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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

历史大观园 历史典故 2020-05-29 09:44:31 0


庄子“齐物”,“齐”的既不是物的外在形式,也不是物的具体功能,而是物的本质,“齐”的是人心,是人对万物的认识,这就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如果用分别的眼光来看,世间万物有着千姿百态的不同,但如果用“道”的眼光去审视,即使是截然对立的两极,却由于道的存在,由于与道相通,而构成了一个互为存在的整体。“朝四而暮三”与“朝三而暮四”,形式上是有所区别,本质上却没有任何不同。但是,为什么人们还会执着于这些外在的分别呢?在庄子看来,归根结底是“喜怒为用”。因此,庄子在以“道通为一”的思想主旨说明了“万物一体”的思想之后,又以“喜怒为用”为出发点,追溯人的“喜怒”之情态的由来。庄子认为,人们的“喜怒”之情源于“爱”,“爱”直接造成了对“道”的损害:“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爱愈成,道就愈亏。那么,亏“道”之“爱”又是如何产生的?“爱”是怎样在“亏道”的过程中成为人们现实生活中的桎梏?庄子转而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为“道”与“爱”的关系揭秘,进一步阐述了“爱”与“物”,“物”与“是非”,“是非”与“道”,“爱”与“道”之间的内在联系。

一 “未始有物”的远古时代

庄子首先把目光投向了远古时代:

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恶乎至?有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不可以加矣。其次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其次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

知,是人对物的认识;至,极至,达到了最高境界;封,界域,界限。这段话中,庄子根据对物的不同的认识,把远古之人分成了三种,“以为未始有物者,至矣,尽矣”为第一种;“以为有物矣,而未始有封也”为第二种;而“以为有封焉,而未始有是非也”为第三种。前人解释庄子这一段话时,往往只从字面上指出庄子所说的是三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人,代表了人们对“物”的三种不同的认识境界。所以把这里的两个“其次”译作为“次一等的人”和“再次一等的人”,似乎这三种人都生活于同一时期。这实在是没能理解庄子思想的博大精深。实际上,庄子的这段话不是将同一时期的“古之人”划分为三大类,而是从人类认识史发展的角度,揭示了在产生“物论”“是非”“成心”之前,人类对“物”的认识所经历的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在庄子看来,远古之人,“其知有所至矣”,就是说他们的“知”已经达到了极致。什么是“至”?“至”就是到了极限,到了尽头。因而他们对物的认识,是“未始有物”。“未始有物”,其实包含了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说“古之人”认为宇宙间没有物与物的不同,没有物与“我”的区别。“我”即物,物即“我”。物之于“我”,“我”之于物,在本质上都是相同的,也是相通的,都是道的体现,一切都是形而上的。第二层则透露了庄子的宇宙观和他所赋予“道”的内涵。在庄子看来,“道”是世界的本质,世上的一切原本都处于一种超越时空、无时不在,无所不在却又是“无何有”的状态,也就是“道”的状态。这一层实际上表达了庄子对宇宙起源的理解。而从人的境界上来说,这又是一种“知”的最高境界:对一切不做任何分别,把一切都视为一体。这样的人、这样的境界以及智慧已经到了尽善尽美、无以复加的地步了。

而到了“其次”的时代,人们已经意识到物与物、物与我的存在,却还没有开始将万物的界限分别开来,也不在意物与物或者物与我之间的分别。这时,人们对外在世界的认识开始从“无何有”进入到“有所在”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对物的认识仍然是没有分别的,也是朦胧的、混沌的。而到了“再其次”的时代,人们不仅认识到物与我的不同,也了解到此物与彼物之间的分别,但人们仍然没有对万物做出大用与小用、高贵与低贱、美与丑等掺杂着是非功用的判断,因而也就不会以此物为是而以彼物为非。在这三个时代中,人们对物的认知、对“道”的理解虽然存在着境界上的差别,但仍处于“道”之未亏、人的“成心”尚未形成的时代,所以庄子把他们都列入“古之人”的行列。但是随着人们对“物”的认知越来越深入,把人与物、物与物的界限划分得越来越清晰,人们对物的实用性、功利性的追求也就随之而生,于是就有了“成心”,有了对“物”的是非功用的判断,从而也就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

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

“古之人”生活的时代,是万物一体、无物之分别的时代;是物虽存在,但人们却不以物为意的时代;是人们虽然意识到物的分别,却不计较“物”之功用是非的时代。然而一旦是非出现,一旦是非观念变得强烈彰显,人对物的认识、人与物的关系也就随之彻底改变了。从此,人们进入了一个“亏”道、“损”道、“隐”道的时代。

二 “爱”是“是非”之源

随着人们对世上万物的认识的不断深入,人们对物的是非美丑的判断也变得更加主观,更加强烈。但是在庄子看来,人们对“物”的认识越清楚,是非判断越明确,对“道”的认识的亏损也就越多,对“道”的遮蔽也就越严重,就越使“道”不能在他们面前完满地呈现出来,这就是:

道之所以亏,爱之所以成。

庄子所说的“爱”指的是人对物的“偏爱”,人的私欲。这两句的意思是人的欲望与“道”是相互盈亏的。人的欲望越强、越大,对物的期望值越高,对“道”的认识的亏损也就越严重。这里庄子再次用到“成”这个概念,与此前提到的“成心”的“成”是同一个意思,说的是对“道”的认识的亏损,造成了人的“成心”以及人对物的追求。这种对物的“偏爱”与追求,最终导致了人与道、人与物之间关系的根本性变化。但是,从“道”的高度来看:

果且有成与亏乎哉?果且无成与亏乎哉?

庄子行文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往往用反问句式来表明自己的看法。这两句也是如此。在一般人心目中,物是有“成亏”的,但实际上“物”果真有“成亏”吗?果真没有“成亏”吗?在庄子看来,“道”是没有“成亏”的,因而“物”也不会有“成亏”的变化。成玄英说:“夫道无增减,物有亏成。是以物爱既成,谓道为损,而道实无亏也。”物依然是原来的物,道依然是原来的道,道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发生任何“亏”与“成”的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人心中的观念,是人对物产生的“物爱”以及人心中对“小成”与“荣华”的看法,亏的只是道在人心中的地位,亏的是人心。故而,庄子又以昭氏鼓琴为例,说明这种“物”的所谓“成”与“亏”是如何产生的。

有成与亏,故昭氏之鼓琴也;无成与亏,故昭氏之不鼓琴也。

昭氏即昭文,是战国时期著名的乐师。郭象解释说:“夫声不可胜举也。故吹管操弦,虽有繁手,遗声多矣。而执钥鸣弦者,欲以彰声也,彰声而声遗,不彰声而声全。故欲成而亏之者,昭文之鼓琴也;不成而无亏者,昭文之不鼓琴也。”意思是,演奏音乐时,一个音符的声音出现了,其他音符的声音就会被遗漏。只要演奏音乐,就必然会彰此声而亏彼声。如果不亏声,最好的办法就是昭文不鼓琴。其实,庄子所说的昭文鼓琴的“成与亏”并不是郭象所说的声音的成与亏,而是与上文“爱成道亏”中的意思一致,指的是对道的认识的成与亏。成玄英说:

夫昭氏鼓琴,虽云巧妙,而鼓商则丧角,挥宫则失徵,未若置而不鼓,则五音自全。亦犹有成有亏,存情所以乖道;无成无亏,忘智所以合真者也。

成玄英的前几句,承袭了郭象的说法,后几句才是他解释庄子这段话的精要所在。昭文鼓琴,宣泄了情,成了音乐,却亏了道。昭文不鼓琴,心中无爱无欲,一片宁静、平和,因而无须宣泄,于声虽然无成,于道却无亏损,所谓“忘智所以合真者也”。这便是“无声之声”。这种无声之声所达到的境界,才是庄子所推崇的音乐与境界,亦即《齐物论》开篇所说的“天籁”以及古之人“未始有物”的至高境界。

在《齐物论》的开篇,庄子曾详细地描述了地籁,对人籁只是作为地籁与天籁的陪衬一笔带过。在这一段话里,庄子呼应开篇,完成了“三籁”中对人籁的阐释。在庄子看来,人籁,包括昭氏之鼓琴,不过都是人对“物爱”的宣泄,是人的欲望的一种表达方式,所表达的不外乎是“喜怒哀乐,虑叹变慹,姚佚启态”,“存情所以乖道”而已。所以,庄子认为,昭氏鼓琴,看似与物无关,实际上却是他内心欲望的一种表达方式,是沉溺于“物”的一种表现。这种技能表现得越高超、越成功,人与道的距离也就越遥远,所谓“道之所以亏也”。

三 三子之技都是什么

“昭氏鼓琴”中的昭文是古代著名的乐师,他的故事见于《列子·汤问》。历史传说中,昭文擅长音乐。为了进一步说明技能遮蔽了人对“道”的认识,庄子又提到了另外两个可与昭文相提并论之人:

昭文之鼓琴也,师旷之枝策也,惠子之据梧也。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研究一下这三子之技能究竟是什么。“昭文之鼓琴”显然是说昭文的乐器演奏技能,但“师旷之枝策”“惠子之据梧”又究竟指的是什么?“枝策”,据崔譔说,是“举杖以击节”。“梧”,据司马彪说,是“琴”。这样的话,这两句说的就是师旷以木杖打击乐器,惠子坐在琴旁弹琴。如此一来,昭文、师旷与惠子三人就都以音乐见长。但是,郭象对这两句的解释却为后人打开了另外一条思路:“夫三子者,皆欲辩非己所明以明之,故知尽虑穷,形劳神倦,或枝策假寐,或据梧而瞑。”意思是师旷拄着木杖假寐,惠子靠着梧桐树睡觉。这个解释似乎有点儿离奇。昭文鼓琴的确称得上是一种技能,而拄杖假寐、靠着树睡觉恐怕不能算作是师旷和惠子的技能吧?成玄英沿着郭象的思路进一步解释说:

师旷,字子野,晋平公乐师,甚知音律。支,柱也。策,打鼓也,亦言击节也。梧,琴也;今谓不尔。昭文已能鼓琴,何容二人共同一伎?况检典籍,无惠子善琴之文。而言据梧者,只是以梧几而据之谈说,犹隐几者也。几,尽也。昭文善能鼓琴,师旷妙知音律,惠施好谈名理。而三子之性,禀自天然,各以己能明示于世。世既不悟,己又疲怠,遂使柱策假寐,或复凭几而瞑。三子之能,咸尽于此。

成玄英的说法中最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惠子“据梧”的解释。他认为“据梧”不是弹琴,而是“谈说”,即辩论。庄子《德充符》中正好有一段可作为“惠子之据梧”是惠子据梧辩论的佐证:“今子(惠子)外乎子之神,劳乎子之精,倚树而吟,据槁梧而瞑。天选子之形,子以坚白鸣。”可知这里说的“惠子之据梧”,就是《德充符》中所说的“据树而吟”。“吟”的内容则是“坚白”,这正是惠子赖以成名的“坚白论”。成玄英说:“昭文已能鼓琴,何容二人共同一伎?”意思是为什么要惠子和昭文有相同的技艺,按照这样的思路,师旷“枝策”也当另有所指才对。

先秦两汉典籍中,有关师旷的记载传闻很多。据说师旷是春秋时期晋悼公、晋平公两朝的乐官,精通音律,有着极高的音乐造诣。但与昭文不同的是,师旷既是乐师,又是乐官。师旷在世时,常常向君主提出治国安邦之策。每当晋悼公、晋平公遇国事向他请教,师旷都“因问尽言”,讲出一番治国宏论。所以师旷不但是音乐家,而且是政治家。《淮南子·主术训》甚至说:

晋无乱政,有贵于(师旷)见者也。

可见当时师旷地位之显赫,以及他在国家政治决策与实施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以至于后人把晋国政治之清明都归功于他。由此,我们认为庄子所说的“师旷之枝策也”当与师旷干政有关。“枝策”,蒋锡昌说:“‘枝’借为‘支’,《世说》二五注引‘枝’做‘支’可证。《说文》:‘支,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支有持意,故可训持。”(见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而“策”,就是策略、谋略。桓宽《盐铁论·本议》:“立盐铁,始张利官以给之,非长策也。”贾谊《过秦论》:“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这就是说,“师旷之枝策也”指的应该是师旷以其乐官之位在政治上所持有的策略。

如此的话,庄子举昭文、师旷、惠子三人为例的目的就很清楚了。“三子之知几乎,皆其盛者也,故载之末年。”意思是昭文凭着鼓琴、师旷凭着以技干政、惠子凭着论辩而盛誉一时,他们的才艺技能已达到了顶峰,即使到了末年,各自成名的光环仍旧笼罩在自己的头顶之上。

四 三子能算是有“成”吗

昭文、师旷、惠子三人的技能的确享誉一时,但归根结底又如何呢?

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其好之也,欲以明之。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

历代对这一段的解释,都认为这里的“其”指昭文、师旷、惠子这三个人,这三句话概括了庄子对三子的总体评价。如郭象说:“言此三子,唯独好其所明,自以殊于众人。”但是最后一句“故以坚白之昧终”分明说的是惠子,与昭文、师旷无涉。所以这里的“其”不应该是指三个人,而是每一句各指一人。否则,庄子特意点出惠子的“坚白论”于文意就难以解通。第一句“唯其好之也,以异于彼”是对“昭文之鼓琴也”的评价,意思是说,昭文鼓琴技艺很高,确实不同凡响,与众不同;“其好之也,欲以明之”是对“师旷之枝策也”的评价,意思是,师旷以技艺干政的才能很高,他试图以音乐使国家的政治清明;“彼非所明而明之,故以坚白之昧终”,则是对“惠子之据梧也”的评价,意思是众人都不解惠子的“坚白”学说,然而惠子毕其一生致力于此,结果是惠子与众人都沉迷于“坚白论”却不知所云。

接着,庄子又进一步指出,尽管在世人看来,昭文鼓琴、师旷枝策、惠子论辩,都算得上是名声显赫的有“成”之人,其事迹足以载入史册。但是,这种所谓“成”的技艺却不能传承:

而其子又以文之纶终,终身无成。

其子,指的是昭文的儿子;文,指昭文;纶,郭象解释为“续”:“昭文之子又乃终文之绪,亦卒不成。”意思是昭文的儿子虽继承父亲之业,但终其一生,却没有能够像昭文那样有“成”。

庄子所举的三人中,师旷、惠子是否有子,是否也有子承父业之事,已不得而知。但昭文之子却是子承父业,一生以鼓琴为业的。那么,庄子为什么在三人之中唯独详写昭文及其子,却把师旷、惠子只是做为陪衬而出现呢?这是因为在庄子看来,能让师旷和惠子有“成”之“技”实在算不上是“技”,不过是曹商之流的“手段”而已,他们所获得的显赫地位不过如同“腐鼠”一般,不值得一提。而昭文鼓琴之技,至少还是一种纯粹的技艺,但这种技艺却是无法传承的。

昭文鼓琴的故事见于《列子·汤问》。昭文在《列子》中被称为师文。据说师文跟随师襄学琴,三年弹不成一个曲子。师襄认为师文不是学琴的材料,要他改学其他技艺。师文离开不久,后来又回去见师襄。这时,师文弹南吕,琴声如秋风拂面,果实在其琴声的感召之下即将成熟。他弹夹钟,犹如春风拂面,春意盎然……师襄感叹地说,即便是著名的乐师师旷、邹衍也无法与你相比。师文如何练得一手绝技,《列子》没有说。但其中记载的师襄与师文之间的一段对话却很耐人寻味:

师襄曰:“子可以归矣。”师文舍其琴,叹曰:“文非弦之不能钧,非章之不能成。文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内不得于心,外不应于器,故不敢发手而动弦。且小假之,以观其后。”

师襄教的是“技”,师文要宣泄的却是内心之“情”,他“所存者不在弦,所志者不在声”,他要的是“内得于心,外应于器”,可知师文的老师不是师襄,而是他自己的“心”。这是师襄不能教会师文弹琴的根本原因。既然师襄不能改变甚至影响师文已“存”之“心”,师文又如何能改变其子之“心”呢?可见,“心”中一旦有了“成心”,任何外人也无法改变。即便是昭文与其子,终究因其“心”不同,其“爱”有异,尽管昭文也曾倾心相授,其子却“终身无成”。

不过,这个“终身无成”应该只是以世俗眼光来看的。值得指出的是,庄子举昭文之子的例子并非是要讥笑他的无所“成”,恰恰相反,他是要由昭文之子的“终身无成”引出他对所谓“成”与“不成”的独特见解:

若是而可谓成乎?虽我亦成也。若是而不可谓成乎?物与我无成也。

这几句话的意思是,如果这三个人都算是有“成”的话,那么,人人都可以算是有“成”。如果这三个人不算有“成”的话,那么,“物”与“我”也就都无所谓有“成”。对庄子来说,“成”是物“爱”的结果。假如人人心中没有“物爱”,没有“成心”,不以是非之心去认识物,判断物,物就无所谓“成”。而物无成,人对“道”的认识就不会有亏损。只有“是非”不“彰”,人们才会像“古之人”那样,万物一体,无是无非。

这一段庄子通过对“古之人”时代的回顾,对昭文、师旷、惠子几位技艺出众人物的“成”与“亏”的评析,再一次重申了“以明”的命题:

是故滑疑之耀,圣人之所图也。为是不用而寓诸庸,此之谓以明。

滑疑,纷乱的样子。“滑疑之耀”指当时各种迷乱人心的炫耀。图,应为“啚”,是鄙视的意思。这里采用闻一多《庄子内篇校释》的注释:“‘鄙’,古只作‘啚’,校者误为‘图’字,遂改为图也。”这里是说,庄子认为那些种种迷乱人心、巧言辩说的炫耀,都是为圣人所鄙视、所摒弃的。只有顺应万物,对万物都抱着不“用”的心态,“寓诸庸”,才能“以道明之”。说到底,庄子反复论说的就是在现实社会中如何认识物的方法,那就是站在“道枢”的立场上的一种“中庸之道”。如是,则“成心”丧去,物“爱”消失,物无是非,万物一体,被“亏损”了的“道”才能重新回到它在人心中应有的位置,才可以真正实现“万物与我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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