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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生活史——房舍等第与住宅风尚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3:35:04 0


小说《金瓶梅》开篇就说西门庆家:“现住着门面五间到底七进的房子,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虽算不得十分富贵,却也是清河县中一个殷实的人家。”一般读者读到这里,大多粗粗放过,对其中所包含的底蕴模糊不清。

其实,西门庆家的住房违犯了大明帝国的法令。按照明帝国颁布的房舍等第法令,普通庶民百姓家居住的房屋,不得超过三间五架。西门庆不过是市并小民,尽管西门庆之父西门达走川广贩卖药材,又在清河县前开着一个大大的生药铺子,可是他的祖上并无官第门阀,凭什么住着“门面五进到底七进的房子”?

这就需要对明代的房舍等第制度及其中期以后的败坏作一些适当的介绍。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以后,制定了一整套的房屋等第,要求臣民遵守,反复强调不准违例起造房屋。这套规定包括房屋的开间、用瓦、饰物、设色。

一 房舍等级制度

洪武四年(1371),制定了亲王的宫殿制度。王府宫殿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用青绿点金装饰;廊房,用青黑装饰;四城正门用红漆金涂饰,可以用铜钉;宫殿,可以藻拱攒顶,中间画蟠螭,用金边修饰,再画八种吉祥花;前后殿座,可以用红漆金蟠螭纹饰;帐,用红销金蟠螭纹饰;座后壁,则可以画蟠螭彩云。在王城的西南立社稷山川坛,东南立宗庙,将彩绘蟠螭饰改为龙饰。

洪武九年规定:亲王宫殿可以用朱红、大青、绿三种颜色装饰,其余居室只能用丹、碧两种颜色装饰。亲王殿内屏风用云龙装饰,顶幔用青色纹绮、泥金云龙,一如皇太子东宫之制;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都用青色琉璃瓦覆盖,也如东宫之制。

至于诸王宫式,也只能按照已定格式起盖,不许犯分,更不许建离宫、别殿及台榭游玩去处。如果王子王孙繁盛,小院宫室可以任从起盖。

洪武五年,又定公主府第制度。公主府第厅堂,九间十二架,梁栋上施设花样兽头,斗拱檐角,彩色绘饰,只是不能用金。正门五间七架,大门用绿油、铜环,石础墙砖,镌凿玲珑花样。

洪武二十六年,对官民房屋等第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在洪武三十五年与正统十二年(1447)得以重新申明。这些规定包括下面几条:

第一,官员盖造房屋,不许用歇山转角、重檐重栱、绘画藻井。至于楼房,不在重檐之例,听从自便。具体等第如下:

公、侯前厅,七间或五间,两厦九架;中堂,七间九架;后堂,七间五架;门屋,三间五架,门用金漆或兽面摆锡环;家庙,三间五架。所有这些房子都盖黑板瓦,屋脊用彩色花样瓦兽,梁栋、斗栱、檐角,用彩色绘饰,窗、枋、柱用金漆或黑油漆。其余廊、宪、库、厨、从屋、从房,可以从宜盖造,但不得超过五间七架。

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屋脊可以用瓦兽,梁栋、檐角,用青碧绘饰;门屋,三间五架,门用绿油及兽面摆锡环。

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檐角,用青碧绘饰;正门,三间三架,门用黑油,摆锡环。

六品至七品厅堂,三间七架,只用土黄饰梁栋;正门一间三架,黑门,铁环。

第二,一品官房屋除正厅外,其余房舍允许根据正屋制度,从宜盖造,但务必要减小,不许太过。至于门窗户牖,都不许用朱红油漆。

第三,庶民所居房屋,不能超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及彩色装饰。

第四,在京功臣宅舍,如果家里地势较宽,住宅后允许保留空地十丈,左右两边允许留空地五丈。如果现住房为旧居,而所在地势又较狭窄,只许保留旧居,不许挪移或搬迁军民居宅。官员之家住宅按照前定丈尺,不许多留空地,如果超过,就必须退出多占的宅地,可以让子孙赴官,要求得到园地,另外在城外拨给。功臣之家,不许在住宅前后左右多占宅地,盖造亭馆,或开掘池塘,作为游玩、歇息之处。

第五,军民房屋,不许盖造九、五间数。一品、二品厅堂,各七间;六品至九品厅堂、梁栋,只用粉青装饰。一般庶民百姓家的房屋或者从屋,即使十所、二十所,都可以修盖,但所盖房子的间架,不许超过三间。到正统年间,对庶民百姓的住宅管理有所放松,这就是只限制其间数,而不对其架数再作限制。

第六,洪武三年定,凡是寺观庵院,除了殿宇、梁栋、门窗、神座、案桌可以使用红色,其余如僧、道自己居住的房子,都不许起造斗栱,对粱栋进行彩绘,以及僭用红色什物、床榻、椅子。六年下令,凡是各处僧道寺观,除了以前就有的金彩装饰神佛以及龙凤等像外,再不许起造。天顺八年(1464)下诏,京城内外寺观,今后不许增修、请额。

这套房屋等第制度,其目的是辨上下,定民志。概括起来,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等级俨然,上可以兼下,而下不可以兼上。二是房屋等级继承权。官员任满致仕,同样可以享受与现任一样的等级。除了官员因犯除名不叙之罪而下令改拆其家房屋外,其他孤官之家子孙仍可继承本等房屋的等级权利,永久居住。三是皇权与古代圣贤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制度规定,在房屋的栋梁或者回廊、墙壁上,不许雕刻古帝王、后妃、圣贤人物故事,以及用日、月、龙、凤、麒麟、犀、象等纹饰。

二 住宅生活时尚

在这套房舍制度的制约下,明初房舍崇尚俭素。如果说“屋蔽风雨”是明初城乡住房生活的恰当概括,那么广厅雕梁的大量涌现,房屋的日趋壮丽,这是明中期以后住房的一大变化。

举例来说,浙江太平县,明初“屋室无厅事,高广惟式”;江苏仪真,明初民居极为“卑隘”;福建邵武,在明初是“无广厦雕楹”;即使像南京这样的繁华之区,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即使有些好事之徒,“画以罗木”,但也“皆朴素浑坚不淫”;江苏松江,起初只有厅事堂楼,士大夫也多居住在城外,如南郊有两位张尚书,东郊有孙尚书,西郊有顾尚书,地方官就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建牌坊。

自中叶以后,奢侈的社会风尚使朝廷禁令名存实亡。弘治以后,浙江太平庶民之家已是“屋有厅事,高广倍常,率仿效品官第宅”;嘉靖末年,在南京,士大夫就不必说了,即使庶民百姓,也有费千金修三间客厅的例子可寻,房屋金碧辉煌,高耸过倍,甚至重檐兽角,如官衙一般,园囿僭拟公侯,下至勾栏之中,也“多画屋矣”;在松江,缙绅将居宅从乡下搬到城里,开始城居化的生活,“故宦宅第,转展相售,居必巧营曲房,栏楯台砌,点缀花石、几榻、书画,竞争华侈”;浙江黄岩,也是“居设厅事,高广倍式”。庶民之家开始营建如王侯品官一样的厅堂,一个匠头的别墅同样可以壮丽敞豁,侔于勋戚。

这种在住房上僭越等级、崇尚奢侈的风气,在小说中也有所反映。如方汝浩《禅真后史》第33回说到边商党倈造的房子,“前面临街一带墙垣,墙内两旁四间侧室,中间五间彩画高楼,随后腰墙内又是五间大厅,前后各有十余进高堂大厦,一重重峻壁巍墙,一透透雕梁画栋。屋后有一片大园,种植竹木花卉,极其深沉宽敞”。从“五间大厅”来看,已远远突破了庶民厅房只能三间的法律规定,更不要说那些高堂大厦与雕梁画栋了。

这股奢侈之风,同样反映在当时的士大夫的居室布置上,于是,“好精华书室器具”成了一时的风尚。诸如以鸡毛帚扫地,用绵绸拭桌,已是相当奢华。家中到处都是流行时尚的器具,如黄锡卮、时大彬的砂壶、张铜的铜炉。书室不到一二年,就看着厌倦,拆掉重建,于是家中木工、漆工、金工、土工,时常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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