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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开国——献身与妥协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4 20:05:10 0


阎尔梅给史可法的信,不仅细述了采取进攻战略的各种原因,而且也解释了为什么阎尔梅自己感到有责任去这样做。这无疑代表了许多南明忠君之士的想法。阎尔梅告诉史可法,他自己的老师也认为他是一个特别固执好辩的学生,可能比大多数人都直言无忌,不过有很多由于南京政权拒绝采取积极军事行动而日益失望的人,也与他心情相同。

大之不能酬国家三百年之恩泽,小之不能庇宗族十亩之桑梓。

对于他这样的忠君爱国之士,报效国家之责远远重于维顾亲友,尽管履行这种高尚的义务可能意味着“逆祖”、听凭妻室饿死以及族人唾骂。

亲戚劝之行而不肯行,朋友招之隐而不肯隐。

阎尔梅还把忠君义务置于苟且偷生之上,把良知置于俗论之上。

且古贤士所以重知己之感者,不重其恩,重其心也。重其恩者众人,重其心者贤士。重其心之爱之者众人,重其心之敬之信之者贤士。豪杰之士宁为人所不爱,不肯为人所不敬、不信,则知己之故,盖难言之也。

这种绝对忠诚的典型是古代的侠义之士,他们的气节象征着礼的至境。阎尔梅说,今人多把礼当作仪式,但是那个概念实际上表明了一个人忠于其信仰的义务。 侠义之士对“诚”的执着追求——一己的是非之心——在理想上高于所有其他情感。同样,对阎尔梅来说,体现于“诚”的最高献身,概括了“礼”的古老而崇高的意义,这远高于把“礼”说成是“敬”、“顺”的通俗解释。“礼之中有敬之之意焉,有信之之意焉,甚则有杀之之意焉(如果为了信仰的话)。”

阎尔梅写给史可法的信在结尾颇为狂傲不驯。阎尔梅写道,一个豪杰之士可能并不认为别人会赞同他,但是至少他十分希望得到尊敬。可以肯定,如此固执之人在太平盛世是不易为别人所容的。但值此国难当头之际,需要的却是非常之人。如果有人想起用这样的英雄,那么他要么是认真地采纳其建议,要么就是全部把他们杀死。

用其所不得不用,斯杀其所不得不杀,杀之者敬之信之,非易之疑之也。易之疑之则亦不足杀矣。

很难想象会有比这更咄咄逼人的要求了。

不过,阎尔梅的个人正义感并非无可争辩。他这种空想的、甚至浪漫的临难不苟行为,构成了一种用以升华自我的目的伦理。在满族征服战争中许多年轻的“有志之士”都是如此。但是也存在着另一个同样强大的责任伦理,如果需要,甚至可以用孔子的话来证明其权变观。

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

史可法是一个“惧”多于“豪”的人。因为担负着保卫一个王朝的责任,他承担不了此时轻率决策的后果,也不取莽撞下令。不管阎尔梅解救徐州的呼吁如何激烈,史可法也腾不出手来完成此举。尔后史可法给了阎尔梅一个措辞巧妙的答复,对迅速进军徐州的计策含糊其词,感谢阎尔梅无可怀疑的忠诚,并且谨慎地暗示,他很知道阎尔梅的急躁脾气。 此后不久,阎尔梅受命西进河南,加入高杰余部,组织了一道抵抗多铎军队的薄弱防线,以防满军南侵。阎尔梅确实向西出发了,但在3月6日他到达前线之前,他觉得他的使命毫无希望,于是返身而回。因而当满人最后进攻史可法扬州大本营时,他却在安徽中部的庐州平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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