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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通史——立宪团体的兴起

历史大观园 近代岁月 2020-07-02 10:08:43 0

一、江浙立宪派与预备立宪公会

以上海为中心的江浙地区,人文荟萃,经济发达,风气开通,思想先进,是国内立宪派活动最重要的基地。张謇、汤寿潜等江浙立宪派是立宪运动的积极倡导者和领导者,他们的思想与活动都业已超越狭隘的省区地域而具有全国性意义。清政府开始预备立宪后,他们首先着手组织了国内第一个立宪团体——预备立宪公会。

预备立宪公会是江浙立宪派为响应朝廷预备立宪而设立的立宪团体。1906年10月26日,郑孝胥、张謇领衔为在上海设立预备立宪公会向民政部申请备案,宣称该会的设立,“愿为中国立宪国民之前导”。12月16日,预备立宪公会正式召开成立大会,郑孝胥报告开会宗旨时首先说明,该会根据朝廷预备立宪上谕所称“使绅民明晰国政以预备立宪”,故定名为“预备立宪公会”。据《预备立宪公会简章》规定,该会“以发愤为学、合群进化为宗旨”,凡本国人年满20岁以上,与该宗旨相合,经会员2人以上介绍均可入会。该会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会董12人,名誉会董若干人,驻办员、书记员、会计员各1人,编辑员、调查员、宣讲员各若干人。会长与副会长由全会投票公举15人中互选产生,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预备立宪公会事务所设在上海静安寺路54号。具体职员如下: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会董张元济、沈同芳、李钟珏、王清穆、陆尔奎、刘垣、李厚祐、周晋镳、许鼎霖、周廷弼、高凤岐、胡琪、王震、孟昭常、张广恩、王同愈、李家鏊、高凤谦,驻办员孟昭常,编辑员秦瑞玠、汤一鹗、邵羲、孟森、张家镇,书记屠绍屏,会计柏治华。据一份《预备立宪公会会员题名表》所列235名会员资料统计,其中江苏103人,浙江55人,江浙籍人士共占会员总数的68%强,可见该会是以江浙立宪派为主体的立宪团体。在这235人中,有113人曾经任过各种政府官职或具有某种官衔,这些官绅将近占会员总数的一半,其余便主要是在企业、银行、公司、商会任职的商绅。由于那些官绅事实上也有不少是经营各种工商企业的,因此可以说,预备立宪公会的主要阶级基础是绅商,并与官府有着密切的联系。

预备立宪公会的酝酿与成立,曾经得到时任两广总督的岑春煊的积极支持,他曾资助该会开办费1万元(两),并允诺为之筹措常年经费每年1000元。福建籍的郑孝胥能够担任该会会长,便与岑春煊的支持分不开。不过,该会的灵魂人物还是江浙立宪派的领袖张謇。

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后,每年按例召开一次常会,选举正、副会长及其他职员。1907、1908年分别召开第二、三届常会,郑孝胥两次连任会长,张謇、汤寿潜两次连任副会长。1909年第四届常会,郑孝胥不愿三次连任会长,结果选举朱福诜为会长,张謇、孟昭常为副会长。后因孟昭常赴北京组织分会,副会长仍以张謇、汤寿潜充任。1911年初,补开上年第五次常会,选举张謇为会长,郑孝胥、张元济为副会长。

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以筹办宪政为中心,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出版书刊,宣传宪政知识。该会编辑的报刊主要有《预备立宪公会报》和《宪志日刊》两种。《预备立宪公会报》为半月刊,于1908年2月在上海创办,至1910年1月停刊,共出46册。1910年5月在北京改出的《宪志日刊》,由孟昭常主编;次年2月,又议决改为《宪报》。该会出版的书籍主要有孟昭常的《公民必读》和《城镇乡地方自治宣讲书》、钱润的《地方自治纲要》、张家镇的《地方行政制度》、孟森的《谘议局章程讲义》以及邵羲译的《日本宪法解》、汤一鹗译的《选举法要论》等。各书畅销一时,影响颇大。

第二,开办法政讲习所,培养宪政人才。1909年2月接办原由江苏学会创办的法政讲习所,招收各省学员学习法政知识。先有半年一期的班次,注重地方自治知识,包括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专门培养地方自治人才;后增设一年一期的班次,注重法律,以造就司法人才。

第三,编纂商法,促成政府颁布商法。1907年7月,预备立宪公会与上海商务总会和商学公会商议编纂商法,准备邀请全国各商会及海外华商代表约期召开商法特别会议。为此,预备立宪公会成立商法编辑所,聘秦瑞玠、汤一鹗、邵羲、孟昭常、张家镇为编辑,筹备商法起草事宜。11月,商法特别会议在上海召开,各商会代表聚会研讨商法草案提纲,并决定由各商会推举代表一人组织商法草案评议会。1909年12月,完成了《公司法》与《商法总则》,经各商会代表评议通过,并推举孟昭常、秦瑞玠进京呈送农工商部和修订法律馆,以促成政府正式颁布商法。

第四,推动地方自治的进行与谘议局的筹办。在推行地方自治方面,预备立宪公会不仅督促各地士绅学习法政知识,而且催促宪政编查馆从速制订地方自治章程。在筹办谘议局方面,预备立宪公会也做了不少工作:在会中设立通信部,统一谘议局章程的解释与施行办法;每周召开谈话会一次,商议谘议局议案;与各省谘议局联系,互相交流经验。张謇被选为江苏谘议局议长,其他不少预备立宪公会会员被选为谘议局议员。

第五,参与国会请愿运动。张謇、雷奋、杨廷栋、孟森、孟昭常等预备立宪公会成员在清末国会请愿运动中非常活跃。

预备立宪公会的活动一直持续到武昌起义以后,是清末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立宪团体。

二、康、梁与帝国宪政会及政闻社

在张謇等立宪派于国内设立预备立宪公会的同时,流亡海外的康有为、梁启超也在谋求组织立宪团体。

1906年10月21日,康有为以个人名义向各埠保皇会会众发布公启,宣布在丁未(1907年)新年元旦改保皇会为国民宪政会,并拟定了改会简章。在公启中,康有为首先回顾了保皇会的历史,然后说明了改组的目的。他认为,朝廷实行预备立宪后,保皇会的使命已经完成,“皇上日渐有权,圣躬必可无恙,从此不复劳吾同志之忧矣”。预备立宪既已宣布,当务之急就是筹备宪政,所谓“从今切近之急务,莫如讲宪政”,因此建立筹备宪政的政党是很有必要的。“皇上不危,无待于保,归政虽要,尚属更端。就本会之义务言之,此后当无所事事,而成立大党,遍于五洲,实居举国之先河,而为政党之前导者也。”在改会简章中,康有为详细说明了改组的具体事宜。他宣布五洲各埠保皇会将在丁未新年元旦举行大型庆典,一律改名为“国民宪政会”,亦称“国民宪政党”,“以成中国最先最大之政党”。他还要求保皇会各报刊登这个公启与简章,凡《维新报》《文兴报》《新中国报》《东华报》《总汇报》《新民丛报》《国事报》“一律立登勿迟”。当时,梁启超正在日本与熊希龄、杨度、蒋智由、徐佛苏等人商议组党。他接到康有为关于保皇会改名的信后,便与熊希龄等人商榷,熊希龄等人建议改用“帝国宪政会”之名。当康有为已经对外公布上述公启及简章后,梁启超仍然坚持改用“帝国宪政会”之名。他致书康有为称:“何不用帝国之名,而用国民之名耶?岂赶不及耶?窃以为及今改之,未为晚也。”康有为并未表示反对。

1907年3月23日至4月2日,康有为在纽约召集各埠代表正式召开改宪政会大会。康有为发表长篇演讲,凡历三时,长十余万言,“演说改宪政会开会议之由,叙各国宪政之本原得失,明政党之结构重要,庆中国之将行宪政,同志须预为讲习,然后尽国民之义务,乃能收其权利”。会议由各埠代表议决了会章,规定本会定名为“帝国宪政会”,对外则称“中华帝国宪政会”,确定本会“以君主立宪为宗旨”,同时标榜尊帝室、扩民权、监督政府、讲求宪政。至此,帝国宪政会正式宣布成立。

帝国宪政会成立后,在国内的活动主要是响应国会请愿运动。1907年底至1908年初,康有为发动亚、欧、美、非、澳五洲两百埠帝国宪政会侨民数十余万人上书请愿,要求“立开国会以实行立宪”。在海外,帝国宪政会不仅面临着日益壮大的革命党人势力的竞争,而且因为开办商务公司、华墨银行,尤其是振华公司等实业,经营不善,致使其内部矛盾重重,势力大为削弱,反而不如保皇会时期声势之大。武昌起义以后,康有为通告各埠会众改帝国宪政会为“国民党”,后被合并于共和党。

如前所述,在康有为酝酿改组保皇会时,梁启超也在与杨度、蒋智由、徐佛苏、熊希龄等人谋求组党。当时梁启超致书康有为,汇报了有关情况:海外的保皇会改为帝国立宪会,在国内另设新会为宪政会,“新旧两会名分而实合,始分而终合”;宪政会由梁启超出名为发起人,康有为不出名,但必拥戴康为会长,故暂不设会长,空席以待康,由康暗中主持,梁启超以寻常会员之名禀康之命代行会长之事;宪政会先在东京成立,然后设本部于上海,以干事长主之,干事长以杨度任之。会章纲领大致有三:一为尊崇皇室,扩张民权;二为巩固国防,奖励民业;三为要求善良之宪法,建设有责任之政府。在东京的最初发起人为梁启超、杨度、蒋智由、吴仲遥、徐佛苏、徐勤、麦孟华、狄葆贤、罗普、汤叡,及学生十余人;拟举徐勤为会计长,掌握财权;梁启超拟亲到上海一次,努力争取张謇、郑孝胥、汤寿潜三人入会;袁世凯、端方、赵尔巽为暗中赞助人,熊希龄已与交涉,得其许诺;拟拥戴醇亲王载沣为总裁,载泽为副总裁,由熊希龄进京运动;经费由熊希龄筹集15万,以5万办《北京报》,10万为会中基本金,其款半由袁世凯、端方、赵尔巽所出,梁启超自筹5万,请康有为设法代筹;拟招海外会员入会,其不入者听便。后来,由于领导权问题,杨度与梁启超等人发生矛盾,致使双方合作组党计划流产。梁启超认为,杨度之所以热心组党之事,是因为他颇有野心,即希望利用康梁一派的人力、财力与名誉图谋个人的发展。所谓“欲以其所支配之一部分人为主体,而吾辈皆为客体”,“欲利用吾党之金钱名誉,而将来得间则拔戟自成一队”。结果,杨度成立了宪政讲习会,梁启超与蒋智由、徐佛苏等人组织了政闻社。

1907年10月17日,政闻社在东京神田区锦辉馆正式召开成立大会。当天与会者,有以梁启超为首的社员近两百人,其他赴会者千余人,并有日本名士犬养毅等人为之捧场。当梁启超演说国会议院等事时,潜伏其中的革命党人张继、金刚、陶成章等人起身喊打,会场一片混乱,梁启超等人落荒而逃,大会不欢而散。政闻社在一场闹剧中正式成立。

政闻社成立时,便在已经停刊的《新民丛报》的基础上创办了《政论》月刊,作为舆论机关报。《政论》创刊后随政闻社内迁上海,由蒋智由具体负责编务,梁启超在日本遥领笔政。在《政论》第一期上刊登了《政闻社宣言书》和《政闻社社约》,明确地宣布了政闻社的政纲、宗旨及其实行办法。政闻社政纲有四:一为实行国会制度,建设责任政府;二为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三为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四为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政闻社宗旨有三:一为确定立宪政治,使国人皆有参与国政之权;二为对于内政外交,指陈其利害得失,以尽国民对于国家之责任心;三为唤起国人政治之热心,及增长其政治上之智识与道德。具体实行办法有三:一为编撰,以次发行有力之杂志、日报,及适用之书籍等;二为交通及调查,交通各内地输入政治上之学识,及通告政治上之利弊,又调查其关于政治上一切之事;三为建议及警告,关系国家重要之事,申告政府。

在组织机构方面,政闻社设社长一人(为了给康、梁预留地位,暂虚其位)。社长之下设总务员一人、常务员二人,由社员公举产生,主持全社事务。以下职员分六科:庶务科、书记科、会计科、编纂科、调查科、交际科,科员由总务员、常务员指定,各科设主任一人,负责本科事务。另设评议员若干,由社员公举产生,评议员长由评议员会选举。总务员由马良担任,常务员为徐佛苏和麦孟华。

在康、梁不便出面的情况下,政闻社以德高望重的马良为总务员,意在扩大影响。政闻社成立不久,即派汤叡回上海迎请马良到东京就职。在欢迎会上,徐佛苏致欢迎词说:“马先生深通吾国经世之术,四十年前毕业于法国大学,邃于哲理法政诸学,并旁通拉丁、罗马、英、德诸国文字,本其心得,以见诸躬行,其硕德懿行,皆足为吾国人表率。今以七十高年,冒万里风波之险,专为吾社员全体及中国前途而来,吾辈对之真不胜欣慕。”梁启超与之畅谈一日,也认为马良“已承许以全力担任社务,此真吾社前途最大之幸福也”。。不过,政闻社的实际社务是由常务员徐佛苏和麦孟华负责;尤其是掌管财权的会计科按梁启超最初的设想果真由徐勤任主任,这便使康、梁完全可以在暗中主持政闻社。

政闻社在海外成立后,便面临着艰难的生存环境,主要是与革命派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双方当时在海外的活动主要是以华侨与留学生为依托,这势必在人力、财力与活动空间等方面存在着激烈的争斗。还在商议组党之时,梁启超已经察觉到非常严峻的形势。他致书康有为称:“革党现在东京占极大之势力,万余学生从之者过半……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政闻社成立大会上,革命派张继等人的存心捣乱更使双方的矛盾冲突公开化。因此,政闻社成立不久,即谋求转向国内活动。

1908年初,马良、徐佛苏、麦孟华等率政闻社本部迁回上海,此后便主要在国内活动。政闻社试图以上海为基地,逐渐将势力渗透到各省,于是派出特派员到各省活动,如北京有汤觉顿、潘若海,两湖有侯延爽,四川有邓孝可,福建有徐碧泉,广西有孔希伯等。但是,各地活动进展也并不顺利。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政闻社以康梁势力为背景,使许多朝野人士避之犹恐不及。不仅梁启超原来设想拉拢袁世凯、端方、赵尔巽等封疆大吏和拥戴皇亲贵族载沣、载泽为正、副总裁的计划落空,而且联络地方名流张謇、郑孝胥、汤寿潜之事也没有结果。就是狄楚青主持的《时报》,虽创办之时曾得康、梁巨款资助,但因恐被政闻社“累及”,而不敢与之靠得太近,以致徐勤、汤叡公然指责狄楚青为“叛党之人”。梁启超也对之颇为不满,认为:“吾党费十余万金以办此报,今欲扩张党势于内地,而此报至不能为我机关,则要来何用,无怪诸人之愤愤也。”他坚决主张派徐勤前往“整顿”。二是政闻社的活动还受到国内其他立宪团体的排斥。例如,政闻社派侯延爽到武汉开展活动,本来计划开办《江汉公报》(又名《大江日报》)和江汉公学(法政大学),以图控制舆论和培养人才,但结果未能办成,其原因虽有经费缺乏的问题,但也与杨度的宪政讲习会的排挤有关,正如侯延爽所谓“杨晢子等造谣嫁祸,不如暂避嫌疑”。

政闻社在国内活动的最大目标是请愿速开国会。在1907—1908年立宪派发动的国会请愿运动中,政闻社充当了一个重要的角色。政闻社不仅与上海预备立宪公会等团体发起组织国会期成会,发动全国规模的签名请愿速开国会运动,而且还以该社名义致电宪政编查馆请愿,“乞速宣布期限,以三年召集国会”。1908年7月25日,政闻社成员、法部主事陈景仁以个人名义电奏朝廷,请求确定三年内召开国会,并把主张从缓立宪的赴德国考察宪政大臣于式枚革职以谢天下,结果陈景仁反被清廷革职。8月13日,清廷谕令查禁政闻社。上谕称:“近闻沿江沿海暨南北各省设有政闻社名目,内多悖逆要犯,广敛资财,纠结党类,托名研究时务,阴图煽乱,扰害治安,若不严行查禁,恐将败坏大局。著民政部、各省督抚、步军统领、顺天府严密查访,认真禁止,遇有此项社伙,即行严拿惩办,勿稍疏纵,致釀巨患。”正式成立不到一年的政闻社因此被迫解散。

三、杨度与宪政讲习会及宪政公会

杨度(1875—1931),原名承瓒,字晢子,后改名度,号虎公、虎禅,湖南湘潭人。1894年(光绪二十年)应顺天乡试,中试举人。后师从清末著名学者王闿运,学习经史及帝王之学,为王氏得意门生。1902年,他留学日本,入东京弘文学院,与湖南留日学生筹办《游学译编》,并为之作《叙》。1903年,他回国参加经济特科考试,获一等第二名,后因被参劾与革命党联系密切,遭官府查拿。为避祸,他再次东渡日本,相继入弘文学院和东京法政大学速成科。留日期间,杨度非常活跃,一度被选为中国留日学生总会干事长。他与革命党人黄兴、宋教仁、陈天华、杨毓麟、刘揆一和立宪党人梁启超、蒋智由、徐佛苏等均有频繁交往,其政治态度,先是倾向革命,后渐转向立宪。1906年,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经随员熊希龄联络,杨度为之草拟各国宪政情况报告。清廷宣布预备立宪以后,他便全身心地投入立宪运动。

1907年1月20日,杨度在东京创办《中国新报》,自任总编撰员,积极鼓吹君主立宪,主张“变吾专制国家为立宪国家,变吾放任政府为责任政府”,认为“今日中国之事实,但能为君主立宪,而不能为民主立宪”。与此同时,杨度开始与梁启超、蒋智由、徐佛苏、熊希龄等人筹谋组织立宪团体,后因意见不合,主要是因为杨度不愿依附康、梁,遂谋求独立组党活动。2月9日,杨度与方表、陆鸿逵、杨德邻等人在东京组织政俗调查会,“其宗旨在反对政府及革命党,而主张君主立宪”。6—7月间,杨度与熊范舆等人在政俗调查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宪政讲习会(又称“中国宪政讲习会”)。

宪政讲习会标榜其宗旨在于“预备宪政进行之方法,以期宪政之施行”。其组织机构:设会长一人,主持会务,由会员公选产生;设评议部,议决一切事务,评议员由会员选举,评议部部长由评议员互选;设事务员若干,办理评议部议决的事务,事务员由会员选举。宪政讲习会以熊范舆为会长,其实际主持人是杨度。

宪政讲习会成立不久,即对外公开发表《意见书》,提出设立民选议院的主张,认为欲救中国“非改造责任政府不可,欲改造责任政府,则非设立民选议院不可”,并表示本会同志愿为“宪政之先驱”。同年10月,在杨度与宪政讲习会的策划下,由熊范舆领衔向朝廷请愿,要求开设民选议院。这成为民间请愿开国会之先河,并掀起了一场全国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

同时,杨度因料理伯父丧事回湘,宪政讲习会也随之开始在国内发展势力。是年底,杨度与湘绅谭延闿、龙绂瑞、廖名缙等人在长沙成立宪政讲习会湖南支部。1908年初,杨度改宪政讲习会为宪政公会,湖南支部即称“湖南宪政公会”。随后,杨度进京设立宪政公会本部,并在上海等地建立分会,积极从事国会请愿联络活动。4月20日,由于张之洞与袁世凯的保荐,朝廷谕令杨度“以四品京堂候补在宪政编查馆行走”。此后,杨度借助在政府中的各种关系,大力发展宪政公会的势力。

6月30日,杨度等人向民政部禀请设立宪政公会,得到批准。次日,宪政公会在北京正式成立,熊范舆为总事务员,“以专责成”。《宪政公会章程》规定,本会以“确定君主立宪政体”为宗旨。其组织结构是:设总裁一人、副总裁二人,主持会务;设常务员若干,综理会务,常务员由各支部干事长推举;设常务员长一人,由常务员公举;各地设支部,各支部设干事长一人,兼评议长,并设评议员及干事若干。同时发布的《宪政公会宣言书》提出:“朝廷预备立宪下诏有年,然举国上下无肯实行,国事如兹,自何能救?吾党于此亦所痛心,平时研究讲习既有时日,用特团合运动,以冀开国会,布宪法,建设责任政府,消专制之威,免暴动之祸,实行君主立宪制度,上安皇室,下起民权,使吾国自危而之安,自亡而之存,合满汉蒙回苗藏诸同胞,以与列强争雄于世界。”随即,宪政公会在天津、上海、山东、河南、安徽、湖北、湖南等地相继建立支部,势力极一时之盛。

然而,宪政公会很快就由盛而衰。杨度进入清朝政府体制后,其政治立场逐渐发生微妙的变化,开始由著名的立宪派领袖转变为清政府筹办宪政的御用官僚。1908年8月27日,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和《九年筹备立宪清单》,明确规定以九年为预备立宪期限。某些立宪派人士认为九年为时过长,攻击朝廷有意拖延时间,甚至怀疑朝廷立宪的诚意。9月,杨度以宪政公会常务长的名义发表《布告宪政公会文》,公开为朝廷辩护,认为“以君主大权制钦定宪法,实于今日中国国势办理最宜”;至于立宪期限,则是“宁迟无速,立宪政体不可早成”,“上而谕旨惶惶,岂宜违反”;并劝告本会会员“此时但宜奉扬谕旨,引导人民恪遵分年预备之单而为确立基础之法,不宜以空言为重,以实事为轻,见目前之近情,遗天下之大计”。除杨度以外,宪政公会其他一些重要骨干分子也纷纷进入官场:熊范舆先被河南巡抚林绍年聘为法政学堂总教习,后又被云贵总督李经羲调往云南任知府;沈钧儒被浙江巡抚增韫聘为谘议局筹办处总参议;薛大可应湖广总督之聘,陆鸿逵应湖南巡抚之聘,方表、黄敦怿应山东巡抚之聘,杨德邻应东三省总督之聘,分别筹办谘议局和地方自治等。诚如时人所谓“彼团中人皆分布各省督抚幕府”,而宪政公会会务无人打理,组织渐形涣散。政闻社被查禁后,清政府对集会结社取缔甚严,宪政公会也便逐渐自然消亡。

四、其他地方性立宪团体

除了上述几个跨省区甚至具有全国性规模的重要立宪团体以外,立宪派还组织了基本上是以省区为单位的地方性立宪团体,如吉林省自治会、广东粤商自治会、贵州宪政预备会、湖北宪政筹备会、福建政与会等。

(一)吉林省自治会

1907年1月6日,吉林绅士松毓联络同志,召开成立吉林地方自治研究会大会,与会者100多人,投票公举松毓为会长,庆山、文禄为副会长,此外参议三人,并设总务、法制、文书、会计、调查、慈善六课,每课举职员一二名不等。随后拟定《试办章程》,呈报民政部、吉林将军备案,“是为自治会成立之始”。据其《试办章程》规定,该会定名为“试办吉林地方自治研究总会”,以“准备地方自治”为宗旨。该会应办之事有九:一是详细调查省情,以为筹办地方自治之准备;二是讨论本省地方所有重要问题,以求妥善办法;三是著译书籍,或以表政见,或以资常识;四是派员按日演说,提倡或赞成公益事业,并附设宣讲所、白话报,以启民智、开风气;五是向本省督抚或中央政府条陈关于本省大计之政见,以求兴革;六是赞助地方善举;七是提倡学务,促进普及教育;八是振兴实业,联络商界;九是附设本省之教育会、劝学所、宣讲所、董事会、阅报处。

同年10月7日,《吉林地方自治研究会第二次简章》公布,正式改名为“吉林省自治会”,仍以“准备本省地方自治”为宗旨。自治会下设议事处和办事处,另设编辑所。议事处为意志机关,有代表全体意志之权及讨论关于地方利弊事件。其应行议决之事有四:一是城乡村镇各自治会等自治团体之设立,二是有关教育、警察、卫生、实业、工程、水利、救恤、消防、市场等类自治事务之创设及改良方法,三是地方财政之预算决算等事,四是监督执行议事处及各职员被人指摘处分事,及纠察办事之得失。办事处是执行机关,对内则执行政务,对外则代表自治全体,以处理议事处所交议决之事件。其应行负担之事有七:一是议事处开会布置之事,二是议事处议决交办之事,三是地方应归办理及监督之事务,四是依议事处议决之预算为收支之事,五是受地方官委托关于地方全体公益之事,六是对于各级自治商办之事,七是代表自治团体为陈诉之事。办事处下设总务、法制、调查、文书、会计、慈善六课。编辑所的职任为编辑宪报、白话报和宣讲资料,以及审核付印文件。吉林省自治会以署理吉林民政使司民政使谢汝钦为监督,松毓为会长,庆山为副会长,孙树棠、文耆、李芳为参议,另有总务课员承志、景芳,法制课员裕康、衣迺经、顾植、胡焕、瞿钺,调查课员沈德涵、恩溥,文书课员崇祺、马良翰,会计课员伊铿额,慈善课员杨敬修,调查员孙毓竹,事务员赵铭新、聂树清、庄万铨、吴宝琛、荣光、巴扬阿、澍霖、景昌。

自治会设立后,便积极开展筹办地方自治的准备工作。一是在省城设立自治研究所,1907年12月23日开学,由各属选送士绅学习,以四个月为期,毕业后回各属办理地方自治。二是编辑《自治报告书》,每月三册,免费送阅,并呈送民政部、吉林公署及移送各局、署、学堂,第七期以后改为《公民日报》,1908年6月29日出版。三是在省城东、南、北三区设立宣讲所三处,延聘明通士子,每日宣讲新学,以期开通风气。

自治会还积极参与了吉林省谘议局的筹办等宪政筹备工作,表现极为活跃。自治会的发展使绅民权力逐渐得以扩张,引起了官府的不满和嫉恨,最终招致被解散的命运。1908年11月10日,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与吉林巡抚陈昭常发布公告,认为吉林省自治会“乃尚未奉有部章,而研究亦未见成效,竟自谓吉林全省自治会已经成立。于营利则多方讲求,于公益则未闻举办,徒事铺张,不求实事,殊于自治义理大有不合,更与政府宗旨显相违背”,因而宣布解散该会,将吉林省地方自治事宜改归谘议局筹办处一并筹办,并缩小规模,改为吉林府自治局,拟先从吉林一府试办。

(二)广东粤商自治会

粤商自治会是广东商人自行组织的立宪团体。1907年冬,在两广人民开展反对英国攫夺西江缉捕权的斗争中,商人陈惠普等决定成立自治组织,“冠以粤商名号”,即粤商自治会。粤商自治会主要由广东的商业和金融业资本家组成,其重要代表人物有陈惠普、李戒欺、陈基建、黄景棠、李蘅皋、郭仙洲、朱伯乾、陈竹君、唐拾义、黄焕庭、谭民三、卢辅宸、全西岩、关伯康、陈漳浦、梁蔚廷、谭荔垣、罗少翱、莫梓等。粤商自治会成立时宣称:“本会遵旨预备立宪,先与同胞谋自治,将以研究内政、外交之得失,发为议论,供朝廷采择;调查工商实业之利弊,力为整顿,以谋地方公益。”粤商自治会成立后,领导人民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帝爱国运动,如力争西江缉捕权,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在澳门勘界问题上努力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等。在筹办宪政方面,粤商自治会自筹经费,办起了自治研究所,并协助一些城镇设立自治会,推动了广东地方自治的开展。与此同时,粤商自治会还积极参与了1908年的国会请愿运动。1909年,广东谘议局成立,粤商自治会的成员几乎被全部排除在谘议局之外,但是粤商自治会还是以民间团体的形式积极提出议案,努力参与谘议局的一些活动,对推动广东宪政改革运动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三)贵州宪政预备会

贵州较早的重要立宪团体为自治学社,由张百麟等人于1907年底创办。自治学社为舆论机关,发行《自治学社杂志》,其社章标榜“以预备立宪、催促立宪为宗旨……认定个人自治、地方自治、国家自治为希望立宪之方法,凡研究、行动皆以自治为社纲”。起初,自治学社完全是一个爱国立宪团体;1908年秋以后,自治学社逐渐转向革命;到1910年以后,自治学社终于汇入革命的洪流,成为革命团体。

在自治学社逐渐转向革命的时候,贵州立宪派开始筹设新的立宪团体——宪政预备会。贵州宪政预备会在贵州教育会的基础上产生,任可澄为会长,陈廷棻为副会长,其会务实际上由教育会会长唐尔镛掌控。1909年11月28日,贵州宪政预备会正式召开成立大会。会上,任可澄宣称“本会以预备宪政为范围”,“方今朝廷预备立宪期以九年,然上既有立宪之政府,下必有立宪之国民,惟是国民程度必成就于政治团体,故政治团体实为立宪国民之必要”,其具体进行方法分调查、著译、演说、研究四类。该会还办有法政学堂,并出版《黔报》和《贵州公报》,以鼓吹立宪。

(四)湖北宪政筹备会

湖北宪政筹备会附设于湖北教育总会。1909年5月20日,湖北宪政筹备会开会选举职员,学界绅界有资望者80多人与会。会上选举姚晋圻为会长,李哲明为副会长,汤化龙、余德元为书记,张仁静、李国镛为庶务,郭肇明为候补庶务,张国溶、陈武、夏寿康、李步青为编辑,时象晋、吕逵先为会计,胡柏年、黄训典为候补会计。湖北宪政筹备会的实际领导人是著名立宪派人物汤化龙与张国溶。正是在他们的领导下,湖北立宪派团聚于宪政筹备会,积极参加国会请愿运动,成为宪政改革运动的重要力量。

(五)福建政与会

福建政与会成立于1909年12月,其宗旨:“专以辅佐地方自治之不逮,并为谘议局机关之助”。政与会主要职员如下:主理干事为林长民、刘崇佑、陈之麟,评议员为高登鲤、黄乃裳、林辂存、王邦俪、孟思培、卢初璜、黄士恒、萨君陆、杨展堂、林炳勋、椿安、吴曾提、连贤基、郑祖荫、王孝缉、钟麟祥、马光祯、杨慕震、刘子达、王子懿,干事员为王振先、黄展云、何秀先、陈兴年、刘道铿、张冠瀛、赵锡荣、陈遵统、刘崇伟、黄永筠。该会办事纲领有八:一是奉戴皇室,翼护宪政之成立;二是尊重中央官厅与地方官厅之责任;三是求自治制之发达;四是保全国权,顾重民生;五是注重财政,实行各项调查;六是联合海外华侨,振兴内地实业;七是促成交通之机关;八是企图国民教育之普及。政与会内部分为会报、调查、讲习、演说四科。该会每年开大会一次,议定本会目的达到之方法,为向资政院、谘议局提出议案作准备。福建政与会是与谘议局等宪政机构关系密切的重要立宪团体。

另外,还出现了许多以一府、一州、一县或一个城市为单位的规模更小的地方性立宪团体,如扬州的法政研究会、天津的自治期成会、常熟的地方自治会、汕头的自治研究社等。还有一些立宪团体是专为某一项特定的宪政目标而结成的,如国会期成会、国会请愿同志会、谘议局研究会、地方自治研究会等。京城与驻防八旗士民也成立了自己的立宪团体,如北京的八旗宪政会、杭州的杭乍两防旗人自治会等。据不完全统计,在1906—1911年的立宪运动中,海内外各地共建立各种立宪团体84个。各地立宪团体的纷纷涌现,是立宪派作为一个独立政治派别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同时,正是由于国内外各个立宪团体之间不断的联合活动,而使各地立宪派逐步实现了全国性的联合,并将全国立宪运动推向了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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