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家文化 > 古代文化

魏晋美学——突破实用的经典解释新思维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1:24:59 0


王弼对政教中心主义和实用哲学思维的突破集中体现于《老子指略》。

王弼的《老子指略》原本失传,只在《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等史书中存目,题目还有出入。民国学者王维诚考证,宋代张君房编的《云笈七签》中《老君指归略例》一文,和明刻《道藏》第998册中《老子微旨例略》一文,内容与王弼《老子道德经注》思想很接近,认为可能是王弼《老子指略》一部分佚文甚或是全文,因此辑为一文。楼宇烈的《王弼集校释》中所收《老子指略》便是王维城所辑。王弼原文如何已不可知,不过此文能够体现王弼老子注的要旨和思路。本节详细解读《老子指略》,分析王弼如何反思和超越各种实用主义思想。考虑到《王弼集校释》对此文只是零散的注解,而有关学术著述总汇各种观点及著者的理解去总体把握,辅之以原始材料的引用,有点先入为主,我们的解读方式是首先理清王弼本人的思路,客观解释他说了些什么,怎么在说,然后再附上我们的理解、所得的启示。

一、以无解道消解绝对真理

王弼说:“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魏]王弼著,楼宇烈校释:《王弼集校释?老子指略》,第195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以下出自该篇引文不再注明出处。这段话与何晏的道论、无为论和无名论是一致的,意思是万物生于无。

何晏将“道”转化为“无”,也可以说是由“道”引申出一个“无”的概念,或者说形成万物生于无的认识,“道”就与“无”等价。王弼接着何晏说“无”,心目中还是在说“道”,并且明确地以“无”来解“道”。“道”的性质就是“无”,无形无名,不可言说。他要说明的是,对于老子之道,任何具体言论都会破坏它作为“万物之宗”的性质和地位。“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道不能够以任何方式言说,不能等同于任何具体的感知。“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道”不是具体的物,如果非要以何物来言说它,那么它就是那种“混成”之物,就是庄子所说的“混沌”,不是任何具体物,又包含任何物。“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弥使不经也”。没有什么不以之为统领。

“若温也则不能凉矣,宫也则不能商矣。形必有所分,声必有所属。故象而形者,非大象也;音而声者,非大音也。”意思是,对事物的具体解说不等于事物本身,只要对事物进行定性分析或界定,它就会失去了本来面目,突出了某一方面的性质,其他方面的性质就被淹没。具体形象可以区分,具体声音可以归类,这就不是大象、大音了。“然则,四形不象,则大象无以畅;五音不声,则大音无以至。”大象、大音必须通过具体的形象和声音来体现。那么怎么办呢?“四象形而物无所主焉,则大象畅矣;五音声而心无所适焉,则大音至矣。”我们可以用具体来把握一般,以个别现象去把握最高本体,只是要求我们不要局限于具体个别。举例来说,最理想的政治是什么?这是没有答案的。说出来的理想政治,一定包含了不够理想的方面,换个角度或者立场就是片面的。人们必须就这一问题提出在某一阶段较具普遍合理性的答案,同时要注意,不将这个答案视为终极答案。董仲舒给后人的感觉是他要极力建立永恒法则,将相对真理变成了绝对真理,将一时之法变为万世之法。“故执大象则天下往,用大音则风俗移也。无形畅,天下虽往,往而不能释也;希声至,风俗虽移,移而不能辩也。”归根结底,还是要执大象、持无形、用希声,这样就能不需言说、不需为人们所知,而功效已经达到。移风易俗,化民而不觉,改善民生而还让人民不觉得经历了什么大变化,这种状态当然是最理想的。不过,儒家重名,师出有名,政出有名,人们的日常言行也都有名,合乎名心里才觉得安全可靠,才快乐,所以,道家无为而治的做法,并不是多数人的选择。王弼说:“是故天生五物,无物为用。圣行五教,不言为化。”天地万物,都不是刻意要做什么用的,是人们人为地规定了其功用。圣人推行教化,应该是不需要言说就有教化之效果,若要将纲常定为若干条目,那就需要说明理由,而说出理由的同时,往往也失去了理由。比如说君为臣纲,理由是君代表天。然而天又是什么?理由总是经不起追问,如此,则教化反而失去了效用。一切都在变,名和实总会出现不符,只有无名无形的“道”本身才不会变化。“是以‘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五物之母,不炎不寒,不柔不刚;五教之母,不皦不昧,不恩不伤。虽古今不同,时移俗易,此不变也,所谓‘自古及今,其名不去’者也。”王弼不只是为了说明道无名而不变,更是要说明,当人们在具体言说时,只有不断注意变化,才能够更为接近真理——道本身。

何晏以特殊的身世、处境,在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的年龄,在谈老时多少有些虚无主义的倾向。王弼以少年人的热情,将不可言说的道引向趋近道的言说,将本体道引向追求真理的过程。那么,过程中的一切都是值得重视的,本体道确认而不是否认过程、具体目标、具体对象或现象。这一点是最重要的。

何晏侧重以无为本,王弼更偏向以无为用。何晏以无为本,对应着“无为而治”的政治理想。《论语?卫灵公》中孔子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何晏集解说:“言任官得其人,故无为而治。”[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卷一五,《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517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详细推之就是,君主将各项制度都制定好了,各类人的身份定位好了,官员各司其职,人们各安其业。何晏说得很有道理,合乎儒家要旨,却未必是老子原意。邢昺疏说:“帝王之道,贵在无为清静而民化之。”这是说,帝王不要太想建功立业,否则,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老子目的是要使民不争,首先要求帝王清静无为。朱熹解释说:“无为而治者,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独称舜者,绍尧之后,而又得人以任众职,故尤不见其有为之迹也。……恭己者,圣人敬德之容。既无所为,则人之所见如此而已。”(朱熹《四书集注》)朱熹强调以德治国,强调君主及统治阶层有德,以身作则,则民风自然淳厚。王弼《论语释疑》中对无为而治没有作解,如果不是佚失的话,那么可能他是认同何晏的。“以无为用”包含了无为而治的意思,是以“无为”为手段。不过,以无为用和以无为本还是有所不同,王弼并不否认一切作为,只是要求对目的本身保持反思,任何“有为”都不一定绝对合理;他也不反对道德要求、法律制度等,只是要用“无”这一本体来观照之,不要像董仲舒那样将政治伦理真理化。“天不以此,则物不生;治不以此,则功不成。”以无为用,就是观念、意识中始终有最高本体存在,始终保持对具体思想、行为的反思与超越,也就是“与时俱进”的意思。这个“道”才是根本之道,因为它不是具体道,而是一种开放的思维方式,所以始终实用,如王弼所说的:“故古今通,终始同;执古可以御今,证今可以知古始;此所谓‘常’者也。无皦昧之状,温凉之象,故‘之常曰明’也。物生功成,莫不由乎此,故‘以阅众甫’也。”王弼解开了人们阅读老子的最大疑惑,老子反复阐申的就是,没有任何道理是绝对正确和永恒不变的。“天不变道亦不变”不是保守主义就是绝对主义。老子的“道”之所以是常道,正是因为这个“道”说明的就是“没有任何道理是绝对正确和永恒不变的”这一道理,是作为一个预设的本体,将一切思想、道理、观念、制度、现象、目的等置于相对地位,保持反思和批判。“众甫”就是历史上那些遵循大道的圣王。老子认为舜是无为而治的典范,王弼更有一层意思:圣王固然合乎大道,但并非道本身,众多圣王的作为和做法并不相同,这更说明只有大道本身才是恒常的,没有什么不变成法或万世师表。

董仲舒的天道纲常系统以道为学理依据,是文人学士自觉接受纲常伦理的思想基础。王弼抽取了道这一学理依据,将本体道与具体道区分开,将圣人、天子和天道剥离,纲常伦理不再是绝对的,在社会生活和学术思考中不再具有至高无上的、甚至是唯一重要的地位,这就为人们将视角转向社会和人生的各个方面、为经典解释转向多重价值和意义清除了思想障碍。

二、辨名析理反思各家实用学说

老子言说的本体道不可具体言说,各种对“道”的具体言说都不是其本身,理解老子之文就成为一个解释学上的难题。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可以确定地命名,对事物和现象的概括可以形成一些共名,这都比较容易理解和接受。更进一步的概括则变得困难,命名也变得困难,理解更为困难。“名”既指向非常具体的“实”,也可能指向最高层面的抽象道理,越是抽象的名称越具有多义性,抽象概括的“名”在理解和接受中很容易为具体事物、现象之名所扰乱。《道德经》中有最高层面的抽象概括,老子要结合各种具体事物和现象来引导人们去理解最高的“道”,反思和超越既有的具体观点,人们却可能按照既有的具体观点去把握这些具体事物和现象,将老子的本体道等同于这些具体观点。在语言文字有限、逻辑学很不发达的情况下,王弼一面反思对具体事物和现象的既有认识,一面超越具体认识,阐述抽象的道理和思路,努力说明《道德经》中的“名”究竟指向哪一种“实”——是实际对象还是某种实际意义,或者指向什么抽象的意义,乃至最高的道理。他指出,具体言说犹如风雷转瞬即逝,只有上升到理论层面,才能构成人的认识:“夫奔雷之疾犹不足以一时周,御风之行犹不足以一息期。善速在不疾,善至在不行。故可道之盛,未足以官天地;有形之极,未足以府万物。”这句话肯定了理论概括的必要性。确定的命名适用于具体对象,适用于全部对象的名则是最高的抽象概括,这个名——“道”是不可以具体言说的。“是故叹之者不能尽乎斯美,咏之者不能畅乎斯弘。名之不能当,称之不能既。名必有所分,称必有所由。有分则有不兼,有由则有不尽;不兼则大殊其真,不尽则不可以名,此可演而明也。”任何对“道”的具体言说都会有所遗漏,有所缺失。任何具体的名都不能反映其全部本质。王弼用了许多词语来引导人们去理解本体道的这种性质:“夫‘道’也者,取乎万物之所由也;‘玄’也者,取乎幽冥之所出也;‘深’也者,取乎探赜而不可究也;‘大’也者,取乎弥纶而可及也;‘远’也者,取乎绵邈而不可及也:‘微’也者,取乎幽微而不可赌也。”可是这些词,也不是“道”本身:“然则‘道’、‘玄’、‘深’、‘大’、‘微’、‘远’之言,各有其义,未尽其极者也。然弥纶无极,不可名细;微妙无形,不可名大。是以篇云:‘字之曰道’,‘谓之曰玄’,而不名也。”老子只是勉为其难地用一些词语来描述“道”,并不是对它的明确解释。概念揭示具体对象的性质,老子之“道”不是有具体对象的概念,因此不能够确定地命名,也无法用任何名来解释。从逻辑学来说,这种概念叫做空概念或虚概念。在这里,王弼已经隐约透露出“得意忘言”的意思,即不拘泥于字面意义,而要追寻字面后不可言说的要旨。“然则,言之者失其常,名之者离其真,为之者则败其性,执之者则失其原矣。是以圣人不以言为主,则不违其常;不以名为常,则不离其真;不以为为事,则不败其性;不以执为制,则不失其原矣。”不能言说,不能命名,不能直接运用,不能拘执于表象。至此,王弼对被历代解释者解释得复杂混乱的《老子》做出简明的判定判断:“然则,老子之文,欲辩而诘者,则失其旨也;欲名而责者,则违其义也。故其大归也,论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极以定惑罔之迷。因而不违,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此其大要也。”老子之文的特点,与其对象一样,是不能够容许诘问和辩论的,不能够去辨别其中的概念和具体现象,它讨论的是一个最高的原则,最根本的道理,要遵从而不违背。人们只会得到它的部分,而不可能再为它增加什么。要抓住根本,超越各种枝节。

老子以抓根本而在讨论具体问题、实际现象的诸子百家中独树一帜,老子之道是本体道。以本体道为最高视点,王弼评点了各家具体思想的相对不足:而法者尚乎齐同,而刑已检之。名者尚乎定真,而言已正之。儒者尚乎全爱,而誉以进之。墨者尚乎俭吝,而矫以立之。杂者尚乎众美,而总以行之。夫刑以检物,巧伪必生;名以定物,理恕必失;誉以进物,争尚必起;矫以立物,乖违必作;杂以行物,秽乱必兴。斯皆用其子而弃其母。物失所在,未足守也。各派思想家各执一端,从不同目的出发,从不同角度认识事物,从而互相抵牾,也互相攻讦:然致同涂异。至合趣乖,而学者惑其所致,迷其所趣。观其玄同,则谓之法;睹其定真,则谓之名;察其纯爱,则谓之儒;鉴其检吝,则谓之墨;见其不系,则谓之杂。随其所鉴而正名焉,顺其所好而执意焉。故使有纷纭愦错之论,殊趣辩析之争,盖由斯矣。从对象那里看到一些与主观目的或主观认识相关的因素,就认为自己找到了、理解了某种思想。这种弊病,在现当代学者那里也存在。经常有人从某个古人、某部古籍那里发现了儒法名末杂家思想,或者发现了马克思主义,发现了某种西方哲学或文论,发现了某种现代学术观念或方法,如此等等。这种条分缕析未尝不可,只是容易将特定角度的结论普遍化。比如说某人属于儒家还是法家,某书归入某家,就割裂了其整体性。王弼的老学观是不要将末当成本,更不要舍本逐末。比如说董仲舒将三纲五常视为不变的天道,后世一直传承这个观念,将许多特定时期的特定要求普遍化。

王弼反思各家学说,目的不是要抓根本,“根本”不是实际的存在。他的目的就在于对各种学说保持反思。这些学说,归根结底都是围绕实用目的,围绕实用目的的理论,在一定时期具有合理性和实用性,也要随着客观条件和主观需要的变化而调整,假如将这些理论绝对化,就会以名害实。因此,王弼所要求的,是理论要始终与实际结合,归根结底是要与主体需求结合。主体需求是多样化的,是变化的,那就没有绝对正确理论。以名害实,往往是政治权威、学术权威从某一集团甚至个人的利益出发,强加某些要求和规范于弱势群体,不考虑他们的需求。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首要的要求是前者能够以身作则,实际上,由于后者处于弱势,三纲就演变为后者无条件服从于前者。在专制社会,纲常伦理将大众变为工具,越是处于权力金字塔的上方,就越有全面需求的满足,越在下方,就越缺少物质满足和精神自由。王弼玄学的反思和批判精神,不唯是从实用哲学中释放出精神审美需求来,更重要的是这种以大众为本的人文关怀。

三、本末同一消解二元对立思维

老子之文只是提供一种本体追问的思路,启示人们去反思,并不明确反对什么或者推崇什么,本身不包含具体观点,不容许诘问和辩论。人们是否借鉴这种思想方法,与哲学家或逻辑学家无关。老子之文是自成一体的,本末互证,由本及末,由末归本。任何人都可以从中得到各种启示,也就是“触类而思”,展开各种言说,不局限于任何结论。王弼进一步指出这一特点:又其为文也,举终以证始,本始以尽终;开而弗达,导而弗牵。寻而后既其义,推而后尽其理。善发事始以守其论,明夫会归以终其文。故使同趣而感发者,莫不美其兴言之始,因而演焉;异旨而独构者,莫不说其会归之征,以为证焉。夫途虽殊,必同其归;虑虽百,必均其致。而举夫归致以明治理,故使触类而思者,莫不欣其思之所应,以为得其义焉。由末及本运用的是“推理”之法,不是逻辑推理,而是“触类而思”,通过“类推”来抵达终极道理。由小类推及大类,不断上推,所有不同层级的“类”的交集是“唯一”,这个唯一不是实际存在的一个,不是可以言说的,相当于“无”。只有“无”才能够成为所有类的共性、最高本质、根本依据、第一前提。

老子说“反者道之动”,这个“反”就是本体道和一切末端——万事万物的互动,更是向道的归返。因为有最高的道在,所以一切都不是确定的,都在走向更高的合理,趋向于道。而道,也要在不同层面不断体现。“凡物之所以存,乃反其形;功之所以克,乃反其名。夫存者不以存为存,以其不忘亡也;安者不以安为安,以其不忘危也。故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安其位者危,不忘危者安。善力举秋毫,善听闻雷霆,此道之与形反也。安者实安,而曰非安之所安;存者实存,而曰非存之所存;侯王实尊,而曰非尊之所为;天地实大,而曰非大之所能;圣功实存,而曰绝圣之所立;仁德实著,而曰弃仁之所存。故使见形而不及道者,莫不忿其言焉。”不能将有名有形的具体事物当做是道,而要不断进行否定,不断追溯。

因为本体道只能够由末上推,不能够直接由末显示,因此对道的理解不能停留于表象或字面:“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而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而要充分打开视野:“故取天地之外,以明形骸之内;明侯王孤寡之义,而从道一以宣其始。”“故使察近而不及流统之原者,莫不诞其言以为虚焉。是以云云者,各申其说,人美其乱。或迂其言,或讥其论,若晓而昧,若分而乱,斯之由矣。”停留于字面或现象,仅仅从近处、小处考察,就会各执一端,各持己见,看起来清楚,其实糊涂,看起来有区分,其实很混乱。

王弼再次对老子所用名词作了说明:名也者,定彼者也;称也者,从谓者也。名生乎彼,称出乎我。故涉之乎无物而不由,则称之曰道,求之乎无妙而不出,则谓之曰玄。妙出乎玄,众由乎道。故“生之畜之”,不壅不塞,通物之性,道之谓也。“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有德而无主,玄之德也。“玄”,谓之深也;“道”,称之大者也。名号生乎形状,称谓出乎涉求。名号不虚生,称谓不虚出。故名号则大失其旨,称谓则未尽其极。是以谓玄则“玄之又玄”,称道则“域中有四大”也。道是没有名称的,但它是万物的根源,也就是来龙去脉,因此谓之“道”,包含来路和去路。又因为它包含一切事物的妙处、玄机,所以称之为玄。“道”有通的意思,万物皆有自性,不人为阻隔就是畅通的。“玄”没有施动者,却有动的效果,这是精微的道理,因此谓之“玄”。

由此,王弼对《老子》作出基本判断: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以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观其所由,寻其所归,言不远宗,事不失主。文虽五千,贯之者一;义虽广瞻,众则同类。解其一言而蔽之,则无幽而不识;每事各为意,则虽辩而愈惑。王弼认为,老子五千言阐述的意思主要是崇本息末,抓住根本,不要在字面及文字所指实事方面纠缠不清。那么怎么抓住根本呢?王弼结合具体现象做了说明:尝试论之曰:夫邪之兴也,岂邪者之所为乎?淫之所起也,岂淫者之所造乎?故闲邪在乎存诫,不在察善;息淫在乎去华,不在滋章;绝盗在乎去欲,不在严刑;止讼存乎不尚,不在善听。故不攻其为也,使其无心于为也;不害其欲也,使其无心于欲也。谋之于未兆,为之于未始,如斯而已矣。按老子反复阐申的意思,要想彻底消除不良社会风气和违法犯罪,首先是要清除欲望,不想有所作为,君主和士大夫要倡导无为,培养素朴之心,这才是防患于未然的上策。严刑峻法和公正的断案只是亡羊补牢。老子是针对他那个时代的乱象发言的,经历了战国、秦汉和三国的种种乱象,王弼更加觉得心有戚戚,因而用更为明晰的语言复述了老子的话:故竭圣智以治巧伪,未若见质素以静民欲;兴仁义以敦薄俗,未若抱朴以全笃实;多巧利已兴事用,未若寡私欲以息华竞。故绝司察,潜聪明,去劝进,减华誉,弃巧用,贱宝货。唯在使民爱欲不生,不在攻其为邪也。故见素朴以绝圣智,寡私欲以弃巧利,皆崇本以息末之谓也。“绝圣弃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是老子最常为今人诟病的话。王弼指出这些话都是崇本息末的意思。“息”如果解释为“消除”,那“息末”就有些极端了。王弼之前未见文献中有“崇本息末”,倒有崇本弃末、崇本抑末和崇本绝末。《三国志?魏书》卷一二《司马芝传》中说:“先是诸典农各部吏民,末作治生,以要利入,芝奏曰:王者之治,崇本抑末,务农重谷。”这里的崇本抑末即重农抑商。《后汉书?陈忠传》中说:“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故堤溃蚁穴,气泄针芒,是以明者慎微,智者察几,书曰小不可不杀,诗云无纵诡随,以谨无良,盖所以崇本绝末,钩深之虑也。”《宋书》卷六《王韶之传》说:“方今圣化惟新,崇本弃末,一切之令,宜加详改。”王弼《老子注》中有三处提到崇本息末:“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本不立而末浅,民无所及,故必至于奇用兵也。”“以光鉴其所以迷,不以光照求其隐慝也,所谓明道若昧也,此皆崇本以息末,不攻而使复之也。”“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上之所欲,民从之速也。我之所欲,唯无欲而民亦无欲自朴也。此四者,崇本以息末也。”王弼不用“绝”、“弃”、“抑”,已经表明“息”字意义与这些词有所不同。王弼笔下的“息”,是针对有为之心过于强烈而言,是平息不是消除。“息”比“抑”程度要轻,是调节,不是抑制。并且,“息”是自我调节,“抑”是外力压制,符合庄子的“坐忘”、“心斋”理念。后来佛家讲息心,也不是消除心念,而是调节,应该说是与玄学有关。

王弼讲“崇本举末”,这是前人从未有过的思想,也证明其“息末”不是消除具体对象。王弼注《老子》第三十八章“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至“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等句说: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载之以道,统之以母,故显之而无所尚,彰之而无所竞,用夫无名,故名以笃焉,用夫无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子,崇本以举末,则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华不作,故母不可远,本不可失,仁义,母之所生,非可以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为匠,拾其母而用其子,弃其本而适其末,名则有所分,形则有所止,虽极其大,必有不周,虽盛其美,必有患忧,功在为之,岂足处也。守母存子,崇本举末,这才是王弼的见解,或者说是他所理解的老子要旨。本末互证,本末互动,目的在于子与末,也就是说,本体道是用于对具体道保持反思,使之始终接近合理,而不是反对各种末技,反对各种作为。如果那样,王弼也好,老子也好,都不可能不断在后人心中引发思想共鸣。王弼将老子思想由本体道这一理论基础转向末的目的,也就转向了对各种社会人生现象的反思与批判。社会事务有其实践原则和规范,老子和王弼的反思不是现实层面的,而是理想层面的,不能够转化为实用的具体学说,而更可能激发人生思考,在精神领域展开。这就是汤用彤所说的:“王氏形上之学在以无为本,人生之学所反本为鹄。”汤用彤:《魏晋玄学流别略论》,《魏晋玄学论稿》,第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下面这段话,也要按此思路理解:夫素朴之道不著,而好欲之美不隐,虽极圣明以察之,竭智虑以攻之,巧愈思精,伪愈多变,攻之弥甚,避之弥勤。则乃智愚相欺,六亲相疑,朴散真离,事有其奸。盖舍本而攻末,虽极圣智,愈至斯灾。况术之下此者乎!为此,王弼重申了老子的素朴原则,将辨名析理落实到这个充满人文色彩和美学精神的范畴上:夫镇之以素朴,则无为而自正;攻之以圣智,则民穷而巧殷。故素朴可抱,而圣智可弃。夫察司之简,则避之亦减;竭其聪明,则逃之亦察。简则害朴寡,密则巧伪深矣。夫为能至察探幽之术者,匪唯圣智哉?其危害也,岂可记乎!故百倍之利未渠多也。

夫不能辩名,则不可与言理;不能定名,则不可与论实也。凡名生于形,未有形生于名者也。故有此名必有此形,有此形必有其分。仁不得谓之圣,智不得谓之仁,则各有其实矣。夫察见至微者,明之极也;探射隐伏者,虑之极也。能尽极明,匪为圣乎?能尽及虑,匪为智乎?校实定名,以观绝圣,可无惑矣。以“素朴”为原则,保持无为,自然就在正途,这话似乎经不起推敲。庄子讲“坐忘”、“心斋”,似乎走得比较远,弃绝尘世,近于佛家。这要看怎么理解庄子。往合理的方面理解,坐忘和心斋是要求人们首先要清空杂念,即《庄子?知北游》中所说的“疏瀹而心,澡雪而精神”。后来刘勰由此引申为创作前要“疏瀹五藏,澡雪精神”。保持素朴不是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而是指抛却利害得失之心。心境澄明,才能够思维清晰;利令智昏,人们的心理活动多了,反而影响作为。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如果总是为大大小小的目标所驱使,并将这些目标看得高于一切,就会失去生命的自然常态。董仲舒将儒道与王业关联起来,建功立业的观念空前强化。问责于儒家圣人,是因为他们积极有为的思想在君主和大众那里转化为极端功利主义;绝圣弃智,是要求反思儒家有为理念的一种强烈表述方式。

既要辨名,也要定名,就是要考究各种概念所指之实,发现其中的片面狭隘之处,由此而追溯本体。“绝圣”在此还有一层含义,就是人们要凭自己对世界及思想传统的理解去把握大道,而不是依赖圣人。夫敦朴之德不著,而名形之美显尚,则修其所尚而望其誉,修其所道而冀其利。望誉冀利以勤其行,名弥美而诚愈外,利弥重而心愈竞。父子兄弟,怀情失直,孝不任诚,慈不任实,盖显名行之所招也。患俗薄而名行、崇仁义,愈至斯伪,况术之贱此者乎?故绝仁弃义以复孝慈,未渠弘也。

夫城高则冲生,利兴则求深。苟存无欲,则虽赏而不窃;私欲苟行,则巧利愈昏。故绝巧弃利,代以寡欲,盗贼无有,未足美也。夫圣智,才之杰也;仁义,行之大者也;巧利,用之善也。本苟不存,而兴此三美,害犹如之,况术之有利,斯以忽素朴乎!绝仁弃义而复孝慈,是说不要将孝慈落实于名教,更不要以名本身为重。儒家制定纲常伦理原则,是文明的进步,但要注意对名的规定保持反思,避免以名害实,更不能只要名不要实。孝慈主要是心里想着老人孩子,尽力去做,而不是考虑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最后,王弼对五常与本体道的关系做了说明,再次强调他的结论:故古人有叹曰:甚矣,何物之难悟也!既知不圣为不圣,未知圣之不圣也;既知不仁为不仁,未知仁之为不仁也。故绝圣而后圣功全,弃仁而后仁德厚。夫恶强非欲不强也,为强则失强也;绝仁非欲不仁也,为仁则伪成也。有其治而乃乱,保其安而乃危。后其身而身先,身先非先身之所能也;外其身而身存,身存非存身之所为也。功不可取,美不可用。故必取其为功之母而已矣。篇云:“既知其子”,而必“复守其母”。寻斯理也,何往而不畅哉!这个结论就是:既要把握具体对象、观念、制度、事实、现象等,又要对此保持反思,并且由其出发去领悟根本。

王弼崇本举末,消解二元对立思维,最大作用就是扭转了汉代学者将至道与具体思想观念、圣人与普通人、经典与一般文章割裂的倾向,这对于思想史的影响自不必说,单从美学和文学艺术创作上讲,一是全面肯定了人类的精神存在,各种思想意识、各种情志都有其合理性;二是全面肯定了人类精神活动,包括审美活动。若论王弼著述中的美学范畴、命题和观点,大多是来自《老子》、《周易》、《论语》及前代学者的注解。上述根本观念和思路的创新,才是王弼玄学与美学最重要的关联。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或者相关专家观点,本站发表仅供历史爱好者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bjwh/gdwh/9489.html

  • 手机访问

站点声明:

历史学习笔记,本站内容整理自网络,原作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

Copyright © http://www.historyho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5564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