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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王路易十四生平故事是怎么样的?

历史大观园 法国史 2021-09-07 11:33:24 0 路易十四

黎塞留和路易十三相继离世,路易十四4岁登基,当然又是太后摄政。好在黎塞留老同志有远见有计划,没死就给自己培养接班人了。

法国和西班牙两个天主教国家厮打,教皇认为很不妥,所以派了一个使节来调解两边的纠纷。调解纠纷最容易显示一个人的水平,当初黎塞留就是在这个项目上获得认可然后成就大业的。这个叫马札然的意大利人给黎塞留印象不错,就勾引他跳槽,把他留在法国,留在身边。

黎塞留弥留之际,拉着路易十三推荐了马札然。这个意大利人就接替老黎成为法国的首相,随后,还要扶持4岁的幼主。

马札然面临的第一件大事是彻底了断三十年战争。1648年,签订了《威斯特伐利亚合约》。法国是最大的赢家,拿回了念念不忘的阿尔萨斯和洛林地区,并因为哈布斯堡王朝的削弱,成为西欧的新霸主。

三十年战争,输家赢家都不好过,虽然法国加入得晚,撑到最后也是筋疲力尽无以为继了。为了维持这场战争,从黎塞留到马札然都要疯狂地征税,压榨百姓。

战争打完后,马札然回家一算,财政缺口太大了,要搞钱啊,税已经收不起了,外省那些税估计已经收到下个世纪去了,怎么办?哦,法官们日子很舒服,平时又没什么事,对,停发各级法院法官4年的俸禄。

一听说有4年拿不到工资,巴黎高等法院立即翻脸。人家是高等法院,又不是进城的民工,他们讨要薪水有更高级的办法。

他们抛出了27条所谓的建议,要求国王召回派往各地横征暴敛中饱私囊的监督官、实行财政改革,以后关于收税之类的事没有高等法院同意不行;没有定罪,不能随便抓人等,有点要给国王上规矩的意思。

马札然和太后才不信这个邪呢,高等法院了不起啊,法官我们可以随便抓。这几个法官一抓,捅娄子了。1648年8月27日那天,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巴黎的市民在街上堆出了1200个街垒,而且用投石机打马札然他们家窗户!这个画面太熟悉了,巴黎的同志们在自己街道上搞这种战斗工事,熟门熟路,工具手艺都常备无患。投石机法语叫“福隆德”,所以这个投石党运动又叫福隆德运动。

巴黎人尚武好斗,发起飙来不计后果。马札然知道这帮人的厉害,赶紧带着太后和路易十四逃出了巴黎。

马札然和太后将宫廷搬到圣日耳曼,召集孔代亲王带兵攻打巴黎。这时的孔代亲王叫路易二世,当年亨利三世死缠烂打的美女,就是他妈妈。路易二世号称是最伟大的孔代,参加三十年战争战功显赫,是现在法国贵族的头目。

太后召他收复巴黎,其实他心里并不愿意,马札然继承了黎塞留的思路,提升王权,遏制贵族,让以孔代为首的这帮人很不愉快。刚开始不情愿,后来不得不做了,其他的法国贵族都非常痛快地跟上帮忙,什么让他们改变了主意?查理一世上了断头台!

1649年1月30日,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被砍掉了脑袋!这个事震惊了整个西欧各国的宫廷。对孔代和其他贵族来说,他们的权势和王权是共生的,如果巴黎市民真是崛起到可以干掉国王,对贵族们真不是什么好事。之前是敷衍太后,现在是为了自己的未来,打架就动真格的了。

3个月后,高等法院妥协,王军入城。

可怜路易十四回到家,还没坐稳喝口水,街上又闹了!这次是孔亲王引起的。他自恃有功,就想推倒马札然取而代之,阴谋败露,被太后逮捕。太后一抓人,街上就又砌街垒又丢石头。孔代亲王的王妃带着他的支持者起兵造反。太后无奈将孔代释放,他跑到西班牙,借了一支军队打回来,太后带着国王只好再次逃离巴黎。

孔代亲王的人马虽然很能打,却不够团结,被马札然成功分化导致失败。这就是第二次投石党运动。孔代最后投降法王,愿意再次效忠王上,说话算数,后来表现不错。

路易十四再回到巴黎,已经成年了。两次逃跑的经历,让他对巴黎很厌倦,对一个国王的权威更加看重。

1661年3月,马札然死去,跟他师傅一样,他正好也执政18年。临终时,他嘱咐路易十四,不要再找新的首相,国王要自己掌控一切,独揽大权,首相会让国王失去部分权力。路易十四接受了这个建议。亲政后他宣布,朕是自己的首相!

朕即国家

因为没有首相帮忙,路易十四事必躬亲非常忙碌,他恐怕是法国历史上最勤政辛苦的国王。

路易十四亲政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下令修建凡尔赛宫!大家可能奇怪,一个勤政的国王怎么一开始就不干正经事,一上台就大兴土木呢?路易十四是被刺激了,被“和珅”刺激的!

又穿越了?没有,法国版“和珅”,大名叫富凯。富凯在马札然时代是财政总监,算是首相的左右手。马札然自己搞了不少钱,他临死的时候,怕国王追查他的财产来源,就一脸真诚地说是要把财产转赠给路易十四。路易十四心想,我一个国王要你的遗产算个什么啊,况且你个老头也不容易,你那点钱还是自己留着吧。路易十四肯定没想到,马札然的遗产是个惊人的数字。

马札然能搞这么多钱,肯定是自己的财官帮忙,所以富凯不仅是一根绳上的蚂蚱,而且他完全可以搞得更多。路易十四亲政后,出于跟小国王拉近关系的考虑,富凯就邀请国王去家里做客。

在《罗马帝国睡着了》,讲过一个相同的请国王到家中做客的故事,教训是,招待国王,要吃好喝好,但绝对不能炫富。路易十四到了富凯家,吓了一跳,这伙计太有钱了,他家住在沃堡,豪华气派富丽堂皇,装饰着各种昂贵工艺品,其奢侈绝对胜过巴黎任何一座王宫,尤其是推平三个村庄建出的花园,光喷泉就有200多个!富凯家族的标志是松鼠,所以到处有松鼠图案和雕像,路易十四注意到,松鼠雕像下用拉丁文刻了一句话:何处高枝我不攀?

富凯这一通招摇,以为是在拍马屁,谁知,路易十四尥蹶子踹了他一脚。路易十四23岁,还年轻呢,年轻人的心性,我堂堂一个国王,生活质量还不如你?回到巴黎,看到自己那几座宫殿城堡,越看越寒酸,越看越生气,越生气就越恨富凯,你小子这么得瑟,贪污的也是我的钱,我要把我自己的钱拿回来,修一座无法超越的宫殿。

路易十四离开沃堡时,一副酒足饭饱的样子,富凯以为这次迎驾功德圆满。几天后,国王说是要考察布列塔尼,让富凯陪着,一路上对他还挺亲热。突然有一天,开完一个国务会议,路易十四下令逮捕富凯。罪名很明显,贪赃枉法。富凯的案子审了3年,路易十四不理周围人的求情,判他终身监禁。1680年,这个倒霉鬼死在狱中。

富凯跌倒,路易吃饱。富凯的万贯家财都被国王接收了。正好因为两次投石党人的回忆,让路易十四很不喜欢巴黎,所以他下令,在巴黎郊区,原来路易十三打猎歇脚的一个小行宫基础上,开始修建凡尔赛宫。路易十四安心要建出一座全欧洲最华美的宫殿,投入的费用惊人。1682年,法国宫廷迁入凡尔赛宫。1710年,全部工程完工。路易十四的目的达到了,凡尔赛宫公认是欧洲最大、最雄伟、最华丽的宫殿,无与伦比,成为后来很多王宫的样板,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法王这么花钱,让新上任的财长很心痛,新财长就是接替富凯的柯尔伯。柯尔伯原来是马札然的亲信。马札然死后,安排柯尔伯给富凯做助手,其实是监视他。富凯倒台,柯尔伯就接手成为财政总监。

柯尔伯成为财长这几年,法国的经济高速增长,而且终于让长期负债累累的法国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怎么做到的呢?重商主义。

柯尔伯自己是商人出身,对商业感觉比较准确。他认定一件事,一切以挣钱为中心,法国生产的东西大量卖出去,外国的银子流回法国来,这个就是最完美的经济形态。

要想卖东西,首先要有东西。开办手工工场,皇家协办,政府贷款,专做高档奢侈品,丝绒水晶之类的,卖给其他国家的王室,他深知这些东西最容易获得暴利;既然是高档产品,一定要保障质量,所有行业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有了东西,就要找市场,国内市场,取消关税,疏通道路,实现物流通畅,海外市场,建立东印度和西印度公司,努力拓展殖民地,为此还颁布法律,公开允许贩卖黑奴;只准法国的东西卖出去,最好不要让外国的东西卖进来赚法国人的钱,对外国商品和进港的船只都课以重税。

这几项措施下来,法国真是做到了日进斗金,国库的金银快速增长,法兰西空前繁荣。柯尔伯的名字,也就成了重商主义的代名词。

柯尔伯为法国带来经济复兴,让其他国家很羡慕。而且,他的这几项措施也很容易学啊。于是全欧洲进入商业竞争和对殖民地的争夺,这是后话了。

有这么个能人帮自己赚钱,路易十四花钱花得很爽,柯尔伯知道挣这些家当不容易,经常劝阻国王的铺张浪费。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路易十四不会听的。

从小被贵族辖制,路易十四一亲政就坚定信念,要让自己成为最有权力的国王,谁也不能忤逆。他听说巴黎最高法院开会讨论他颁布的敕令,还穿着猎装的国王提着鞭子就冲进了法院,说:“先生们,以后不要再开这种会议了!”为什么?因为“朕即是国家”!不久后,他又冲进最高法院,销毁了法院投石党运动时所有的文件。国王在高等法院耍威风,大家都不敢反抗,主要法官已经被他流的流抓的抓了,巴黎最不安分的高等法院因此老实了很长时间。

就这样,路易十四出了幼时的一口恶气,建立了非常专制的王权,谁也不敢反抗他,甚至明知道他在做蠢事,也不敢反对他,只好看着他一步步将法兰西带上辉煌,旋即又带向没落。

王的战争

路易十四一辈子搞了4场战争,人生的大部分光阴和法兰西的大部分钱财都耗在其中。

第一场,法兰西对阵西班牙。理由是,讨嫁妆!法国在三十年战争后继续收拾西班牙,都取得了胜利。西班牙的和谈条件之一,就是将公主玛丽嫁给法王。玛丽公主是西班牙的长公主,如果她唯一的弟弟没生儿子就死了,她将是西班牙的女王。

婚姻条件,西班牙割了几块地当嫁妆,其中包括原来割出去的鲁永区,还给公主50万金埃居(当时的货币)陪嫁,而这笔钱也算是买断了玛丽的王位继承权。

地拿到了,玛丽也成为王后了,这50万迟迟不见,路易十四也不催,他有他自己的打算。

玛丽公主的弟弟4岁的查理继位后,姐夫路易十四跳出来讨要这笔陪嫁银子。既然小舅子拿不出来,那好办,西属尼德兰——比利时卢森堡一带,法国早就想要,拿来抵吧。1667年,路易十四御驾亲征,占领了尼德兰的若干城池,还顺带占领了弗朗什—孔泰(当时隶属西尼德兰)一带。第二年,英国荷兰加上瑞典觉得路易十四这样发展下去危险,组成了反法同盟,逼得法王签订条约,将弗朗什—孔泰归还。这一场战争被称为王后遗产战争。

虽然归还了弗朗什—孔泰,但路易十四打下的其他要塞都没还。这些要塞,正好是通向荷兰的大门。于是,路易十四预备找荷兰打一架。

荷兰和英国瑞典联手抑制了王后遗产战争的战果,让路易十四很光火。根据法王所谓自然疆界的野心,南部尼德兰要吃掉,荷兰也可以吃下去。为了准备这场战争,路易十四收买了英国和瑞典,拆散了这个三角同盟。1672年,路易十四入侵荷兰。

越过默兹河,再越过莱茵河,法军一路顺利是因为法王麾下许多优秀将领,包括投石党运动造反的孔代亲王。这次,路易十四惹的人更多了,西班牙、勃兰登堡、丹麦和奥地利都不干了,又结成“反法同盟”,路易十四一个单挑一群。

面对法王的入侵,本来正闹内乱、无政府状态的荷兰空前团结,他们重新拥戴奥兰治家族的威廉成为执政官。威廉为了驱赶法军,掘开了阿姆斯特丹的海堤,水淹七军,法军被迫撤退。

1679年,这场乱战再次议和,显然是法军单打独斗还占了上风。所以,根据合约,路易十四拿到了他魂牵梦萦的弗朗什—孔泰地区。

过了几年,路易十四又把目光放在斯特拉斯堡。这个地点很熟,斯特拉斯堡誓言,将查理曼帝国分成了德国、法国和意大利。斯特拉斯堡一直属于神圣罗马帝国,接受新教后,这里成为一个自由市。自由市最容易招人惦记。

1681年,路易十四将斯特拉斯堡据为己有。他选择这个时候出兵是有原因的,因为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正被土耳其人缠住呢。没想到皇帝拉同盟的速度极快,西班牙、荷兰、瑞典再次加入,德意志几个实力雄厚的诸侯国也加入了这个大联盟。最要命的是,荷兰的执政威廉突然变成了英国国王威廉三世。这样一来,英国毫不犹豫也成了同盟。

路易十四真是了得,这么艰难的战斗,他居然坚持了10年。最后,他当然是输了,又是条约,将之前占的土地还回去,但是,斯特拉斯堡可以留下。路易十四在战前就几乎完全取得了斯特拉斯堡,这10年战争下来,赔了那么多好地,甚至包括北美的几块殖民地,也不过是留下这个地方,损失极大,而且非常丢脸。

输得不甘心啊,这帮人总是结伙对付我,我人缘这么差呢?!路易十四郁闷啊。他要再试一次,他不服!

1700年,西班牙国王、路易十四的小舅子查理死掉了。查理死前,就提名路易十四的孙子菲利普接班,条件是,西班牙和法国不能合并。查理之所以会让自己的外甥孙子接班,主要是因为路易十四过去撒钱,按道理,哈布斯堡家族也有继位的资格。菲利普登基成为西班牙国王后,路易十四就蠢蠢欲动,欧洲马上感觉到,这个伙计似乎把西班牙也看成自己的产业了。为了防止两国合并,这帮子宿敌们又打起来了。

13年的鏖战,最后大家都打不动了。同盟国家一致同意,菲利普继续当西班牙国王吧,西班牙以后就属于波旁家族了,不过法西不要合并啊。

大家以为法国赢了?不,输惨了!战争之前,菲利普已经是西班牙国王了,如果不是路易十四瞎折腾,这场战事完全可以不发生。而为了获得这个本来就属于自己的王位,法国搭上的东西可多了:南美的殖民地全让给英国,英国还取得了直布罗陀,北美纽芬兰哈得孙湾开放给英国人随便用;法国割地给荷兰奥地利;意大利的大部分、西属尼德兰这些以前西班牙的地方,归还哈布斯堡家族,法军从洛林撤出。

这场战争打完,法国称霸欧洲的梦想暂时被打碎。取而代之的,是英国依仗自己庞大的海外殖民地日益强大,终于成就日不落帝国。

4场战争,路易十四打赢了前两场,后两场算是输了。大家看出来了,后两场战争,几乎全西欧都与路易十四为敌。尤其是神圣罗马帝国,本来新教诸侯和哈布斯堡家族不合,怎么也联手作战了呢?因为,路易十四出了一个昏招。

路易十四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又是个异常专制的君主。他认为,国内只能有一个宗教。1685年,他颁布了一个《枫丹白露敕令》,完全推翻他爷爷亨利四世颁布的《南特赦令》,收回所有对新教的宽容,以后在法国,只有天主教才合法。为了躲避迫害,法国的新教徒都逃亡其他国家。原来说过,新教徒一般都是些新新人类,有技术有手艺有产业还有钱,这帮人将他们的财产技术带到其他国家,路易十四自己都不知道是多大的损失。而他看得见的损失非常明显,那就是德意志新教的诸侯们一致视路易十四为敌,愿意加入盟军教训他。

跟全欧洲打了4场,柯尔伯给法国攒下的家当赔光了。其实柯尔伯在1683年死后,法国的经济就一年不如一年,路易十四不仅把国家折腾散了,连自己都折腾散了。1715年,77岁的路易十四驾崩,在位72年,是法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长的国王。

路易十四光鲜亮丽的生活

现在法国带给我们的诸多关键词中,应该有奢华、时尚、美食这三样。而这三个词成为法国风尚,都来自路易十四。

前面已经说过很多关于法国的时尚,比如亨利二世的情妇引导了露额妆和低胸装的潮流,美第奇太后则倡导了束腰。美第奇太后来自高度发达的意大利,她的东西都挺高级的,不过因为她外形受限,好东西也穿不出个样子来。她带来了一个新鲜东西——高跟鞋。估计太后自己穿着不好看,她代言高跟鞋,没引起巴黎女人的跟风,没想到后来这种高跟鞋居然是被路易十四发扬光大了。

路易十四长得挺好,但个子很矮,160厘米左右。为了让自己有个高高在上的威严,他就给自己特制了高跟鞋,每天穿着,也不嫌累,感觉好极了,引发好多巴黎矮子效仿。由此看出,高跟鞋最早是个功能性的产品,纯粹用于增高。那时候路易十四不知道有内增高这种技术,他踩着那么高的跟跌跌撞撞,满朝文武都替他捏一把汗。

另一种美第奇引入法国被路易十四成功推广的产品就是香水。都知道法国人爱香水,为什么?听说的原因是中世纪时,法国人不爱洗澡。作为一个天主教国家,偶尔有些愚昧的迷信认识,对自己的身体看得比较重,能不洗尽量就不沾水了。

不洗澡总是有味道的,尤其是来自发达国家——意大利的王后们,对法王的体味总是难以容忍,于是就将香水香精这些东西带入法国。像香水这样高科技的东西,中世纪的欧洲人肯定发明不出来,应该来自波斯或者埃及那些国家,“十字军”东征帮助了这些物品的流通。香水进入法国后,因为有市场,所以在当地生根发芽,慢慢成为法国人的明星工业。

路易十四就非常喜欢香水,到了痴狂的程度。养了大量的香水师,用国家津贴,每天研究给国王制造不同的香氛。路易十四自己每天香飘万里地出现在朝堂上,就觉得朝臣们气味不好,所以要求他们跟自己一样,每天喷一身香水再出门。在法国上朝议事,不戴个防毒面具,估计能被香味熏晕过去。按他们这种用香水的频率,香水工业必须规模化上产量,所以就有了法国香水现在的江湖地位了。

路易十四生活非常奢侈,奢侈到不怕麻烦的程度。而且,这个伙计是出名的饕餮之徒,非常好吃。于是,凡尔赛宫的饮宴就成了风景了。

话说法国人出身蛮夷,到中世纪都挺土鳖的,感谢文艺复兴,感谢意大利,让高卢老乡开了眼,尤其是美第奇太后这些来自意大利豪门的王后,嫁到乡下怕吃不惯,娘家肯定陪嫁了一个厨师团队。在意大利厨师团的启蒙下,法国人渐渐知道食物多样化和精致化。肉除了熏着吃,还可以煮肉丸子或者炖肉汤,当然要优选没有瘦肉精的猪肉。

法国人聪明,师傅领进门,修行立即高一等。先是跟风意大利菜,然后根据自己的口味和特产创出了属于法国自己风格的菜系。

烹饪学会了,接着就恶补用餐的礼仪。美第奇嫁入法国时,这帮子高卢人还不会用刀叉呢,吃饭一律用手抓。到了路易十四,吃饭的排场就吓人了,起、坐、喝汤、敬酒、吃面包都有明确的礼仪规范,而且每次用餐,伺候的用人满屋子都是。因为规矩多,需要用的人自然也多。总之是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一餐饭吃下来,用人们肯定筋疲力尽,吃的人也不见得轻松。路易十四崇尚奢华,不怕麻烦,他提升了用餐的规格和档次,可他自己却不遵守,他说用刀叉吃饭娘娘腔(用香水穿高跟鞋不算娘娘腔?),所以当他的客人都小心谨慎切割食品时,他一律用手抓着踞案大嚼,反正也没人敢说他。

路易十四之后,法国美食渐渐坐稳了西餐的头把交椅。现在说到法国菜,不仅是代表精美精良精选的食材,更代表着高档的用餐环境,考究的餐具,正规的着装要求及花哨的用餐礼仪,当然还要搭配完美的法国红酒。全世界学做西餐最好的学校就是法国的蓝带厨师学校,西餐最权威的评级标准则是大名鼎鼎的《米其林饮食指南》。被这个法国“轮胎”公司评为三星的餐厅,口袋里没有大把的闲钱,或者是吃完不能报销的,劝你别进去,有点烧钱。

所有的历史书都喜欢极细致地描绘路易十四时代宴客的排场,不过认为,路易十四如果见识过满汉全席的排场,恐怕又会受刺激。按他这种不服输的脾气,不知道会不会拆了凡尔赛按紫禁城的标准盖一座,或者要求以后吃饭至少109道菜(要比大清多一道)。

跟路易十四同时在位的,是咱家的康熙爷,巧的是这二位还都属于在职时间很长的老干部。路易十四时代,中国和法国消费立场正好相反,法国人瞧咱们中国都是高档奢侈品,尤其是青花瓷,在上流社会之抢手啊。他们那时候是不好来中国,怕他们有移民倾向,大清拒签。否则法国女人也是带着大笔的现金,要求北京的商店封店让他们选,就跟现在中国人在巴黎买LV或者GUCCI一样。虽然法国女人不能来北京消费,康熙爷却放了路易十四的传教士进入中国。

路易十四是最忙的法王,凡事亲力亲为,他还能空出时间找乐子,参加演出。另一项被他推广并提升的项目就是芭蕾舞。他不是普通票友这么简单。这门最早起源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脚尖舞,到路易十四手里才规范化专业化,他还专门为芭蕾舞开办了学校。现在还通用的芭蕾舞的标准脚位、手位都是当时确定的。路易十四亲自上台演出,据说国王有非常完美的腿,就是有点短。大约是1653年,在一次大型演出上,路易十四COSPLAY成太阳神出场,造型富丽,姿容华美,惊艳了全场,从此他就被称为太阳王了。为了配合自己这个太阳神的身份,路易十四更加按神的标准享乐花钱。

食色,性也,爱吃的男人,好色的居多(一家之言啊)。像路易十四这样的人,情妇肯定是常换常新的。

前面说过,法王弗朗索瓦一世非常人性地设立了“皇家情妇”这么个职位,行政级别不详,应该仅次于王后。堂堂一个法王,非逼得人家一夫一妻不合适。况且他们的婚姻大多是政治联姻,上床也是为了政治目的,挺让人同情的。现在允许养个小三在身边,一次只准一个,而且小三再受宠,也撼动不了王后的地位,生的孩子也别想继承王位。这证明在男女关系方面,法国人就是有创新意识。

路易十四娶了西班牙的玛丽公主,玛丽公主不仅陪嫁丰富,也带来了好东西,丰富了法国文化。西班牙的航海家不是最早在南美溜达嘛,发现了可可,西班牙人造出了巧克力。玛丽公主来到法国,送给夫君的其中一个礼物就是精美的巧克力,很快这种奇特香郁的食品就风靡了法国,成为上流社会的奢侈品。虽然现在比利时的巧克力被认为是最有名,但法国有几个牌子一直雄踞在高端巧克力市场。

玛丽王后生了三男三女6个孩子。不过,她知道,路易十四的心从来不在她身上。

路易十四的弟弟奥尔良公爵娶了英国的公主亨利埃塔,法王很快跟弟媳妇看对了眼。这一代的奥尔良公爵女里女气性向可疑,对哥哥跟老婆的频繁来往也不以为忤。路易十四跟弟媳妇鬼混中还不忘发掘新人,他突然发现弟媳的侍女路易丝·拉瓦莉埃颇有姿色,英国公主深明大义,就把她送给法王。

拉瓦莉埃给法王生了5个孩子。这个可怜的姑娘不知道皇家小三这个位置,考的不仅是模样,还有头脑。没几年,她就发现法王又有新人了。

路易十四听说,蒙特斯潘侯爵夫人和她的姐妹号称是法国最美的女人,亲眼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拉瓦莉埃文静内向,可能还有点因为出身的自卑,可怜兮兮的;蒙特斯潘夫人正相反,她是高贵冶艳的。宫廷舞会上,她与法王配合得相得益彰,路易在她的衣香鬓影中又失了魂魄。

蒙特斯潘夫人成为法王新宠。根据拉瓦莉埃的性格,她不会发动一场女人战争争回自己的位置,而是默然退避,选择在修道院孤独终老。

侯爵听说自己的老婆上了法王的床,无奈又哀怨,换了一身黑衣丧服,面见法王,酸溜溜地说:“以后俺是见不到俺婆娘了。”这个傻老爷们儿,没一点忠君爱国的思想,国王看上你老婆,应该万分荣幸才是,怎么能叫板呢。国王没饶他,将其放逐并软禁。

蒙特斯潘比拉瓦莉埃精明多了。她知道防患于未然,一边给路易十四生了6个孩子,一边还把自己保养得美美的,专宠后宫十几年。而她最狠最了不起的是:居然让路易十四封了她两个儿子为公爵!这两个可是私生子啊。

路易十四对这两个儿子宠爱有加,蒙特斯潘当然也知道要全力教养,问题是,她活动太多,她要经常陪法王应酬娱乐休闲。这些活动她不跟着不行,一步跟不上,说不定就有其他人跟上了。于是,她左挑右拣,挑了一个家庭女教师帮她陪着孩子。这个家教相貌中等、老实本分、知书达理,一看就能教好孩子。

这是世界史上最传奇的乌鸦变凤凰的故事,它启发了后来很多作家按这个思路编爱情小说。这个家庭教师,后来的人叫她曼特侬夫人。

曼特侬的父亲在宗教战争中失利,被关押,曼特侬降生在监狱里。后来随全家流放到法属西印度群岛,母亲亡故后,在巴黎的叔叔家存身,寄人篱下。这样的经历,让她对人情世故了然于心。

16岁那年,她嫁给了当时著名的诗人——斯卡隆。斯卡隆在那个时代颇有文名,写小说和诗歌算得是个人物,不过外形很猥琐,脾气暴躁,还是个瘸子。斯卡隆比曼特侬大了25岁,对小妻子也没什么怜惜。这次婚姻对曼特侬来说是个悲剧。

好在,这个悲剧也不光只给人眼泪。斯卡隆才华横溢,出口成章,曼特侬耳濡目染,居然在他身边修炼成一个才女。

蒙特斯潘夫人找家教,当然首先要求不能太漂亮,还要信仰虔诚,安分守己。路易十四初见曼特侬,看她一身黑衣,脸色暗淡,愁眉苦脸,很不爽,当时就跟蒙特斯潘说,他非常不喜欢这个新家教。这就对了嘛,蒙特斯潘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啊。

曼特侬对两个王子倾注了很多心血,比他们的亲妈还负责。路易十四看在眼里,有点感动,作为奖励,赐给她曼特侬城堡,并封她为女侯爵。从此,大家就叫她曼特侬夫人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路易十四很愿意让曼特侬留在身边,听她说话。这个女人知识渊博,经常有让国王很惊讶的见识和想法。对路易十四来说,美女太多了,可能跟自己说话分享心事心得的女人就太难找了。曼特侬为人安静内敛,相比之下,蒙特斯潘过于骄傲跋扈,宫里的人都说曼特侬夫人是个好人。

蒙特斯潘慢慢也老了,姿色不再。路易十四虽然视曼特侬为红颜知己,可对青春美色还有要求,于是一个不到20岁的女子又来到国王身边。

蒙特斯潘看到自己失宠,跟其他昏头的后宫女子一样,开始玩蛊毒了,他们的称呼是“黑弥撒”。说巴黎有个巫婆,用婴儿的内脏做药,这种药让男人吃下去就会对她死心塌地,哪儿也不去了。女巫案闹得沸沸扬扬,作为重要客户,蒙特斯潘很快就被人供出来。路易十四想到自己吃了这么多年婴儿内脏,五内翻滚,怒不可遏。念她伺候自己这么多年,放她一马,没有处死,算是打入冷宫了吧。

经过这件事,路易十四体会到红颜祸水的危害,越发看曼特侬善良懂事,与世无争。1683年,玛丽王后去世,路易十四完全可以在欧洲另寻一位公主,可他毅然跟曼特侬结了婚,虽然,这个王后只能是“地下式”。

说是地下夫妻,估计很多人都知道,只要不公开,不用向一个出身卑微家庭的教师行君臣之礼,贵族们也觉得没什么不适。应该说,路易十四此后的很多决策和想法,多少都受到曼特侬的影响。渐渐地,这个没有名分的王后也掌控了凡尔赛宫,因为很多人发现,原来喧嚣奢华的凡尔赛宫,因为这个朴素女教师的入住,比原来安静了很多。

曼特侬陪伴路易十四度过了最后30年的岁月,国王没再找另外的情妇,这种灵魂之交是真正牢不可破的爱情,什么样的春药都产生不了这个效果。曼特侬比国王年长3岁,在路易十四死后的第四年去世,安葬在她一手创立的少女教育院里。

路易十四的故事太多了,挖掘不完,但是有一件事肯定是大家很想知道的,那就是传说中的铁面人。

铁面人的故事被大家知道也是源于大仲马。他的《三个火枪手》系列小说共三部,第一部是《三个火枪手》,第二部是《二十年后》,第三部叫《布拉热诺纳子爵》。这三部戏说历史的小说,讲的就是路易十三到路易十四这段历史。看大仲马的书,最大的乐趣就是猜,到底哪段故事是他编的,哪段故事是确有其事,据说真实的居多。

最后一部《布拉热诺纳子爵》中,就讲述了著名的铁面人的故事。路易十四时代,巴士底狱里关了一位神秘的犯人,他高大挺拔,举止优雅,戴着一个天鹅绒的面罩(小说中变成铁面罩),被关在一个干净考究的牢房里。狱卒对他很客气,犯人享用的衣食都很精致,只有一条,只要摘下面罩,立即杀无赦。

当时是真有这样一个犯人的,后来巴士底狱被攻克,巴黎市民看到了这座牢房,据说还看到了当时的记录,只知道有这么一位蒙面犯人,姓名来历一概成谜。

大仲马的小说里,铁面人是路易十四的孪生兄弟,假冒哥哥登上王位,后来被火枪手达尔尼昂识破,一夜之间,就将假货挫败,给他戴上面具,终身囚禁。这个说法没有证据,根据路易十四的性格,他把王位王权看得如此要紧,一个长得跟他一模一样的孪生兄弟,还试图篡位,没道理留着他,还好吃好喝地养活着,他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秘密做掉。

到底铁面人是谁,说法真是五花八门。有一个看上去很靠谱的,关乎路易十四的身世。说路易十四根本不是路易十三的儿子。前面说过,路易十三和安娜结婚23年才生了路易,两口子关系还一直不好,安娜还跟婆婆一起反老公。

年轻时生不出,突然老蚌生珠这个事应该也是有的,可根据很多资料,路易十三貌似对女人没兴趣。波旁家族的国王都有情妇吧,路易十三没找过,而且最喜欢看描写同性恋的戏剧。黎塞留看着国王这个情状,知道如果王上无子,则王弟奥尔良公爵就是下任法王了,奥尔良公爵一直和太后一起叛乱,跟黎塞留有过节啊。于是黎塞留跟路易十三商量,如果你实在不愿意,就找其他人跟王后同床,生出孩子算陛下的。

路易十三觉得这办法可行,黎塞留就操作了一下,为保障王统,从几位先王的私生子里挑吧。王后成功怀孕产子,那个代工的就被打发到美国去了。路易十四临朝,他回来讨要好处,路易十四自然不认,但又觉得此事可疑,所以将他戴上头罩,好吃好喝养老送终。这个解释唯一站不住脚的是年纪,这伙计1703年才死。1703年,路易十四都65了。这如果是他亲爹,得是多老一个老头啊。又被推翻了。

路易十四的身世之谜又派生了一个说法,说是当时的警察头目。路易十三死后验尸,当时的医生不知怎么就认定路易十四不是路易十三生的,告诉了警察头目,于是警察头目被关了。这也不合理,杀掉不是更好吗?

还有人说,铁面人是富凯,死在狱中的是富凯的仆人,是他的替身,真的富凯戴着假面具活在巴士底狱。富凯的刑罚是法王亲自指使的,摆明要整死他,何必这么善待他呢?

更惊人的说法,是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说这家伙在伦敦被咔嚓的也是个替身,真身跑到法国,法王把他保护起来,只要保住性命,别的也不敢想了,所以牢里最安全。

根据伏尔泰的介绍,这位假面人被关在巴士底狱期间,欧洲各国并没有什么政要失踪或者消失,所以猜其他国家的人就更不靠边了。

要罗列假面人的假想身份,又是长篇论文,有骗稿费之嫌,所以就此打住。介绍这个,不过是让大家看电影时了解个大概吧,因为这种经典的题材,是会被不断翻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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