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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马专权

历史大观园 历史图解 2020-06-02 09:31:33 0

>>时间:1261~1282

阿合马是回回人。李璮之变以后,忽必烈开始重用西域人士。1261年时,阿合马任上都同知。次年,他已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1264年,左右部并入中书省,阿合马被起拜为中书平章政事。后曾兼制国用使,改尚书省平章政事。1272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他仍任中书平章政事,直至败亡。从1262年算起,阿合马主持财政达20年之久,在元初政治经济生活中影响很大。

敛财有术

阿合马之所以得宠于忽必烈,主要是因为他“善于理财”。也就是说,他懂得如何大肆搜刮,增加朝廷收入,以满足忽必烈在财政上的巨额需求。

首先是赋税,阿合马极力追征通赋,加重了农民负担。征宋战事不断,农民艰困,一些地方减免赋额,阿合马认为这会使国用不足,坚持按旧额征收。此外,盐、茶、酒、醋的税额也不断增加。因此,在劝农政策下恢复了的农业生产,没有给农民带来许多好处,而是经过阿合马之手充实了元朝的国库。其次是官办矿冶,其中铁冶的规模最大,与农业生产的关系也最密切。但是阿合马实行官办铁冶,铸造农器官卖,价高路远,很不方便,甚至耽误耕作。再次是钞法,阿合马通过大量发行无本的纸钞来收进社会上的财富。于是,“钞轻物重”,纸钞贬值,物价踊贵。1276年江南平定前后,阿合马又力促忽必烈在江南以中统钞更换南宋的交会,并实行盐与药材的官卖。

阿合马感到遵循汉法建立起来的国家机构有碍于自己“理财”,便千方百计地去控制、变更或削弱这些机构。至元三年(1266)增立制国用使司,他兼领使职。至元五年(1268)御史台新立,他害怕它的监察职能,屡屡奏请撤销,未能得逞,又百般钳制它发挥作用。这时,木华黎的后裔安童为相,站在汉法派一边,对他有很大妨碍。至元六年(1269),他奏请升安童为太师,企图架空安童,但未得逞。第二年,他又奏立尚书省,以排挤和取代中书省的权力,他任尚书省平章政事。从此,他大肆排斥汉法派官员,而把自己的心腹安插到重要岗位。安童进行干预,他公然说:“大小事情都交给我办了,用什么人,应由我来挑选。”至元九年(1272),两省合并,表面上是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实际上是阿合马以尚书省的班底去控制中书省。“一门悉处要津”,他的子侄都担任重要官职。譬如,至元十年(1273)时,他的儿子忽辛是大都路总管兼大兴府尹;江南平定后,他的另一个儿子抹速忽出任杭州达鲁花赤。他又广为收罗党羽,不少商贾向他行贿而取得官职。他广占美女,甚至献美女的人也可以得到高位。从忽辛开始,他的部属往往利用职权经商,而且侵盗国库大量财物。渐渐地,阿合马家族占有了大量的土地和财宝。

破坏汉法

阿合马的作为是对元初已经推行的汉法的大破坏。针对这种情况,一些汉法派大臣如史天泽、张文谦、廉希宪、许衡等纷纷起来抗争。但是,阿合马“多智巧言”,史天泽等人往往辩不过他。双方的争执,都由忽必烈亲自裁断。有时候忽必烈似乎也抑止一下阿合马,但是忽必烈认为阿合马理财有成效,在这方面大多还是听从阿合马的主意。

到了至元十一年(1274),安童见阿合马擅权日重,企图匡救,毅然奏劾阿合马蠹国害民。忽必烈不予理会,反而称赞惟有阿合马是回回人中的相才。第二年,安童受命出镇北边,实际上被排挤出了朝廷。在这前后,刘秉忠、史天泽、赵璧等又先后死去。在朝廷中,汉法派势力越来越弱,便又站到皇太子真金的旗帜下与阿合马抗衡。真金原来就任中书令兼枢密使,但实际上并不主持政事,一切由忽必烈亲自决定。至元十六年(1279)十月,在汉法派巧妙活动后,忽必烈终于同意国家庶务由真金临决,而后向他报告。真金积极支持推行汉法,对阿合马十分厌恶。阿合马尽管专横跋扈,但却很怕这个皇太子。

阿合马专权

中统元宝交钞(中统版)·元

阿合马专权暴敛,引起普遍的不满和怨恨。但是,阿合马一党控制了许多权力,凡是反对他们的人都遭到排挤打击,甚至被迫害致死。至元十五年(1278),中书左丞崔斌奏陈阿合马的奸恶,忽必烈也开始觉察阿合马的问题,但还舍不得罢黜他。然而,第二年,崔斌竟被阿合马诬构罪名,惨遭杀害。崔斌之死,“天下冤之”。人们普遍意识到阿合马是国家大害,非除掉不可。至元十七年(1280),廉希宪病危,真金派侍臣去慰问。廉希宪说:“我病已重,听天由命好了。我所担心的是,现在大奸专政,群小阿谀附和,误国害民,这才是大病。赶快要除掉他,否则,病情越来越严重,就不可救药了。”

至元十九年(1282)三月,忽必烈按惯例离开大都去上都,真金随同,阿合马、张易(中书平章政事兼枢密副使)等留守大都。益都千户王著看到人心愤怨,密铸一大铜锤,立誓以锤击毙阿合马。三月十七日夜,王著与高和尚合谋,联络80余人,假称皇太子还京做佛事,进入大都。守宫官员忙兀台、张九思等察觉有异,集合卫士进行防备。但张易听从王著矫传的皇太子令旨,发兵来到东宫。王著等到达东宫南门,呼唤阿合马出来迎接。阿合马刚一出门,王著当即把他抓住,用藏在袖中的铜锤砸碎了他的脑袋。又把阿合马同党郝祯叫出来杀了,把张易囚禁了。这时,张九思赶到,指挥宿卫出击,乱箭齐发,起事者溃散。王著挺身而出,泰然就缚。接着,高和尚也被捕。忽必烈闻报震怒,立即派枢密副使孛罗、司徒和礼霍孙等急赴大都镇压。二十一日,王著、高和尚、张易都被处死。王著临刑时,“气不少挫而视死如归”,他大声说:“我王著为天下除害,今天要死了,将来必定会有人记述我的事迹。”他死时年仅29岁。

事后,忽必烈从孛罗处得知阿合马的许多奸恶,以及侵吞了大量财宝,于是下令将阿合马戮尸,让狗吃他的肉。阿合马的子侄全部处死,他们的家产全部没收,同党也多被罢黜。

但是,阿合马虽死,忽必烈却仍然需要像阿合马那样的人。尽管南宋已亡,忽必烈还想征服日本、占城、安南、缅甸和爪哇等国。对宗亲勋贵的赏赐更有常例,而且不断增长。因此,忽必烈继续需要“善于理财”的人来增加国库的收入。忽必烈以后重用的卢世荣和桑哥,同阿合马一脉相承,甚至更有过之。桑哥一直到至元二十八年(1291)才被诛杀,这时,忽必烈本人也不久于人世了。


历史词典

《至元新格》

元朝初年,一直没有制定本朝的法典,而是沿用了金朝的《泰和律》作为断案的依据。至元八年(1271),《泰和律》被禁止使用,元朝政府开始制定本朝的新的法典,《至元新格》就是这一时期编订的。《至元新格》是元代的第一部法典,由右丞相何荣祖编撰,在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忽必烈颁行全国。它的内容包括了公规、治民、御盗、理财等十个方面,是当时已经颁布的法律条文的总结。但《至元新格》中所收录的各方面法规仍然是极不完备的,因而当时的立法行政以及判决案件还是以随时颁布的诏书和其他公文作为标准。《至元新格》也未能显示出作为法典的重要作用。《至元新格》今天已经失传,只有在其他的一些元代法律文件,如《元典章》、《通制条格》中有90多条的留存。此外,在《永乐大典》中也有一些相关的记载。


阿合马专权

朝元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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