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炉边话明史——胡惟庸案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2 23:58:16 0


明太祖在位时,大狱朋兴,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之狱,前后长达十年,族诛至三万余人,亦历代所仅见。而此案颇具传奇性,明清人已有怀疑,今人吴晗曾作《胡惟庸党案考》专文。《明史·奸臣传》,第一人即为胡惟庸,但《明史》在叙述时,语亦暧昧,《奸臣传》前言中有云:“当太祖开国之初,胡惟庸凶狡自肆,竟坐叛逆诛死。”意思是惟庸的“凶狡自肆”是因,“叛逆诛死”是果,似只承认其人品的恶劣,“竟坐”之“竟”含有意外的含义。

胡惟庸为定远人,与太祖也可说是同乡,于和州归太祖后,一直受到重用。洪武六年,由右丞相而进为左丞相,因而宠遇日盛,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四方之趋附者日走其门,所受财物,不可胜数。但权臣的专横跋扈是一回事,叛君谋反又是一回事,奸臣不等于叛臣。严嵩父子的种种罪恶,原是无可讳饰,但说严世蕃通倭谋反就不实了。

据《明史》本传所载,惟庸反志之发端,起于这样一件异事:“其定远旧宅井中,忽生石笋,出水数尺,谀者争引符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上,皆夜有火光烛天。惟庸益喜自负,有异志矣。”此事本不可信,有的书上说是府第溢醴泉,更为可怪,即使旧宅内出现一些奇异的迹象,但是否由此而“有异谋矣”,也是疑问。这时惟庸几已一人之下,而太祖政权也极为稳固,谋反并非像小孩骑竹马、弄木棍那样可以随便玩玩,那是连六亲都会断送的。这一点,惟庸也是明白得很。

《明史》又记惟庸与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密谋时说:“吾等所为多不法,一旦事觉,如何?”陆、费原已有过过失而为太祖斥责,于是“二人益惶惧,惟庸乃告以己意,令在外收集军马”。凡是真的想谋反的人,不会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法”的。再说陆、费不法之事,一是“擅乘传”,一是“日嗜酒色”,在当时也算不了什么大罪,他们会因此而起反心吗?

清初人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胡蓝之狱》记刘基死后,太祖向惟庸追究刘基死的原因,惟庸因恐被发觉(实则胡惟庸往探刘基之病,原是奉太祖之命而去),乃计曰:“主上草菅勋旧臣,何有我!死等耳,宁先发,毋为人束手寂寂。”因而拉拢陆、费,与《明史》所记的又不同。

《本末》又记云:“正月戊戌,惟庸因诡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临幸,帝许之。驾出西华门,内使云奇冲跸道,勒马衔言状,气方勃,舌倔不能达意。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即发羽林掩捕,考掠具状。”这一段故事,《明史》没有记载,可能因为太离奇了。按照《本末》所记,这时胡惟庸的反状已很显著,甚至与倭王约定,并遣旧时元臣封绩向塞外蒙古称臣,太祖竟毫无所闻,还答应惟庸到其家观赏醴泉,而驾出西华门时,偏巧又会遇到云奇,云奇为什么不早一点进宫奏告?太祖既已省悟,应当大为吃惊,立即返回宫中,以防再有意外,却还好整以暇地登城观望[1],连复壁间谋反的兵器都看得清清楚楚。再说,胡惟庸既已下了冒万死、宁先发的决心,他的丞相府周围却无亲信窥伺巡逻。按照常识,胡惟庸既知太祖允临其第,事前必有严密的戒备措施。黄云眉《明史考证》卷三百八,亦以此事出于后来中人之附会,“传不取之是也”。

《明史》跳过这一段,先记因汪广洋妾陈氏从死事被太祖知道后,太祖大怒,“乃敕法司取勘,于是惟庸及六部堂属咸当治罪。明年(十三年)正月,涂节遂上变,告惟庸。御史中丞商暠时为中书省吏,亦以惟庸阴事告。帝大怒,下廷臣更讯,词连宁、节。廷臣言:‘节本预谋,见事不成,始上变告,不可不诛。’乃诛惟庸、宁并及节”。宁指御史大夫陈宁,节指中丞涂节,两人都参与惟庸密谋。而《明史》略去的惟庸邀太祖观醴泉这一事,倒是很重要的,这一事如果不可信从,则可信从的就不多了。

像胡惟庸这样阴狠的权臣,和其他大臣之间必然有许多矛盾,他在背后,对太祖也难免有些牢骚不满之词,但这并不能作为“有异谋”的确证。只是一旦成为罪人时,却无一而非罪状了。

《明史》又云:“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惟庸既经审问,何求不得,为什么不能查个水落石出,直到十年后才能“肃清逆党”?末云:“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此用曲笔,史官之意自很明白。

《明史纪事本末》是相信胡惟庸谋反的,但谷应泰在评论中说:“而乃以一人跋扈,遂疑尾大之图,仓卒启机,傅会难明之事,株连者四万,失侯者二十,周内深文,亦云惨矣。”似乎只承认跋扈,而且只是一人。

《国榷》卷七谈迁评曰:“或曰:惟庸非叛也。素作威福,怵于汪广洋之斩首,积疑成狱,既斧钺不少贷,而缓李善长、陆仲亨、费聚何也?可以知其故矣。”

意思是说,陆仲亨、费聚原是和胡惟庸同谋的,太祖却饶赦了他们(李善长后来自缢死),可见惟庸叛君非事实,否则,为什么肯放过陆、费[2]?只是到了二十三年,还是在劫难逃。

说得最痛快的是赵翼《廿二史札记》:“至明祖则起事虽早,而天下大定则年已六十余,懿文太子又柔仁,懿文死,孙更孱弱,遂不得不为身后之虑。是以两兴大狱,一网打尽,此可以推见其心迹也。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诛者不过陈宁、涂节数人。至胡党之狱则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时已十余年,岂有逆首已死,同谋之人至十余年始败露者?此不过借惟庸为题,使狱词牵连诸人,为草剃禽狝之计耳。胡党既诛,犹以为未尽,则二十六年又兴蓝党之狱,于是诸功臣宿将始尽。”瓯北论史评诗,常有灼见,此亦其一。

[1] 胡惟庸府第究在京城何处,太祖登城是否望得见复壁兵器?可参阅吴晗文。

[2] 查继佐《罪惟录》列《奸佞传》与《叛逆传》,而入胡惟庸于《奸佞传》,并以为惟庸通倭为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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