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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富国强兵梦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08 10:06:09 0


01 保甲与保马

宋王朝是一个全面推行募兵制的国度,相比于从前的府兵制,募兵制显然是一种时代的进步。然而,宋统治者因汲取了五代以来变乱纷纷的教训,矫枉过正地极端防范武夫,竟然把军营逐渐变成了关押‘罪犯’与准乱民的流动监狱。

到了神宗年间,军营更已经发展成为收容老弱的福利院。王安石主政之前,北宋政府所募养的军队人数已经达到了惊人一百四十余万之众。然而百万之众却因骄惰成性,在对西夏的作战中屡战屡败。政府花费了百分之七、八十的巨额财政,却恩养着百余万中看不中用的军兵。对此弊政,此前不少士大夫早已经有清醒的认识。纷纷上疏要求裁减军队的数量,提高军队的作战力。与所有人相同,王安石也认为募兵制不足为恃。在变法之初,就提议恢复兵农合一的古制。在他看来,‘吏与士、兵与农合为一,此王政之先务也’,‘倘不能理兵,恢复古制,则中国无富强之理。’

迫切希望重建新秩序的王安石对变更兵制之事‘主议甚力’,神宗皇帝‘卒从之’。熙宁三年十二月,保甲法开始在京畿开封、祥符二县率先实施。

司农寺新条例规定: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材干心力者一人为保长;五十家为一大保,选主户最有心力及物力最高者一人为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仍选主户最有行止,心力材勇为从所伏,及物力最高者二人为都副保正。(名著《水浒传》中晁盖就是保正,属于家大业大的土财主。这样的人会造反?作者这样写或者正是为了表明宋的统治已经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吧!)

应主客户两丁以上,选一人为保丁;单丁、老幼、病患、女户等,不以多少,并令就近附保;两丁以上,更有余人身力少壮者,亦令附保,内材勇为众所伏,及物力最高者,充逐保保丁。除禁兵器不得置外,其余弓箭等并许从便自置,习学武艺。

从新法内容中可以窥知:做为专制王朝中士大夫中的佼佼者,王安石不能完全无视自己也是统治集团成员的事实,所以尽管他推行变法意在摧抑兼并,但变法的最终目标正是维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保甲法’正是意在巩固皇权,保护大户的既得利益不受侵犯而设。

推行保甲法的主要目的,一来是要在各地乡村建立起严密的治安网,加强阶级镇压的力量;二者在此期间,用受过训练的民兵逐渐替代雇佣兵执行驻防和征战任务,为募兵制向征兵制过渡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探寻可行之道。

保甲法的实施,仍是神宗、王安石君臣希望通过裁军、提高王朝军队的作战力,减少冗费的支出,制服西夏、契丹,恢复汉唐盛世的广袤疆域,重新实现全中国的大一统。

‘择将付以职、省兵果有年’,保甲法正是王安石对募兵制逐步进行改革的一种有益尝试,他‘省兵’的梦想在二十多年之后终于变成现实。

华夏中古冷兵器时代,骑兵在争雄沙场时候是一支决定战争走向的武装力量。宋廷与契丹、党项游牧作战,往往难以占得上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抵挡不了对方铁骑的冲锋。游牧民族马背上的功夫是从小培养出来的,在秋天草肥马壮时,他们就举国南下,所到之处,生民涂炭。北宋无奈只有修筑坚固的城堡作被动防御。

为了在战争中占得先机,北宋必须武装自己的骑兵。北宋前期,战马是由政府牧马监饲养供给。只是在农耕地区养一匹战马需要占地三十亩,国家广平牧马监放养五六千匹战马,占用良田一百五十万亩。牧马监饲养战马,不但费用高昂,而且养出的马匹质量太次。投入与产出,相距遥远:这些马匹‘驱之边境,未战而冻死者十八九’,根本无济于事。宋仁宗时,担任过群牧使的包拯、宋祁、叶清臣等著名大臣,一再向宋仁宗建议动员民户养马。宋神宗继位后,群牧使李中师也再次提出“废漳河南北牧马监,省国费养马于民”的建议。保甲法推广后,民间养马的主张具有了可操作性。

熙宁五年(1072年),诏令开封府界诸县保甲自愿投名养马,马匹由官府供给,每年3000匹。司农寺根据宋神宗的旨意,拟定了《保马法条例》,从开封府界推广到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五路。愿意养马的保甲户,一户可以认养一匹,财产多的允许养两匹。马匹由牧马监配给,或官府给钱自己购买,不允许强行硬配。开封府界认养总数不得超过三千匹,五路不得超过五千匹。保甲户可以用马匹追捕盗贼,但是不允许跑过三百里。开封府界养马户一年免交二百五十束蒿草,五路养马户每年免去折变、沿纳等赋税。官府定时派人检查,养得好的给奖励,马死了,由认养者赔偿。按中等价计算,官府养一匹马一年花费二十七贯,民户只需发给十八贯,一匹能节省九贯,八千多匹一年能省八万贯。原牧马监费,又省掉一批官员和5000人马监兵,牧地出租,岁收课100万缗。(熙宁年间的保马法与元丰年间不同,此后保马法的变化暂不在文章探讨范围)

02 节流与裁军

王安石为‘富国’而积极推行新法开源的同时,也十分留意节流。

神宗即位以来,朝臣早有连篇累牍的奏疏提出减裁冗兵的建议。王安石也认识到‘天下困敝,惟兵为患’,所以‘减兵最急’,如果‘不减,则费财困国无已时’。正因有此共识,司马光、韩琦、富弼等人对王安石提出的裁军之议除了在个别细节之上有异议之外,基本上持赞同意见。

熙宁二年(1069年)‘始议并废’军营,次年始并诸军,全国禁军定额为58万。熙宁四年厢军也比照禁军进行整顿,‘改立新额’为22.7万人。裁军的主要方式有:

一、简汰退军,神宗下旨‘不任禁军者降厢军,不任厢军者免为民’。

二、缩短军役期,年老放为民。新制规定‘五十以上愿为民者听之’。

三、以工贷赈,限民入伍。此前的祖宗家法是‘荒年募兵’,灾荒年份为防止饥民起义,宋政府都将饥民中的青壮年招募为厢军;新法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法,组织饥民参与水利兴修工程。如此一来,限制了大量丁壮饥民流入军营影响农业生产,又修建了必要的水利工程。正是由于推行了工赈,才使熙丰年间的厢军人数大为减少。

四、省并军营,整编易制。

在数次对西夏作战失利之后,宋军作战力低下的弊端暴露无遗。对于一个实力弱小的边鄙政权如此,如果去和实力比西夏强大不知多少的契丹去一较雄长,其结果如何不言自明。神宗志在恢复、有感于这样的现实,迫切地希望改善军队素质,加强军队作战力。在制定和推行了保甲法以训练民兵的同时,开始尝试推行‘将兵法’走富国强兵之路。

熙宁六年(1073年),宋神宗在枢密副使蔡挺的协助下向全国推行“将兵法”。神宗下令军队全部进行整编,马军一营三百人,步军一营四百。龙威军三十九指挥,合并成二十指挥(宋代安抚使以下,总兵领兵一万,钤辖领兵五千,都监领兵三千,指挥领兵五百,都头领兵一百,押官领兵二十五人)。宣威军全部合并到威猛军和广捷军,宣威军的建制撤销。陕西步马军人三百二十七营合并为二百七十营,河北河东五百四十五营合并为三百五十五营。

宋神宗下令,四十五岁以下、身体强壮的留下当兵,五十岁以上的裁减为民。京城裁减的禁军,允许携带妻子迁至淮南一带生产劳动,生活上给予照顾。并营后的禁军士兵分三等,上等兵月俸一千文,中等兵五百,下等三百。每年秋季,全国禁军大比武,通过比赛决定所有官兵的升降。

公元1075年,熙宁八年,全国军队整编告一段落,禁军五十七万,厢军八百四十指挥,二十三万,全国军队总数为八十万。比宋英宗治平年间减少三十六万,比宋仁宗庆历年间减少四十五万。军费因此大大减少,国家财政宽松了许多。全国九十二将,三十七将部署在河北、京东、京西,对付辽国;四十二将部署在陕西、甘肃,对付西夏;其余十三将分布到全国各地。陕西、甘肃兵力最多,是防御的重点,其次是北方。

宋神宗完全改变了宋太祖“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的政策,完全抛弃一百多年的“更戍法”。新的将领可以“各专军政,州县不得干预”,将校有带兵训练、能领兵打仗的实权,将校认识兵,士兵必须服从将校。经过整训,军队纪律和战斗力明显提高。

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旨在强军的新法得以顺利实施,宋军队面貌焕然一新,为北宋走出‘积弱’的怪圈,迈出了坚定的一步。变法派在军事方面的革新,无疑是为北宋提高综合国力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各种新法最初多在京畿之地推行,正是因为开封是帝国心脏的原因。倘若在一些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试行,成效会因距离而大打折扣。而京畿地方,天子脚下,神宗可以随时掌握新法发展动态。

司马光连作三封书信本来想劝旧友悬崖勒马,哪知道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一文彻底粉碎了他心底残存的幻想。在第一封信中,他也曾回顾了从前与王安石的友谊:‘曩者与介甫议论朝廷事,数相违戾,未知介甫之察与不察,然于光向慕之心,未始变移也’。

即使是到来后来的信中将王安石离经叛道的事情公诸于世,司马光也仍然留有回旋余地,只是让天下人尽知王安石的荒谬,从而迫使王安石改过自新。哪知道王安石却坦然的承认确有此事,这样的结局大出司马光的意料。王安石如此执迷不悟,令所有反对变法人形成了共识:王安石已经是不可理喻、无可救药了。

坚决反对变法的司马光认为自己忧国忧民,而执意变法的王安石则是祸国殃民。神圣的使命感促使司马光终于下定决心与王安石分道扬镳,从前的友谊只能代表从前,现在的政争已经到了不是鱼死、就是网破的紧要关头。打不倒王安石,他宁肯选择离开朝堂,也不愿意再与王安石同朝为伍。

传之后世的司马光《弹奏王安石表》真伪存疑,该文是否确系出自司马光之手笔者不予采信。但其中‘臣之于王安石,犹冰炭之不可共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时。’之句,则如实反应了朝堂之上司马光与王安石已经是完全敌对的两股政治势力。

03 不是我的过,都是你的错

如何安置司马光这位老臣,年青的神宗皇帝心情复杂。他明白,想要变法就要倚重王安石。但他并不愿意完全采纳王安石的意见,他对变法派的支持也是有一个限度的。而且对反对派的打击也并不是倾尽全力,特别是对保守派中的元老重臣——韩琦、富弼,以及朝廷中颇有声望的司马光等人,根本就不想触动他们。相反却一意姑息迁就,予以重用。

坚定变法信念的人并不多,与之相映成趣的是,反对新法的阵营也并非是铁板一块。对此王安石也有清楚地认识,他曾说道:‘法之初行,异论纷纷,始终以为可行者,吕惠卿、曾布也;始终以为不可行者,司马光也。余人则一出焉,一入焉。’别人反对新法是有一搭没一搭的事,而司马光的反对却是一如既往。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因为他的反对,令王安石在新法的推行过程中理性丧失殆尽,接受正确意见的可能性茫然无存。

后世有学者专家攻击北宋的灭亡始于王安石的变法,亦有人认为北宋覆亡的始作俑者是司马光。虽然言过其实,却从中可窥王安石的‘拗’与司马光的‘偏执’于一斑。宋神宗元丰年间(1078~1085),理学名臣程颢检讨熙宁变法得失,曾不无感慨道:“涂炭天下,亦须两分其罪。”

诚哉斯言,如果将北宋的灭亡归咎于一人一事,实在是有失公允!

神宗明知司马光极端仇视变法,却仍‘欲大用光’。神宗派出大臣刘有方给司马光传话,‘以光累有辞避,已行褒许为银台司,不行,下诏书令有方谕旨,依旧供职。’

史载:是日,光入对于崇政殿,因再拜谢。上曰:“此命尚未罢也,朕特加卿,卿何为抗命不受?”

对司马光青年天子仍寄予厚望,殷切之情跃然纸间。

光曰:臣自知无力于朝廷,故不敢受。抗命之罪小,尸禄之罪大故也。

司马光婉转的提醒天子,不是我的过,都是你的错。

上曰:“卿受之而振职,则不为尸禄也。”神宗明白司马光意有所指,只好王顾左右地劝诱他恪忠职守,则不为尸禄也。

光曰:“今朝廷所行,皆与臣言相反,臣安得免为尸禄之人?”

司马光也有自己说不出口的苦衷,依他的性格,在这样的情形下注定难以保持沉默。人微言轻,多言无益。司马光在质问圣明天子,时势如此,自己只有明哲保身了。

上曰:“相反者何事?”

神宗这样问显然是揣着聪明装糊涂,明知故问!

光曰:“臣言条例司不当置,又言不宜多遣使者外挠监司,又言放青苗钱害民,岂非相反?”

对于神宗这些小儿科的作秀手段,司马光虽心下好笑,但仍心直口快地一语点破。

上曰:“今士大夫汹汹,皆为此言。卿为侍从臣,闻之不得不言于朕耳。”

见司马光似乎心有怨气,神宗只好温言安慰。

光曰:“不然。向者初议,臣在经筵,与吕惠卿争议论,以为果行之,必致天下汹汹。当时士大夫往往未知,百姓则固未知,非迫于浮议而言也。”

显然,司马光并没有给神宗留情面,他在为自己辩解。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攻击新法的良机的。

上曰:“言者皆云:法非不善,但所遣非其人耳。”

兼听则明——神宗最不放心的仍然是关乎帝国命运的新法推行问题,他愿意听听饱学硕儒司马光的内心真实想法。

光曰:“以臣观之,法亦不善,所遣亦非其人也。”

司马光则固执已见地认为:不仅是用人的方面有问题,就连推行的新法也有大问题。绝非善法!

见司马光仍在固执地攻击新法非善法,神宗明白眼前这位老臣是不会与他合作了。对此,神宗难以理解,他疑惑地问道:“卿何必如此专狥虚名?”

见天子这样责备自己,司马光急忙分辨道:“凡群臣得为两府,何异自地升天?臣与其狥虚名,孰若享实利?顾不敢无功而受禄也。”

为使‘异论相搅’,宋神宗一面任用王安石推行变法,一面又重用一些保守派官员进入政府,以行牵制。在元丰改制的时候,神宗仍‘欲新旧人两用之’,坚持‘御史大夫,非司马光不可’。神宗忠实的执行祖宗家法,有意用保持两派政治势力平衡来维持巩固统治。此举虽无可非议,但自以为得计的他却在无形中也助长了反对变法派的嚣张气焰,严重消弱了变法派的信心与力量。熙、丰变法最终没有取得预期效果,正是与他的这种帝王心术有关。

04 出尔反尔

面对保守派掀起的反对汹涌浪潮,王安石奋起反击,他一面紧锣密鼓的准备出台其它新法措施,一面据理力驳司马光等人的反对变法论点。他不顾‘怨诽之多’,‘不量敌之众寡’,继续推行各项新法。作为宰辅之臣,他缺少黜免官员的权力,排除元老重臣的阻挠变法,许多时候有心无力。无奈之下,除了在一些时候不惜以撂挑子威胁神宗做出抉择之外,就只有寄希望于青年天子。希望神宗能及时察觉这些大臣的破坏活动,并予以防止、打击。

熙宁三年八月,神宗再次提及‘司马光甚怨卿’时候,王安石趁此机会进言道:惟有材之人敢作奸即最难测,陛下但深考道理,明用典刑,则人虽有而欲为奸者,亦不敢萌奸心,如司马光辈,又安能惑陛下也!

熙宁新法如煲汤,神宗皇帝在添了把柴之后,见锅中略起微澜,就立即加了一瓢凉水降温。神宗这样做,使宋王朝永远地失去了一个振兴的机会。

对王安石丧失信心的司马光虽然饱读诗书,但当局者迷的他也失去了平常心。朝堂之上,有我无他、有他无我,傲慢与偏见令他始终不愿意与王安石合作,神宗皇帝也渐渐对他失去了耐心。

见无法说服司马光,神宗只好从其请。熙宁三年九月,‘罢司马光知永兴军’。

司马光离京之际,神宗皇帝寄语这位老臣:“本路民间利害当以闻!”,司马光恭恭敬敬答道:“谨奉诏!”

神宗希望借重司马光为国守边,哪知道司马光此一去在任上的作为却令人不敢恭维。熙宁三年冬,西夏不断在边境上制造事端。面对西夏的挑衅与侵犯,神宗命令沿边各地加强防御,并调发义勇戍边。司马光在知永兴军任上,却以‘公私困弊、不可举事’为由,擅自撤去了许多防御措施,还拒绝催讨青苗钱。

公元1062年,几乎与王安石上仁宗《言事书》(嘉祐五年,1060年)的同时,司马光也上仁宗《论财利疏》。在表章中,关心生民疾苦的司马光为民请命,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他向仁宗建议对百姓减负、‘养其根本’,莫行杀鸡取卵之事,主张农民只负担租税,不应再有其它额外的负担。

英宗治平二年,司马光再上《论修造札子》,仔细分析时政弊端,指出衙前多破家。同时献策道:‘臣愚以为,凡农民租税之外宜无有所预,衙前当募人为之,以优重相补;不足,则以坊郭上户为之。其余轻役则以农民为之。’充当里正的百姓,如遇乡里不能按时交纳赋税的或者逃亡的,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担任国家差役不但要倒贴,还有倾家荡产的可能。苏辙对此弊政也深恶痛绝,在他的《再言役法疏》中建议道‘民被差役,如遭寇虏,神宗皇帝昭此厉害,始议立免役之法。’

哪知事隔多年司马光却一改初衷,极力反对王安石为减轻百姓摊派重负的免役法,在知永兴军任上、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拒不执行募役新法。而苏辙也拼命抵制募役法,这种出尔反尔的行为雷倒众生。

政府本来是想借鸡下蛋的,哪知道被司马光一折腾,却变成了鸡飞蛋打!神宗皇帝见状,担忧坏了边防大事,于次年四月,以司马光判西京留台。回到洛阳的司马光从此安心编撰《资治通鉴》,‘自是绝口不复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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