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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变局——经济尽可发展,政体轻易别改

历史大观园 制度构成 2020-06-20 14:28:52 0

中国社会进入20世纪以后,一个新的政治势力——绅商开始崛起,迅速凭借其雄厚的财力从体制外走向体制内,在政治舞台上不断要求扩大自身的权益。正是这一股新生的政治力量,推动着清政府迈开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政治体制改革,使得清政府将自己的弱点、缺点掩饰不住地完全暴露在全国民众的眼前,这是清政府迅速丧失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

客观地说,从光绪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1901—1905年),清王朝的经济改革是取得了一定成就的。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诸多领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新的部门,采取了诸多发展经济的新政策。但随着代表士绅阶层利益的立宪派集团为了扩大自己的政治权益而不断鼓噪政治改革,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起,清政府将变动政体的事情提上议事日程后,短短四五年间,清政府的政治权威就再也不能发挥昔日的作用了。皇权价值的暴跌,最终引发了清政权的灭顶之灾。

历史的教训是:政治体制改革,涉及到太多的权力与利益的争夺与斗争,需要时间与足够耐心的等待,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内在的矛盾,不能有效地控制局面,一旦政体改革开始,其结果都将是灾难性的。清末第二次出洋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对于清政府的这场政治改革的预测是:“行之而善,则为日本之维新,行之不善,则为法国大革命。”[1]果不其言,此言不幸成为清政府变革政体的谶语。晚清统治者原本想利用政体改革来拉拢立宪派,平息革命派,以巩固自身的统治,但让清政府没有料到的是,变政不仅没有巩固其统治,达到缓和矛盾的目的,反而引火烧身,其统治权威与合法性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在一天天减少。在变政的进程中,对权力极度渴望的立宪派因不耐烦最终与革命派合流,成为了埋葬清政府的主要掘墓人。清王朝就是因为末期的变政不当导致各种矛盾激化,最后在革命的撞击下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立宪派集团主要由这样几部分人构成:(1)取得功名的未仕士子;(2)退职在籍的官员、因军功致显或保存虚衔的还乡人员;(3)因捐纳而获得职衔的商人和举办实业的人士。随着他们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不甘寂寞,得陇望蜀,又形成一股强大的政治力量开始向政治舞台进军,企图谋求更大的权益。特别是到新政的后期,代表地方士绅利益的国内立宪派与清中央政府的矛盾和冲突更趋激烈,二者斗争不可避免。

这是因为,庚子之役后,全面变革已经成为中国发展的时代主题。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生,逆之者亡。在这样的局势面前,清政府已经别无选择。但是,《辛丑条约》签订后,国家财政已经告罄。问款,中央政府无钱可赔;举办各项新政,地方官无钱可筹。整个社会唯能筹集巨资和承办大型事业者,惟赖于商。在这种情况面前,清政府一改过去之犹豫,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宣布将“通商惠工”作为基本的国策。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清政府成立了商部,旨在以行政手段保护市场而不与商民争利。同时,清政府又参照英、日商法,制订了中国第一部具有商法性质的《商律》,规定民间可以自由经商和集资创办各种与官办、官商合办企业地位平等的公司,并享有国家一体保护的权益。为了鼓励人们投资商业,清政府还出台政策,根据商人出资办实业的情况给予了相当的官衔,以提高商人的社会地位。在这种情况下,清末出现了一个民间投资的热潮。据史料记载,仅光绪三十一年至宣统二年(1905—1910年)期间,国内新设厂矿万元以上资本的就有209家,总资本约7525万元,绅商阶层由此形成。

随着绅商的崛起与其经济利益及社会地位的提高,他们开始把目光投射到政治领域,希望参政议政甚至执政,更多地涉及国家的政治事务。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代表绅商利益的团体——立宪派集团应运而生。

就国内立宪派集团而言,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人物是张謇。这是因为在20世纪初叶的国内政坛上,他是一位对传统政治结构的现代转变(建立君主立宪政体)起过真正的重大促进作用的人物。而其他一些著名人士,如梁启超、康有为等,当时一直在国外从事舆论宣传活动,其影响力在国内并不算大。张謇作为东南各省众望所归的士绅领袖,因为甲午战争与戊戌变法的连续打击,对于政治颇有灰心之感。清末新政初期,他对政治的改革并不抱有多么大的希望。但是,随着绅商阶层地位的提高与经济利益的需要,张謇决定一改初志,积极投身到清末立宪运动的行列之中。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以前,他对立宪的期望并不是特别的急切。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抵制美货运动兴起之后,他方才意识到条件已渐趋成熟,对立宪的热情和信心因此大增。经过反复奔走、劝说,终于促成直隶总督袁世凯、两江总督周馥、湖广总督张之洞(当时三位在全国最具影响力的地方总督,跟张謇均有私人关系)联衔上奏,请定12年后实行宪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底,张謇进一步与上海名流人物倡议成立了国内最早、最大的政治团体“预备立宪公会”。不过,此时的张謇仍然主张“得尺则尺,得寸则寸”的缓进方针。此后,随着时局的迅速变化和国内各阶层立宪要求的日益高涨,张謇改变了原来的缓进策略,先是在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初代表“预备立宪公会”,要求清政府“以二年为限”召开国会,接着又连续发动了三次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请愿的规模一场比一场大,要求一次比一次急切。在政治动员的高潮中,绅商们对政治改革的期望值迅速蹿升,已经成长为中国政坛上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应该看到,在清末最后几年,立宪派建立了自己的组织和政党,控制了各地民意机关和合法团体,已经形成为一支庞大的社会与政治力量,他们的政治倾向如何,对革命派和清政府的前途都会产生举足轻重的影响。

不用怀疑,立宪派政治态度决定性的因素是清政府满足其权益的程度。如果清政府能够按照立宪派的意愿进行改革,允许他们从体制外走向体制内,不断扩大立宪派的政治权益,立宪派无疑会成为清政府统治的坚强支柱;否则,他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目的,就会另寻出路,成为清政府的敌对势力和掘墓人。纵观历史,一开始,清政府就是被立宪派牵住鼻子,被动地一步步同意改革政体,一步步解除权力走向灭亡的。

从历史上看,立宪派与革命党并不和谐,甚至存在着严重的矛盾与斗争,但在对付清政府的问题上,却最终采取了一致的立场。

立宪派之所以会转向革命,主要是由于清政府不能满足他们的参政愿望。随着经济地位的提高,他们不再满足于现状,不断向政府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甚至不惜采取激烈的请愿行动。

由于要求与申斥屡次遭到政府的拒绝,士绅们不知不觉从和缓的立宪请愿而走向激烈的革命途径。他们认为:“清政不纲,列强环伺,岌岌可虑,舍革命而外,别无救国良策。”“主张不要信任清廷,要推倒它,由人民自己组织政府,来管理我们的国家。”

宣统三年(1911年),清政府拒绝召开资政院临时会议,特别是成立皇族内阁,申斥要求改造内阁的立宪派,非法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签订湖广铁路借款合同,使得“民气郁愤怨结上通于天”。立宪派人士切齿痛恨,纷纷弃政府而去,咨议局联合会立即提出对内斗争第一的口号。这个口号虽是采取合法手段,可是腐败的清政府绝不会允许其在合法范围内如愿以偿,而立宪派在原则上也不会让步,旧的斗争方式肯定将会被新的更加激烈的博弈方式所取代,更多的立宪派人士势必向革命立场转化。

到辛亥革命爆发前夕,已有众多的立宪派人士在思想上或行动上有了革命的准备,所以反政府革命一旦爆发,他们就会迅速响应,投身到革命阵营,成为了大清王朝的掘墓人。

立宪派因为其政治诉求不得而搅局,因为怨恨而投入革命的阵营,这是清王朝迅速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1]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上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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