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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选举和科举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15:49:45 0

一、九品中正制的产生和变化

东汉后期,以门阀世族为代表的大地主贵族,依仗权势操纵了地方选举。这样一来,就同要求参与政治的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发生了矛盾。地主阶级内部的这种冲突,使得双方在采取怎样的选官制度上,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九品中正制”就是在这样的形势下产生出来的。

在东汉末年拥兵称雄的诸军阀中,曹操是一位有远见卓识的人物。他代表以中小地主为主的庶族地主的利益,实行开明政治。在选人做官问题上,他大胆提拔出身微贱的士人,提出“唯才是举,以备录用”的方针。曹操致力于不拘一格举任贤才,是为了改变东汉以来大族名士主持乡闾评议、控制选举的局面,为建立自己的集权统治创造条件。

曹丕称帝以后,制定了九品官人法,即九品中正制,把曹操的选举方针制度化。这个制度就是通过品评,将人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朝廷任命中正官到各地主持品评;被评为上等的人士将被推荐到各级政府中去做官。这一制度赋予中正官考察各地士人的权力。在初期,他们在品评人物时也还比较注意人才优劣和舆论的褒贬,使朝廷多少能够掌握一些选官权力。所以沈约在《宋书·恩幸传》序评论九品中正制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不过,他的评价是指九品中正制的初行阶段,反映了庶族士人向门阀世族争夺选举权力的企图。这里所说的庶族士人,一般是指中小地主及其知识分子。在当时,普通劳动者是没有资格参加品评的。所以九品高下,只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差别。

曹魏后期,九品中正制开始发生变化,它很快就被势力雄厚的门阀世族所把持,这些豪门大族世代为宦,把持了所有的高官显职,各级中正官也由他们任命或直接担任。在世族们极为注重家世、谱系的情况下,九品中正制也就把门第出身作为品评的唯一标准了,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从此,九品中正制就成了豪门世族手中的工具了,反而为他们操纵品评、把持选官大权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

二、九品中正制的内容及选官途径

中正官是掌管一个地区评选人品的负责人。州设立大中正官,掌管州中数郡的品评。州的大中正又可以称为州都。州下的各郡也设有中正官。

各地中正官皆由本地人担任。最初郡的中正官是由各郡长官推举出来的。到了晋代,州、郡的大小中正都由朝廷的司徒选授。其中郡的中正官可以由州大中正推举,但仍需经司徒任命。有时司徒也兼任州的大中正。一般的说,中正官都须以朝廷现任官员兼任,并且在品第上是二品。当时一品总是空缺的,从来没有人被评为一品,所以二品就是实际上的最高品级了,被称为上品,其余的都算是卑品。对于二品中的优秀者,仍不提升为一品,而是加“灼然”等美称,表示道德才能显著,没有虚夸。所以在史书的记述中,便常以“灼然”代表二品。

中正官品第人物,要从该人的家世出身、言行表现来评论,最后确定品级。中正官掌握着所辖地区士人的家世谱牒,便于随时考查。朝廷吏部在选拔、任命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任者的家世、行状、品级。家世指祖辈资历、做官情况、爵位高低等。行状是对本人言行表现、道德才干做出的总评语。这种评语一般都比较简练概括,如“天材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等。中正官根据行状评语和家世出身,确定该人的品级高低。晋以后,则完全由家世确定品级了。这样就出现了品和状不一致的情况,有的行状评语很好,却定在下品,原因总是由于门第寒微所致;有的行状虽然不佳,却能位列上品,原因自然在于出身望族。

这时期的官职一般都须由相应品级的人来担任,这表明中正官不仅有权向朝廷推荐人做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决定对官员的任命。有时品级较高的人所任官职较常例低,便用“领某官”来表示。然而品级低的人却严格地被排斥在高官显贵之外,西晋以后尤其如此。

九品中正制是这一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支柱,它可以保证门阀世族在政治上处于优越地位和享有特权。但是九品中正制只是将人品评为九等,作为授官的依据,而朝廷在选人任官时还要借用汉代察举的某些做法来实现。中正官一般是以孝廉、秀才两种名义向朝廷荐举人才。按照习惯,孝廉侧重于品行端正、精通儒家经学,秀才则突出于文学写作才能优异。当然,在凭借门第才能中选的时代,那些被推举为孝廉、秀才的人,未必具有真才实学。在南朝,还有一种“明经”科目。国家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明经科的考试,获得官职。当时的孝廉、秀才多为世族所垄断,但是明经不限门第,所以庶族寒门士人便可以通过明经途径跻入仕途。在北朝,荐举孝廉、秀才时对于家世门第的限制较之南朝要宽些,少数庶族寒门士人也有被选举的可能。随着九品中正制走向衰落,北朝在选举中首先对门第出身的限制呈现出松弛的趋势。

三、九品中正制的流弊

自从门阀世族控制了选举大权之后,九品中正制便只重家世、轻视才德,结果往往把真正的贤才排斥在外,而阀阅膏粱子弟则高居显位,所谓“崔卢王谢子弟,生发未燥,已拜列侯,身未离襁褓,业被冠戴”。这种状况只能造成政治上的腐败。其次,望族高门的士人品第虽高,但品德却不一定清廉正直。这些人担任中正官,常常徇私枉法、贪赃纳贿。《魏书·阳尼传》记载,幽州中正阳尼出任渔阳太守,还未到任就“坐为中正时受乡人财货免官”。《魏书·綦俊传》记载,綦俊的儿子洪寔“为魏郡邑中正,嗜酒好色,行无检”。像这样声名狼藉的人做中正官,怎能指望他们会品评出治国人才来!

另一方面,由于被品评上的人可以得到官职,尤其是评为上品的人更可以高居显位,并且子孙世代入宦为官,因此引诱许多士人不顾廉耻贿赂中正,或者假造家谱,极力钻营。这种选官的混浊现象,对国家的吏治只能起到腐蚀作用。

南北朝时期,豪门世族子弟由于仅凭显贵门第便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这就使他们对中正的品评已经失去兴趣。他们最关心的是保持自己尊贵的血统,注重辨别姓族,防止别人假造谱牒、混淆士庶的界限。这些世族们崇尚玄学清谈,以任朝廷“清贵”官职相标榜。他们不屑去做地方官,也看不起武职官,结果使得行政、机要大权旁落,以至国家发生动乱时,竟无能力控制局势。最后朝廷的机要和政务官职,多被庶族寒门士人所掌握。

东晋末年爆发了孙恩、卢循领导的农民起义,许多世族受到起义军的惩罚和杀戮。这时庶族地主便乘机夺取了政权,南朝宋、齐、梁、陈四个朝代的皇室就都是庶族出身。在北方,豪门世族也受到农民武装起义的沉重打击,势力大为衰落。经过南北方农民武装起义的扫荡和庶族寒门地主的冲击,门阀制度,这个九品中正选官制度赖以存在的政治基础受到极大动摇,九品中正制也就因此难以维持下去了。

选官制度的改革首先发生在北方。北朝的西魏、北周已经推行“惩魏齐之失,罢门资之制”的选举方针,开始打破全凭家世门第选人的风尚,这自然有利于任用具备真才实学的人,从而加强封建朝廷的统治力量。与此同时,南朝的选官大权依然被豪门世族顽固地把持着。对比之下,北朝的政治优越于南朝,为它以后吞并南朝、建立全国统一的隋王朝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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