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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明史——“帝耗天下以给福王”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03 16:03:02 0


清初史家万斯同对于明神宗孜孜于聚敛财富,宠爱福王朱常洵,颇有微词。他写道:“帝所遣矿使税使数十人,日有奉,月有进,所得珍宝不可胜计,号为人主私财。及福王之国,斥其十之九遣之。所赐庄田至四万顷,又所请杂税地,东至南畿,西至四川,使者乘传来往收利,所至为之骚然。民间藉藉谓:‘帝耗天下以给(福)王,而洛阳王邸富于大内’云。”这段话极其深刻,不仅揭示了神宗皇帝贪财聚敛的秉性,以及宠爱福王所带来的后果,由此也折射出万历朝后期诸多社会问题的症结。

1.福王朱常洵的靡费

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正月初五日,是皇帝朱翊钧的第三子(由于次子朱常溆一岁夭折,第三子实为次子)。万历二十九年,皇帝册立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册封朱常洵为福王。《明史·诸王传》写道:“福恭王常洵,神宗第三子。初,王皇后无子,王妃生长子,是为光宗。常洵次之,母郑贵妃最幸,久不立太子。中外疑贵妃谋立己子,交章言其事,窜谪相踵,而言者不止,帝深厌苦之。二十九年始立光宗(常洛)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虽然是既成事实,却在两个儿子之间厚此薄彼,厚常洵而薄常洛。

万历三十一年,皇帝忙于为十八岁的福王操办婚礼。十一月,福王婚礼日期迫近,钱粮亟缺,皇帝十分恼怒,下旨斥责户部有关部门,意欲严惩。户部赶紧报告,准备把通州粮厅的随粮轻赍银(漕粮的折色银两)结存二万四千八百余两银子,全部拨归福王婚礼之用,才免去了有关官员的处分。二万多两银子显然不够,户部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向宫中老库暂借五万两银子,采办婚礼用品。

福王府邸内部装修及一应家具等,由工部负责。皇帝提出,这一切全部折价,要工部向福王府支付现金。工部以为物件折价不便计算,何况福王府自称共用工匠三万二百余工,狮子大开口,超过潞王婚礼的规格,如果折价,肯定是一笔庞大的开支。皇帝不答应,一定要工部折价支付银两。大操大办的结果是,福王婚礼费用竟高达三十万两银子。

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万历六年,皇帝朱翊钧自己婚礼的费用不过七万两银子。万历十年,潞王(皇帝的弟弟)婚礼的费用虽然超过此数,也只是八万两银子。此后,皇太子常洛婚礼的费用超过了十万两银子,长公主、七公主下嫁的费用,都是十二万两银子。可见福王婚礼费用三十万两银子,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何况,三十万两还不是全部,围绕福王的开支还有很多。在皇帝眼中,福王常洵与其他子女相比,明显高出一头。

在福王婚礼举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户部,每年支给福王禄米三千石。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明朝开国元勋刘基的岁禄不过二百四十石。即使如此,福王还嫌不足,婚后指示王府办事人员开辟生财之道,在崇文门外开设皇店,招徕进京商人车辆货物寄宿,每年收取店租一万四千两银子。户部尚书赵世卿表示反对:如果商人罢市,那么崇文门这个商业闹市原先的税收将损失殆尽。皇帝却不以为然,回复道:福王府开皇店收取店租、牙钱,是他特别批准的破例举措,可以不必拘泥于原先提出的数额,酌量征收,但务必由福王府支配。

福王的靡费,与当时的财政状况形成强烈反差。户部尚书赵世卿(字象贤,号南渚,山东历城人)说:“苍生糜烂已极,天心示警特严,矿税貂珰掘坟墓,奸子女,侮官虐民,成何世界?皇上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日。’日以继日,更待何日也!”户科都给事中田大益(字博真,四川定远人)说得更为尖锐:“皇上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屡疏泣陈,而皇上坚塞两耳,不肯一听。一旦乱作,皇上与诸臣身之安危且不可必,尚何金玉玩好之有哉?”“皇上深居九重,目不见四方之颠连,耳不闻万口之怨言。而宵人奸棍妄谓小乱易治,搜刮奇巧,蛊惑圣心,遂以忧危为过计,忠赤之语为恐吓耳。积怨之民,穷极计生,斩木揭竿,四向而起。前此为陛下倚信者鸟兽逃遁,张空拳以御盗,能乎?”

田大益所说“斩木揭竿,四向而起”云云,在太平盛世似乎是天方夜谭,故意耸人听闻。其实未必。万历三十四年发生在南京的一件事情,便可作为一个旁证。请看《皇明从信录》的一则记载:“万历三十四年冬长至日,百官当诣孝陵上香,将出门,兵部忽传城外有反贼万余人,乘上陵,杀诸司官,据城僭号。已闭九门,毋得出,阖城汹惧,街市不见一人。次日,已擒得四十九人,付应天(府)狱。为首者刘天叙,断指挑膝筋。内外守备会鞫,拟磔者七人,余皆斩。”

2.一拖再拖的福王“之国”

福王的藩封地在河南洛阳,结婚后理应前往洛阳。皇帝与郑贵妃对福王宠爱有加,不愿意他过早前往洛阳,但洛阳的福王府却必须动工兴建。这项工程的进展故意拖得很慢,一直到万历四十年四月才完成,花费银子四十万两,超过潞王府一倍,超过其他王府十倍。其实四十万两银子云云,可能低估,项鼎铉说:“邸报,福王府邸成……是役也,所费金钱共五十余万云。”

既然福王府已经完工,福王理应立即从京师前往洛阳就藩,当时称为“之国”。《大明会典》记载:“祖制,皇嫡子正储位;众子封王爵,必十五岁选婚,出居京邸,至长始之国。累朝以来,财赋地不封,畿辅地不封。之国不拘年岁。”亲王之国礼仪十分隆重:“凡亲王之国,洪武初定,王之国之日,百官送至龙江关。后定,是日上御奉天门,早朝毕,文武百官稍退侍立,上降宝座后坐。王冕服,由左顺门内引二人朝服前导,由东第二桥上奉天门,至御前行五拜礼。上赐王酒,饮讫,叩头。礼毕,上起送王至东阶上,王叩头下。上目送出午门,王复叩头,阖门。”“凡王之国,所过州县,文武官迎接,便服行四拜礼……王将到国,前三日致斋。至城外,本处文武官率耆老出城迎接。”亲王之国是极其隆重的事件,皇帝朱翊钧却视同儿戏,一拖再拖。

廷臣们考虑到皇太子的地位不断受到福王的潜在威胁,主张严格按照祖制,敦促福王尽快离开京城,前往洛阳。

内阁首辅叶向高鉴于内阁只有他一人,被人称为“独相”,认为当时朝政急务莫过于推补阁臣。然而在他心目中,福王之国显得更为紧急:“今日阁臣推补真万分难缓,皇上可以察臣万不得已之心,为臣一决。此外,则福王之国事更为紧急……臣以为分封重典,臣子苟可仰体皇上之心何所不尽,自非无可奈何,岂有靳惜!昨户部有疏,言之甚详。臣以为福王一面之国,一面处置,亦无不可,不必因此稽留,反滋人疑议也。”皇帝不予理睬,由于福王之国一再拖延,以至于征调来的船只拥堵河道,致使商贾不通。叶向高再次重申前议:“臣惟今日中外人情所最急者,莫如福王之国一事。毋论祖制难违,国典当重。即自张家湾以南沿河一带船只,尽皆拘禁,商贾不通,嗷嗷载道。而南京差来马快等船亦皆已到,官民船户不下数万人,逐日号叫于兵部门首,索取工食。若久无行期,将此数万人作何发遣?此其势之万不容缓者也。外间议论,皆以宫闱之中留恋难割。此在臣子所当仰体,但向来诸王分封,并无久住京师之理,即多留一年半载,终须一行。若早行一日,则人情早安一日,而于福王之令德亦早著一日。何必多留此一年半载,以招中外之疑议乎!”叶向高语重心长,已经把话讲得很透彻了,福王之国一再拖延,对于国家社会,对于宫廷皇室,对于福王本人,有百害而无一利。皇帝依然不理不睬,叶向高再接再厉,分析皇帝厚此薄彼的利弊得失:“今东宫辍讲业已八年,其不奉皇上之天颜者闻亦久矣。而福王时节入宫,每月两次进谒,皆人所知。亲疏悬殊,已生猜忖。又以留滞迁延,久不之国,虽名分久定,万无可疑,然悠悠之口,难以家喻户说。小则巷议私谭,大则妖言恶语,蔓延无已。而皇上父子兄弟之间,且有难处之事,悔无及矣!”皇帝总算开了金口:“其之国日期,今春诸无以备,且又逾期,已有明谕,不必疑惑。”话说得含糊其辞,宗旨无非二字:拖延。

皇帝迁就郑贵妃和福王,一再寻找种种借口,设置障碍,拖延时间。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养赡地”的数量上讨价还价。福王向父皇奏请“养赡地”四万顷,也就是说,必须有四万顷“养赡地”,他才肯去洛阳。皇帝本人也是这个意思,他对福王奏疏的批示,不但不检讨福王奏请过多,反而责备地方官办事不力,耽误了福王之国日期:“览王所奏,比例请给养赡地土,前已屡有明旨,着照景(王)、潞(王)二府事例拨给。今经已久,该地方官尚尔不遵,推诿支调,稽误大典。”为此,他振振有词地责令户部:“尔部里还行文与河南、山东抚按等官,即于各地方细查各府所遗及应拨地土,务足四万顷之数,不得将荒芜搪塞,着归今府自行管业,以资养赡。”

叶向高据理直陈,福王奏请养赡地四万顷毫无道理。首先,他指出,这是在为拖延“之国”日期寻找借口:“福王之国久已愆期,大小臣工合辞苦请,始奉明春举行之旨,人情稍慰。乃顷者复以福王奏请庄田奉旨督责抚按,必欲足四万顷之数。于是中外臣民又喧然惊疑曰:‘王之为此请也,果何为哉?夫使必待四万顷之田足数而后行,则之国将何日?’”其次,他针对福王声称符合“祖制”“祖训”,据理反驳:“福王疏中首以祖制为言,夫所谓祖制者,‘祖训’也,‘会典’也,累朝之‘功令’也。今亲王四万顷之庄田,‘祖训’有之乎?‘会典’有之乎?累朝‘功令’有之乎?臣不知王之所引祖制何所指也。如以景(王)府为辞,则自景(王)府而前,多少亲王,其庄田之数并未有出数千顷之外者。惟景(王)府以皇祖宠爱,逾涯越分,遂有此请,皇祖一时失计而听之。至今议者尚追咎其事,以为坏祖制者乃景(王)府也,王奈何尤而效之乎?”再次,他坦率说明此举的危害极大:“即以事势论之,凡昔年废府之遗产已尽归潞王,今河南、山东抚按官极力搜刮只有此数,若求之不已,将恐有无籍奸徒挟仇报怨,以投献为名迎合王意,万一堕其术中,则刁风一倡,转相效尤,而中州齐楚之间人人危惧,凡少有地土者皆不安其生,而天下之乱从此始矣。”叶向高所说“天下之乱从此始矣”,并未言过其实。十多年以后,河南民变蜂起,与福王等藩王的胡作非为密切相关。李自成打下洛阳,处死福王朱常洵,把他的肉和鹿肉煮了一大锅,称为“福禄宴”,绝非无缘无故。

令人不解的是,皇帝朱翊钧一反常态,写了手谕,同叶向高辩论:“福王之国,所请养赡田土并钱粮等项,乃祖宗所赐,俱有成例,非今创为。奉旨已久,尚无一备,何以之国?细味卿昨揭,言当皇祖时,皇考与景王名封比肩,故人心猜疑。今皇太子与福王名分不同,大义已定,又有诸皇孙,何疑之有?况祖制亲王之国,举行在春。今年已逾期,昨已谕卿,在于明春举行,必不再迟。何乃大小臣工不能静俟,纷纷渎扰,以滋烦聒。卿又言及矿税。若夫矿税之事,原为三殿肇举,帑藏匮竭,乃一时权宜之计,非为福王之私。且亲王分封,养赡田土有前例可比,又无额外加增。今该地方各官不能仰承德意,清查拨给,徒务烦言,阻挠大典,甚非国体。”

叶向高自然不敢与皇上辩难,不得不退让一步:“臣前揭有景王久不之国,致皇考在裕邸危疑不安之说,皇上为臣剖析,且以诸皇孙为言,愈见思虑深远,臣复何辞!”关于福王庄田,他仍然据理力争:“至于庄田一事,外间议论,方谓福王借此极难题目,缓之国之期。臣以福王必无此心,乃请之不已,愈起人言。宁独非皇上所以爱王,王亦非所以自爱矣。”叶向高点到了要害,福王借庄田(即所谓养赡地)这个“极难题目”,以达到延缓之国之目的,不过话讲得比较委婉。

其他大臣没有那么多顾忌,锋芒毕露。礼部右侍郎孙慎行(字闻斯,号淇澳,常州武进人)说:“福王之国,明春举行,顷已两月余,不闻明旨亟定行日。而庄田四万顷屡屡催取。祖宗朝未有过千顷者,今所奏四万顷,业如潞(王)府矣。如是而犹取盈焉,岂子之爱可加于弟之上耶?岂累朝之待子皆不必厚,而皇上之待子独当加异耶?诚不愿福王之初就藩,而有此逾涯之分量也。”他还批评说,福王不但奏请四万顷庄田,而且要由福王府自行征收地租,严重违反祖制,皇上如果批准自行征收,岂不贻害福王,使之处于大不安的境地,万一骚扰百姓而导致祸患,那就来不及了。他还说,养赡田土与福王之国是两码事,“两不相干涉”,当年潞王之国,只拿到奏请田土的六七分之一,福王为何不可?

为了摆脱僵局,户科给事中官应震(字东鲜,号旸谷,湖广黄冈人)建议,鉴于福王庄田四万顷的数目难以凑足,希望皇上先宣布明春之国日期,再渐次清查确定庄田数额。另一名言官建议,不如从皇上的内帑积蓄中拨出一笔赏赐,使得福王不必费心经营庄田。皇帝一概置之不理。

河南巡抚李思孝考虑到福王封地洛阳在河南境内,他有直接责任,因此向皇帝指出,要凑足四万顷土地极其困难,如果一定要办到,那么福王之国日期势必拖延。这正是皇帝希望看到的结局,所以他向户部发去谕旨:“(福)王之国养赡田地,已有屡旨,比照景(王)潞(王)二府事例拨给,如何尚不遵行?显是经管官员推诿支吾,姑且不究。该部还行文与河南、湖广等处各抚按官,上紧严查各府遗地,及相应地土,务足四万顷之数,定立界址,以归本府征收,自行管业,毋得仍前延迟稽误,必罪不宥。”户部迫于皇帝的压力,行文河南、湖广等处的巡抚、巡按等地方官,务必满足福王府养赡田地四万顷,自行征收管业的要求。

此议遭到在京官员以及河南、湖广官员的一致反对,皇帝无奈,稍作让步,同意减去一万顷,必须保证三万顷。三万顷还是难以凑足,皇帝再次让步,减为二万顷,由河南、湖广、山东三省分摊。河南一万一千二百十顷,不足的八千多顷由湖广、山东分摊。山东自报有地一千二百八十余顷,还须补充一千二百余顷。湖广应该征地四千四百八十余顷,没有着落,湖广巡抚董汉儒提议,用一万两银子折抵地租。

至此,福王的养赡田地问题已经接近于解决,但是福王之国仍旧举棋不定。

3.“举江北半壁之天下,尽属藩使之鱼肉”

福王之国的障碍,并非仅仅养赡田地而已,即使这一障碍逐渐解除,又会节外生枝。在福王前往洛阳日期迫近之际,郑贵妃企图借口慈圣皇太后七十寿诞,拖延行期,扬言要让福王参加万历四十三年慈圣皇太后稀龄大寿庆典之后,才去洛阳。皇帝居然顺从了这种无理要求,向内阁首辅叶向高发去一道圣谕:“朕思圣母圣寿稀龄在迩,朕当亲率皇太子及诸王,恭祝大典。庆贺礼成,于次岁春三月内,着钦天(监)择吉之国。卿等可传示大小臣工,不得过生疑虑,以乱视听。”叶向高封还了皇上的圣谕,要皇上坚持“来春举行”的明旨。皇帝固执己见,再派文书官到叶向高家中,再次重申在圣母圣寿稀龄大典之后,才准许福王之国。叶向高不得不向皇帝晓以利害,措辞显得有点激烈:“自顷旬日,闻外间喧传,谓皇上欲借圣母贺寿为题目,以留福王。所以大小各官无不惊疑,共约于今早诣文华门伏阙力请者……从前诏旨皆属虚文,而人情之惊疑愈甚,且谓此一贺也,皇上不为圣母之稀龄庆,而为福王之留行计。而福王日延一日,岁延一岁,其意将以何为?王曰乾等之妖言,人将信以为然。自此以后,中外无日不喧嚷,朝端无刻得安静。一年光阴,如何挨过?圣母闻之,必为之不欢。”叶向高从万历四十一年六月发生的妖人欲加害皇太子事件,引出教训,鼓动皇上尽快促成福王之国,道理分析得十分透彻。皇帝权衡利弊得失,不得不维持原先宣布的明春(万历四十二年三月)福王之国的原议。

郑贵妃获悉后十分恼怒,派人对叶向高说:“愿以爱东朝(太子)之余,稍及福(王)。”叶向高正色回答:“此乃所以善(福)王也。皇上春秋高,乘此时就国,宫中乞请无不得。”郑贵妃听了无话可说。赵吉士对叶向高的态度赞赏有加,他记载的这一情节,更为具体生动:“福清叶公向高当国时,郑贵妃专宠,群臣咸虑福王夺宗,公时加调护,请福王之国甚力。一日,郑贵妃遣人来言曰:‘先生全力为东朝,愿分少许惠顾福王。’公正色曰:‘此正是全力为(福)王处。人称万岁、千岁,及吾辈云百岁者,徒虚语耳。皇上寿登五十,不为不高,趁此宠眷时启行,资赠倍厚,宫中如山之积,惟意所欲。若时移势改,常额外丝毫难得,况积年口语可畏。王一之国,百口冰解,更得贤声。老臣为(福)王何所不至耶!’贵妃心动,乃如期行。”

赵吉士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其实并非郑贵妃“心动”才促使福王“如期行”,而是慈圣皇太后深明大义,根本不同意郑贵妃要留福王贺寿的主意,巧妙地回答郑贵妃,如果福王要留下来贺寿,那么我的儿子潞王是否也可以回来贺礼呢?正如钱一本所说:“史臣曰:福王之国之请,举朝争之累年不能得。先十月中,长安(指北京)盛哗皇贵妃欲浼皇太后止福王行,谓留待四十三年,贺皇太后稀龄寿,然后之国,且持金钱为寿。太后却之曰:‘吾潞王可宣来寿否?’说者语塞。”巧合的是,万历四十二年二月初九日,慈圣皇太后病逝,并未活到稀龄大寿之日,彻底打消了福王拖延离京日期的最后借口。

万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福王终于离京,带着皇帝赏赐的巨额财产,前往他的封地洛阳。《明史》说:“(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廷臣请王之藩者数十百奏,不报,至四十二年始令就藩。先是,海内全盛,帝所遣税使矿使遍天下,月有进奉,明珠异宝文毳锦绮山积,他搜括赢羡亿万计。至是多以资常洵。”带了那么多金银财宝,还依依不舍,“临行出宫门,召还数四,期以三岁一入朝。”

为了搬运福王府的财产,仅仅用于席殿、车辆的开支就达三万四千两银子,其中一万四千两从户部、工部事例内动支,二万两向太仆寺借支。

一支由一千一百七十二艘船只组成的船队,载着福王府一干人等以及大量金银财宝,在一千一百名士兵护卫下,浩浩荡荡向洛阳进发,威风有如帝王出巡。想当年,郑王、淮王、荆王、庆王、梁王等五王之国,各备船只三百艘;德王、秀王、吉王、崇王、徽王等五王之国,各备船只七百艘;兴王、歧王之国,各备船只九百艘;潞王之国,船只不过二百四十艘。福王的规格排场凌驾于诸王之上。

尽管如此兴师动众,如此挥霍浪费,谢天谢地,福王总算离开了京师,对于朝廷,对于皇太子常洛而言,不啻是一个福音。正如谈迁所说:“宠王就国,中外交为东宫幸,如释重忧。”

福王抵达洛阳后,依仗皇帝的宠爱,飞扬跋扈,颐指气使。下车伊始,就致力于奏讨养赡田土的地租。福王府的官吏四出清丈田地,催缴银两。万历四十二年十月,福王府官吏(承奉、门正)率领一行人等,突然出现于山东,一路骚扰,丈量庄田,把法定租额提高到50%,引起乡村骚动。地方官说:“彩服巍冠,络绎拥后,皆乞人之思啜计者也。如此景象,过一邑,一邑丘墟;经一落,一落逃窜。”

地方官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试图阻止福王府到处丈量田地,禁止直接向农民征收地租,遭到皇帝申斥:“福王奏讨养赡田地,比有秦(王)府等府自行征收管业事例,屡有明旨。今既报完送府,本府理宜差官查丈收掌,以为子孙永远之业。如何各官不谙事体,恣肆抗违,不容清丈,却又阻挠佃户交纳银两……”

福王奏讨的养赡田地,虽未达到预定之数,但已大大超过中原地区诸王庄田的规模。据日本学者佐藤文俊研究,福王府庄田分布如下:

晚明史——“帝耗天下以给福王”

续 表

晚明史——“帝耗天下以给福王”

资料来源:佐藤文俊《福王府和明末农民反乱》,载《中国——社会和文化》第三卷(1986),第162页。

由上表可见,福王府拥有的庄田约为13 395.75顷,而湖广大多地区以缴纳银两抵充田地,福王府实际控制的田地数量当超过上表提供的数字。与分封在中州的诸王相比,遥遥领先。据万历四十三年七月户部提供的资料,中州诸王拥有的庄田数据如下:

周王 5200余顷;
赵王 990余顷;
唐王 140余顷;
郑王 360余顷;
崇王 8500余顷;
伊王徽王 3000余顷;
潞王 12000余顷。

因此,当时地方官所说,福王庄田的数量“迥逾常格”,是确凿无疑的。不仅数量多,而且对地方的骚扰极其严重,闹得地方上怨声载道。不妨略举数例:

——山东巡按马孟贞(字泰符,安庆桐城人)说:“自矿税煽祸,貂珰四出,人心怨恨尚犹未息,乃亲藩之虎狼复飞而食肉。河南、山东业已见告矣,然而犹未已也。讨芦洲,计必有清查芦洲之官;讨故相田地,计必有清查故相田地之官;货卖食盐,计必有货卖食盐之官;下至马店、山厂、竹木等厂,计必有群小假威福而肆咆哮。举江北半壁之天下,尽属藩使之鱼肉。”

——河南巡抚梁祖龄说:“中使擅作威福,杖毙无辜,佃户尽逃,人情大扰。”“福(王)府差伴读官闫时同温指挥等,出勘汝州地亩租银,要加五征收。将地方周化、鲁国臣打死,各佃户闻风畏惧,有垒门而逃者,有拆屋而去者。四境军民,奔逃殆尽。”

——户科给事中官应震(字东鲜,号旸谷,湖广黄冈人)说:“三省一时骚动,土崩大势可虞。福王府太监、官校横行,所在播虐,飞而食人。至闫时擅用刑具,将无辜地户周化杖毙,鲁国臣垂毙。在山东,则承奉曹登、门正刘显带领官校百十余人,蚁聚省城,占住贡院,分道旁驰,蹂践其土,而齑粉其民。不匝月再来,则曹登入兖州,刘显入东昌。”

——山东登莱道参政姜志礼(字立之,镇江丹阳人)认为,福王请给庄田二万顷是“圣朝第一过举”:“自高皇帝以迄于今,累十余世,封王子弟屡矣,有与之二万顷庄田者乎?有庄田跨连三省者乎?……试思他年比例陈请之际,王王二万,省省藩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臣恐一统舆图,仅足以供诸王之四分五裂,而天子且茕茕独处孤危上也,岂不殆哉!”

福王贪得无厌,还向皇帝奏讨长江沿岸荻洲杂税,以及四川盐井、榷茶银。其中最为厉害的是奏讨淮盐三千引,在洛阳等地开店出售。中州本来食用河东盐,福王下令一律改食淮盐,甚至颁布禁令:非福王府出售的淮盐不得买卖。不仅食盐之利尽入福王府,而且河东盐遭到禁止,边防军的军饷因此而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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