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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玄机录——家奴告主酿成大狱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3 09:36:27 0

莽古尔泰是太祖第五子,太宗异母兄。母亲富察氏,名衮代,原为再嫁之妇。天命五年(1620年),衮代以得罪太祖死,得罪的原因不详。有些书上,将她和与代善有暧昧关系的大福晋纳喇氏混为一人,这是错误的。因为纳喇氏发生这一事件时,富察氏已经死了[1]

莽古尔泰是正蓝旗旗主,四大贝勒之一。上篇中曾说他起先和太宗、代善同坐而受大臣朝见,足见他在当时“满洲”政权中的地位。太宗誓告天地时,有“我若不敬兄长,不爱弟侄,天地鉴谴”语,这虽是即位之初,亟欲皇族内部共济国政的话,但也意味着此时太宗与莽古尔泰等尚是平等的兄弟关系。而三大贝勒也俨然以父兄资格“善待子弟”(小贝勒),自也非太宗所乐闻。

太祖在世时,对汗位的继承人问题上,莽古尔泰倾向于太宗,而反对代善,其中也含有自己继位的私人意图。因为论年齿,代善长于莽古尔泰,莽古尔泰又长于太宗,代善若不嗣位,莽古尔泰尚有希望。后虽和诸人共拥太宗,而两人间的倾轧也逐渐加深。

莽古尔泰在四大贝勒中,却是战绩平庸、有勇无谋的人。朝鲜使臣郑忠信,就说他在太祖诸子中乃“无足称者”。他与太宗的冲突,表现得最露骨的是天聪五年(1631年)大凌河之战时,事见王氏《东华录》。莽古尔泰与太宗因差遣人员事发生争执,太宗愤而欲乘马离去,莽古尔泰说:“皇上宜从公开谕,奈何独与我为难?我正以皇上之故,一切承顺,乃意犹未释,而欲杀我耶?”言毕,举佩刀柄前向,频摩视之。其同母弟德格类斥以“举动大悖”,以拳殴之。莽古尔泰遂抽刀出鞘,德格类推之而出。事后,太宗怒责众侍卫曰:“朕恩养尔等何用,彼露刃欲犯朕,尔等奈何不拔刀趋立朕前耶?”到了薄暮,莽古尔泰率四人,遣人往太宗营前奏曰:“臣以枵腹饮酒四卮,对上狂言,竟不自知,今叩首请罪于上。”后经众议,革去大贝勒名号及其他处罚。

这时太宗即位已五年。如果不是平日积怨深久,何至不惜冒大逆的罪名,用这种行动对付太宗?至次年十二月,莽古尔泰即因气愤暴卒,年四十六。

一年后,莽古尔泰所属的正蓝旗固山额真觉罗色勒[2],率领大臣及亲戚二十五人,为莽古尔泰扫墓。祭毕,强谒莽古尔泰福晋献酒,并有很多人大醉。事为太宗得知,乃召集大臣会议。众议色勒醉于福晋前,失礼,拟斩;福晋于扫墓时不知哀戚,不禁止男子至内饮酒,拟处刑。太宗从宽免死,命诸福晋前往唾面辱骂。大家可以想象,这种羞辱是很难承受的。又可看到,正蓝旗人员对故主莽古尔泰还是非常尊敬、悼念的,因而有后面叙述的大厮杀事件。

莽古尔泰之妹莽古济[3],曾嫁蒙古敖汉部长琐诺木。她有个家仆冷僧机,虽出身卑微,却机灵狡黠,善于钻营取巧。这时莽古尔泰和弟德格类相继身亡,冷僧机便往营部首告,说莽古尔泰兄弟、莽古济夫妇及屯布禄、爱巴礼、冷僧机本人跪焚誓词,“言我莽古尔泰已结怨于皇上,尔等助我,事济之后,如视尔等不如我者,天其鉴之”。莽古济夫妇亦誓云:“我等阳事皇上而阴助尔,如不践言,天其鉴之。”(《清太宗实录》)又说莽古尔泰密谋要夺御座。在抄他家时,又抄出木牌印十六枚,上面刻的都是“金国皇帝之印”[4]。最后,将莽古济和儿子额必伦处死,屯布禄、爱巴礼,并其亲支兄弟子侄俱磔(陈尸)于市,正蓝旗并入太宗旗份。

冷僧机本人因为也曾参与密谋,众议“以自首免坐,亦无功”,可见大家对他原很鄙薄。太宗却以为“冷僧机若不首告,其谋何由而知?今以冷僧机为无功,何以劝后?”复议乃授冷僧机世袭三等梅勒章京,并给同案犯官家产,免其徭役。过去,奴婢告主,为防家主报复,拨与他人为奴。这次太宗一反常例,对冷僧机特别嘉奖,其实是在表示对完成这一大狱的快意。

到了世祖时,冷僧机又竭力巴结多尔衮,盛称拥立世祖之功,一面却挑拨世祖与两黄旗大臣的关系。后来多尔衮被削爵,冷僧机被看作党羽而斩首,正如俗语所谓“瓦罐不离井上破”。

太宗剪除莽古尔泰集团后,有五名“夷人”从本土逃奔至明,宣府(府治河北宣化)巡抚陈新甲向投奔者问“东奴消息如何”,回答道:两家相争厮杀,太宗将莽古尔泰三个儿子杀死,还杀了当紧的夷人一千余人,其余人马俱都收了,分在八哨官儿所管[5]。所谓夷人,其实便是原来的正蓝旗成员。“当紧”是重要的意思。这说明正蓝旗始终效忠于莽古尔泰集团,后来被并入太宗旗份下,仍不服帖,于是而引起反抗,展开厮杀,也是这次大狱的尾声。

不仅如此,当莽古尔泰向太宗叩头请罪后,代善之子岳托即为他鸣不平:“蓝旗贝勒独坐而哭,殊可悯,不知皇上与彼有何怨耶?”(《清太宗实录》)其次,莽古尔泰之弟德格类被牵连时,众贝勒闻而皆怒,唯独岳托变色道:“贝勒德格类焉有此?必妄言也,或者词连我耶?”

莽古济的长女为岳托妻,次女为豪格(太宗第一子)妻。岳托为莽古尔泰、德格类鸣不平,恐也因为是莽氏女婿之故,所以太宗责他“偏听哈达公主”(即莽古济)。后来豪格以莽古济欲害他父亲(太宗),岂可与害吾父者之女同处,因而将其妻杀死。岳托闻讯后上奏说:“豪格既杀其妻,臣妻亦难姑容。”太宗亟遣人阻止。

这是政争带来的残忍的变态心理,又说明当时妇女的悲惨命运,但岳托欲杀其妻却是被动的。不久,他本人又因莽古尔泰案由王爵降为贝勒,罢兵部任。

岳托的妻子虽未被处死,却常受歧视,动辄得咎。

崇德二年(1637年),岳托在“暂令不得出门”期间,蒙古却送女与岳托为妻。第二年,这位新福晋却向刑部控告大福晋(即莽古济之女),设食时“摘我额上一发,似是魇魅之术”。大福晋辩白说:“适见尔发上有虮子,为尔捉之,误摘尔发,已于尔面前掷之矣。”刑部居然以论死奏上。太宗说:大福晋的母亲和妹妹(指豪格妻)已因罪伏诛,我若处以重罪,她将说我因仇恨其母,故入其罪,若从轻处置,她又怎能理会我的恩意?因而索性不表态。于是诸权贵又议以魇魅罪而定斩不赦。最后还是太宗降旨免死,但在家另室居住,不得至岳托所,岳托亦不得往视。

事情很明白,这位新福晋是在打下马威,结果达到了目的。刑部诸公则是出于势利,因为这时大福晋已经伶仃一人,而且打入另册了。

崇德三年(1638年),岳托在征明之战中又被起用,连克十九城。次年正月,在攻陷济南后,因染天花病逝世,年四十一岁,这时他父亲代善尚在世。太宗闻而大恸,辍朝三日,追封为克动郡王,其妻福晋从死。

谁知半年后,岳托又被部下告发生前曾与莽古济的丈夫琐诺木(即岳父)入内室密语,太宗也责他萌不轨之心。代善等以为“当按律惩治,抛其骨,戮其子”。太宗以其已死,免予追究。后至康熙、乾隆时平反,清廷为他立碑纪功,配享太庙,入盛京贤王祠。

宫廷的派系,政海的风波,一向复杂险恶。莽古尔泰集团不甘屈服于太宗而怀异谋,也是事实,只是生前政变未遂,身后大狱踵起,而卷入在这一漩涡中的人处境极为艰难,岳托的大福晋就是悲惨的一个。


[1] 详见《清代帝王后妃传》中沈长吉、王佩环《从乌拉纳喇氏殉葬看清初皇权斗争》一文。

[2] 额真,管旗的官员,后改章京,汉语为都统。觉罗,意为宗族。

[3] 莽古济原为哈达部落孟革卜卤之妻,故称哈达公主。后孟革卜卤被杀,清太祖乃将莽古济嫁与孟的儿子吴儿户代。吴儿户代死后,又嫁琐诺木。她死时约四十岁。

[4] 清太祖时曾称国号为金,史称后金。

[5] 见《明清史料甲编》所录《宣约巡抚陈新甲塘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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