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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的角落——满汉通婚路漫漫

历史大观园 还原历史 2020-06-22 11:02:39 0


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历1902年2月1日),奉慈禧"懿旨" 1、废止不准满汉通婚的禁令,2、劝阻汉人妇女缠足,3、只在满族妇女中选秀

“满汉不通婚”,是满族八旗的一项旗制、祖制,是清朝早期实行民族隔离的一种政策,满族人几百年来实行这条规定,又称“旗民不结亲”。八旗旗人内部可以通婚,不可以与旗外民人结亲。所谓“民人”是指不在旗的汉人。

顺治五年(1648 年),摄政王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准许满汉通婚。可几天后,多尔衮对满汉通婚作了进一步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户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

满汉通婚操作实际是比较困难的。官家子女要通婚必须要申报,并非自由通婚。满汉通婚的最大阻力来自于满族八旗,而非汉人。这是因为,满族统治者认为大规模的满汉通婚会导致八旗制度崩溃,导致八旗旗民特权丧失。实际上,多尔衮提出的满汉通婚名存实亡。多尔衮死后,满汉通婚的倡议成为他的逆罪之一。鳌拜等人把持朝政期间,朝野刮起一股恢复八旗祖宗旧制的风气,政治上更加保守,已趋缓和的满汉关系再度紧张,满汉不得通婚,无论满人汉人违者都会遭到严惩。

说满汉不通婚,但对皇上来说,又是另一回事。顺治就有一位汉人妃子佟妃,也正是这个佟妃生育了一代英主康熙。佟妃的父亲佟图赖是清朝的开国功臣,授太师、一等公,后转成为汉族旗人。

《清史稿?后妃传》、《清皇室四谱》等书中记载,康熙的汉人嫔妃中为康熙帝生育过皇子的有高氏、陈氏、石氏等,生育格格的有袁氏、张氏、王氏、刘氏等几位汉族女子。虽然,汉族女子在康熙帝晚年很受宠,并且为皇帝生育子女,但康熙帝始终不予正式册封,她们的地位较低。

乾隆有一个“曲线通婚”嫁女的故事。乾隆把自己的一个女儿过继给大臣于敏中,公主变成了汉家女,然后乾隆把这个女儿嫁给孔子第七十二代嫡孙孔宪培,这样就没有违反“满汉不通婚”的祖制。在曲阜孔林孔子墓东北有个“于夫人坊”,说是乾隆女儿的坟墓。有人根据这段故事推断乾隆是清朝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第一人。但没有充足证据来证明这个推断。

真正废除“满汉不通婚”祖制的是清末慈禧太后。

光绪年间,汉满两族因为长期的杂居,私婚已不是什么稀罕事,“满汉不通婚”早成为一纸空文,难说什么纯正的汉人或者满人,但“满汉不通婚”的规定仍然十分严格。为了从民心上挽救摇摇欲坠的清王朝,原本强烈抵制变法的西太后慈禧也开始推行一些新政。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慈禧发布懿旨:“我朝深仁厚泽,沦浃寰区。满汉臣民,朝廷从无歧视。惟旧例不通婚姻,原因入关之初,风俗、语言或多未喻,是以著为禁令。今则风同道一,已历二百余年,自应俯顺人情,开除此禁。所有满汉官民人等,著准其彼此结婚,毋庸拘泥。至汉人妇女,率多缠足,由来已久,有伤造物之和。嗣后搢绅之家,务当婉切劝导,使之家喻户晓,以期渐除积习。断不准官吏胥役藉词禁令,扰累民间。如遇选秀女年份,仍由八旗挑取,不得采及汉人,免蹈前明弊政,以示限制,而恤下情。将此通谕知之。”正式废除“满汉不通婚”旧制。

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选派八旗子弟出洋游学,再次宣布准许满汉通婚,以笼络汉族子弟。

满族最高统治者为维护全族利益,做到了满汉之间以及旗民之间禁止通婚,然而,满人纳汉族女子做妾的现象却一直没停歇过。落后就要挨打,就要被奴役被欺辱,这是亘古未变的准则。一个民族对一个民族如此,一个国家对一个国家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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