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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4 20:03:18 0


活死人墓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王重阳“活死人墓”,今在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

金庸先生笔下有一位绝世高手——全真派的开山祖师王重阳。

王重阳武功极高,第一次“华山论剑”,他技压群雄,打败了“东邪”黄药师、“西毒”欧阳锋、“南帝”段智兴和“北丐”洪七公。他的性格也极为古怪,还很年轻的时候,竟然为自己修了一座墓!

生前修墓并不稀奇,秦始皇活着时不也修了一座秦始皇陵吗?汉朝、唐朝、明朝、清朝的绝大多数皇帝活着时不也是大修陵寝吗?但这些皇帝修墓归修墓,并不住到墓里去(除非驾崩以后)。王重阳的奇特之处在于,他刚把墓修好,就搬了进去,并且在墓门上刻了四个大字:

活死人墓。

王重阳为啥要这样做呢?

《神雕侠侣》第四回,他的弟子丘处机给出了解释:

我恩师不是生来就做道士的。他少年时先学文,再练武,是一位纵横江湖的英雄好汉,只因愤恨金兵入侵,毁我田庐,杀我百姓,曾大举义旗,与金兵对敌,占城夺地,在中原建下了轰轰烈烈的一番事业,后来终以金兵势盛,先师连战连败,将士伤亡殆尽,这才愤而出家。那时他自称“活死人”,接连几年,住在本山的一个古墓之中,不肯出墓门一步,意思是虽生犹死,不愿与金贼共居于青天之下。

《神雕侠侣》第五回,金庸又对活死人墓的建筑构造做了较为详细的描写:这活死人墓虽然号称坟墓,其实是一座极为宽敞宏大的地下仓库。当年王重阳起事抗金之前,动用数千人力,历时数年方始建成,在其中暗藏器甲粮草,作为山陕一带的根本,外形筑成坟墓之状,以瞒过金人的耳目;又恐金兵终于来攻,墓中更布下无数巧妙机关,以抗外敌。义兵失败后,他便在此隐居。是以墓内房舍众多,通道繁复,外人入内,即是四处灯烛辉煌,亦易迷路,更不用说全无丝毫星火之光了。

也就是说,王重阳修的不是墓,而是地下仓库,是抗金根据地,是易守难攻的地下堡垒。

后来王重阳抗金失败,专心修道,把活死人墓让给了他的情侣林朝英。林朝英死后,这座墓又被林朝英的后人小龙女所继承。小龙女不关心政治,活死人墓完全失去战略意义,从此成为小龙女的住宅和练功场所……

历史上肯定没有小龙女,也没有林朝英,但是却有王重阳这个人。

王重阳是陕西人,他出生时,陕西已经是金国统辖的地盘了。他参加过金国的科举考试,中过举人,但没有当官。按照他的弟子和再传弟子为他写的传记,他应该没有搞过什么抗金起义,只是有点儿愤世嫉俗,不想浑浑噩噩过一辈子。他四处访求奇人异士,希望获得人生指引。他遇见了传说中的道教神仙吕洞宾(也许只是一个冒充吕洞宾的江湖骗子),拜其为师。随后在终南山掘地成坟,隐居其中,长期修炼,静心悟道。

王重阳在坟墓中修炼七年,提炼出一套全新的道家教义。他走出坟墓,前往山东传道(当时山东也是金国的地盘),收了七个弟子(即武侠小说里的“全真七子”),成立了道教里的全新教派“全真教”。

王重阳亡故之后不久,蒙古人的势力扩张到中原地带,妄想长生不老的成吉思汗和元世祖忽必烈都对全真教的教义很感兴趣,所以全真教在元朝非常兴旺。

综上所述,王重阳并非宋朝人。既然他不是宋朝人,那我们这部《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为何要把他拎出来呢?

因为,他的活死人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宋朝风俗。

活死人墓绝对不是王重阳的首创,宋朝很多平民百姓都修建过活死人墓。

最近半个世纪以来,文物工作队在山西、陕西、河南、四川、贵州等地发掘的北宋古墓和南宋古墓,墓道里往往能见到一块沉重的镇墓石,镇墓石或者墓穴墙壁上有时会刻着“生堂”“寿堂”“永镇寿堂”的字样。像这些古墓,其实都是活死人墓。换句话说,它们都是在主人还活着时就准备好的。

与普通墓穴相比,活死人墓通常有如下特征:

第一,墓道里有石狮石虎之类的镇墓石把守门户;

第二,墓穴四壁上绘画或者雕刻着墓主人的画像;

第三,画像旁边书写或者刻有“生墓”“生堂”“寿堂”“千年吉宅”等文字;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河南禹州白沙宋墓壁画,该墓应为“寿堂”,即墓主生前所修之墓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宋朝墓道里的镇墓兽

第四,墓穴里可能会埋一块方砖或者青石板,上面雕刻“预造千年吉宅”等文字。

苏东坡《东坡志林》第七卷写道:“生者之室谓之寿堂,以偶人披甲执戈,谓之寿神以守之,而以石甓塞其通道。既死而葬,则去之。”他这段话描写的是北宋四川活死人墓的特征:活着时修造坟墓,名曰“寿堂”。墓前用“寿神”的雕像守卫,墓道用镇墓石把守。等墓主人真的死了,下葬之时,再把寿神和镇墓石搬走。

人还活着,却提前挖好坟墓,以我们现代人的眼光,实在很不吉利。可是对宋朝人来说,这样做却是大吉大利。

我们知道,古代中国人讳死,但从来不忌讳在屋里放棺材。人活着时就备下的棺材,美其名曰“寿材”,认为不但不晦气,还能让人长寿。

两宋时期,有条件的老百姓会趁着壮年,备好棺材,挖好墓穴,在墓穴墙壁上画上两口子的肖像,阴刻“寿堂”“生堂”“千年吉宅”等字样,最后在墓道里放一只镇墓兽,然后开心地等待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岁月静好,入土为安。

这样做,一是可以避免将来死后,儿孙临时抓瞎,买不起棺材,挖不好坟墓。二是有“厌胜”的作用,试图用一座没有尸体的空坟来糊弄那些不期而遇的死神:瞧见我的坟墓没有?我已经死了耶,你们找别人索命去!

郭靖应该怎样埋葬师父

前文说过,金庸笔下还有一位绝世高手,他在王重阳仙去之后出生,姓郭名靖。

王重阳是金国人,郭靖是宋朝人,虽说生在蒙古。

郭靖有七个师父,江湖人称“江南七怪”,在南宋出生,在南宋长大,在南宋成名,是地地道道的宋朝人。

《射雕英雄传》第三十四回,江南六怪去桃花岛,遭到“西毒”欧阳锋伏击,六怪当中有五怪都惨死在岛上。当郭靖赶到时,凶手早已远去,郭靖悲愤莫名,伤心透顶,草草地埋葬了他的五位师父。

原文描写了郭靖埋葬师父的全过程:

郭靖将四具尸身抱入树林,离坟墓数百步之遥,这才俯身挖坑。他先用韩小莹的长剑掘了一阵,到后来愈掘愈快,长剑啪的一声,齐柄而断,猛然间胸中一股热气上涌,一张口吐出两大口鲜血,俯身双手使劲抓土,一把把地抓了掷出,势如发疯。

黄蓉到种花哑仆的居中去取了两把铲子,一把掷给了他,自己拿了一把帮着掘坑。郭靖一语不发地从她手中抢过铲子,一拗折断,抛在地下,拿另一把铲子自行挖掘。

到此地步,黄蓉也不哭泣,只坐在地下观看。郭靖全身使劲,只一顿饭工夫,已掘了大小两坑。他把韩小莹的尸体放在小坑之中,跪下磕了几个头,呆呆地望着韩小莹的脸,瞧了半晌,这才捧土掩上,又去搬朱聪的尸身。

…………

他呆立一阵,缓缓将朱聪、韩宝驹、全金发三人的尸身搬入坑中,要待掩上,但望着三位师父的脸,终是不忍,叫道:“二师父,三师父,六师父,你们……你们死了!”声音柔和,却仍是带着往昔和师父们说话时的尊敬语气。……

最后,小说中写道:

只见郭靖转身又到坑边,铲了土,将三人的尸体掩埋了。

简言之,郭靖挖了两个坑,一个坑埋他的女师父,一个坑埋他的男师父。他挖土成穴,堆土成坟,既没有棺材,也没有墓碑,埋葬得甚是草略。

现在我们做一个假设,假设郭靖埋葬师父们的时候,宋朝大儒司马光在旁边观看,那么司马光一定会批评郭靖违背礼法。

按照司马光整理的丧葬礼法,郭靖应该这样举行葬礼:

第一步,为死者招魂。找出师父们的上衣,爬到房顶上,挥舞着上衣,高喊三遍:“××师父回来!××师父回来!”

第二步,为死者换衣服。男师父要换白色布衣,披头散发,赤着双脚。女师父要换青色布衣,披头散发,不赤脚。

第三步,向亲戚朋友报丧。

第四步,为死者洗澡,修剪指甲和胡须(如果有胡须的话)。

第五步,在死者嘴里放一枚铜钱或者一块玉石。

第六步,再次为死者换衣服,换上正式的寿衣。

第七步,做铭旌。所谓铭旌,是用暗红色丝绸做的旗子,上面书写“××之灵位”。做好铭旌,插在死者身旁。

第八步,做魂帛。将白色的丝绸裁成长条,扎成人形,左侧书写死者出生的时间,右侧书写死者故去的时间。做好魂帛,摆在死者前面。

第九步,小敛。所谓小敛,就是把死者抬到床上,裹上被子,两头扎紧。这道工序要在亡故后的第二天完成。

第十步,大敛。大敛是亡故后第三天要做的,其实就是把死者抬进棺材(尸体外面紧裹的被子不要拆下来),盖上棺材盖儿。盖棺的时候,死者的家属,也就是郭靖郭少侠,一定要边跳边哭,尽可能表现出悲痛欲绝的样子。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南宋三彩红陶磨,腹径9.1厘米,口径16.3厘米,通高15.5厘米,为宋代随葬品,但可以窥见当时石磨形制,现藏四川遂宁宋瓷博物馆

第十一步,成服,也就是穿上孝服。亡故后第四天,所有家属一律穿孝。

第十二步,吊孝,也就是祭奠死者。这道工序与成服同时进行,家属在家成服,亲朋赶来吊孝,根据与死者的亲疏程度,送来数量不同的供品和数额不等的白包。

第十三步,选墓地,修坟墓,备办各种随葬品,请人写碑文、写墓志铭,请工匠刻碑、刻墓志铭。假如死者生前早有准备,提前办好了这些事情,那么这一步可以省略。

第十四步,出殡。家属披麻戴孝,手持引魂幡,走在前面,边走边哭,走几步一叩首。远房亲属和雇来的苦力抬着沉重的棺材走在后面。送葬的亲朋故交走在最后面。在这个长长的队伍里面,还有主持丧葬的礼生,抬着祭桌的白事人,负责撒纸钱、放鞭炮、拿纸人纸马的闲汉。大队人马抵达墓地,下葬,痛哭,祭祀,再哭,最后烧掉所有的纸人纸马,各回各家。

第十五步,送葬的亲朋走了,没事了,家属还要“返哭”——回到家,请出死者的牌位,再哭一次。

第十六步,下葬后的第一个柔日、第一个刚日,以及刚日后面的第一个柔日,家属都要再哭一次。我们知道,上古以天干计日,甲日、丙日、戊日、庚日和壬日是刚日,乙日、丁日、己日、辛日和癸日是柔日。

第十七步,下葬后第十三个月,家属脱去孝服,改穿素色衣服;下葬后第二十五个月,素色衣服也可以脱下,改穿平日穿的鲜艳衣服。

第十八步,下葬后第二十七个月,家属请出死者的牌位,做最后一次祭祀。此后每年清明节,上坟扫墓即可。

上述礼法如此烦琐,郭靖能做到吗?当然做不到。他在桃花岛上,通信落后,购物极不方便,向谁报丧?去哪儿买棺材?请何人抬棺和送葬?都不可能嘛!再者说,当时他那样悲痛,恨不得陪师父们一起去死,又怎么有心情有精力一步不少地完成那么多道工序呢?

也甭说郭靖,就说那些平民百姓,家里没有余钱,平日忙于生计,既买不起全套的丧葬用品,也没工夫穷年累月地在家守孝。天天祭祀,不出去工作,难道让一家老小饿死吗?

所以司马光老先生制定的礼法,并不要求所有人遵守。

司马光在他编撰的《书仪》一书中,总是用这样的语气:“今人所难办。”“难一一从古。”“庶从简易。”“今人大敛即成服。”“今从众。”大概意思是说,他制定的那些规矩,很多人不能遵循,因为实际情况不允许,不得不从习俗上进行简化。

说到丧葬风俗的简化,我是深有体会。

我小时候,已经是20世纪80年代,传统习俗已经扔掉了一大半,但是跟今天比起来,农村地区办丧事的规矩仍然多得要命。比如说,家中长辈故去,无论发现得有多晚,当天必须赶到娘舅家(母亲或者祖母的娘家)报丧;去报丧的时候,必须带一卷黄表纸,但这卷黄表纸却不许带进娘舅家,只能放在其大门口,空着手进去,向娘舅报告长辈的死讯;下葬那天,必须雇六个人或者八个人或者十个人或者十六个人抬棺材,无论墓地离家有多远,棺材都不能落地;下葬以后,“五七”(下葬后第三十五天)和“百天”(下葬后第一百天)必须祭祀,祭祀那天必须有亲朋到场,家属必须大宴宾客。

现在呢?我们豫东农村的年轻人大部分都在外地打工,为了节省时间,丧葬习俗越来越简化:报丧不一定非要亲自赶到娘舅家里去,打一个电话就行;出殡不需要雇人抬棺材,雇一辆小型卡车或者机动三轮车即可;“五七”和“百天”的祭祀可以合并到一天进行,甚至与来年清明节合到一块儿,省得家属一直在家守着,也为亲戚朋友免去了千里奔忙的诸多烦恼。

翻开宋朝志怪小说集《夷坚志》,随处都能读到民间丧葬不得不从简的情节。例如,某某士子病逝,“家贫子弱,葬不以礼”。家里穷,儿子小,不能按照礼法埋葬。某某诗人年迈体衰,死在半道上,“道旁人亦旧识,怜其无子,为买苇席,束而葬诸原”。路人可怜他没儿子,买了一张芦苇席,把他的尸体裹起来,抬到野外埋了。某某县吏去世,“家贫未能葬,殡于城隍祠前。次年,冢为雨所坏,露棺一角”。家里穷,不能按礼法殡葬,在城隍庙前面随随便便找了一块空地,随随便便挖了个坑,埋得很浅,第二年下大雨,坟墓被冲毁,棺材角都露出来了……

南宋法典《庆元条法事类》第七十七卷规定:“诸丧葬有制数,而力不及者,听从便。”丧葬是大事,有现成的礼法来约束,但是对于那些实在没有能力按礼法殡葬的家庭,法律可以网开一面,怎么简便怎么来好了。

从这条规定来看,宋朝法律还是比较有人情味儿的。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南宋法典《庆元条法事类》第七十七卷是关于丧葬的法令

武大郎因何火葬

宋朝存续三百多年,法律不会一成不变。

北宋初年,在整理和抄袭唐朝法律的基础上,朝廷编撰了一部《宋刑统》,这部法典严禁火葬:“子孙于祖父母、父母……烧棺椁者,流二千里,烧尸者绞。”子孙埋葬长辈,只许土葬。敢烧长辈灵柩,流放两千里;敢烧长辈尸体,判处绞刑。灵柩不能烧,尸体也不能烧,当然是禁止火葬。

但是到了南宋,编撰《庆元条法事类》的时候,整部法典当中已经完全见不到关于火葬的禁令了。

这说明,宋朝官方最初是禁止火葬的,后来顺应民意,对火葬采取了默许的态度。

事实上,即使在北宋法律禁止火葬的时候,火葬照样盛行。我们不妨翻开《水浒传》,回顾回顾武大郎被火葬的情节,了解一下宋朝民间如何火葬。

《水浒传》第二十四回,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请“团头”何九叔和他的“火家”帮忙殡葬。在宋元时期的山东方言里,“火家”就是伙计,“团”者,协会是也,“团头”者,协会主席是也。何九叔作为职业殡葬师,大概是阳谷县殡葬协会的主席,平日里就靠帮人家主持葬礼为生。

在何九叔的主持下,潘金莲买了棺材,买了鞭炮,买了纸人纸马,买了丧葬所需的一切物件。东西买齐后,何九叔还派了几个伙计,帮潘金莲收拾灵堂,摆放供品,把武大郎的尸体移入棺材。

《水浒传》第二十五回,武大郎死后第三天,因为潘金莲要求“只三日便出殡,去城外烧化”,何九叔的伙计们一大早赶到,“自来扛抬棺材”,也有几个街坊送葬,潘金莲身穿孝服,一路上假哭。

阳谷县城郊外有一个火葬场。众人来到这个火葬场,何九叔也到了,先给武大郎烧了一串纸钱,然后就吩咐连棺材带尸体一起烧掉。此时,潘金莲带着送葬的街坊去火葬场旁边的“斋堂”里吃饭,何九叔等着棺材烧完,把骨灰收拾起来,撒到了火葬场上的“撒骨池”里。

小小一个县城,既有火葬场,又有撒骨池,看来当地人早已习惯了火葬。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宋朝火葬罐,后世俗称“骨灰盅”“金塔”,现藏于西安关中民俗艺术博物院

《水浒传》写于元末明初,但是关于武大郎火葬这段情节,反映的确实是宋朝风俗,至少是宋朝风俗在元朝或者明朝的遗留。

《美国历史评论》第九十五期刊登过一篇《宋朝的火葬》,作者埃布莉是美国学者,她的考证结论是,宋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流行火葬的朝代,平均每一百人去世,其中会有将近三十人被火葬。

火葬在宋朝为何这样走红呢?

至少有三条原因。

第一,火葬比土葬便宜。

搞土葬,总要买棺材、买墓地吧?总要修墓吧?总要雇人把棺材抬到墓穴里吧?费时费力,也费钱。改成火葬,最多买一具棺材,连人带棺一把火烧掉,骨灰往撒骨池里一撒,万事大吉,用不着买墓地。

当然,宋朝人火葬之后,有时会把骨灰存到瓷器烧造的骨灰罐里,再把骨灰罐放入棺材,最后还是要入土为安,相当于先火葬,后土葬。像这种情形,一般是官员或商人死于外地,家属想把尸体运回老家安葬,可是路途遥远,交通落后,那时候可没有冰棺,尸体会在半道上烂掉,不得已,只好火葬,然后把骨灰运回去。本质上说,这还是为了节省成本——节省运送尸体的成本。

《宋文鉴》中有一篇文章写道:“或以守职徼远,葬于先祖之茔域,故焚之以苟其便易。”某些官员在任职所在地去世,离家乡太远,只能烧成骨灰,才有可能归葬。

吕祖谦《少仪外传》也阐明了同样的理由:“旅官远方,贫不能致其柩,不焚之,何以致其归葬?”离家那么远,家属没能力把灵柩运回去,如果不火葬,怎能将死者安葬于家乡呢?

公元1066年,苏洵死在首都开封,朝廷赏给苏轼兄弟白银一百两、丝绸一百匹,作为苏洵的安葬费,又派官船护送苏洵的尸体回四川眉山。苏轼和弟弟苏辙坐着官船扶柩还乡,下汴河,入淮河,过长江,到眉山,一路上花了半年时间。假如朝廷不给补贴,不派官船,苏轼兄弟很可能会在开封把苏洵火葬的,因为路途遥远,开销巨大,“不焚之,何以致其归葬”?

第二,火葬比土葬卫生。

《夷坚丁志》第十五卷写到南宋时期的江南风俗:

江吴之俗,指伤寒为疫疠,病死气才绝,即敛而寄诸四郊,不敢时刻留……至秋,将火葬。

江南地气潮湿,气候温暖,病菌很容易传播,造成大面积瘟疫,谁家有人病死,不招魂,不换衣,不小敛,不做铭旌和魂帛,直接盖棺,钉死,抬到外面,等秋后火葬。

古人不懂什么病菌和病毒,只是从经验上认识到,病死者的尸体存放过久,会感染活着的人。《宋文鉴》记载宋朝一些老百姓的心理:“或以恶疾而死,俗云有种,虑染其后者而焚之。”如果某人得病暴亡,那么他的亲属就会说他身上藏着“病种”,必须火葬,否则那“病种”会逃出来,让亲属得病。

火葬之时,大部分病毒、病菌和一切寄生虫都会随着死者的躯体化为灰烬,确实有助于卫生,有助于防止疾病的传播。宋朝人火葬,靠谱!

第三,火葬可以节省土地。

前面说,官员死于异地,先火葬,再土葬。那平民百姓呢?绝大多数都不会这么麻烦,烧就烧了,要么撒到撒骨池里,要么装到骨灰坛里,再把骨灰坛存放到祠堂里或者寺庙里。土葬?没必要。买墓地?未必买得起啊!

《宋史》第四百三十七卷记载湖北风俗:“死则不葬,而畀诸火。”死了不埋,扔进火堆。为啥?《夷坚支志·乙》第九卷有相关解释:

鄂州地狭而人众,故少葬埋之所。近城隙地,积骸重叠,多举棺置其上,负土他处以掩之。

湖北人多地少,土地紧张,死人与活人争地,活人当然优先考虑。城郊的空地不能种庄稼,坟头密密麻麻,见缝插针都插不进去,没办法,只好在旧坟上面添造新坟,把死人的住所都搞成了楼房。具体怎么搞呢?原来是把棺材放在旧坟上,再覆盖一层土,把棺材盖住就行了。

不止湖北,整个宋朝都是人多地少。宋徽宗时,人口突破一亿大关,超越以往任何一个朝代,但疆域却比汉唐时期小得多,人均耕地少得可怜,人口密度高得吓人。假如还像以往的朝代那样盛行土葬,宋朝人真的会饿死一大批的。

范仲淹的儿子范纯仁当过太原知府。“其境土狭民众,惜地不葬。纯仁遣僚属收无主烬骨,别男女异穴,葬者三千余。”太原人多地少,老百姓珍惜土地,不愿土葬,只搞火葬。范纯仁作为正宗儒家门生,从意识形态上认为火葬不好,烧毁父母身体,简直十恶不赦。所以他派下属到民间访查,凡是火葬的,把骨灰搜集起来,官府出资,埋入墓地。他在太原干了一任知府,埋葬了三千多个死者的骨灰。

上述故事见于《宋史》,修撰《宋史》的人是将范纯仁当作好官来歌颂的。不过站在纯经济立场的角度看,范纯仁为了维护土葬的旧习,害得太原又损失一大片耕地。

为死人办证

宋朝是多种丧葬形式并存的朝代。

据《东斋记事》记载:

凤州贫民不能葬者,弃尸水中。

《岳阳风土记》写湖南岳州民俗:

死者多不埋葬,或暴露风日,或置之木梢。

这些史料说明,宋朝既有土葬和火葬,也有水葬和天葬。

但是,在整个社会占主流的,肯定还是土葬。就连火葬那么盛行,最多也只能占到三成而已,其中有相当一部分烧完以后还是要入土,要挖坟修墓的。

宋朝的墓,少数是土墓,像郭靖在桃花岛埋葬师父时那样,刨一土坑,埋入死者,覆土堆坟,省时省钱。稍微讲究一点儿的宋墓,那必定是砖墓——挖墓穴时,挖深一些,挖宽一些,挖成一个长方形的或者正方形的大坑,用砖把东西南北四面土墙给砌起来,其中一面墙留出缺口,留出一条可供棺木出入的墓道,并用砖把墓道铺成一个斜坡,或者砌成阶梯状。最后,墓顶也要用砖来做,通常是用砖发券,做成一个倒扣着的锅盖形的砖顶,砖顶上面再覆盖一层厚厚的黄土。从外面瞧,是一座土坟。把土坟刨开,下面都是砖。

下葬时,棺材从墓道进入墓穴,棺材外面放一盏长明灯。棺材一般是双层的,里面那层是“棺”,外面那层叫“椁”,就像古代士大夫穿鞋,里面那层叫鞋,鞋的外面再套一双靴。不过死者家里假如没钱,也可能只买一口薄皮棺材,“椁”就免了,就像平民百姓只穿鞋不穿靴一样。

古人讲究“事死如事生”,将死人当成活人来侍奉。活人要住宽大的房屋,所以要给死人修建宽大的砖墓。活人家里要有家具,所以死人墓里要有陪葬品。宋朝还好,官方一直提倡薄葬,与汉唐时期相比,陪葬品已经少多了。汉唐时期往往陪葬大量的陶器、瓷器、漆器、玉器、珠宝和人俑,到了宋朝,这些器物都可以用绘画来代替:砖墓砌成,在四壁和穹顶抹上白灰,请画工绘制彩画。例如,在四壁上画“八仙过海”和“二十四孝”的故事,在穹顶上画“莲花宝座”和“流云飞鹤”等图案,再在合适的位置绘画墓主的肖像,肖像旁边画几个仆人,营造出一幅人间仙界的幸福景象。

好多宋墓的穹顶正中心还会画一面圆圆的宝镜(有的会镶嵌一面真实的镜子),这是为了辟邪。古人迷信,担心魑魅魍魉闯入墓穴,偷吃死者的脑子,欺负死者的灵魂,有这面宝镜照着,那些恶鬼就不敢来了。前文说过,宋朝墓道里会放一只镇墓兽,那也是为了辟邪,为了挡住恶鬼。

不过光有宝镜和镇墓兽还不够,宋朝人还会再为死者加一份保险。这份保险刻在一块青砖上,或者刻在一块石头上,或者刻在金属板上。刻什么内容呢?容我抄录如下:

维淳熙十三年岁次丙午闰七月丙午朔十四日己未,恭人蔡氏,以辛巳年九月十二日殁故,龟筮协从,相地袭吉,宜于泉州南安县归化里西峰龙安禅院之后山安厝宅兆,谨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文,兼五彩信币,买地一段,东西一百步,南北一百步,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掌四域。丘丞墓伯,分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千秋万岁,永无殃咎。若辄干犯诃禁者,将军亭长,收付河伯。今以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分付,工匠修营安厝已后,永保休吉。

知见人:岁月主。

保人:直符。

故气邪精,不得忏怪。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

上述文字铸刻于一块铁板之上。这块铁板长39厘米,宽32厘米,厚1厘米, 1973年从福建省南安县城关镇一座宋墓中出土。

按照铁板上文字的叙述,墓主是一位女士,人称蔡氏,于宋孝宗淳熙十二年(1185年)九月十二日去世,并于淳熙十三年(1186年)七月十四日下葬,墓地选在南安县归化里西峰龙安禅院的后山。买墓地时花了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贯,这块地东西宽一百步,南北长一百步,东到青龙,西到白虎,南到朱雀,北到玄武,四面八方都有神仙守护,产权清晰,四至明确,不许任何鬼怪前来骚扰,死者以及死者家属都将平平安安。

这段话,只有墓主的死亡时间、下葬时间和墓地的具体位置是写实,后面的部分全是虚构,全是用来吓唬妖魔鬼怪的——瞧见没?这块墓地是俺的不动产,这块铁板是俺的房产证,俺住这儿天经地义,你们哪个小鬼敢到俺地盘上撒野,俺就让神仙和阎王出来收拾你们!

在已经出土的宋墓里面,只要是保存完好、未经盗掘的墓穴,骸骨旁边基本上都有这样一块虚构的买地文书,或铸刻,或砖雕,或木质,或石质,在宋朝叫作“买地券”,说穿了,其实就是为死人办的房产证。

南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卷下《买地券》记载:

今人造墓,必用买地券,以梓木为之,朱书云:“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买到某地若干”云云,此村巫风俗如此,殊为可笑。

翻成白话文就是说,本朝埋葬死者,墓穴里一定要放一块买地券,通常使用黄楸树的木板,用红笔书写“用钱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文,买到某地若干”之类的内容,这是乡间迷信的风俗,非常可笑。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现代泥塑再现宋朝街头算命场景,拍摄于河北唐山麻龙湾《清明上河图》泥塑园

北宋时期,司天监杨惟德编撰丧葬指南《茔原总录》,在第三卷专门为买地券指明格式:

维年月朔日某州某县某坊住人某甲,伏缘父母奄逝,未卜茔坟,夙夜忧思,不得所厝,遂令日者择此高原,来去朝迎,地占袭吉。地属本州本县某村之原,堪为宅兆。梯己妯将钱彩买到墓地一方,南北长若干步,东西阔若干步,东至青龙,西至白虎,南至朱雀,北至玄武。内方勾陈,分掌四域。丘丞墓伯,封步界畔。道路将军,齐整阡陌。致使千秋万载,永无殃咎。若有干犯,并令将军亭长缚付河伯。今备牲牢酒饭,百味香新,共为信契,财地交相,各已分付。令工匠修营安厝已后,永保休吉。

知见人:岁月主。

代保人:今日直符。

故气邪精,不得忤扰。先有居者,永避万里。若违此约,地府主吏自当其祸,主人内外存亡悉皆安吉。急急如五帝使者女青律令。

按照这种格式,只要填上年月日,填上死者或者死者家属的名姓,就是一份完整的买地券。

《茔原总录》又补充道:

券立两本,一本付后土,一本乞付墓中,令亡父某人收执,渠备付身,永远照用。今合券,背上又书“合同”二字,令故气伏尸永不侵争。

意思是说,买地券原有两份,一份埋在土里,一份放在墓里,安置在死者身侧。现在合为一份,并在背面添加“合同”两个字,可以让死者安息,不被妖魔鬼怪欺负。

为死人办房产证,绝对不是宋朝人的发明。迄今为止出土的买地券,年代最早可以上溯到东汉,年代最近则能流传到明朝。著有《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的历史学家张传玺先生为买地券写过一段比较精彩的总结,我抄在下面,供大家参考:

买地券又叫“地券”“墓?”,始见于汉代,绝大部分为铅制,形如汉简,少数为玉石、砖瓦制成,文字是刻画的。魏晋以后,人世间逐渐用纸书写契约,纸形近于正方,买地券的质料和形制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多仿纸契,用短而广的陶砖、石片、木版制成,文字用刻画或朱墨书写。买地券是随葬品,是葬家为死者虚构的一种置买墓地的契约,这是土地私有制发展在意识形态中的反映。……东汉时的买地券刚刚行用,所写内容与人间契约几乎完全相同,史料价值很高。东汉末及魏晋以后,买地券内容的迷信化程度日益加深,其史料价值也相应地降低了。

由此可见,东汉时期刚刚流行买地券的时候,券上文字基本写实,说墓地多大面积就有多大面积,说花了多少钱就真的花了多少钱,所以具备史料价值,可供研究当时地价。魏晋以后,买地券上面虚构的内容越来越多,地块面积是假的,土地价格是假的,中间人和公证人都是神仙,再也不能当作真实的地价来研究了。

记得有一年,某大学一博士点搞宋代地价研究,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治学粗疏到了极点,竟然将宋墓里出土的那些买地券都当成真实的交易案例,从而得出非常离谱的结论:某块地动辄以千万贯成交,证明宋朝经济繁荣,地价出现疯涨云云。

魂瓶以及宋墓里的拜火教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南宋影青瓷魂瓶,现藏河南省开封博物馆

我老家河南开封博物馆新馆开放那天,我带孩子去参观,在二楼宋金展厅见到一对青色瓷瓶,两尺来高,样子相近,像一对刚上幼儿园的双胞胎。

上下打量这对“双胞胎”,都是瘦瘦的身材,下半截大肚圈足,上半截堆塑着许多佛像、云朵、游龙和神龟,顶端都有一个圆锥形的盖儿,盖子上都站着一只鸟。

开封博物馆给这对瓷瓶取了名字:南宋影青皈依瓶。

我儿子不认识“皈依”的“皈”字,问我什么意思。我告诉他,“皈依”就是信仰某种宗教,一般指佛教。打个比方说,以前你不信佛,现在信了,别人就可以说你皈依了。

但是,这对瓷瓶跟皈依佛教没什么关系,寺庙里为信众举行的皈依仪式上也不可能用到这种瓶子,因为它们是明器,是随葬品,是埋在墓穴里给死人用的。

国内博物馆里经常可以见到这类瓷瓶,一般都是成对出现,造型都跟我们开封博物馆里展出的这对瓷瓶差不多。我在江西省博物馆见过一对,高约半米,下半截大肚圈足,上半截堆塑一圈佛像,佛像再往上,各缠一条龙和一头猛虎,瓶口盖着圆锥形的盖子,盖子上各站一只鸟。

因为瓶身堆塑佛像的缘故,过去考古界误以为只有佛教徒死后才会用这类瓶子随葬,所以命名为“皈依瓶”。也有人根据形态来命名,称它们“堆塑瓶”或者“堆塑长颈瓶”。不过这些命名都不太科学,比较科学的名字应该是“魂瓶”。

为什么叫作“魂瓶”呢?难道它们像林正英在世时主演的那些香港恐怖片一样,被茅山道士用来收孤魂野鬼的魂魄吗?其实不是的。它们真正的用途,是帮助死者的魂魄上天。

在宋朝,平民百姓和中下级官吏去世后下葬,墓穴里往往会放入一对魂瓶。如果是夫妇合葬墓,墓穴里会有两对魂瓶,男尸附近放一对,女尸附近放一对。墓穴里随葬魂瓶的风俗,淮河以南的地区比较流行,特别是在江西,几乎每一座宋墓里都能发现魂瓶——假如那座宋墓没有被盗墓贼提前破坏的话。

具体来讲,宋墓里的魂瓶有两个作用。

第一,用来镇墓。

宋朝人迷信,既相信人死后有鬼魂,又相信会有一些恶鬼来侵扰墓穴里的死者,就像非法闯入民宅的盗匪一样,必须采取措施把它们赶走,否则死者的亡灵无法安息。怎么才能赶走恶鬼,或者让恶鬼不敢进入墓穴呢?可以在墓道里放一只用石头雕成的粗大笨重的镇墓兽,也可以在棺椁旁边放两只魂瓶。魂瓶上不是有一圈佛像吗?佛像上面不是有游龙、猛虎、神龟或者其他吉祥物吗?在宋朝人心目中,这些雕塑都有驱赶恶鬼的功效。

第二,用来引魂。

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宋朝人认为人死后可能会进入轮回,也可能往生极乐世界。假如没有向导领路,大部分鬼魂都会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总是找不着北:本来可以顺利投胎,结果留在了中阴世界;本来可以升上天堂,结果再次投生凡间;本来可以往生极乐,结果陷入六道轮回。所以,古人在魂瓶的顶端塑造一只神鸟,让神鸟指引着鬼魂的去路,帮助它们走进更好的世界。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南宋青白釉魂瓶,江西省博物馆收藏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虎山村南宋古墓中出土的一对魂瓶

参观完了博物馆的魂瓶,我们不妨再去宋墓里观摩一下。

开封尉氏县有一个张氏镇,张氏镇有一个后大村,2000年7月,文物工作队在后大村南部发掘了一座宋代砖室墓。

这座宋墓里有没有魂瓶呢?也许有,但是文物工作队没有找到。这不是文物工作队的错,早在正式发掘之前很多年,这座墓就被盗墓贼光顾过了,凡是看起来可能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被洗劫一空。文物工作队的同志精心清理随葬品,只找到几枚北宋时期的铜钱,以及一只大腹小口的宋代陶瓮。

尉氏县张氏镇这座宋墓,是一座夫妇合葬墓,墓门在南,死者的遗骸头朝南方,脚在北方,两具遗骸东西并排,东边那具是男性,西边那具是女性。

就像宋朝大多数砖墓一样,这座墓的墓穴砌了四面墙,四面墙上还有一个用砖发券盖的像倒扣的铁锅似的穹顶。宋朝官府提倡薄葬,像秦汉以前的活人殉葬、秦汉以后的器物随葬,已经被宋朝人最大限度地废除了。

当年儒家提倡废除活人殉葬,兵马俑和唐三彩之类的人俑随之走红。宋代官府提倡废除器物厚葬,然后壁画墓就开始走红。在尉氏县张氏镇这座宋墓的四壁和穹顶上,密密麻麻画满了壁画。简单说,墓穴东西南北的四面砖墙上主要绘画二十四孝里的经典故事,穹顶之上则主要绘画天国的景象。

张氏镇宋墓的穹顶壁画所画的天国,是道教和佛教这两大宗教共同构造出来的天国,同时又实实在在地凸显出了本土世俗文化的印迹:墓顶下面画了一群手提花篮或者头顶果盘的飞天,中间点缀着佛教的莲花,也点缀着开封特产的菊花。由此可见,在宋朝开封就已经盛产菊花了。

最耐人寻味的是,在四壁和穹顶之间,竟然还画着四个大火球,火球下面还各有一个大火盆。这些图案是什么意思呢?

要知道,佛教文化里常见的装饰图案中并没有火球。道教里倒是有,但画得都很小,一般画成一个小圆圈,圆圈外面飞出一小团火焰,火焰下面没有火盆,却有一些云朵,这种图案叫作“卷云火焰宝珠纹”,在受道教影响比较大的古墓中可以见到。举例说,在今河北张家口宣化辽墓和蔚县辽墓的穹顶天象图中就能见到一圈一圈的卷云火焰宝珠纹。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张家口蔚县辽墓的穹顶壁画,张馨尹拍摄

一个宋朝人的一生——丧葬

张家口蔚县辽墓穹顶壁画的飞燕和卷云火焰宝珠纹,张馨尹拍摄

我们有理由相信,张氏镇宋墓壁画上的火球和火盆图案是受了祆教的影响。

祆教俗称“拜火教”,最初起源于现在伊朗附近的中东地区,至少在三千年前就已经诞生了,在两千多年前已经发展出成熟的教义,并且拥有规模庞大的信众。这个宗教非常崇拜火,将火视为宇宙当中最神圣的物质,将拜火当成信徒们最神圣的职责。

至少在唐朝时期,中东的拜火教就已经沿着陆上丝绸之路传播到中国,最初在中国的信徒以来华定居的胡人为主。到了北宋,拜火教渐渐本土化,大约在北宋中叶前后,开封已经出现一批拜火教信徒,他们还在开封北郊建立了庙宇。北宋晚期的文人张邦基记载:“东京城北有祆庙。祆神本出西域,盖胡神也,与大秦穆护同入中国,俗以火神祠之。京师人畏其威灵,甚重之。”说明拜火教在开封民间影响力不小。

尉氏县离开封市区不远,拜火教在开封市区拥有成规模的信徒之时,在尉氏县应该也会产生影响,假如张氏镇宋墓的墓主夫妇及其子孙后代活着时曾经皈依拜火教,应该不算是一件特别奇怪的事情。

当然,墓穴里的壁画和随葬品,更大程度上反映的是习俗,而不是宗教。信教出于信仰,习俗形成的主因是跟风。张氏宋墓里没有墓志铭,我们无法断言墓主夫妇到底信仰什么宗教,也许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什么都不信,只是见到别人墓里随葬魂瓶,自己也要有;见到别人墓里绘画火焰,自己也要画。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没有在追逐时尚的路上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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