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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12:54:42 0

礼俗是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和社会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只要人类社会存在着权力与财富的分化,就必然有礼俗。

在这个题目下,我们不能全面叙述上古的礼俗,只能谈谈几个重要的方面。

阶级、阶层

尧舜禅让的传说与原始公社制的阶段相符合;夏禹不传贤而传子,可以认为原始公社制的瓦解。夏代是否已经达到奴隶制,还不得而知。至于殷代,可以确实断定是奴隶社会了。

依照古代史的研究者的一般结论,最初所谓“众”“奚”“仆”“臣”“妾”都是奴隶。臣是男奴隶,妾是女奴隶。周初的社会还存在着大量的奴隶,周天子常常拿奴隶赏赐给他的大臣。奴隶有在室内劳动的,但是他们的主要劳动还是农业生产。有人说《诗经·周颂·噫(yī)嘻》篇说的“亦服尔耕,十千维耦”指的就是两万奴隶在那里耕田。《尚书·牧誓》说到“臣妾逋(bū)逃”是指的奴隶逃亡。

周代的奴隶还可以像牛马一样在市场上贩卖。《周礼·地官·质人》:“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牛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贩卖成交后,要订立合同。这种合同叫做“质剂”。依郑玄说:人民牛马的合同叫“质”,兵器珍异的合同叫“剂”。

奴隶还可以被当作牲畜来屠杀,这表现在上古的殉葬制度上。《墨子·节葬下》:“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在殷代,这话完全合乎事实。到了周代,虽然此风稍衰(这不是由于仁慈,而是由于人力可贵),但是在某些国度仍然是盛行的。例如秦国,据《史记·秦本纪》所载,秦武公葬时,从死者六十六人,秦穆公葬时,从死者一百七十七人(包括《诗经·秦风·黄鸟》所悼念的三良在内)。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葬时,秦二世令后宫(妃嫔等)无子者一律“从死”,“死者甚众”。而且把工匠都关闭在陵墓里。古代统治阶层的这种淫威,至今还令人发指。

商代的贵族被总称为“百姓”(“百姓”,金文写作“百生”。后来周人称商的贵族为“殷多士”)。商王是贵族最高的代表,自称为“余一人”(“余一人”见于甲骨文,古书上写作“予一人”)。《论语·尧曰》引《尚书·泰誓》篇的话说:“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可见周初还这样称呼。后来百姓成为民的同义词。民在古代又称为黎民,秦国则称为黔(qián)首。

商代王位的继承是兄终弟及,无弟然后传子。周代王位由嫡(dí)长子世袭,余子分封为诸侯(也有异姓功臣封为诸侯的)。诸侯的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余子分封为卿大夫。诸侯受封国于天子,卿大夫受采邑于诸侯。卿大夫下面是士(大体是大夫的宗族),士受禄田于卿大夫。周天子有天下,诸侯有国,卿大夫有家。家是卿大夫统治的区域,担任家的官职的通常是士,称为家臣。孔子的学生冉有、季路就担任过季康子的家臣。

《左传·昭公七年》说:“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这样,形成统治阶层内部的分级。春秋以前士是武士,有义务“执干戈以卫社稷(jì)”;春秋以后士是文士,士逐渐成了注重个人尊严、有使命感的知识分子的通称

士的下面是庶人,又称庶民。西周时庶人虽然还是用来封赐的对象,但是庶人的身份比奴隶为高,以后庶人就逐渐成为个体农民了。《荀子·王制》篇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可见庶人的向背直接关系到上层统治阶层的安危。

君子小人也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最初君子是贵族统治阶层的通称,小人是被统治阶层的通称,后来以所谓有德无德来区别君子和小人。

冠礼

据近人研究,氏族社会的男女青年到达成熟期后必须参加“成丁礼”才能成为氏族公社的正式成员,才能享受应有的权利和履行应尽的义务。周代的冠礼(加冠仪式)就是由这种“成丁礼”变化来的。

周代贵族男子二十岁时由父亲在宗庙里主持冠礼。行礼前先筮(shì)日(选定加冠的日期)、筮宾(选定加冠的来宾)。行礼时由来宾加冠三次:先加缁(zī)布冠,表示从此有治人的特权;次加皮弁(biàn),表示从此要服兵役;最后加爵弁,表示从此有权参加祭祀。(缁布冠是用黑麻布做的冠,皮弁是用白鹿皮做的,爵弁是赤黑色的平顶帽子,是祭祀时戴的。)来宾敬酒后,去见母亲,又由来宾取“字”,然后去见兄弟姑姊,最后戴礼帽穿礼服带礼品去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主人向来宾敬酒赠礼品后,礼成。

贵族男子二十岁结发加冠后可以娶妻,贵族女子十五岁许嫁时举行笄(jī)礼后结发加笄。所谓结发,就是在头顶上盘成发髻(区别于童年的发式),表示年届“成人”,可以结婚了。《文选》卷二十九苏武诗说:“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可见这种风俗流传很久。

婚姻

“婚姻”有两个意思:一个意思是指男娶女嫁结为夫妻这件事情,另一个意思指结婚男女双方的父母。《说文》说,“妇家为婚,婿家为姻。”婚是女方的父母,姻是男方的父母。(也有人认为婚、姻仅指结婚双方的父亲,不包含母亲。)“约为婚姻”的意思就是“结为儿女亲家”。

春秋时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妻(嫡夫人),女方以姪(zhí)(兄弟之女)娣(dì)(妹妹)随嫁,此外还有两个和女方同姓的国家送女儿陪嫁,亦各以姪娣相从,这统称为“媵(yìng)”。嫡夫人是正妻,媵是非正妻。媵的地位和妾不同。妾被认为是贱妾,是嬖(bì)人,而媵的身份还是比较尊贵的。战国时代就没有媵的制度了。

古代女子出嫁曰“归”。《说文》说:“归,女嫁也。”《诗经·周南·桃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可见出嫁的女子以男家为家。《白虎通》说:“嫁者,家也。”可见“嫁”字本身就意味着“有家”。《白虎通·嫁娶》又说:“娶者,取也。”《说文》也说:“娶,取妇也。”《周易》和《诗经》就写成“取”,这表示男子把别家的女儿取到自己家里来。男尊女卑的风俗,由“嫁”“娶”两字就可以证明。嫁对于女子来说是被动的,古代只说“嫁女”或“嫁妹”,不说“嫁夫”,可见嫁的权操在父兄之手。娶,对于男子来说是主动的,所以古代常说“娶妻”“娶妇”(妇就是妻)

《诗经》两次歌咏“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见《齐风·南山》《豳风·伐柯》。后者少一个“之”字。)媒在古代婚姻中的作用非常大,多少青年男女的命运掌握在媒人的手里。

古代的婚姻,据说要经过六道手续,叫做六礼。第一是纳采,男家向女家送一点小礼物(一只雁),表示求亲的意思;第二是问名,男家问清楚女子的姓氏,以便回家占卜吉凶;第三是纳吉,在祖庙卜得吉兆以后,到女家报喜,在问名纳吉时当然也要送礼;第四是纳征,这等于宣告订婚,所以要送比较重的聘礼,即致送币帛;第五是请期,这是择定完婚吉日,向女家征求同意;第六是亲迎,也就是迎亲。

六礼之中,纳征和亲迎最为重要。《诗经·大雅·大明》:“文定厥祥,亲迎于渭。”旧说是周文王卜得吉兆纳征订婚后,亲迎太姒于渭滨。后世以“文定”作为订婚的代称。《礼记·昏义》谈到亲迎后新郎新娘“共牢而食,合卺(jǐn)而酳(yǐn)”。(以一瓠〈hù〉分为两瓢谓之卺,新郎新娘各执一瓢而酳〈用酒漱口〉,称为合卺。后代合卺变为交杯,新郎新娘换杯对饮〈只做个样子〉。)后世夫妇成婚称为“合卺”就是从这里来的。

以上所说的六礼当然只是为贵族士大夫规定的,一般庶民对这六礼往往精简合并。

丧葬

人将死时叫做“属纩(zhǔ kuàng)”(《礼记·丧大记》)。属是放置的意思,纩是新絮。(这里絮指的是蚕吐出的丝绵,不是我们今天概念的棉花。)新絮很轻。据说古人把新絮放在临终的人的口鼻上,试看是否断气。这不一定成为风俗,至多也只是个别地方的风俗罢了,但是“属纩”却成为临终的代称。

古人初死,生人要上屋面向北方为死者招魂,这叫作“复”,意思是招唤死者的灵魂回复到身体。复而不醒,然后办理丧事。

古人死后,要给他沐浴。这在《礼记·丧大记》里有记载。这个风俗持续到后世。《晋书·王祥传》记载王祥将死戒其子曰:“气绝但洗手足,不须沐浴。”可见一般人死后是要沐浴的。

死后有“敛”(殓)的仪式。有小敛,有大敛。小敛是给尸体裹上衣衾(qīn),越是贵族,衣衾越多。大敛则是把尸体装进棺材。敛时死人口里须饭含,所以《战国策·赵策》讲到“邹鲁之臣,生则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饭是把米放在死者口里。含又写作琀〈hán〉,是把玉放在死者口里。)

入殓后,停丧待葬叫做“殡(bìn)”。《论语·乡党》:“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孔子的意思是说:“就在我家里停柩(jiù)吧!”《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冬,晋文公卒。庚辰,将殡于曲沃。”这是说把晋文公的灵柩送到曲沃停丧,还不是葬。据《春秋》《左传》,次年四月才葬晋文公的。后世所谓出殡是把灵柩送到埋葬的地方去。

贵族出葬时还有许多排场,这里没有必要叙述。

送葬的规矩是白衣执绋(fú)。绋是拉柩车的绳子。执绋的原意是亲友们帮助拉车,实际上只有形式。后来出殡,在送殡人的行列两旁拉两根带子,那就是执绋的遗制。

挽歌据说最初是挽柩的人唱的。古乐府相和曲中的《薤(xiè)露》、《蒿(hāo)里》都是挽歌,陶渊明有《挽歌诗》三首,后世的挽联就是从挽歌演变来的。

下面说到葬。

上文说过,殷代奴隶主有人殉的制度。后世知道人力可贵,改以“俑”来代替。俑是人偶,有木俑、土俑。后来孔子还反对用俑,孟子说:“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孟子·梁惠王上》)

从殷代到战国,统治阶层还把生前使用的车马带到墓里去。其他随葬的物品是多方面的,包括青铜制的饮食器、兵器、乐器等,玉制、骨制的装饰品以及其他什物。越是贵族,随葬品就越多越精美。也有一些专为随葬而做的“明器”(伴葬的器物)。汉代日常生活中的东西被仿制成陶土模型随葬,明器的象征性就更加明显了。(“明器”原写作“冥器”。“冥器”字面意思就是“随葬品”。)

上古贵族统治阶层的墓里大多有槨(guǒ)(椁),椁是外棺,主要是用来保护棺材的,有的竟有三四重之多。《论语·先进》说,孔子的儿子孔鲤死后,“有棺而无椁”,可见椁不是一般人所能具备的。

以上所说的只是贵族士大夫的丧葬,至于庶人的丧葬,那完全是另一回事。即使是最节俭的丧葬,对于“匹夫贱人”来说,已经是“殆竭家室”。庶人死了至多只能“稿葬”(草草安葬),如果遇着饥荒的年头,就只好饿死以填沟壑了。

《礼记·檀弓上》说:“古也墓而不坟。”根据现代田野考古工作报告,我们知道殷代和西周的墓都还没有坟堆,后来在墓上筑起坟堆,主要是作为墓的标志,其次是为了增加盗墓的困难。

先秦文献有合葬的记载。例如《诗经·王风·大车》说:“死则同穴。”《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将其父母合葬于防。现代田野考古发现一座战国墓中有一椁两棺的结构,考古工作者认为,夫妇合葬的普遍流行是西汉中叶以后的事。《孔雀东南飞》说:“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仲长统《昌言》说:“古之葬者,松柏梧桐以识坟也。”这风俗也流传很久。

关于丧服,留到下文“宗法”里讨论。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8-1a 酉(yǒu)瓶 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半坡类型) 距今约6000年高46厘米 1958年陕西宝鸡北首岭出土

这种瓶子过去学界通常定名为“小口尖底彩陶瓶”,用作汲水器(日常生活中取水用的瓶子)。学界认为瓶子之所以做成这个怪形状,是空瓶置入井中后它会自动平倒下,瓶口落到水面,方便井水灌注进瓶里;等瓶中的水灌满,瓶子则会自动恢复成竖直状态,利于从井中提出。瓶子的尖底还有利于它的放置:尖底可以很方便地插在松软的土中。

问题在于,新石器时代的人基本上还不会打“井”,他们主要是从河里汲水,而这种瓶子从河里汲水几乎没有任何优越性;当时日常住所的泥土地面在生活中被往返地踩来踩去,会导致“地面固化”。尖底瓶在固化的地面上竖直放置稳当的困难程度显而易见:泥土“松软”到可以插得住这种瓶子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学界将它解释为日常生活取水的汲水器是错误的。

这种小口尖底瓶在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看上去很多,但绝大多数都是残碎的,能选出典型完整的标本很少。小口尖底瓶的出土数量和分布等性质说明它们并不是大量使用的日常生活用器,而更像是一种和宗教或祭祀有关的器物。苏秉琦认为,小口尖底瓶具有“神器”的性质,为神职人员所专用。

其实这个瓶子应该被定名为“酉瓶”。“酉”在甲骨文中写为“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或“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它象征一种小口尖底的酒器的形状,引申有“酒”的意思。《说文》也说:“酉,就也。八月黍(shǔ)成,可为酎(zhòu)酒。”酎,《说文》上说:“酎,三重醇酒也。”酎是用糖度高而酒精度低的醴(lǐ)代替水,加到米和酒曲中制成的重酿酒。重酿酒的酒精浓度最高能达到10%。《说文》对于“酉”字的解释是说:酉就是八月成熟的黄黍做成的重酿酒。酉是“酒”和“尊”的本字。后来“酉”被借用去表示天干地支,为了区别,人们在“酉”字旁边加上“水”的偏旁,这就是“酒”,而表示盛酒器则是在“酉”旁边加上了一双捧着酒的手“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这就是“尊”。商周青铜礼器里非常重要的一类就是作为盛酒器的尊。

酉瓶就是酒瓶。仰韶文化的酉瓶是被专门用来装酒的“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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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b 酉瓶 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 距今约6000年 高26厘米社会征集品(传1971年甘肃陇西县吕家坪出土)

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这件酉瓶出土时表层被土灰色“水锈”覆盖,看不到花纹。发现它的农民在“文化大革命”中一直用它来装机械润滑油,挂在自家屋檐下,修拖拉机、脱粒机用了三年,瓶子居然未漏未破。这件酉瓶1974年被陇西县文化馆征集。甘肃省博物馆的工作人员后来用稀释的醋除去了它表面土灰色“水锈”,器表墨线描画的水涡纹才显露出来。

仰韶文化马家窑类型这件酉瓶现在被评定为一级文物。文物定级这个结果也可以从侧面说明,出土的器形完整、纹饰精美的酉瓶标本是非常少的。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8-2a 鱼鼎匕 战国 残长18.9厘米传山西出土

匕,意思是汤匙,与鼎相配合使用。鱼鼎匕应该是战国时期代国的器物。从铭文看,与这件匕相配的鼎应是烹鱼的鼎。

鱼鼎匕的铭文为:

“曰:诞有昏人,坠王鱼鼎。曰:钦哉,出游水虫。下民无智,参蚩(chī)尤命。薄命入羹,忽入忽出,毋(wú)处其所。”

这段铭文意思是:从前有个糊涂人,掉进王的烹鱼鼎。他说:要小心哦,你们这些到处游荡的水虫。底层民众无知,你们且看蚩尤的下场。到时候被扔进烹鱼鼎里随着开水一会儿浮上来,一会儿沉下去,没有好下场的。

在西汉时的马王堆汉墓帛书的《天文气象杂占》中,有一幅彗星图下的文字为:“蚩尤旗,兵;在外,归。”意思是说:天上出现彗星蚩尤旗,有战祸发生。如果你在外,赶快回家(以避免受兵战伤害)

而位于浙江的良渚(zhǔ)文化(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约5000年)中的典型器物玉镯,在元人朱德润编著的《古玉图》中被叫做“蚩尤环”。也就是元代的民间传说以为,这个良渚文化玉镯上四个兽首表现的是蚩尤的头像。古代文献记载蚩尤化为各种异兽,如龟足蛇首(《述异记》)、水兽之形(《苏氏演义》),等等。马王堆出土的两幅T型帛画中,画面最下方力士脚下所踩的、像是螭虬(chī qiú)之类的异兽应该就是蚩尤。

古代文化常识——礼俗

8-2b 《古玉图》书影 (元)朱德润撰 清代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亦政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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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c 良渚文化玉镯 新石器时代 直径7.4厘米、厚2.6厘米 1987年浙江余杭瑶山一号墓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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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d 蚩尤旗彗星图 《马王堆汉墓帛书·天文气象杂占》西汉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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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e 马王堆一号汉墓T型帛画局部蚩尤图 西汉1972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出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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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f 《马王堆汉墓帛书·十六经》黄帝遇蚩尤 西汉 高约48厘米 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

黄帝战蚩尤是史前文化中非常重大的事件,即使没有文字,口耳相传,这个故事仍以各种面貌融进了文字形成以后的中国历史文献中。

在1973年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我们也见到了黄帝战蚩尤的故事。这就是西汉时期《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文中《十六经》中的一段:

“黄帝身遇蚩尤,因而擒之。剥其▉革以为干侯,使人射之,多中者赏;翦其发而建之天,名曰蚩尤之旌(jīng);充其胃以为鞠(jū),使人执之,多中者赏;腐其骨肉,投之苦醢(hǎi),使天下人唼(shà)之。上帝以禁。帝曰:毋犯吾禁,毋流吾醢,毋乱吾民,毋绝吾道。犯禁,流醢,乱民,绝道,反义逆时,非而行之,过极失当,擅制更爽,心欲是行,其上帝未先而擅兴兵,视蚩尤共工,屈其脊,使甘其窬(yú),不死不生,慤(què)为地桯(yíng)。帝曰:谨守吾正名,毋失吾恒刑,以示后人。”

这段让人吃惊的话的意思是:黄帝和蚩尤在战场上交锋,黄帝把蚩尤抓住了。黄帝叫人剥下蚩尤的皮做成一个靶子,叫大家射,射中多的人有奖赏;黄帝剪下蚩尤的头发挂在天上,把它叫做“蚩尤旗”;黄帝又把蚩尤的胃填满干草做成一个球让大家踢,能用脚掂球最久的人得奖赏。(按:这说的就是所谓“蹴〈cù〉鞠”。往最通俗里解释,它是古代的“足球赛”。)黄帝还把蚩尤的骨肉制成肉酱,混合到苦菜酱里,命令所有的人都来分吃。黄帝在天下颁布禁令,黄帝说:禁止触犯我的律令,禁止不吃我分给你们的人肉苦菜酱,禁止扰乱我的民心,禁止不按我的路子去办。如果触犯禁令,如果偷偷倒掉人肉苦菜酱,如果扰乱民心,如果不听我的话,如果不守规矩时限,如果知道错还犯,如果越过界限,如果私自改动制度图自己快活,如果你想怎样就怎样,如果我还没颁布命令而你们擅自用兵,你们且看蚩尤的下场:他俯首做奴隶,他得吃自己的粪,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在地底下给我做垫脚石!黄帝说:你们都要谨慎遵从我,不许触犯我定的刑律,以示后人。

由此我们知道,所谓黄帝“垂衣裳而天下治”的礼制起源真相,原来不过如此。人们往往不能容忍远古圣贤时代有暴力的记载,所以这段文字在汉代以后散佚也不奇怪。

至于蚩尤指的是一个人,还是一个部族;指的是(位于今山东的)东夷部族,还是(位于今湖南的)苗蛮部族之类的问题,都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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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a 吊人青铜矛 西汉 通高41.5厘米 1956年云南晋宁石寨山六号汉墓出土

这件西汉时期的铜矛形制诡异。矛的刃部平面呈等腰三角形,两侧的刃后端接近柄的位置上各吊一个被反剪双手的青铜裸体男子。铜人头上梳椎髻,表现的或许是受刑战俘发髻垂散后的形象。

出土这件铜矛的墓葬级别非常高。这个墓里还出土有一枚黄金铸制的蛇钮印章,印章上凿有“滇王之印”四个字。这说明吊人铜矛的持有者是滇国国王一级的人物。吊人铜矛是滇国国家政治权力的象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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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b 吊人青铜矛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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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周代组玉佩 西周晚期 总长约150厘米 1994年山西曲沃北赵村六三号墓出土

多数学者认为曲沃北赵村六三号墓的墓主人是第八代晋侯(穆侯)的次夫人(小老婆)。墓中还出土有一件“杨姞(jí)壶”,说明墓主人未嫁之前是杨国的姞姓女子。这也是曲沃九代晋侯墓中惟一一个以妾的身份入葬晋侯墓地的墓主人。在西周等级森严的宗法制度下,六三号墓的随葬品规格远超穆侯的正房夫人,甚至也超过了穆侯本人,给后人带来无穷困惑。

古人用玉比喻人的美好品格,温润表示仁,表里如一表示义,声音清越表示智,等等。西周的组玉佩是用来约束人行走仪态的。组玉佩挂在身上,行走时却不能发出玉相撞的声响。(玉是比较脆的材料,撞击容易碎裂。所以国人说玉害怕“惊”“跌”“撞”。)级别越高的人,身上的组玉佩就越长,行走时的步子就越小越缓和雍容。这套组玉佩长约150厘米,据此估计佩戴者的身高起码在175厘米以上,身材高大。佩戴时组玉佩会从脖子一直悬至脚踝(huái),相应地,佩戴者在走路时也就必须行止温文端庄。组玉佩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人当如美玉,不是发不出声音,但是绝对不可以轻易地发出声音;一天到晚丁零当啷不断发声的人,无异于“驴骡犊特”,是不值得别人尊重的。

这件组玉佩的佩戴方法是用丝带将组玉佩挂在脖子上。到了东周,组玉佩改为系在腰间,不再往颈部套了。

曲沃北赵村六三号墓和八号墓(墓主晋献侯)中许多玉器都是当时的旧玉。我们从这些玉器上还可以看到残留的商代晚期的纹饰。这说明有些商代的玉器被历代晋侯收藏,并改装、改造成了他们自己平时戴的组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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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a 玉琀(hán)蝉 西汉 长4.8厘米 2002年江苏徐州陶家山汉墓出土

8-5b 玉琀蝉 东汉 长6.2厘米、宽3.3厘米、厚0.8厘米 1959年河北定县(今定州)中山简王刘焉墓出土

我国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往死者口中放口含物的做法。到周代,除了往死者口中放置谷物外,还流行用玉作口含物。琀,就是放入死者口中的玉。《仪礼》上说,人死后不久就要给死者“楔(xiē)齿”,就是往他上下牙里塞几个楔子,以防止尸体僵硬后牙齿紧闭无法进行饭含。旧时通常亲属是在人死的当天就为他沐浴(洗澡),洗完澡立刻进行饭含,饭含完成后才是给死者穿衣服的“敛”。

汉代玉琀一般都是玉蝉,也就是玉知了。古人认为蝉靠喝露水生活,又能蜕壳,是一种高洁并具备再生能力的生物。玉琀蝉在死者口中代表他的舌头,赋予死者在幽冥世界中永不丧失的言辩能力。

汉代还有一种玉蝉是玉佩蝉,是活人身上挂的玉佩。一般死人嘴里的玉琀蝉都是薄片圭(guī,是一种上尖下方的玉版)形的,而汉代活人身上挂的玉佩蝉都是相对而言更厚、更立体的圆雕。不论是汉代哪种玉蝉,其雕刻刀工的圆熟老辣以及线条的锋锐张力都是后仿者难以企及的。如今古玩市场上销售“汉玉蝉”者遍地开花,真品数量却连千分之一都不到。

刘焉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儿子。刘焉墓出土的这件玉琀蝉是中国所有出土汉代玉琀蝉中最精美的,其美质良工在全世界所有博物馆藏品中都罕有其匹。这件玉蝉用新疆顶级羊脂白玉料制成。它通体洁白晶莹,其温润半透明感之重超乎常人想象,几乎可以带给人震撼的窒息。玉蝉身体线条尖颖方正,所有转弯处却又都圆洁轻灵。这件俊逸挺拔、刚柔并济的鬼斧神工之作如果拿到手中,玉蝉光滑轻巧,简直就是振翅欲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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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袁安碑残石拓本 东汉 高139厘米、宽73厘米

袁安碑立于东汉永元四年(公元92年),明代万历年间出土于河南偃(yǎn)师。后来它被移到偃师西南辛村东牛王庙做成石案,字面向下,慢慢也就无人知晓了。1929年初,牛王庙改成辛村小学。1930年夏天,小学里一个小孩钻到校内石案下避暑,发现石案下有字,袁安碑才得以重为世人所知。

1938年抗日战争中,袁安碑再次下落不明,直到1961年8月,才在河南偃师扒头乡政府院内被发现。袁安碑现存于河南省博物院。

袁安碑字体遒美流转,飘逸圆融中尽显端庄正大,是汉代篆书碑刻中书法水平最高的。

袁安碑正中有一个孔,这个孔叫做“穿”,它是下葬时用来穿辘轳(lùlu,意思是木头滑轮)将棺牵引下放到墓室中去的。汉代结束以后的碑上,都是没有“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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