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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谏与拒谏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07 01:12:31 0


朱元璋认为:“人君统理天下,人情物理必在周知,然后临事不惑。”君主治理天下,只有深入了解各方面的情况,才不会被一些表面现象所迷惑,避免或减少决策的失误。然而,“凡人所为,不能无过举”,人非神仙,不可能不犯错误。特别是君主,高高在上,更容易“隔绝聪明,过而不闻其过,阙而不知其阙”,这就需要有献替之臣、忠谏之士随侍左右,“以拾遗补阙”。因此,朱元璋一再强调:“人主治天下,进贤、纳谏二者,真切要事也。”把纳谏与进贤,视为治国成败的两个重要因素。

早在龙凤二年(1356)七月,朱元璋任命俞中、郭士信、栾秉德为参谋,即询问道:“魏徵可复见乎?”俞中答曰:“若有唐太宗,魏徵见矣。”朱元璋连连点头称“善”。龙凤十年,朱元璋对左右诸臣强调:“治国之道,必先通言路。”“诸公有所建明,当备陈之”。登基之后,他进一步探讨历代皇朝兴亡的教训,看到商汤以改过不吝而为三代盛王,唐太宗屈己从谏亦致贞观之治,商纣王饰非拒谏而亡,唐玄宗为奸臣所蔽酿成安史之乱,从中悟出“兴亡之道在从谏咈谏”的道理,说:“昔唐太宗谓:‘人主自贤,臣不匡正,欲不危败,岂可得也?’此言甚善。”因此,他非常重视纳谏,一再诏求直言,要求大臣访察民间利病,何事当兴,何事当革,“具为朕言”,就是专事纠察的宪台官,见到朝廷政事有何缺失,也“皆得言之”。

但尽管求言之诏屡下,却应者寥寥。洪武七年(1374)春,正当明中都营建工程紧张进行之际,朱元璋为“壮京师以镇遐迩”,曾拟役使罪囚,在京城西北狮子山上修建一座阅江楼。“抵期而上天垂象,责朕以不急,即日惶惧,乃罢其工”。为了试探臣僚是否有谏诤的风气,他命诸臣各写一篇《阅江楼记》。结果大臣呈上来的《阅江楼记》,“文章虽有高下,其大意则亦然”,“不过皆夸楼之美”,而没有半句谏阻之言。他浏览之后,“不得而无忧”,不禁感慨道:“吁,难哉!令人矣。”洪武九年六月,他曾无限感慨地对侍臣说:“朕乐闻嘉谟,屡敕廷臣直言无讳,至今少有以启沃朕心者!”侍臣搪塞说:“陛下聪明天纵,孜孜为治,事无缺失,群臣非不欲言,但无可言者。”为了打破这种沉闷的局面,朱元璋反复向他们说明谏诤的意义,指出昏庸之主,吝一己之非,拒天下之善;全躯保禄之臣,或缄默不言,或畏威莫谏,塞其聪明,昧于治理,最后必将导致国家社稷的沦亡。他再三鼓励群臣直言进谏,说:“忠臣爱君,谠言为国。盖爱君者,有过必谏,谏而不切者,非忠也;为国者,遇事必言,言而不直者,亦非忠也。”又说:“若君有过而臣不言,是臣负君;臣能直言而君不纳,是君负臣。”“臣不谏君,是不能尽臣职;君不受谏,是不能尽君道。臣有不幸,言不见听而反受其责,是虽得罪于昏君,然有功于社稷人民也”。臣下的职责是进谏,君主有过失就要给他指出来,否则就是失职;君主的责任就是纳谏,指出他的错误而不接受,就是无道。如果臣下的谏诤,不幸不被采纳,反而受到责难,他虽然得罪了昏君,却对社稷人民立下了大功。因此,为臣的要为社稷人民的利益着想,敢于对君主的失误直言进谏。

为了鼓励臣民的进谏,朱元璋一再申明自己对待谏诤的态度。

第一,虚怀纳谏。他坦率承认自己既不是完人,更不是神明,同普通人一样也会犯错误,一再表示:“朕以一身任天下之事,闻见计虑,岂能周遍?”“朕总万几,安能事事尽善?”“朕日总万几,所行有得失,非资人言何由以知?故广开言路以来众言。”并表示,对臣民的进谏,他将“虚心以纳之”,“至于言而无实者,亦略而不究”。

第二,认真听取逆己之言。朱元璋说:“朕观往昔议论于廷,有忤人主之意者,必君子也;其顺从人主之意者,必小人也。”一再表示:要多听与自己不同的意见,“逆己之言必求其善,顺己之言必审其非”;同时,要尽可能“兼听广询”,“取信于公论,不偏信人言”,采纳那些得到大多数人支持的忠谠之言,防止偏听偏信。

第三,言是采纳,无实益戒。朱元璋认为,对臣民的进谏应该推诚以待,“其有实而人言之,则当益勉于善;其无实而人言之,则当益戒于不善” 。他宣布,对臣民的进谏,“言而是也有褒奖之美,言而非也无谴责之意”,鼓励大家直言谏诤。

与此同时,朱元璋还采取许多重要措施,以推动臣民的谏诤。

第一,允许臣民直至御前奏闻。在封建社会,一般臣民不能直接同皇帝见面,有事要反映,只能写成奏章,交给所在地方的官府,再层层向上转达。由于当时的衙门官僚作风盛行,不仅传递速度缓慢,而且容易中途泄密,或者被有关官员拦截扣留,遭到打击报复。为了防避这种状况出现,朱元璋于洪武六年在《祖训录》中特地规定:“今后大小官员并百工技艺之人,应有可言之事,许直至御前闻奏。其言当理,即付所司施行,诸衙门毋得阻滞,违者即同奸论。”后来,《祖训录》屡经修订,定名《皇明祖训》,这条规定始终保留不变。

第二,为言事者保密。能直至御前奏闻的臣民毕竟是少数,京师之外的臣民就没有直至御前奏事的条件。所以,后来朱元璋还下令:“凡军民利病,政事得失,条陈以进。下至编民卒伍,苟有所见,皆得尽言无讳。”为了解除言事者担心泄密遭到打击报复的顾虑,朱元璋专门下达命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实封直达御前。”这个措施当时确实起到保护言事者的作用,据记载,“洪武、永乐年间,实封皆自御前开拆,故奸臣有事即露,无幸免者”。不过,它亦有负面的作用,即容易被一些心术不正的人用来搞诬告,形成“讦告风炽”的局面。

第三,言而有实则奖,言而无实不罪。朱元璋宣布,臣民凡有谏诤,“有善者则奖而行之,言之非实亦不之罪,惟谗佞而谀者,决不可容也”。洪武年间,特别是洪武早期和晚期,有不少臣民响应号召上书言事,凡是可行的建言他即转交有关部门施行,有些建议经再三斟酌,实在不可行的才搁置一旁。有的官吏因敢于直言,还受到朱元璋的嘉奖。洪武十四年二月,谏院右司谏石时中、判禄司左司副夏守中“公直敢言”,朱元璋即赐给他们每人钞10锭。有的官吏勇于进谏,还被擢升官职。工部奏差张致中洪武十年上书,建议精择“在朝老成謇谔之士或有司官属公明廉正者”担任监察御史;在各府、州、县设常平仓,“每遇秋成,官司出钱钞收籴入仓,如遇歉岁,平价出粜”,以平抑物价;北方郡县守令常责令里甲谎报垦田亩数,“罔上损民”,宜令各处农民“自实见垦亩数,以定税粮”。朱元璋悦而嘉之,“擢张致中为宛平知县”。江西南丰典史冯坚,洪武二十四年上言九事:“颐养圣躬以为民社之福”,“慎择老成之臣以为诸王之福”,“攘夷狄以为中国之福”,“精选有司以为生民之福”,“褒封祀典以励忠烈”,“减省宦官以防内权”,“调易边将以防外患”,“采访廉能以惩贪墨”,“增置关防以革奸弊”。朱元璋除调易边将一条认为不妥外,都表示同意,说“所言知时务,达事变”,诚为可嘉,命吏部擢之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巩昌秦州儒学训导门克新,洪武二十六年秩满入觐。朱元璋向入觐的学官询问经史及民间政事得失,“在列者多应对不称旨,独克新敷奏亮直”,敢于指陈时弊,“直言无隐”,被授为左春坊左赞善,“不数年,擢礼部尚书”。

在朱元璋的倡导及其一系列措施的推动下,当时颇有不少臣民上书言事,指陈时弊,倡议革新,被朱元璋采纳。洪武七年(1374)七月,靖海侯吴祯奉命前往浙东收集方国珍台、温、明三郡旧部,以备御倭。当地一些无赖恶少乘机诬指平民、富家为方国珍旧部,闹得人心惶惶。宁海知县王士弘认为:“诬良民为兵,此不可也”,于十二月向朝廷上了一个密封奏章。朱元璋读后,“即日诏罢之,三郡之民赖以复安”,并擢王士弘为南雄府通判。十三年六月,太原、大同二府上奏:“郡地旧以多碱,民煮为盐,自宋金以来输课于官,凡大口月人米三升,小二升。国朝洪武三年始征其课,而皆减米一升。洪武五年以二郡民贫地瘠,艰于输米,悉免其征。今已七年,而户部复欲循旧例征课,恐民力不堪。”朱元璋“是其言”,即命户部悉蠲之。同年八月,福建布政使司上书反映,泉州府惠安、德化二县在归附之初,因降臣主簿张子安以旧征秋粮妄增田亩,民户有粮1石的虚作田40亩,驿夫户有粮1石的虚作田84亩,总共虚报了503顷30亩,税粮3000余石,久为民病。上书要求有关部门重新核实,除掉虚报的数字。朱元璋诏从之。十八年,国子祭酒宋讷献守边策:“备边固在乎屯兵,实兵又在乎屯田,屯田之制必当法汉”,建议效法汉朝赵充国屯田边郡以制西羌的办法,“选其有智谋勇略者数人,每将以东西五百里为制,随其高下,立法分屯”,训练士卒,督令耕作,防敌入犯。朱元璋“嘉纳之”,将前已实行的军屯更大规模地推行于沿边各地。二十四年九月,嘉兴府通判庞安破获一个贩卖私盐的案件,将私盐贩子解送京师,并根据明律的规定把缴获的私盐赏给捉到罪犯的人。但户部却认为庞安的处理违反根据皇帝敕令所形成的“例”,下令把赏给捉拿案犯者的私盐没收入官,并责取罪状。庞安不服,给皇帝上书,说律是万世之常法,例为陛下一时之旨意,岂可以一时之例破万世之法。从前唐太宗发现官员的选拔有许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现象,曾颁敕要求有诈冒行为的官员自首,不自首者一律处死。不久,有人前来自首,唐太宗命杀之。大理少卿戴胄上奏,说犯有诈冒罪的,依照法令的规定应处流刑而非死刑。唐太宗大怒,说:“卿言守法而使朕失信!”戴胄回答说:“敕者,出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陛下忿选人之多诈,故欲杀之,既而知其不可,复断之以法。此忍小忿而存大信也。”现今的律即古时之所谓法,国家布大信于天下者也;现在的例即古时之所谓敕,出于陛下一时之命也。现在要依例行事,则与《大明律》内“应捕人给赏”的规定自相违背,是失信于天下。朱元璋认为他说的在理,“诏论如律”,维持了原判。二十九年三月,苏州府崇明县宝庆观的道童孙守常上书,反映十年前该地改建城池,侵用官民田地,但租税未除,要求免除这些被占用土地的租税,朱元璋下诏悉蠲之。第二年十月,行人高稹奉命到陕西宣谕禁鬻私茶,回到京师提出三条建议:“一曰乞减内地巡茶关隘,二曰选老成练达兵务之将捍御西陲,三曰民之逋粮宜从土地所宜折收”,朱元璋并从其言。类似事例,多不胜举。

值得注意的是,当时还有不少耿直之士,记取朱元璋“忠臣爱君,谠言为国”,“言不见听而受其责,是虽得罪于昏君,然有功于社稷人民”的谕旨,冒着触犯龙鳞的风险,敢于犯颜直谏,对朱元璋的一些失误提出谏诤,有的甚至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有一年,监察御史欧阳韶同另一名御史侍班,碰上朱元璋正发脾气要杀人。那个御史吓得面如土色,不敢吭气,他快步走到殿廷下跪劝阻,但仓促之间不知如何措辞,忙捧手加额,高声呼喊:“陛下不可!”朱元璋看出他一片朴实诚挚的心意,果然“从之”。有一次,监察御史周观政受命监守奉天门,“以防邪僻”。宦官领着一班女乐要进宫,他出面阻拦,宦官说是奉皇上之命而来,他还是不让进。宦官非常恼火,跨步冲入宫门,过一会又走出宫门对周观政说:“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周观政仍气鼓鼓地说:“必面奉诏!”又过一会儿,朱元璋竟走出宫门,对周观政说:“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大臣见皇帝居然屈尊向臣下当面道歉,“无不惊异者”。四川大宁(治今重庆巫溪北)人青文胜,洪武中期出任龙阳(治今湖南汉寿)典史。龙阳地处洞庭湖滨,连年遭受水灾,赋额又重,每年征收37000多石,老百姓交纳不起,年年拖欠,累计达数十万石,官府屡屡派人催逼,“毙于敲扑者相踵”。青文胜到任后,又遇上水灾歉收,发生饥荒。他先后两次诣阙上书,请求蠲恤,都没有得到批准。青文胜叹道:“吾为民请命,百不得,明主可以死悟也!”又起草一封谏书,掖在袖子里,击响登闻鼓,然后在鼓下自杀而死。朱元璋闻讯大惊,“诏宽龙阳租二万四千余石,定以为额”。

有的官员虽因进谏忤旨获罪,但重新起用后仍未改耿直之志,继续直言谏诤。浙江山阴(今浙江绍兴)人韩宜可,洪武初年被荐举为山阴教谕,后累官至监察御史。当时,丞相胡惟庸、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深得朱元璋的宠信,他认为这三个人都是佞臣,不宜重用。有一天,见三个大臣在朱元璋跟前侍坐,正与皇上谈话,他就走上前去,从怀中取出一份奏章交给朱元璋,“劾三人险恶似忠,奸佞似直,恃功怙宠,内怀反侧,擢置台端,擅作威福,乞斩其首,以谢天下”。朱元璋大怒,说:“快口御史,敢排陷大臣耶!”下令把他关进监狱。不久,韩宜可获释,洪武九年出任陕西按察司佥事。这时,他听说全国犯罪官吏,受到笞刑以上处罚的都贬谪凤阳屯田,数达万余人,又上书谏诤,说刑罚应该分别情节轻重、因公还是因私以及罪行之大小,现在不加区分,通通谪屯凤阳,此小人之幸,而君子却感到寒心。奏书请求对谪屯凤阳的罪犯进行甄别,“以协众心”。这次,朱元璋“可之”,接受了他的意见。后来,韩宜可到京师朝觐,刚好碰上朝廷把一批籍没入官的罪犯家属赐给诸司官员,他拒不接受,并上疏极论:“罪人不孥,古之制也。有事随坐,法之滥也。况男女,人之大伦,婚姻逾时,尚伤和气。合门连坐,岂圣朝所宜!”朱元璋又“是其言”。

臣民们的进谏,多少减少或缩小了朱元璋的某些失误,匡正了某些时弊。此外,明初一些耿介之士,把谏诤看作是臣民应尽的职责,是忠于社稷、忠于君主的义举,即使以言触祸,也视为分内之事。他们这种不怕坐牢、不怕杀头、敢于直言谏诤的精神,还对后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朱元璋之后,每当昏庸之君在位,常常有人冒着杀身之祸,犯颜直谏,要求革新朝政,改弦易辙。而且往往是这个人刚被杀,另一个人又站出来,继续进谏。正如近代史学家孟森所指出的:“明一代虽有极黯之君,忠臣义士极惨之祸,而效忠者无世无之,气节高于清世远甚”。

当然,同历史上任何封建帝王一样,朱元璋的纳谏也是极有限度的。洪武年间,就有不少臣民响应他诏求直言的号召,上书进谏,不仅未被采纳,反而遭到严厉打击。特别是那些对他强化封建专制统治的重大决策持有异议的谏诤者,更使朱元璋感到不快,非置之死地不可。

洪武九年闰九月,朱元璋因星变诏求群臣言事。山西平遥训导、浙江宁海人叶伯巨上万言书,批评朱元璋“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他特别指出:“国家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分地,以树藩屏,以复古制,盖惩宋之孤立、宋室不竟之弊也。然而秦、晋、燕、齐、梁、楚、吴、闽诸国,各尽其地而封之,都城宫室之制,广狭大小,亚于天子之都,赐之以甲兵卫士之盛。臣恐数世之后,尾大不掉,然后削其地而夺之权,则起其怨,如汉之七国、晋之诸王;否则恃险争衡,否则拥众入朝,甚则缘间而起,防之无及也。此皇天眷顾之甚,或者谴告以相刑之象欤?”朱元璋看了大怒,认为叶伯巨挑拨他和子孙的骨肉关系,厉声喝令左右:“速逮来,吾手射之!”叶伯巨被捕后,中书丞相乘朱元璋高兴的时候,奏请将他关进刑部大牢,后来死在牢里。

在叶伯巨上书的同一个月,怀庆知府方徵、宁海人郑士利等也纷纷上书。郑士利的上书主要是为空印案诉冤。空印案发生在前一年,牵连到全国各地的许多官吏,郑士利的哥哥、湖广按察司佥事郑士元也被捕入狱。朱元璋诏求直言的消息传来,郑士利挥笔写了一份数千言的奏章,“言数事,而于空印事尤详”。奏章写好后,自知必死无疑,关起门来哭了几天。他的侄儿问他:叔叔为何悲伤?他说:我准备上一份奏章,如果触怒了天子,必定要招来大祸。但杀我一人,能救活几百人,我死也无憾!奏章呈递上去后,朱元璋看了果然大怒,叫丞相、御史追查幕后主使者,郑士利笑答:“顾吾书足用否耳!吾业为国家言事,自分必死,谁为我谋?”结果同郑士元一起被罚到江浦去做苦役,“而空印者竟多不免”。方徵的上书批评朝廷赏罚不明,“去年各行省官吏以用空印罹重罪,而河南参政安然、山东参政朱芾俱有空印,反迁布政使,何以示劝惩?”朱元璋一看就发火,责问他:“罗织及多征赃罚者为谁?”方徵说河南佥事彭京就干过这种事。朱元璋还是不饶,将他贬为沁阳驿丞,洪武十三年又“以事逮至京,卒”。

随后,在当年十二月,刑部主事茹太素又以五事上言,写了洋洋17000字。朱元璋叫中书郎中王敏读给他听,念到6370个字,才听到“才能之士,数年以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不过应答办事”,“所任者,多半迂儒俗吏”的批评,尚未涉及所要谈的五件事。朱元璋嫌他文字啰唆,气不打一处来,就把茹太素找来,问道:你是刑部官员,刑部有200多号人,你能不能给我仔细分辨一下,哪几个是迂儒,哪几个是俗吏?茹太素沉默不语,朱元璋大怒,把他斥责一顿,处以廷杖之刑,令锦衣卫在殿廷之上把他痛打一顿。第二天深夜,准备就寝,又想起茹太素的上书,叫人再念一遍,直到16500个字之后,才谈到五件事,“其五事之字,止是五百有零”。朱元璋听后,觉得所言五事有四件切实可行。第二天早朝,敕令中书省和御史台付诸实施,并下令释放茹太素,表示:“今朕厌听繁文而驳问忠臣,是朕之过,有臣如此,可谓忠矣。”随后,命中书省定出《建言格式》,亲自作序,颁示全国,规定“若官民有言者,许陈实事,不许繁文”。过了两年,茹太素出任参政,后累官至户部尚书,仍然抗直不屈,爱提意见,因而“累濒于罪”。一天,朱元璋在便殿宴请茹太素,给他倒了一杯酒,吟诗道:“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茹太素磕头致谢,续韵吟道:“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朱元璋听了,不禁为之恻然。但不久还是找借口把茹太素降职,甚至叫他与同僚一起戴上脚镣办公,最后又以事把他处死。

洪武十三年五月,谨身殿遭到雷击,朱元璋认为是自己犯了错误,上天向他发出警告,除下诏蠲免当年全国田租,还蠲免江西积欠的田赋。不久,又以“国用不足”为由,派郎礼去江西追缴十分之三的逋赋。郎礼拒不奉诏,曰:“唯皇上毋失信于天下。”朱元璋严令督之,仍不执行。又派人抄他的家,把他妻子捉来,强迫他执行命令,他硬是不干,曰:“宁杀臣,臣不敢阿陛下,失信江西之民!”朱元璋拿他没办法,竟下令将他处死,“妻亦自缢死”。

洪武十五年四月,朱元璋应僧人金碧峰之请,设置僧司机构,任命僧人充任官职。大理寺卿李仕鲁认为这是“舍圣学而崇异端”,上书劝朱元璋崇儒辟佛。他连续上书,朱元璋都坚决不从;请求“还陛下笏,乞赐骸骨,归田里”,也不批准。他一气之下,把朝笏扔到地上,朱元璋大怒,“命武士捽搏之,立死阶下”。礼科给事中陈汶辉也对设置僧录司、道录司的机构进行谏诤,朱元璋目以为迂,不予理睬。此后,陈汶辉改任大理寺丞、少卿,又多次为冤案申辩,并为李善长之狱喊冤。后来,有个内戚犯法,山东副使张甲未报请皇帝审批就鞭笞之。朱元璋拟将张甲处死,陈汶辉认为处刑过重,封还御旨。朱元璋发火,派御前指挥将他逮捕,押送刑部。行至金水桥,陈汶辉“投水死”。

洪武十八年,同州(今陕西大荔)人王权考中进士,朱元璋见他性格耿直,为之改名王朴,授吏科给事中。不久,王朴以直谏忤旨被罢官。旋起为御史,陈时事数千言,未被采纳。他几次同朱元璋当面展开辩论,朱元璋气极,下令将他斩首。但刚押到刑场,又派人将他召回,问道:“汝其改否?”他气鼓鼓地回答说:“使臣无罪,安得戮之?有罪,又安用生之?臣今日愿速死耳!”朱元璋遂下令将他处死。

洪武二十一年,年仅十八岁的江西才子解缙考中进士。解缙的父亲解开曾担任陈友谅的谋士,后劝说陈友谅的许多部将投奔朱元璋。洪武初年被荐,受到朱元璋的接见,“欲官之,固辞归”。因为这层关系,朱元璋对解缙“甚见爱重”,授予中书庶吉士,让他随侍左右。当年四月的一天,他在大庖西室侍从朱元璋,朱元璋让他“试举今政所宜施者”。解缙当天就呈上万余言的密封奏章,批评皇上法令“数改”,用刑“太繁”;“进人不择于贤否,授职不量于重轻”;“起科之轻重无别”,“役重而民困”。但他把这些过错都归到大臣身上,说“天下皆谓陛下任意喜怒为生杀,而不知皆臣下之乏忠良也”。朱元璋读了连称“奇才”,未加问罪。接着,他又献《太平十策》。洪武二十三年,解缙因闯入兵部索取皂隶,出言不逊,被兵部尚书沈缙告了一状,朱元璋认为他“优闲怠逸”,将他改任江西道监察御史,“盖以繁剧玉成之也”。第二年,解缙又代郎中王国用起草上书,为被杀的李善长喊冤。接着,又为同官夏长文起草弹劾左副都御史袁泰家人恣肆横暴、多次违法的奏疏。朱元璋觉得解缙到处替人草拟奏疏,惹是生非,实在缺乏涵养,“将为众所倾”,就召见他父亲解开,说:“才之生甚难,而大器者晚成。其以而子归,益进其学。”并叮嘱解缙道:“朕于尔,义则君臣,恩同父子,其归益尽心于古人,后十年来朝,朕大用尔。”

除了直接拒绝臣民的谏诤,朱元璋从洪武中期起大力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也使臣民的谏诤受到很大的限制。随着封建专制的强化,朱元璋不但取消专职的谏官和给事中对上封驳职权,而且集全国行政、军事、司法、监察大权于一身,垄断了文武官员的任用大权,官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瞻前顾后,生怕触犯龙颜。同时,在强化封建专制的过程中,朱元璋又滥用严刑酷法,迭兴大狱,弄得官员人心惶惶。许多人做官从政,只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甚至闭口不言朝政。这样,全躯保禄之臣日多,切中时弊的谏诤日少。有时,朱元璋召见群臣,征询政事得失,他们往往缄口不言,支吾了事。有次朱元璋召见全国学校的教官训导,询问民间疾苦,一个答说:“臣为学正,以教导为职业,民事无闻。”另一个答以:“臣守职常在学,未尝出外,于民事无所知。”气得他大骂“诈也”,“窜之极边”。所以,尽管朱元璋对谏诤有不少真知灼见,并且采取一些相应措施,但洪武年间的谏诤之风远不如唐太宗时期那么兴盛,朱元璋的一些决策失误也就未能及时得到制止和纠正,给后世留下了不少遗患。

朱元璋为什么有时能虚怀纳谏,有时却又顽固拒谏呢?朱元璋从投奔起义到建立大明皇朝,几乎没有遭受过重大的挫折和失败,因而逐渐形成了过分自信和固执的性格,这对于他接受不同意见多少会有些妨碍。然而他之所以厌恶与拒绝臣下的一些谏言,主要则是因为这些谏言触犯了朱家皇朝的利益。朱元璋的纳谏也同他的进贤一样,是以巩固封建统治,特别是朱家皇朝的专制统治为出发点和归宿的。符合维护和强化封建专制统治的谏言,他就采纳;否则,即使意见再正确,他也不会接受。朱元璋的纳谏与拒谏,同他对人才的使用与摧残一样,也是既相互矛盾而又彼此统一的,统一在维护朱家皇朝的封建专制统治这一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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