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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用兵日本——九国轮番守备

历史大观园 历史故事 2020-06-14 12:23:16 0


虽然元军悄悄地退走了,就如同他们悄悄地来,带走了沿途可以搜刮到的所有财物。但幕府料定元军必定会再次来袭,所以在建治元年(1275)五月,也就是元军退走之后半年,便再次发布命令要求进一步加强西国防御。

日本的西国防御体系大致可以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九州地区,一方面是中国地区。当然,九州方面是整个防御体系的重心。

文永之役中,元朝与高丽联军由朝鲜半岛南端的港口出发,途经对马岛、壹岐岛,直扑博多湾和大宰府的作战线路给日本方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除了外岛以外,在九州,幕府将博多湾以西的肥前、肥后和博多湾以东的筑后、丰后都列为重点守备区域,特别是沿博多湾海岸一线的箱崎、博多、姪滨、今津等适于大军登陆展开的地段则更是防御上的重中之重。

对马、壹岐等外海岛屿距离日本本土较远,且毫无防御纵深可言,特别是对马岛,位于日本本土与朝鲜半岛航路的中间,对于防御一方的援军来说,进行援救的距离和难度与进攻一方毫无差别。日本人自己也知道,真正打起来的话,像这样的岛屿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守住的,对他们来说,能够顺顺利利给后方发个信号、报个警啥的就已经很不错了。因此,日本人并未在这些岛屿上特意安排重兵把守,仅仅是在对马、壹岐、大岛、鹰岛等沿海岛屿上建立了烽火台,一旦敌军来袭,就依次在第一时间举烽火为号,以便九州各地的武士能尽快完成动员集结。

九州的防御,以九州当地的各国御家人武士为主。为了时刻提防元军卷土重来,幕府将博多湾沿线的重要地点分别划给各国,由各国武士轮番值守。为此,幕府和朝廷还特意免除了他们前往京都、镰仓担任警卫的“大番役”。

从建治元年(1275)二月四日少弍经资给御家人竹井又太郎的文书可以大概知道当时的轮番办法是这样的:

九州各国的御家人根据一年的四个季度,轮流前往守备区域驻防。其中,正月到三月,筑前国守备博多,肥后国守备生松原;四月到六月,肥前国守备姪滨,丰前国守备博多;七月到九月,丰后国守备箱崎,筑后国守备博多;十月到十二月,日向、大隅两国守备今津,萨摩国守备箱崎。

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问题,他这个轮番办法虽然在时间上是延续的,全年都有武士在防区担任警戒,但警戒的区域并没有覆盖整个防区。比如说,第一季度是筑前、肥后两国分别守备博多和生松原,但其他地方是不是就无人守备了呢?虽然需要守备的各个地点之间隔得并不太远,但要想在敌军来袭的第一时间就做出反应显然也是有问题的。

但是,并不应该就此怀疑这份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当时的少弍经资已经从其父少弍资能身上继承了少弍家家督的身份和镇西奉行的役职,所以这份资料代表的其实是镇西奉行的官方意志,应当是可以采信的。因此,我们只能作出这样的推断,在这个轮番守备的机制刚刚建立起来的时候其实还是很不完备的,守备的形式和区域也都还没有固定。只是到后来,幕府下令要求各国武士分段修筑防御工事以后,各国武士负责的防御地区才逐步固定下来。

以上是各国轮番守备的地点,那么各国的御家人武士又需要在指定的守备地点待多长时间呢?根据日本学者相田二郎在《蒙古袭来研究》一书中的说法,位于九州中部的肥前国在弘安九年(1286)之前是一年四次,每次一个月,也就是说每隔两个月就要当班一个月;从弘安十年(1287)开始,改为一年两次,但每次延长到了两个月。与之前相比,还算是稍微减轻了一点负担,毕竟一年当班的次数少了,耗费在来往路途上的时间自然也就少了。九州最南端的萨摩、大隅两国每年只需要当班一次,不过到了防区一蹲就得窝上三个月才可以换岗。九州最北端的丰前国每次当班时间一个月,但一年几次无从考证。根据“守备地点近,则次数多、时间短;地点远,则次数少、时间长”的规律,不妨推定丰前国的当班时间和肥前国应当是一致的,因为肥前国和丰前国分别在筑前国的东西两端与其相邻,距离上也是差不多的。

这种由九州各国御家人武士轮番守备的办法一直持续到嘉元二年(1304年)才被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将九国分为五班,每班当班一整年。这个办法的好处是缩短了当班的总时间。还是举两个例子来说明吧。按照过去的方法,肥前国在五年时间里断断续续当班,一共需要执勤一年零八个月,但是按照新的方法,他们只需要在颁行新方法的第五年连续执勤十二个月就可以了;大隅、萨摩两国按照旧办法在五年之中总共要执勤一年零三个月,而按照新方法只需要在新方法颁行的第二年连续执勤一年就行了。

幕府也为九州的御家人安心守备防区营造了一个比较好的环境,相关的种种配套措施也陆续颁布。除了之前提到过的取消九州各国御家人的大番役之外,还有另外四项举措:

一是继续要求在九州领有庄园土地的其他地区的御家人尽快赶赴九州。这一项做法其实早在预感蒙古可能发动进攻的时候就已经着手实施。在文永十一年(1274)的文永之役后,从实际作战经验出发,幕府更是深感九州一线的武力单薄,因此,督促东国武士移居九州庄园的力度加强,甚至规定如果在九州拥有领地而不去“就国”的话,就等于是自动放弃了九州领地的所有权。

二是禁止九州各国的御家人离开九州。幕府对九州实施了“鼓励进、不许出”的政策,一方面严令东国御家人武士赶赴西国,一方面又严禁西国御家人以任何理由离开。搬家自然是想都不用想了,就连打官司要暂时离开西国都不被允许。

此前,如果西国的御家人有诉讼请求,就由当地的守护所进行审理裁断。如果对审判结果不服,还可以到幕府所在地镰仓上诉。文永之役以后,特别是稍后的弘安之役以后,幕府便开始着手在西国设立诉讼机构,使御家人在前线地区就能就近获得诉讼裁判等司法服务。

弘安七年(1284)设立了特殊合议制诉讼机关,弘安九年(1286)设置了镇西谈议所,永仁元年(1293)更在此基础上设置了镇西探提。本州西部的中国地区也设置了长门探提,后来进一步扩大管辖范围演变成了长门周防探提,随着更多地区加入一线战备序列,形成了覆盖整个中国地区的统合诉讼机构,是为中国探提。

三是禁止御家人将领地庄园让予女性。要说镰仓时代的武士阶层,经济上的男女平等似乎还做得比较好,至少对御家人武士家庭出身的女子来说,与她的兄弟们同样拥有从长辈那里继承部分领地田产的权利。与这一权利相对应的是,女子也根据领地的多少与其他庶子一起履行缴纳税赋和劳役兵役的义务。

但实事求是地说,“战争让女人走开”,女子服役也并不能有效地增强军力,所以幕府于弘安九年(1286)七月二十五日下达了禁止将庄园领地再分配给女子的禁令。当然,这已经是弘安之役以后了。由此可以推定,在弘安之役中,想必也有一些女武士出现在战场上。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形在哪里都一样,幕府下达的这些禁令到底在“天高将军远”的西国地区推行到何种程度,我们仍然有理由打个问号。其实在禁令下达还不到一年的时候,就有人顶风作案了——肥后国的相良赖俊将自己的地头役职让给了一位名为宇叶伊路的女士。这件事情清楚地记载在《相良家文书》里面。

四是对御家人给予一定程度的经济补贴。远离家乡在相应防区长期执勤,自己和手下郎党的衣食用度,对御家人武士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一负担突出地表现为经济上的压力。为了避免武士因破产而无力承担当班义务,幕府采取了很多补偿措施,例如免除御家人武士家庭的年贡,允许地头武士兼领领家职等。

免除年贡大家都好理解,其实也就是免除了武士领地上的农业所得税,其效果也是迅速而显著。而允许地头武士兼领领家职这项举措对后世历史的影响则更为深远。我们知道,武士最初只是给贵族家庭当保安的,其主要职责是替贵族们守楼护院,贵族之间要打群架也是由武士们充当打手。在全国各地拥有大量田产的贵族自己是无暇经营管理的,于是便派手下的得力武士前去经营管理兼带着维护领地上的治安。贵族从领地征收贡赋,当然也要从中拨出一笔“管理费”给替他经营的武士。

到后来,武士在当地的势力越来越大,加之路途遥远,真正的土地所有者贵族反而无法控制他们了,武士们就干脆连贡赋也不再上缴,正儿八经地自己当起地主来。而所谓地头武士兼领领家职就是正式以法令形式承认了这种既成事实,使地头武士们由有实无名的土地领有者变成了实至名归的土地领有者。不要小看这样的变化,这标志着在经济上,以本所领家为领主的庄园制度的崩溃和武士经济基础的增强;在政治上,武士们的势力随着其经济实力的增强而显著增强,远远超过了传统的贵族公卿,并且,随着武士们大量拥有领地,也为后来的武士集团割据和战国乱世埋下了伏笔。而地头武士兼领领家职的大规模合法化,恰恰正是以各国轮番守备之役为契机的。因此,可以说九国轮番守备制度的实行发挥出了令当时的当政者们始料不及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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