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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析——佛道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24 13:00:33 0


事实上,元明两代多数人的信仰是混杂的。他们所接受的观念是,儒、释、道只是理解同一个现实的三种不同方式。但他们并非对三教中的一切说法完全一视同仁。如果我们把信仰理解为一个多层楼房,那么叶向高与邹元标的对话说明,通俗佛教占据了底楼的大部分空间。许多人信奉佛祖是至高无上的神明,除一些儒家卫道士竭力反对外,多数人也接受这种看法。至于这座大厦的上层是什么,则因人而异。庶民向佛祖的许多形象焚香祝祷,祈求他的注视和垂怜。有时,一些士绅也受到佛祖崇拜的吸引,聚集在灵山秀水间的禅林,从天地和佛经中汲取精神的养分。

这一取向鼓励了陶宗仪等14世纪思想家尝试搭建三教合一的概念框架,促使其相互调和。他在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首刻的笔记《辍耕录》中生动阐释了自己对三教合一的理解。他在书末绘制了三个图形,依次对应儒、释、道三教以及各教八大原则间的关系,以此展示其合一的本性。这一做法的目的显然在于指出,三教在表面上有各种不同之处,但在根本上是统一的。

洪武皇帝在国初承认三教合法地位的同时也秉持这一看法,但他更喜欢佛教。他在洪武初期对佛寺和僧人的赞助与他幼失怙恃而托身佛门的经历不无关系。然而,他行事仍然慎重,没有把佛教立为国教,也没有让自己被佛教徒的身份牵着鼻子走。在胡惟庸案后,洪武皇帝对自己一手建立的制度产生了动摇,他不再信任任何人,包括他曾经扶持的佛教僧人。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他开始怀疑僧人也像普通人那样怀有私心——追求自我满足、逃避税赋,甚至惑众煽动。为了对僧人严加控制,他下达了一系列严苛的法令。对僧团活动的整治在洪武二十四年(1391)达到了顶点。洪武皇帝在《申明佛教榜册》中敕令天下寺院归并,各府、州、县只保留大寺一处,并禁止新创寺院。所有禁约事件,限100日内悉令改正。实际上,所有禁止事件到三年后《禁约条例》榜示后才最终告成,其中要求僧人除游方问道外,止守常住,不许散居或入市村。

这些禁约在洪武皇帝驾崩后便即弛废,但对于寺院的长期打压仍导致许多寺院无法恢复。虽然此后的明代皇帝或支持佛教或赞助道教(嘉靖皇帝为求长生不老就资助了一批道士试炼药石,但并未成功),但是佛教制度本身不复元代和明初时的鼎盛局面。至于在制度性宗教中势力更为微弱的道教就更不足道矣。永乐元年(1403),有人向刚登基的永乐皇帝献上道经。永乐帝以“朕所用治天下者五经耳,道经何用”斥去来者。14年后,有道士向他进献金丹、方书,永乐帝令其自食丹药并将方书销毁。明代并未禁止道教,但不再将其视为支持意识形态的资源。

僧人在社会上还是受到普遍欢迎的,因为他们提供了人们所需的丧礼等宗教服务。明代对僧道政策的钦定解释中说道:“释道二教自汉唐以来通于民俗,难以尽废。唯严其禁约,毋使滋蔓。”永乐十六年(1418)的一份上谕中规定,各县僧道人数不得超过20人。如果实行,则将进一步限制佛教的发展,但事实上那只是纸面文章。这就说明,国家出于财政考虑,担心人民为逃避赋役而出家;但百姓更忧虑的是自己的宗教生活被扼杀,且能够提供丧礼服务的僧侣人数越来越少。

儒家卫道士与朝廷官员有着同样的焦虑。洪武六年(1373),一位北方士人写道:“儒者不言释老。佛家以宣讲原罪、轮回化俗,无异烛火与日光争明。”儒家的智慧是昭昭天日,佛教的教义只是烛火微明。这番话写在蒙元统治者被逐出北方的五年后,这一强势的姿态也许反映了作者的心声:元代儒者被混同于其他宗教司仪而不得不讨取施主欢心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他要让儒家(包括他自己在内)成为新秩序中的思想领袖和祭司。

16世纪下半叶,士绅中间对佛教制度的支持有所上升,尽管这种上升势头也引起了儒家保守派的又一波反弹。一些人反对把儒家和佛教的思想随意融合,另一些人则反对一味捐香火钱给寺庙的做法。“万历之渊”带来的重创使不少人开始担心对寺院的大笔捐款将逐步消耗地方资源。万历三十二年(1604),一位北方的县官注意到:“今天下困穷已极,议节省则莫如裁冗费矣,冗费莫侈于宫室,宫室莫侈于寺观。”令他痛心疾首的是,明白易晓的儒家原则远不如大众化佛教中关于死亡和毁灭的幻想动人心魄。

曷以明白易晓之理谕之曰:尔辈之惑不可解矣。内不敬父母,而外敬神佛,一惑也;明不惧宪典而幽恐违佛法,二惑也;近不修眼前而远思修来世,三惑也;较刀锥于父子兄弟而施十百于衲子缁流,四惑也。彼愚夫愚妇,岂无一二阴诱其明而归之正者乎?

私下里,许多儒家士绅都接纳佛教在社会中的存在,甚至被佛教的宗教活动所吸引。一些人是为了安抚自己的母亲或妻子,但是与士绅交游并带动居士佛教兴起的高僧也确实激发了他们对佛教的兴趣。比如,杭州的伏虎禅师祩宏,就聚集了一批万历朝的江南名士并指导他们进行“放生”等佛教慈善活动。不少人为了逃脱万历朝严酷的政治斗争而皈依佛教。

佛教在南方士人中更为流行,北方士人人数既少,对其认同亦弱,而资助的热情也不高涨。嘉靖三十八年(1559),当居士佛教方兴未艾之时,一位北方士人表达了他对南人佛教狂热的惊愕。他说道:“逢掖之徒,往往托慕于二氏,且援其空寂以自高。可慨也夫!”并非每个人都如此认为。20年后,另一位北方儒者通过援引明代官方礼制为佛教申辩:“持教祝寿,亦制典之所不废者”,既然如此,“佛老所建梵宇琳宫于崇山深谷之间,又足以供藏修游息之士之所眺览”,则断无禁止的理由,朝山进香也是适情寄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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