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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树与虎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24 12:58:12 0


尽管拉斯·科尔特斯对当时经济状况的判断颇为保守,然而明代财富的增长已经超过了此前中国历史上的任何时代。以我们所处的现代社会的超常标准衡量,明代的增长可能是小巫见大巫,但它确实推高了食物消费的数量,以满足更多人口的需求。正因如此,经济增长给自然资源带来压力。为了增加耕地面积,农民围湖造田、与河争地。内地的农民,在陡峭的山坡上开出梯田。这些改造增加了粮食产量,从而为其他经济部门的增长提供了必要的支撑,但其代价也是巨大的。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使江河湖泊的水平面上升,增加了洪泛的危险。开垦梯田,占据减少了动植物的自然栖息地,使山体上的水土日渐贫瘠直至流失。在丘陵山地通过砍伐森林和开凿水渠构建的中国式农耕体系,造成生物多样性的大规模破坏,因此褫夺了山地居民赖以繁衍生息的重要资源。

在人类生活的绝大多数时代和地方,尤其是在城市和近代,人们认识中的自然世界比我们头脑中的要辽阔、富饶。崇祯十一年(1638)冬,富贵闲人张岱与友人在南京城外的山上打猎,“得鹿一、麂三、兔四、雉三、猫狸七”,他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杀生取乐的行为可能对当地自然生态造成的影响。

不过,动物数量的减少,比再生过程更为缓慢的树木的减少更不容易察觉。在元明以前的近千年中,中国的森林植被并不丰富。而在此之前的五百年,孟子就解释过“牛山濯濯”的道理,他把人性因失养而沦丧,比作牛山上茂密的树木不断被砍伐而终至贫瘠。每一个元明时代的读书人都知道这段话,也就是说,每个读书人都应该意识到滥砍乱伐的后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读书人都会由此联想到与自己休戚相关的那片山林。

对木材的需求不仅造成了中国东部人口稠密地区山林的过度砍伐,也导致远离人口集中地区的树木的大量消耗。华北平原的山林一度被砍伐殆尽,许多人将其归咎于元明两代帝王的大兴土木。成化二十三年(1487),丘壑在进呈的《大学衍义补》中谏言,一方面减少京师营缮用木,另一方面使采木之区更平均地分布各地。他还提倡在边塞之地有计划地沿山种树。正如林业史家孟泽思(Nicholas Menzies)所注意到的,类似的谏言使山林木植得到部分恢复,然而“事实证明禁止采伐并不能有效地保护森林植被”,因为有时候地方政府有其他的考虑,中央政府也会在有急需时权宜行事。

一个选择是到更偏远的地区寻找木材。明代政府正是如此,一直采伐到偏于西南一隅的云南山林中。嘉靖十六年(1537),云南道御史在条陈中提到“各处材木颜料采取既多,渐至匮竭”,并建议朝廷“撙节爱养”。尽管比起树木来,他更担心的是采伐成为扰民之举,但他的担心引出了我们所关心的滥砍滥伐的证据。

谈迁是明代一位博学之士,他的《枣林杂俎》可能是17世纪最厚的一部笔记。其中就有一条颇有意思的笔记,专门记载了木材的流失。谈迁在“古木”条中,整理了各省各县存世的每株古树的记录。他起首便以冷静的笔调写道:“通都交区,巨材连抱,匠石积睨其下,十不寿一。溪谷昧深,垅坻昃,木虽专其年,民无得而称焉,亦未始幸也。”他紧接着抱怨说,现存可资参考的古树记载挂一漏万,在那些近年砍伐过盛的地区尤为如此。“秦、蜀、闽、粤、滇、黔中,地多深阻,历代采木,辄致异材”,而没有留下可供征引的文献记录。谈迁哀叹的不仅是征文考献的不足,也是木植的凋零。

到明末为止,南直隶的森林破坏是最为严重的。整个长江三角洲以北直至淮河流域,没有一株古树奇木见载于谈迁的笔记。此外,森林特别稀少的省份还有广东。明代以降,广东人口日渐稠密,其生态压力也随之不断增加。古木遗存较多的省份仅有西北的山西、陕西和西南的云南。陕西省北部的神木山有古树千株,之所以留存下来,是因为当地“樵采不敢入,人以为神”。如果没有这样的禁忌传闻,恐怕这些古树早已被砍尽。唯有云南尚有足够粗壮的木材,可作寺庙宫殿的梁柱。历史学家伊懋可(Mark Elvin)曾下过这样一个结论:“中国遭遇普遍的森林危机不过才300年,尽管在长江下游等若干地区,问题的根源还可追溯到更久以前。”由谈迁的笔记观之,他的说法则过于乐观了。虽然木材紧缺未到窒碍经济发展的程度,但我们从“古木”条中已可窥见危机的端倪。到明代末年,人口密集的地区已经没有大面积的森林资源了,而西部边陲的森林消失速度太快,难以逐年记录。

砍伐森林所造成的后果不仅是树木的流失,它也加剧了动物栖居地的消逝。明代笔记中最常出现的濒危森林动物就是老虎。老虎位于食物链的最顶端,它被马立博(Robert Marks)称为华南的“明星物种”(star species)。现在,中国南方边境的山林中也许还生活着为数不多的老虎;而在元明两代,从华南到西伯利亚都可发现它们的身影,尽管随着人口增长和偏远地区农垦的相应推进,它们的数量在不断减少。随着开垦的加剧,人与虎的活动区域开始出现重叠。老虎的生存一般需要100平方公里左右的原始自然区域。随着这些处女地的减少,虎见成了明代士人必写的话题——虎虽不如龙那样稀罕,但每次出现都值得记录。

有关老虎数量减少的记载最早出现在北方。《明史》有记载,明成化二十年(1484)进士乔宇在陕西境内华山之巅遇虎的故事。老虎在这么北的地方出现实在出人意料,而这段遭遇的结果更加令人称奇:“仆夫皆惊仆,宇端坐不动,虎徐帖尾去。”官修史书并不是为了说教,但编纂者记录这段故事旨在提醒读者,乔宇为人清正不阿,以至于自然界可怖的力量都不能伤害他分毫——老虎最终屈服了。此后,这种修辞手法蔚然成风:老虎成为卑微的自然的化身,向人类的意志力俯首称臣。

然而并非所有遇虎的故事都有这样和平的结尾。明代,位于长江南岸的徽州府仍有不少深山老林,那里的老虎臭名昭著,不时出没伤人。地方志在提到老虎时往往用“毒”“害”“患”等字眼。永乐八年(1410),一位知县下令挖造314个捕虎陷阱,一月之内捕杀老虎46只。人们为虎患的灭绝额手称庆,将之视为在驯服自然之路上迈出的坚实一步。但徽州的老虎并未就此绝迹。17世纪,虎患卷土重来,当时的县官又一次发起了驱除老虎的民众运动。

礼部尚书霍韬(1487—1540)素以严禁民间淫祠闻名。他自江西回广东乡里途中,动用儒家的神性资源来对付虎患。他在穿过广东省境内时,暂歇在清远县。当地百姓告诉他河谷中虎患频仍,不堪其扰,请求霍韬设法治理。霍韬没有下令驱除老虎,而是诉诸仪式为解决之法。他移文山神,勒令他约束老虎的行止。结果,据记载,老虎果然绝迹。霍韬的成功不过是时机凑巧,他召唤山神祛除虎患正是影响人虎关系的生态环境体系发生转变之时。

佛教应对虎患的方法与之类似。北宋乾德五年(967),志逢禅师在杭州郊外云栖山建寺,那里正是老虎的自然栖息地。据说志逢禅师以肉饲虎,老虎为他驯服,自觉排列成队,因此得名“伏虎禅师”。明弘治七年(1494),云栖寺为洪水冲毁。至明隆庆五年(1571),莲池祩宏(1535—1615)复兴该寺时,虎患仍未根绝。宏和尚用佛教的逻辑来对付虎患。凶残的生物由生前施暴或死于非命者转生而成,所谓“心狠者化为虎狼”,这就是因果宿业,老虎就是被令人不安的生灵或曰“恶鬼”附生的动物。因此,通过镇魂的办法可以消除虎患。

宏所做的法事并未消除它们的宿业,因此,在万历二十四年(1596)十月,宏主持了一场持续五个日夜的焰口法会。他在一篇祝告文中这样解释道:“宏思人虎本同一性,伤害由乎宿冤,捕之则彼此相夷,遣之则自他何别?必须修斋作福,庶可默化潜消。”因此,他用了和霍韬相似的方式召唤各方神灵襄助:“祈祷自古伏虎圣贤,牒至诸方山神土地。”他也认识到需要平衡人与虎的关系,又念道:“伏愿前生负虎之命者,悉皆解释怨,不相酬报;今日为虎所噬者,俱得早生善趣,不堕伤亡。”他解释说,虎伤人是因为无法自控,而人则不然,“人无害虎之心,发慈悲而永除杀业”。他在最后祈祷道:“虎绝伤人之意,尽此报而速脱苦轮。”

隆庆五年(1571),当祩宏复兴云栖禅寺时,该地区正逢大旱。到云栖山垦殖的农民请求他祈雨。甘霖随着他的颂祷而降,于是众人渐附,建成丛林。这其中蕴含着消灭虎患的最佳途径:将虎群的自然栖息地变成农田。由此,老虎逐渐失去了抵制人类入侵的能力。到了明末,老虎仅在华南诸省活动;到18世纪初,已几近绝迹。2009年,盗猎者杀死了可能是中国境内仅存的最后一只野生老虎。

人口、商业化和明代经济扩张大大加快了人们向自然索要资源的速度,把山野变成良田,将大型哺乳类动物赶尽杀绝。随着经济的增长,动物的自然栖息地消失了,森林退化,人与自然的关系变得越来越不堪一击。崇祯十五年(1642),长江三角洲硕果仅存的一批古树又遭损失。南京城郊朱元璋陵中的一棵300年树龄的古树被砍倒,树根被刨来烧炭。两年后明朝覆亡,许多人相信王朝的终结是对这一渎神举动的天谴。也许他们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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