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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选举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在宋朝的发展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15:49:35 0

一、宋朝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宋太祖赵匡胤在夺取政权以后,为了稳定局势,将大批的后周官员留用下来,同时又通过科举考试等制度补充大量新的官员到各级政府机构中来,让他们互相牵制,达到分散官员权力的目的。这就使得更多的中小地主和下层知识分子被吸收到政权机构中来,虽然一时有利于政权的巩固,但是也造成政府机构重叠,官吏数量庞大,使得人民的经济负担越来越沉重。

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也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此外还有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彩图7)州试时,由州之通判(官名,为州的副行政长官,但有权监督知州)主持进士科考试,以州之录事参军(官名,协助州长官,掌纠察知州属下各官)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尚书省礼部,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贡生”。礼部的省试在春季举行,主考官由皇帝任命。省试的试卷要糊名、誊录,再弥封用印,然后才送考官评阅。对于第一次评定的成绩也要密封起来,进行第二次评阅。最后根据几次的批阅确定出试卷的正式成绩来。由于参加礼部省试的举人不断增加,宋太宗以后,礼部省试录取的名额也相应扩大,每次至少要有四百名左右。

省试考取后,还须经过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赵匡胤吹嘘举行殿试是为了避免官僚贵族舞权作弊。实际上还有更深刻的原因,这就是可以避免唐代以来主考官和考生之间形成的“恩师”与“门生”的特殊关系。皇帝亲自主持殿试,使录取的考生只能向皇帝感恩戴德了,这对于加强君主专制自然是十分有利的。

宋太宗时,把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即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个等级。(图6—4)同时在琼林苑赐宴,称琼林宴,又称闻喜宴。宋初,参加殿试的考生总有三分之一至三分之二的人落第。有的人多次省试通过后却在殿试中被黜落,不免产生怨恨不满,这对统治者是十分不利的。当时逗留在京师开封的科举落第举子常有六七千人,遇到国家有事不能正常举行科考时,他们就可能耽搁十数年找不到出路,有时便酿成考生闹事事件,也有些穷苦书生无力还乡,甚至投河自尽。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秩序,宋仁宗于嘉祐二年(1057)决定,此后殿试一律全都录取。录取名额可多达五六百人。

历代选举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在宋朝的发展

图6-4 南宋理宗宝祐四年进士登科录

宋英宗时又决定三年科考一次。

宋朝对于在省试中多次落第的人另立名册上报皇帝,准许他们陪同考生参加殿试,叫做“附试”,称这些人为“特奏名”,这实际上是为他们参加殿试提供更多的机会。有时朝廷允许参加殿试的特奏名人数比正式考生还多。

在唐朝,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仅取得了做官的资格,若要得到官职,还须通过吏部的选试。这种做法到了宋代发生了变化,凡是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便立即授予官职,而且考在前等的很快就可以获得高官。宋朝科举制度的这些变化、发展,表明了封建统治者在极力笼络中小地主和下层知识分子,有助于巩固其政权。

二、关于制科词科及三舍法

1.制科

在宋代科举中,除了进士科受人尊崇外,制科也很受人青睐。这时制科已不像唐朝那样被人视为“杂色”了,而成为体现皇帝对臣下尊宠的“大科”了。制科内设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等科目,所以宋朝人在诗文中,有时也用“贤良”作为制举的代称。最初制科考试是应考人直接接受皇帝的考试。宋仁宗以后,则选派考官先在秘阁(宋代内廷收藏古今图书典籍的地方)举行预试,通过者才可参加皇帝的御试。所以又有人把制举考试称为“阁试”,把阁试及格通过称为“过阁”。在制科中,官员考取后可以升官,百姓考取后可以得官,而且他们都免授边远偏僻地方的官职。这些优待也表明了宋代制科优于进士诸科,为众科之最,所以宋代称它为“大科”。宋代举行的制科考试并不很多。据统计,北宋、南宋总共不过22次。著名的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都曾在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应考制举贤良方正、才识兼茂科。他们被取中后,都升了官。

2.词科

宋代还设有词科,后人常常把它同制科相混淆。北宋前期,进士科考试比较注重文学诗赋,宋神宗根据王安石的建议,改为一律考试经义、策论,于是对考生的文学水平就降低了要求。宋神宗以后,进士科考诗赋也只是时而实行,时而罢废。这样,朝廷在起草诏、诰、章、表等应用文书时,便极感缺乏人才。于是宋哲宗初年开始设立宏词一科,宋徽宗时改为词学兼茂科。主要考试制、诰、檄、露布(布告)、铭、赞、序等。词科考试要求考生须博览古今,熟悉各种文体格式,它注重文章四六对偶、堆砌典故,讲求形式、技巧,因此它的地位较制举低下。南宋时的词科称博学宏词或词学科,考试内容与北宋大体一致,词科在设立初期,仅允许考中过进士科的人报考,至南宋时便放宽了限制。南宋文学家洪迈、学者王应麟等都曾考中词科,奸相秦桧是北宋徽宗时应考词学兼茂科被取中的。

武举在北宋、南宋两朝都曾实行。武举也分省试、殿试。一般是先试骑射,然后笔试策问,最后以对策的成绩决定录取与否,而以骑射弓马的成绩决定等级高低。

在宋代,与科举制相配合,还在一段时期内实行过“三舍法”取士。北宋建国之初,在京城开封设置国子监,为官僚贵戚子弟提供读书的场所,国子监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省试。由于学生太少,不久便扩大学生来源,允许一些学业优秀的普通士人,在本乡官员保举下,入监学习。宋神宗时,王安石强调办学校对选官取士有重要意义,于是把国子监学生分为上舍生、内舍生、外舍生三个等级。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外舍生升为内舍生,内舍生升为上舍生。如果考至上舍上等,即可以直接授官;考至上舍中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殿试;考为上舍下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省试。这时三舍法取士便与科举考试接轨同行了。

宋哲宗时,又诏令地方各州学校也实行三舍法。各州每年以其上舍生一人、内舍生二人贡入太学:州之上舍生补入国子监的内舍,州之内舍生补入其外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朝廷将原来的科举考试停止实行,选官之法就完全由三舍法取而代之了。这种情况延续了20年,至徽宗宣和三年(1121),又恢复了旧的科举制度,并且规定三舍法只在国子监实行。

三、政治改革及儒家理学对科举的影响

无论是北宋还是南宋,在北方都先后存在过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民族的严重军事威胁,加上宋朝内部冗官、冗饷、冗兵给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使得阶级矛盾和社会危机越来越加剧。面对这种局势,封建统治集团中一部分政治开明的官吏便主张革新政治,加强国力,但是他们的主张常常遭到守旧派的反对和抗拒。对于科举制度,革新派与守旧派在选人标准上很不相同,对旧制度应否改革,双方态度也完全相反,更由于科举选官关系到两派政治势力的消长,使得双方对科举取士都很重视,他们之间的斗争对科举选官制度也产生了很大影响。例如宋仁宗时,在主持朝政的范仲淹倡导下,政府进行了一次政治改革。(图6—5)范仲淹在政治、经济、军事等许多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在科举制度方面,他取消了考试单纯背诵的帖经、墨义,而把考试策问放在首位,以便考察举子们的真才实学,范仲淹甚至取消了科考中的考卷弥封、誊录等做法,强调考生应具备自觉的品德修养和治理国家的实际能力。当时著名的文学家欧阳修也积极参与了这次改革,他在任主考官时曾经大力推行革新主张。范仲淹主持的这次改革,对于改变官吏冗滥、限制显贵特权和选拔一些治国人才,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次改革也受到大官僚贵族守旧派的攻击,致使范仲淹被迫离开朝廷去做地方官,新政经历了一年多的时间便归于失败,科举制度又恢复如故了。以后宋神宗时,王安石为了打破过去因循苟且的政治局面,全面推行新法,其中对科举选官、教育制度等也进行了改革。王安石取消了进士科以外的明经、制举诸科。他认为过去考试诗赋,以声病对偶定优劣,不能真正反映出考生的才华学识,主张以经义、论、策考试进士。守旧派则针锋相对,坚持认为应该考试诗赋,双方对此展开了一场激烈辩论。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改革科举的主张得以实现。在科举考试中,无论是诗赋还是帖经、墨义都被取消了,不过两派政治势力在科举问题上的争论并未停止。面对这种争论,宋哲宗元祐时采取了一种折中办法,即把进士分为考诗赋和考经义两科。哲宗绍圣以后,又决定取消考试诗赋而专以经义取士,直至北宋灭亡。

历代选举和科举制度——科举制度在宋朝的发展

图6-5 范仲淹画像

王安石注重考试内容与解决实际问题相联系,较之过去死背书本和埋头作诗,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他强调的“经义”,仍然没有超出封建地主阶级的伦理道德范畴。特别是南宋后期,唯心主义的理学占据了统治地位以后,无论是考试经义还是考试诗赋都不能消除封建科举选官中的各种局限和弊病。随着宋神宗的病死,保守势力掌握了朝政,他们一改王安石的革新路线,又恢复了一切旧的科举考试办法。

宋朝统治者为了巩固其封建政权,十分重视加强思想专制统治。他们利用科举制度,以功名富贵为诱饵,把各阶层的知识分子都笼络到自己的身边。他们要求读书人都必须读儒家经典,学习封建礼教。这时期,影响最大的是唯心主义的理学。特别是到了南宋时,朱熹把理学发展成完整的思想体系,对于维护封建制度十分有利,因此受到封建统治者的肯定与推崇。朱熹从“天理”永恒的基本观点出发,提出“君臣父子,定位不易,事之常也”,以此表示封建秩序不应有丝毫的动摇。(图6—6)朱熹还用“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教反对人民的反抗斗争。早在宋高宗时就曾褒扬理学是“高明自得之学,可信不疑”,并且在科举选官时,凡是崇信理学的儒生都得到录取和任用。理学在南宋不断发展,其间虽然在宋宁宗时一度受到贬抑,但宁宗以后,由于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崇,它终于在思想领域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从此,理学便成为封建王朝科举取士的最高标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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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6 朱熹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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