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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15:50:51 0

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周礼·春官·大宗伯》说:“以军礼同邦国”,这是讲对于那些桀骜不驯的诸侯要用军礼使其服从和同。《周礼》所说的军礼包括以下内容:

大师之礼,用众也;大均之礼,恤众也;大田之礼,简众也;大役之礼,任众也;大封之礼,合众也。

“大师之礼”,指军队的征伐行动;“大均之礼”,指均土地,征赋税;“大田之礼”,指定期狩猎;“大役之礼”,指营造、修建等土木工程;“大封之礼”指勘定封疆,树立界标。后代礼书又有将射礼、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祭道路、日月有食伐鼓相救等作为军礼内容的,这里只简介征战、校阅、田猎、马政等几项。

一、征战之礼

1.出师祭祀

军队出征,有天子亲征与命将出征之不同,二者礼数规格也有不同。军队出征前有许多祭祀活动,主要是祭天、祭地、告庙和祭军神。

出征前祭天叫类祭,在郊外以柴燔燎牲、币等,把即将征伐之事报告上帝,表示恭行天罚,以上帝的名义去惩罚敌人。古代干支纪日有刚日、柔日之分,甲、丙、戊、庚、壬为刚日,刚日属阳,外事须用刚日。类祭即在刚日举行,但具体的日子则要通过占卜择定。

出征前祭地叫宜社。社是土地神。征伐敌人是为了保卫国土,所以叫“宜”。后代多将祭社(狭义指本国土地神)、祭地(地是与天相对而言的大地之神)、祭山川湖海同时举行。祭社仍以在坎中瘗埋玉币牲犊为礼。

出征前告庙叫造祢。造就是告祭的意思,祢本特指考庙,但后代都告祭于太庙,并不限于父庙。告庙有受命于祖的象征意义。

祭军神、军旗称为“祃祭”。军神,一说是轩辕黄帝,一说是蚩尤。祭祀时要杀牲,以牲血涂军旗、战鼓,叫做衅旗鼓。军中大旗叫“牙旗”,古有“牙旗者将军之精”,“一军之形候”的说法。杩祭后代也称“杩牙”,就是祭牙旗。东汉以后,出征前常有“建牙”仪式,把大旗树起来,然后“祃牙”。不少著名的文人,如陈子昂、柳宗元等写过《祭牙文》、《祃牙文》。

唐宋后,礼书说天子有六军,实行六纛之制。即一军有一旗。于是,祃祭既要祭牙旗,也要祭六纛,建坛位,张帷幄,设旗、纛神位,掘坎埋瘗,礼仪也更趋复杂。

杩祭本来已含有“祠五兵”的意义,但后来兵器的种类不断发展,兵器和主管神的祭祀也逐渐增加。明代专门修建了旗纛庙,庙中祭祀的神有旗头大将、六纛大神、五方旗之神、主宰战船正神、金鼓角铳炮之神、弓弩飞枪飞石之神、阵前阵后神、五猖神等。不过,这已不是征伐出师之前的祭祀,而是常设之祠。清代皇帝亲征,要在堂子内祭旗,建御营黄龙大旗,其后分列八旗大纛及火器营大纛各八面。皇帝戎装佩刀,乘马出宫,率从征将士三跪九叩行礼。

出征必经道路,因此要祭祀道路之神,即“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祭”。上古山行曰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驾车出门有“犯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之祭。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祭在道路上封一小土堆,以树枝草木为神主,驭者一手执辔,一手以酒浇洒车两轮轴端(古人称“轵”;或称“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再浇车厢前的挡板,然后将酒饮尽。祭毕,驾车从封土上辗轹而过,表示从此跋山涉水,可以一往无前。后代皇帝亲征,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祭在国门之外举行,刳羊并设罇罍于神座前,为坎瘗埋祭物,唐《开元礼》以后的礼书中不再见到有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祭的记载。

2.誓师

祭祀礼毕,出征的军队有誓师典礼,一般是将出征的目的与意义告知将士,揭露敌人的罪恶,强调纪律与作风,也就是一次战前动员和教育。《尚书》所载《甘誓》、《汤誓》、《牧誓》等,都是上古著名的誓师之辞。如果是命将出征,天子要在太庙召见大将军及全军将校,授之以节钺(后代常授刀剑)。君王拿着斧钺的端首,把柄交给大将,表示将节制军队的全权授予他。

清初誓师与祭天谒堂子同时举行。努尔哈赤天命三年(1618年,明万历四十六年),正式对明宣战,谒庙誓师宣布“七大恨”,把明王朝杀其父祖,拘杀使者,偏袒并帮助叶赫氏等七条“罪状”,作为告天并动员将士的内容。皇太极崇德时遣将出征明朝,皇帝亲自送至城外,询问出征的王公、贝勒、贝子等:你们是不是忘记了“七大恨”?大家齐声回答:没有忘记!于是,鸣炮三声,大军出发。

3.军中刑赏

军队在外行军作战,刑赏尤须严明。《尚书·甘誓》说:“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丛子》也说:“其用命者则加爵受赐于祖奠之前,其奔北犯令者则加刑罚戮于社主之前。”所谓“赏于祖”,因为天子率军出征时要将祖庙的木主载于车中,随军一起行动,所以奖赏有功的将士就在祖先神主之前颁赐。所谓“戮于社”,也是指在社神的木主前对有罪之人加以刑戮。《孔丛子·儒服》中子高向信陵君解释这么做的理由,说:“赏功于祖,告分之均,示不敢专也。戮罪于社,告中于土,示听之当也。”这是说为了表示刑赏都公正无偏,鬼神可鉴。

刑赏的依据是军法,《司马法》规定,军队进入敌国后,“无暴神祇;无行田猎;无毁土功(不破坏土建工程);无燔墙屋;无伐林木;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见其老幼,奉归无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无敌对行为者,不得随意捕捉);敌若伤之,医药归之”。军纪规定非常严明。后代也大都有类似的规定。如明代以“行军号令”规定军中刑赏例则,内容有:交锋之际,能突破敌阵,斩将搴旗者;本队战胜敌人后主动援助友军者;受命后能出奇克敌制胜者,皆为“奇功”。能奋勇前进,首先败敌者;有前队军士未能决胜,后队向前杀败敌军者,皆为“头功”。对阵之时不尽力杀敌,而抢掠人畜财物者;抛弃、盗卖兵器或盗人衣粮诸物、盗杀马驴者;队伍已定后,马军进入步队或步队进入马军者;行军、驻扎时擅离队伍,杂入别营、别队者;宿营夜间有喧哗、失火者,皆为“重罪”。临敌畏避退后及妄谈灾异、妖言;泄露军机者,皆斩首。临阵时,有内官持象牙牌随军,看到有勇敢当先、杀敌有功之人即给予牙牌,作为战后升赏的凭证。青海大通上孙家寨马泉墓出土汉简就保存了许多军法条文。

军中刑赏都重视及时见效,“赏不逾时”,“罚不迁列”,这是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刑赏及时,使人知道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才能克服消极因素,因势利导,夺取胜利。

4.凯旋

军队获胜而归,谓之“凯旋”,其时高奏凯乐,高唱凯歌。天子亲征凯旋,大臣出城迎接,有时远至数十里之外。如果是命将出征凯旋,有时皇帝也会亲率百官出城至郊外迎接,以示慰劳;有时则派遣大臣出城迎接。这都称为“郊劳”。

军队凯旋后要在太庙、太社告奠天地祖先,并有献捷献俘之礼,即报告胜利,献上虏获的战利品。在两周一些铜器铭文中常记有战争胜利后献捷献俘之事,像《小盂鼎》铭文说,盂征伐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方,执兽(首领)四人,获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馘)近五千,俘虏一万三千余人,及车、马、牛、羊,数以百计。馘,即作战时将杀死的敌人的左耳割下,献捷时作为计功邀赏的凭证。所以,这个字在金文里,以耳为偏旁。“献馘于王”,正是献捷之礼。《小盂鼎》铭文还记载,盂将捉获的敌人首领献于周王后,周王下令审讯敌酋,然后将他们处死。在其他铜器铭文里还提到一些别的战利品,如矛、戈、弓、服、矢、甲胄等。

献捷献俘之礼,历代大致沿用,只细节各有不同。宋代,大军凯旋后遣官奏告天地、宗庙、社稷、岳渎、山川、宫观及在京十里以内神祠,以酒脯行一献之礼。献俘仪式将被俘敌酋以白练捆缚带往太庙、太社作象征性的告礼,然后在宣德门行献俘礼。皇帝在门楼前楹当中设帐幄座位,文武百官及献俘将校在楼下左右班立,楼前稍南设献俘之位。百官到齐后,侍臣将班齐牌用红丝绳袋提升上楼,报知皇帝。皇帝就座,百官三呼万岁行礼,侍臣宣布“引献俘”,将校把被俘者带到献俘位。侍臣当众宣读战胜敌军的“露布”(捷报)。刑部尚书奏告,将某处所俘执献,请交付所司处置。这时,如果皇帝下令处以极刑,就由大理卿带往法场;如果皇帝下令开释,侍臣便传旨先释缚,随即宣布释放。被俘者三呼万岁,再拜谢恩。文武百官也都再拜搢笏(把笏版插在腰带上)舞蹈,三呼万岁。明、清两代与宋制相似,献俘仪式在午门门楼举行。

“露布”制度,始于后魏。东汉时,本来把官文书不加缄封者称为“露布”。后魏以“露布”发表战胜消息。每当攻战克捷,欲使天下遍知,便以漆竿上张缣帛,写上捷报。这种办法后来被广泛采用。露布就成为“布于四海,露之耳目”的“献捷之书”。隋代文帝起,有宣露布之仪。当时在广阳门外集中百官及四方客使,宣读露布。宣读毕,百官舞蹈再拜行礼。

诸侯战胜敌方,向天子或大国报告胜利消息,也称为献捷。后代,将帅统领军队在前方作战获胜,虽然不曾还师回都,遣人向朝廷报告胜利,也称为献捷。捷报一般在早朝时当廷宣读,叫做“宣捷”。明代,前方有大捷,朝廷宣捷后要遣官告祭郊庙,中捷以下则不举行告祭庆贺之礼。

战争结束,如果敌方投降,则有受降之仪。宋代起,国家礼典中都有受降仪式。宋代受降仪与献俘大致相同,也在宣德门举行,降王率降众穿戴本国衣冠俯伏而拜,口称万岁。皇帝下旨赦罪,赐给冠服袍带,降王等拜受,更换所赐冠服袍带后,再拜称万岁。清代受降仪,降王对皇帝行三跪九拜礼,皇帝赐筵宴。大将军在前方受降,须报请皇帝批准,再露布中外周知。受降之日,于军营外筑坛,坛旁建“奉诏纳降”大旗。降者立于旗下,鼓吹鸣炮后,大将军登坛就座,降者匍匐膝行至坛下,俯首乞命。大将军宣皇上旨意,予以赦免,并酌量给予赍赏。降者叩头谢恩而退。

5.饮至与论功行赏

战争胜利结束,天子要宴享功臣,论功行赏。上古把这种“享有功于祖庙,舍爵策勋”的礼仪称为“饮至”。《小盂鼎》铭文中多次提到庆功用酒,郭沫若已指出,这就是“归而饮至”之礼。周王又赏赐盂以弓矢、干戈、甲胄等。后代“饮至”享宴不再行于宗庙,改在正殿或宫苑举行。

论功行赏之礼最为隆重者,莫过于历代定封开国功臣。周武王灭商后,封侯建国,以藩屏天子,是众所周知的。当时,赏赐给各国诸侯的,不仅有彝器、兵器、仪仗、车辆、宝玉、缣帛,还有大量的商族奴隶。汉高祖分封功臣,建立了许多异姓诸侯王国,但实际上没有多久,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功臣被杀戮,封国被废除。

明代论功行赏仪式在奉天殿举行。受赏将士官员于午门外班列整齐,内官引导至丹墀下序立,文武百官皆侍立。皇帝就座,众官行四拜礼,承制官宣读皇帝的制命,众官俯伏而拜,然后颁赏。受赏官依次到礼案前跪受诰命,由吏部官代授;接受礼物,由礼部官代授。受赏官左侧又跪有二侍者,接受的诰命与礼物分别交给侍者,受赏者俯伏行礼而退。封赏礼毕,众官鞠躬而拜,三舞蹈,跪而三呼万岁。诰命与礼物,由仪仗、鼓乐相随,送到受赏官员的府第。

6.师不功

军队打了败仗,称为“师不功”,或称为“军有忧”。军队回国则以丧礼迎接。国君身穿丧服,头戴丧冠,失声痛哭,并且吊死问伤,慰劳将士。

二、校阅之礼

《礼记·月令》说,孟冬之月,“天子乃命将帅讲武习射、御,角力”。后代据以定大阅之礼。大阅的目的在于检查备战状况。天子亲临,称为“亲讲武”。我国古代的军事理论一向重视军队的平时训练,认为“兵事以严终”,军队严加警备,强化操练,反而使得敌人不敢轻举妄动,所以要定时校阅演习。春秋经传记当时诸侯各国“大阅”、“治兵”之事甚多。

汉代军队分为南北军,立秋后郊礼完毕即为演武校阅之时,将士肄习孙吴兵法六十四阵。每年十月,有“都试”之法,即抽调军队演习骑射车御,并进行比试考核。地方郡县则由当地军事长官组织演习、考核。这一制度可能秦代就已有了,但因材料不足不能详知。东汉时,光武帝取消郡县军事长官,地方的都试之法也同时废止。据说,这是为了防止在都试时发生兵变。西汉末,东郡太守翟义举兵反王莽,就是在都试之日,杀掉不服从的官吏,部署将帅,领兵起事的。灵帝中平五年(188),天下形势不稳,大将军何进调集四方兵将于平乐观讲武。观下建大坛,坛上建十二重五彩大华盖,灵帝居其下,步兵、骑士数万人结营为阵。当时有所谓“西园八校尉”负责统辖讲武之事,后来争雄天下的袁绍(中军校尉)、曹操(典军校尉)都在其中。

汉武帝在长安开凿昆明池以训练水军,这是凿池肄习水师之始。建安中,曹操在邺城开挖玄武池,用以操练舟师。后代史书上有关演练水军舻舰的记载甚多。北魏文成帝和平三年(462),校阅制度有了较大变更,主要是分全军为南北二军进行对抗性的演习。步兵分青、赤、黑、黄色编队,将盾、稍、矛、戟各种攻防长短兵器搭配妥当,使之“周回转易,以相赴就,有飞龙腾蛇之变”。又排定函箱、鱼鳞四门之阵,共十余种阵法,或跪或起,或进或退,击钟鼓为节。布阵完毕,南北二军鼓角齐鸣,各用骑将6000人来往挑战抗击,最后以南军负,北军胜而告终。北军代表北魏军队,这种演习仍是表演的成分居多。

后齐季秋讲武,演习战阵之法,讲究目、耳、心、手、足的训练。目,要求战士熟识旌旗指挥的意义,旗卧则跪,旗指则起。耳,要求战士能熟悉金鼓敲击的信号,击鼓则进,鸣金则止。心,要求战士懂得军法如山,刑赏严明。手,要求战士能熟练使用各种兵器,自如地应付战斗中的复杂情况。足,要求战士能有跋山涉水的硬功夫,并练好跪姿。讲武也分为主、客二军,作象征性的对抗演习。

唐代讲武之仪于仲冬之月在都门外举行。皇帝以下,文武九品以上官员皆前往,各州郡使者及番邦宾客亦由有关方面安排参观,百姓也可在校场之外任意观看。校场内步兵及骑士上、中、下三军各自一分为二,成东西二军,分居左、右两厢。讲武前,中军大将宣誓:今行讲武,以教人战,进退左右,一如军法,用命有常赏,不用命有常刑,可不勉之!各军下级士吏向所属部下兵士强调传达誓词,使之引起重视。其后,六军皆依旗鼓号令操演,有司击鼓举旗而士众皆起而行进,击钲而止;有司击鼓三声,偃旗,士众皆跪。继而又列阵演习五行相胜之法。两军更迭而互为主、客。接下来,两军又各自选出执刀盾之士50人,相互挑战,操演勇怯、胜败之状。然后,二军俱变为直阵,随旗鼓相向而进,至中线立有表帜处,作模拟性的攻防技击,唯不得以刃伤人。步军演习完毕,骑军出场。其阵法变幻,两军对抗与步军相仿。

唐玄宗先天二年(713)十月,在骊山下举行大规模的讲武,征兵20万,旌旗连绵五十余里,戈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金甲照耀天地。长安士庶百姓奔走相告,前往观看,道路为之壅塞。新丰地方的百姓免除来年地税,并且赔给由于麦苗被践踏而遭受的损失,按值给米。

宋代天子亲自参加讲武之礼,除步骑、水军演习外,还要观看飞山兵射连发弩机石等。仁宗时,有大臣提出,校阅操练“虽整肃可观,然临敌难用”,建议加强骑射训练,以应付实战需要。以后校阅训练中有所改进,按照挽弓强弱及发射中的多少规定士兵的等级,作为使用、升迁与赏罚的根据。

神宗时推行新法,也对兵制进行了改革,扩大了禁军,以取代厢军,实行保甲制度,组织民兵加以训练。京都设置了四个固定的校场,又先后制定了八军、九军战阵之法,马射六事之法(一顺鬃直射、二背射、三盘射、四射亲、五野战、六轮弄),神臂弓射之法,集教法,团教法等各种教阅之法;诸如“步射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马射、马使蕃枪、马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都制定了规范化的条文并绘图加以说明,命令军吏兵士必须人人习诵。后来,由于“愚懵者颇以为苦”,实在行不通,只得废止。北宋军队训练的制度、方法号称“最为密微”,但成为讽刺的是在抗击异族侵略的战争中,宋军却屡遭败绩。这除了政治上的原因外,在军事上,与朝廷往往硬性规定,要求前线将帅按阵图作战,因而不能随机应变,灵活指挥有关。

明中期以后,政治空前腐败,军队受到严重侵蚀,士兵被驱使从事劳役,豪强地主兼并农户,隐匿壮丁,军队多以老弱充数。在这种情势下,大阅讲武只是空谈。史载自万历九年(1581)至明亡60余年从未举行过校阅讲武之礼,明末皇帝的昏庸于此可见一斑。

清初定三岁一举大阅,至嘉庆时一直遵循此制。最初在南苑,后来也有在卢沟桥、玉泉山等地举行。参加校阅的有骁骑、护军、前锋、火器各营。各军依指挥,每前进五丈作一次枪炮实弹射击,前九次每次一发,第十次连发。此外,还有列阵结队冲锋演习。

康熙三十年(1691)又创“会阅”典礼,皇帝亲率部众在今承德一带会集49旗藩王、台吉;先置宴设歌舞杂技,次日各营布旗就列,皇帝身穿甲胄校阅。

三、田猎之礼

上古田猎是一项具有军事意义的生产活动,并与祭祀有关。殷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田猎记录,所获猎物有麋、鹿、兔、兕、狐等。殷商已是农业经济为主的社会,田猎不再是以糊口果腹为目的的生产手段,周代更是如此。田猎的作用,依文献所说有下列各项:一是为田除害,保护农作物免受禽兽糟蹋;二是为供给宗庙祭祀;三为了驱驰车马,弯弓骑射,兴师动众,进行军事训练;最后,田猎所获山珍野味也用于宴飨宾客及“充君之庖”。(图4—20)

古代礼仪制度——军 礼

图4-20 战国铜鉴针刻宴乐射猎图

礼书说,周代的制度为四时田猎: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田猎有一定的礼规,不按礼法狩猎是暴殄天物。礼法规定,田猎不捕幼兽,不采鸟卵,不杀有孕之兽,不伤未长成的小兽,不破坏鸟巢。另外,围猎捕杀要围而不合,留有余地,不能一网打尽,斩草除根。这些礼法对于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持自然界生态平衡是有积极意义的,只是不可能真正严格实行。

史籍记载历代君王田猎之事甚多,大都是以田猎作为游嬉玩乐的方式,因而荒废政务,伤害百姓的也不在少数。汉代司马相如写《上林赋》,扬雄写《羽猎赋》等都是为了谏讽皇帝沉溺狩猎,后代类似的作品也不少。

隋炀帝于大业三年(607)在榆林地区狩猎,突厥及西域、东胡等地酋长皆来朝贡。炀帝为了炫耀军事力量,冬狩规模极为宏大。

金、元时,由于民族习俗的缘故,田猎之风更盛,国家设“打捕鹰坊”,专司田猎;有专职猎户不事稼穑。自皇帝至王公贵族手下皆有“昔宝赤”,即“鹰人”,田猎时纵鹰隼捕捉飞禽走兽;打围则数万骑出动,对农业生产的破坏及对百姓的骚扰极大。

清代,从康熙中期起有“木兰秋狝”之典礼。木兰在承德以北,今围场县,原意满语为吹哨引鹿之处。吹哨即仿鹿鸣之声。木兰行猎,内蒙古四十九旗藩王、外蒙古喀尔喀四部以及青海、蒙古、新疆、东西布鲁特、安集延等各部皆不远万里赶来参加,“朝谒踵集,唯恐后时”。因此木兰行猎实则又有政治上笼络各族、融洽关系的意义。当时田猎有行围与合围两种,行围是围而不合,合围是四面包围。皇帝在围中建用于观望的“看城”,兵士将野兽向“看城”附近驱赶。包围合拢后,皇帝入围,周览形势,并指挥射猎突围之兽。遇猛兽则由虎枪营官兵开枪击毙。如果围内野兽较多,则围开一面,使一部分逃逸,亦禁止围外之人追逐射杀。“哨鹿”打猎,由扈从十余人随皇帝至山林哨鹿所,一名侍卫举鹿头作雄鹿呦呦鸣叫之声,引招牝鹿闻声而至,弯弓发矢,将鹿射毙,当即取鹿血而饮。

四、马政

“马政”一语,出自《周礼·夏官·校人》“掌王马之政”。养马、用马,关乎军国大事,被称为“甲兵之本,国之大用”,“安宁则以别尊卑之序,有变则以济远近之难”,历代都作为军礼的重要内容,十分重视。《周礼》涉及马政的条文甚多,有养马、牧地、交配、执驹、医疗、祭祀等一套完整的制度。祭祀为每年四祭。春祭马祖,据说马祖是天驷星,即房星。郑玄注引《孝经说》称房星为“龙马”。夏祭先牧,先牧是养马始祖。秋祭马社,马社可能是马厩之神,说是最初教人乘驾者。《世本》记“相土作乘马”,商人的始祖相土就是“马社”。冬祭马步,据说马步是给马造成灾害之神,祭祀可以使马免受灾祸,多多蕃息。养马业的发展推动了相马术和养马理论的发展。早在西周时就有造父相马的故事。春秋时,又有伯乐、九方皋、徐无鬼等著名的相马专家。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中发现的《相马经》残文即长达五千余字,据研究是战国时期楚人的著作。后汉初,名将马援曾师从名家学习相马之法,他铸造一匹铜马,作为“名马法式”,供相马者借鉴。他还著有《铜马相法》,以简单明了的文字归纳了相马方法。在考古发掘中,东汉墓中时有铜马出土。最著名的是1969年在甘肃武威出土的“马踏飞燕”铜像。这些铜马制作考究,体躯强健,造型俊美,大都符合《相马经》各项标准,很可能是“名马法式”。

秦汉时由太仆掌舆马之事。汉初马匹奇缺,一马价值千金,“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连天子的车乘都找不到四匹毛色相同的马来拉,将相要乘牛车,马匹的稀缺可想而知。后来国家大力发展养马,长安内外设置了许多养马的厩苑,西北边境建六座牧师苑,养马数十万匹。到武帝时已“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其后历朝之马政大致沿袭汉代体制。隋初太仆寺下设骅骝、乘黄、龙厩等署,负责皇家用马,陇右牧总监下有24个军马牧及骅骝牧等。隋代“马祭”礼仪,仲春用少牢祭马祖于大泽,祭毕在燎坛积柴燔燎。仲夏祭先牧,仲秋祭马社,仲冬祭马步,皆选刚日在大泽举行,用少牢,但不用燔燎而用瘗埋方式。

唐代沿用隋陇右监牧之制。贞观时,太仆张万岁职掌群牧,至麟德时养马至70余万匹。安史之乱时,唐肃宗李亨逃到彭原(今甘肃庆阳、镇原一带),后在平凉一带搜集了监牧马匹数万匹,重振官军。其后,陇右苑牧畜马悉数为吐蕃劫掠。宪宗后虽稍有恢复,但已远不及旧日。唐代马祭与隋略同,而牺牲用一羊,二笾豆,一簠簋,由皇帝遣官行祭。宋初先后由左、右飞龙院等负责马政。真宗咸平三年(1000)设群牧使司管理皇家、军国马匹。南宋在江南重设牧监,但因水土不适马匹繁育,故孳生甚少。国家所需战马,仍仰仗川、陕、广南三个边疆地区。宋代马祭一如前代,南渡后或不设坛壝而在昭庆寺设位祭祀。

辽、金、元三代,民俗皆善骑射畜养,国家辟有辽阔的牧场,马匹数目甚巨。元代牧地遍布全国。牧官马人父子相承,自夏至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过着游牧生活。每年九、十月时,由官府阅视,并造册上报。明代皇家用马由御马监管理,军国用马有国养、民养二种。明代马政,办法虽然也不少,但流弊甚深,归根结底仍是封建官僚政治的腐败所致。明初金陵建有马祖先牧太仆庙,为四坛,于春秋二仲月十五日祭马祖、先牧、马步、马社,皇帝遣官行三献之礼。永乐后,在北京建有马神庙;弘治时又在通州建马神庙。清代的马政分别由上驷院、太仆寺掌管,另有部分马匹分给蒙古各部落放牧。满汉八旗各营及各省驿递塘站用马,按月给银,各就其处分而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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