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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纵横录——广田弘毅

历史大观园 世界大战 2020-06-27 23:50:27 0


起草“二十一条”侵犯中国主权

二战纵横录——广田弘毅

1878年2月14日,广田弘毅出生于筑前藩福冈那珂郡锻冶町,是林德平和林竹的长子。出生后起名叫丈太郎。出生后不久,林德平夫妇成为广田石材店的养子,丈太郎从此改姓广田。

1893年,丈太郎考入福冈县中学。在中学的日子里,他除了学习之外,经常到寺庙去坐禅或到明道馆练柔道。

明道馆是日本右翼团体组织“玄洋社”组织的一个社团,“玄洋社”的创始人是被称为日本“右翼运动大祖师”的头山满。

在明道馆练习柔道过程中,丈太郎受到头山满的忠君和侵略思想的很大影响,丈太郎的上进和聪明也为头山满所欣赏,两人渐渐成了忘年之交。

1898年,在第一高等学校读书的丈太郎自作主张,引用喜爱的《论语》中“士不可不弘毅”一节,将名字改为弘毅。当时的法律只允许出家人改名,为此他征得常去参禅的小林寺和尚的同意加入了僧籍。

广田弘毅从福冈中学毕业后,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继续学习。在这里,他结识了两个曾居于高位的同乡副岛种臣和山座圆次郎。副岛种臣曾担任过日本外相,而山座圆次郎则是外务省政务局局长。

与这两位同乡的结交,使广田弘毅对外交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而且立志日后要成为一名外交官。

1901年,广田弘毅高中毕业后,考入东京帝国大学。在大学里,表现出色的广田弘毅受到山座圆次郎的“赏识”。

1903年暑假,他在山座的帮助下,获得去中国东北和朝鲜调查俄国动向的机会。此次的所见所闻使他大受刺激。他认为,日俄之间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日本必须要先发制人,向沙俄发动突然袭击,才能占据优势。

1904年2月,日本突袭了旅顺口外的俄国舰队,挑起日俄战争。广田弘毅因其超凡的“见识”,被推荐当上了外务省的特约工作人员。

1906年,广田弘毅被外务省录用为候补外交官。

1907年,他被派往日本驻华使馆工作,这是他真正外交生涯的开始。

1909年,转赴日本驻英国使馆工作。

在此期间,日英双方调整了同盟条约,并签署了《日英通商条约》。

1913年,他奉调回国,任农商务省书记官兼通商局第一课课长。

1915年,日本向北京政府提出严重侵犯中国主权的“二十一条”,广田便是这一侵略性文件的起草人之一。

1919年,他再度出国,赴日本驻美国使馆工作。从此,广田弘毅的仕途出现了转机。他步步高升,先后担任外务省情报部次长,欧美局局长,日本驻荷兰大使。

1929年,作为日本代表出席第十次国际联盟大会。

1930年,出任驻苏联大使。此时,日本国内的法西斯势力日益强大,广田弘毅也得到升迁。

1933年9月,广田弘毅进入内阁,担任外相,虽然高唱“和平外交”,却支持日本政府和军方对中国的侵略,加紧从外交上挤压中国。这一时期,日方先后迫使中方订立《何梅协定》和《秦土协定》,并积极推动“华北自治运动”,图谋将华北从中国中央政府的统治下分离出去。

面对中国与英美等国关系的改善,日本横加干涉。1934年4月,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长天羽英二发表谈话,声称中国如果利用其他国家排斥日本,实行以夷制夷的对外政策,日本不得已唯有加以打击。

1935年10月,广田提出了关于中日关系三原则,即“广田三原则”:

一是中国停止抗日活动,抛弃依赖英美政策,与日本合作。二是中国要承认“满洲国”,借以促进华北与“满洲”的经济文化关系。三是中国应与日本合作,“防俄”、“防共”。

“广田三原则”的实质是绞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解放运动。广田的对外侵略政策得到了军部法西斯的支持和信任。10月21日,国民政府内政部长蒋作宾将中国方面的意见交给广田,其主要内容是:

一、中国向无以夷制夷之意。今后,为实现两国亲善关系,中国在与各国关系方面,不做排除或妨害日本之事。

二、对“满洲”不能进行政府间交涉,但对该地方现状,绝不通过和平以外之方法挑起事端,并将考虑保持关内外人民经济联系的方法。

三、中国关于防止赤化已做出最大努力,赤祸已处于无需忧虑之现状,关于在北部一带边界地区如何防范赤化问题,如日本完全实行以前中国方面提出之三原则,中国将在不损害中国主权与独立原则下,协商与此有关之有效方法。

从1935年9月初至11月底,广田弘毅多次与中方大使交涉施压;另一方面,日军在华北地区不断挑起事端,制造紧张气氛。

10月20日,日本特务策动了香河县汉奸暴动。

11月25日,日军又扶植成立了以汉奸殷汝耕为首的“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关东军也不断地向平津地区增兵。

在日本的军事、外交双重威逼下,蒋介石从“攘外必先安内”的“大局”出发,采取了妥协、投降的政策。

11月底,蒋介石向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表示:“对前述三原则,本人完全同意。”并于12月18日,组织成立了“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回应日本“华北政权特殊化”的要求。该委员会可以独立处理河北、山西、察哈尔以及平津的一切政务,实质上是一个半傀儡式的政府机构,通过它,日本政府达到了入侵华北的目的。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广田弘毅得寸进尺地要求国民政府承认日本在华北的既得利益。

1936年1月21日,广田弘毅要求驻华大使有吉明按《处理华北计划纲要》的要求,配合军部在华北五省建立“自治政府”的活动。

虽然对于“广田三原则”的正式承认问题由于11月1日汪精卫被刺事件暂被搁置,但从蒋介石个人的表态以及国民政府的实际行为上可见,广田弘毅的侵略目标实际上已基本达到。

推行侵华政策犯下滔天罪行

1936年2月26日,日本右翼军人举行暴动。暴动平息后,首相冈田启介辞职,内阁其他所有大臣一道下台,唯有广田出任新一届内阁的总理大臣。从此,日本军事法西斯专制体制正式确立。

广田上台后,采取了一系列强化法西斯体制的措施。规定陆海军大臣必须由现役中将级以上的军人担任,加强了军部的力量,使内阁成为军部的工具。同时,他还加强了对国内人民的专制统治,如禁止纪念“五一”国际劳动节等。

不久,日本内阁便恢复了陆海军大臣现役武官制。这一将陆海军大臣的任职资格限定于现役将领的制度,使军部能在政府与军部意见不合时,以陆海军大臣辞职等办法使政府无法组成,只有下台。

广田新内阁不久便制订了确立扩张方向的《国策基准》,其确定的国策是“一方面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另一方面向南方海洋发展”。为向中国扩张和准备南进,日本全面扩军备战。

陆海军分别制订了扩军五年计划和庞大的造舰计划,并在言论、产业等各方面加强了统制。可以说,在广田内阁时期,为战争而建立总动员体制的工作已经开始。

10月,广田内阁的藏相公开宣称,日本已进入“准战时体制”。

11月,日本与德国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在防共的名义下与德国结成政治同盟。这一协定向建立国际法西斯同盟迈出了一大步。

推行侵华政策是日本历届内阁的重点,广田内阁也不例外。

1936年8月11日,广田内阁通过了《日本政府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规定日本对华政策的目的在于保证华北的行政“独立”,建立反共亲日地区,取得必要的军需物资,还提出了具体实施步骤。由于日本对华侵略的步步加深,中日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从1936年9月15日以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与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张群经过多次会谈,未达成任何协议。

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这次事变的发生及和平解决,结束了十年内战局面,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广田内阁原来对华外交政策在巨大冲击之下,变得更加积极地促进侵略。日本军部酝酿已久的侵华战争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

1936年12月8日,陆相寺内寿一就已经开始叫嚣:“我们的协调精神和态度是有限度的。只要南京政府不放弃现在的反日排日思想,今后两国关系的调整是困难的。我们有坚强的决心:今后帝国正当权益濒于危急,在华日侨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将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然而就在广田内阁受军部操控,积极准备发动战争扩大对外侵略的时候,向法西斯政权过渡的政府组织机构自己却出了问题。

二战纵横录——广田弘毅

由于广田弘毅内阁在执行军部的侵略计划时,并不太听话,广田弘毅并不是军部想要的能够发动大规模战争的强硬阁魁。1937年1月23日,广田内阁在政党与军部的尖锐对立下,迫于压力不得不提出总辞职。同年6月,广田出任第一次近卫内阁的外相。卢沟桥事件爆发后,广田参与了所有对华战争扩大化的决策,是日本推行全面侵华战争的主谋之一。

战争初期,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曾在中日之间进行调停。但在日军攻占南京后,日本外务省方面提出了令中方难以接受的近似于投降的苛刻条件,实际上堵死了和谈的道路。陶德曼调停无果而终。

此后,日本政府发表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关闭了与中国政府谈判的大门,中日战争走向长期化。1938年,广田丢掉了外相职务,被宇垣一成取代。1940年,广田出任米内光政内阁的参议,担当起顾问的角色。同年,参加了决定第二次近卫组阁的重臣会议,广田由此进入国家“重臣”之列。

直至日本战败为止,广田一直参与日本历届内阁的组阁工作,为日本国家最高统治集团的核心分子之一。对于日本扩大对中国的侵略、挑选东条英机担任首相和发动太平洋战争,广田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日本面临战败之时,广田曾与苏联驻日大使马立克秘密会谈,力图争取对日本有利的投降条件,但未能成功。1945年12月,广田弘毅被驻日盟军逮捕。1946年3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确定广田弘毅为甲级战犯。法庭认为:

广田弘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持日本外交或参与日本外交决策,他对于日本侵略中国、日本与德国和意大利建立法西斯同盟及挑起太平洋战争负有直接的重大责任。

另外,法庭的判决书指出,广田在日本政府内是一个极有能力的人物和强有力的指导者,“在他所任职的整个时期中,他对于军部及各届内阁所采用所实行的侵略计划,有时是设计者,有时是支持者”,“当从事谈判的时候,对于牺牲日本邻国所得来的或欲得的利益以及所期待的利益,是绝对不愿放弃的;如果不能用外交谈判满足日本的要求时,一向就赞成行使武力”。

判决书还指出,在发生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时候,身为外相的广田明知每天都进行着成千上万的杀人、强奸及其他暴行,但“没有在内阁会议上主张立即采取措施以停止暴行,以及他未采取其他任何可能的措施来停止暴行,这是他对本身义务的怠忽……他的怠忽已构成犯罪”。

因此,法庭判定广田犯有“破坏和平罪”和“违反战争法规惯例及违反人道罪”,并判处他绞刑。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广田弘毅是7名被处以绞刑的甲级战犯中唯一的文官。

1948年12月23日凌晨,广田弘毅在巢鸭监狱内被处以绞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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