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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真好玩——命运,这是前世注定的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22:35:29 0


许多时候,女人的命运与颜值高低、才艺如何毫无关涉。

一些女人有着倾国倾城的貌、多才多艺的身,可却红颜薄命。这样的女人,在古代叫姬妾。

清乾隆时,山西榆次县令龚如璋,曾随王师西征,有一首犒军诗:“拔刀割肉目眦裂,太平时羊乱时妾。”

饷军烹肉、分羹食妾的做法虽说夸张,可在乱世时,姬妾卖买却是平常事,算不得新闻。

《金瓶梅》中的西门庆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

(一)

古代的婚姻形式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而妾的身份大多卑贱,命运悲惨。

《礼记》上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唐律疏议》:“妾同买卖,贱同公物。”

“不得伉俪”是不能结婚的意思;“贱同公物”,妾就如同买卖的东西一般。大唐是多开放的一个朝代,怎会如此?

不管多么开放都白搭——妾从来就低人几等。

也难怪,宋代大文豪苏东坡贬官,身边姬妾,一律送人。因小妾春娘漂亮,有人拿匹马(马在宋末很值钱,是战略物资)换春娘,苏东坡一口答应。

明代《金瓶梅》关涉不少买妾卖妾之事,但其中绝无赠妾之事,唯有一处暗示“赠妾”之事,还被人忽略了。

《金瓶梅》第67回,应伯爵收用老婆的丫头春花,生了第二个儿子却没有钱养,便向西门庆借钱。西门庆送应伯爵五十两银说:这孩子“自是咱两个分养的,实和你说,过了满月,把春花那奴才叫了来,且答应我些时儿……”

“答应”暗指西门庆让应伯爵赠妾。此话西门庆说得很含蓄,然而,被应伯爵这只铁公鸡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了。

南宋周密的《齐东野语》以笔记的形式写了件奇事:宋代有两位名儒——陈了翁与潘良贵。其中,潘良贵世称“清(廉)潘”。两人的生母同为陈了翁之父的小妾。两父共用过一妾,先是陈父赠妾给潘父,生儿后又还妾。一妾生两位名儒,在当时传为奇谈。

后人写诗:“赠妾生儿古人有,儿生还妾古人无。宋贤豁达竟如此,寄语人间小丈夫!”

士子也太“豁达”了吧,但问妾心何感?女人如物,她们的命为什么就这么苦?

今人对这件事怎么能想得通?可这就是古代规矩。

古人之礼,多成于周,上古三代,周制最繁,周代妻妾制就已定型。妾不得娶,多因妾的身份“来路不正”。

所以,《礼记·曲礼上》说:“取妻不取同姓;故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妻是娶来的,妾永远都不是,而且连姓氏都不知道,即便是找占卜师算一卦也只是做做样子。

妾的来路有多种:从嫁、私奔、购买、收房、赠送、赏赐、变卖、官配等。

《金瓶梅》第90回,西门庆的第二房妾孙雪娥与来旺通奸盗窃被抓,“知县拘将官媒人来,当官办卖”。老冤家春梅得知,用八两银子“买他来家上灶,要打他嘴,以报平昔之仇”。

孙雪娥算是陪嫁的丫头,还有一手煲汤绝活儿,才值八两银子的身价。

若是在更远的古代,孙雪娥的角色勉强称得上“媵”(指陪嫁女),这是先秦风俗,诸侯娶他国公主时,女方要赠送其他女子作陪嫁。

这等风俗到后世就演变成陪嫁丫鬟。许多陪嫁丫鬟“由婢晋妾”是有可能的。

而“通房丫头”一般只要是“开过脸”(指已婚)、被“收房”或“收用”的,一不留神就可能会成半个主子。

(二)

《金瓶梅》中的四大丫头——春梅、玉箫、迎春、兰香,就是这样的“通房丫头”。她们都被西门庆收用过,在穿着和气势上自然不同于一般的婢女。

如果说“通房丫头”的身份是介乎妾与婢之间,那么“姬”则介乎婢与妓之间。

“姬”指姬侍、家姬、戏子等,她们多半是买来的或者赠送的,没有人身自由,地位也极低下。

依据职能,婢的工作主要是从事家务,伺候主人的生活;而姬的工作则是娱乐主人,满足主人肉体与精神的需求。与妾不同的是,姬可以用来陪侍客人。

唐诗人白居易就蓄养家姬,那是有唐一代的风气。“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这是白居易自己写的诗。

“樊素”“小蛮”都是姬的名字。后人以为“小蛮腰”是楚宫遗传,实则不然。白居易在裴侍中府喝酒,有诗:“九烛台前十二姝,主人留醉任欢娱。”分明就是对当时社会中“姬”的写照。

明代,妓行越发出类拔萃,妓者才貌双全,如“秦淮八艳”。但这类女子不是一般人蓄养得起的,大明蓄妓之风气渐弱,但纳妓为妾却是当时的风尚。

明代的官员若是没有几房小妾是很丢脸的事。明代六十岁的钱谦益是个大名士,纳二十四岁的柳如是为妾。有人向朝廷举报:钱尚书以妻礼待柳,这是违制啊!但是,当时东林党忙着党争,仕宦忙着收贿,阉人忙着专权,大明朝廷没工夫搭理这事儿。

多大点事儿啊!纳个妾,瞎举报什么?

明代的大清官海瑞,七十五岁去世的时候,穷得连十几两银子都没有,自己的遗体都发送不了,可身边却有两房小妾。

古人认为,妻为正、为嫡,妾为副、为庶。正副嫡庶,不可僭越。妾等同于物品,可以交易,可以随时买卖、赠送。若妾改嫁,可是一分钱都拿不走的。

《金瓶梅》第85回,春梅被外嫁出卖,媒婆问潘金莲:“说爹在日曾收用过他。”潘金莲说:“收用过二字儿(别提了),死鬼把他当心肝……要一奉十,正经成房立纪老婆且打靠后。”但是媒婆却来告诉潘金莲,当家的月娘交代了:“打发他。箱笼儿也不与,又不许带一件衣服儿,只教他罄身儿出去。”

第86回说到潘金莲被赶走,只“打点与了他两个箱子,一张抽替桌儿,四套衣服,几件钗梳簪环,一床被褥。其馀他穿的鞋脚,都填在箱内”。

“罄身儿出去”这是让通房丫头净身出户,啥都不给,也别想带走。而潘金莲也一样没好到哪儿去。说是改嫁,实则被活生生地卖掉,虽然让她带了东西,但全是破烂。

到唐宋时代,妾的低贱身份便已成了铁律。古代是男权世界,有点钱就多娶几房太太,这种事,当然一路受捧。

清末怪杰辜鸿铭,学贯中西,却支持多妾制。他说男人纳妾,就像是“一把茶壶配上四只茶杯”,这等理论名噪一时。

对此,潘金莲有个最有力的答辩:“那有一只碗里放了两把羹匙还会不冲撞的?”这话里有着很激烈的阶级斗争意识。

(三)

潘金莲说得不错,如果男人妻妾成群,就会产生争风吃醋、夺宠抢爱的情况,这也是对男人体能、智力的挑战。

《金瓶梅》第11回,西门庆家发生了一场潘金莲丫头庞春梅与西门庆第二房妾孙雪娥的战争。这一天,西门庆与金莲一夜缠绵,起来要吃饼。做饼是个慢活儿。春梅去催,便与后厨总管孙雪娥展开对骂。

春梅原是西门庆正房妻子吴月娘的丫头,后来才成了潘金莲的丫头,而孙雪娥的原始出身,则是西门庆死去的原配妻室陈氏的通房丫头。

二人原来的主子一个是现任正房,一个是原配正房,看似旗鼓相当,实际却存微妙差异。因为原配正房已死,当家的是现任正房,现任正房对原配正房有着天然的妒意,春梅自然最清楚这一点。

尽管孙雪娥被纳为妾,仍改变不了通房丫头的出身,而且以春梅的性格是瞧不起孙雪娥的。两个人半斤八两,况且春梅是新宠,出言不逊是必然的。

尽管妾得了一时之宠,其命运仍是难测。《金瓶梅》主角潘金莲的一生也算轰轰烈烈,咬尽了尖、享尽了宠。可潘金莲却被辗转卖过数次,受尽了苦:九岁时被母亲卖到王招宣家为婢;十五岁,王招宣死了,又被卖给张大户收用。

这经历,与明末“秦淮八艳”之首柳如是相似:幼时被卖为婢,后被收房,又被卖至妓院。潘金莲第三次被卖是西门庆死后,正房吴月娘把潘金莲卖了。

这个情况叫“和卖”,也就是说并没有劫持、强迫,正房清理了门户又收了一笔钱,潘金莲也能开始新生活。这是两全其美,还是一人之哀?

一夫多妾制,不在于一把茶壶配几个杯子,而在于茶壶里有多少东西。

以西门庆的财力、体能,管理手段仅限于妻妾六房。若与其后的清代人比,也算是小巫见大巫。

清代诗人袁枚被史学家章学诚痛骂“这样的人渣应该被凌迟”,作为一个异类,袁一生纳妾十余个。

六十七岁时他在扬州阅历花丛,看中了十七岁的吴七姑,欲以五百金为婚聘,姑娘未肯,后为谢未堂司寇以八百金购得,谢未堂未及迎娶,知道袁枚早已垂青,就慨然赠送给袁枚。

这妾的价钱,在腐败的明代看涨。潘金莲也才值一百两银子。

红颜薄命,女子一入风尘便难得善终。

貌可沉鱼,艺不压身,流星般命运虽前世注定,但毕竟也闪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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