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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国原来是这样——英雄敌不过天意 ——漫谈周世宗柴荣之刑法改革及文化改革篇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1 20:02:14 0

这一篇讲的是柴荣的刑法改革和文化改革。

五代的刑法体系,实际上是唐朝刑法体系的延承,而五代各朝都非常重视刑法体系建设。梁有《大梁新定格式律令》一百零三卷。后唐有《同光刑律统类》十三卷,后晋有《天福编敕》三十一卷。后汉没有专门的刑法典,但后汉的刑法是五代最为严酷的,这也是后汉四年短促而亡的主要原因之一。郭威建周后,一改后汉残酷旧习,推行宽仁之政,颁布了《大周续编敕》三卷十六条,附在了晋《天福编敕》之后。柴荣即位,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南征北战上,直到显德四年(957年),柴荣才开始动手对刑法进行改革。

柴荣特意研究了前朝的刑法条文,发现这些刑法条文过于繁杂,而且文意深奥,当时教育普及不广,百姓们根本看不懂,这不利于司法普及,却方便“贪猾之徒”钻法律空子。更为重要的是,当时五代用的刑法是一百多年前的唐《开成格》《大中统类》以及前四朝的刑法,已经不适用于柴荣所处的时代。“有轻重未当,便于古而不便于今。矛盾相违,可于此而不可于彼。”

柴荣下诏,让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省和门下省五品以上官员,以及御史台官员在尚书省参加司法改革的大讨论。显德五年(958年)七月,大臣们终于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刑法系统,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大周刑统》。

《大周刑统》对宋朝的刑法制定产生了直接影响,赵匡胤篡位后编撰的《宋刑统》三十卷,其实不过是抄袭《大周刑统》而已,并没有什么新意。

可惜的是,堪称唐五代宋法制史上大百科全书的《大周刑统》并没有留传下来,但在侥幸残存的几篇刑法条文中,依然可以看出周朝法律的先进与人性化。

比如周朝规定司法部门审讯犯人不得滥用刑讯。显德五年(958年),柴荣下敕:“州县自长官以下,因公事行责情杖,量情状轻重,用不得过臀杖十五;因责情杖致死者,具事由闻奏。”谁打死了犯人,谁就要受到行政处罚。

周朝刑法最先进的一条,应该是历史上几乎没有出现过的盗窃类犯罪行为的三次改过制度。所谓三次改过,就是政府给盗窃犯三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如果“诸盗经断后仍更行盗,前后三犯,并曾经官司推问伏罪者,不问赦前后、赃少多,并决杀”。偷一次,坐牢悔过;偷两次,坐牢悔过;偷三次,哪怕只偷一文钱,杀!柴荣的逻辑非常清楚:我给了你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你都置之不理,那么朕不会再给你第三次机会。

柴荣对犯人非常严厉吗?其实不是,柴荣有一点其实做得非常好,那就是他非常尊重犯罪分子在监狱中的人权。甚至可以说,犯罪分子在周朝监狱中的生活是幸福的,某种程度上,周朝罪犯的生活水准要强于被美化过度的宋朝百姓,至少他们不会饿肚子。

显德二年(955年)四月二十五日,周朝政府对外颁布《供给无家罪人水米敕》:“应诸道见禁罪人,无家人供备吃食者,每人逐日破官米二升,不得信任狱子节级减消罪人口食。仍令不住供给水浆,扫洒狱内,每五日一度洗刷枷杻。如有病疾者,画时差人看承医疗。”

柴荣力推公文普及化,一千年后的人们也能轻松看懂其意。柴荣要求监狱必须保障家庭贫困的罪犯的饮食起居,每人每天至少要吃上官米二升,相当于现在的三斤,还有干净的饮用水。如果确定罪犯家中无人,则供养待遇更高,达到每人每天三升米。如果罪犯得了病,监狱必须无偿救治,不得推诿扯皮,一切费用均由政府开销。

犯罪分子进了监狱“享福”,苦的却是监狱管理人员。宋朝的牢头们可以吃香喝辣,打死人如蹍死一只蚂蚁,如神行太保戴宗。但周朝的牢头们却叫苦连天,他们不但无法享福,反而要把犯人当大爷伺候。根据周朝的监狱管理制度,牢头们每天都要主动打扫狱舍,保持清洁卫生,防止疾病流行,甚至还要每隔五天给罪犯清理木枷一次。想当狱霸,在柴荣时代想都不能想,完全没有可能。

有时怀疑柴荣真是从现代文明社会穿越过去的,因为柴荣的很多司法措施甚至比现代司法制度还要先进,更人性化。

柴荣严厉打击犯罪,其实他更看重预防犯罪,而要预防犯罪,必须打造全社会参与的群防群治体系。因为处在小农经济社会,所以在农村打造天网体系迫在眉睫。显德五年(958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柴荣颁诏,规定“诸道州府,令团并乡村。大率以百户为一团,每团选三大户为耆长。凡民家之有奸盗者,三大户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户均之。仍每及三载即一如是”。大意是每一百户居民成立一个“团”,每团选出三名在当地有名望的士绅做耆长,每三年一届。政府不过问耆长的人选问题,由当地居民自行选举。

这样的举动,一则涵盖了现代民主自决制度;二则提倡群防群治,因为耆长的任务除了替政府收税,还负责“察民家之有奸盗者”,各耆长之间互通有无,一旦发现问题,立刻启用联保机制,保障了各辖区内的治安。

如此先进的司法制度,出现在一千多年前的封建时代,几乎是不可思议的。但也是能够理解的,毕竟这是柴荣做出来的决定,柴荣是罕见的天才,这一点是无可否定的。

利用最后一点篇幅,讲一讲柴荣在文化建设上的贡献。

有一种说法流行古今一千年,说五代十国的文化天空是黑色的,而宋朝的文化则空前繁荣灿烂。

宋朝的文化真的是空前繁荣吗?繁荣则有之,空前则未必。首先,宋朝文化就不可能超越奠定中华民族文化思想体系的春秋战国。再者,宋朝文化繁荣也不是宋朝一代之功,而是上承历代文化发展之集大成,比如没有唐诗,又何来宋词?

而有些宋朝人为了提高本朝的文化贡献,刻意抹黑五代十国的文化,把五代十国的文化贬得一文不值。比如那个反柴荣而吹捧宋朝的南宋人洪迈先生,他在《容斋随笔》中就攻击五代文化,“国初承五季乱离之后,所在书籍,印版至少,宜其焚荡,了无孑遗”。但洪先生只顾过了嘴瘾,却无意中自己否定了自己的观点,“太平兴国中,编次《御览》,引用一千六百九十种”,这近两千种图书是从哪里来的?还不是五代十国的文化遗存?而就是一千六百九十种图书,在号称文化空前繁荣的承祚一百六十七年的北宋王朝又是什么待遇呢?到了南宋初,这些图书居然丧失了百分之七八十,这实在是个巨大的讽刺。洪迈先生不得不尴尬地承认“则是承平百七十年,翻不若极乱之世”。

好在还有些客观对待历史的宋人,他们从来不否认五代的文化建设。比如北宋初年,撰写《唐文粹序》的姚铉就说过:“况今历代坟籍,略无亡逸。”而《唐文粹序》成于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可以这么说,1690种图书亡于“文化空前繁荣灿烂”的仁宗至徽宗时期,这不得不说又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讽刺。

其实五代各朝对文化遗存的保护是非常有力的,即使是最为残暴的后汉政权,也对贡献图书者“计其卷帙,赐之金帛,数多者授以官秩”。郭威登基后,在广顺三年(953年),命国子监祭酒田敏印刻儒家典籍共一百三十册。而柴荣即位后,则发现官方保存图书的数量非常少,他引以为憾,并在民间“锐意求访”,只要有民间人士向官方赠送图书,都会大加赏赐,“凡献书者,悉加优赐,以诱致之”。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再加上皇帝锐意兴文,也感动了大量民间藏书者,他们把自己深藏的图书献给官府。政府官藏的图书数量激增,为了防止图书在保存传抄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柴荣专门调派三十名文化工作者,负责对民间进献图书的审稿校定。而为了让这三十人不偷奸耍滑,柴荣规定这些人员在每篇文章的最后都要署上自己的职务、姓名,一旦发现问题,立刻追究他们的责任。

宋初时人向来都承认柴荣之于文化建设的贡献,比如柴荣曾经让国子司业聂崇义编撰《三礼图》三十卷,但等到赵匡胤篡位后的北宋建隆二年(961年),聂崇义才完成工作,赵匡胤嘉奖聂崇义。当时人就将柴荣与赵匡胤一并吹捧:“周世宗暨今皇帝,恢尧、舜之典则,总夏、商之礼文。”

柴荣在位时间非常短促,但仅仅用了四五年时间,等到宋初,国家图书馆就藏有图书一万多册,“宋建隆初,三馆有书万二千余卷”。这是《文献通考》的记载,《宋史》同样记载“宋初,有书万余卷”。

这些贡献,当然是柴荣以及柴荣之前的历代文化建设的成就。

宋朝文化成就突出,不代表以前的朝代什么都没做,这是不客观的,更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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