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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卷——开港后台湾的经济变迁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6 00:43:12 0


郊商的角色与米的运销

清季台湾农业不断发展,但手工业相对不振,故台湾与大陆存在区域分工关系。郊商以被称为“戎克船”的中式帆船进行交易,台湾的输出品以米、糖、油为主,输入品以丝绸、布匹与杂货器具日用品为大宗。郊商除了开拓商务外,亦协助抵御外患、维持社会秩序、参与地方建设与公益事业,并具有宗教、文化功能,在台湾历史发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1.帆船贸易的必要性

开港后,台湾大部分地区仍维持与大陆间的传统帆船贸易,此乃由于台湾沿岸多数港口泊船条件不佳,吃水浅的中小型帆船反较适合台湾航运,在资金、进出口地点、市场选择和机动性上,比局限于固定航线的大型西洋船舶更具优势。此外,台湾岛内陆路交通不便,南北运输也得仰赖各港口的中式帆船联络。因此,开港后台湾虽被纳入世界经济体系,但传统的正口与小口仍持续运作,一方面从属于条约港市场圈内,经由条约港输出台湾的国际性商品以及进口洋货;另一方面,也各自持续与中国沿海各港的传统帆船贸易,形成一种地域间既从属又分立的双重贸易结构。而郊行长期依附大陆市场,受西方势力的影响有限,甚至还与条约港合作,进行土产搜集,形成郊行与洋行集货与委托代理的合作关系。若无帆船贸易的搭配,条约港的市场圈可能无法有效扩大。而洋行缺乏人际网络,又需应付与华商间的竞争,且买办并非全然可靠,故洋商在台湾的贸易不一定占上风。

2.郊商的在地化与活跃

虽然早期郊为大陆来台商人所设,但郊商根留大陆的色彩渐渐淡化,清中叶以后,大陆商人逐渐在地化,诸多郊由台湾本地商人组成。如台南糖郊中有三家为台南人所经营。开港后,台湾本土商人更形活跃,钱庄也进入台湾,台北出现类似票号的汇单馆,郊商亦参与经营。台湾在与大陆进行正口贸易时,通常是大陆的帆船向台湾商行收购土产,同时直接兑卖所带来的日常用品,称为“整船贸易”。但因此种模式常无法配合市场需求,所以后来发展成两地固定商行间相互代理商品采办与兑卖的委托贸易。台湾郊商也自行或合股增购船只,直接经营两岸贸易。由于台湾资本的长期积累,加上学习国际商业手法,19世纪后期的国际贸易反而为台湾发展带来新契机。部分大郊商也加入茶、糖、樟脑等国际商品的产销,例如新竹的林恒茂、郑恒利、黄珍香等郊行因樟脑而获暴利。

3.台米的运销

过去学界多认为台湾在18世纪以后兴盛的米谷经济,因为开港后茶、糖、樟脑炙手可热,致使米的出口大幅萎缩;甚至北部因茶叶生产扩大,人口大增,而无余米出口。但亦有学者认为由于开港,南北部人口增加,更必须维持以米谷与大陆的日用品交换,来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量,而1860—1895年米作面积也的确持续增加,只不过米谷总生产额的变化幅度不大,台湾北部及南部仍保持米谷的对外输出纪录,台中、彰化地区则是最重要的米仓及输出地。直至清末,以鹿港为吞吐口的中部区域仍以米谷出口为主。

因为台湾与大陆沿海的交通运输特性,开港后郊商一方面利用帆船的轻便性与大陆维持区域分工关系,另一方面则以土产搜集与洋商合作,共同打开市场格局。一直到晚清,米谷始终是两岸贸易的重要商品。台湾商人因为国际贸易强化了其经贸能力,而更加生气蓬勃,加上米谷产销的经验,成为后来在日本统治时期与日商竞争的资本。

茶、糖、樟脑的外销

1860年台湾开放四个条约港与洋人通商,台湾的山区特产茶与樟脑具有国外市场,为洋商所爱,加上原本就外销日本的糖,成为开港后的三大出口国际商品。这三种商品在开港前已有发展,糖业在荷据时期就具国际性,清代台糖主要销往中国大陆及日本。糖的利润高,蔗园主要分布于浊水溪以南。台湾有原生的山茶,到1830年后台湾的茶叶开始销往福州及厦门。樟脑由樟木提炼而成,开港前,英国与美国商人就试图私下运销樟脑。

1.茶

1865年英商托德(John Dodd)来台,移植福建安溪茶苗到北台山区,提升制茶技术,使乌龙茶与包种茶精致化。托德在1866年创立宝顺洋行(Dodd & Co.)经销茶叶,为外人在台经营茶叶之始。台湾茶叶声价日升后,洋行相继来台从事茶业贸易。出口的台茶为包种与乌龙茶,乌龙茶为大宗,主要销往美国,美国进口台湾茶一度占台茶总出口的90%以上。1879年后,台茶一度滞销,福建同安县吴福佬来台开设源隆号茶厂,大量采购台茶精制成包种茶销往东南亚,颇为畅销。1860—1895年,世界主要茶产地为中国大陆、中国台湾、日本、印度和锡兰。

2.糖

开港之后,台湾糖外销市场扩大至澳洲、西欧、北美及南美等。1860—1895年,台湾出口的糖分赤糖与白糖,以赤糖为主,供中国大陆、日本制造糖果,或销至欧美、澳洲再精制。白糖由赤糖加工去除部分糖蜜而成,主供华北地区人民食用。大陆原是台糖重要市场,1865年占台糖出口的98%,后来外国市场扩大,1877—1883年降至30%以下。进口台糖的外国市场以日本最重要,其次是澳洲。中国大陆偏好台南的糖,日本喜欢打狗糖,1860年之后打狗产糖量渐渐超过台南。世界糖产地多,技术也颇先进,台糖市场面对的竞争压力渐大,1886年以后,台糖的欧美、澳洲市场为爪哇糖所夺。

3.樟脑

樟脑用途广,可供药用、防腐、防虫,也是无烟火药的重要原料。1869年作为合成塑料的赛璐珞(celluloid,亦名人造象牙,可制电影胶卷、乒乓球、装饰品等)问世,1890年开始大量运用樟脑作为原料,提高了樟脑的需求量。当时世界只有台湾与日本生产樟脑,而台湾樟脑产量高,因此成为樟脑王国。1861—1868年,清廷实施专卖包商制,但因查缉走私与外商纠纷不断,1868年英国还因怡记洋行(Elles & Co.)的樟脑事件炮轰安平,该年清廷开放樟脑自由买卖。不过,台湾建省后,1886年二度实施专卖,外商又因私运樟脑被没收向清廷抗议,1890—1895年再开放自由买卖。中外的脑务纠纷不断,显示台湾樟脑的利润诱人。台湾樟脑的出口在世界市场具支配地位,主要销至德、美、英、法、印等国,1864—1895年出口量由1171464磅增至6935285磅,增长近5倍,价格则由每担8元飙涨至68.5元,获利也颇惊人。

茶、糖、樟脑这三种商品的出口量以糖最多,茶次之,樟脑居末。但因茶价及樟脑价高于糖价,因此茶出口值最大,糖次之,樟脑又次之。但利润则以茶叶及1890年以后的樟脑业为最高。

开港初期,洋行通过妈振馆(merchant)贷款给茶农而掌握台茶生产,但随着大陆与台湾资本的加入,1875年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樟脑与糖业方面,外商亦多在市场初拓时占优势,之后大陆与台湾商人逐渐取代洋商地位。开港前,台湾商品市场以大陆为主,开港后通过茶、糖、樟脑遍及全球,使台湾进入国际经贸舞台。原来的西部米、糖经济模式再添加茶与樟脑的山区产业,不仅使台湾经济更加繁荣,也改变了社会阶层与文化。

鸦片的输入及其影响

清中叶以后,鸦片进口逐渐造成白银外流的危机,清廷则迟至1839年才订定《查禁鸦片章程》,开始系统性、全面性的禁烟,不过依然无法阻止外商通过走私、通商条约倾销鸦片,逐步地将鸦片变成合法商品。开港前,台湾一地吸食鸦片者上自仕宦之家,下至贩夫走卒,除了防治风土疫疾、满足上瘾者需求之理由外,亦有彰显个人身份地位的一面。而鸦片亦通过与浙江、福建、广东等省沿海的走私贸易与行郊交易输入台湾。

1860年后台湾开港,鸦片的进口者也从以往的行郊,加入了外商,如怡和洋行、颠地洋行(Dent & Co.),其中以英国商人为主要的鸦片进口者。由1865年至1895年台湾海关历年数据,可以了解以下事项。

第一,在此期间台湾鸦片进口与再出口的数量,大体上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1867年时的总进口量淡水与基隆为1055担,1868年打狗与台湾府为1103担,1891年时淡水为2297担、台南为3586担。以1885年为例,鸦片输入即占同年台湾总输入额的60%,为当时最重要的输入品。

第二,鸦片的输入除了为满足鸦片瘾者外,其质轻价昂的特性亦作为支付工资的“货币”。在《海关报告》《英国领事报告》中,提及台湾输出的物资(茶、糖、樟脑等)可与输入的鸦片作物物交易,抵销了台湾因出口赚取的巨额外汇,导致商业资本难以累积;鸦片甚至被当作货币支付给劳工。在这种情况下,民众也就没有太多余款用以改善生活。

第三,在台湾,鸦片进口销售的关税厘金,成为清廷税收的大宗,因此面对因鸦片产生的道德指责、经济影响,官府采取消极的态度,反倒是对走私问题积极处理。在所有进口物中仅对鸦片抽取厘金,此举也是为了增加税收。

第四,鸦片进口对台湾而言不单是贸易行为,其中更显现出西方各国争夺资源、开拓市场的“商战”样貌。1872—1891年,英国属领以外的鸦片出产国家,对台湾的供应量逐渐成长,意即印度(英国属地)鸦片输入减少,波斯(美国)鸦片进口增加。鸦片既有货币功能,因而随着对台供应量的增长,外商可买进更多的茶、糖与樟脑,外商与第三国在转口贸易中能获得的利益就更多。

在鸦片销售体系方面,初期外商以国家力量为后盾,并挟雄厚的资金与货源几乎垄断市场,配合条约规定,外商进口鸦片每百斤缴纳30两银的关税,华商每百斤却须缴纳40—80两银的厘金。但在台湾本岛的传统行郊与香港建立起贸易管道后,两者间竞争激烈;1880年代后,鸦片市场呈现逐渐被台湾商人控制的局面。另外,1860年代开始,由于台湾鸦片市场有广大的消费需求,又有以为土产鸦片价格便宜、不易成瘾的观念,且希望能以此减少外国鸦片进口的数量,民间、官方开始进行罂粟试植与鸦片制作。但因气候不适罂粟生长,制造出的鸦片质量不佳、乏人问津,因而没有大规模栽植。

开港后鸦片的大量输入,除了损害民众健康,也影响到台湾贸易体系甚至是经济发展。

煤、金、石油的开采

台湾之矿产,具经济效益者,金属类为金、银、铜,主要产于基隆火山群周围;能源类有煤,产于台湾北部,石油、天然气则产于苗栗。台湾历来的矿业活动,随朝代更迭、社会经济发展、探采炼矿技术之精进及地质条件的变化而有所兴衰。1860年台湾开港后至乙未割台前,台湾矿产之开采以煤、金、石油为要,以下分别论述之。

1.煤

煤为重要燃料之一,台湾煤炭主要产于北部,以基隆最多,鸦片战争后,因远洋舰艇多以煤为燃料,台湾的煤炭遂成为外国觊觎的目标,但清廷禁封如故。至1860年《北京条约》签订后,台湾煤炭被迫向外国开放。1863年正式公开贩卖煤炭,来源全是私采。另亦供应福州船政局之需,该局曾派员来勘查基隆煤矿。1870年淡水厅同知陈培桂等人奉命至基隆查勘,商定章程,准许民间采掘。

1876年清廷设八斗子官矿(老藔坑煤矿),为官营西式煤厂之始,亦在基隆设矿务局。虽曾在1881年一度输出量达46000吨,但不久即告减产。1884年中法战争爆发,督办军务的刘铭传下令破坏官营煤厂以免资敌。1887年官商合办的台湾煤务局正式成立后,收归官办。1891年底八斗子官矿枯竭,遂在翌年封闭,往后的输出全出自私人矿坑。此后,煤业始终没起色,1894年甲午战争爆发,巡抚邵友濂为船舰需煤,特由官方贷予煤商林振盛等银5000两,煤业得到暂时的繁荣。

2.金

台湾金的蕴藏量不丰,值得一提的是基隆河的沙金。在清廷治台之前,台湾采金停留在传说、探勘和私人采掘的阶段。清廷治台后,禁止开矿。1890年修筑铁路,在架设八堵铁路桥时,工人偶于基隆河内发现沙金,遂取而淘之,获金不少。1891年淘金人数已超过3000人,实际产金量,折值可达65189关银。1892年邵友濂设金沙局于基隆厅,交付淘金者牌票,抽取厘金。1893年金之产量,已渐减少,适有商户金宝泉提出承包禀请,乃裁撤厘局,金宝泉还拥有九份山金矿的承采权,聚集者一度达4000人之多,因人口之聚集形成瑞芳街市。1894年金宝泉承包期满,官方将采金权全收回,重设金沙局,采金中心遂由基隆河之沙金转至九份山金矿,以至割让。

3.石油

1861年粤籍人邱苟在出磺坑附近河床中发现石油,以人工挖掘一油井,此比美国宾州开凿的世界第一口油井仅晚两年。邱苟在自行采油、贩卖几年后,于1864年将采矿权租与吴某,又在来年租给宝顺洋行的英国茶商托德,遂引发纷争,清廷将邱苟就地正法后,查封油井,禁止开采。

1876年清廷始出资聘人开采,1877年福建巡抚丁日昌聘请美国技师简时(A. Port Karns)等来台,翌年开始开采,一度每日产量可达252加仑,后因无法解决油井坍陷问题,且技师期满不愿续约,而告一段落。此后,转由民间开采。1881年官方将油井收归官有。原本部分石油所得是作为当地隘勇的粮饷,被禁后引起地方隘勇不满,多次纠众抗议,官方以发给隘勇些许补偿金而平息风波。之后油井改为官办民营,1883年由邱彩廷承租,官方以收取租金的方式继续开采。但因外国精制灯油已相当普及,而出磺坑的石油质量不佳,纵油价较低亦无人购买。加上官方不付给隘费,因此承租油井者除租金外,还需雇请隘勇保护油厂,避免原住民侵扰,邱彩廷遂终止租赁,此后无人承租。

刘铭传任台湾巡抚时,认为出磺坑石油具开采价值,于1887年设立煤油局,委林朝栋兼办,然亦经营困难。1891年邵友濂继任巡抚后,遂将煤油局裁撤。

综而观之,台湾的煤、金,初期因风水、原住民等问题而遭禁,但人们仍以私采的方式来获取其经济利益。至1860年台湾开港后,情况稍有改善,曾找来外国技师协助煤、金、石油的开采,但效益有限。

水利、浚港等相关基础建设

1.水利

清代台湾的水利开发随着土地拓垦而如火如荼地展开,给台湾农业发展打开一个新的局面,被称为台湾农业史上第一次革命。回顾清代台湾水利开发的时程,18世纪上半叶是个转折点,在此之前,田园大都偏重甘蔗的种植,因为蔗园的开垦比水田耕作的成本低,同时砂糖的市场价值也较高。此情形到1720年代以后开始转变,由于台湾人口大为增加,所需米谷激增,加上大陆各省米粮不足,使稻米变成有价值的经济作物。1725年,台湾稻米开始销售到大陆沿海各省,且此时蔗糖的生产过剩,价格相对低,因而一些原来靠蔗糖获利的资本家,开始转投资水利的开发,促进水田稻作。清代台湾的水利开发,与土地拓垦进程一致,大体上系由南而北,先西后东,从平原推向山丘及边陲土地。

清领时期台湾所兴建的埤圳最少有963处,18世纪中叶以前是第一个高峰期,19世纪中叶后到日据前是第二个高峰期。第一个高峰期水利开发的特点是大规模埤圳的开凿,如1719年开凿的八堡圳,灌溉彰化平原19000余甲的田地;1765年完工的瑠公圳,可灌溉台北盆地3000余甲的田地;其他如台中盆地的猫雾捒圳、彰化平原的快官圳和二八圳、嘉南平原的虎头埤等,规模也都有千甲以上。

第二个高峰期水利开发有三个特点。一是地方官员扮演重要角色,如整合凤山平原既有埤圳的凤山县知县曹谨,促成了曹公圳的灌溉网络;另1892年任恒春县知县的陈文纬,推动初入版图的恒春半岛网纱圳、槺榔埤、龙銮埤等水利设施的兴建。二是埤圳的规模不若第一个时期大,埤圳的规模必须考虑自然条件、资金工本、技术等因素,后来因牡丹社事件或建省而增设的行政区,如恒春县、台东直隶州等地,地理环境特色是山多平原少,河流短而流急,不易兴建大型埤圳。另外,早期投资水利开发的业主大多是地主或垦户,水田稻作可以提高土地的价值;开港后,茶、糖和樟脑成为台湾最重要的三种产业,稻米获利不若这三项物产,投资在埤圳的规模上当然有限。三是埤圳大多出现在新增加的行政区,光绪年间出现的埤圳约有350处,除曹公旧、新圳外,集中在苗栗县、云林县、恒春县、台东直隶州,原因除了设行政区后因地方志纂修有记录外,可能和地方官的倡修有关。

2.浚港

在1860年开港前,台湾只有鹿耳门(今台南)、鹿港、八里坌(今八里)、五条港(今麦寮)和乌石港(头城)等五个港口是“正口”,民间称之为“正港”。另为方便台湾沿海港口相互通航,从1731年开始,开放鹿港、海丰(今麦寮)、三林(鹿港附近的番仔挖)、劳施(今大安)、蓬山(今苑里)、后垄、中港(今竹南)、竹堑、南崁等九口以供沿岸贸易。不论是往大陆航运,或是沿海港口间的对航,帆船(junk,戎克船)都是清代航运最重要的运输工具,帆船的吃水浅,约只有2米,因此清代台湾的港口大多很简陋。

1860年之后,台湾陆续开放四个条约港,虽西方大型船舶进出台湾频繁,但清廷并未积极进行浚港工程,安平和沪尾仍沿用既有的港埠,只有修建基隆和打狗两港的措施。考虑到基隆港有煤矿的利益,及可利用铁路联港作为防御,福建台湾巡抚刘铭传于1889年奏派板桥富绅林维源总办基隆浚港事宜,但因清朝官员和外国工程师意见相左,进行得并不顺利,在日本殖民统治前只完成了基隆火车站附近一带码头而已。打狗港的浚港工程,最早是1878年在港口水道南岸筑防波堤;1883年德国人于旗津建立灯塔;1884年因中法战争爆发,清廷为防守计,曾于港内沉船以闭塞港道,并兴建炮台。

台湾虽是岛屿,但缺乏优良港口的天然条件,晚清在台湾进行的近代化建设虽和港口有关,但系以国防为考虑,对浚港工程并没有积极推动,以致旧有的港口大多淤积而失去航运功能,基隆、打狗的近代化筑港事业迄清廷割让台湾前皆无进一步的发展。

东西、南北道路与铁路的修筑

台湾重要的交通线原本就呈南北向,被统称的官道以台湾府(台南)为中心向北延伸,当时称为北路,由今台南经嘉义、彰化、新竹、艋舺、基隆到苏澳,南路由今台南经凤山、枋寮至恒春,这一般民间所谓的南北二路的交通路线,在19世纪末逐渐成形,而后山道路的开通则晚于西部。

1874年,因牡丹社事件,清廷派钦差大臣沈葆桢来台,积极开发后山;更兵分三路进行道路的开凿。北路由提督罗大春负责,率兵13营,自噶玛兰苏澳开至奇莱,约118.1公里。中路由南澳镇总兵吴光亮负责,以两营兵力,自彰化林圯埔(今南投县竹山镇)开抵台东璞石阁(今花莲县玉里镇),约152.6公里。南路由海防同知袁闻柝负责,带三营兵,分为两路:一路由他本人从凤山县赤山开路至台东卑南,约100.8公里;一路由总兵张其光自凤山县射寮开来,会于卑南,约123.3公里。这些道路奠定了开发后山的基础。1874年前后也修筑一条“枫港—卑南道路”,全长约188清里(约108.2里),不过因为恒春十八社情势关系,此为所有开山抚“番”道路中寿命最短的一条。此外,还有“恒春—卑南道路”,从恒春半岛中间穿过,沿着东部海岸线出抵台东,全长约97.9公里,开凿于1877年。

1883年12月,中法战争起,清廷派前直隶提督刘铭传,以巡抚官衔督办台湾的防务。刘铭传延续清朝的开山抚“番”政策,但是当时花莲、台东后山一带,尚未招抚的“番”社仍然很多。所以当时台湾道陈鸣志与镇海后军副将张兆连奏请开辟“集集、水尾道路”,除可便利交通外,更可有效控制“番”社。此道采“东西对开”的方式,全长共104.8公里。西段起点为拔社埔,由总兵章高元负责,东段起点为拔仔庄,由镇海后军副将张兆连负责,至1887年6月17日全段完工,计约投入3000人力,比吴光亮开凿中路(清八通关古道)时的还多。

1882年以后,这些“开山抚番”道路皆已闭塞不通,1885年再由提督周大发、张兆连相继开通“浸水营道路”(三条仑、卑南道),全长约81.8公里,加上之前的“恒春—卑南道路”,取代了原初的3条南路。按清光绪年间的东西交通状况,北路有1条,中路有2条,南路有5条,但多数的开山抚“番”道路都驻有军队,一旦撤防后便告中断。故到1895年之前,南路往东台湾的道路,仅剩“浸水营道路”与“恒春—卑南道路”,因为地势较为平缓,过往的旅人也最多,故还存在。

平地部分有另一重要的交通工程铁路。1887年,台湾巡抚刘铭传上奏在台湾兴建铁路,成立全台铁路商务总局,台北至基隆段铁道开工,由大稻埕往北向基隆开筑。1888年邵友濂继任巡抚后,续筑大稻埕至新竹段,1891年基隆至大稻埕段完工。后因福建不再协济,经费不足,又难以再向富绅借款,故不得不在1893年新竹站完工后宣布停建。基隆至新竹的铁路共长106公里,区段内共有16个火车站,即基隆、八堵、水返脚(今汐止)、南港、锡口(今松山)、台北(大稻埕)、大桥头、海山口、打类坑、龟仑巅、桃仔园、中坜、头重溪、太湖口、凤山崎、竹堑(今新竹)。据台湾善后局的统计,总兴建经费共1295900余两。

1895年台湾割让于日本,日本为方便交通、易于统治,乃大力改善全台公路与铁路,除了山区交通迟至大正年间才获得改善外,平地交通部分,1908年从基隆到高雄的纵贯铁路完工,但铁路不再经过海山口(今新庄),而改经过板桥,板桥乃成为逐渐开发的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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