,阴在政治上就表现为残酷的刑罚。依据这一原则,秦始皇滥用苛刑严罚,又多了一条理论根据。因此,就这一点而言,阴阳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渗透、混合,助长了秦王朝“专任刑罚”的做法,其后果极其严重。

五、儒家思想与秦的统治理论长期以来儒家思想在秦国一直没有什么市场,统治阶级在制定其政治策略时,更是一贯摒斥儒家的那套主张。至吕不韦执政,情况有所变化。在吕氏的门下,召集了不少儒家的信徒;吕不韦主编的《吕氏春秋》,反映出相当程度的儒家思想;吕不韦的为政方略,也采纳了儒家的某些主张。但吕不韦不能为嬴政所容,吕不韦兼采儒、法的施政纲领,也未被嬴政所接纳。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儒家思想与秦始皇毫无关系。站在实用主义立场上的秦始皇,还是看到了儒家思想对巩固其统治有所“用”。

例如,先秦齐、鲁两国的儒生有一套“封禅”的说法。他们将泰山看作最高的山,认为历来帝王都应到泰山顶上去祭祀上帝,叫“封”;在泰山下的一座小山祭山川,叫“禅”,合起来叫作“封禅”。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第二次出巡至泰山,就从齐、鲁故地召来儒生和博士70余人,“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史记·秦始皇本纪》)。只是由于儒生们拟议的祭礼“乖异”,难以施用,秦始皇遂采用了自己早先祭祀上帝的仪式(《史记·封禅书》)。秦始皇虽然没有采用儒生所拟议的祭礼,可毕竟还是举行了封禅礼。

儒家的封禅学说如同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一样,是迎合帝王的政治需要而制定出来的。秦始皇为了表示自己出于“天命”,就成为儒家封禅学说的第一个实践者,如同他是阴阳家“五德终始说”的第一个实践者一样。

在秦始皇巡游时的几次刻石中,也反映出儒家的思想。如《琅琊刻石》所说“皆务贞良”,“专务肃庄,端直敦忠”;《泰山刻石》所说“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会稽刻石》所说“饬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絮诚。夫为寄豭(寄狠:寄放在别家传种的公猪,此处借喻入别人家中淫乱的男子),杀之无罪,男秉义程。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咸化廉清”等等,都是典型的儒家伦常观念。

自然,为秦王朝统治思想所吸纳的,仅是儒家思想中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影响也极有限。为秦代统治者所服膺和实践的,主要是法家的政治学说。

六、独尊与兼容:对历史的一些反思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自汉代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便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统治理论。然而,即使是汉武帝本人,在他表示要对儒术“独尊”的同时,对法家以及其他诸子的思想仍采取一种“兼容”的态度。汉武帝不仅儒法并用,而且凡有利于巩固其统治的思想,都予以采纳。这样,中国古代的统治理论,就形成了一种“独尊”与“兼容”并存的特点。

“独尊”是为了统一思想,因为君主专制的统治离不开思想上的专断;而“兼容”也是为专制统治服务,因为它可以使君主的统治手段多样化,并且使专制制度具有一种灵活性。总之,“独尊”与“兼容”,都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满足统治阶级的需要。

秦汉以降,中国古代社会一方面实行的是专制政治,而另一方面,它又表现出极强的兼容性。这与上述“独尊”与“兼容”并存的特点,恐怕有着很大的关联。

再回到秦代。

从本文前面的论述看,“独尊”与“兼容”并存的特点,其实在秦代已露出端倪。所不同的是,汉代独尊儒术,而秦代独尊法术。

秦代可视为中华帝国的统治者试图建立相应的统治理论的探索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他们朦胧地、不很自觉地开始采用“独尊”与“兼容”并用的两手。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法家思想的局限,更不懂得法家思想“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长用”(《史记·太史公自序》)。对儒家,他们似乎感觉到了它对维护君主专制统治有所作用,然而却没有真正领悟其意义和功效所在,仅把它作为点缀太平、树立君权君威的装饰,或仅用于整饬风俗。为此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从独尊法术到独尊儒术,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逐渐地变得成熟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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