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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简史——东汉的士风与曹魏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7-08 00:40:27 0


西汉一朝学术的演进,儒学已成学术的中心。本来社会道德已经固定了,再加上政治的长期安定,选举的方式,也固定在乡举里选的法则之下。名誉好的士人,才能得着进身的阶梯,他们在本乡可以“仕州郡”,在全国可以选为秀才、孝廉,在《汉书》中的“内行修”就是一个重要的论人的标准。

从西汉经过王莽再到东汉,虽然有治有乱,但大致说来,将近四百载的时期中,并无安心作恶的坏君主(桓灵还只是受人蒙蔽的庸主,尚不至于安心作恶),也没有坏得不堪的外戚,甚至于梁冀虽为罪恶所归,也还能重视人才。这一种安定风气的养成,使得两汉政治上了轨道,使得士风的修饬成为两汉时代的一个重要现象。

这种修饬的士风,约制的儒行,当然也会成为知人论世的准则。其中诚然有许多虚伪的人借着名誉来钓取利禄,但其中也不是没有具有真心信仰而身体力行的人。例如《后汉书》列传第二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所记的便全是以孝行著称的人。

其中的例子如汝南郡的薛苞,被后母憎恶将他分出。他每日号泣,结庐家外,每朝仍入家洒扫,又被父逐出,仍在里门外作庐,不废朝夕谒见的礼貌。一年以后,父母后悔,仍然还家,后来仍为父母共服六年丧服,哀感动人。再与弟分家,选择坏的房屋和田地。弟不善经营,数次破产,他仍再将产业分给与弟。章帝时皇帝特征召,位至侍中。

又《后汉书·韦彪传》称:“父母卒,哀毁三年,不出庐寝。服竟,羸瘠骨立异形,医疗数年乃起。”这些孝子,我们可以说,一方面是赋性笃厚,一方面也由于孝友成为一般的道德标准,世人便在不知不觉之中,更培养这种感情,因此也就比其他时期,更为显著了。

再如《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列传》称:“仲叔同郡荀恁,字君大,少亦修清节,资财千万(千万即千万钱,当黄金千斤),父越卒,悉散与九族。隐居山泽,以求厥志。”又《王丹传》:“家累千金,隐居养志,好施周急。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而劳之。其墯孏者,耻不致丹,皆兼功自厉。邑聚相率,以致殷富。其轻黠游荡、废业为患者,辄晓其父兄,使黜责之。没者则赙给,亲自将护。其有遭丧忧者,辄待丹为办,乡邻以为常。行之十余年,其化大洽,风俗以笃。”在这方面所表现的,一方面是有些人愿意替乡里做不取代价的服务,另一方面在乡里之中,隐然成为一种势力。

这种乡里中的势力,当然有其光明的一面,也必有其黑暗的一面。所以就有人不愿和乡里中的亲友发生关系。例如《后汉书·周燮传》:“有先人草庐结于冈畔,下有陂田,常肆勤以自给……乡党宗族,希得见者。”《朱晖传》:“屏居野泽,布衣蔬食,不与邑里通,乡党讥其介。”朱晖之子即《绝交论》著者的朱穆。在这里边,又可见东汉时期乡谊过度的发展,也自然有其流弊。

这种乡谊是从乡和社发展而成的。社的发展很早,是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在汉代大致一里为一社,再经许多社的结合而为乡,由政府聘请乡三老来联系。到了光武建武三年,再命郡国行乡饮酒礼,那就更和儒术接近了。乡饮酒礼,据《周礼》为每三年正月举行一次,汉代承秦法,以十月为岁首,武帝太初改历,许多制度未改,所以乡饮酒礼仍在十月举行(注三)。其后汝南月旦评(见《郅恽传》)也是在十月中举行,可见月旦评和乡饮酒礼,是有若干关系的。

这种乡里的联系,再加上东汉门生故吏和府主宗师的联系,到了桓灵之际,越受外面的压迫,团结便越加坚固;而桓灵之际,又是宦官当政、名士矢志的时代,社会中的知识分子,和当政的皇权,更显著对立了。

这时一般的士人,家世并不完全一致,财产也贫富不等,但立场是相同的,他们都希望有一个清明而公平的中央政府,他们才能有出路。并且也显然的,社会中的中间阶级,或中产分子,是同情于他们的主张。

这一种社会运动发展的结果,不仅要对于君主、贵胄、宦官抗衡,并且对于中间社会阶层,也因为政府中官吏位置不够,竞争剧烈而互相排挤。当然不免有成群结派的习惯,这也就是东汉的“三互法”的根据,来预防中央官吏和地方发生关系,失去监察的效用。而东汉时代宦官攻击儒生,称为“党人”,也不见得全是捕风捉影,毫无根据。

后汉的党人诚然有不少的弊端,甚至还有许多不近情理的事,但这般人中却也有不少的人,具有过人的操守,发自真诚,绝非出于虚伪。乡党及士人的团结对政治却可以发生别的影响:第一,中流社会形成了一个集团,不便统驭。第二,彼此结党相攻,在政治上不易看出真的是非,更增加了行政方面的困难。第三,社会上过于看重了道德的因素,忽略了能力的培养,因而行政干部有时难以寻觅富有活力的人才。—因此到了献帝时期,曹操当政,便转换了一个另外的方向。

曹操的政治,很显明的有法家的倾向,他对于东汉礼教的风气很不赞同,他直接开展了法家的风气,间接开展了清谈的风气。关于这件事的前因,我们可以做一个分析:

一、曹操本人不是出于礼教的世族,他是一个宦官子弟,他的先天潜意识对于东汉儒生习惯不会赞同。

二、他的本人虽然不完全具有坏的成分,他有时也未尝没有正义感,不过他的出发点,是法家的,他的道德观念也是法家的,和西汉的酷吏中,如郅都、尹赏等人的出发点都差不多。

三、曹操的少年生活本不同于礼教世家,《三国志》本传说他“任侠放荡,不治行业”。注引《曹瞒传》:“少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这都是汉代游侠少年的风习。到了曹丕之时,也受到了不少的影响,例如曹丕《典论·自叙》:“时岁之暮春,句芒司节,和风扇物,弓燥手柔,草浅兽肥,与族兄子丹(曹真)猎于邺西,终日手获麞鹿九,雉兔三十。”直到明帝时这种遗风尚有存在的,《魏志·高柔传》:“加顷复有猎禁,群鹿犯暴,残食生苗,处处为害,所伤不赀。民虽障防,力不能御。至如荥阳左右,周数百里,岁略不收,元元之命,实可矜伤。”此种好游猎广禁苑的倾向,还可溯源于曹操的时期。这又是和东汉儒雅的儒生是不同的。

曹操本人既然和儒生不同,是在另外一个立场上,因此他也就在建安时期,利用他当政的地位,发了著名的魏武三令。

建安十五年令:“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十九年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思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二十二年令:“韩信、陈平负污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遗。”

明说要求的是明白治术的人才,纵然不忠不孝也没有关系,明白显示着曹操用人是不愿受东汉以来一般习惯的拘束。这种用人方法的动机,当然由于东汉以来儒生的道德和能力脱节,越被社会敬仰的人,越是没有能力的人,为着事业的成功,是不能不将能力格外看重而不再顾及道德一项条件。这样标准之下,曹操确曾收罗了不少的人才。

但曹操虽然得到了一部分成功,却在当时也明白显示出来不少的弊端。《三国志·杜恕传》,杜恕说:

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

这样下去,使得魏代很少有忠心卫国之士,最后动摇了魏代的国本。

魏世除去以法术为立国原则而外,对于群臣的严察,也是一个现象,所特设的一种“校事”官,便是以察为明的一个现象。《杜恕传》说:

昔武皇帝(曹操)大业草创,众官未备,而军旅勤苦,民心不安,乃有小罪,不可不察,故置校事,取其一切耳(按一切犹言临时)。然检御有方,不至纵恣也。此霸世之权宜,非帝王之正典。其后渐蒙见任,复为疾病,转相因仍,莫正其本。遂令上察宫庙,下摄众司,官无局业,职无分限,随意任情,唯心所适。法造于笔端,不依科诏;狱成于门下,不顾覆讯。其选官属,以谨慎为粗疏,以謥南北朝简史——东汉的士风与曹魏 为贤能;其治事,以刻暴为公严,以循理为怯弱;外则托天威以为声势,内则聚群奸以为腹心。

这真可以说“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了。这些流弊,当然出于曹操预料之外,但却没有办法不这样的演变。

儒术在魏世虽然渐衰,但对于虚名,互相标榜,仍然很盛,《魏志·卢毓传》说:“前此诸葛诞、邓飏等驰名誉,有四窗八达之诮,帝(明帝)疾之。时举中书郎,诏曰:‘得其人与否,在卢生耳,选举莫取有名,名如画地作饼,不可啖也。’”这正说当时世俗的虚名,不能选出来实用的人。卢毓虽然略为名誉辩护说,“名不足以致异人,而可以得常士。常人畏教慕善,然后有名,非所当疾也”,但他认为有名的是常士,和东汉以来认为有名的是非常人才,就显然有些不同了。

明帝疾恶名誉,还是由于曹家为法术世家,《魏志·何晏传》注引《魏略·李胜传》云:“胜少游京师,雅有才智,与曹爽善。明帝禁浮华,而人白胜堂有四窗八达,各有主名。用是被收(被捕)。”但明帝的处置在事实上并无多少效果。到了齐王正始时期,这种风气更盛,这就是所谓“正始玄风”。

《晋书·王衍传》云:“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存者也。”此后又有嵇阮之流,《三国志·魏志·王粲传》:“瑀子籍,才藻艳逸,而倜傥放荡,行己寡欲,以庄周为模则……时又有谯郡嵇康,文辞壮丽,好言老庄。”其中“以庄周为模则”一语,最为得要。在一个极端用法术政治之下,天下领袖人物,只好取法庄周,而在时势艰危之际,也就没有谁去断然负责,自然而然的要变成一个不负责任的政局了。

因此晋时裴南北朝简史——东汉的士风与曹魏对于这一种态度,认为不对的,他的“崇有论”说:

立言借于虚无,谓之玄妙;处官不亲所司,谓之雅远;奉身散其廉操,谓之旷达。故砥砺之风,弥以陵迟。放者因斯,或悖吉凶之礼,而忽容止之表,渎弃长幼之序,混漫贵贱之级。其甚者至于裸裎,言笑忘宜,以不惜为弘,士行又亏矣。

南北朝简史——东汉的士风与曹魏所说的这般人,正是自命为礼教的叛徒,他们都要冲破礼教的藩篱,来做到他们认为的“适生达性”。他们对于政治和社会,当然有重大的影响,这也就是八王之乱和永嘉之变所以成功的直接原因。

自然这种风气的养成,也自有它的原因。就现在已知的史料来分析,可能是:

一、由于东汉以来的礼教过分的拘束,一些人厌倦起来,成功了一种不顾一切的反动。

二、由于佛教的传入,因此也引起一般人对于老庄学的注意。

三、由于东汉以来,服食求仙的风气,渐推广于普通士大夫中,在服药与饮酒的生活中,不能谨守过去的仪节。

四、贵胄子弟多不愿力学,东汉晚期贾、马、服、郑以来,经训之学非下苦功不可,因此他们去讲清谈,只要“神情明秀,风姿详雅”(见《王衍传》),就可得一般人的重视,可以不必再治笺注训诂之学。

五、在曹操法术政治之下,最好做老庄之学,一方面可以逃避现实,另一方面一样可以得名誉。

六、尤其是法术破坏了儒学,使道德标准失掉了偶像作用,而法术本身又没有最高的指导思想,最后士大夫便走上了以“为我”二字为护符,而成为以个人享乐为目的的人生观之路。

这种风气一天一天推广下去,终于法术主义也归于衰歇,变成了西晋时代以后,清谈、享受、世族、庄园的政治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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