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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4 20:03:24 0


宋朝的名片

宋朝有一个李清臣,他在名字上被人误会过——后世一些人总以为他是李清照的弟弟。其实他比李清照大得多,跟李清照没有任何亲戚关系。

李清照是山东人,李清臣是河北人。李清照生于1084年,李清臣生于1032年。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是苏东坡的门生,说起来她要算苏东坡的孙女辈,而李清臣则跟苏东坡年龄相近,辈分相同,也曾像苏东坡一样拜在欧阳修的门下。现在没有任何史料能证明李清照见过李清臣,如果见过的话,她应该喊人家一声爷爷。

李清照当然不简单,不过李清臣也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七岁读书,八岁开始写文章,在河北老家是远近闻名的神童。到了十七八岁,他学有所成,离开书斋,单枪匹马游历河北,到处拜访奇人异士,像盛唐诗人那样,一边壮游,一边增广见闻,一边向文坛大腕和当朝大佬推销自己。

宋人笔记《青琐高议》记载了李清臣游历期间发生的一段逸闻。

说是宋仁宗在位时,大臣韩琦以安抚使身份镇守河北定州,独揽军政与民政。李清臣对韩琦慕名已久,很想拜见,但他觉得自己一介平民,不可能被接见,所以先去拜访韩琦的公子。

到了韩公子居住的地方,李清臣递上名片,守门人说:“我家公子正睡觉呢,不见客。”李清臣就向守门人借了一支笔,在名片上写了一首诗,托守门人转交给韩公子,然后转身走了。

他的诗是这么写的:

公子乘闲卧绛厨,白衣老吏慢寒儒。

不知梦见周公否,曾说当时吐哺无?

这首诗用了一个典故:周公吐哺。传说西周贤臣周公礼贤下士,爱重人才,吃饭的时候听说人才来访,赶紧把嘴里的饭吐出来,急急忙忙跑出去迎接。李清臣引用这个典故,是奉劝韩公子向周公学习,不要老是白天睡大觉,让守门的小吏慢待宾客。

其实守门的小吏并没有慢待宾客,虽说李清臣没有塞红包,但人家还是老老实实把名片转交给了韩公子。韩公子读完名片上的诗,认为李清臣很有才,又把这张名片转交给了父亲韩琦。韩琦一看名片就说:“吾知此人久矣!”原来是李清臣啊,咱们河北的神童嘛!我早就听说他的名字了,有机会我要见见他。

果不其然,韩琦后来接见了李清臣,还把侄女嫁给了他。

李清臣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里出现了一张名片,宋朝人的名片。

名片在宋朝有两种材质。一种是用木头刻的,宽四五寸,长七八寸,厚约一分,用刨子刮得溜光水滑,正中间竖刻名字、籍贯和官衔(如果有的话),填以黑漆或者红漆;一种是纸质名片,用那种很厚很硬的纸张,裁成长方形,或红底黑字,或白底黑字,从右至左竖行填写姓名、籍贯和官衔,上面留出一大片空白,用来书写对拜见对象的敬称和敬辞。李清臣在名片上写诗,应该就是写在了名片上方的空白处。

宋朝人还没有“名片”这种叫法,他们管名片叫“名刺”,简称为“刺”。宋代的名刺当然比现在的名片大得多,其用途也比现在的名片广泛得多。现在我们给人家递名片,主要是用来自我介绍,如果跟人家很熟,那就用不着递名片了。可是在宋朝读书人之间,在宋朝士大夫阶层,在所有吃财政饭的文官武将群体当中,特别是在下级参见上级的时候,无论熟与不熟,都要递上名片,否则会显得不恭敬。也就是说,宋朝人的名片除了有自我介绍的作用,还有表达敬意的作用。这种风俗不仅在宋朝盛行,在此前的唐朝以及此后的元明清等朝也是如此。明清之时士大夫拜年,人到不到无所谓,名片必须递到对方府上,交际广泛者一天要递几百张名片,自己忙不过来,还要雇人代劳,挨家挨户一一分送,时称“沿门投刺”。

古人用的名片普遍大一些,因为毛笔字的笔画太粗,有时要写的敬辞和官衔又太多,名片小了写不下。一般来说,官衔越多的人用的名片就越大。唐朝有一位武将程知节,也就是《隋唐演义》中那位混世魔王程咬金,按照清代笔记《啸亭续录》的记载,他用的名片“笺长七尺”。唐代官尺长三十厘米,七尺就是两米多,如此大的名片,拜客时得让两个亲兵抬着,想起来也是蛮拉风的。

大宋同学会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宋)刘松年《溪亭客话图》,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北宋中叶,四川眉山有位道士,早年在衙门做小吏,后来出了家,出家以后也不住道观,跑到汉州(今四川广汉)投奔市长吴师道,存神炼气、修合丹药。某年春节,这位道士向吴市长辞行,临走要了一笔钱,自己不花,全部散给了穷人,然后在汉州府衙大门口一坐,当场坐化了。

那天是大年初一,衙门口有具尸体总不像话,吴市长吩咐手下把尸体弄走。手下人一边背尸体,一边嘟嘟囔囔地说:“这个道士真讨厌,死哪儿不行,非要死在俺们衙门口,大过年的让我背死人,晦气!”正抱怨呢,道士突然睁开眼睛,对他笑道:“你别骂了,我自己走。”说完健步如飞走到化人场,再一次坐化了。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北宋)武宗元《朝元仙仗图》(局部),绢本墨笔,图中所绘乃道教诸神朝谒元始天尊时的情景,现藏美国,系旅美收藏家王己千先生藏品

上述故事听起来很荒诞,但不是我瞎编的,它出自苏东坡的文章。故事里的神奇道士不是旁人,正是苏东坡的发小兼同学,名叫陈太初。

苏东坡七岁开蒙,八岁上小学,学校地址在眉山天庆观北极院,校长是一位道士,学生在百人左右,陈太初就是其中之一。在这所学校里,苏东坡总共读了三年,但他能记住的同学只有陈太初一个。之所以能记住陈太初,不是因为两人毕业后有交往,只因苏东坡中晚年崇信道教,当家乡传来陈太初坐化的小道消息之时,他忍不住顶礼膜拜,膜拜完才想起来:咦,这是我的小学同学啊!

苏东坡于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年)中进士,那一年同时考中的进士共有三百八十八人,后来这三百八十八名进士当中至少有一半成了东坡的常客。也就是说,苏东坡虽然没有联系过小学同学,但是跟他的同年进士却一直保持着交往。轻同窗而重同年,这是宋朝士大夫阶层的普遍倾向。

南宋田园诗人范成大说:“进士科始于隋,盛于唐,本朝因之,偕升者谓之同年。衣冠之好,由来尚矣……通榜之士,意气相予甚厚。”(范成大《姑苏同年会诗序》)进士一科在隋朝开设,在唐朝兴盛,在本朝得以延续,一起考中进士者,互相称为“同年”。同年之间的友好交往由来已久,只要你我同榜,终生意气相投。

宋朝的同年并不等于现在的同学,但是关系却比同学之间更密切,也更持久。现在的大学生要在一起生活三到四年,而宋朝的同年进士只不过是在省试和殿试期间同时考试那么几天而已,一旦取中,或留任京师,或出任地方,从此天各一方,到死也未必能见上一面,其深厚友谊是怎么形成的呢?

最直接的原因是一场“期集”,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聚会。

按宋朝惯例,进士及第后第一件事不是回乡光宗耀祖,而是召集一场全体性的同学会。现在同学聚会时间很短,相聚最多一天,聚餐最多几顿,完了各回各家。宋朝新科进士聚会则不然,那叫一个旷日持久:从殿试结束开始,到皇帝亲赐闻喜宴结束,这期间每天一小聚,五天一大聚,每次聚会都要聚餐,往往聚上二三十天才算完。

干吗要聚这么长时间呢?因为他们要把同学录给印出来。宋朝每隔两三年搞一次殿试,平均每次录取三百多名进士,这三百多个人的姓名、名次、籍贯、相貌特征、祖上三代都要编进同学录,所以要花上几天时间来仔细统计。统计完了还要誊写,誊写完了还要付梓,那时候又没有激光照排,全靠工匠雕版。光刻版就得十天吧?刻完版还要印吧?印完还要装订吧?装订完还要分送给所有进士吧?于是花的时间就长。

新科进士如此旷日持久地聚会,所需费用是相当惊人的。宋朝皇帝厚待士人,从神宗时开始拨付专款:“诏赐进士及第钱三千缗,诸科七百缗,为期集费。”(《燕翼诒谋录》卷五)赐给进士们三千贯,赐给诸科(宋朝科举除了进士科,还有明经、明法等科)七百贯,专供大家聚会。由于人数太多,会期太长,朝廷拨付的专款不够用,同学们还要凑份子,按成绩排名出钱,譬如状元出三万,榜眼出两万,探花出一万,其余出几千到几百不等。

同学聚会,没有强制,想省钱,可以不参加,但是宋朝进士们都争着参加,哪怕借钱凑份子也要去。为啥呢?“与诸同年款密,它日仕途相遇,便为倾盖。”(《钱塘遗事》卷一〇《置状元局》)同年进士本来没有感情,经过长期聚会,成天在一块儿喝大酒,那份兄弟情谊就产生了,他年官场升迁,可以互相照顾。

在宋朝自由结社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宋)钱选《卢仝烹茶图》,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醒世恒言》里面有一篇《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开头写道:

(张员外)还去金银铺中坐地……只听得街上锣响,一个小节级同个茶酒,把着团书来请张员外团社。原来大张员外在日,起这个社会,朋友十人,近来死了一两人,不成社会。

如今这几位小员外,学前辈做作,约十个朋友起社,却是二月半便来团社。

《醒世恒言》是明朝人冯梦龙改编的小说集,主要取材于唐传奇和宋话本,而这篇《郑节使立功神臂弓》的故事,其实是宋朝说书人的话本,名曰《红白蜘蛛》,被冯梦龙稍作改编,写进了《醒世恒言》。

在整个帝制时代,应该说宋朝是自由程度最高的,宋朝政府压在平民身上的赋税和徭役负担虽然沉重,但是却在人身权利上给平民松了绑,不但允许他们自由流动,而且允许他们自由结社和自由集会。所以,宋朝的民间社团非常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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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宋朝说书人的现代泥塑,拍摄于河北唐山麻龙湾《清明上河图》泥塑园

据宋人笔记《武林旧事》和《齐东野语》记载,南宋杭州活跃着五花八门的民间社团,包括:

以科举考生为主要成员的“同文社”、以习武之士为主要成员的“射弓蹋弩社”、以相扑运动员为主要成员的“角抵社”、以蹴鞠运动员为主要成员的“齐云社”、以杂剧演员为主要成员的“绯绿社”、以说书人为主要成员的“雄辩社”、以皮影戏演员为主要成员的“绘革社”、以傀儡戏演员为主要成员的“傀儡社”、以理发师为主要成员的“净发社”、以建筑师为主要成员的“台阁社”、以园艺师为主要成员的“奇花社”、以刺青爱好者为主要成员的“锦体社”、以弓箭爱好者为主要成员的“锦标社”……

此外还有净土宗信徒发起的“莲社”和“净业会”,道教信徒发起的“灵宝会”和“真武会”。甚至还有阔太太和富家小姐发起的名为供佛实为比阔的“斗宝会”,以及由妓女发起的类似行业协会性质的“翠锦社”。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北宋蓝色磨花高颈玻璃舍利瓶,1966年浙江温州慧光塔出土,现藏浙江省博物馆

毫不夸张地说,假如我们生在宋朝,无论地位是高是低,无论财富是多是少,无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有何种兴趣爱好,差不多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社团。

《郑节使立功神臂弓》里的张员外参加的是什么社团呢?根据故事后面的情节,张员外和社团其他成员总是在每年农历二月十五那天聚会一次,只是喝喝酒、说说话、出门集体春游而已。由此推想,他们这个社团是纯为娱乐而设的,没有职业上的交流,更没有政治上的诉求。

张员外他们很幸运,有幸生在宋朝,没有生在清朝。清朝统治者对于民间结社和集会,通常严厉禁止。

《大清律例》写得很清楚:

凡异姓人,但有歃血定盟,焚表结拜弟兄者,照谋叛未行律,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减一等。……其无歃血盟誓焚表情事,止序齿结拜弟兄……不及二十人,为首者杖一百,枷号两个月,为从各减一等。

不许民间结拜兄弟,凡是查出有歃血盟誓的,哪怕没有政治诉求,也要按谋反未遂论处,领头结社的判死缓,其余成员减一等。假如仅仅结为异姓兄弟,没有歃血盟誓,结拜人数不到二十人,尚可从轻论处。所谓“从轻论处”,即领头结拜者打一百大板,枷号两个月,其余成员打九十大板,枷号一个月。

张员外他们结成十兄弟,如果按大清律处罚的话,每个人的屁股上都少不了挨一顿板子。

宋朝也有明教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图中为明教崇拜的光明佛,现存于福建省晋江市罗山乡苏内村草庵寺的明教遗址

前面说,历代统治者都忌讳民间组织有政治诉求,宋朝统治者当然也不例外。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金庸的《倚天屠龙记》,这是一部以元朝末年为时代背景的武侠小说,男主角叫张无忌,身为明教教主,统领百万教徒,与朱元璋、常遇春、徐达等人起兵抗元,将蒙古人赶回漠北,建立了明朝。

元朝末年,明教确实兴盛,但是有些朋友未必知道,明教在宋朝就已经很兴盛了。

陆游《老学庵笔记》云:

闽中有习左道者,谓之明教。亦有《明教经》,甚多刻板摹印,妄取道藏中校定官名衔赘其后。烧必乳香,食必红蕈,故二物皆翔贵。至有士人宗子辈,众中自言:“今日赴明教斋。”予常诘之:“此魔也,奈何与之游?”则对曰:“不然,男女无别者为魔,男女不亲授者为明教。明教,妇女所作食则不食。”然尝得所谓《明教经》观之,诞谩无可取,真俚俗习妖妄之所为耳。又或指名族士大夫家曰:“此亦明教也。”

陆游生活在南宋前期,在福建亲眼见到了明教徒,还读到了明教印刷的经书。

陆游说,明教徒的生活习惯比较独特,男女授受不亲,男人不吃女人做的饭,烧香一定要烧昂贵的乳香,吃饭一定要吃红色的菌子。由于信奉明教的人很多,所以乳香和菌子的需求量很大,所以它们的价格一路飙升。

陆游还说,明教在福建影响很大,信徒很广,不仅仅是升斗小民在信奉,某些读书人(士人)和皇族子孙(宗子)都加入了明教。

陆游又写道:

此色人处处皆有,淮南谓之“二襘子”,两浙谓之“牟尼教”,江东谓之“四果”,江西谓之“金刚禅”,福建谓之“明教”“揭谛斋”之类,名号不一,明教尤甚。至有秀才、吏人、军兵亦相传习。其神号曰“明使”,又有“肉佛”“骨佛”“血佛”等号。白衣乌帽,所在成社,伪经妖像,至于刻板流布。

明教的传播范围并不局限于福建一地,在安徽(淮南),在浙江(两浙),在江苏(江东),在江西,都有明教或者类似于明教的教派。各地教派以明教为首,徒众穿着白色的衣服,戴着黑色的帽子,公开印刷他们所信从的教义,公开供奉他们所尊崇的神像。各地的明教徒私相结社,暗流涌动,连秀才、官吏和军人都裹挟其中。

与陆游同一时代,有一个官员名叫张守,在写给宋高宗的奏章《措置魔贼札子》中,他描述了明教的几个特征:

第一,教徒只吃素,不动荤腥;

第二,所拜神像面目狰狞,如同魔鬼;

第三,参与者以山野贫民为主,但人数众多,“连乡接村,动至千百”;

第四,各地教徒均在夜间聚会,祭拜、烧香、吃斋,天明即散。

因为明教吃素拜魔,所以南宋官府通常称其为“吃菜事魔教”,简称“魔教”。《倚天屠龙记》中,江湖六大派与明教谈和之前,也是称明教为魔教,其实这个称呼在南宋就有了。

南宋时期,佛教和道教早已发展得相当成熟,是朝廷认可的两大传统宗教。明教则很晚才从漠北传入(明教发源于波斯,先传入新疆,再传入漠北,大约在唐代宗时传入内地),作为一个后生晚辈,它有什么实力能横插一杠,在佛、道两教的夹缝中异军突起,并且收获大批信徒呢?

公元1134年,南宋官员王居正分析了明教之所以吸引信徒的两大优势:

凡事魔者不肉食,而一家有事,同党之人皆出力以相赈恤。盖不肉食则费省,故易足。同党则相亲,相亲故相恤,而事易济。

第一,明教吃素,不吃肉,可以节省生活成本;

第二,明教徒比较团结,一入明教,即为兄弟,一人有难,众人支援,经济上遇到困难,教中兄弟可以相帮,万一受人欺负,也可以请教中兄弟撑腰。

你看,又能省钱,又能结成势力对抗地痞恶霸甚至贪官污吏,平民百姓为什么不加入明教呢?

明教还有一项优势,南宋初年福建地方官廖刚是这样说的:

其徒至于千百成群,阴结死党,犯罪则人出千钱或五百行赇,死则人执柴一枝烧焚,不用棺椁衣衾,无复丧葬祭祀之事。

我们知道,中国传统盛行厚葬,家中死一长辈,子孙们要买坟地,要买棺椁,要看风水,要请吹鼓手,要请僧道超度,要摆宴席招待宾客……种种花销,开支巨大,平民百姓无力应付,卖房卖地,卖身为奴,倾家荡产者有之,家破人亡者有之,谁都摆脱不了这项负担。现在好了,明教来了,只要加入明教,就不用再为这项负担发愁,只要请教中兄弟到家,每人拿一火把,往死者身上一扔,烧掉了事,如此简便行事的教派,凭什么不加入?当然要加入!

说到这里我要补充一下,明教源于波斯,原初教义是反对火葬的,可它传到中国以后,吸纳了佛教的许多特征,彻底本土化,不但食素、烧香,而且大搞火葬。

那么官府对明教是什么态度呢?

一个字:禁。

宋朝统治者不反对老百姓自由结社,但是对于明教这样神秘而庞大的民间组织,他们相当忌讳。

首先,明教的教义背离了儒家的礼制。儒家讲孝道,孝道的表现之一就是厚葬,明教徒不但不厚葬,还焚烧尸体,在被儒家驯化了的统治者看来,这是灭绝人伦的大不孝。

其次,明教发展得太快,江浙乡间处处有明教,福建一带更是整村整村地加入明教。那么多人聚在一起,还都是在夜间聚会,在宗教信仰的感召之下,在团体精神的激励之下,万一有人图谋不轨,煽动教众杀官造反,再想扑灭可就难了。

事实上,宋朝还真有明教徒起事。

宋徽宗宣和三年(1121年),明教徒吕师囊在浙江台州起事,攻占乐清,围困温州。

宋高宗建炎二年(1128年),杭州士兵陈通加入明教,与绍兴教友董闰、台州教友俞道联手起事,发动兵变。

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年),明教徒王九十二在江西上饶起事,从鄱阳县打到金溪县。

当然,在宋朝影响最大、让官府最头疼的明教徒,肯定是方腊。北宋末年,方腊不满宋徽宗“花石纲”的侵扰,利用明教鼓动浙江百姓起来起义,十天内聚集到几万人,三个月内攻占几十个州县,第二年开春就打到了杭州。《水浒传》后半部分,宋江等人被招安,跟方腊打了几场硬仗,“霹雳火”秦明折在方腊手上,神功盖世的武松也在攻打方腊时丢了一条胳膊,这些虽然都是小说家虚构的故事,但也在艺术上反映出明教的战斗力之强。

从北宋末年到南宋初年,宋朝统治者一直要面对战斗力更为强大的金兵,到了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宋金达成和议,战火暂时平息,终于可以腾出手来整治明教了。

宋高宗采取的方法是“抓大放小”:命令江浙与福建地方官搜捕明教首领,押送杭州,斩首示众,对其他教众则网开一面,只要没有明刀明枪参与造反,就教育一番,释放回家。如果屡教不改,再敢加入明教和近似明教的秘密组织,则逐出家乡,流放外地,以免这些人再次聚集。

南宋大儒朱熹当地方官时,发布过一张禁止参加明教的榜文:

禁约保伍,互相纠察事件。常切停水防火,常切觉察盗贼,常切禁止斗争,不得贩卖私盐,不得宰杀耕牛,不得赌博财物,不得传习魔教。保内之人,互相觉察,知而不纠,并行坐罪。

朱熹把老百姓编成保甲,让他们互相监督,如有人加入明教,同一保甲的其他居民必须主动到官府检举揭发,否则一经查出,同保居民一起治罪。

这类禁令能将明教扑灭吗?当然不能,因为在人民税赋沉重、官民矛盾激化、底层百姓无法通过正常渠道过上好日子的社会环境里,明教可以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和物质上的互助。即使封建社会的统治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扑灭了明教,还会有白莲教、天理教、天地会、太平天国等教派冒出来。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交际

宋高宗时期铸造的“绍兴元宝”,现藏台北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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