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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历史——崔浩之死

历史大观园 魏晋风度 2020-06-25 13:03:13 0


北魏太武帝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六月,在明元帝、太武帝两朝受重用三十多年的司徒崔浩,以修史“暴扬国恶”的罪状被杀。清河崔氏无论远近,姻亲范阳卢氏、太原郭氏、河东柳氏,都遭族灭。这是北魏的空前大狱。

为什么会有如此惨酷的大狱?难道仅仅是修史产生的问题吗?

让笔者从崔氏在北魏发迹说起。

西晋末年,中原大族大批南迁,然而也有许多留在北方的,如上述各族及博陵安平崔氏、赵郡李氏等。笔者在第二十三篇中提到的崔宏就是崔浩的父亲(《魏书》因崔宏与孝文帝同名,称其字孝伯)。崔氏从崔宏的祖父一代起,就处于北方的混乱状态中,祖父崔悦出仕后赵,父亲崔潜出仕前燕。崔宏出仕前秦,做过阳平公符融的记室(秘书)。前秦亡后,他奔走流亡,想投往江南,到了泰山(今山东泰安东),被叛将张愿扣住。后燕时,为慕容垂录用,然家中生活仍较贫寒。北魏和后燕争夺河北时,他正在高阳内史任上,避难东走。道武帝特地派骑兵去追,把他找回来,加以任用。以后从道武帝西还,草创制度,议定国号,均见第二十三篇,这里不再重复。

崔宏在乱世中经历不少患难,为人谨慎。他没有去成江南,内心苦闷,做了一首诗,秘不示人。直到崔浩得罪,高允奉命抄家时方才看见。他在朝中不肯阿谈奉承,但进谏总是婉转陈辞,不会触怒君主。道武帝晚年,大臣往往遭到斥责,崔宏独能安然无事,原因就在于此。拓跋绍弑父后,大出财帛赏赐朝士,不受的只有他一人。明元帝即位,就赐他帛二百匹。大臣长孙嵩等都觉得很惭愧。明元帝还命崔宏和长孙嵩、安同、奚斤、拓跋屈等共听朝政。他无疑是汉官中极受信任的人物。

明元帝泰常三年(418年),崔宏病故。崔浩是他的长子,字伯渊,小名桃源。他十八岁时从父亲西迁平城,也尝过一点艰难滋味,然而以后的生涯一帆风顺,对少年时的流亡迁徙,想必早已淡忘了。

早在道武帝天兴年间(398~404年),崔浩就做了著作郎。崔家几代人都长于书法(崔浩的曾祖父崔悦师法晋初书法名家卫瓘、索靖),道武帝见崔浩的字写得好,叫他经常随侍左右。明元帝初年,他升任国子祭酒,常教明元帝读儒家经书(明元帝即位时十八岁,崔浩比他大十一岁),兼有帝师的身份。八九年间,父子都是朝廷上的红人。

明元、太武二帝时,崔浩参与的军国大谋,已见于第三十二篇,这里不再重复,只补充一点太武帝称赞他的话。有一次,太武帝接见新近投降的几百名高车(北方游牧族,因所乘之车轮子高大得名)酋长,指着崔浩对他们说:“你们看这个人,身材瘦小,挽不来弓,使不得矛,肚皮里却有满腹甲兵。朕打的许多胜仗,都是此人指点的功劳。”他还下令关照各尚书:“凡军国大计,卿等不能定夺的,都先问过崔浩,然后施行。”信任到这样程度,历代君臣关系,很难找到类似的事例。太武帝对崔浩,不仅是信任,而且很亲近。他有时到崔浩家中,向他请教。崔浩接待皇帝,仓促之间,来不及制作精美的食品,就搬出点家常莱肴,太武帝总是高高兴兴地拿起来就吃。崔浩进宫见驾,地点也不限于朝堂,可以出入卧室。

这样一个深受尊重信任又极亲近的大臣,忽而遭到灭族之祸,真是太奇怪了!

让我们来看,崔浩还做了什么,看看其中有没有惹祸之事。

崔浩师事道士寇谦之,而且把他推荐给太武帝。寇谦之是道教的改革家,他抛弃张道陵、张鲁五斗米道的一套,以礼拜求度为主,辅以服食修炼之术。他到平城,宣称要辅佐北方的太平真君。太武帝因而用“太平真君”为年号(440~451年)。这件事情与崔浩获罪不会有什么关系。寇谦之死于太平真君九年(448年),在崔浩得罪之前,太平真君这年号一直在用。三件事各不相干,中间没有联系。

一向都说他死因是在修史。现在把过程交待一下。道武帝使尚书郎邓渊编著《国记》十多卷,编年记事,没有完成。明元帝时,修史的工作没有继续进行。太武帝神麚二年(429年),命崔浩与中书侍郎邓颖等续修《国书》。邓颖就是邓渊的儿子。太延五年(439年)魏灭北凉后,崔浩把凉州士人阴仲达、段承根吸收到修史工作中。《魏书·崔浩传》所载有关诏书,说神麚时“始命史职注集前功,以成一代之典”,但是至今“史阙其职,篇籍不著”,因此“命公留台,综理史务,述成此书,务从实录”。于是使崔浩总其事(总主编),以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副主编),“续成前纪”(此句系《魏书》原文)。根据这条记载,可见神麚时已经撰成一部分,到伐北凉时命崔浩留在京师,续成前书。成书时间究竟在哪一年,史载不够明了,估计不会离伐凉之年(太延五年,439年)太远。

修史成罪,是由于把所修《国书》刊石立于郊天坛东,北人(鲜卑人)看了,认为把鲜卑族早期的状况都暴露出来,是“暴扬国恶”。他们向太武帝攻击崔浩,于是出现了一场惨祸。

历史是这样记载的,但是历史还透露了若干其他消息。

其一,明元帝末年,崔浩“与同僚论五等郡县之是非,考秦始皇、汉武帝之违失……时伏其言”:他又与寇谦之谈这问题,“乃著书二十余篇,上推太初,下尽秦汉变弊之道,大旨先以复五等为本”(引文均见《魏书》)。所谓“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封爵。“五等郡县之是非”,就是封建(此用“封建”一词的古义,指分封土地,建立国家)和郡县两种制度的是非得失问题。“以复五等为本”,就是主张要像周朝一样,“封建亲戚,以藩屏周”(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

其二,太武帝神麚四年(431年),魏征逸民,范阳卢玄、博陵崔绰、赵郡李灵、河间邢颖、勃海高允、广平游雅、太原张伟等都应召到了平城。崔浩想“大整流品,明辨姓族”。卢玄与他是亲戚,劝他道:“创制立事,都要看时机是否适当。当今之世,对这等事乐观其成的能有几人?”但崔浩听不进去。《魏书·卢玄传》记了这件事情,并下一断语道:“浩败颇亦由此。”但是同书《崔浩传》却没有片言只字讲到这件事情。

以上两件事,说无关便无关,说有关便有关。魏征大族名士,是要大族为魏所用。但是“大整流品,明辨姓族”,便是提高大族的地位和势力,与“复五等”联系起来,便是要使一部分大族成为诸侯,这难道不是要和皇权分庭抗礼!当时有没有人这样联系看待,史书上没有记载,但是“浩败颇亦由此”六个字,却暗示有过这种攻讦!

其三,太武帝伐凉,使太子拓跋晃监国。崔浩荐冀、定、相、幽、并五州士人数十名,都任为郡守。太子不赞成,说以前征召的人也是优秀人才,还没有做到郡守,应当优先任用。崔浩不听,一定要照自己的意见办。中书侍郎高允知道了,对东宫博士管恬说:“崔公恐怕不会有好下场的,自己错了不肯承认,一定要和上面争到底,这样怎么得了!”这件事,《魏书》写在《高允传》里,《崔浩传》里不着一字。

同主子争权,问题不小。一时之间可能没有什么,以后翻出来照样会性命交关。

其四,崔浩曾注《急就章》、《孝经》、《论语》、《诗》、《尚书》、《春秋》、《礼记》、《周易》。据崔浩自道,是明元帝叫他注的(见本传《上五寅元历表》)。这么多书的注,他三年就完成了(要知道,他是个政务官,能用来注书的时间不会很多),可见不过是汇集旧注、略加取舍而已。然而到了晚年,著作令史闵湛、郗标却上疏说:先儒马融、郑玄、王肃、贾逵所注不及崔浩注精微,要求收境内各家旧注,颁行崔注。把《国书》刻石公布,也是这两个人的主意。高允知道了,对著作郎宗钦说:“闵湛、郗标办的事情,恐怕会成崔门万世之祸,我们也要受到连累的。”

闵湛、郗标是“抬轿子”的行家,然而把“轿子”抬得太高了,坐“轿子”的一交跌出来,就难免要粉身碎骨。《国书》刊石问题是导火线,一经点燃,过去种种都成为罪行。妄图使汉人大族与鲜卑贵族平起平坐或驾乎其上!妄图裂土分封,瓦解拓跋皇室的天下!目无监国的皇太子,强行任用私人!妄图以一家之言,取代先儒著作,想成为大宗师!……凡此种种,没有一件套不上去的。这样,崔司徒从足智多谋的能臣一变而为阴谋夺国的权奸,他的末日到了。笔者写到这里,想替自己表明几句。读者不要以为上列罪状不见史籍,是笔者的想像。要知道:《魏书》的作者魏收是魏朝本朝人,奉命修史于北魏末,成书于东魏时。许多人说他借修史酬恩报怨,评论不公,然而这也不可以一概而论口崔浩奇祸离他修史之时已近百年,他与崔浩、卢玄、高允等人都无恩无怨。我看他对这件事情是公正的。他有意把崔浩得祸的原因分散到卢玄、高允等传中去,原因在本朝人述本朝事,诸多未便,不得不这样做。他在《崔浩传》的“史臣曰”一段中说:“谋虽盖世,威未震主,末途邂逅,遂不自全。”“威未震主”四个字深可体味。看来太武帝听了、看了若干人的攻讦之辞后,已感到崔浩之“威”“震主”了,所以火发得不可收拾。魏收是了解真相的,可惜他不便直说,只好这样曲曲折折地表达出来,让后人去领会了。

当时太武帝的“火”是发得异常之大的。高允是《国书》的“副主编”,也有杀头灭族的份。幸而他是太子拓跋晃的老师,太子要救他,事件爆发那天,太子叫他住在宫里。第二天早晨,太子带他去见皇帝,叮嘱他:“见了至尊,如果有所询问,只依照我的话讲下去。”高允弄得莫明其妙,问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太子说:“进去了自然会知道。”

他们见了皇帝,太子先说:“中书侍郎高允在臣宫里,小心谨慎,虽与崔浩同事,然而高允地位低贱,一切都由崔浩作主,请饶了他的性命。”太武帝听了,召高允上前,问道:“《国书》是不是都是崔浩所作?”高允照实回答,说明各人分工情形,而且承认自己担任的部分比崔浩多,一点都不讳饰。太武帝大怒,说:“如此说来,比崔浩还严重,怎么能饶命!”太子只好代他掩饰,说:“高允小臣,见了陛下,吓昏了,不知所云。臣仔细问过,说都是崔浩所作。”太武帝再问高允:“是否确如东宫所说?”高允答道:“臣以下才,谬参著作,冒犯天威,罪应灭族,不敢说谎。殿下是念臣侍讲多时,想救我一命,其实没有问过臣。臣说的是实话,不敢瞎说。”太武帝见他诚实,竟免予治罪。

太武帝再召崔浩进内宫,令人审问,崔浩吓得话也说不清楚。其时太武帝火得不得了,命高允起草诏书,令将与修史有关的一百二十八人全部灭族。高允奉了诏,迟疑不一肯落笔。诏书几次来催,高允要求再见一次皇帝再写。太武帝命他上前,他说:“崔浩所犯,若另有别罪,非臣所敢知晓。只是触犯忌讳,那么罪不至死。”太武帝大怒,命左右武士把高允拿下。太子在旁叩头请赦他一命。太武帝的怒气渐渐平息下去,对太子说:“若不是这个人惹朕发火,会死几千人的。”结果是大部分人都罪止本人,没有连累到族人。高允字伯恭,后来官至中书令,到孝文帝太和十一年(487年)才去世,享年九十八岁,是古代少见的长寿老人。

崔浩被捕后非常狼狈,押赴刑场时,几十名卫士朝着他的身子解尿。“呼声嗷嗷”,路上行人都听得到。他死时年七十岁。

崔浩之死说明一个问题,在鲜卑族皇帝的统治下,汉人大族的势力受到较大的抑制,与南方大族的游离于皇权之外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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