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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生活史——“时”与明代社会生活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3:38:08 0


探究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与本质,显然无法离开“礼”。明太祖制定一代之礼,规范人们的生活。然究其制礼的观念,仍然遵行一种“因时制宜”的准则,强调的是其时代性。蕴涵在“时”背后的,无疑就是一种“变通”。尽管太祖定下了“祖训”,要求他的子孙继承,但他这种重“时”的观念,显然也为后来的君主遵行一种“礼自我起”,提供了方便。而明世宗即位以后的议“大礼”一事,就是最好的例证。

“时”这一概念,其中蕴涵着一种变化,应该包括下面两个层次:一是时代性,随着时代的不同,人们的生活也就随之发生变化。二是随着社会的变迁,旧的生活方式的日益淘汰,新的生活方式的不断开拓,必然会形成一些左右人们生活的“时尚”;三是一年中的“四时”乃至“月令”变化,以及随之而来的人们生活的差异。

一 由继承与变化看社会生活的时代性

从长时段的角度来看,一个时代的生活、风俗,既有对前一时代的继承,但同时又发生着很大的变化,体现出各自的时代特征。

明朝人的生活、风俗,对前代往往有很多继承性的内容。在饮酒习俗方面,诸如“把盏”、“换盏”,都是一种“胡俗”,也就是元代蒙古人的习俗,在明初尽管已被禁止,却时有人仍然沿用这种礼节。以妇女社会交往的拜礼来说,明代民间妇女的礼节,有些就自元代承袭而来。如明代士民家庭中的妇女,平常所行的“伏地顿首”之礼,几乎与男子所行无别,显然沿袭了“故元之习”。明代宫中端午节时所举行的“龙舟骠骑之戏”,尤其是“骠骑”之戏,实际上就是元代的旧俗。而宫中的翦柳之戏,更是源自胡人的“射柳”之俗。

生活、风俗的基本内涵,除了有继承性之外,还突出表现为差异性。以社交礼仪的表现为例,明代与宋及宋以前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同样是表示一种“敬”意,明代在很多方面就不同于前朝。在宋代,岳飞初次入狱时,垂手于庭,立也欹斜,被隶人呵斥,说:“岳飞叉手正立!”岳飞就悚然听命。可见,在宋代,以叉手、正立为敬,而从流传下来的绘画作品中,也同样印证了这一事实。但在明代,不论是胥吏趋承长官,仆从侍候主人,还是军队中偏裨卒伍事奉大帅,每当相见时,必定“軃袖撒手”,以示敬畏。所谓“軃袖”,就是将衣袖垂下;所谓“撒手”,就是垂手。一则是以“叉手正立”为敬,一则以“軃袖撒手”为敬,其间不仅是一种礼仪上的差别,甚至正好相反。在明代以前的历朝,凡是卒伍在公庭之上,全是横梃待命,只有对待那些怠傲不遵命之人,才直杖。在明代,无论是禁门守卒,还是在军营,每当遇到大僚出入,全是直立其杖,大呼“送迎”,表示一种尊敬。在明代以前,军队中的大帅莅事,下面那些文武属吏,不过是“庭趋声喏”。但在明代,这些属吏全都蒲伏叩头,不再敢说“喏”字。

在一家一姓的王朝之内,各朝的统治政策的相对不同,法律疏密或者礼教的松紧,生活、风俗也会随之改变。改变的前提或者说决定因素,乃在于“世道”或者“人心”。但如果以明朝人自己的切身感受来表达,这种风俗的转变,是一个从“盛世”向“衰世”的变化过程。在明朝人自己看来,明初是一个盛世,在这样的盛世中,人们的生活与行为无不尚同,人们同心同德,而其具体的体现则是“道德一,风俗同”。自明代中期以后,社会发生了转变,已经属于一种“衰世”,在这样的衰世中,人们的生活与行为尽管未尝不尚同,却已是同流合污、败常乱俗、邪说破道,而其具体的表现则是逐波随风,一颓百靡。正是这种传统观念所认为的从“盛世”向“衰世”的转变,才真正反映了明代社会从传统向近代的一种转向。

明代社会生活乃至风尚,在前后有一个相当大的变化。这一变化的时间,尽管各种史籍的记载互有差异,或以成化、弘治为界,或以正德为界,但无不肯定这种变化的存在。

以士大夫的生活趋向为例,明人何良俊以松江府为例,通过细微的观察及其记录,无疑为我们提供了考察明代士人从不讲“积聚”向无不求利的变化历程。按照他的记载可知,在成化、弘治以前,士大夫尚未追求财富、田产的积聚,如周佩之父周舆为翰林编修,而周佩自己也官至郎中,应该说已是两世通显,而其家到底还是如寒士一般无异;曹时中之兄曹时和举进士,有文章声名,曹时中自己也官至按察副使,其弟曹时信也在京为官,门阀应该算是很高了,但他们家的产业算起来也不过是中人十家之产;其他如蒋性中、夏寅、许璘等人,致仕回到老家之后,所过的还是原来秀才一般的生活。至正德年间,士大夫开始竞相营产谋利。一中进士,其日逐奔走于门下之人,全是言利之徒。或某处有庄田一所,岁可取利若干;或某人借银几百两,岁可生息若干;或某人为某事求一覆庇,此于法无碍,而可以坐收银子若干。一时如宋恺、苏恩、蒋凯、陶骥、吴哲等人,其家产的积聚都到了十余万。

在南京,诸如士大夫、读书士子、军民以及妇女,其生活风尚在正德、嘉靖前后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正德、嘉靖以前,缙绅以文章政事、行谊气节为常;读书士子,以佔哗帖括、授徒下帷为常;一般军民,则营生务本,畏官长、守朴陋;妇女深居简出,轻易不抛头露面,以治酒浆、工织纫为常。正德、嘉靖以后,风尚大变。士大夫开始求田问舍,营声利、畜伎乐;读书士子,投贽干名,挟娼优、耽博弈,并交关士大夫,陈说是非;一般军民也开始在服饰上突破等级,几乎可与士大夫抗衡;而妇女则开始穿着珠翠绮罗,甚至与娼妓的打扮几乎相同,在外抛头露面。这是南京社会风尚从醇厚向浇漓的转变。

王可立(丹丘)《建业风俗记》一卷,所记之事,自冠、婚、丧、祭,以及饮食、衣服;所记之人,自乡士大夫、秀才,以至市井小民。从此书中,同样不难发现正德、嘉靖前后南京在社会风尚上所发生的巨大转变。引述如下:嘉靖初年,文人墨士,虽已不逮先辈,也少涉猎,但聚会之间,还是言辞彬彬可听;然自嘉靖初年以后,士人只是诵读诗文,而在言谈之际,已几乎与村巷百姓没有区别。嘉靖中年以前,民间还是遵循礼法,见到尊长,多执年幼之礼;嘉靖中年以后,礼法荡然无存,或与先辈抗衡,甚至在道上遇到尊长乘骑不下。嘉靖初年,即使是在市井僻陋之处,也不乏丰厚俊伟的老者,不但忠厚朴实,而且其礼貌、言行也颇可观;但嘉靖初年以后,即使寻遍整个南京城,这样的老者也很难找到了。嘉靖初年,一些脚夫常常聚集在市口或十字路口,头上戴的是阔边深网,身上穿的是青布衫裤,手上拿的是青布长手巾,脚蹬靸鞋,看上去人都很肥壮,一遇到人家有大事,一呼而至,至于行礼娶亲,俱有青布摺,人也都很有行止;嘉靖初年之后,即使是在相当繁富的市口,所能见到的脚夫,也不过是三五个黧瘦之人,衣衫褴褛,已经没有旧时景象。正德中年,士大夫给自己取别号者,不过十之四五,即使有别号,但在交际之时还是称字居多;嘉靖以后,人在束发之时,就已经给自己取了别号;到了嘉靖末年,即使像奴仆、舆隶、俳优,无不都有了自己的别号。嘉靖十年(1531)以前,富厚之家,多谨守礼法,居室不敢太淫靡,饮食不敢太奢侈。但其后也发生了变化,变得肆然无忌,服饰器用,宫室车马,全都是僭拟使用。正德以前,房屋矮小,厅堂多在后面,即使是一些好事者,虽有一些雕梁或者画栋,也是朴素浑坚而已;嘉靖末年以来,士大夫家就不必说了,即使是一般老百姓家,造三间客厅,也能花费高达千金,金碧辉煌,高耸过倍,往往使用重檐兽脊,如同官衙一般,而所造园囿也僭拟公侯;下至勾阑之中,也都是画屋了。

二 时尚的出现及其流行

时尚的形成,无疑是生活时代性的最好体现。苏州在明代一直领导着天下时尚的新潮流。在明代,苏州风尚也处于一个不断的变化过程中,而其社会经济、生活的繁华,大概也是在成化年间以后。关于此,明人王锜有如下真实的记录:

吴中素号繁华,自张氏之居,天兵所临,虽不被屠戮,人民迁徙实三都、戍远方者相继,至营籍亦隶教坊。 邑里潇然,生计鲜薄,过者增感。正统、天顺间,余尝入城,咸谓稍复其旧,然犹未盛也。迨成化间,余恒三、四年一入,则见其迥若异境,以至于今,愈益繁盛,间檐负辐辏,万瓦甃鳞,城隅濠股,亭馆布列,略无隙地。舆马从盖,壶觞罍盒,交驰于通衢。水巷中,光彩耀目,游山之舫,载妓之舟,鱼贯于绿波朱閤之间,丝竹讴舞与市声相杂。凡上供锦绮、文具、花果、珍羞奇异之物,岁有所增,若刻丝累漆之属,自浙宋以来,其艺久废,今皆精妙,人心益巧而物产益多。至于人材辈出,尤为冠绝。

这段记载所透露的最重要的信息,就是苏州时尚是如何形成,并日益为天下所宗的历程。而这种变化的结果,就是建立在物产益多基础上的“人心益巧”。

流行时尚一旦形成,当然可以引动天下百姓翕然从之,成为一种时代风尚。但既然是时尚,则如一股流行之风,处于一种不断的变化过程之中,其变化之快,有时正如一阵风,转瞬即过。晚明南京妇女服饰的变化,正好是明代城市流行时尚的最好注脚。据记载,南京妇女衣饰,在嘉靖、隆庆年间,还是十多年一变。自万历以后,则是不到二、三年,首髻之大小高低,衣袂之宽狭修短,花铀之样式,漂染之颜色,以及鬓发之饰,履綦之工,都有了新的变化。时尚流行、变化之快,其结果则是显而易见:正当流行之际,大众普遍以此为美,无不崇尚,殊不知时尚流行速度太快,先前还以为美妍的服饰,等到大众上身,穿戴出去,反而被人掩口而笑。时尚变化之快,令人咋舌。

时尚流行的结果,无疑形成了一种不同于明初的新的“世道”。在这种世道中,读书的士人无不鲜衣美食,浮谈怪说,玩日愒时,而将农工视为村鄙;妇女开始傅粉簪花,冶容学态,袖手游乐,而将勤俭看成是一种羞辱;官员更是盛从丰供,繁文缛节,奔逐世态,而将教养视为迂腐。

在传统的中国社会,时尚的形成,当然免不了有一个始作俑者。这从一些已成为人们普遍崇尚的器物中就可以得到印证。从明代前期已经形成并在明代成为时尚的器物,很多就是以一个人物命名的。宋人苏轼、秦桧所创之物,流传至明,并成为一时时尚者,有以苏东坡命名的东坡椅、东坡肉、东坡巾,以及以秦桧命名的太师椅、太师槅。在明代时尚的形成过程中,同样存在着以人命名之俗,如陈子衣、阳明巾,则为陈献章、王阳明所创。尤其是明末著名的山人陈继儒,他所制作的花布花缬绫被,以及饼饵、胡床、溲器等物,无不以他的字命名。这显然已成为晚明的一种时尚。

在明代,大众传播往往以讲究时代性为主。歌谣词曲显然在当时具有很好的大众传播功能,而内容却正是紧贴时代。在松江,凡是士大夫的举措稍有乖张,就有人将他缀成歌谣之类,传播人口。凡是欺诳人处,必曰“风云”。这两个字就是时代性的体现,也是晚明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的一种明证。随之而来者,是妇女骂人也随手拿当时人人熟知的例子,如“活邢敖”之类,而这个邢敖,就是当时刚刚被处决的盗犯。

在晚明,出现了很多反映时事的戏剧作品。如张居正死后不久,就有人以张居正的事编成戏文,“传入禁中”。

一人倡之,众人应之,人们相习成风,于是也就有了“时尚”。这种时尚化的特点,同样存在于当时的人们对器物的喜好上。明人袁宏道专写《时尚》一篇,介绍了很多苏州一带的著名工匠,以及他们所制作的器物如何风行全国的过程。据他的记载,当时瓦瓶的制作名家有龚春、时大彬,每一件器物价至二三千钱;铜炉以胡四所铸最为有名,他人效铸,皆不能及;扇面当数何得之;锡器以赵良壁所制最为精良,一只瓶子可值千钱,敲之有金石声,一时好事家争相购买,惟恐不及。这种时尚,起初始于吴中獧薄之子,转相售受,用来欺骗一些富人公子。其后慢慢浸淫至士大夫中间,于是也就形成一时的风尚。当然,这些著名工匠所制器物,确实精良,非别的工匠所可比拟,并非浪得虚名。

三 “四时”、“月令”与生活节奏

民间生活,通常无法离开日历。明代官方所颁之历,就是《大统历》。这一称呼,据说是取《春秋》大一统之义。按照传统的说法,《大统历》是国家正朔所系,理应受到重视。事实上,自明代中期以后,民间的日常生活越发与这种日历相关,而在成化年间,地方上布、按两司官员已将国家之历视为私藏之书,大量印刷,纸费动以万计,并用它作私门馈赠之物,藉此结交权豪,求得名誉,图谋升荐。

日历由钦天监监造。钦天监印造日历之纸,由浙江布政司所属及直隶府、州、县解纳,先上交到礼部,再由礼部下发给钦天监。每年六月,礼部发下样历,分发南北直隶各府以及各布政司,依式翻刻,毫无加损。颁发正朔之历,明太祖起初定为九月之朔,后来又改为十一月初一。但自万历以后,则为每年的十月初一颁历。就在这一天,御殿可与大朝会相比,一切士民呼拜于廷,照例都可以获得日历之赐。

《大统历》俗又称“皇历”。民间的生活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些皇历。但明代的历式,其中也有一个变换过程。据明代史料记载,洪武初年的历式与后期所用不同。明初历书的式样,纪年在洪武元年以前,有吴元年,再往前推,就只用甲子纪年,不用年号。历书上面有袭爵、受封、祭祀、祈福、求医、治病、乘船、渡水、登高、履险、收敛、货财等项内容,“通者曰宜,不通者忌”。这就是说,无论是祭祀、袭封,还是出行、求医、做买卖,民间都需要事先从历书中定日子,看哪一天是“宜”,而哪一天是“忌”。

在明代民间所传的官方历书中,每日之下注有“伐”、“制”、“义”、“专”、“宝”等字。关于它们的出处,在明人中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主要得自相生相克之说。从相克的道理出发,以确定禁忌的日子。如《淮南子》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子生母曰义,母生子曰保,子母相传曰专,母生子曰制,子胜母曰困。”可见,五行相生相克之说,就是明代历书中诸如“义”、“宝”、“专”、“制”、“困”等字的出处。而另一种则认为起自《周易》的八卦。如八卦中言:鬼为“击”爻,“击”就是“伐”;财为“制”爻;天地为“义”爻,天地即父母;福德为“宝”爻,福德即子孙;同气为“专”爻,同气就是兄弟。应该说,明代官历中的禁忌,显然已将传统的五行相生相克之说与《周易》的八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明代生活史——“时”与明代社会生活

授时历图:明人日常生活指南(选自徐光启《农政全书》)

明代的历书中,专门表明春秋“二社”和“三伏”,所有这些,都是本于古人“时祭”之名,使民间百姓知道某日社或某日伏。所谓社,就是上古时期的王社、国社之属,也就是《月令》中所说“仲春之月,命民社”之类。伏祭始于秦,如《史记·秦本纪》云:“德公二年初伏。”又如《史记》中的年表也载:“初作伏祠社,磔狗邑四门。”所指即此。在明代,伏祭已经不行,但民间春秋醵钱祠醮,还是称为“社”。不过,民间往往将此礼行之梵宇丛祠,已很少有人知道“报地德”的本意,这是一种变化。

明代所用历书,按其日子不同,分为不同的颜色,如以一、六、八为白色,二为黑色,三为绿色,四为碧色,五为黄色,七为赤色,九为紫色。这种说法,据说起源于《河图》之数。

乡村的农民,除了历书之外,其时间概念似乎相当模糊,不过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但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却得以从钟、鼓之声中知晓一天时辰的变化。

北京皇城晚上,则用大铃巡更。据载,在皇城的四周设有巡更铺。每当夜晚,从内发出大铃,周流传警,从东华门出,至后宰门收,一一交递,共72枚,完毕后,天就亮了。明代宫中每日的时辰,由刻漏房与更鼓房掌管。刻漏房专管宫中每日时刻,有官员十数员。白天是在文华殿后报时,每一时,就让直殿监官入宫换牌。每当晚上,从攒点后一直到天明,则在隆宗门外报时,报几刻水第一声,而宫中答应、长随接报第二声,如某时初一至初四,某时正一至正四之类,作为接班早起之候。打更之事,是一件苦差,所以宫中更鼓房一般是由有罪的太监负责,每天夜里共五名太监上玄武门楼打更。从起更三点起,至五更三点止,按照数目,用藤条击鼓,檀木榔头击点。

明代各地晨、昏之时的钟声,一般都是108声,但各地声音的缓急、节奏却有所差别。如杭州对钟声的节奏作如下描述:“前发三十六,后发三十六,中发三十六,声急通共一百八声息。”绍兴钟声的描述已有所不同:“紧十八,慢十八,六遍辏成一百八。”台州钟声歌道:“前击七,后击八,中间十八徐徐发,更兼临后击三声,三通辏成一百八。”从上面三首歌曲中,可以知道杭州、绍兴、台州三地钟声节奏的细微差别。杭州的钟声,分为三通,在三通之间当然有一缓冲的节奏。每通钟声36声,节奏较快。绍兴的钟声,是打六遍,先是紧打18声,再慢打18声,重复六遍。台州的钟声,也是分为三通,但每通的钟声却与杭州不同,是先击7声,再击8声,中间18声比较舒缓,最后再击3声。

至于鼓声,则分都城与一般城市两种。都城禁鼓,鼓声是1230声为一通,打三通,共计3690声。而一般城市的更鼓,330挝为一通,千挝为三通。

关于每天的时间观念,中国与西方有着相当大的差异。值得指出的是,自万历中期以后,由于耶稣会士来到中国,将西方的计时制度传入中国。中国传统的计日之制,一般是将一天分为100刻。但按照一天分为12个时辰,每一时辰八刻计算,总计应该是一天96刻。不知何故?在明代的漏刻中,一般又增加了24刻,分寄12个时辰中,这样一天也就变成了120刻。这种计时制度,大多有牵合之处,而且有些也不知其取义的本意。关于此,明朝人已经感到这种计时制度有缺陷之处,而且在某些方面也与日益繁华的商业生活不符。正当此时,利玛窦来到了北京,带来了西方相对精确的计时方法以及计时之器,这就是自鸣钟。从此中国人也就了解到,西方每天分为24小时,每小时又分为4刻,合计一天为96刻。在西方的自鸣钟中,以子正、午正为始,午初、子初为终,共计24声,以为一天之时。

西方计时制度以及自鸣钟的传入,对于一个仅以历日纪年、月、日以及以刻漏、日晷计时的明朝人来说,就不仅仅是一种新鲜事物的出现,而是更加适应了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更为精确的计时制度。西方自鸣钟的传入,对民间生活习俗应该说产生了至为深远的影响。明代民间习俗中,有“得吉日不如得吉时”之说,说明“时辰”在民间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在时辰中,像巳、午、未诸时,均归属于吉时,但历法所用的日出、日入之时,乃是建立在太阳出海、入地的基础上,并非挂檐际之时。明朝人谢肇淛通过同是九月在泰山、黄山观察日出、日落记录,指出与正历所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明代的民间相当相信占候家的推测,而时辰在八字算命中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但这些所谓的占候家,在选择吉时之时,做事临期,不过是凭他们的臆断而已。在烈日中还有晷表可测,在阴夜时就只好凭沙漏定时,但沙漏比起晷表来已是不得其真,更不用说在山村中无漏可考了。可见,推禄命之说,完全建立在推定时辰的基础上,而自鸣钟的传入,以及它本身所具有的整年无顷刻差讹的优越性,使得民间所信奉的禄命之说,开始建立在一个新的比较准确的时辰之上。

农民或者说一般民众的四时,显然不同于士大夫阶层的四时。这是生活的社会阶层性在“时”的领域的渗透。

农民生活的“四时”,是基于他们靠天吃饭的无奈。从《尧典》开始,就已经有了“授时”的说法。所有的农、桑之节,无不需要占四时的节气。将一年分为四时,而在四时中又各有其务,十二个月中又各有其宜。这就是农民生活的基本准则。他们需要通过了解四时,以安排劳作、休闲。单就种植的时节而言,如果先时而种,就会因失之太早而不生;反之,如果后时而艺,又会失之太晚而不成。所以俗语有云:虽有智者,不能冬种而春收。

农家四时,按部就班,大体如下:二月,正当春气生发之时,天气和暖,就要趁时务农,宜时栽种桑、麻;三月,就要上紧耕耘、播种;四月,田苗盛长,已是农忙时节,就要上紧着耘锄;五月,时雨沾足,不但要用心耘锄禾稼,而且还要防止牲畜作践田禾;六月,田禾趋于成熟,既要当心牲畜践踏田禾,又要开始想着纳粮当差之事;七月,更是不敢早眠晏起,有些地方是田禾旺发,成熟在迩,有些地方已是禾稼成熟,需要按时收割,收割以后也不敢胡乱消费,还要想着撙节用度,防止青黄不接;八月,正当秋收时节,需要及时收获、上仓;九月,秋收已毕,还是不敢随意浪费,必须在仓里备上一些余粮;十月,一方面是天气向寒,有些地方需要上紧着种麦,而有些地方正好是农闲时月,需要勤着做些别的生理,贴补家用,也有一些地方,乘着农闲,依时修理桥梁、道路;十一月,正当闲暇,就需要预先修理农器,以备来年之用,或者被安排夜巡日检,以防不虞。

农家不但要知道四时,同时还需要知晓“五行”,即所谓的“田家五行”。尤其是五行中的水、火与土。从这种角度出发加以思考,我们就不难理解农民为什么如此崇拜水神与五土、五谷之神。因为水、土是他们生活的希望,而水涝或者干旱,或者说土地的肥沃或者贫瘠,决定了他们生活的质量。

士大夫当然也讲“四时”,但他们生活中所渗透的四时观念,则是“四时幽赏”、“四时清闲”。因为他们是有闲阶层,其生活的目的显然是如何打发这些闲暇。他们高明其怀,旷达其意,超尘脱俗,别具天眼,从四时景色中获取真趣。景是幽景,事是幽事,赏是幽赏,趣得幽趣、真趣。但从中不难领悟一个“闲”字。闲而无事,闲而寂寥,就觉得与清风明月为伴,就成了一个“幽人”。

明代生活史——“时”与明代社会生活

天迁图:明代民间禁忌用品(选自邝璠《便民图纂》)

“时”的观念同样体现在商业的交易之中。民间百姓去市场赶集,或者买卖人到市场上去做买卖,他们的心中时常有一个时间概念。因为在明代的城乡,每天开市的市场,相对还是较少,很多都是一些定期的集市,或者三日一小市、五日一大市,或者逢三、五之日(即每月的三、五、十三、十五、廿三、廿五)开市。即使是一些以神庙为集散地的“庙市”或“会市”,也是以神的诞辰之日,作为开市的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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