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家文化 > 古代文化

古代商业——商人的经营方式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7 16:21:25 0


我国古代早期的商人,其活动的方式大多是以个人的形态出现的,即个人出资、个人组织、个人运销,只是雇用一些帮手,进行一些推、拉、扛、搬等劳务性的工作,这些人只是出力,不参与业务。到了后来,商业发达了,商人联合经营的活动方式也逐渐多起来,如出现了家族联合、因地域关系而合伙经营的情况。

就个人形态而言,从春秋战国到明清时期,这种情况一直存在,早期尤为普遍。比如春秋战国时期出现的几位大商人:子贡、范蠡、白圭等,就是以个人的经营方式出现的。这些商人虽然是以个人的形式经营商业,但由于雇用有一定数量的帮手,其活动的规模也是相当大的,有的甚至把活动的范围伸向国外。大家知道唐朝是对外关系最发达的时期,对外关系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其中经济交往主要是指商业贸易。在商业贸易中以个人形态出现的大商人曾大显身手。福建、广东的商人可以由水路沿印度洋海岸到波斯湾,或沿阿拉伯海入红海湾到阿甸,更有的到了当时东西方交易的中心狮子国(今斯里兰卡),以上是水路;陆路方面,有的从亚细亚天山路南到波斯和印度等地。宋朝的时候,海外贸易相当发达,一些大商人常常组织船队到外国进行交易,因此出现了为数众多的海商,如前去高丽贸易的宋朝商人几乎年年不断,有的同一时候有好几批、数百人到达高丽。这些商人把宋朝的瓷器、漆器、米、麦等运往国外,同时他们又把国外的硫磺、木材、香料、生铁等货物带回本国。一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因业务关系,常年居住在国外,如在高丽国的京城就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居住在印度、斯里兰卡的也很多。

明清时期,商人经营活动的方式有所变化,虽然个人独立经商的情况仍然存在,但以家族关系、地域关系为纽带,共同经商的情况已普遍出现。

就家族经商的形式来说,明中叶以来,商业的发展使各地形成了颇具经济实力的商人集团,集团之间互为竞争对手,在这种激烈的竞争形势下,家族关系在经商活动中发挥了明显的作用。比如商人经商的原始资本,有的是在宗族内凑集的,有的是借贷于族人的;在人员的组合上,有的经商者完全使用族人作为助手或伙计。以家庭为单位经商的情况也大量存在,如父子外出业贾、兄弟携手做生意等等,更有的举家外迁,到有利可图的地方定居下来,从事商业。

说到地域关系,很明显地明清时期形成的地方性的商人集团就是以地域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商人派系亦即地方商人集团。明清时期有名有实的地方商人集团有如下几个:

山西商人。山西商人也称晋商,其中以祁县、平遥县、太谷县、榆次县的商人最为活跃。晋商的崛起是从明朝初年开始的。明初在北方的边防上,驻扎着大量的军队,为了供应其军需粮饷,明政府因财力、物力有限,就实行了一种叫做“开中”的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利用商人把军队所需要的粮食运到边防,然后由政府给商人贩卖食盐的权利,这就是所谓的“开中法”。山西从地域上看接近于边防,因地利之便山西人纷纷投入到“开中”的活动之中,其中有一部分人便发达起来,成为富有的大盐商。晋商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以经营盐业壮大起来的,以后他们又逐渐地扩展业务,如贩卖丝绸、铁器、茶叶、棉花、木材等。经过长期的经营和积累,晋商的财力不断壮大,非常富有。

徽州包括歙县、休宁县、婺源县、祁门县、绩溪县、黟县。徽州是一个峰峦重叠、烟云缭绕的山区,因地少人多,地质又非常的贫瘠,所以一些人便外出谋生,即经商。明朝人王世贞说过:“徽俗十三在邑,十七在天下”,就是说徽人从商者十居其七。徽州商团的形成也是从明朝开始的,后来就成了南方最具实力的大商团。有人说:“商贾之称雄者,江南则称徽州。”徽商主要经营的也是盐业,明清时期全国最大的盐场——两淮盐场,就被徽商所把持着。另外,他们也经营茶叶、典当、木材等行业。其活动的范围也是很广的,所谓“山陬海涯无所不至”,甚至远涉重洋,经商异国者也不乏其人。徽商从明初到清末兴盛几百年,积累的财富也是惊人的,所谓“上贾”有“藏镪百万”者,“中贾”四五十万,“下贾”也有二三十万。

陕西商人。陕西商人也称秦商,和山西商人有“山陕商人”、“秦晋大贾”的并称。陕西商人的起源也和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有关。其地处于中国西北和东南之间的中心,西人陇蜀,东走齐鲁,其特产有驴马牛羊、旃裘筋骨,往来交易,莫不得其所欲,所以西北地区的贸易,多由陕西商人进行。另外,陕西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投入到“开中”活动中,运粮贩盐也是促进陕商迅速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其活动的范围、经营的主要业务和山西商人差不多,在一些史料中,秦晋商人一起活动的记载很多,不愧为西北地区的一大商人团体。

福建商人。福建商人也称闽商。福建地处沿海,海上贸易非常发达,与亚洲其他国家来往甚为密切。这样一种环境,使得福建人能够擅海舶之利,投入到海上贸易中去。其中以漳州、泉州人经营海上贸易者为最多,在漳州有的一个村落的人全靠海上贸易谋生;泉州也是整村的人出海经商,或以家庭为单位,或以乡族关系组成船队一齐出海。其活动的范围“西至欧罗巴,东至日本之吕宋、长崎”(王胜时《漫游纪略》)。因此,福建海商积累的资本实为不少,也有“富甲天下”的称誉。

江苏商人。江苏商团以洞庭地区的商人最为突出。洞庭商人出生于太湖中的洞庭东西两山一带,这一带地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交通主要是水路,河湖港叉,四通八达,十分便利,所以当地人“以舟楫为艺,出入江湖,动必以舟”。太湖通过其周围的河流,沟通了洞庭东西山与外界的联系,为洞庭人从事商业活动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

洞庭东西山物产非常的丰富,有各种桑树、果树、茶叶,盛产桃、梅、桔等水果,这些特产,除少量自用外,绝大部分作为商品投入到市场。有了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特产,洞庭人便大量地从事于商贸活动,所以出现了洞庭商人“行贾遍郡国,滇南,西蜀,靡远不到”的情景,他们善于货殖,善于经营,在江湖上形成了“钻天洞庭”的说法,显示出他们经商的本领,由此也构成了他们在明清商界的有力地位,成为较有影响的地方商人集团。

以上各地商人集团,都是以地域关系结成的,晋商以祁县、太谷县、平遥县、榆次县为主;徽商以歙县、婺源县、介宁县、黟县、祁门县、绩溪县为主:福建以漳州、泉州为主;陕西以关中为主;江苏以洞庭为主等等,在这些地区,全村的甚至全县的经商已经形成了风俗,所以在这些地区,从小随父随兄学习经商的情况非常多,经商已成为这些地区的习惯和传统。同一地区的人,一同外出经商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或者相关专家观点,本站发表仅供历史爱好者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文地址:/bjwh/gdwh/8720.html

  • 手机访问

站点声明:

历史学习笔记,本站内容整理自网络,原作无法考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

Copyright © http://www.historyhot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粤ICP备20055648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