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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生活史——称谓录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3:32:30 0


苏州人祝枝山是明代著名的书法家,在民间被称为江南四大才子之一。他自号“枝指生”,据说是因为他一只手多了一指,为六指,故有此号。才子风骨,可见一斑。

这位才子曾写过一部《前闻记》,里面记载了一则笑谈。当时江西有一位知县,正在审讯盗贼。知县问盗贼之名,盗回答道:“守愚不敢。”知县不知其意,问左右,一位胥吏说:“守愚,是他的号。”盗贼也有别号,实在让人捧腹,可这是发生在明代的实情,白纸黑字,由不得人不信。

名字、别号、称谓不过是一种符号,是人们社会交往必不可少的内容。称谓既可以反映交际双方的社会身份地位,又是当时社会风尚的一种折射。只要是书写的文字,就必然牵涉到如何处理文字中所涉及的姓、名、字、号一类的称谓问题。明末清初学者张履祥的一些弟子在记录他们的老师的言行与见闻之事时,在“凡例”中所采取的方法,尽管已经是清初之事,但也为我们解剖明代这方面的习惯提供了方便。按照通行凡例,若是老师,则仅称姓而不称字;若是长者,则称姓、字而不称名;若是朋友,可以称姓、字、名。若是疏远者或是年少者,称名而不称字。若是门人,称姓、名,并在下面加一个“子”字加以区分。若是尊者、达者,称姓、字,再称“先生”,或者称官,加以区别;若是长上,称“某公”,不敢称字。

早在洪武初年,书札称谓多称“顿首”、“再拜”、“百拜”。在人的取名取字上,也流行用“先圣先贤”或“汉唐国宝”作为名字。洪武三年(1370),礼部议定:凡是致书于尊者,称“端肃奉书”,答书则称“端肃奉复”;致书于年龄、身份与己相当的人,称“奉书”,复书称“奉复”;上与下书信,称“书寄”、“书答”;卑幼与尊长书信,则云“家书敬复”;尊长致卑幼书信,则称“书付某人”。如果名字中有与“天国君臣圣神尧舜禹汤文武周汉晋唐”等国号相犯,则一律更改。

在明初,民间流行无官而擅用官称的习俗,也就是当时所说的贱名别称,目的是为了表示尊敬。如称医生为“太医”、“大夫”、“郎中”,称梳头人为“待诏”,称官员家中的阉割火者为“太监”,称磨工为“博士”,称师巫为“太保”,称茶、酒服务之人为“院使”,称吏人为“外郎”。此外,如太祖、圣孙、黄孙、王孙、太叔、太兄、太弟、太师、太傅、太保、博士、大官等称,也成为民间百姓的名字与称呼。为此,明太祖下谕严行禁止,规定医生只能称“医士”,梳头人只能称“梳篦人”或“整容”,官员之家的火者只能称“阍者”。

与此同时,明太祖朱元璋还规定了一套民间称谓制度。此制规定:乡民当中若有人曾充当过粮长、里长、甲长的,可以自称粮、里、甲长;反之,则只能称字。如果路遇耆民,长于己父,则称伯;年少于己父,则称叔;年长于己,则称兄;年少于己,则称弟;年如己父,也称伯。在本朝当过官的,可以用官称,兄弟也可以使用官称,而子孙则称“舍人”。一人终考而无疵,其后再不做官,子孙只能称舍人,兄弟可以用官称,以后历朝世世称官称、舍人。

一 姓名字号

大体说来,姓、名、字不过是一种符号。在古代,姓代表氏族,但姓、氏之间也稍有别。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氏一再传而可变,姓千万年而不变。换言之,三代以前,姓以别婚姻,氏以辨贵贱。三代以后,姓氏浸广,年世既远,族类益繁,于是以氏为姓,以姓称男,姓又代表了一个家族。经历了“五胡”、金、元各个时代以后,华夷之姓相混,出现了以部落为姓。此外,因功赐姓,因过、因刑改姓,或因避仇、避难、避嫌改姓,仰慕前贤名字而冒姓,音讹及音同文异或文同音异转姓,省文、省言转姓,诸如此类,使姓更为繁复。至明代初年,朝廷禁止从蒙古之姓,小民因为畏惧,就将从古就有的复姓去掉一字,如将“皇甫”改为“皇”,“呼延”改为“呼”,“赫连”改为“连”,“闻人”改为“闻”。至于那些大姓巨族家的义男,更是将自己之姓改从主人之姓,经过几代之后,也就莫能辨其真伪。此外,凡是明代太监中有姓朱者,一律改姓“诸”,这完全是出于古礼有“公族无刑人”之义。说白了,皇姓之族,岂可出太监!姓氏趋于繁多、混乱,这显然是一种趋势。

名是用来正体的。按照《周礼》之说,子生三月,妻以子见于父,父执子之右手,咳而名之。在古代,讳名,不讳姓,可见名之重要性。生前称“名”,死后才称“讳”。名与讳虽可合称,所指也相同,却有差别。至明代,见人就问人:“尊讳”,或者自道其名时则称“贱讳”。这不符合古礼,但已成为当时的一种习惯。

明代,人一出生,当然先要有乳名,也就是小名。等到入学开蒙,才有正式的大名,也就是学名、正名。天顺年间定下制度,宗室生子至八岁,“方许请名”。大体说来,乳名主要用于记行第、联族属、次长幼之序,而到了书写契约或者到官府打官司,就应该用正名。按照明代制度,明代宗室生下来以后,也是先用乳名,最常见的乳名是“金哥”、“银哥”之类。明代江西人常用的乳名有“乾一”、“坤二”、“离三”、“震四”之类,甚至在书写契约文书或打官司时,也都用乳名。乳名的出现,一方面表示“爱之甚”,如上面的金哥、银哥之类;另一方面也表示一种“贱之甚”,但在这“贱之甚”的背后,还是蕴藏着“爱之甚”的本心。如明末著名文人陈际泰,他的乳名叫“三婢”。从女,本身就是“贱者之称”。为什么用“三婢”作乳名,正如陈际泰自己所解释的,因为其父亲是老年得子,“故贱之甚,爱之甚也”。至于在陕西、山西一带,大多喜用“娃”给小孩取小名。如明末义军领袖李自成出生之时,他的父亲曾梦见一个穿黄衣的人到了他们家的土窑,所以给他取小名为“黄娃子”。明末著名学者傅山也曾记道,有一位犁娃嫁给了一个姓石的书生。“犁娃”一名,谅也是小名。

在明代民间,还有一种“寄名”之俗。孩子生下以后,或是为了躲避灾疫,就在神庙中寄名,而后改易原先的乳名。如明末著名的僧人憨山大师,周岁时,风疾发作,几乎死去。他的母亲就向观音大士祈祷,并许愿让其出家,“寄名于邑之长寿寺”。随后改易乳名,称“和尚”。在广州,民间也有寄名神庙之俗,称为“契名”。如民间百姓生下子女,就“契神以为父母”,尤其喜欢在西王母与六夫人之下“契名”。所谓契名,就是用红纸在神像之下书写契名帖子。如其神某某,就取神名的上一字作为子女的契名,直到子女婚嫁之日,再请巫用酒食将契名除去,用正式的大名。此外,在广东还流行另外一种寄名之俗。每当有人家生子,就将儿子过继给大树,称之为“木生”。木生,就是寄名,这与江南人将小孩过继给神佛,其理相通。

与这种寄名之俗并行者,则是在明朝人的大名中,也多有以僧、道、佛命名的例子。这种习俗,在六朝文人中普遍盛行。到了宋代,即使像文天祥这样的正气君子,给他的两个儿子的取名也与佛、道相关,如“道生”、“佛生”之类。在明代,这种例子更是俯拾即是。洪武年间,东川侯胡海第七子,名“和尚”,第八子名“行者”。又巩昌侯郭子兴次子,名“官僧”。永乐十五年(1417),福建乡试榜中,中式成为举人者,有“顾佛童”、“杨佛童”、“薛佛”、“刘童”等名,说明这种风气在福建民间也相当流行。

在明代,还有一种皇帝“赐名”,也就是皇帝赐予臣下之名,而在臣下看来,这也是一种无限的荣耀。如洪武年间,明太祖赐邓友德名为“愈”,赐李保儿名为“文忠”;永乐年间,杨子荣入阁以后,明成祖赐名为“荣”;嘉靖年间,明世宗赐张璁名“孚敬”,改秦大鸣为“大声”;隆庆年间,穆宗认为御史赵宦之名不雅,就将其改为“焕”。

自晋、宋年间佛学初盛之后,关于僧人的姓氏与名,已形成自己的一套规矩。起初僧人通称“道人”,其姓一般隐去自己的俗家之姓,而是改从他们所从授学之人的姓。如支遁本姓关,因学于支谦,所以改姓支;帛道猷本姓冯,因学于帛尸黎密,所以改姓帛。至道安以后,才将僧人之姓,通改为“释”,如明初姚广孝,这是其俗家姓名,其出家姓名是“释道衍”,其中“释”就是姓。僧人之名,一般以上一字为姓,下一字为名。而人们在称这些僧人时,有时为了表示尊敬,就在下面一字之后加一“公”字。此类称呼也是渊源有自。如晋代僧人惠远,唐人大多称其为“远公”。此即其例。

字则用作表德。按照古代的礼制,男子等到20岁行冠礼以后,方可取字。这显然是为了“尊其名”或“敬其名”。名与字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名成乎礼,字依乎名;名是字之本,字是名之末。就孔子家人门徒而言,有时用字称其祖先,如“仲尼祖述尧舜”,即为例;有时用字称其老师,如“仲尼日月也”,又可为例。这是因为,古人对名很尊敬,不轻易称名,于是大多称字。明人之字,大多也有出典。诸如:陈禄,字“惟学”,就是取《鲁论》“学也禄在其中”之义,也就是学而优则仕之意;林弁,字“宗敬”,出自《礼》,《礼》曰:“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宋人大多造别号,于是出现了卑幼不敢称尊长之字的状况。不过,当时大儒朱晦庵、魏鹤山之徒,却并不一概称别号。

一至明代,人们尤其看重别号,一登仕途,就不再称字了。在明末流传着这样的笑谈,说士人一做官,所急于做的有两件事,就是“改个号,娶个小”。即使称字,也仅称一字,下面用翁、老承之,稚子幼生,也无不如此称呼。正如王弘撰与人书云:“今人相称字,辄曰某翁、某老。近日市井屠沽,莫不皆然,可笑也。”可谓当时实录。即使如皇帝,也受时风所染,不能免俗,自己取一个别号,以示雅致。如嘉靖皇帝修玄既久,深慕仙术,于是自号“天台钓叟”,又号“尧斋”,还有道号“凝道雷轩”。隆庆皇帝号“舜斋”。万历皇帝也自号“禹斋”,其出典大概就是取“舜亦以命禹”之意。

别号古人所无,不知起于何时。有人说别号起自春秋“寒泉子”、“樗里子”等号,至唐而渐众,入宋而益多。明人方孝孺在给潘择可的书信中说:“交际之崇卑,称号之轻重,固有常礼矣。非尊而尊之,过也;非称而受之,愧也。如某之少且愚,字之已过矣;于字加称号焉,于称号加先生焉,于礼得无不相似乎?”这当然只是以礼仪的准则来衡最民间的称谓习俗。其实,民间的称谓自有其发展的轨迹,并非礼仪所能拘囿。因此,自明中期以后,即使市井屠沽,也都有庵、斋、轩、亭一类的别号。正如吴应箕所言,假若只有字而无号,如此大雅之士,“吾不数见也”。由此可见当时别号流行的盛况。请看下面几个例子:

在明代,一些知名的工匠,由于技艺精湛,与士大夫交游,于是也有别号。如嘉兴竹器名家,为朱氏子孙三人。朱鹤,号“松邻”;其子朱缨,号“小松”;其孙朱稚征,号“三松”。

有些僧人,喜游好雅,善作诗,也有号。如僧人大涵,号“吃雪子”。后游雁荡、黄山,爱其风景之胜,改号“雁黄”。

有些妓女娴熟于诗歌、尺牍,好驰马谈侠,出入于士大夫辈。如杭城妓王琐,字余青。她在给文士郑仲夔的书信中,自称“王郎”。

大臣家的仆人也有别号,如严嵩家势仆永年,自号“鹤坡”;张居正家的势仆游七,自号“楚滨”。

城市屠沽称号,渊源有自。自古都邑大贾、名侠都有称号,大致以所居或所业称号,如《汉书》中有东市贾万、城西万章箭、张禁酒、赵放。又《货殖传》所载也有翁伯贩脂、张氏卖酱、盾氏酒削、浊氏胃脂。在明代都城,若卖酱、屠沽之人有千万之资,其名也与古同,可见古今风俗并不甚远。

通观明人别号特点,或出自学者的标目,或本人通过别号寄托自己的志向,或以地类取别号,或以德取别号,或以山水取别号,无论如何变化,都与名、字无涉。

别号之外,士大夫还有“谥号”。按照《周礼》之制,卿大夫卒后,太史就于葬前赐谥。至明代,士大夫的谥号必须陈乞,一般是由死者子孙与旧故在相关衙门预先讲求,讨论定后,然后再疏复施行,由皇帝下旨给谥。内阁一般并列两谥,由皇帝亲自点定,所以谥号大多有美而无恶。

在别号中,又衍生出绰号(诨名)、道号之类。据说绰号始于夏桀。桀一称“大牺”,意思是说他多力,能推动重物,所以取了此号。到明代,绰号更是广泛流行。在官场中,盛行“诨名”,成为一时笑谈。如陈石亭,人称“陈木匠”,邝某人称“邝响马”,都是以其状貌相似而取诨名。又有一位马西玄,因文弱可爱,状若处女,人称“马二姐”。在崇祯末年,取绰号又成为政治斗争的一种工具。如当时有人造出“二十四气”之说,以吴甡为杀气,绰号“再生吴起”;以孙晋为棍气,绰号“两头蛇”;以金光辰为戾气,绰号“金甲神”;以章正宸为阴气,绰号“灰地蛇”;以吴昌时为妖气,绰号“摩登伽女”;以倪元璐为淫气,绰号“假姜诗”;以王锡衮为瘴气,绰号“夜郎王”;以黄景昉为时气,绰号“赛黄巢”;以马嘉植为膻气,绰号“小华光”;以杨枝起为贼气,绰号“桃树精”;以王士明代生活史——称谓录为晦气,绰号“金枪手”;以倪仁祯为霸气,绰号“塑大虫”;以周仲琏为疝气,绰号“姚令言”;以贺王盛为逆气,绰号“黑面豹”;以房可壮为臭气,绰号“海上暴客”;以吴伟业为望气,绰号“啮人马”;以冯元飙为杂气,绰号“顺风火”;以袁恺为浊气,绰号“泼天罡”;以徐汧为油气,绰号“九尾狐”;以瞿式耜为秽气,绰号“两眼枪”;以钱元意为尸气,绰号“痴虎伥”。此外,李日宣的绰号为“水棉花”,孙承泽的绰号为“假飞虎”。

在一些城市的侠客、流氓甚至盗贼中,更是流行绰号。如城市轻侠中,盛行“太保”这一绰号,有“十三太保”之称;又以“天罡”、“地煞”取号,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之名。此外,尚有“郎头”、“铁脸”、“阎王”、“太岁”、“先锋”、“土地”、“喇唬”、“棒椎”、“劈柴”、“槁子”等外号。

除绰号外,又有道号。如嘉靖皇帝崇奉道教,自号“灵霄上清统雷元阳妙一飞玄真君”,后又加号“九天弘教普济生灵掌阴阳功过大道思仁紫极仙翁”、“一阳真人”、“元虚玄应开化伏魔忠孝帝君”,再号“太上大罗天仙”、“紫极长生圣智昭灵统三元证应玉虚总掌五雷大真人”、“玄都境万寿帝君”。皇后也有道号,如宣宗后胡氏,道号为“静慈仙师”。

二 宫内称谓

明初洪武年间,明太祖曾经定下宫中皇族内的一些称谓。如当皇帝寿日或元旦之时,皇太子、亲王向皇帝进贺表笺,在皇帝面前就必须自称“长子某”、“第几子某”或“王某”,称皇帝则是“父皇陛下”。称皇后为“母后殿下”。若是对当朝天子来说,自己属于孙子,那么在皇帝面前应自称“长孙某封某”或“第几孙某封某”,称皇帝则为“祖父皇帝陛下”,称皇后为“祖母皇后殿下”。若是皇帝之弟,那么见皇帝时,自称“第几弟某封某”,称皇帝为“大兄皇帝陛下”,称皇后为“尊嫂皇后殿下”。若是皇帝之侄,见皇帝时则自称“第几侄某封某”,称皇帝为“伯父皇帝陛下”或“叔父皇帝陛下”,称皇后为“伯母皇后殿下”或“叔母皇后殿下”。

在明宫内,称谓颇有特点。如东宫、西宫皇后,每次对皇帝言,均自称“女儿”。这种称谓,在民间也有例子可寻。如明代的妓女面对相好,总是自称“儿”;《金瓶梅》小说中,西门庆之妾或相好,都称西门庆为“达达”或“亲达达”,其意与宫内称谓若合符契。

在宫中,小皇子见了皇帝,称“爹爹”。这显然与民间并无差别。

宫内太监面见皇帝时,多自称“奴”,而称皇帝为“万岁”、“爷”,在章奏中也有称皇帝为“万岁爷爷”、“万岁爷”者。在一般的对话中,太监有时也面称或私称皇帝为“爷爷”。这显然本于民间子尊父、仆尊主之体。

太监称东宫太子,一般称为“千岁爷”,而自己可以直称己名,也不一定自称“奴”。

正德初年,宦官中最宠狎之人,称“老儿当”。据载,“当”字应读若去声,犹“等辈”之意。虽说是“老儿”之称,实际上并不论年之老少,只是因宠幸而受尊。至后,北京民间见到那些势焰可畏之人,就说“是当里的”。当时的太监王伟,因小时与武宗一同读书,所以武宗称其为“伴伴”,而不称其名。

在明宫宦官中,其中的一些权珰或管事太监,也被一般的小太监称为“爷”。而皇亲驸马见到这些权监,也行拜礼,并称他们为“公公”。

三 君臣相称

君臣之间的称谓,既有雅、俗之分,又有私称与面称之别。形诸诏旨或奏疏中者,其称谓多为雅称;召见面对时之问答,多属口语之称。所谓私称,就是臣子在私下对皇帝的称呼,而面称则是臣子在面对皇帝召问时对皇帝的称呼,即所谓的“对御之言”。

君对臣自称,雅者称“朕”,如洪武年间,太祖在召见孔子第56代孙袭封衍圣公孔希学时,就有下面一段话:“以尔孔子之裔,不欲于流官内铨注”,云云。这是皇帝自称“朕”之例。口语化者则称“我”。如洪武元年(1368)明太祖召见孔子第55代孙袭封衍圣公孔克坚时,就对孔克坚说:“我看您是个有福快活的人,不委付您勾当”,云云。这是皇帝自称“我”之例。君称臣下,文雅者称“汝”、“尔”、“尔等”之类,口语化者则称“你每”。如明太祖在召见孔希学时,就问他:“今去尔祖孔子历年几何?”云云。这是皇帝称臣下为“尔”之例。又宪宗曾问一太监云:“汝不见百官奏耶?”这是皇帝称臣下为“汝”之例。如万历初年,兵部、法司收到神宗的圣旨中,其中就有“你每说的是”这样的话。这是皇帝称臣子们为“你每”之例。有时又可以敬称“您”。如明太祖在召见孔克坚时,就问他:“老秀才,近前来,您多少年纪也?”这是皇帝敬称臣下为“您”之例。稍俗者,则称“你”。在圣旨中,有时皇帝骂第三者,所用称谓为“这厮”或“这厮每”。

每当六部尚书与左、右都御史一起谢恩、乞休之类,皇帝圣旨下去以后,在旨中一般称臣子为“卿”,复数为“卿等”,以示尊重。此礼不论南、北两京,均是如此。如史载,明太祖曾下谕中山王徐达,曰:“卿夫人好鞭挞人至死,此不足佐卿”,云云。这是皇帝称臣下为“卿”之例。嘉靖五年(1526)六月十三日,世宗在召见内阁诸臣时,曾宣谕:“卿等前日恭和朕制诗章,朕亦偶成一诗以赐卿等,其用心辅导。”这是皇帝称内阁诸臣为“卿等”之例。嘉靖末年乃至万历初年,凡是南京的六卿,皇帝已是直叱其名,被识者讥为“非体”。万历二十七年(1599)大计,南京六卿自陈,神宗旨下,里面有称臣下为“卿”者,当时以为荣遇。自此以后,又慢慢恢复皇帝称臣为“卿”之制。

皇帝对那些器重的权臣,往往称先生而不名。如万历初年,张居正的权势已是无与伦比。即使神宗对他,也是享受很高的礼遇,称其为“太岳先生”。

自汉以后,臣子私称君主,称呼很多。西汉臣子称朝廷为“县官”,私称皇帝为“陛下”;东汉称天子为“国家”;北朝称“家家”;唐称“圣人”,亦称“大家”、“天家”;宋称“官家”;辽、金称“郎君”;元称“皇上”。

在明代,臣对君自称,无论雅俗,概称“臣”。称皇帝,称谓很多,或称“主上”,或称“皇上”,或称“陛下”,或称“万岁”,或称“皇帝陛下”,或称“圣上”。洪武年间,明太祖召见衍圣公孔克坚时,孔氏曾对太祖说:“臣将主上十四日戒谕的圣旨,备细写将去了。”云云。这是臣子面称皇帝为“主上”之例。“皇上”一称,在元代为臣子对皇帝的私称,而至明代已变为面称。如嘉靖年间,太医令徐伟奉诏进宫诊脉,曾对嘉靖皇帝说:“皇上龙衣在地上,臣不敢前。”云云。这就是臣子面称皇帝为“皇上”之例。如明世宗登极之时,因龙袍垂地,颇感不悦。于是大学士杨廷和赶紧说:“此陛下垂衣裳而天下治。”龙颜随之大悦。这是臣子称皇帝为“陛下”之例。嘉靖初年,内阁大学士杨一清在《谢表》中,有“恭惟皇帝陛下,睿资纯粹,圣学缉熙”,云云。这是臣下称皇帝为“皇帝陛下”之例。明人田艺蘅在记宫中女官之制时,曾说及《钦录簿》,“虽圣上亦不得而观览也”。这是臣子私称皇帝为“圣上”之例。

在明代,自太子、亲王一直到郡王、将军、中尉,因是宗室,一概被其他臣下称为“殿下” 。

四 官场称谓

明代士人之间相交,一般称“同学”。如果结了盟,又可称“盟兄”、“盟弟”。士子一旦登第,则称主考官为“座师”;称同考官,为“房师”;同榜进士,互称“同年”;同年之子,称为“年侄”;座师、房师之子,称为“世兄”;座师、房师称所取进士,则为“门生”;称门生所取的进士,为“门孙”;门生称老师之师,一般为“太老师”。

在京城官场交际中,称谓大体称官衔,也多为官的古名或别名,以示雅观。如称六部尚书为大司徒、大司马之类,全为周官旧名。都察院左右都御史,则称为大中丞。锦衣卫掌印,称为大金吾。顺天府尹,称为大京兆。唐时宰相称“堂老”,两省称“阁老”,尚书称“院长”,御史称“端公”。在明代,一般将内阁大学士称作“阁老”,有时又将内阁首辅称为“端公”。那些翰林院的学士,也不是称本等官名,而是称“北门”。在唐代,称给事中及中书舍人为“给舍”。明代相沿,称给事中为“给舍”,中书舍人为“中舍”。至于地方上的府佐一职,则一律称“少府”。武官如总兵,也有雅称,称为“大帅”、“大将军”。

时风所及,乃至影响到上达皇帝的奏疏。关于此,万历四十三年(1615)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蔡应朴就已明白列出,如称辅臣王家屏、沈鲤、高拱、张居正,不是直接称名,而是称“山阴”、“归德”、“新郑”、“江陵”;称官,不说吏部尚书、礼部侍郎、户部郎中、工部员外郎,而是称“大冢宰”、“少宗伯”、“度支郎”、“将作”;官属之地,不称北直、南直、江、浙、云、贵,而是称“燕”、“吴”、“豫章”、“越”、“滇”、“黔”。如此之类,在当时也习以为常。

除官称外,京城官场称谓,当以“老先生”一称最为尊贵。从内阁到大小九卿,均可以称老先生。门生称座主,也称老先生。司礼监掌印太监有时到内阁,称阁老为“老师父”,而阁老称太监为“老先生”。如李东阳当政时,曾经冬天五更入朝,至长安街,正好碰上编修崔后渠在道上饮酒。后渠在轿前拱立,道:“请老先生少饮数酌以敌寒气。”

万历初年,太监冯保权势显赫,即使武清侯见到他,也称“老公公”。自从严嵩执政以后,一些阿谀之官为了拍马奉迎,称严嵩为“老翁”,有些人更是称他为“夫子”。随后,门生均称座主为“老师”,以致三品以上的庶僚,也多被称为“老翁”。

明代京城各衙门之间的互相称谓,均有一定的体例。据清人王士祯《居易录》言,内阁部堂,彼此称“老先生”,翰林院、詹事府也如此。此外,给事中称“掌科”,御史称“道长”,吏部称“印君”,又称“长官”。

正德年间,称谓还比较简单。至嘉靖中期,才有称“翁”的例子,不过只有三品九卿才能享用。此后,四、五品京堂、翰林,以至方伯宪长,无不称“翁”称“老”,即使翰林、科道、吏部,以至大参、佥宪、郡守、府丞、司理,均可称“翁”。所以,当时流传着这样的谚语:“官无尊卑,皆曰一老。人无大小,皆曰一翁。”

至于“老爷”一称,在明代缙绅中,只有京城的九卿及词林官,以及外任司道以上官员才能使用,其余官员只可称“爷”,乡绅仅称“老爹”。其父既称老爷,那么其子即使贵为显宦,也只能称“大爷”。如常熟陈瓒之子陈禹谟,顾云程之子顾大章,终身只称“大爷”,不敢与自己的父亲并称“老爷”。

在地方官场交际中,称谓也时有变迁。在外省,自按察司佥事以上,均称巡抚为“老先生”;称巡按御史或部使,则公称“先生”、“大人”而已。一般说来,称谓也随时为轻重。“大人”一称,原来为至尊的称谓。但在明代,则不以此称为重。如有一嘉定县丞称巡按御史为“大人”,巡按怒。夏玉麟县试时,称知县为“大人”,知县也深感不悦。但也有一些官员为了曲意奉迎,在称谓上美化上司。如万历年间,有一位学官,江西人,阿谀知县,称知县为“老堂尊”。“堂尊”一称,为县丞、主簿称知县所用。而儒学博士也称知县为堂尊,还在前面加一“老”字,前无此例。

在明代官场中,流行用“敝”作为谦称。如:在异乡别地,称自己的省直为“敝京”、“敝省”,称自己的府县为“敝邑”、“敝郡”;甲乙两科称同榜进士、举人为“敝同门”、“敝同年”,称座主为“敝房师”、“敝老师”;绅衿称本县父母官知县为“敝父母”;及门称业师为“敝堂翁”;师儒称学校为“敝庠”;各官称公署为“敝衙门”,称职爵为“敝衔”。“敝”为相对于他人的自称,若称他人,大概就用“贵”,如“贵省”、“贵郡”之类。

五 民称官

民称官,巡抚称“都爷”,总兵称“总爷”,巡按称“老爹”,府县官称“相公”,命妇称“安人”、“夫人”,像“老相公”、“老夫人”算是最高的美称了。

在明代,在乡的士夫称本府的州、县官为“父母大人”。其后,又称邻近府的州、县官为“父母”,甚至成为州、县官的通称,最后连主簿、典史一类的官也称“父母”。在此基础上,则称府官为“祖父母”,称布政司官为“曾祖父母”。按“父母”一称原于“天子作民父母”之义,本应是天子之称,在明代却成为州、县官之称,这是将称谓等同于天子;而府官则称“祖父母”,这是将称谓凌驾于天子之上。又民间之俗也有称天子为“爷爷”者,爷爷当然也是祖父之称,但称布政司官为曾祖父母,显然又凌驾于天子之上。

百姓称官,必定称“爷”。为什么称“爷”?据说是为了表示亲近之意。换句话说,就是用亲缘关系的称谓称官。出于同样的道理,民间对各种神道也称“老爷”、“奶奶”。举例来说,如称玄天上帝为“真武老爷”,关夫子为“关老爷”,岳武穆王为“岳老爷”,黄河金龙四大王为“大王老爷”,泰山碧霞元君为“顶上奶奶”。在民间,一般称孔子为“孔夫子”或“孔圣人”。由于“爷”称的流行,所以当时又将孔子称为“孔圣人老爷”。

六 师友相称

在传统中国,号称师道最为尊严。明朝是以儒学立国,将孔子视为万世之师,即使天子也不以人臣之礼相待。在明代,当皇帝释奠时,赞礼官就说:“鞠躬拜!”正当皇帝要行拜礼之时,旁边又有赞礼官就说:“孔子曾为鲁司寇。”于是赞礼官就唱道:“平身礼!”可见,皇帝对孔子所行是一种当拜而实不拜之礼。换言之,已将尊先师、尊天子之礼并行不悖。

照例说来,德业之师,必须以父道事之,故学生称师为“师父”。师之父,则尊称为“师祖”。师之妻,则尊称为“师母”。至于师之伯叔兄弟,则称“师伯”、“师叔”。所有这些,都属于师生之间的俗称。

明代师生之间的称谓,其间有一个变化过程。沈治先曾就师生称谓的变化,对张自烈说过这样一段话:

金陵黄纪孺少尝受业家眉生(按:指沈眉生),每谒某(按:沈治先自称),称晚生。及登贤书,则改称晚弟。 仆(按:张自烈谦称自己)曰:使纪孺成进士,不改称晚弟为侍弟乎?以晚弟施之业师之弟,异日得志为显宦,视其师落落诸生耳,有不改门生为晚生乎?

张自烈的忧虑不无道理。随着个人身份地位的变化,学生对受业老师之弟的自称,从“晚生”变为“晚弟”,转而发展为“侍弟”,甚至学生对受业老师的自称也会从“门生”变为“晚生”。

当然,这只是一个特例。在明代,师生之间的称谓也有一定的惯例。一般说来,弟子谒见其师,称“老师”。在背后与同辈谈及自己的受业师,不再称“某老师”,而是称老师的字或号。对于老师的朋友、同学、同道,如果年龄与自己相仿,那么当自称“晚生”;如果年长于师,又是老师兄事师事之人,则当称“先生”。不过,后来一概自称“小弟”、“社弟”,与之抗礼。一些行为较为朴谨的人,也不过自称“晚弟”,不称对方为“先生”,而是称“老兄”。至于在老师的朋友面前,不直接称自己老师为“某老师”,不明言自己为“某老师”的门人,而只称其为“某老”。

朋友之子称父执辈为“友伯”或“友叔”,而自称“友侄”。对同辈,就以齿序相称,如“友兄”或“友弟”。子与子相称,为“世兄”、“世弟”;称父执辈为“世伯”或“世叔”,而自称“世侄”。

七 民间一般称谓

明代民间日常口语中,其中的自称,以北方人最有特点,一般自称“嗜”,或作“咱”。又有自称“俺”者。据说此称原本是柬埔寨人的自称,后来才传入中国,成为很多北方人的自称。

在明初,民间称谓流行“秀”、“郎”二等。《公余日录》载:“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一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几秀,称郎则曰某几郎。人自定分,不相逾越。”这是元末江南的旧俗。如一般记载中元末江南富敌天下的富翁沈万三,又称“沈三秀”,小说《水浒传》中有“武大郎”与“武二郎”之称,均是其例。

同姓之间,以“家”相称,这是明代民间称谓上的习俗。如上引沈治先称沈眉生,即称“家眉生”。

从起源上讲,古人即已有称“家”的例子。如杨修《答临淄侯笺》云:“修家子云,老不晓事。”称家之滥,则始于明代中叶。另外,明人对师事之人也称“家”。如何良俊在文徵明家中清谈,常听文徵明称“我家吴先生,我家李先生,我家沈先生”,所指即他师事的吴宽、李范庵、沈周三人。

称他人父为“尊甫”。如韩愈《送湖南李正字序》云:“李生之尊府,以侍御史管汴之盐铁。”可见,“甫”字或作“府”,又可作“父”。称他人母为“尊堂”。如陆士龙《答车茂安书》云:“尊堂忧灼。”这种称谓惯例,在明代仍袭行不改。

替人作诗文集序或墓志铭,文末署名,对同辈一般自称“同学”,或自称“友人”、“友弟”。如赵赏元为杨继益所著《燕寓偶谈》一书作序,就自称“通家治弟”;王行可为此书作序,则自称“友弟”。所谓“通家治弟”,其中的“通家”,说明两人之间在父辈以上有过交谊,“治”说明自称者又为被称者属邑之民。所谓“友弟”,关系就较为亲近,可以朋友、兄弟相处。有时也称“后生”,显得较为雅观。如沈周《沈石田全集》内附唐寅和诗,自称“后生唐寅”。对于前辈,当自称“后学”,或称“后进”、“通家子”。不过,在明后期,多流行自称“眷弟”、“眷侄”、“眷晚生”。

在明代,无论是称他人,还是自称,有很多称谓都是表示一种客气。如称他人之妻,为“尊阃”;称他人之妾,为“尊宠”,又称“盛宠”、“令眷”;称他人之子,为“令郎”;称他人之女,为“令爱”,又称“令媛”、“令爱玉”;称自己之妻,为“拙荆”,又作“房下”;称自己之子,为“豚犬”,又作“豚儿”。

给人写信,一般称同辈为“仁兄”,表示自谦。此二字始于《后汉书·赵壹传》,为赵壹称皇甫规时所用。唐颜真卿《祭侄文》也有此称,则是指己之兄。与此相应,自称则为“愚弟”。不过,在过去也有称同辈为“仁弟”的例子。如《孔丛子》下卷《与从弟安国书》,称安国为“仁弟”。此二字他处却未见,颇觉出新。在明代,“贤弟”一称倒有例可寻,不知“仁弟”犹有遗存否?俟考。

士大夫中所广泛流行的称“老”习气,同样影响到了民间的称谓。隆庆、万历以后,即使黄发孺子,也纷纷以称“老”为荣,如“老赵”、“老钱”之类。更可笑的是,那些帮闲一见到有权势的官员,就“大老官”、“二老官”的乱叫。

明代妓院内,也有一套相对比较固定的称谓。院中仆婢,一般称妓女为“娘”,外面的人则称妓女为“小娘”,而假母(即鸨儿)传话,也称妓女一声“娘儿”。有客人光临,就称客人为“姐夫”,而客人则称假母为“外婆”。

八 家庭血缘称谓

在传统中国,父子之间的称谓,并不仅仅限于生身关系。如《尔雅》中,就将父之兄弟称为“从父”,又称兄弟之子为“从子”。此外,孔子删《诗》,有“宴享父兄”之章,其中之“父”,就包括伯、叔而言;又如《礼记》、《春秋》所记,天子称诸侯为“叔父”,周公谓鲁公自称“吾成王叔父”,也是“叔”、“父”并称。这显然都是本称。但在明代,已俗称父之兄为“伯”,父之弟为“叔”,兄之子为“侄”。

在仕宦家族中,儿女称呼父母为“老爷”、“奶奶”。汤显祖所作戏曲《牡丹亭》内游园一出,杜丽娘云:“这般景致,俺老爷奶奶再不题起。”即可为例。在松江,士大夫年未四十,即称“老翁”。奶奶年未三十,即称“太太”。可见,在江南,儿女又称父母为“老翁”、“太太”。而向他人自称其父,则用“家严”。这个称谓出自《易》。按《易》家大人之篆云: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可见,父既可称严,母也可称严。称别人家的长子,则为“主器”。此称也源自《易》。《易》序卦于震之后,说:主器者,莫若鼎。故授之以鼎,意思是说震为长子,可以主祭,并非说长子是主器。

换一个角度,父称子,昵称有“保保”,贱称有“犬子”。在明代,父母爱惜其子,称之为“宝宝”,意思是说爱惜他如珍宝一般。宝宝,也作“保保”,或作“阿保”。关于“保保”一称,人们误以为是“保抱护恤”的意思。其实,保保是元人尊重的称谓。如称丞相为“王保保”。又《元史》中又勇士“洪宝宝”。另据《草木子》,明初曹国公李文忠,也称“李保保”。在明代,又称自己之子为“犬子”,又称“豚儿”,总称“犬豚”,意思是借助“贱之”,使孩子便于养活,与阿狗、阿猫之意同。称兄弟之子,为“犹子”,意思是犹如己出之子。

在一个家族或戚属中,血缘称谓也有固定模式,并因地域方言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主要举北京、南京、苏州、福建、广东为例,对这种血缘称谓给以适当介绍。

在北京,祖父称“爷”,祖母称“奶奶”;父称“爹”,又称“别”(平声,疑即“爸”),又称“大”,母称“妈”;父母称子为“哥哥”,称女为“姐姐”;公婆称儿媳为“大嫂”、“二嫂”;儿媳称公为“爹”,称婆为“妈”;女婿称妻父为“爹”,妻母为“妈”;外甥称母之父为“老爷”,母之母为“姥姥”,称舅母为“妗子”。

南京称父为“爹”(迭平声,俗呼打平声),或称“爷”;称母为“嬷嬷”,俗又称“妈”,或称“孃”。

苏州一带,称父为“爸”(音霸,讹而为拜之平声);称母为“谜”。

福建人称父为“郎罢”,称母为“郎奶”。

在广东,子女称其祖父为“亚公”,祖母为“亚婆”;称父为“爸”,又称“爹”,称母为“妳”,也称“妈”;父母称子为“屎哥”,称女为“屎妹”;媳妇称公为“大人公”、“家公”,称婆为“大人婆”、“家婆”;称母之父为“外公”,阳春人称外祖父为“翁爹”,高明人称外祖父为“公低”;称母之母为“外婆”,阳春人称外祖母为“婆爹”,高明人称外祖母为“婆低”;称母之兄弟为“舅父”,母之兄弟妻为“妗母”;称母之叔伯父为“叔公”。叔伯母为“叔婆”;孙称祖母之兄弟及妻为“舅公”、“妗婆”。

在江苏宜兴,兄又称为“况”。这种称谓也有本源可寻。如《广雅·释亲》云:“兄,况也。”何逊《赠江长史别序》云:“况事兼年德。”况事,犹称兄事。一般说来,在姒、娣、妯中,为长少相呼之称,年长者可称“姒”,年少者则称“娣”。

两家联姻,一般称“亲家”。如明人焦竑在与何氏结姻亲的婚书中,其中即云“恭维尊亲家先生大人阁下”。此即为例。

在明代江南,官宦人家门下养着很多奴仆。这些奴仆称本家主人,比较谨饬一些的,就称“家主人”。但当时的奴仆大多喜欢尊称他的主人,一般称“家老爷”,而主人也乐意他们这样称呼。

从明代称谓的风气及其变迁中,大体可以看出以下三点:

一是尚古风气的盛行。在明代,时尚与尚古往往同时并存。在服饰或其他社会生活时尚化的过程中,同是也出现了尚古的风气。在士大夫的收藏生活习俗中,固然不乏以收藏时玩为风雅者,但多以收藏古玩为生活雅致的一种表现。尚古风气所及,官名以古称为雅,甚至在相当正规的官府衙门的题名碑上,也出现了以古官名为雅或皇帝好用古官名称臣下的例子。而地名也如此。如称苏州为“姑苏”,南京为“金陵”,绍兴为“会稽”,如此等等。此外,还存在着称地名别名的风气,如称昆山为“玉峰”,称江阴为“澄江”,称常熟为“虞山”,称杭州为“虎林(”或称“武林”)。这当然可以说是谈次掉文,书生习气,但也反映了当时在称谓上的一种社会风气。

二是称谓等级礼仪制度的日趋败坏。举例而言,在古代,只有师、父兄、长者才可称“先生”。而在明代,同辈、后进、医卜、商贾、舆台皂隶均称“先生”。又如“相公”为秀才的尊称,后来胥吏也称“相公”。此外,甚至椎油、作面的佣夫也称“博士”,剃工也称“待诏”。

三是在称谓中,为了追求雅古,养成一种虚伪的套子,甚至背义而称,令人发噱。如“眷”字,原本指亲属,有时同姓也可称“眷”。而在明代,不论有无亲谊,不论是否相识,书刺称谓一律用“眷弟”、“眷晚生”。这个“眷”字不但没有着落,而且最为可笑,甚至是一种不分亲疏的滥用,其本质无非是社会礼仪风尚的虚伪、做作。按照中国的传统,生称“名”,死称“讳”,自古已然。只要看一下古代著名的文人所写的关于亭、堂之类的记文中,一般都说“公名某”;而在一些志铭、神道碑中,则称“公讳某”。但明代民间,已经有很多人并不知晓此意,见到人以后,就问道:“尊讳”,答人者也说:“讳某”。又“寿堂”一称,原本是指丘墓祭祀之处,但在明代民间,确有一些人称人之母为“寿堂”,以为是对他人的崇敬。所有这些民间的俗称,反而失去了古时稳实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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