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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生活史——“方”与明代社会生活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3:38:02 0


在明代的一些地方志中,在关于物产的记载中,免不了要写上一些当地的“方物”。这是指物。此外,在一些笔记中,也喜记各地之人及其本身的特点,尤喜谈各地所出之人,于是也就使人有了明显的地域特色。按照史料的记载,在明代能号称天下第一之物,有监书、内酒、端砚、徽墨、洛阳花、建州茶、蜀锦、定磁、浙漆、吴纸、晋铜、西马、东绢、契丹鞍、夏国剑、高丽秘色、兴化军子鱼、福州荔(枝)(龙)眼、温州柑、江阴县河豚、金山腌豉、简寂观苦笋。而号称天下第一之人,则有陕右兵、福建秀才、大江以南士大夫、江西湖外长老、京师妇人。正是因为各地物产、方物的差异,才决定各地人们生活习俗的不同。诸如:江南饶薪,取火于木;江北饶煤,取火于土。西北山高,只能陆行,并无舟楫;东南泽广,大多舟行,却少车马。海南人食鱼虾,北方人厌其腥;塞北人食乳酪,南方人厌其膻;河北人食胡葱、蒜、韭,江南人就害怕其中的辛辣。可见,水土积习,不能强求相同。

地有五方,生活在不同地域内的人们,其性格显然也就有所不同,于是“五方之性”之说在明代随之产生。在明代,一说天下纤啬之人,必定是推徽州与江西。相比之下,徽州人多富,江西人多贫,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江西的土地贫瘠。同是一种纤啬之性,徽州人与江西人也稍有分别:徽州人近雅而稍轻薄,江西人近俗而多尚气。此外,如齐人钝而不机,楚人机而不浮;吴、越之人相当轻浮,而喜近名;闽、广之人可称质朴,而多首鼠;蜀人巧而尚礼,秦人鸷而不贪;晋陋而实,洛浅而愿,粤轻而犷,滇夷而华。五方之性虽说不同,其中的醇疵美恶,却大约相当。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无论是文化,还是社会生活,无不深染地方性的色彩,这就是所谓的“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因生活而创造了人文世界,而士人的人文世界,显然也因地域之故,而呈现出不同的人文特色。举例来说,苏州文人不等同于杭州文人,杭州文人又自不同于常州文人。所有这些,就是因为人文地气之区别而有所差异。“人文地气”一说的提出,显然非常适合于考察人们生活习俗的地域特征,是一个很值得注意的新视角。

中国自古以来就信仰水与人的性格有关系。明人也如此。如有人认为,江北之水迅急而浊,故其人重而悍;江南之水委迂而冽,故其人缓而巧。这当然是就其一般而论。其实,明朝人也知道,对于人的性格的形成,并不完全可以从水这一方面得到合理的解释,因为五方之变,事实上多有与此不尽相符之处。从这种角度来说,人并不完全受命于物。

上述所举之例,说明对明人生活、风俗的研究,除了考虑其时间的观念之外,同样必须考虑到其空间的观念,开拓一种时空结合的多维研究。概言之,在社会生活问题的研究上,必须考虑到其间的地域差异。

丹纳在《艺术哲学》中断言,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性质面貌都取决于种族、环境、时代三大因素,地理环境在艺术研究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就环境决定论而言,其主要的论点是主张自然环境中的若干方面是超乎一切的因素,决定着人类的活动与行为;将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完全视之为由于他们所生活的地理环境的不同。显然,将环境作为决定文化的终极因素,显然是过分夸大了环境的超常力量与作用,这是十分不适宜的。其实,这种环境决定论势必也会走入自相矛盾的死胡同。历史的事实常常造成与环境决定论者唱反调:生活在同一环境而时代不同的人们,他们的生活方式乃至习惯却是大相径庭。举例来说,通常在人们的观念中,以为苏州人柔弱,在历史上却总是出一些劲直的人物;认为徽州人鄙陋,事实上却也不乏高行奇节者。清初著名学者阎若璩正是从这一事实中,得出了“风俗不可概论”的至理名言。这就是对环境决定论者的非难。

关于风俗的南北差异问题,明太祖朱元璋与文人刘三吾在讨论治民之道时,曾经发生过一次争论。刘三吾说:“南北风俗不同,有可以德化,有可以威制。”而明太祖则认为:“地有南北,民无两心。帝王一视同仁,岂有彼此?汝谓南方风气柔弱,可以德化,北方风气刚劲,可以威制。然君子、小人何地无之!君子怀德,小人畏威,施之各当,乌可拘以成见?”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承认风俗的南北差异。在刘三吾看来,南方与北方的民风不同,随之相应的治理之策也就有所差异。南方人风气柔弱,主要采用“德化”;而北方人风气刚劲,则应该采用“威制”。这是侧重于地域的差异。而明太祖显然是侧重于民心的相同,看到了同一地域内人与人的差异,并基于道德之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治理政策。这是一个皇帝必须具有的大一统心态乃至儒家“民胞物与”的胸怀,显然比刘三吾眼界更高。不管这次争论的结果如何,但从中也可以看出环境决定论无论从事实还是学理上都会遭到非难。环境因素是潜在的因素,不是必然的或具有自动作用的因素,这已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当然,若不将地理环境视为主要的决定因素,换句话说,适当地注意生活或风俗研究中的地理因素,乃至不否认环境对人们的生活乃至风俗的部分影响力,也未尝不可。

将地理学囿于只讲山水、土壤、气候等自然因素的狭隘圈子内,这是人们对地理学的一个误会性的偏见。应该承认,作为社会成员的人乃是复杂的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自然地理学以外的文化地理学,其首要的任务便是通过自然和生物方面的考察,或通过人文或者文化方面的考察,致力于人类及其环境之间内在联系的研究。

一 南与北

从地域的角度研究明朝人的生活乃至风俗,最令人注目的是风俗的南北差异。这是由经济重心分布不均所带来的文化不平衡性,同时也体现了文化的地域差异性。

“东南财赋地,江浙人文薮。”这句话绝不是到了明代一下就成了既成的事实,而是自东晋以后历次经济、文化中心向南迁移的发展结果。从上古直到西晋末年,即公元316年以前,北方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均远远超越南方,汉文化圈的核心地带,一直在黄河的中、下游流域。此后,永嘉之乱和晋室南迁,南方因劳动力和知识分子的增加,经济和文化发展导致了此一传统形势的初步改变。“安史之乱”是促成汉文化向东南推进的第二次大波澜,它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大唐帝国的衰微,其间接后果则是江南经济与文化的稳步发展。金人入侵导致了汉文化的第三次南迁,北宋统一王朝没落是中国文化中心南移的真正分野,从此打破了文化中心分布的传统格局,文化中心由黄河流域迁移到了江南。

自古以来,由于南北缺乏交流,于是古语就说,北方人不相信南方有万石之大的舳舻,而南方人也不相信北方有可容万人的穹庐。南北两地之人,民风各有不同,这是自然之事,不足为怪。早在夏、商之时,南北存在着一种差别。当时的文化中心是在北方。北人重厚,体壮实而大,被称为有台辅之相,这是一种尊美之称。北方之音将“台”念作“明代生活史——“方”与明代社会生活”,故称北人为“明代生活史——“方”与明代社会生活子”。南人相貌鄙薄,体轻浮,类似于厮役,所以称奴婢为“蛮子”,此称也得于南人的特点。清人贾臻说:“南人勤而不俭,北人俭而不勤。习为之也。”说明直至清代,仍然存在着风俗的南北对立。

一至明代,人口和财富集中东南的现象更趋明显。南方超越北方的文化差异也愈演愈烈,江南既是兴旺繁盛的经济中心,又是开放活跃的文化中心,甚至是明朝廷的人才中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方经过“五胡”乱华,甚至辽、金、元各朝的统治,其民间习俗中就充满了“胡风”。关于此,明初大儒方孝孺有如下揭示:“今北方之民,有父子兄妇同室而寝,污秽亵狎,殆无人理。盂饭设七,咄尔而呼其翁,对坐于地而食。”鉴于此,方孝孺才将北方之俗列入需要“正俗”的内容之中,并列出了北方之俗中的失礼行为。

从整个明代风气乃至时尚来看,却又体现为一种自南而北的变化历程。这可以从市场上所卖的货品中得到印证。如万历初年之时,北京的市场上还是一种百无所有的状况,除了鸡、鹅、羊、猪之外,鱼是一种稀罕之物。但在过了20年之后,到了万历末年,北京市场上的鱼、蟹反而贱于江南,至于像蛤蛎、银鱼、蛏蚶、黄甲之类,更是充满市肆。这当然是商业繁荣以后南北货物广泛流通的一种结果,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是明代风气自南而北的一个例证。

下面从经济、饮食、住宅与器物、服饰、教育与科举等方面,对明人生活与风俗的南北差异作一比较。

(一)经济

从人烟的盛衰,可以看出明代南北经济的差异。根据曾经到过中国南北各地的朝鲜人崔溥的记载,在江南,诸如各府、县、卫一类的城市,繁华壮丽,言不可悉。即使像镇、巡检司、千户所、寨、驿、铺、里、坝所在地及其附近地方,也是市肆夹路,楼台相望,舳舻接缆,珠、玉、金、银宝贝之产,稻、粱、盐、铁、鱼、蟹之富,羔羊、鹅、鸭、鸡、猪、驴、牛之畜,松、篁、籐、棕、龙眼、荔枝、橘、袖之物,无不甲于天下。正是以这种繁盛为基础,古人才将江南称为“佳丽之地”。长江以北,如扬州、淮安,甚至淮河以北,像徐州、济宁、临清等地,繁华丰阜,无异江南,尤以临清为最盛。至于江北的其他地方,如府、州、县或卫的所在城市,偶尔也有富盛繁伙之处,但诸如镇、寨、驿、铺、里、集、嘴、厂、湾、坞、坝、闸、迁一类的小地方,人烟就不甚繁盛,闾阎甚至有些萧条。从通州往东,人烟渐少,过了山海关,行至百里,才可看见一个里社,也不过是二、三间草屋而已。至于像八渡河以南,更是荒旷而无人居。

在对待土地上,南人与北人也有所不同。明代的史料揭示,由于利息薄而赋役又重的原因,江南的大贾强半无田。在北方,民间却不喜治第而多置田,但因土地瘠薄,收成其实很少,与江南相比,十不能及一。在山东滨海一些地方,即使是贫皂村甿,一问他家的田产,动辄说家有田产十余顷,其实计其所入,还不够完官租。

(二)饮食

从饮食习俗来看,南北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差异。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北方人对水果不太看重,其吃法又失水果本味,这与南方人对水果的重视以及在制作上的精加工,正好形成鲜明的对比。如北方有梨,却不甚看重,而且认为它性寒,大多是煮或蒸熟以后再食用。至于像菱、藕之类,也全都采用一种熟食的方法。在北方,山楂漫山遍野,但什九成了儿童的玩弄之具。同是一种山楂,到了福建人手里,就完全是另一种样子。他们将山楂去渣,再加煎熬之功,成为一种色如琥珀的美妙食品,可以行销到各地。

山东青州虽属齐地,但其气候大类江南,山饶珍果,海富奇错,林薄之间,桃、李、楂、梨、柿、杏、苹、枣,红白相望,四时不绝,市场上的鱼蟹之多,腥风扑鼻,但当地人根本不知其珍贵。有一种小蟹,如彭越之状,当地人家全用来喂猫、鸭,大到蚌蝤、黄甲,也不过是腌藏臭腐而已,不知这些东西都是一种美味,可以卖出好价钱。正是鉴于此,当时的福建人谢肇淛看到这种状况,禁不住作如下感叹:“使南方人居之,使山无遗利,水无遗族,其富庶又不知何如也!”这种饮食习俗的不同,事实上取决于南北习性之勤、惰。

东南之人食水产,西北之人食六畜。食水产之人,自然会把螺、蚌、蟹、蛤当作美味,丝毫不觉得其中的腥味;食六畜之人,当然是把狸、兔、鼠、雀视为佳肴,不觉其中的膻气。这是因地理不同而形成的地方饮食特点。中国自古以来就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而从明朝人的饮食操作之法及其食俗来看,显然北方人已经流于粗疏,而南方人才堪称继承了古人的食道。北方人宴客,由庖人操持食事,大多是用大锅合而烹之,烹调后上桌时才分盘,这不过是一种徒为饱口腹之欲的做法;而江南人在宴客时,还是多列釜、灶,目的就是为了使诸品不淆。显然,惟有江南人尚可称得古人“食不厌精”之道。至于孔老夫子所崇尚的“脍不厌细”,其中的“脍”,在明代已称为“鱼肉生”,其制法是“聂而切之,沃以姜、椒诸剂”,福建、广东人最擅长此种做法。显然,惟有福建、广东人才得古人“脍不厌细”之法。

(三)住宅与器物

从居住习俗的大处着眼,南北住宅具有明显的差异。明代的很多记载显示,北方人不理解南方家家有一个船房,正如南方人对北方家家有一个马房感到困惑一样。从建筑的具体形式着眼,南北差别相当明显:江南无闸,江北无桥;江南无茅屋,江北无溷圊。南人有无墙之室,北方则无;北人有无柱之室,南方则无。北方人不相信南方有架空之楼,行于木杪;南方人不相信北方有万斛之窖,藏于地中。

朝鲜人崔溥曾经到过南北许多地方,他比较了当时南北住宅的差异:江南屋顶用瓦,以砖铺地,再用石块砌阶沿,或者用石头作柱子,房屋一般显得宏壮华丽;而江北则大多是草屋,其中矮小者占据一半以上。从具体一点的建筑材料来看,福建人造房子,木料一定要用杉木。在南方,像桑、柳、槐、松一类,一般不用作造房的木料;而北方却并不择而取之,此类木材全都用于造房,所以北方民间住宅的梁栋常常曲而不直。其原因就在于对木料的不加选择。

再来看器物。从器物的大处着眼,北方有卖大葫芦,说是可以为舟;而南方人却取大的栗子作为扇坠。南、北方人的好尚不同如此。从器物制作的材料来看,南方人显然比北方人更讲究精致。如在福建,制作器物多用榆木,而江南人则更讲究,如苏州人用花梨木一类制作的家具,几乎成了明代的时尚。但北方在家庭什物的制作上就显得不太讲究,举凡桑、柳、槐、松之类,都可以用来制作什物,于是就显得“窳而不致”。即使像“瘿木”的使用,南与北也大不相同。所谓“瘿木”,其实就是一种病木。因为树木有瘿以后,就会产生一种旋纹,将它磨光,再制作家具,就会显得相当美观。瘿木也有南瘿、北瘿之别。南瘿多为枫木,而北瘿多为榆木;南瘿多取其蟠屈秀特,而北瘿则不过取其巨而多盛而已。北京市场上所卖的瘿杯,巨大如斗;在一些宗室家中,也有用瘿木制作浴盆。显然,北方是以大为贵。而南方用瘿木制杯,则取其磊块百状,或有自然耳可执,小仅如鸡子。这是以小为贵。

(四)服饰

从服饰上看,南北也有差别。在江南,人们身上一般多穿宽大黑色的襦、袴,用绫、罗、绢、绡、匹缎等面料制作。头上所戴,则有羊毛帽、黑色匹缎冒、马尾帽,或者用巾帕裹头,分别有无角黑巾、有角黑巾;做官的头上所戴是纱帽,至于有丧之家,其人头上所裹,则是白布巾或粗布巾。脚上所穿,有靴、皮鞋、芒鞋之类,还有用巾子缠脚,以此代替袜子。南方妇女所服,全是“左衽”。南方人所用首饰,可以宁波府为界,作一区别。在宁波以南,首饰多是圆的,而且长而大;而在宁波以北,则首饰圆而锐,如牛角一般,或者戴一些观音冠饰,用金玉照耀人目,即使老妪也都有耳环。大体说来,江北的服饰与江南相同。但江北人多喜欢穿短窄白衣,而且身上所穿衣服大多败敝。江北妇女的首饰,其形圆而尖,犹如鸡喙。自沧州以北,妇女衣服之衽,或左或右,但到了通州以后,妇女衣服全改为右衽。再往北,如山海关以北,当地人的穿着就全都粗鄙,甚至衣冠褴褛。

(五)教育与科举

在明代,科举人才之盛,往往集中于一府乃至一县。据统计,有明一代,江西吉安一府共出了10位宰相、22位尚书、11位状元、11位榜眼、10位探花、8位会元、39位解元。所以,早在明初,就盛传“翰林多吉水,朝士半江西”之语。馆阁学士,多半出于江西,并形成了独特的江西馆阁诗派。又据记载,福建莆田一县,从洪武三年(1370)到嘉靖七年(1528),共计52科,中举人者有1110人,中进士者有324人,另出状元二人,探花四人,会元一人。

八股科举的兴盛,促使江南士子在功名上超过北人,蟾宫折桂的本领北人只好自叹不如。北方士子对江南时文体制的风气极力摹仿,这就导致了江南八股文的选家在当时的社会上颇负盛名。如明末的张溥、吕留良,都是著名的操持选政的人物。吕留良设在南京的天盖楼,所出的吕氏所批注的时文本子,风行海内,不胫而走,发卖到坊间,其价一兑达到4000两。江南时文的文体成了号召天下的模式。如晚明时,江南文士的文体淡然宽博,平实无华,号称“松江体”,“一时多慕尚之”。所以,江南士子的选文一出,往往有一些商人贩至北方牟利。

明朝人祝以豳有一段话,概括了明代科举的南北差异。他说:

且概观寓内,若南都之苏、松、常,浙之杭、嘉、湖、宁、绍,豫章之南、吉,闽之漳、泉,乡、会入彀之士廷往一邑而当一郡,一郡而当数郡,岂干禄支干尽产东南诸邑哉?正以东南诸郡家弦户诵,父兄师友之所渐磨,虽中材亦易成就。

上述这段记载,既点出了南北的科举差异,同时也指出这种差异本身就是因为教育水平的不同所致。这种现象同样可从明人张岱的话中得到印证。张岱曾有言:“以故通郡而计,抡科第者城市不及于乡村;为此画地以观,纤金紫者东南常盛于西北。”这又是一大佐证。

明代科举之风,其兴盛之地大多集中于苏州、江西、福建莆田、浙江绍兴,究其原因,当地的向学之风当然是最主要的。当时有一位朝鲜人崔溥,对于南北方教育水平甚至百姓的识字率有如下记载:江南人以读书为业,即使是里闾童稚或津夫、水夫之类,也都识字。这位朝鲜人说他到了江南地方,只要将地点写出来,即使一般的民众,也能将山川古迹、土地沿革,全部详细地告知。而在江北,则不学者居多,所以每次问路,都说:“我不识字。”但除此之外,尚有另外一些原因。除了苏州人前辈喜奖掖后进,由此而易于科举仕进之外,如江西、绍兴的士子能在科举仕进中占先,其实与他们的士风勤苦有关。如江西的读书人在读书时,都是各坐一木榻,不许设长凳,其实就是为了防止他们在读书时睡觉。浙江的读书人一向生活俭朴。以饮食为例,绍兴的秀才多借寓僧寺读书、会课,而会课时的饮食“俱用菜腐,旬日或设咸鱼,不知有肉味也”。

科举的南北差异,事实上导源于南北方教育水平、风气的不同。明代江西吉水人彭教对此有深刻的体会,并将他自己的所见记录了下来。他主要是就淮北与他的家乡吉水作了比较。少时他随父到淮北,“其地大抵朴鄙,自府、州、县学外,家塾党序出于民间者,缺然无闻”。而当他回到自己的家乡吉水时,则完全是另一番景象:“郡多秀民,邑井里巷,弦诵相闻,为弟子员者,率尝讲习于家庭,父兄师友,往往业成乃在兹,选、岁贡科之举,接武连袂,类能自奋。”

二 城市与乡村

读过鲁迅小说《阿Q正传》的人应该还记得,生活在乡下未庄的阿Q进了一趟城之后,城里人的一些事着实让他感到疑惑,诸如把条凳说成是春凳,煎鱼时所放的葱切成细的葱丝,而不是如乡下那样都加上半寸长的葱叶。进了公堂,阿Q就连一个圆也画不圆。

从小说写作的时代背景来看,阿Q应该是清末农民的典型形象。不过,由于长期的传统闭锁生活的沿袭,使得乡下农民的人格进化不大。明代的农民,大概也可以作如是观。

城里人则迥然不同。他们在长期与各方人士接触中,开阔了眼界,积累了很多经验与知识。据朱国祯《涌幢小品》卷15记载,在明代北京,妇女在街上遇到官轿可以不引避。当时有一位吏部尚书坐轿来到长安街,途中遇一老妪,脸上包着头巾,见了官轿,却并不引避。隶人误以为是男子,“呵而触之”。老妇摘下头巾,当面叱责这位尚书道:“我在京城住了五十多年,这些见了千千万万,罕希你这蚁子官?”说完,头也不回,坦然离去。一个老妇,将堂堂的吏部尚书视若一个“蚁子官”,可见城市妇人眼界不小。

城市与乡村在文明中代表着相关对立的两极。两者之间,除了程度之外,还存在着性质差别。城市与乡村各有其特有的利益、兴趣,特有的社会组织和特有的人性。换言之,两者之间形成了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补充的世界。两者的生活方式与习俗又互为影响,但绝不是平起平坐的。

城市与乡村生活、习俗的差异,造就了“城里人”与“乡巴佬”两者在人格上的不同。大体说来,城里人有自身特有的城市心理。城里人思维方式是因果论的,理性方式的;而乡下人的思维方式则是自然主义的,甚至是幻想式的。城里人所作出的一切行为,都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并要达到一定的目的,概括起来无非就是一个“利”字。无论是富商大贾追逐高额利润,抑或走街穿巷的小商小贩为了蝇头小利,他们整日忙忙碌碌,使城市显得熙熙攘攘,一片繁忙景象。当然城里也有闲人,诸如帮闲清客、闲子、闲汉之流,但他们之“闲”,只是相对于劳动与职业而言,就其行为来说,为了生计,这些所谓的城市闲人,也是整天奔波,无论是采取捧粗腿呵大卵脬抑或诈骗的手段。乡下人则是保守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农民的劳动,完全不必以日计算,他们只需照日历中的四时节气行事,过着播种、耕耘、收割、贮藏、庆典这种自然而又井然有序的生活。他们靠天吃饭。当岁腊庆典之时,既庆丰年有成,又祈祷上苍保佑来年五谷丰登,对上天、未来充满着幻想。

在城市中,大到辇毂之下或省会的会城,小到一般的府、州、县之城,民物繁众,寻常市井之人整日所见、所闻都是一个“利”字,难免风俗浇薄。而乡村、田野则不同,人们整日力农务本,或者置身山林之间,不但可以养心畜德,而且出来的田野子弟,也自然会有一种朴雅之风。正如明代史料所言:“居市井者多夸诈,处田里者多粗鄙。”

在西方,有一句把城市描绘成自由人的自然环境的古老谚语。在明代,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劳动者,各行业的工匠艺人,在城市生活、习俗所造成的条件驱使下,从一个地区流落到另一个地区,到处去寻找适合他们自身的就业机会。城市为个人的特殊才干提供了市场,使他们获得了职业上的部分自由。城市中“短工市”、“厨役市”等劳动力市场的存在,就是最好的例证。个人从城市生活的不自觉的广泛合作中能找到机会,从城市生活的多种利益中也能找到机会,去从事适合自己的职业,发挥他们的特殊才智。在城市环境中,每一种谋生的手段,甚至包括乞丐的行乞,无赖的讹诈,清客的帮闲,都带有职业的性质,秩序的性质。城市给了人们谋生抑或选择职业的自由。即使找不到职业,也有失业、游手的自由。在农村,人们生来就是农民,并且一直就是农民。农民是一种存在,是对自我的一种整体的和静态的规定。农民“拥有的”或占有的东西是他的田地、他的继承物,就像别的人“拥有”职业或者说具有一种才能。没有选择是整个农民生活的特点,这在生活开始的时候特别明显,因为农业劳动者的职业从来就不是选择的,而是天生的,抑或是从父辈那里继承而来的。

人口流动的频繁,使人们获得了更多的信息。经过城市风雨洗礼的城里人,显然不同于依附、守成于土地之上的“乡巴佬”。如果作一些直观肤浅的对比,两者特征的反差还是很明显的。一边是缺乏教育,言谈举止笨拙,衣衫破旧灰暗,乡土气息十分浓厚的农民;另一边是受过一定教育,抑或没有经过教育却见过世面的城里人,举止得体,即使家无担石之储,也是每天衣衫崭新整齐,说话头头是道,总是轻松自如、生活安逸。

城里人太轻浮,太浅薄,甚至无法让人信赖。他们至少是不老实的,因为他们生活在一个人造的虚伪的环境中,依仗狡黠和弄虚作假取得成功,而农业劳动者面对的是天气、季节、土地、作物与牲畜等自然力量,无法弄虚作假。因此,生活在自然之外的和完全人造的虚假环境中的城市人,只能是个作弊者,就像是生活在集市上的牲口贩子,他从来碰不上毫无弹性的自然。

城里人的虚伪,以及乡下人的实在,同样反映于民间的社交礼仪之中。自元旦以后,亲友往来交错道路,称为“拜年”。这是明代的习俗。就是这种习俗,城市与乡村也是迥然不同。在乡村只是各拜其亲友,或携带盆酒,完全是出于“实心”。当时流行的俗语,如“青草盖牛蹄”,正是说的拜年之事。而在城市中就不同了,大多是望门投刺,或者不过其门,仅仅派人送名帖。乡村人拜年必躬必亲,并不论迟早;而城市人拜年,却颇虚伪,并不人人亲自登门,不过是一种礼俗客套而已。

明代的城里人,很多就是靠欺骗和愚弄他人生活的。所以,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专门欺骗乡下人。城里人有一种“调把”的把戏,就是在转眼间将好货换成次货,用假材料顶了真材料。这种把戏骗不了城里自己人,就只好等着“愚民乡老”前来上当。他们以为乡下人愚笨,称他们为“柴头”(北京人土语)、“豺头”、“杓子”、“艮头(”杭州人土语)、“酒头(”嘉兴人土语)、“鹅头”(苏州人土语)。城市中的巨猾恶棍、游手无赖,利用农民的穷困或无知,诱骗贩掠其妻子儿女。如在河南汝宁府固始县,一些巨猾无赖专做诱人寡妻或掠人男女的肮脏勾当。在广东东莞,嘉靖、隆庆年间被拐骗到澳门卖给葡萄牙人做仆妾者,就有上千人之多。

即以海南琼州为例,城市人同样看不起乡下人,称乡下人为“蛮子”;但乡下人也看不惯城里人,称他们为“赤父”。城里人与农民所处环境的差异,造就了城里人在心理上的部分优越感。他们看不起农民,将农民当作取笑的对象。在江南的城市中,俗尚奢靡,人情乖离,竞相将“本实”的农民作为“嗤鄙”的对象。市井小民,百虚一实,不事本业,将“四方之人”,尤其是乡下人,视若“椎鲁可笑”。聚在市廛上的游手无赖,更是看不起田野之民,“诮胼胝为愚”。如果一个人闭户不出,终身未到过城市,就会“父兄羞之,乡党不齿”。

城里人好讼见官,习以为常。小有纠纷,动辄打官司,视若儿戏。尤其是一些刁头、歇保,专以打官司、把持民间诉讼为业。一般说来,除了民风好讼之地,农民多不见官,遇到七品芝麻官下乡,鸣锣开道,躲避惟恐不及。明代有一句谚语:“衙门日日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乡村农民是轻易不打官司的。民间诉讼,多由地方老人调解。

城市与乡落之间,在明代的地方志记载中,就有“风习大概不同”之说。明代《潮阳县志》的作者就将风俗划分为“国中之俗”与“乡间之俗”。所谓的国中之俗,是指生活在城郭中的人们的习俗。显然,市井与乡村的风俗极为不同:“居市井者多夸侈,居山野者多粗鄙。”这就是两者的差异点。这种差异同样反映在城、乡之间的居室差别上,城市的富宦人家,往往都是高堂光厦、雕梁画栋;乡村却只是茅房草屋,仅仅遮蔽风雨而已。

城里人与乡下人之别,并不能证明城市与乡村是两个完全隔绝的区域环境。恰恰相反,农村和城市互为背景:我创造你,你创造我;我统治你,你统治我;我剥削你,你剥削我。以此类推,彼此都服从共处的永久规则。正如法国历史学家布罗代尔所说:“沙漏可以翻个儿:城市使乡村城市化,乡村也使城市乡村化。”城市和乡村从来不会像水和油一样截然分开,同时兼有分离和靠拢、分割和集合的相互依存的关系。

事实确是如此。城市需要农村劳动力的补充,而农村中失去土地并从土地中分化出来的农民,也需要被城市所吸纳。农民为了求得生存,他们甘愿背乡离井,远走他乡。但每当他们衣食有着落,或者富贵发达之时,他们同样会回乡寻根,乡土观念依然很重。这就是说,农村人口流入到城市并成为城市平民之后,并未割断与农村的联系。传统的农民意识在市民中依然根深蒂固。尽管他们摆脱了土地的束缚,但终究无法脱离农民意识的拘囿。市民与传统的农民在文化兴趣上有诸多的雷同之处:他们虽不愿对朝廷规范的官方祭祀活动表示尊敬,却与农民一样,对民间的宗教祭祀活动表示出极大的兴趣,佛、道信仰以及民间诸神信仰在这些人中仍然十分流行;他们对儒家经典虽无多少好感,对孔孟或儒家的先贤不屑一顾,却对于流传于民间的戏曲、小说乃至民歌兴味盎然,对梁山泊众绿林好汉肃然起敬,对关云长这样的忠义人物也顶礼膜拜。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换言之,城里人虽已游离于土地,却无法摆脱传统的农业社会以及基于这一社会之上的大文代环境的控制。

与此同时,乡村也离不开城市,并从城市中获取部分的好处。明代的乡村也存在着部分城市化的倾向。尤其是江南大量市镇的崛起,更对农村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在市镇中,人口积聚日渐增多,商业日趋兴旺、繁盛,有些甚至吸引了四方客商。由于市镇与乡村在地缘上的接近,这就使得乡村农民同样接受到了商品经济的洗礼以及城市季风的吹拂。市场的竞争,部分开启了农民的愚钝,使他们变得精明起来;市场经济下所产生的奢华生活及其习俗,更使一部分农民对乡村生活感到厌倦而走向城市。

毫无疑问,明代城市并不如过去一般的论者所言,是一个保持传统文化的封闭的系统,而是一个逐步产生市民文化的开放的系统。一些官宦士大夫、商人贪图城市繁华的世俗生活,纷纷在城市修建园林、别墅,号称“城市山林”,藉此在城市安度晚年;更有一些乡居地主,也就是居住在乡村的土地占有者,在他们所拥有的土地达到一定的数目,或者有了功名以后,也开始向往城市的生活,向城市徙居,导致在明代中期以后出现特殊的“城居地主”,也就是居住在城市却又在乡下拥有并经营土地的地主。无可否认的是,土地占有者的居住处所的变化,也就是城居抑或乡居,对人们的生活、观念乃至风俗起着截然相反的作用。土地的主人长期居住在他们的乡村土地上,固然可以使乡村得到某些好处,可是那种在交通不甚发达的时代,乡居生活使人们跼蹐于穷乡僻壤,没有多少机会见识世面,与别人交流思想,并推动意识的发展与创造。因之,有限的知识阶层的城居生活,实际上为市民文化的诞生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环境。城市文化的繁盛,不断地荡涤着乡村文化中的沉积物,使闭塞的乡村逐渐开放。与之相应者,乡村生活与文化的开放与否,不但决定了城市生活与文化的盛衰,而且制约着中国传统文化能否走向近代化。

三 生活风俗的地区差异

生活风俗的地区差异,并不仅仅限于南与北,有时即使是在同一地域之内,却因不同的府、县,其民间的习俗就有很大的差别。不妨详引一些例子如下:

苏州和湖州同属江南,又同处太湖之滨,但风俗上颇有不同。湖俗俭朴,湖州人又务本力穑。湖州有水晶宫之称,荷花盛丽,但湖州的士人见此美景,也只是寻常之物,不知其中的乐趣。同样的景色,如果放到苏州,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苏俗奢侈,又好游,每当白莲盛开,游人如织,即使女郎,也大多喜游,“相携必竟日夕”。明人黄省曾所著《吴风录》,也说苏州的士大夫时常画船游泛,携妓登山,尤以虎丘为甚,即使遇到风雨,也无寂寞之日。好游之风,可见一斑。

明代风俗当然有南与北的差异,但即使同在南方,江南与岭南,也是大有差别。在商业化的冲击下,江南苏州的民风显然已经变得较为狡诈,“民多作伪以射利”,如在鱼肉中灌水,在鸡、鸭中塞沙子。但在晚明商业同样颇为繁荣的广州,其民风就显得较为淳朴。广州人将货物卖与外江人,假如买者发觉货物“弊恶”,即使过了五、七天,拿来还是“皆易与之”,也就是包换。这已完全不同于苏州与杭州,因为在那里货一卖出,“转身即不认矣”。

如果将苏州与福建清流县两地妇女生活作一比较,其间也可以发现两地风俗的差异。在福建清流县,全县各家的门户上都用竹作帘,而在市上绝不能看到“游女”。所以当时有一民谚,专说当地风俗。谚云:“好个清流县,家家挂竹片,做了几年官,不见妇人面。”而苏州女子则以好游出名,往往在外出头露面。

(一)吴、楚之别:以娶妇为例

在娶妇习俗方面,吴、楚两地的标准截然不同。吴地人喜欢新媳妇身长,目的是“美观瞻也”。这是从审美的角度考虑。楚地人喜欢新媳妇身矮,因为这种妇人“善哺,佣工也”。这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吴、楚两地,号称地脉相接,风俗却如此不同。究其原因,显然是吴地奢侈、楚地俭朴所致。当时有人戏作《娶妇辞》一篇,予以嘲讽。辞云:“楚人娶妇何喧喧,高堂十日排酒筵。亲戚回头小姑起,传道新人短而喜。低小腰身解哺儿,舂粮担水不知疲。西家老翁长吴塞,吴人娶妇长者爱。纱笼前引抉入门,新人长大媒人尊。金马丁东步摇转,春水袅袅花枝颤。可怜吴楚地不同,新人长短为枯荣。若使吴人生落楚,一生丑恶何其苦。乃知长短亦有命,不系生身系生土。”

(二)文章的地域风格

明代文学的地域性格调与风致相当明显。诗歌本身就是“风物”的反映,有其各地不同的特点。据汤显祖的考察,江西人的诗歌,吴人一般憎恶它的“理致”;而三吴人的诗歌,在江西人看来也是过分“风流”。这是吴地与江西诗风的差异。此外,吴、楚两地的文章风格也截然不同。据袁中道所论,楚人之文,“有骨,失则伧;吴人之文,有态,失则佻”。

明代以八股取士,很多读书人一辈子就将精力花费于此。明代的八股文,颇含一些地域特色。换言之,科举中的经术往往带有地域风格,一些地方因其当地士人精通某一儒家经典而名噪海内。如福建莆田之《尚书》,江苏常熟之《诗经》,江西安福之《春秋》,浙江余姚之《礼记》,苏州之《易经》,都在当时著称天下。明代科举要求士子专精一经,这些地方的名师往往在全国的读书人中很有声望。

(三)同一城内风俗的差异

即使同处一城,由于自然或人为形成的生活社区的不同,生活居住在不同社区内的社会阶层的差异,同样造成了在一座城市之内可以风尚顿异。下以南京城为例,稍作分析。南京自大中桥而东,历正阳、朝阳二门,再北至太平门,复折而往南到玄津、百川二桥,这一片主要是大内、百司、庶府聚集之地。生活在这一社区的居民,其人讲文饰,客居之人生活讲究丰厚,而当地土著之民反而比较俭啬。由于此处多达官健吏,势必也使这一社区内的居民眼孔较高,所以一般的老百姓尽管生活尴尬,但为人还是显得很傲僻。自大中桥而西,由淮清桥以至三山街、斗门桥以西,至三山门,又北自仓巷至冶城,转而东至内桥、中正街而止,这一片属于应天府和上元县所管辖之地。这一社区内,百货聚集,客商多而土著之民少,市魁驵侩,千百嘈杂其中。因此,这一社区的一般百姓多攫攘而浮兢。自东水关西达武定桥,转南门而西至饮虹、上浮二桥,复东折而至江宁县,以至三坊巷贡院,是世胄宦族集中居住之处。这一片社区,若讲人文,则以当地土著之民为多;若讲物力,则以外地人居多。游士豪客,竞相崇尚千金裘马之风;六院娼妓,其风慢慢染于闾阎,并被一般民间百姓所仿效。所以,生活在这一社区的居民,多嬉靡而淫惰。自笪桥而北,从冶城转北门桥、鼓楼以东,沿成贤街这一片向南,一直到西华门而止,主要是武弁、太监、太学生所群萃居住之处。这里的居民为人讲文饰,土著与客民相当,但物力较啬,但可娱乐耳目。所以,这一社区的居民大多拘狃而劬瘠。北出鼓楼达三牌楼,沿着金川、仪凤、定淮三门这一大片向南,至石城,其地物力少,十分之七为军,十分之三是老百姓。所以,这一社区的居民生活比较俭朴,服食粗粝,言貌朴谨甚至蹇陋,常常被城南人所嘲笑。

浙江的乌镇与青镇在明代尚属不同的两个镇子,至清才合为乌青镇。两镇仅一河之隔,乌镇属于浙江乌程县,而青镇则属于浙江桐乡县。但这两个镇子的社会风尚也存在一些差异。青镇之俗尚奢侈,日用、会社、婚葬,全以俭省为耻,即使是“负担之徒”一类的贫人,他们的妻子也多好修饰。而乌镇则不同,尽管也有尚奢之人,但大体上还是以朴俭之人居多,所以富室悠久,中人之家也可绵延,不至卖房移徙。

四 民族间生活的渗透与融合

在明朝人的语言或其他习俗中,明显保留着不同民族文化融合的倾向,甚至有些语言受到了外国的影响。自北魏以后,北京当地的土俗就已经被一种“胡俗”所影响。其后,又历经辽、金、元三代,分别成为这三代的南京、中都、大都,民风更趋“胡化”。明代建国以后,尽管倡导恢复汉、唐衣冠制度,一洗旧染之习,“左衽之区”变而为“衣冠之俗”。但不可否认的是,在闾阎所尚风俗中,诸如:尚道、佛而不尚儒;衣服短窄,男女同制;饮食腥秽,尊卑同器。如此等等,无不都是蒙古人余风未殄的一种真实反映。

明代沿袭元代蒙古人的习俗,一般称诸王子为“使长”。弘治年间,在北京的街上,童男童女互相嬉戏、聚谈、骂詈,都不作中华正音,学成一种“鸟兽声音”,含糊咿唔,很难辨别字义,称作“打狗吣” 。这种打狗吣一类的语言,显然受到蒙古话的影响,而且其遍布的范围也较广,在北直隶各府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方,都有人互相仿效。在直隶威县,一些快手、民壮骑坐马匹,合打“插儿机”、“紧急鼓”,或者弹“琥珀词”,“殊乖中夏礼义之教”,显然也是受到了蒙古人习俗的影响。

在中原的服饰称谓上,有些显然也受到了蒙古人习俗的影响。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记载,在元代,蒙古人一般将妇女的礼服称为“袍”,而汉人则称“团衫”,南人则称“大衣”。但在明代,从北京一直到地方,一概称妇人的礼衣为“袍”。在海南琼山,当地人说话时仍然保留着一些“胡语”的特点,如称“小帽”为“古逻”,称“系腰”为“答博”之类。可见蒙古人的习俗在汉人中也是沿习已深。

明代的贵州,是少数民族聚居之地。生活在贵州之民,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土著,即文献所谓的“蛮夷族类”,另一类则是从中原迁徙而来的汉人。

在贵州的汉族移民中,也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旧人”,多来自腹里中州,在明代以前或仕宦,或经商,到了贵州,岁月一久,也就定居下来。第二种是“洪边宋家”,最早也是中州人的后裔,但已长期居住在边徼。因这些人是随宋宣慰司同来,故称“洪边宋家”。第三种就是“卫人”,是明代从内地调至边防戍守的军士,或从内地迁谪而来,包括中州、江南、楚、吴、闽、湖湘等地。

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显然导致了民族间生活乃至风俗的互相渗透甚至融合。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献所谓的“用夏变夷”,内地习俗开始影响到边地少数民族。如花犵狫族,有些人靠近城市居住,“衣服语言,颇易其习”;思南府,“蛮獠杂居,渐被华风”;朗溪司的峒人,“近来服饰,亦颇近于汉人”。至于从江西、四川、湖广来的商人、流徙罢役或逋逃之人,为人大多奸诈,到了贵州以后,“诱群酋而长其机智,而淳朴浸以散矣”。二是汉人“见变于夷”,内地移民到了贵州以后,受到了少数民族风俗的熏染。如安庄卫的卫人,因久戍边境,“习其风土之气性,颇强悍”;乌撤卫的卫人,因久处边幅,“强悍凶狠”,显然也是风土所致。

在西南的其他地区,由于移民或侨居之民的增多,这种民族间风俗的互相影响也同样存在。云南自明初平定以后,明太祖尽徙江左之民以实云南,其结果是当地的衣冠文物、风俗语言,“皆与金陵无别”。云南定远的“白罗罗”之族,史载其“近年以来,稍变其故俗”;云南蒙化府的边城居民,“会饮序齿而坐,婚姻必察性行,皆非前代之故习矣”;云南平溪卫地方,在宋、元以前,就是土彝杂处,但自明代设立平溪卫之后,“语言服习大类中州”;广西南宁府,旧俗信巫鬼淫祀,病不寻医,婚娶不依古礼,但后来也是“圣化渐磨,人文丕变,冠婚丧祭多本文公家礼,病始知医”;四川营山县旧俗,大多近古,淳朴犹存,但因后来侨居人口半于土著,于是“民情多不务实,健讼者时有之”。

海南琼州,在明代也算地处边徼,但在婚礼、铺床、婚迎、见庙、奁篚、器用、添箱、复脸、朝数、会亲这些习俗上,却“多同中州”。究其原因,这是因为琼州营居之人,多属于“戎籍”,而他们也大多来自各方,诸如苏、浙之人,河之南北之人,福建与广东潮州之人,以及后来中原各处官吏发配到此地,最后“会染成习”。

在西北地区,由于人口的迁徙,也给当地的风俗带来影响。如甘肃在明代为九边之一,地处西北,靠近黄河的地方都是水田。明初之时,明太祖曾迁移南京之民到甘肃戍守。直至明末清初,这些移民的后代在语言上仍然不改,妇女的服饰也如吴地的宫髻,穿着长衫。但因在当地居住时间久远,在习俗上不免潜移默化,受到当地民俗的影响,如穿着上就已经不用纨绮,而是保持一种俭朴,而且每家也藏有弓矢,养有鹰犬,从事一些狩猎活动。这是江南移民融入当地社会的一种体现。

明代有大量的蒙古人定居在中原地区,尤其是在京畿地区。这就是明代史料中经常出现的所谓的“达官”与“达舍”、“达人”。据史料记载,在正统初年,仅是居住在北京的蒙古人,就“不下万余”。他们进入中原地区以后,其生活习惯当然会给汉人带来一些影响。但时日一久,他们自己也慢慢受到了汉人习俗的影响。永乐年间降附的鞑靼人,其中有些就被赐与汉姓,并用上了汉人的名字。其中最著名的是吴允诚、金忠两人。吴允诚的蒙古原名是把都帖木儿,后被封为恭顺伯;金忠的原名是也先土干,后被封为忠勇王。当时定居于宣府附近的蒙古人,其居住处所的变化,同样可以说明有汉化的倾向。照常理说来,“北狄”、“西戎”,其居住全用帐房,行即卷之。但明人姚旅的记载已清楚地表明,居住在宣府附近的蒙古人,已经居住在房屋里,“以茅结之,或圆或方而顶尖,如保定近邑小屋耳”。

在明代学者有关风俗问题的讨论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即“风俗溺人,难于变也”。尽管明初朱元璋建立大明帝国以后,力图一洗其弊,革除元代诸多风俗,但元代蒙古人的习俗,也就是明朝人经常提到的“故元遗俗”,还是渗透于明朝人生活与习俗的方方面面。即以饮食生活习惯来说,诸如设酒则每桌五果、五按、五蔬菜,汤食非五则七,酒行无算,另置酒桌于两楹之间,排列壶盏、马盂,以及把盏,或尊卑行跪礼。如此设酒的种种风俗,无不都是元人的遗俗,而仍然存在于明朝人的生活与习俗之中。

自正德年间始,在官场交际上,开始出现“顶上”一词。官员凡是拜见权监刘瑾,都用涴红笺纸写官衔,称“顶上”字样以为常礼。如松江人朱恩与刘瑾关系密切,事瑾极恭。凡拜帖,均写“顶上”,而不敢称“拜上”。据明代史料记载可知,此话出自当时的《海语》一书。据说暹罗国的臣下见到君主,一般先扪其足三下,再自扪其首三下,称为“顶上恩”。显然,“顶上”一说,是通过《海语》一书,从暹罗国传入中国。这是外国语言对中国习俗的影响。这种称呼一直流传到万历年间,甚至影响及于明代的宫廷。如太监陈矩,曾经购得宋人所画《鬼子母揭钵图》手卷。后来他将此手卷连同明人丘濬所著《大学衍义补》一书,托人转送东宫太子,在呈笺上就说“陈矩顶上千岁爷”,云云。这是太监称东宫太子,也用“顶上”一称。

明代的朝贡制度,维系着中外之间的正常交往。在外国使者将外国人的风俗习惯带入中国的同时,中国人的很多生活习惯也同样传入了外国。如琉球国所演戏文,大多以福建子弟为多。其宫中宫眷,也喜闻“华音”,每次演戏时,就隔帘观看。每当宴请明朝廷的使者时,就以演戏款待。所演之戏,多为反映华人节孝之戏,如《姜诗》、《王祥》、《荆钗》之类。在接待明朝使者时,其官员均身着“华服来见,不复用彼服色矣”。

明末以利玛窦为首的西方耶稣会士的东来,无疑给中国带来了西方的天文与地理学知识。正是这些在当时被称为“泰西之学”的“西学”,也已被逐渐引入到传统中国的星命与堪舆术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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