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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发现宋朝——繁华的海上贸易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1 21:34:53 0


宋王朝先后在广州、泉州、杭州、明州、密州等重要港口城市设立“市舶司”,负责抽解(抽税)、博买部分进口商品、维护港口、发放“公凭”(贸易许可证)、禁止走私等事务,职能相当于今日的海关;又在秀州、温州等港口设立二级机构“市舶务”,还在一些县镇设置三级机构“市舶场”。海商只要到这些机构登记,领取“公凭”,便可以贩运商货出海。

凭着遥遥领先世界的造船技术,宋朝船坞造出的多桅船,桅杆装有转轴,可以自由放倒、竖起,其中用于远洋航行的木兰舟,“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云,柂长数丈,一舟数百人,中积一年粮,豢豕酿酒其中”,船舱之内可以养猪;还有更大的巨船(“一舟容千人,舟上有机杼市井”)、指南针技术与丰富的航海经验,宋朝海商将他们的商船开至南洋群岛,穿过马六甲海峡,驶入孟加拉湾,然后入印度洋,经印度洋进入阿拉伯海与波斯湾,再沿着阿拉伯半岛海岸进入红海,或越过苏伊士地峡入地中海。原来由阿拉伯商人控制航线的印度洋,在十一至十三世纪时,已成了大宋商船的天下。

宋政府也鼓励海商招徕蕃商来华贸易,“蕃商有愿随船来宋国者,听从便”(但不允许“擅载外国入贡者”,宋王朝轻朝贡、重通商的近代品质,从这里可见一斑)。对在海外招商做出大贡献的海商,宋政府还会赐予官职。当时整个大宋国的海岸线,北至胶州湾,中经杭州湾和福州、漳州、泉州金三角,南至广州湾,再到琼州海峡,都对外开放,与西洋南洋诸国发展商贸。宋人描述说:“岭以南,广为一都会,大贾自占城、真腊(今柬埔寨境内)、三佛齐、闍婆,涉海而至,岁数十柁。”这是广州港繁华商贸的写照。泉州港的繁荣不让广州,“泉南地大民众,为七闽一都会,加以蛮夷慕义,航海日至,富商大贾,宝货聚焉。”

从海外诸邦进口大宋的宝货,多是珍珠、象牙、香料、药材、胡椒等天然产品,而从大宋出口至诸蕃的商货,则主要为陶瓷、丝绸、纺织品、茶叶等手工业制品,这完全是发达经济体与落后经济体之间的贸易结构。每一年,宋朝市舶司从海上贸易中抽税近二百万贯,以百分之十的税率计算,可以推算出,宋代每年的进出口总额约为二千万贯。

宋政府非常注意保护来华蕃商的利益。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高宗下诏:“有亏蕃商者,皆重置其罪。”绍兴十六年(1146年),曾有三佛齐国王投书广州市舶司,称近年由于市舶司抽税过重,“商贩乳香,颇有亏损”。宋高宗得悉,重申“市舶之利,颇助国用,宜循旧法以招徕远人,阜通货贿”,将广州市舶使袁复降了官职。

为保护海上贸易与商人安全,打击海盗,宋政府还在广州、泉州等港口设立“望舶巡检司”,在海面上置寨兵。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早的保护商贸的海上护卫队吧。广东近海的溽洲岛,便有寨兵哨望、守卫,商船每次行使到溽洲岛附近的海域,“则相庆贺”。为什么?因为这意味着安全了,这时候,“寨兵有酒肉之馈,并防护赴广州”。每一年,当来华贸易的商船准备离港归国时,宋朝的市舶司都会拨一笔巨款(约三千贯),设宴相送,请他们明年继续来华贸易。宴会非常盛大,“番汉纲首(相当于船长)、作头、梢工人等,各令与坐,无不得其欢心”。

一位宋朝诗人写过一首描述泉州港贸易的诗:“苍官影里三洲路,涨海声中万国商。”这首诗总是让我联想到唐朝王维的“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如果说,“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表达了朝贡体制下的政治荣耀,那么“苍官影里三洲路,涨海声中万国商”体现的便是通商体制下的商业繁华。我喜欢“万国商”,因为它更有近代气质。

从开放到封闭

宋王朝以开放的胸襟鼓励海外诸国来华贸易,也欢迎远人在华定居——我们现在都认为唐朝具有高度开放的气度,却不知道宋朝的开放性半点不亚于大唐,如果不是超过的话。

在北宋的汴京,有犹太人的聚居点,宋人将他们信奉的犹太教称为“一赐乐业”,即“以色列”的音译。在泉州与广州等口岸城市,则生活着大批阿拉伯人,当地的姓蒲之人,很有可能便是阿拉伯商人的后裔。“蒲”即阿拉伯语“阿卜”的发音。广州还有很多来自东南亚与东非的黑人,他们是被蕃商当成奴隶贩卖到中国的。据宋人朱彧的《萍州可谈》记载,“广中富人多蓄鬼奴,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色黑如墨,唇红齿白,髮鬈而黄。”黑人在宋代中国虽为奴仆,但际遇比后来在美洲白人那里好多了。

宋政府还在泉州、广州等港口城市设有蕃坊,供外国商人居住。蕃坊自选蕃长,实行自治,他们的生活习惯、风俗、宗教信仰乃至法律,都获得宋政府的尊重。宋政府又在蕃商集中居住的城市修建蕃学,如北宋“大观、政和年间,天下大治,四夷响风,广州、泉州请建蕃学”,供蕃商子弟入学读书。八百年后马戛尔尼使团向乾隆提出的请求,完全没有超过宋代已施行的开放政策。

宋朝的法律明确保护在华蕃商的财产权、遗产继承权。乾道年间,一位真腊商人不幸死于明州,留下巨万遗产,却没有亲人在侧。当时有吏人提出将这笔遗产没收入官。明州政府不同意,而是“为具棺敛,属其徒护丧以归”,将商人的遗体与遗产送回他的国家。真腊国王很受感动,致谢说:“吾国贵近亡没,尚籍其家。今见中国仁政,不胜感慕,遂除籍没之例矣。”宋朝也允许蕃商跟华人通婚,前面提到的阿拉伯商人蒲亚利在绍兴年间“至广州,有右武大夫曾纳利其财,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还有一部分蕃商被吸纳进政府当官。

中国是在明清时期才走向封闭的。朱元璋建立明王朝之后,立即扭转了宋元以来开放的市舶制度,厉行海禁:“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与此同时,“厚往而薄来”的朝贡贸易却重获重视,朝廷将互市纳入朝贡系统之内,非入贡不准互市,市舶司彻底沦为接待朝贡使团的机构。朱棣时代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下西洋的目的并非开拓自由的海上贸易,而是耀兵异域,招徕朝贡,民间的互市依然在禁止之列,“不问官员军民之家,但番货番香等物,不许存留贩卖,其现有者,限三个月内销尽。三个月外仍前存留贩卖者,处以重罪”。唐宋时期一直保持互市与朝贡两套系统,宋朝甚至有意抑制朝贡、发展互市,但明王朝却干脆让朝贡系统吞并了互市系统,开历史倒车。

从洪武朝到隆庆朝二百年间,明王朝基本上都在推行海禁之政,只不过时松时严。而随着政府控制力的下降,民间也盛行海上走私之风。到隆庆元年(1567年),朝廷才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但即便是隆庆开关,也只是开放一个月港,海关抽解每年不过区区二三万两银,跟宋王朝整个海岸线都对外开放、每年抽税以百万贯计的格局不可相提并论。

清室入关之初,立即又恢复了更加严厉的海禁,“凡官员兵民私自出海贸易,及迁移海岛居住者,俱以通贼论,处斩。”平定台湾郑氏政权后,才放开了海禁,设云台山、宁波、漳州、广州四个海关口岸,准许商船出海贸易,史称“四口通商”。但清代的海外贸易很快形成了所谓的“公行”制,由“公行”垄断与外商的贸易,其他商人不得分享特权。到乾隆朝时,“四口通商”又变成“一口通商”,只特许开放广州一个口岸,所有南洋、西洋商船必须从广州入关。乾隆还对在华外商实施严厉的管制:禁止外商在广州自由出入;禁止外商在广州过冬,即使有事必须住冬,也只能“往澳门寄住”。与唐宋时期政府在口岸城市设蕃坊供蕃商定居、置蕃学供蕃商子弟入学的开放胸襟相比,可谓有天壤之别。

英人遣使洽商之路既行之不通,最后竟以坚船利炮轰开大清国的国门,迫着清政府签下《南京条约》,其中第二条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条约签订那一年,恰好魏源受林则徐之托,完成了《海国图志》的编撰。这部著作介绍了海外诸国的地理、商业、社会、政制,魏源也因此被誉为“睁眼看世界第一人”(另有说林则徐为“睁眼看世界第一人”)。

“第一人”之说,容易让人误以为中国历来均闭目塞听,只有到了魏源时代才晓得去了解海外世界。其实这是错觉。早在南宋时,赵汝适出任福建路市舶使兼权泉州市舶使,即于“暇日阅诸蕃图”,并“询诸贾胡,俾列其国名,道其风土与夫道里之联属,山泽之蓄产,译以华言”,写成一部《诸蕃志》。《诸蕃志》记载了东自日本、西至北非、远及地中海东岸诸国的风土物产、经济政治,覆盖了东北亚、东南亚、南海群岛、印度半岛、阿拉伯半岛、意大利半岛、东北非等地域,并记录有自大宋国航海至海外诸国的里程与日程。在赵汝适的《诸蕃志》之前,600年后编写《海国图志》的魏源岂敢称“睁眼看世界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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