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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商业——赶集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7 16:21:44 0


唐宋以后,尤其明清,赶集与赶会成了民间贸易的主要形式。清代有的地方志解释说:“集也者,聚也,聚东西南北人于一方,以所有易所无,犹市也,故曰市集。”乡民到乡镇市集买卖东西,俗称为赶集,又称赶场、趁墟等。赶会则是借赶庙会和某种民间集会的机会买卖货物,贸迁有无。赶集和赶会都是民间贸易活动,但略有差异,故分别叙述。

集期

赶集有一定日期,这就是集期。各地集期不同。有“聚散无常”、“不以集拘”、“随处随时”的不定期集市;有规定一个大致时间(如夏秋农作物收获以后),任民随便贸易的半定期市;有一月一集、半月一集、十二日一集、十日一集、三五日一集和“间日而集”的定期集市;有“日日集”、“每日集”的常市。不同集期,大体反映出各地不同的经济贸易水平:不定期、半定期集市最低,定期者次之,常市最高。但情况是错综复杂的。有的地区在定期集市之外,又有庙会、货会之类较大规模集市,作为补充;有的集市上,定期市和常市并存,“每日一小集,三日一大集”。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条件较好的不定期集市变成定期集市,定期集市开市日期增加,有的变成常市,赶集一定要按集期,否则就是“赶背集”,无所收获。有的集市“萧疏异常,俗云半日集”,这是古代“日中为市”原始集市的遗风。有的贸易比较发达地区的集市,延续到次日,仍有买卖。据清道光《辰豁县志》:“邑中圩场,每值场期,远近商贩搬运粮食衣布牲畜杂物;俱于日中辏集该处交易,谓之赶场。其场分较大者,于场期次日,尚有买卖,谓之赶冷场。”乡民赶集都是早去晚归,不在集市上过夜,故绝少夜市。在交易繁忙时期,农民晨鸡未啼就起来赶集,牙纪张灯于路上收购物品,形成许多早市。这与城市市场大不相同。

赶集路上

赶集需走一定路程。由于地理位置、交通以及社会经济历史条件的差异,各地的集镇分布是不平衡的。因而赶集所走的路程远近不一。

一般说来,赶集者当日能够往返。

有些集市较密集的地区,半日即可往返。据《山东通志》有关资料计算,清末山东绝大多数州县镇集的平均交易腹地面积为几十平方公里,交易半径为几公里,赶集者半日即可返回。

浙江嘉兴府市镇密集,赶集的农民半天亦可往返。市镇距离如果以县城为中心向四周延伸来计算,嘉兴县为44里,秀水县为30里,嘉善县为21里,平湖县为32.3里,桐乡县为20里,崇德县为19里,海盐县为33.3里,各县平均为28.5里,即是说在方圆约30里距离内分布着一个市镇。这样的距离约半天(约3小时)时间就可以往返。

有些交通不便,集市稀少地区,赶集需三四日才可往返。如河南嵩县,清乾隆时已有32所市集,但“尚有远趋数十里外”赶集者。乾隆三十年(1765)以前,汝河镇由于“四围重山”,向无市,居民“盐米农器易于县,往返三四日”,由于“妨农功”,乾隆三十年秋始立市。

赶集者运送货物入市集的方式多种多样。

有挑担背负货物于途者。福州西数十亩桔园,每秋熟后,红实星悬,绿阴云3护。“提筐担笤”而来运桔人市集者,讴歌盈路。河南嵩县汝河上下山豁数十里内,民率“担负柴炭,入市交易”。南方花农,一大清早各将其所种花果,“肩挑筐负而出,坌集于场。先有贩儿以及花树店人择其佳种,鬻之以求善价。余则花园子人自担于城,半皆遗红剩绿,即板桥所谓‘如何滥贱从人卖,十字街头论担挑’,是也。”担挑货物赶集者,都是贫民。如宗广鼎《广陵迎春歌》所说:“鸡豕鱼虾满巷陌,市桥夜煮白羊香。酒库春吹万饔碧,担薪担菜皆贫儿。”

中国运输货物的工具,一般是“南船北马”。

北方农民多“车载牛驮”粮食、蔬菜、瓜果、柴草等赶集。也有用小推车运送货物到远方赶集的。山东菏泽农民推小车到北京卖花就颇为典型。中国很早就栽培牡丹。谢灵运言“永嘉水际竹间多牡丹”。宋以后,菏泽成为牡丹种植中心。秋分后,花农将牡丹从地里起出来,推小车到各地赶集,有的花农将60棵牡丹装成一包,一车装四五包,几百斤重,经1000多里地,推到北京集市上出售。贮贝器南方水乡,另有一番风光。那里的乡民摇船运载货物赶集。植桑养蚕地区,当桑叶下来时,采桑叶的客船云集市镇附近,“每日暮如乌鸦野鹜,争逐而来,顷刻四塞。”“采叶船封满河港。”四五月间,“乡人货丝船排比而泊”。广州五羊门南岸有“花渡头”。花贩每日分载素馨至城,从此上舟,因名。许多乡镇市集,“舟楫往来如织,百货聚焉”。

市场交易

赶集的人到来时,平静的乡镇墟集顿时热闹起来了。“廛市山村,宛如都会。”

让我们分别考察粮食、棉花、棉布、丝绸、牲畜及农具集市的贸易。

粮食交易全国各地都有粮食市场。绝大多数粮食是由乡民运到集市上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小贩贩运到集市上的。湖南巴陵县“贩子”肩挑步担,人城贩运谷米。衡山县“米贩”肩挑背负,自乡村运粮至集市交易,早去晚归。柳州有“米码头”,系米贩?白船之所,朝夕供应粮米。山西苛岚的集市上“间有一二小贩”以货粟相易。长辛店市集上,三分之一的粮食是“窜条子”运来的。所谓“窜条子”就是倒运粮食的小贩儿。这些人本小利薄,赶着毛驴,驮上两三条口袋(装粮要用口袋,每一口袋叫“一条”),把粮食买来,装进口袋里,又卖给别人,倒进他人的口袋,这样把粮食在口袋里来回“倒腾”,被人称为“窜条子”。

粮食贸易一般是在粮行里进行的。所谓粮行就是籴粜粮食之所,或代客买卖粮食的场所。绍兴府上虞县“米行各镇俱有”。牙行多领有“司帖”,叫官牙。有的市镇上“官牙七十二”,为数颇多。“外乡人担负而至,米行人以筐笤盛之,为其准谷银,以资其升斗。”长辛店的粮行俗称“斗份儿”,也称“斗局子”、“斗行”,粮食买卖,除门市自销外,都得由他们“作价过斗”。斗局设备简单,只有几个笸箩,一副铺板,几只量斗。每逢集日,各自设摊经营,促成粮食交易,收取佣金。斗局的负责人叫帖主,对上承包斗税,由政府发给龙帖;对下指挥全体人员工作。作价员叫“成盘的”,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验质作价。这些人一般都能说会道,对粮食有一定鉴别能力,买卖双方都信得过,作出价来双方基本能接受。作价方法有两种。一种叫明盘,把价格向双方唱明,如有异议,成盘的从中打圆盘,来往说合,直到双方满意为止。说定后将口袋掩好,行话叫“盖了”,即别人不得再看了;买主开个飞子(就是在白条上注明品种、袋数),作为临时凭证。然后由脚行扛肩的倒在笸箩里,由执斗的过数,把准数给买主填在飞子上,卖方把粮食送到粮店对数验收才能算账。卖一次粮须经几道手续。第二种作价方法是暗语、暗号,即拉手。成盘的把手伸到对方袖口里,用手指代替说话,由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表示一、二、三、四、五,五个指头弯曲是六,大拇指和食指、中指相捏是七,大拇指、食指叉开是八,食指勾回是九。“十”叫整数,“百”叫大数。用口说“挠”“捏”“卡”“勾”,代表六、七、八、九。明盘在零售中使用,暗语在大宗交易中或价格波动较大时才使用。过斗的负责过分量,粮食交易,用斗不用秤。计量单位是斗、升、合(音葛)。十进位,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石。集市上只用斗,不用升合。遇有零头时,由执斗人估算后,经买卖双方点头同意。记账的,又称会计,根据执斗的报账,记上买粮户,以便集罢敛斗钱,并负责零星交易收款。斗行里还有另一种人即脚行(又称扛肩的),他们同斗行关系密切,但经济独立,并设有头目,斗行有事就跟着于,没活儿就呆着。当粮食成交后,他们就扛着粮食往笸箩里倒。每石收若干钱。他们垄断成交后的粮食搬运。

有的粮食交易不在粮行里进行。如湖北江夏县金口镇,“米船到岸,向不投行,即在河下摆棹,听民零籴,最为利便”。四川乐至县“贫户负贩斤盐,博取米薪,交出于其涂”。陕西(今周至)县米粟等物,“多土著之民自行贩卖”。不到粮行,不经牙纪之手。

有的地方粮食交易在行内外同时进行。如南京郊区农民,碾米以入市,或到聚宝门外米行出卖,“或泊米船河下,不入行。行人径与量概,升斗最准,曰河斛。”

粮食是生活必需品,粮价受丰歉影响,波动极大。贵贱相差千百倍,故粮市上多囤积居奇者,投机倒把者。据《史记》载,秦汉之际,宣曲任氏就是囤积粮食暴富的。在秦败时,“豪杰皆争取金玉,而任氏独窖仓粟”。楚汉战争,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明清,粮食囤积和投机之风仍很盛。在许多地方的粮食贸易中,都可以看到这类活动。如河南嵩县葛寨等处,“市多囤商。民重载而入,恒轻赍以归。”四川新津县,“商贾或列肆居奇,或粜籴运卖,贸迁有无,日中为市。”山西太原地区,“岁一不登,市侩贩夫藉此居奇”,民到粮铺购买升斗,“各铺价又甚之。在四乡藏贮之家,又皆待价而沽”。寿阳县米谷价格“昂贵不止,皆因关南商贾日夜奔走,丛集其地,厚资囤积,以致米粟价高不能四达”。河南祥符县粮市上,“有籴贱而贩贵者,谓之熬价。有左买而右卖者,谓之倒堆。又有穷儿窭妇,持帚旁伺,得其狼戾之粒者,谓之扫杂子”。察丰歉,知贵贱,通有无,贱买贵卖,这是商人在粮食贸易中赢利的诀窍。当然,也有“良贾”。江西桐城县,多“粜贵征贱”的“良贾”。据清咸丰《当湖外志》载:康熙戊子,自春至夏,阴雨不止,“米价翔踊”。邑令定价一两四钱,“而积米者多不售。令又发名刺及帑金向富户道意,无一应者;独有陶姓毅然收银,粜百余石,又载百余石至城中,用官价官升自卖,人称颂之。”

粮食贸易中,由于奸商捣乱,买卖双方时有纠纷。据直隶永平商务分会试办章程,永属所出米豆不敷食用,须有粮行大商从口外关东转运粮米接济。惟道路遥远,往返费时,凡存有米粮之家,“向来先行随市买卖,米到随时收交。”但奸商出而垄断,每当青黄不接时,若米价稍涨,卖米者往往以转运困难,迟不运到;米价偶落,买米者又以销路不广为理由,拒而不收。买卖双方多有纠葛。为制止这种事情发生,商务分会议定章程,限于某日到期即行钱米兑交,且须有殷实铺商出条担保,如故意转运不到,至期未交,责其按现价偿还,倘因河水涨发或道途泥泞至期不到,米价钱文必须照行出息,以免买空卖空之弊。

粮食贸易中有一定规章,有些是粮商自己拟定的。如清末天津大米商为制止跑合(牙纪)挪移诈骗等弊,规范交易行为,曾两度拟定章程,其内容是:

一、外客买米,银期20天如数清还。

二、外客买货必须亲自经手写收到某号何货多少,凭条为据。

三、跑合人若无外客同往买货,不准交易,或有号信亦可买货。

四、卖主如欲自行主发,听其自使,倘遇荒闭之家,与跑合人无涉。

五、客帮买哪家之货,届期付哪家之银,以凭收条为证。

六、外客付银之时,托人付银,或遇阻滞,或系跑合人使用等弊,与卖主无干。该客设法急为清还,以重名誉。

七、外客买货之后,届期银项不到,卖主与跑合一起催讨。

八、外客买货之后,遇有倒闭之家,卖主知会同帮,该跑合人暂停交易。

九、卖主与停交之跑合人,倘有阳奉阴违,暗自交易,一经查出,令卖主将外客前欠之银,照数先为垫出,以儆效尤。

十、外客投跑合人买货,距津数百里之遥,其家道殷实与否不得而知。须找妥保,方可交易,否则,不能买货。

清道光四川巴县杂粮行规规定,银水砝码仍照旧例;当客面议价格;斗斛仍遵官给行斗,经行户斗纪过量;客货抵岸,任客投行,务要秉公按时市议价。行用每石卖客2分,买客3分;客货未经行户议价,自过载,自起坡,对客买卖,较取斗每石1分行用。倘经行主提盘交易,仍照前例取用;投行经手生理之人,务要至公无私,遵规议价,所获用资,以2分1石上入行用。

棉花棉布交易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有这类市场。每当棉花下来时,棉花、棉布买卖最为活跃。集市上,“运商群集,肩摩踵错,居积者到市以敛之,懋迁者牵车以赴之,村落趁墟之人,莫不负挈纷如。”(《御制棉花图·收贩》)其交易过程大抵是:清晨,乡民担花或抱布入市求售,各肆开列,悬灯张火收购,主持棉花交易的牙纪(有的地方叫“花主人”),“衡其轻重,别优劣,以定价”,从中收取佣金(上海市郊花市上佣金为1%)。肆中收布之所,名叫花布纱庄,民或花布互易,或花纱互易,或纱布互易,各得其所,交易而退。再以棉纺纱,织布出卖,循环不已。市场交易的主体是“负挈纷如”的“村落赶墟之人”。其参与操纵和从中牟利者则是“运商”、“居积者”和牙纪(“花主人”、“布牙”等)。

地方集市上棉花棉布互相交易以及与其他农产品交易,可以南浔镇为例。明清时,湖州府南浔镇东百里沿海产棉,棉农“捆载而易钱于西贾”。镇西百里之内产茶、栗、竹木,那里的农民“捆而易布于东贾”。浔市居中,“村民之市买棉归诸妇,”妇女织成布后,“旋以易棉”。周而复始。“市之贾俟新棉出,以钱贸于东之人,委积肆中,高下若霜雪,即有抱布者踵门,较其中幅以时估之,棉与布交易而退。随有西人赍钱来计布值,合则书剂与之去,而钱存焉。”南浔镇上的棉花、棉布、茶栗竹木交易,实质上是以南浔为中心,半径约百里的地区内,农民小生产者之间的产品交换,这种贸易是以“钱”为媒介,以“贾”为中心进行的。

清代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业已很普及,江苏、山东、直隶、河南等棉花和棉布生产中心,除省内各县区乡镇间贸易外,还经商人之手运至东北、西北、西南等边远地区销售。其交易方式多种多样:既有常见的集市上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钱交易,也有赊货和物物交换。如陕山布商春天运布帛至中卫县,出售给乡民,“夏收取偿,价必倍之”,乡民“多困于商”。洵阳(今陕西旬阳)县乡民,向远方来的客商赊布,立“券”、“剂”为凭,麦收时以粮偿还,受其剥削:“远贾抱布而来,乡民本不知识,亦无现钱,每布一匹,其值仅钱三百,增价二百,则五百矣。若布二匹,应立千钱之券。贸者责立石麦之剂,盖市斗也。若麦熟无偿,则又照价改券,加息责负矣。”

丝绸贸易汉代,中国的丝绸贸易已很发达。著名的丝绸之路作为中华民族与世界经济文化交流的桥梁和象征,至今仍留在人们的记忆中。唐宋,丝绸生产达于鼎盛。明清,由于棉花的普遍种植以及其他原因,丝绸生产比较集中在江、浙、四川等省。在湖州、苏州、杭州、江宁、嘉兴地区出现了许多著名丝绸专业市镇,在这些市镇上,丝绸贸易繁荣。

濮院镇上,“坐贾持衡,行商麋至”,每年丝绸贸易不下数十万金。丝绸贸易多是以牙行为中心进行的。乡人抱丝,交错道路,丝行派人四处招揽,叫作接丝。绸一旦织成,就有接收者拿到绸行出售,每匹抽用钱若干。市间另设绸庄,每日上午,行家齐赴庄面收绸,叫作出庄。每个绸行都用一名能分辨绸的质量好坏的人,叫作看庄。有的绸丝头不干净,行中叫人修剪,叫作修绸。丝绸行收买乡人的丝绸,并进行加工整理,然后卖给各省客商,这些人挟带重资,按期前来购买,贩运至国内外,衣被四海。

归安县双林镇,50%的商人都是从事蚕丝贸易的。小满后,福建广东大商人来此投行收买丝。招接客商者叫广行,亦称客行。头蚕丝市、二蚕丝市、大市内日贸易额可达万金。中秋节后,客商少,市面显得冷落,称之为冷丝市。然买卖不断,可与下年新丝相接,所谓买不尽的湖丝。当客多货少时,行家叫船下乡收买,叫作出乡。代行家买者叫抄庄。买下再卖与各处行家者,叫掇庄,亦叫贩子。代掇庄充作乡货上行卖者,叫撑旱船。平时零卖与机户者叫拆丝庄,新丝刚下来即趸以待售者,名拣先土客。该镇还有绢的贸易。村镇居民将所织之绢,卖与牙行(绢庄)。黎明入市收绢,叫上庄,辰刻散市,叫收庄。主持绢贸易的,有司岁、司月,皆衣冠揖让,他们权轻重,别美恶,定价格,贸易紧张而有序地进行。取绢者叫绢主,售绢者叫机户。

湖州府长兴县丝市习气是:新丝出市,买丝者叫丝客人,开行代买者叫丝主人,亦叫秤手。“秤手口蜜腹剑,狡狯百出,遇诚实乡民,丝每以重报轻,价每以昂报低,俟其不售出门时,又倍其价以伪许之,以杜其他处成交。俗谓进门一锤,出门一帚。锤言闷头打倒;帚言扫绝去路也。”长兴县俗称买丝者为丝鬼。

南浔镇南栅有地名叫丝行埭,列肆购丝,称之为丝行(又名丝庄),有京庄、广庄、经庄、划庄、乡庄之分。商人骈集,贸丝者群趋,交易热火朝天。时人有诗文状之曰:“闾阎填噎驵侩忙,一榜大书经丝行,就中分列京广庄,毕集南粤金陵商。”“蚕事乍毕丝市起,乡农卖丝争赴市,市中入塞不得行,千声万语聋人耳。纸牌高揭丝市廛,沿门挨户相接连,喧哗鼎沸辰至午,骈肩累迹不得前。”“一日贸易数万金,市人谁不利熏心,但教炙手即可热,街头巷口共追寻。茶棚酒肆纷纷话,纷纷尽是买与卖。小贾收买交大贾,大贾载入申江界。”牙纪开设的丝行(庄),收购乡农所卖之丝,转卖给南粤金陵商,行销各地,乃至出口。

与丝绸关系密切的桑叶贸易也很繁荣,竞争十分激烈。如濮院镇,桑叶行开在四栅近处,以利货船进出。桑叶下来时,买叶客船云集。立夏之日开市,有头市、中市、末市。每一市凡三日,每日市价三变。凡无叶而交易者,谓之空头。叶价贱而望其涨者,谓之做大眠。价贵而望其贱者,谓之做小眠。或贱买而贵卖,或贵买而贱卖。市侩以文射利,顷刻获利数倍,或顷刻而折本数倍。有以此发家者,亦有以此倾家荡产者。

牲畜农具交易牲畜农具交易遍布全国城乡,主要集中在乡镇市集上。一种是定期市。清代直隶定州城乡十余集,卖镰锸等农具。隆平县,“逢集为市,大半农具”。河间县大小集39处,“所市农具”等。沙河县集场间不外“农工田器之属”。沧州城乡集市上,“农器为多”。河南嵩县32个市集上,只卖农具日用之物,备民购买。仪封县市集12处,卖犁锄等物。永宁县诸集,“通商者,止惟牲畜”和农具而已。山东高苑县“月有数集”卖农具而已。陕西富平县集市上卖农具。四川梓潼县石牛堡集场,附近居民咸愿赶集交易农器耕牛诸物。殷墟妇好墓出土的大量海贝牲畜交易很有意思。每当开市之日,四方乡民云集到牲畜市场上。牛马驴骡或拴在树桩上,或拴在两树中间拉的绳子上。马嘶牛叫,人声鼎沸。买主上下打量,仔细挑选。膘满肥胖、毛色油光发亮,牙口轻者为好牲口。四个牙的大牝牛最为健壮。买卖双方讨价还价,牙纪从中斡旋、撮合。议价采取袖内拉手方式。拍手成交之后,中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一定的佣金。一旦发现毛病,牙纪往来调解,使双方互相让步,使事情了结。

有些市场上,采取“拳牛”“比马”的独特方法定价钱。辰州苗民与汉民交易,就是如此。其法是:将竹篾箍牛的前肋,定宽窄,然后以拳量竹篾。水牛至16拳为大,黄牛至13拳为大,叫作“拳牛”。买马时,用木棍比量,自地至鞍,高13拳者为大。兼看牙齿。拳多齿少为好马,价昂,反之,为劣马,价廉,统称“比马”。

有些牲畜是“马贩子”、“牛贩子”从外地运来的。华北市场上的马多数是蒙古马,一种是伦库马,产于内蒙古东部,一种产于内蒙古西部,由马贩子经张家口运来的。清末天津南门外有马市,每逢三、六、九日开市。马的价格不同。高四尺二三寸、六岁口的白马,一般价格为七八十元。每减1寸,大1岁,价格降低一二成。称为走马的竞技用马,价格高两成以上。蒙古产的牛,经张家口集合于北京、再转卖到天津等地。6头牛为一群,由一个牛贩子赶着,每日走六七里路,边走边吃草,从容不迫地前进。山东莱州等地产的牛,一路从烟台由海路运至天津,一路经陆路运至杨柳青等集镇上出卖。蒙古产的牛,每头价格为四五十元,山东牛五六十元。

牲畜交易,尤其边境马匹交易,有一定规则。明代马市上有所谓《市法五款》,其主要内容是:一、禁止走私马匹,管理马市的官员——通官,敢有私自贩卖马者,以通敌论罪。二、确保人口马匹的质量,不许倒死及不堪之骑充数入市。三、节省市场开支。四、严格固定马匹交易数量。五、以马市管理之优劣,规定官员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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