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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历史——社会控制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14 01:06:48 0


在清朝中央政权稳固后,如何对全国疆域范围实行有效的统治,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从顺治到康熙,清廷为了安定民心,多次推行休养生息的措施,使民众深切感受到了新王朝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的决心。整个社会生产日渐繁荣起来,地方行政的施展日见成效。其中,对民众及土地的有效控制,是稳定维持这个庞大帝国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内容。这个帝国是如何让数量庞大的城乡百姓忠实地为其政府按期服劳役、纳赋税,供养其中地位远高于自己、但占人口比例又极小的一群人的呢?这就需要了解传统中国的基层行政。

在清代,许多制度都是仿照明朝的,而明朝的朱元璋曾明确地表示过,他们是学唐朝的。因此,清代基层行政系统及其控制措施,有着很强的历史传承性。中央政府的任何一项政治举措,都要基层行政的有力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成效。

康熙在位期间,不仅注意稳固中央君主集权,也很关注地方政治的实效。除了认真考核地方官的工作外,他还很愿意到处巡视,观察这个帝国生活中底层人民的状况,并以此作为考察地方官吏们工作成绩的参照。

康熙特别注重思想教化,他认为“移风易俗”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但也很困难,所以在晚年他还说并未能做到“移风易俗、家给人足”。康熙五十三年正月,他下令给礼部,要求进一步整顿社会风气,特别是那些有碍思想健康的民间小说等淫书的传播,要予以严格控制,加大惩治力度。朝廷讨论后决定:“凡坊肆市卖一应小说淫辞,在内交与八旗都统、都察院、顺天府,在外交与督抚,转行所属文武官弁,严查禁绝,将板与书一并尽行销毁。如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职,军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卖者杖一百,徒三年;该管官不行查出者,初次罚俸六个月,二次罚俸一年,三次降一级调用。”康熙对这样的处置意见,欣然同意。

而“乡约”法的推行,正可以起到正人心、厚风俗的功用,是当时地方社会思想教化工作的重要依赖。

所谓“乡约”,应当是在乡村中为了一个共同目的(包括御敌保乡,扬善惩恶,广教化,厚风俗),依地缘或血缘关系联合起来的民众组织所制定的规约。乡约作为民间规范,起源甚早,宋代由于理学的昌盛,一度十分风行。最为著名的便是陕西蓝田的“吕氏乡约”,它成了后世地方乡绅行使乡约的典范。乡约制度的实质,不过是由政府简选的约正、约副等人,定期(也叫“约期”)向乡村民众讲解“圣谕”中德业相劝、邻里互助等道理。这种制度,在明代的乡村极为普遍,乡约的主要内容是宣讲“圣谕”,即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言圣谕”:“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康熙学习朱元璋的做法,推出了自己的“圣谕”十六条。康熙九年(1670)十月,十七岁的康熙下谕礼部,提出了十六条《圣谕》,要求内外文武官吏,督率学习。这十六条是:

敦孝悌以重人伦 笃宗族以昭雍睦

和乡党以息争讼 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 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 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 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 息诬告以全良善

诫窝逃以免株连 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 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将《圣谕》颁布天下后,各个地方十分积极地将它纳入了乡约活动的重点,每一条都有详细的解说,语言简单,意义清楚,使不识字的乡村民众也能准确地领会康熙教化的意思。

乡约成了规范地方社会的一种重要形式。康熙年间颁布的《圣谕》十六条与雍正时期扩展的《圣谕广训》,是清代乡约宣讲的主要内容,成为朝廷正式的道德教材,除了日常教育外,在许多场合都可以看到《圣谕》的影子,定期督讲成了地方官员们应尽的职责。以后到乾嘉时期,一直奉行不辍。

乡村控制中,治安的维持有时是最关键的,也是政府施政和赋税制度展开的重要基础。因此,历代对于乡村治安都有着极为细密的措施和基层建制。如“老人”之制,目的即为主持乡间的“风俗词讼”。所以,“乡约”的施行,实际上是从精神体系上重构了民间生活,核心就是传统的“乡党道德”。加上它与保甲制度的相辅施行,使民间都被有效地纳入良好的控制体系。

制度保障与乡约教化联合,就会起到很好的思想改造或警示的作用,为地方行政措施的有效展开,提供了重要的舆论和制度基础。

州县社会是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基层组成部分,其稳定和发展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在这方面,传统国家曾创制了一系列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措施,长期发挥着重要的效能。当然,地方官吏们的勤政爱民,同样重要。

清代有一千五百多个县级行政单元,由于环境条件和社会发展程度的不同,差别悬殊。《清史稿·职官志》对县级政府主要官吏的职责,都有比较明确的解释:知县主掌一县政治,包括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等,“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一县之中,除知县外,还设有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征税、户籍、缉捕诸职,典史则掌稽检、狱囚;若无丞、簿,典史也可兼领其事。知县是七品官,每年正常的俸银仅四十五两,但要管治的事情却多如牛毛。所以对他们的考核,主要在听讼、催科、缉盗,这些工作做好了,就是第一等好牧令,其他的教养诸善政,方能赖以生根。

所以对州县官员来说,他们的首要职责是,必须保证“国家”钱粮赋税按时按数上交朝廷,为此不惜对基层代理征收者与纳税民户实施催比、捉拿、处罚等,所有钱粮等情况,一般都要登记在案,以便事后自己稽查和应付上级政府的考核。

县官的职任十分繁重,庞大帝国的正常运转,没有勤政的基层官吏,那情形是很难想象的。同样可以想象的是,与一些繁荣的州县不同,在穷苦的地方,民众的疾苦与赋役负担该是多么沉重。

而在州县的衙门改建举措中,可以透视其为政思想,即便是粉饰,也希望向官方与民间表达其正面的从政形象,如“岁有堂”、“牧爱堂”、“赞政厅”、“可近堂”、“乐民亭”、“亲民堂”等这些建筑名目,最具代表。衙署的每一次重修、改建或扩建,基本出现于新任知县的初期政治工作中,既有恢扩旧政的意思,也有新政新貌的期许,更有再建官府声威的目的。康熙十二年(1673),后来任嘉定知县的陆陇其,在一首颂赞衙门建筑的《“有仪轩”歌》中说道“恭宽信敏惠,斯须不可离”, 颇能反映像陆陇其这样吏治勤敏的地方官员的一些心声。

当陆陇其于康熙十四年正式到嘉定任知县时,他的从政方针和措施,很能称合康熙的心意。嘉定是江南大县,赋税重,风俗侈,陆陇其以俭约秉政,以德化民,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江宁巡抚慕天颜向康熙的汇报中,特别强调了在嘉定这样政务繁杂、逋赋沉重的县份,陆陇其仍能做到清廉勤政,实在难得,称他“操守称绝一尘”。

细说历史——社会控制

乾清宫宝座与正大光明匾

康熙四十九年(1710)六月,时任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江宁等处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的张伯行,向康熙上了一份奏折,大受赞赏。张伯行奏折的语言简洁明了,前面是讲上折的理由和为臣子的道理,中间是讲地方收成和雨水情况,后面是表示忠心之意。关键在于,张伯行强调了作为一个地方高官,要时刻以皇上的意思为指导,一切有益民生的工作都要尽心筹划办理,努力做到“家给人足、闾阎乐业”,方才是康熙盛世的应有景象。作为臣子,只不过是替皇上管理地方,一切措施都要以皇上的要求为准则,与朝廷保持高度一致。

康熙看了以后,朱笔批道:“做官之道,此折内都说尽了。朕有何言,只看后来如何。”喜悦之情,溢于词外。

正因有陆陇其、汤斌、张伯行这样的“良吏”的努力,康熙朝才得以稳定,社会日渐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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