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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和明帝国——顺朝过渡时期

历史大观园 明清光辉 2020-07-15 09:45:41 0


对当时生活在中国的许多人和以后的大多数历史学家来说,明王朝的结束是在1644年4月25日午夜刚过不久,当时崇祯皇帝在一个忠心的太监陪同下,爬上御花园里的一座小山,自缢于寿皇亭。

49天前,李自成在西安称王,国号顺。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军队横扫山西,进入北直隶北部,到4月24日,就在北京郊区扎营了。崇祯皇帝拒绝逃往南方和以他的名义在那里组织抵抗运动,最后企图打扮成太监逃出皇宫。这个企图失败后,据说他就不太高贵地去寻死,临死前把眼前的这场灾难归咎于几乎每一个人,就是不归咎于他自己。他的一些大臣表现得要高贵一点,他们承担起自己的一份责任,以自杀来报答皇帝和王朝给予他们的恩惠。

1644年4月25日早晨,李自成的士兵终于在京城的街道上出现,他们以值得注意的克制态度执行他们的任务。对老百姓施加暴力是不予宽恕的,抢劫者被立即处死;当李自成在午后到达皇宫时,城市已笼罩在一片平静气氛中。这种纪律和秩序主要归功于从前的明朝官员和儒生顾问,他们是在李自成在西北最后几年的战斗中参加进来的。这些人下决心帮助他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新王朝。任何有损于李自成威严而合乎情理(如他们所认为的)地接替皇位的事情,都在禁止之列。

当李自成知道崇祯皇帝死了时,他似乎真的感到悲伤。弗雷德里克·韦克曼认为,这是因为他“感觉到了在中国的政治看法中弑君者可怕的负担,他可能还认识到篡位者很少能长久在位,通常要被一个对推翻前皇室没有责任的人所接替”。这可能说明为什么李自成一再推迟他的登基仪式,而宁愿保持顺王的头衔,这是1643年他在咸阳自封的。

无论李自成对登基有什么疑惧,组织与充实他的官僚机构却不能等待。虽然大多数重要职位由1644年以前投奔他的人担任,但由于他自己的队伍中缺乏合格的人员,他不得不从一开始就从成千留在北京的明朝官吏中选用有才能和专长的人。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使人困窘的安排。李自成从前的许多反政府宣传,曾直接指向北京的当权者,他和他的助手都不想原谅或忘记。由于这个原因,挑选出来为新政府工作的人,大多数是低级官僚,至少从理论上说,他们没有直接参与制定导致明朝覆灭的政策。

在没有在顺朝政府中得到职位的人当中,有一些人不久就面临比失业更坏的命运。李自成进北京几天后,就面临崇祯皇帝在位的最后几个月所面临的同样问题:如何给他的军队发饷。李自成期望在国库里找到的大量财富并不存在。5月1日,他同意从拘留在城内各军营中的许多明朝官员身上筹措款项。知道要他们自愿捐输势必很难,负责这些军营的将领们就开始实行一套使人毛骨悚然的拷问,以便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许多俘虏因此丧命。到5月12日,就连李自成也看出事情做得太过分而下令停止。但将领们对他们努力的效果感到很满意,当得到释放剩下的俘虏的指示时,他们很快把注意力转向北京的商界。

这种不正当的做法,导致军队纪律的松弛。不久,顺朝的士兵就在大白天抢劫商店和居民,使那些从“腐败残暴”的明朝政府统治下解放出来还不到一个月的人感到恐怖。李自成企图恢复秩序,但不成功,当他在5月18日骑马出京去指挥北直隶东部的一次战役时,他的王朝的命运看起来无疑是晦暗的。当他在东北受到最后一个明朝统帅吴三桂(1612—1678年)和满族将军多尔衮(1612—1650年)的沉重打击,于14天后回到北京时,他的王朝的命运看起来就更加晦暗了。6月3日,在最后一次疯狂的抢劫和流血中,李自成终于在武英殿的一次匆匆组织的仪式上称帝。第二天,他放弃北京,去西安准备即将来临的许多次战斗。

1644年6月5日早晨,多尔衰的前锋到达京师郊区,当天下午,多尔衮和他的近侍住进了紫禁城。在近30年的公开战争之后,满族人终于开始统治中国。多尔衮立刻派兵追击向西逃窜的李自成。这事留待清史开头几章再讲。在那时以前,明史的最后一章正在北京以南很远的地方——在明朝原来的京城南京展开。


竺可桢:《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动的初步研究》[106],见《中国科学》,16,2(1973年5月),第240—245、252页。

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1368—1953年》[205](坎布里奇,1959年),第3—23页;德怀特·H.珀金斯:《中国的农业发展,1368—1968年》[424](芝加哥,1969年),第194—201页。

韩大成:《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的萌芽》[197],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北京,1957年),第1048—1050页。又见吉尔伯特·罗兹曼《中国清代和日本德川幕府时代的城市网》[440](普林斯顿,1973年),第41—45页。

见海伦·邓斯坦《晚明的时疫:一个初步调查》[149],见《清史问题》,3,3(1975年11月),第9—10页和第52—59页上的地图。

例如,在《金瓶梅》的几乎任何一章中都有这方面的描写,见克莱门特·埃杰顿译《金莲:译自小说〈金瓶梅〉的中文原文》[150],4卷(伦敦,1939年)。

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204](台北,1966年),第40页,彭信威:《中国货币史》[421](1954年;第3版,上海,1965年),第741—752页。

关于这些改革,见梁方中(音)《中国的一条鞭法税制》[337],王毓铨译(坎布里奇,1956年);黄仁宇:《16世纪明代的税收和政府财政》[254](剑桥,1974年),第112—133页;杰里·登纳林:《财政改革与地方控制:官绅联盟经受住征服》[143],见《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528],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卡罗琳·格兰特编(伯克利和洛杉矶,1975年),第86—120页。

威拉德·J.彼得森:《匏瓜:方以智与思想变革的动力》[425](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64—80页,袁清(音):《城市的暴乱和骚动》[623],见《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域和连续性》[476],乔纳塞恩·D.斯彭斯、小约翰·E.威尔斯编(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280—320页。

全汉昇、李龙华:《明代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的研究》[122],《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6,1(1973年12月),第169—242页。

黄仁宇:《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279—286、301—305页。

贺凯:《朱翊钧》,见富路特、房兆楹编《明人传记辞典》[191].(纽约和伦敦,1976年),第334页。

黄仁宇:《明代财政管理》[250],见贺凯编《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纽约和伦敦,1969年),第117—118页。

夏燮编:《明通鉴》[210](约1870年;重印,北京,1959年),4,第2953页。张铨传,见张廷玉等编《明史》[41](1736年;重印,北京,1974年),291,第7454—745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271](华盛顿特区,1943—1944年),第34页。

关于这些灾难,见本书第九章的《满族的挑战》。

关于白莲教的活动和教旨,见陈学霖《白莲教—弥勒佛教义和明清两代的人民起义》[25],《汉学》,10,4(1969年),第211—233页。

关于这一争论,见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293](1658年;重印,4卷,载《国学基本丛书简编》,上海,1936年;影印,台北,1956年),4,第24—36页;朱常洛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76—177页。

《明史纪事本末》[293],3,第237—250页;黄仁宇:《税收和政府财政》[254],第302—303页。

关于这个运动,见贺凯《晚明时期的东林运动》[270],载《中国的思想和制度》,费正清编(芝加哥,1957年),第132—162页;海因里希·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和哲学旨趣》[13],载《华裔学志》,14(1949—1955年),第1—163页;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意志自由的代价:明清政治中的知识分子》[526],载《代达罗斯》,101(1972年春季),第35—70页;彼得森:《匏瓜》[425],第8—10、72—74页和本书前一章的《东林书院和朋党之争》、《次要争端和根本原因》。邹、冯两人列传,见《明史》[41],243,第6301—6306、6315—6316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58—459、1312—1314页。

贺凯:《东林运动》[270],第132页。

见第九章的《东林书院和朋党之争》、《次要争端和根本原因》。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08—211页。

关于此案,见《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43—50页。

杨和左的传记,见《明史》[41],244,第6319—6333页;《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92—893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305—1308页。

传记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90页。

传记见《明史》[41],240,第6238—6242页。

谈迁编:《国榷》[498](约1653年;北京,1958年重印),5,第5177页。关于武后,见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589—906年》(即《剑桥中国史》[剑桥,1979年],第3卷),第244—321页及各处。

阮元编:《十三经注疏》[279](1815年;台北,1971—1972年重印),5,第3874页;李雅各:《英译七经》[309](1870年;香港,1960年重印;第2版,台北,1969年),第124—125页。

在写这一节时,我从贺凯的《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得益不少,书中有对天启朝政事的详尽叙述以及对某些机构的调整和明朝政府所独有的紧张状态的出色分析。

魏忠贤传见《明史》[41],305,第7816—7825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46—847页。又见乌尔里克·汉斯—理查德·马米特希《魏忠贤:对晚明太监与党争的重新评价》[368](安阿伯,1968年)。

《明史》[41],305,第7816页。

乔治·H.邓恩(耶稣会)引用迪亚戈·德·潘托加的话,见《巨人的一代:明末几十年中在华耶稣会士的故事》[148](印度,诺特丹,1962年),第86页。潘托加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词典》[191],第1116—1117页。又见贺凯《明朝时的传统中国(1368—1644年)》[269](图森,1961年),第12、80页,注[9]、[10]。

陈子龙:《安雅堂稿》[56](崇祯[1628—1644年];台北,1977年重印),3,第968—971页。

《明通鉴》[210],4,第2975页,和《明史》[41],246,第6380页。

贺凯:《监察制度》[262],第185—186页;方从哲传见《明史》[41],218,第5759—5766页。

韩爌和叶向高传分别见《明史》[41],240,第6231—6238、6243—6249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83—485、1567—1570页。

《明史》[41],255,第6574页。高攀龙、赵南星、刘宗周传分别见《明史》,243,第6297—6310、6311—6314页和255,第6573—6592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28—132、701—710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32—533页。

周嘉谟传见《明史》[41],241,第6257—6259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63—265页。

孙慎行传见《明史》[41],243,第6306—6310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79—680页。

熊廷弼传见《明史》[41],259,第6691—6706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08页。

关于这次交战,见本书第九章的《满族的挑战》。

袁应泰传见《明史》[41],259,第6689—6691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957页。

格特劳德·罗思:《满汉关系,1618—1639年》[439],见乔纳森·D.斯彭斯和约翰· E.威尔斯编《从明至清:17世纪中国的征服、地域和连续性》[476](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1—38页。

王化贞传见《明史》[41],259,第6695—6706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23页。

毛文龙传见《明史》[41],259,第6715—6717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67—568页。

张鹤鸣传见《明史》[41],257,第6617—6619页。

罗思:《满汉关系》[439],第7—21页。

孙承宗传见《明史》[41],250,第6465—6477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70—671页。

袁崇焕传见《明史》[41],259,第6707—6719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954—955页。

《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60—72页。

全汉昇:《南宋稻米的生产与运销》[121],《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0(1948年4月),第403—432页;收入他的《中国经济史论丛》(香港,1972年),Ⅰ,第278—279页。

宋应星:《天工开物:中国十七世纪时的科技》,[492],孙任以都(音)和孙绍全(音)译(大学公园和伦敦,1966年),第235—247页;全汉昇:《明清时代云南的银课与银产额》[120],《新亚学报》,11(1976年),第61—88页。

伦纳德·布卢塞:《荷兰人对澎湖列岛的占领(1622—1624年)》[9],载《在日本召开的东方学学者国际会议记录》,18(1973年),第28—43页。又见小约翰·E.威尔斯《从王直到施琅的海洋中国》[568],载《从明至清》[476],第213—220页。南居益传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85—1088页。

关于从世界范围的角度去看这个时期的问题,见鲁吉罗·罗马诺《16、17世纪之间:1619—1622年的经济危机》[430],载《17世纪的总危机》,杰弗里·帕克和莱斯利· M.史密斯编(伦敦和波士顿,1978年),第165—225页。

彼得·J.贝克韦尔:《波托西地区注册的白银生产,1550—1735年》[4],见《拉丁美洲国家经济和社会史年鉴》,12(1975年),第92—95页,哈里·E.克罗斯:《南美的白银生产与出口,1550—1750年》[131],提交“近代前世界货币史讨论会”的论文,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197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小叶田淳:《金银贸易史之研究》(京都,1976年),第259—262页;威廉·莱特尔·舒尔茨:《马尼拉的西班牙大帆船》[446](纽约,1939年),第342—352页。

徐鸿儒传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87—589页。又见《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72—75页。

关于这次造反见本书第七章的《宁王的叛乱》。

《明史》[41],243,第6299—6300页。

顾秉谦、魏广微传见《明史》[41],306,第7843—7846页。

《明通鉴》[210],4,第3027—3028页。

同上书,第3008页。

关于东厂的简介,见贺凯《明王朝的政府组织》[265],载《哈佛亚洲研究学报》,21(1958年),第25页。

缪昌期传见《明史》[41],245,第6351—6353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067—1089页。

黄尊素传见《明史》[41],245,第6360—6364页。

见本章《移宫案》。

贺凯:《东林运动》[270],第132页。关于这个奏疏的详细讨论,见贺凯《明代中国的监察制度》[262],第200—205页。

万燝传见《明史》[41],245,第6367—6368页。

见本章《移宫案》。

冯铨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240—241页。

周顺昌传见《明史》[41],245,第6353—6355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4—277页。又见贺凯《苏州和魏忠贤的代理人:〈开读传信〉译文》[268],见《人文科学研究所创立二十五周年纪念论文集》(京都,1954年),第224—256页。

《国榷》[498],6,第5330页;赵翼:《廿二史劄记》[46],第512—513页。

崔呈秀传见《明史》[41],306,第7848—7850页。

《明史》[41],110,第3379—3381页。

《明史》[41],112,第3492—3495页。

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172](吉隆坡和新加坡,1968年),第17、32页。

同上书,第17—18、63—64页。

布希:《东林书院》[13],第57—66页,约翰·梅斯基尔:《明代的书院与政治》[376],见《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贺凯编(纽约和伦敦,1969年),第171—174页。

《明史纪事本末》[293],4,第68—71页。

《明史》[41],第7845页。

朱由检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91—192页。

例如,见艾伯特·詹《明朝的衰亡:内因研究》[18],哈佛大学学位论文,1953年,第10页。

《明史》[41],114,第3542页。

《国榷》[498],6,第5387页。

赵翼:《廿二史劄记》[46],第513页。

倪元璐传见《明史》[41],265,第6835—6841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87页。又见黄仁宇《倪元璐:一个新儒学学者和政治家的“现实主义”》[253],载《明代思想中的自我与社会》[137],狄百瑞编(纽约和伦敦,1970年),第415—449页。

刘伯涵:《论袁崇焕与东林党的关系》[351],《历史研究》,4(1958年),第11—27页。

詹:《衰亡》[18],第10—11页;杰里·登纳林:《嘉定义士:中国17世纪的儒家领导阶层与社会变迁》[142](纽黑文和伦敦,1981年),第23—29页。

钱谦益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48—150页。

温体仁、周延儒传见《明史》[41],308,第7923—7937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77—279、1474—1478页。

郑芝龙、熊文灿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10—111页;《明史》[41],260,第6733—6738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62—566页。又见威尔斯《海洋中国》[568],第216—220页。刘香的传记,见《明人传记辞典》,第947—949页。

皮埃尔·昌努:《古伊比利亚人的菲律宾和太平洋(16、17、18世纪):方法与活动迹象介绍》[50](巴黎,1960年),第148—160页;埃玛·海伦·布莱尔和詹姆斯·亚力山大·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1493—1803年》[8](克利夫兰,1903—1909年),23,第29—92页。

布莱尔、罗伯逊:《菲律宾群岛》[8],24,第254—255页。

例如,这个时期输入欧洲的西班牙—美洲金银的估计,见厄尔·J.汉密尔顿《美洲财富与西班牙的价格革命(1501—1650年)》[196](坎布里奇,1934年),第34、42页;对这些数字的评论,见皮埃尔·维勒《黄金与货币史》[523],朱迪思·怀特译(伦敦,1976年),第193—194页。

查尔斯·R.博克瑟:《从阿马康来的巨舶:澳门与古日本贸易史(1555—1640年)》[10](里斯本,1959年),第115—144页。

下面一段大大有赖于詹姆斯·B.帕森斯的《明末的农民起义》[418](图森,1970年),第1章。也见李文治《晚明民变》[334](上海,1948年),第15—51页。

《国榷》[498],6,第5469页;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24—25页。

杨鹤传见《明史》[41],260,第6725—6728页。

皇太极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1—3页。

满桂传见《明史》[41],271,第6957—6960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561—562页。

迈克尔·库珀(耶稣会):《通译员罗德里格斯:一个在日本和中国的早期耶稣会士》[126](纽约,1974年),第342页。

罗思:《满汉关系》[439],第26页。

祖大寿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769—770页。

《明史》[41],271,第6966页。

张存仁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11],第56—57页。

孔有德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435—436页。

耿仲明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416—417页。

孙元化传见《明史》[41],248,第6436—6437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686页。

钱龙锡传见《明史》[451],251,第6484—6486页。

乔允升、曹于汴传见《明史》[41],254,第6553—6557页。

见本章的《魏忠贤的垮台》。

钱象坤传见《明史》[41],251,第6492—6493页。

何如宠传见《明史》[41],251,第6491—6492页。

《明通鉴》[210],4,第3165页。

《明史》[41],305,第7827—7831页;艾伯特·詹:《衰亡》[18],第56—57页;邓恩:《巨人的一代》[148],第253页。

例如,见《明人传记辞典》191中的讨论,第1477页。

文震孟、何吾驺、钱士升、姚希孟等人的传,见《明史》[41],216,第5718—5719页;251,第6487—6488、6495—6499页;253,第6532页;《明人传记辞典》[191],第237—239、1467—1471页。

关于这个时期一般情况的更详细的讨论,见帕森斯《农民起义》[418],第22—52页,和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26—43页。

虽然其相互关系(如果有的话)尚待研究,但应指出在17世纪30年代初,印度北部的许多地区也遭受严重干旱。关于接着发生的经济灾难和人的困苦,见威廉·哈里森·莫兰《从爱克巴到奥伦寨:印度经济史研究》[394](伦敦,1923年),第205—219页。

陈奇瑜传见《明史》[41],260,第6729—6732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85页。

李自成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491—493页。

洪承畴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58—360页。

卢象昇传见《明史》[41],261,第6759—6765页。

见地图26。

关于这次秘密会议,见帕森斯《农民起义》[418],第38—40页。

曹文诏传见《明史》[41],268,第6893—6898页。

吴甡传见《明史》[41],252,第6521—6525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494—1495页。

英文著作中关于这次起义的最新讨论,见彼得森《匏瓜》[425],第36—37页,希拉里·J.贝蒂:《中国的土地与门第:明清两代的安徽桐城县研究》[6](剑桥,1979年),第43—45页。

彼得森引方以智的话,《匏瓜》[425],第36页。

关于这些弊病和试图改革它们的详细讨论,见登纳林《财政改革与地方控制》[143]。

黄仁宇:《明代财政管理》[250],第121—122页。

黄仁宇:《明代财政管理》[250],第119页。

这时中国许多地方的情况似乎与法国在差不多同一时期的情况相似。简·德弗里斯:《危机时代的欧洲经济(1600—1750年)》[141](剑桥,1978年),第63—64页。

布莱尔和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8],30,第51、69—70页。

博克瑟:《从阿马康来的巨舶》[10],第145—158页;小叶田淳:《日本16、17世纪的金银生产与使用》[288],W.D.伯顿译,《经济史评论》第2辑,18,2(1965年8月),第256页。

这些问题的讨论,见杰里·登纳林《许都和南京的教训:江南的政治一体化和地方防务(1634—1645)》[144],见《从明至清》[476],乔纳森·D.斯彭斯、约翰·E.威尔斯编(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89—132页。

《明史》[41],110,第3386—3389页。

关于这次袭击,见帕森斯《农民起义》[418],第38—39页。

薛国观传见《明史》[41],253,第6537—6541页。

黄道周传见《明史》[41],255,第6592—6601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45—347页。

杨嗣昌传见《明史》[41],252,第6509—6521页,和《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38—1542页。

阿济格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4—5页。

关于条约,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7、1372—1373页。

《清代名人传略》[271],第216页。

例如,见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124页关于这一点的简要讨论。

张献忠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7—38页。

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564—565页关于这个决定的讨论。

岩生成一:《朱印船贸易史之研究》[277](东京,1958年),第327页;奥斯卡·纳霍德:《十七世纪时荷属东印度公司与日本的关系》[402](莱比锡,1897年),增刊,63;博克瑟:《从阿马康来的巨舶》[10],第159页以下各页。

布莱尔、罗伯逊编:《菲律宾群岛》[8],29,第208—258页;昌努:《菲律宾》[50],第157、159页。

《明通鉴》[210],4,第3318—3320页;《明史》[41],21,第6514—6515页。又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1540页。

邓斯坦:《晚明的时疫》[149],第12页。

例如,见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123页;和居密:《明清棉纺织业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变化》[563],《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7,2(1974年12月),第525页。

见前地图26。

叶绍袁:《启祯记闻录》[615],见乐天居士编《痛史》(顺治[1644—1662]初年;上海,1911年重印),第3卷,ⅩⅧ,2,第10页。关于这个时期中国东南的这个地区和其他地区的社会动乱,见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181](北京,1961年),第92—124页,以及他的《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182](上海,1957年),第94—95页;森正夫:《明清时代之土地制度》[397],见岩波正典编《岩波世界历史讲座》(东京,1971年),第12卷第7章,第235—245页,马克·埃尔文:《中国过去的模式》[151](斯坦福,1973年),第245—247页。

到明史的这个时期,一个名为复社的东林附属组织深深地卷入了朝政中的勾心斗角。为了方便起见,在以后发生的事情中,东林一词将用于这个组织的成员。有一篇用英文写的文章,倾向于夸大复社在晚明政治史上的重要性,见威廉·S.阿特韦尔:《从教育到政治:复社》[2],载《新儒学的演变》[138],狄百瑞编(纽约和伦敦,1875年),第333—367页。又见登纳林《嘉定义士》[142],处处可见。

见本章的《魏忠贤的垮台》、《温体仁和崇祯皇帝》。

登纳林:《嘉定义士》[142]。

关于张献忠在17世纪40年代初的活动,详见帕森斯《农民起义》[418],第142—156页;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78—89页。

左良玉传见《明史》[41],273,第6987—6998页,和《清代名人传略》[271],第761—762页。

孙传庭传见《明史》[41],262,第6785—6792页。

罗荣邦:《和战政策问题政策的制订和决定》[360],见《明代政府研究的七篇论文》[263],贺凯编(纽约和伦敦,1969年),第68—69页。

阿巴泰传见《清代名人传略》[271],第3—4页。

《明人传记辞典》[191],第4页。

黄仁宇:《明代财政管理》[250],第123页。

这一段主要依据小弗雷德里克·韦克曼的《1644年的顺朝过渡时期》[527],见《从明至清》(476),乔纳森·D.斯彭斯、约翰.E.威尔斯编:(纽黑文和伦敦,1979年),第43—87页。又见李文治《晚明民变》[334],第135—143页;帕森斯:《农民起义》[418],第123页以下各页。

韦克曼:《顺朝过渡时期》[527],第52—53页。

吴三桂、多尔衮传见《清代名人传赂》[271],第215—219、第877—880页。关于吴三桂究竟在何时投降满族人、何时与多尔衮联合将李自成赶出北直隶,仍有一些问题。关于这些问题的讨论,见安杰拉·席《吴三桂在1644年:重新评价》[209],《亚洲研究杂志》,34,2(1975年2月),第443—4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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