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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解读——韩非及其法家理论

历史大观园 秦汉精神 2020-07-10 09:19:01 0


太史公司马迁说:“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礅(音核)少恩。”又说:“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法家的“无情”与无情的历史。

一、韩非的生平在中国历史上,出现过无数的以“帝王之师”自居、或实际上扮演“帝王之师”角色的人物。若以其对帝王、并进而对历史所产生影响的深巨,来对这些帝王师排一座次的话,这坐第一把交椅的,恐怕非韩非莫属了。

韩非约生于公元前280年,为韩国贵族之后。青年时代曾与李斯一起,在儒学大师荀子门下求学。两位学生向荀子学了“帝王之术”,却都背离了老师所持的儒家的基本立场,而成为“喜刑名法术之学”的法家人物。后来李斯先入了秦,而韩非回到韩国。

韩非有严重的口吃,不善于游说,于是就专心于著书立说,他希望用自己的文字去打动当政者。当时韩国已十分衰弱,韩非多次建议韩王采用富国强兵的方法,但韩王不予理睬。有个贵族叫堂谿公,对韩非说,讲法、术等学说是很危险的,劝他放弃自己的政治主张。韩非则认为法、术等学说对国家有利,表示不怕因国君昏聩而加罪于他,要继续宣传法家的学说。

可是,韩非的学说始终没有被韩王采用,韩非就一直在家发愤著书。他的书传到秦国,被秦王政看到了。其时,秦王政正在准备完成统一的大业,迫切需要一套适合统治需要的理论。他读了韩非的《孤愤》、《五蠹》,深表赞同,大为赏识。他感叹道:若能见到文章的作者,和他相处在一起,“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

李斯告诉秦王,此文作者是韩非,现在韩国。秦王政遂下令攻打韩国,要求韩非归秦。韩王向来不重视韩非,见秦国兴师动众而来,竟是为了一介书生,便无二话,立即将韩非遣往秦国。

公元前234年,韩非到了秦国。秦王政十分高兴。但秦王政生性多疑,且喜怒哀乐变化多端,所以韩非入秦后,没有得到信任和重用。

李斯对韩非的到来十分不乐意。老同学互知底细,更何况,早在荀子门下一起做学生的时候,韩非已表现出高于自己的天资和才气。李斯生怕秦王政将对自己的赏识与恩宠转移到韩非身上。如果韩非一旦被重用,自己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

不久,韩非上书秦王政,劝他先伐赵而缓击韩。李斯和另一些大臣就乘机加以谗害。他们对秦王说:“韩非是韩国的宗室,他的心终究是向着韩而不向着秦的。这也是人之常情,今天大王不用韩非,等以后时间长了再让他回去,那就给秦国留下一个后患,所以不如趁早找一个罪名将他杀了。”秦王同意了,将韩非交刑吏治罪。

李斯派人给已经下狱的韩非送去毒药,让他自杀。韩非想向秦王表白,但遭拒绝,只好饮鸩而死。这时是韩非入秦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33年。

过了一段时间,秦王政又想到了韩非,后悔将韩非下狱问罪,就派人赦免韩非,但此时韩非早已不在人间。

韩非虽然并未在秦得到重用,甚至遭到了杀身之祸,但他的学说还是对秦王政和秦的政治,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嬴政统一中国前后许多重大的政治措施,都是按照韩非的理论来制定的。

二、《韩非子》:融合法、术、势韩非的思想和理论,集中反映在其自著文集《韩非子》(大约由汉代的刘向最后编定)中。今本《韩非子》共55篇,其中虽有一部分系后人误混羼人,但其中主要的如《显学》、《五蠹》、《定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辩》、《心政》、《难一》各篇,皆可确信为韩非所作。从这些著述可以看出,韩非的学说是集先秦法家之大成,融合了法、术、势三个方面。

韩非以前的法家理论,主要分成三派:商鞅强调“法”,主张国君要明法令,用法律来加强统治;申不害(公元前?一前337年),强调“术”,主张国君千万要注意控制、驾驭臣下和人民的手段;慎到(战国时赵国人,曾为齐国稷下先生,生卒年月不详)强调“势”,以为国君必须加强威势来统治天下。韩非对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慎到之势进行了吸收和扬弃,从而形成一个新的法家学说体系。

韩非曾多次称颂商鞅,但他又认为商鞅的法治理论有片面性。韩非在《定法》中说:商君之法规定,斩敌人一个首级即得爵一级,要当官的可以委以俸禄五十石的官。当官的人是要有智能的,斩敌人首级只要凭勇力就可以了,怎能叫单有勇力的人去当需要智能的官呢?韩非这话是有道理的,但他自己没有提出法律来,只要求把商君之法规定得更完满、更彻底。

韩非还认为,商鞅谈法治而不谈术,存在缺陷。比如,若按商鞅之法打了胜仗,大臣就更加尊贵;扩大了国土,大臣受封的土地就更多,这样只利于大臣而不利于君主,不能防止臣下发展他们个人的势力、削弱君主的权力。他指出,秦用商鞅之法从而国富民强,然而因为“无术以知奸”,结果,国家富强的成果就被大臣利用为扩张其私人势力的资本。比如,秦昭王时,穰侯魏冉攻齐胜利就取得陶邑作为私人封地,应侯范雎攻韩胜利就取得汝南(即应)作为私封,这就导致秦强盛数十年而不能成就帝王之业。

对曾任韩国丞相的申不害,韩非也予以称赞,但他又不满申不害只谈术而不定法。他认为,申不害虽然多次使韩昭侯(公元前362~前333年在位)用术,却由于不推行法治,法令经常变更,使奸臣有机可乘,犯法的人也越来越多。所以。申不害执政17年,而不能成就霸王之业(《韩非子·定法》)。韩非又以为,申不害言术而未尽,因而他对术又做了详细的阐述。

韩非指出:“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术,就是按照才能授予官职,根据他们的名位责求他们的实绩,操握生杀的大权,考察群臣的能力。这是君主必须掌握的东西。法,就是让法令颁布于官府,让百姓把刑罚牢记心头,奖赏那些守法的人,而惩罚那些违犯的人,这是群臣必须遵循和学习的东西。君主没有术,就会在上受蒙蔽,群臣没有法,就会在下闹乱子。这两者不可缺一,都是帝王治国的工具。(《韩非子·定法》)韩非又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术,就是要将权术藏于胸中,在对付纷繁复杂的事务中,暗底里来驾驭群臣。所以法一定要使之彰显,而术则不能让别人窥见。)(《难三》)法是成文法,必须公之于众,至于术则微妙得多了。这是一种极端诡秘的权术,必须隐而不显。

除了法、术,韩非还特别强调势。在他的心目中,君主有了威势才能统治天下;没有威势,即使是古代的圣王尧、舜,也不能定天下。韩非要求国君们运用法和术,建立一套统治全国的情报网,以便居于深宫而能驾驭四海。他以为这就是势。韩非指出,善于用势来统治则国家安全,不知道用势则国家危险。这种威势好比是国君的“筋力”,有了它就能“制天下而征诸侯”,就能使老百姓服帖、顺从。而且,也只有在国君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和威势的前提下,才能推行法与术。

三、“独断”论:君主本位主义韩非杂糅法、术、势而形成的政治学说,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即主张极度扩张君权,将君权放在一切之上,以建立君主的独裁统治。

韩非在吸取申不害的术的时候,一并吸收了他那套君主独裁的主张,并把它大大加强起来。《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引用申子的话说:“独视者为明,独听者为聪。能独断(独自决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韩非对这几句话非常钦佩,把它作为自己学说的一项基本原则。他说:“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英明君主的治国原则,就表现在申不害劝说君主遇事要能独断的议论里。)

由此,韩非发挥出一整套的尊君理论,以建立超越一切的君主个人的绝对统治权。他认为,君主无论贤愚智不肖,哪怕就是昏主暴君,也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甚至提出,尧禅位于舜,商汤、周武王伐桀、纣,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因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是天经地义的常道,尧、舜、汤、武违反了“君臣之义”。然而,对于尧、舜、汤、武悖逆“君臣之义”的行为,人们却都加以赞誉,这是天下至今仍不能治理好的根源所在。(《忠孝》)韩非这话本来是批评儒家称颂尧、舜、汤、武的,但他所表露出的思想,却比儒家更卖力也更彻底地维护君君臣臣之义。

为了尊君,韩非不惜以牺牲早期法家如商鞅高度崇尚法的精神为代价。当初,“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无私,罚不讳强大,赏不私亲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战国策·秦策一》,参阅本书《帝业初开:商鞅变法》)。商鞅明知后有新主将决定自己未来的祸福,但并不屈法以求容悦。这一点确实证明了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法家是和宣扬“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儒家截然不同的,可这样的精神在韩非身上已看不到了。

《韩非子》中虽然也有类似反对君主“释法而任智”(舍弃法律而任凭君主个人的才智。)(《饰邪》)或“释法用私”(舍弃法律而以个人的私欲行事。)(《有度》)的言论,但韩非已非“以法为本”,而是以君主为本。在韩非眼里,法律不过是“帝王之具”(帝王的工具)而已。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一部《韩非子》,谈得最多的是术,而不是法。《外储说右下》说:“故国者,君之本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于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韩非将国家看作是君主的乘舆,将势视为拉车的马,而术就是驾驭马车的方法。如果没有术,不仅身体劳累,而且要出乱子;有了术,不仅身体逸乐,而且还能获取帝王的功业。

韩非为帝王提供了一整套的驭臣之术。比如:

不要相信人。韩非以为:“人生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生最大的毛病在于相信别人,相信别人就会被人所制。)(《备内》)他反复向君主进言:“恃(依赖,凭藉)势而不恃信,恃术而不恃信。”(《外储说左下》)他还要求君主抱着怀疑的态度,用种种方法,通过种种事情,窥测臣下的言行举止。

“告奸”。既然人人可疑,满世界都充斥着奸邪,那就要广置心腹,多设耳目。然而这还不算是最好的办法。最有效的措施,是让天下的人彼此监督,互相检举揭发。如此相互怀疑,互相“告奸”,就不怕君主不能洞察一切。

韩非的这套君主独断论,后来被嬴政身体力行,并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发挥得淋漓尽致。

四、“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一种国家体制从君主本位的立场出发,韩非对未来国家的体制做了构想。韩非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统一国家,做到“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政事分散在四方,大权独揽在中央。君主掌握纲要,四方的臣民都来效劳)。(《韩非子·扬权》)

为此,韩非要求君主独擅大权,掌握包括立法权、赏罚权和组织人事权在内的一切重要权力。他反复提醒,君臣之间无非是“君垂爵禄、臣卖智力”的权力与利害关系,而不是什么仁与忠的关系。所以“君臣上下一日百战”。只要条件具备,人臣都可能成为“阳虎”(即阳货,春秋时鲁国人,曾专鲁国之政)。

在韩非看来,君主专制的主要危险,来自大臣、重臣(擅令违法之臣),甚至主母(即太后)、后妻(即妻后)、子女、兄弟,这些人都觊觎着王位和王的权力。比如后妃、太子,可谓至亲至爱了,但有时他们却希望君王早死,因为他们担心妻妾众多的君王会因爱的转移而变易储君,影响自己的利益。因此,君王对一切人都不能太信,只有全面地加以戒备才能免除祸患。

韩非主张君王要独操宰制人臣生、杀、富、贵、贫、贱的“六柄”,加强和突出自身的“至贵”、“至尊”,并抑制大臣、重臣,将一切功德美名都戴在自己的头上。

以上由韩非阐述的强化君主专制的理论主张,基本上都体现在了秦始皇所建立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之中:

1帝王独擅权势,集大权于一身。宰相权被分割、侵削,兵权则牢牢控制在皇帝手中(参阅本书《为万世开基业:秦始皇的梦想与构造》)。“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2在名与实两方面加强帝王的“至尊”、“至贵”。选用古代最尊贵的称号“皇”、“帝”,制造出“皇帝”这一至高无上的尊称。“命为制,令为诏”(皇帝的命令称之为“制”和“诏”),它们一经宣布即为法律。若诏令与现存成文法的具体规定有矛盾时,以诏令为准。

3绝对掌握宗室、大臣的生杀予夺大权。秦二世胡亥篡位后,与赵高勾结,就毫不费力地滥杀大臣和宗室成员。

五、顺应潮流的思想家韩非是一个关注现实政治的思想家,他对当时的时代特点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说:“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因此,现时的君主,“如欲以宽缓之政(宽松和缓的政治措施,指儒家提倡的仁政),治急世(急剧变动的时代,也即乱世)之民”,是行不通的。只有“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不去照搬古代的办法,不墨守成规,研究当代的社会情况,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采取法治,推行强权政治,才能达到强盛的目的。那些想袭用尧、舜、禹、汤、武的政治措施来进行统治的人,犹如“守株待兔”。(《韩非子·五蠹》)

正是针对了“急世”和“争于气力”这个时代特点,韩非通过吸取前辈法家以及道家、名家等的观点,创立了一套学说体系。这套学说也确实顺应了历史的潮流,从而为建立专制主义的君主集权制的政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在本书的“概述”中我们曾经指出,春秋战国是从建构在分封制、宗法制之上的国家形态向中央集权的专制帝国转化的时期。在这个转型期里,君主专制政治的形成具有极为深远的意义,它成为推动这一段历史发展的一个重要杠杆。法家对于中国古代这一专制主义政治的形成,贡献最著。而生活在战国末期的韩非,更是直接促成了秦始皇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策略,并进而对一个崭新时代的到来,起了催生的作用。

正由于韩非的思想顺乎时势,所以在他人亡以后,他的政治策略并未随之泯灭。李斯谗害韩非,然而仍不得不称他的学说是“圣人之论”、“圣人之术”,把它作为治国的方略。从某种意义上讲,秦始皇和李斯都是韩非思想的实践者。

六、重要的资政学说韩非的理论不仅催化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国家的诞生,而且在以后的2000年中,还一直不断地被人运用,成为指导中国古代政治活动的一种很重要的思想。

三国时候,诸葛亮曾为后主刘禅亲手抄写申不害和韩非的著作,劝刘禅参酌取用。诸葛亮是想用权略智谋来救助刘禅过于仁恕宽厚的不足。刘备临死前也告诫儿子:“丞相(指诸葛亮)替你抄誊申不害与韩非子的书,希望你好好揣摩,这对治国会很有帮助的。”

宋代的王安石,明代的张居正,锐意改革,力图富强,也都参酌、运用了韩非的学说。

近代的严复,因有感于外国列强硬将不平等的“二十一条”强加于中国人头上,曾表示:“在今天要谈救亡图存的学说,我想只有申不害、韩非子的大致可用。”(白话今译。《学衡》七期《与熊纯如书》)

七、不可低估的负面影响作为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韩非的学说有着严重的缺陷。比如:

山水画尊君抑民。韩非习惯于将人民放到君主和法律的对立面,主张对人民采取严刑,认为哀怜百姓会造成国家的危亡。在韩非眼中,人民似乎是不存在的;耕农时君主需要的是牛马,战争时君主需要的是豺狼,防奸时君王需要的是鹰犬。对君主而言,人民不过是工具而已。

无限制地扩张君权。尤其是韩非以君主的意志当作法令,而且是最高的法令。这就为君主随心所欲、肆意妄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提倡阴险残酷的政治斗争。在韩非的笔下,完全没有美、善的人生,人与人之间充满着尔虞我诈,人人都变成了政治斗争的工具,个个都处在勾心斗角之中。从韩非的书袋里,掏出了数不尽的诡计、权术,用以帮助、开导与群臣“一日百战”的君主。

片面强调严刑峻法,忽视道德的感化作用。这是所有先秦法家的一个共同特点,也是他们的一个通病。

狭隘的功利主义。韩非只看见“当今争于气力”;他自己的一切努力,也都是为了帮助“明主”在“争于气力”的角逐中赢取胜利。因而对法家以外的其他学说,只要于富国强兵一时没有实效的。他都主张取消。他明确提出“以法为教”(以法作为教育的内容。注:这其实是排斥了其他的教育内容)、“以吏为师”(直接以官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成为赤裸裸的文化专制主义的倡言人。

韩非学说的这些缺陷,使得它既非维护地主阶级政权长治久安的灵丹妙药,又在具体的运用和操作中产生了诸多消极的作用、负面的影响。

以秦而论,虽然韩非的理论对秦国的经济、政治、军事力量的发展和最终消灭六国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秦统一中国后,秦始皇及李斯等人继续推行韩非的理论,加强对人民的严酷统治和残酷剥削,却又激化了阶级矛盾,并助长了统治阶级内部的互相残杀,从而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秦的暴政和秦的覆亡,显然与以上列举的韩非学说的内在的理论缺陷存在关联。比如说,秦朝统治者滥用民力,与无视民众的生命意义和存在价值有关;秦始皇父子肆意极欲、为所欲为,并置法律而不顾,与将君权置于一切之上有关;统治集团中的内乱,与过于强调权术斗争有关:焚书坑儒,与文化专制主义政策有关……

所以,鉴于这样的事实,从汉初开始,地主阶级的政治家和理论家们,就着手反思和调整统治的理论与策略。由此产生的变化之一,是他们舍弃了先秦法家一味强调严刑峻法来统治人民的做法。

当然,韩非的政治学说并没有就此被抛弃,它的许多内容仍不断地被人取用。不过,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统治学说,却确实变化了一种样式——比如,有人称之为“阳儒阴法”。

韩非学说在中国历史上所产生的负面作用,还表现在:它始终是专制独裁论的重要思想渊薮:它不知哺育出了多少阴险诡诈的权奸……

八、悲剧人物韩非为别人总结、制造出了大量的权术、诡计,可他自己却并不以权术和诡计混迹于世:

韩非热衷于谋国,一心研究治国的方略,却拙于谋身;

韩非一生为君主专制制度鼓吹、呐喊,却最终为专制的君主随意抛弃;

韩非明知宣扬法、术具有生命危险,却知难而上,不畏惧为国家的利益而招致祸害。

总之,这是一个“远见而明察”(《韩非子·五蠹》)的人,一个大公无私的人,一个命运不佳的人。

司马迁曾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感慨万千,以为韩非对进说的困难了解得那么周详完备,以至写出了《说难》(进说的困难)这样周密细致的文章,但却最终连自己也没有逃脱进说的祸害。

人们常说法家“无情”,可历史更加无情。

先秦的法家,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呼唤出了一个新的时代,但他们中的不少人,却都是悲剧性的人物,像吴起、商鞅,还有这位韩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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