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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业——民间贸易货物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7 16:21:51 0


古人云: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所谓“民”,是对官而言的,包括士、农、工、商在内。但绝大多数是农民和手工业者。而“货”,包括奢侈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古代早期,奢侈品贸易发达,“奇怪时来,珍异物聚”,但这些珍宝是由大商人贩运到城市,卖给达官贵人享用的。粮、盐、布、铁、畜,特别是粮食,始终是古代民间贸易的主要货物,唐宋以后,尤其是明清,更如此。

明清市镇墟集上,“众物杂陈”,“诸货悉备”。而粮、盐、布、铁、畜是主要货物。整个贸易是以粮食为基础进行的。

其一,卖粮交纳税银。

明代青州之民,“以粮易钱,以钱易银”,纳税于官府。古田县地瘠民贫,岁收米制曲,“易银完粮”。

其二,以粮易布帛、衣被鞋帽。

清康熙时,黎城县农民“以粟易衣”。乾隆时,大同“棉布亦以粟易”。五六斗、乃至八九斗谷值一匹布。

五台县农民担谷走数十里,“始易金钱,贸布絮焉”。

安定县农户,“每岁出数石粟,始成一件衣”。

中卫县“布帛所需,俱以粟易”。

兴平县“衣被冠屦,皆取给于外省,而卖谷以易之”。

其三,以粟易盐鱼。

清代,饶平县石溪头埠,“海外渔盐,小舟装运至此,三饶之民以粟易之,逐日市。”

定远小民,以米谷“兑盐而食”。

其四,以粮易器具。

清代,河南卢氏县,“家居器用,徒资粟易,赊诸坐商”。

广丰县乡民每遇一、四、七圩期,聚集于五都圩,用米麦贸易竹木器物等。

河间县城常集5处,四乡大集7处,小集27处,都是米麦农具贸易,不杂他货。谷纹陶罐仪封县市集12处,粟布锄犁贸易,互通有无。

其五,婚丧嫁祭等应酬费用,亦需卖粮米筹集。

乾隆《武威县志》记载,乡民“一切婚嫁丧祭应酬,惟资粮米粜卖以济用”。宣化地区农户有婚丧之事,亦藉卖粮。石泉县农村“庆吊人情之需,俗向取给于包谷所喂之猪”。

种植经济作物的农民和工匠出卖自己的产品,购买粮食等物品。

无锡农家以纺织为重要副业,春天农家户户纺织,“以布易米面而食”。秋季,一遇雨天,机杼声又遍村落,“抱布贸米以食矣”。嘉定县农民种棉织布,“贸易钱米,以资食用。”宝山县农民,纺棉织布,“抱布易银……而买食米。”乐亭县农民,农闲时,“女纺于家,男织于穴,遂为本业。故以易粟,实穷民口之一助。”

“半借木棉,易米为活。”这是临邑县的情况。栾城县最著名的物产是棉花,一到棉花下来时,“晋豫商贾云集。民竭终岁之力,售其佳者以易粟,而自衣其余。”

卖烟易米。瑞金山多地少,所产之谷不足供一邑之食,“藉卖烟以易米”。

迄今尚缺乏古代早中期贸易货物量值的系统资料。对于古代晚期主要商品的量和值,有人作了估计,并提出了古代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

鸦片战争前(清道光年间),国产粮食商品量245亿斤,商品值16333.3万两,占42.14%;棉花商品量255.5万担,商品值1277.5万两,占3.3%;棉布商品量31517.7万匹,商品值9455.3万两,占24.39%;丝商品量7.1万担,商品值1202.3万两,占3.1%;丝织品商品量4.9万担,商品值1455万两,占3.75%;茶商品量260.5万担,商品值3186.1万两,占8.22%;盐商品量32.2亿斤,商品值5852.9万两,占15.1%,以上合计,商品值38762.4万两,为100%。调整后,以上国产商品流通额及所占比重如下:粮食13883.3万两,占39.71%;棉花1085.9万两,占3.11%;棉布9455.3万两,占27.04%;丝1022万两,占2.92%;丝织品1455万两,占4.16%;茶2708.2万两,占7.75%;盐5352.9万两,占15.31%,以上合计为100%。再加入进出口因素,即棉花商品值1085.9万两加入净进口棉花值302.5万两为1388.4万两;丝商品值1022万;两减去其净出口值225.2万两为796.8万两;茶商品值2708.2万两减去其净出口值1126.1万两为1582.1万两。这些商品之间的流通和交换大体是,粮农主要出售粮食,换取布和盐;棉丝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者,则要换取布、盐和部分粮食。

鸦片战争前主要商品的交换

首先是粮与布,其次是粮与盐的交换。实质上是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交换,亦即民伺贸易。结论是,鸦片战争前,我国市场结构的基本模式是以粮食为基础,以布和盐为主要对象的小生产者之间交换的模式。

对此需略加说明和补充:

第一,粮食是民间贸易的基础,这在整个古代,大都如此。

第二,仅次于粮食的布,是指棉布。棉花的种植和棉布生产的发展,是在宋元以后,主要是明清。在此以前,盐是仅次于粮的贸易货物。“十口之家,十人食盐”。人人要吃盐,但盐不是一般人家和所有地方都能生产的,故贸易量很大。古代许多大商人都是经营盐起家的。历代政府都把盐税收人作为重要财源,许多朝代还实行盐的官营,与商人争利。所有这些都说明盐在古代贸易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到清代,棉布才代替盐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工业品。

第三,这里没有列铁及其制品的贸易量、商品值。其原因是到1913年,全国钢铁销售量,包括洋钢铁,才约540万担。全按土铁价格计不过880万两,其量值较小。鸦片战争前,更小。从计量的要求,该书这样做,是很自然的。但铁在生产和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管子·海王》中说:一个妇女必须有一针一刀才能做活,农夫必须有犁锄才能耕种,修造车辆的工匠必须有斧、锯、锥、凿等工具才能工作。而铁和铁器也不是一般人家和所有地方都能生产的,必须以农产品,主要是粮食去交换。孟子和许子的门徒在辩论中公认,一个人不可能既耕田又做铁器等,必须“以粟易之”。汉代出现许多大冶铁商人,许多朝代设立铁官,对铁实行官专卖。明清市集上,铁器与粮布等同为大宗,也说明铁器是民间贸易重要商品。

第四,这里也没有包括牲畜。但牲畜在农业生产、运输、贸易和社会生活中都居于重要地位。中国古代农业生产主要动力是牲畜,以牛为主,骡马驴等为辅。猪羊牛肉等又是重要食品。皮毛是服装和鞋帽原料。因此,牲畜及其制品的贸易早就发达。史书对此多有记载。弦高贩牛于周,是众所周知的故事。汉政府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主要是丝绸与牲畜交易。匈奴的骡、马、驴、骆驼等大牲畜“衔尾入塞”。直至清代,中原地区与西北少数民族的贸易中,茶马交易和绢马交易,始终很活跃。许多大城市乃至京师,都有牲畜交易市场。魏晋南北朝,洛阳有三大市,城东的马市是其中之一。唐都长安亦有马市和羊市。宋都开封的马行街热闹非凡。明清,北京有骡马市、马市、羊市、猪市,天津有马市、驴市,苏州有猪市等。乡镇集市上,牲畜贸易更为普遍。郑板桥诗云:“驴骡马牛羊,汇集斯为集。”其贸易量颇为可观。据有人估算,清乾隆至道光年间,山东全省每年牲畜交易量约在26~28万头之间。由牙纪征收交纳的牛驴税,占山东地方政府征收的五项杂税的15%左右。经纪人也是首先出现在牲畜交易中,可见牲畜贸易历史悠久。

通观各种货物的地位和作用,似可把中国古代民间贸易概括为以粮易盐、布、铁、畜的小生产者之间的贸易。粮、盐、布、铁、畜是民间主要贸易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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