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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为地主阶级的政治代表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07 01:13:16 0


龙凤十二年(1366)五月,讨伐张士诚檄文的《平周榜》发布,是朱元璋政治生涯中的一个重大事件。朱元璋自至正十一年(1351)参加农民起义后,经过长期的战争锻炼,逐步成长为一个农民起义领袖。但是,由于阶级和历史的局限,后来逐步走上封建化的道路,向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转化。《平周榜》的发布,就是他完成这个转化过程的一个重要标志。

在《平周榜》中,朱元璋借声讨张士诚之机,咒骂红巾军的广大起义将士是“愚民”,指斥他们“误中妖术,不解偈言之妄诞,酷信弥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苏困苦,聚为烧香之党,根蟠汝颍,蔓延河洛。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无端万状。元以天下钱粮兵马而讨之,略无功效,愈见猖獗,然而终不能济世安民”。在檄文发布的前一个月,朱元璋在谕徐州吏民的文告中,也指责红巾军说:“近自胡元失政,兵起汝颍,天下之人以为豪杰奋兴,太平可致。而彼惟以妖言惑众,不能上顺天意,下顺民心,是用自底灭亡。”广大起义农民,为了求得自身的生存,起而反抗压迫剥削的正义行动,变成了杀人放火、荼毒生灵的“凶谋”,上逆天意、下忤民心的不轨行为;元朝调动天下钱粮兵马对起义者进行残酷镇压、血腥屠杀,反倒成了“上顺天意、下顺民心”的“济世安民”之义举,是非完全被颠倒过去了。在讨伐张士诚的檄文中,朱元璋还宣称,他远在渡江之前,已“灼见妖言终不能成事,又度胡运难与成功,遂领兵渡江。赖天地祖宗之灵及将帅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战而定浙东。陈氏称号,据我上游,爰兴问罪之师。彭蠡交兵,元恶授首,父子兄弟面缚舆衬”,不仅否认自己从前信奉白莲教,参加红巾军,并长期臣属于小明王的历史事实,而且完全抹杀大宋红巾军的斗争对他在江南地区发展壮大势力所起的掩护作用,把自己的胜利一概归之于“天地祖宗之灵”及其“将帅之力”。在檄文里,朱元璋还正式宣布要保护地主土地所有制,恢复封建的赋税制度:“旧有房舍地土,依额纳粮,以供军储,余无科取”,使百姓包括地主、官僚能“永保乡里,以全室家”。这篇檄文是朱元璋公开背叛农民起义的政治纲领,它的发表标志着朱元璋已经发生根本的质变,由农民起义领袖彻底蜕变为地主阶级的领袖人物了。

朱元璋的转化并不是在一朝一夕发生的,而是经历了一个长时期、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

朱元璋之所以参加起义,主要目的是为了反抗封建的压迫剥削,争取自身的生存条件。他起义初期的斗争方向,基本上是同当时的大多数起义军相一致的。从参加起义直到龙凤十二年(1366),他同小明王、刘福通的大宋政权保持着臣属关系,采用了他们的“复宋”口号,先后对元朝官军、地主武装和投降元朝的张士诚展开一系列斗争,并采取各种措施打击豪强地主,保护农民利益。朱元璋的政权及其队伍,不仅开仓济贫,发放贷粮,没收地主财产,征用地主土地交给兵士屯种,而且支持农民夺取地主的土地财产,“给民户由”,承认农民耕占地主土地和官田的合法性。朱元璋的这些行动和措施,代表了广大农民的利益,所以他受到淮西和江南地区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支持,同时也招来地主阶级的仇视,被他们咒骂为“淮西寇”“妖寇”。

但是,封建社会的农民既是小生产者又是小私有者,朱元璋的思想深处也不可避免地杂有追求荣华富贵的欲念。龙凤十年,他同邵荣谈话时,就曾提到“我与尔等同起濠梁,望事业成,共享富贵”。因此,当前来投奔的儒士向朱元璋灌输封建的帝王思想时,他很容易就接受下来。至正十三年(1353),朱元璋南略定远,前来投靠的李善长,对他讲起沛县的刘邦起自布衣、“五载成帝业”的故事,并说濠州离沛县不远,“山川王气,公当受之”,只要“法其所为,天下不足定也”,朱元璋即为之心动,连声称“善”。冯国用建议朱元璋攻取“帝王之都”金陵“以为根本”,然后“四出征伐”,以定天下,朱元璋听后“大悦”。龙凤元年渡江攻占太平,陶安率父老迎接,夸奖朱元璋“龙姿凤质,非常人也”,要他“顺天应人而行吊伐”,他当即表示:“足下之言甚善。”在这些儒士的灌输和影响下,帝王思想逐渐在朱元璋的脑海里扎下根,他已开始“深思爱民安天下之道”。到龙凤二年攻下集庆,大将徐达说:“今得此,殆天授也。”他马上表示赞同,“乃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置天兴、建康翼统军大元帅府”,明显流露出把自己当作“顺应天命”的真龙天子,企图窥夺神器、称孤道寡的政治野心。此后,地主阶级的士大夫大量参加进来,不断向朱元璋宣扬天命论和帝王思想,如孙炎“陈元运将终”,劝他“延揽英才,以图大业”。国子博士许存仁更说:“主上圣智神武,天生不世之资以平祸乱。今群贤毕出,佐隆大业。稽之于历,自宋太祖至今当五百年之数,定天下于一,斯其时矣。”同时,随着军事上的不断胜利和力量的迅速壮大,朱元璋的政治野心也在不断膨胀。他“以汉高自期”,在婺州释囚时便公开宣布自己“自渡江以来,夙夜祗惧,期以上膺天贶,下拯民忧”,要当一个应天承运的真命天子了。

随着帝王思想的不断滋长和政治野心的不断膨胀,朱元璋开始采取措施,逐步改变农民起义军的斗争方向。

第一,保护地主阶级,恢复封建剥削。渡江之前,李善长、冯国用一再要求朱元璋“不嗜杀人”,“倡仁义,收人心,勿贪子女玉帛”。这一方面是针对当时有些农民起义军纪律松懈、滥抢滥杀的现象,提醒朱元璋要加强军纪,争取民心,更重要的一方面,是针对有些农民起义军提出的“摧富益贫”口号,要求朱元璋保护地主阶级利益,以便取得地主阶级的支持和拥护。渡江之后,陶安、唐仲实、章溢等人又反复提出这一要求,范祖干为朱元璋剖析《大学》之义时,更进一步强调:“帝王之道,自修身齐家以至于治国平天下,必上下四旁均齐方正,使万物各得其所,而后可以言治。”这就是要求改变那种使“江南北巨姓右族,不死沟壑,则奔窜散处”的状况,使他们不再遭受起义农民的打击,能够乐得其所。朱元璋于是逐步拋弃阶级斗争来满足他们的要求。攻占应天,即告谕各界官吏、人民,要他们“各安职业,毋怀疑惧”,宣布:“旧政有不便者,吾为汝除之”,暗示他将来的政策将只限于改良而不是革命。后来,他便全部追回由他亲自签字的户由,不再支持农民夺占地主土地和官田的行动。地主的土地不再受到侵犯,封建的土地所有制继续保持下来了。称吴王后,朱元璋更进一步确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的政策,农民的负担比元末大为减轻,但封建的赋役制度却重新得到了确认。这样,在朱元璋控制的地区,封建的生产关系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较晚被朱元璋占领的那些地方,根本没有什么变动,在另一些地方虽然受到某些触动但很快就又复活了。地主阶级在不少地方仍然拥有相当的势力,如浙江丽水等七县仍存在不少的地主“大户”。根据现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一本原编目题为《明成化有印鱼鳞册》实系龙凤十年(1364)的鱼鳞册统计,安徽祁门县十四都五保的土地出租户就占有该保田地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七点六。其中最大的两户,一户叫胡茂德,占田184亩多,加上山地共有375亩多(尚有与他人共业的田地山塘22亩多未计在内);另一户胡申甫,占田133亩多,加上山地共有579亩多(尚有与他人共业的田地山塘155亩多未计在内)。这两户都是十四都人,如果加上他们在本都保和其他都保占有的土地,数量就更多了。有些粮多的地主,甚至还充当里长来管理人民。如王恺总制衢州军民事,即规定:“以粮多者为正里长,寡者为副。”除了保护原有的旧地主,朱元璋还采取措施,培养新的官僚地主。他除听从武官“开垦荒地,以为己业”,拨给文官典职田,“召佃耕种,送纳子粒,以代俸禄”,还赏赐给立功将领大量田地,如鄱阳湖战役结束后就“赐常遇春、廖永忠田”。这批文官武将,后来都转化为拥有众多田庄佃户的新生官僚地主。新旧两类地主,就构成为朱元璋转化以后所依靠的社会基础。

在取消反封建的阶级斗争的同时,朱元璋开始较多地谈论“华”“夷”之别,强调要“讨夷狄”“安中华”,把民族斗争放到首位。龙凤九年(1363),他写信给陈友谅就大讲要“同讨夷狄,以安中国”。龙凤十一年,写信给方国珍,又说“元人本处沙塞,今反居中原,是冠履倒置”。这表明,他即将以民族斗争来取代阶级斗争,把起义变成汉族地主同蒙古、色目贵族争夺全国统治权的斗争。

第二,确立封建纪纲,镇压农民起义。经过农民起义军的冲击,元朝所建立的蒙汉二元的封建纪纲已被冲得七零八落。为了保护地主阶级的利益,朱元璋又想方设法重新建立封建纪纲。龙凤十年,他就吴王位,即告谕行中书省的大臣:建国之初,当先正纪纲,“礼法,国之纪纲。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在众多儒士的协助之下,到龙凤十年四月,江南行省的“纪纲法度”已“粗若有绪”,略具规模。它的具体内容,由于史无明载,不得其详,但从一些零星的资料可以看出:第一,这时的礼法制度对等级名分、尊卑贵贱有着严格的规定,绝对不许逾越。而且佃户、匠役、乐人、妓妇、奴婢、僮仆、皂隶等的地位极其低下,没有任何人身保障。例如李善长在和州的职田,被参军郭景祥“核出步田不实”,朱元璋竟把责任推到李善长的佃户身上,叫佃户去当替罪羊,说:“此盖佃人作弊,于面刺‘田’字,以警其余。”应天的乾道桥设有富乐院,由礼房吏王迪管领,规定院里伺候人的男子只能头戴绿巾,腰系红搭膊,足穿带毛猪皮鞋,不许在街中行走,只许在道旁左右行走;妓妇只能头戴皂冠,穿着皂褙子出入,不许穿华丽的衣服。有一次,朱元璋宴请即将出征的傅友德,叫叶国珍陪饮。席上,叶国珍让妓妇脱掉皂冠、皂褙子,穿上华丽衣服混坐其间。朱元璋大发脾气,叫壮士把叶国珍抓起来,和妓妇一同锁在马坊,并将妓妇削去鼻尖。叶国珍说:“死则死,何得与贱人同锁?”朱元璋说:“尔不遵我分别贵贱,故以此等贱人辱之。”后来下令打了他数十鞭,“发瓜州(洲)做坝夫”。有个说书乐人张良才,因为写了个“省委教坊司”的招子贴在市门柱上,被人告发,朱元璋说:“贱人小辈,不宜宠用。”叫小先锋张焕把他捆绑起来,投水淹死,并“尽发乐人为穿甲匠”,替军队制造甲胄。第二,由于此时法制属于草创阶段,尚不健全,一般采取军律用刑,处刑非常严酷。如上面所举两例以及《国初事迹》中记载的对“心怀不轨”“诽谤”等罪的处刑事例,大多是以峻法绳之的。正如《春明梦余录》所说:“倾因戡乱,以军律用刑,殊乖平允。”

在重新确立封建礼法制度的同时,朱元璋开始反过来残酷镇压自己境内的农民起义。攻占应天后,他宣布要“为民除乱”。龙凤五年(1359)三月,在婺州又声称“皇天”已授命于他来“削平僭乱”。他所要削平的“僭乱”,就包括那些蔑视封建礼法、犯上作乱的农民起义。如龙凤七年,元帅罗友贤、朱文辉攻安庆府东流“贼垒”,擒其将李茂仲,并追袭其将赵同佥;元帅王思义攻破江西利阳镇(在今江西景德镇西丽阳),捕杀“贼”首王文友及其部属。龙凤十一年,参政何文辉攻占江西山尖寨,捕斩“盗”兴宗;总制辰、沅等州参军詹允亨派千户何德镇压起义的湖广沅陵县民向珍八,“进拔其寨,斩珍八,余党悉平”;元帅王国宝等率兵围剿浙江南峰山寨的“浦阳群盗”,斩杀“贼”众朱国民等50余人;饶州知府陶安与千户陈明攻打信州“盗”萧明。第二年,湖广参政张彬率兵击破辰州“盗”周文贵的寨垒,“杀贼甚众”;浙东按察佥事章溢召集过去的部属,令元帅郭兴、叶德善等率领,攻打围攻庆元县的处州青田县山“贼”夏清四;指挥副使毕荣带兵进攻永宁酃县(今湖南炎陵)“贼”饶一等。有些红巾军的旧部和以白莲教为旗号的起义农民,也遭到朱元璋的镇压。如一些红巾军旧部长期占领新淦(今江西新干)的沙坑、麻岭、牛陂诸寨,龙凤十年即被常遇春、邓愈带兵“平之”。龙凤十一年,湖广罗田县“盗”蓝丑儿“诈称彭莹玉,造妖言以惑众,铸印章,设官吏,剽劫旁近居民。麻城里长袁宝率乡民袭捕之,擒丑儿以献”,朱元璋赐给绮帛,以资鼓励,并命中书省悬出赏格:“凡有司官杀获‘贼’者,一次赏绮帛三匹,二次加倍,三次县官升州官,州官升府官,府官议之;民能杀获,亦量功赏赉。”朱元璋本人是白莲教徒,他对以秘密宗教做掩护进行反抗活动也就特别敏感。龙凤四年,有个宁越女子曾氏,“自言能通天文,诳说灾异惑众”,他即指为“乱民”,下令把她抓到大街上砍头示众。

第三,大量任用元朝故官和地主儒士。渡江之前,已有个别儒士投奔朱元璋。渡江之后,朱元璋更是积极招降元朝的官吏和将领,延聘地主阶级的儒士。这对他分化瓦解敌方阵营,发展壮大自己势力,当然是一种必要的措施。问题是,作为农民起义军的领导者,朱元璋对元朝故官的招降、儒士的延聘,根本不问他们是否改变了对农民起义的敌对立场,而只问他们是否肯效忠于朱元璋本人。对于前来投奔的儒士,朱元璋开始觉得他们知广虑深,还存有戒心,曾提醒李善长,要注意勿使主持案牍谋事的儒士“訾毁将士”,并规定所有的儒士一律由他自己选用,禁止诸将擅自任用。后来,连这点警惕也逐渐丧失,来者不拒,一概尊宠。就连那些组织武装屠杀过起义军的儒士也以重金招聘,通通请出来担任要职,甚至充当自己的顾问、谋士。大批元朝的将官和儒士参加朱元璋的队伍后,仍然坚持反对农民起义的立场,极力推动朱元璋建立新的皇朝,积极推动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政策,参与对起义农民的镇压。如王恺在衢州就规定任用粮多的地主为正里长来管理人民;孙炎、陶安、刘基、章溢等人都镇压过起义农民。他们还极力挑拨朱元璋和宋政权的关系,龙凤七年正月初一,中书省按历年惯例设小明王御座行庆贺礼,文武大臣都到御座前跪拜,刘基却不肯拜,说:“彼牧竖耳(韩林儿原先当过牧童),奉之何为?”朱元璋把他请进密室,问他为何不拜,他“陈天命所在”,说天命属于朱元璋而不属于小明王,要朱元璋和小明王决裂。

从朱元璋帝王思想的形成和他采取的改变斗争方向的一系列措施可以看出,他的转化早在渡江之前即已开始,渡江之后速度大大加快。龙凤十二年讨伐张士诚檄文的发布,表明他与农民起义的公开决裂,宣告了他转化为地主阶级代表人物过程的完成,他所建立的农民政权也随之转化为封建政权。接着,在当年十二月,朱元璋设计暗害了小明王。他假装要把小明王接到应天,派廖永忠驾船到滁州去接,暗中却叫廖永忠在瓜步渡江时把船凿沉,将小明王淹死在江中,大宋政权至此正式覆亡。接着,朱元璋就废除龙凤年号,根据民谣的说法,“但看羊儿年,便是吴家国”,第二年即丁未年就是羊儿年(1367),决定以丁未年为吴元年,“建庙社宫室”。发布文告,便由“皇帝圣旨,吴王令旨”改为“奉天承运,吴王圣旨”,俨然以皇帝自居。为了掩盖从前对小明王的臣属关系,他禁止再提与大宋政权及龙凤年号有关的事,文书上同它有关的史料一概销毁,就连镇江郡民在城西建立的一块记叙朱元璋击退张士诚的功绩的碑石,因为“文末写龙凤年号”,他也下令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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