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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常识——文言的学习

历史大观园 古代文化 2020-06-18 13:52:26 0

文言和语体是对立的,然而一般人对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常常分不清。普通对于语体的解释是依照白话写下来的文章,反过来说,凡不依照白话写下来的,就是文言。这种含糊的解释就是文言和语体界限分不清的原因。所谓“白话”,如果是指一般民众的口语而言,现在书报上的“白话文”十分之九是名不副实的,所以有人把它叫作“新文言”。如果以白不白为语体文言的标准,“新文言”这个名词是恰当的。但是,现在书报上又有所谓文言文,它和语体文同样是和一般民众的口语不合的。那么,文言和语体又有什么分别呢?原来这种文言文就是把若干代词和虚词改为古代的形式,例如“他们”改为“彼等”,“的”改为“之”,等等。它和语体文的分别确是很微小的。如果语体文可称为“新文言”的话,这种文言文可称为“变质的新文言”,或“之乎者也式的新文言”。

这种“变质的新文言”如果写得很好,可以比白话文简洁些。有人拿它来比宋人的语录。在简洁一点上,它们是相似的。但是,宋人的语录是古代词汇之中杂着当时的词汇,语法方面差不多完全是当时的形式。现在那些“变质的文言文”所包含的成分却复杂得多了,其中有古代的词汇,有现在口语的词汇,有欧化的词汇;有古代的语法,有现代口语的语法,有欧化的语法。总算起来,欧化的成分最多,现代口语的成分次之,古代的词汇又次之,古代的语法最少。由此看来,现在一般所谓文言文并不是民国初年所谓文言文,后者是严复、林纾一派的文章,是由古文学来的,前者却是纯然现代化的产品,古文的味儿几乎等于零了。

现在一般人所谓文言文,既可称为“变质的文言文”,又可称为“变质的语体文”“白话化的文言”“文言化的白话”,等等。这些都可以说明,它和语体文是没有界限可言的。但是,我们所谓文言却和现在一般人所谓文言不同,它是纯然依照古代的词汇、语法、风格和声律写下来的,不杂着一点儿现代的成分。若依我们的定义,文言和语体就大有分别了。语体文是现代人说的现代话,心里怎样想,笔下就怎样写。有时候某一些人所写的话超出了一般民众口语的范围,这是因为他们的现代知识比一般民众的高,他们的“话”实在没有法子迁就一般民众的“话”,然而他们并没有歪曲他们的“话”,去模仿另一个时代的人的文章。文言文却不是这样。作者必须把自己的脑筋暂时变为古人的脑筋,学习古人运用思想的方式。思想能像19世纪中国人的思想就够了,至于词汇、语法、风格和声律四方面,却最好是回到唐宋或两汉以前,因为文言文是以古雅为尚的。必须是这样的文言,才和语体有根本的差异。我们必须对于文言给予这样的定义,然后这一篇文章才有了立论的根据。

说到这里,读者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向来不主张一般青年们用文言文写作了。我们并不排斥那种“白话化的文言”。我们只以为它和普通的语体文的性质相似到那种地步,语体文写得好的人也就会写它,用不着一本正经地去学习。至于我们所谓文言,纯然古文味儿的,却不是时下的一般青年所能写出来的。科举时代,读书人费了十年或二十年的苦功,专门揣摩古文的“策法”,尚且有“不通”的。现代青年们的脑子不是专装古文的了;英文、数学之类盘踞了脑子的大部分,只剩下一个小角落给国文,语体还弄不好,何况文言?中学里的国文教员如果教学生写两篇“白话化”的文言文,我们还不置可否,如果教他们正经地揣摩起古文来,我们就认为是误人子弟。因为学不好固然是贻笑大方,学好了也是作茧自缚。文章越像古文,就越不像现代的话。身为现代的人而不能说现代的话,多难受!况且在学习古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地学会了古人运用思想的方式,于是空疏、浮夸、不合逻辑,种种古人易犯的毛病都来了。所以即使学到了三苏的地步,仍旧是得不偿失。

什么时候可以学习文言呢?我们说是进了大学之后。什么人可以学习文言呢?我们说是中国语言文学系的学生。研究中国语言史的人,对于古代语言,不能不从古书中寻找它的形式。研究中国文学史的人,更不能不研究历代的文学作品。语史学家对于古文,要能分析;文学史家对于古文,要能欣赏。然而若非设身处地,做一个过来人,则所谓分析未必正确,所谓欣赏也未必到家。甲骨文的研究者没有一个不会写甲骨文的,而且多数写得很好。他们并非想要拿甲骨文来应用,只是希望写熟了,研究甲骨文的时候可以得到若干启发。语言史和文学史的研究者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如果你对于文言的写作是个门外汉,你并不算是了解古代的语言和文学——至少是了解得不彻底。

但是,模仿古人,真是谈何容易!严格地说起来,自古至今没有一个人成功过。拟古乃是一种违反自然的事情。自己的口语如此,而笔下偏要如彼,一个不留神,就会露出马脚来。姚鼐、曾国藩之流,总算是一心揣摩古文了,咱们如果肯在他们的文章里吹毛求疵,还可以找出若干欠古的地方。至于一般不以古文著名的文人,就更常常以今为古了。例如《三国演义》里所记载的刘备给诸葛亮的一封信:

备久慕高名,两次晋谒,不遇空回,惆怅何似!窃念备汉朝苗裔,滥叨名爵,伏睹朝廷陵替,纲纪崩摧,群雄乱国,恶党欺君,备心胆俱裂。虽有匡济之诚,实乏经伦之策。仰望先生仁慈忠义,慨然展吕望之大才,施子房之鸿略,天下幸甚!社稷幸甚!先此布达,再容斋戒薰沐,特拜尊颜,面倾鄙悃。统希鉴原。

如果现代的人能写这样一封文言的信,该算是很好的了。但是,汉末的时代却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文章。“先此布达”“统希鉴原”一类的话是最近代的书信客套,不会早到宋代。至于排偶平仄,整齐到这种地步,也不会早到南北朝以前。单就词汇而论,也有许多字义不是汉代所有的。现在试举出几个显而易见的例子来说:

1.“两次晋谒”的“两次”,汉代以前只称为“再”。《左传·文公十五年》“诸侯五年再相朝”,就是“五年相朝两次”的意思。《谷梁传·隐公九年》“八日之间再有大变”,也就是“八日之间有两次大变”的意思。中古以前,行为的称数法不用单位名词(如“次”字之类),这里是词汇和语法都不合。

2.“不遇空回”的“回”,汉代以前只叫“反”。《论语》“吾自卫反鲁”,《孟子》“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都是“回”的意思。汉代以前的“回”只能有“迂回”“潆洄”“邪”“违”一类的意思。

3.“滥叨名爵”的“叨”,“再容斋戒薰沐”的“再”,“特拜尊颜”的“特”,等等,也都是当时所没有的词汇。

依古文家的理论看来,这一封信的本身也不是最好的文章,因为它的格调不高。所谓格调不高者,也就是词汇、语法、风格、声律四方面都和两汉以前的文章不相符合的缘故。

咱们现在模仿清代以前的古文,恰像罗贯中模仿汉末或三国时代的古文一样的困难。虽然咱们距离清代比罗氏距离三国近些,但是,这几十年来,语文的变迁竟敌得过四五个世纪而有余。自从白话和欧化两种形式侵进了现代文章之后,咱们实在很难辨认它和海通以前的正派文章有多少不同之处。然而咱们必须先能辨认文言文的特质,然后才能进一步学习文言文。现在我们试按照上面所说的词汇、语法、风格、声律四方面,谈一谈文言文的特质和学习文言文的方法。

(一)词汇

词汇自然是越古越好。因此,每写一句文言之前,须得先做一番翻译的工夫。譬如要说“回”,就写作“返”(或“反”);要说“走”,就写作“行”;要说“离开”,就写作“去”;要说“住下”,就写作“留”;要说“甜”,就写作“甘”;要说“阔”,就写作“广”;要说“才”(“你这个时候才来”),就写作“始”;要说“再”(“说了三次他不肯,我不想再说了”),就写作“复”。其间有些是可以过得去的,例如以“回”代“返”,以“甜”代“甘”,以“阔”代“广”,虽然欠古,却还成文;有些是清代以前认为绝对不行的,例如以“走”代“行”,以“离”代“去”,以“住下”代“留”,以“才”代“始”,以“再”代“复”,等等,简直是不文。

词汇虽然越古越好,却也要是历代沿用下来的字。有些字的古义未有定论,或虽大家承认上古时代有这个意义,而后世并没有沿用者,咱们还是不用的好。例如《诗·小雅·頍弁》篇“尔殽既时”,《毛传》说“时,善也”,后世并未沿用这个字义,咱们也就不能写出“其言甚时”或“其法不时”一类的话。

一般人对于文言的词汇有一种很大的误会:他们认为越和咱们的口语相反的字越古。其实有些字的寿命很长,可以历数千年而不衰;有些字的寿命很短,只有几百年或几十年存在于人们的口语里。例如“哭”字和“泣”字都是先秦就有了的;现代白话里有“哭”字没有“泣”字,咱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后者比前者古雅。又如“裏”字,很像是现代白话里专有的字,然而《诗·邶风》已有“绿衣黄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又有“表裏山河”,前者是指衣裳的里子,后者已经引申为“内”的意义了。至于像唐李邕《麓山寺碑》的“月窥窗裏”,简直和现代白话的“里”字是完全一样的意义了。相反的情况例如“憨”字,它虽然对于一般人是那样陌生,但它却是南北朝以后的俗语,用于诗词则可,用于散文则嫌不够古雅。又如“偌”字,当“如此”或“如彼”讲。“偌”字对于一般人,当然比“如此”或“如彼”要陌生得多;然而“偌多”“偌大”并不比“如彼其多”“如彼其大”更古雅。相反地,后者比前者古雅得多了,因为《孟子》说过“管仲得君,如彼其长也;行乎国政,如彼其久也;功烈,如彼其卑也”,其中正作“如彼”;而“偌”字非但不见于古书,而且不见于现代正派的文章。由此类推,写文言文的时候,与其说“尪”,不如说“弱”;与其说“慵”,不如说“嬾”(懒);与其说“夥”,不如说“多”;与其说“叵”,不如说“不可”;与其说“棘手”,不如说“难为”。案牍上的词汇,向来是被古文家轻视的;因此,“该生”“该校”“殊属非是”“即行裁撤”之类,用于公文则可,用于仿古的文言文则适足以见文品之卑。所以咱们不能因它们违反白话就认为是最古雅的词句。

典故也往往是和现代口语违异的,但也不一定可称为最古雅的话。咱们试想:典故是根据古人的话造出来的,上古的人得书甚难,怎么能有许多典故?到了汉代的文人,才偶然以经书的典故入文;然而汉赋中也只着重在描写景物,不着重在堆砌典故。堆砌典故盛于南北朝,初唐还有这种风气。自从韩愈、柳宗元以后,古文家又回到两汉以前那种不以典故为尚的风气了。咱们现在学习文言,除了特意模仿骈体之外,最好是避免堆砌典故。因此,说“龙泉”不如说“宝剑”,说“钟期”不如说“知己”,说“弄璋”不如说“生子”,说“鼓盆”不如说“丧妻”。因为典故的流行远在常语之后。例如“生子”二字见于《诗·大雅·生民》篇(“不康禋祀,居然生子”),而“弄璋”用为“生子”的意义恐怕是最近代的事。至于“玉楼赴召”“驾返瑶池”一类的滥套,连骈体文中也以不用为高,普通的文言更不必说了。

方言的歧异也往往被认为古今的不同。自从北平的方言被采用为国语之后,有些人对于自己的方言竟存着“自惭形秽”的心理,以国语为雅言,以自己的方言为俚语。其实,如果以古为雅的话,国语并不见得比各地的方言更雅。北平话和多数官话都叫“头”作“脑袋”,叫“颈”作“脖子”,显然地,“脑袋”和“脖子”是俚语,“头”和“颈”是雅言。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像广东人称“大小”为“大细”,似乎是俚语,官话和吴语以“细”为“粗”之反,似乎才是雅言。这种地方就容易令人迷惑了。实际上,“细”和“小”在古代一般地是“大”之反,所以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韩非子·说难》:“与之论大人,则以为间己矣;与之论细人,则以为卖重。”《汉书·匈奴传》:“朕与单于皆捐细故,俱蹈大道也。”在某一些情况之下,“细”比“小”还要妥些,例如粤语谓小的声音为“细声”,古代对于声音的小正称为“细”,不大看见叫作“小”。至于“细”当“粗细”讲,来源也很早,例如“细腰”“细柳”之类,但是这种“细”字只是“长而小”的意思。现在官话和吴语谓不精致为“粗”,精致为“细”,却是古语所没有的。这一个例子可以说明,每一个方言里都有合于古语的词汇,咱们非但不必努力避免现代口语,而且不必避免方言。一切都应该以语言的历史为标准。

相传唐代诗人刘禹锡要做一首重阳诗,想用“餻”字,忽然想起五经中没有这个字,就此搁笔。宋子京作诗嘲笑他道:“刘郎不敢题餻字,虚负诗中一世豪。”其实,古代文人像刘禹锡的很多。因为大家受了“不敢题餻”的约束,数千年来的文言文里的词汇才能保持着相当的统一性。假使每一个时代的每一个文人都毫无顾忌地运用当时口语和自己的方言,那么,写下来的文章必然地比现在咱们所能看见的难懂好几倍。但是,古人都并非因为希望后人易懂而甘心受那不敢题“餻”的约束,他们只是仰慕圣贤,于是以经史子集的词汇为雅言。“古”和“雅”,在历代的文人看来,是有连带关系的。咱们如果要学习文言,得先遵守这第一个规律。

(二)语法

古代的语法,比古代的词汇更不容易看得出来。现代书报中的“文言文”,较好的也往往只能套取古代的若干词汇,而完全忽略了古代的语法。关于后者,可以写得成一部很厚的书,我们并不想在这里作详细的讨论。只提出几点重要的来说:

第一,中国上古没有系词“是”字;而“为”字也不是纯粹的系词(例证见于拙著《中国文法中的系词》)。古代只说“孔子,鲁人”,或“孔子,鲁人也”;非但不说“孔子是鲁人”,而且通常也不说“孔子为鲁人”。这种规矩,在六朝以后渐被打破,到韩愈一班人提倡古文,大家却又遵守起来。例如苏轼《贾谊论》:“惜乎!贾生王者之佐,而不能自用其才也。”“贾生”和“王者之佐”的中间并没有“是”或“为”。

第二,中国上古没有使成式。所谓使成式,就是“做好”“弄坏”“打死”“救活”之类。“做好”,古谓之“成”(《诗·大雅》:“经始灵台,经之营之,庶民攻之,不日成之。”);“弄坏”,古谓之“毁”(《左传·襄公十七年》:“饮马于重丘,毁其瓶。”);“打死”,古谓之“杀”(《孟子·梁惠王》:“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救活”,古谓之“活(《庄子·外物》:“君岂有升斗之水而活我哉?”)。由此类推,咱们写文言文的时候,要说“想起”,只能说“忆”或“念”;要说“赶走”,只能说“驱”;要说“躲开”,只能说“避”。有时候,形容词或不及物动词可以当使动词用。例如《论语·述而》:“人洁己以进。”“洁”等于“弄干净”。《论语·宪问》:“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寡”等于“减少”。《左传·宣公十五年》:“华元登子返之床,起之。”“起”等于“叫起”或“拉起”。《史记·晋世家》:“齐女乃与赵衰等谋醉重耳。”“醉”等于“灌醉”。《史记·卫青传》:“走白羊楼烦王。”“走”等于“赶走”或“打退”。《汉书·朱买臣传》:“买臣深怨,常欲死之。”“死”等于“害死”。由此类推,咱们要说“推翻”,只能说“倾覆”;要说“攻破(城池)”,只能说“隳”。使成式大约在唐代以前已经有了;唐诗里有“打起黄莺儿”的话。但是,后代只在诗词中有它,散文中非常罕见。俚语可以入诗词,却不可以入散文。使成式不过是其中之一例而已。

第三,中国上古没有处置式。所谓处置式,就是“将其歼灭”“把他骂了一顿”之类。这种语法在唐诗里已有了,例如李群玉诗:“未把彩毫还郭璞。”方干诗:“应把清风遗子孙。”但是,它也像使成式一样,一般地只能入诗,不能入文。一般人以为“将”字比“把”字较古,其实即在唐诗里,“将”和“把”的用途也并不一样。“将”是“拿”的意思(国语里,“拿”和“把”也不一样,细看《红楼梦》便知),动词后面有直接目的语。例如刘禹锡的诗:“还将大笔注春秋。”王建诗:“惟将直气折王侯。”上面所引的“把彩毫还郭璞”可以倒过来说成“还彩毫于郭璞”,而“将大笔注春秋”不可以倒过来说成“注大笔于春秋”。近人的“将”字用于处置式,可说是一种谬误的仿古,“将其歼灭”一类的句子是极“不文”的。

第四,中国古代的人称代词没有单复数的分别。《左传·成公二年》:“鲁卫谏曰:‘齐疾我矣,其死亡者,皆亲昵也。子若不许,仇我必甚。’”这里的“我”是鲁卫自称,并未称为“我等”。《论语·公冶长》:“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这里的“尔”是指颜渊季路,并未称为“汝等”。《孟子·滕文公》:“梓匠轮舆,其志将以求食也。”“其志”也未说成“彼等之志”。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中国文法学初探》和《中国语文概论》里有更详细的讨论。

第五,中国古代有用“之”字把句子形式变为名词性仂语的办法。例如《左传·成公三年》“臣之不敢爱死,为两君之在此堂也”,若改为“臣不敢爱死,为两君在此堂也”,就完全不是古文的味儿,前者是用“之”字把连系式(句子)转成组合式(仂语),语气紧凑得多。这种语法一直沿用到后代的古文里。例如王安石《读孟尝君列传》“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若改为“夫鸡鸣狗盗出于其门,故士不至也”,也就变得无力了。

古今语法的异点,决不止这五条。例如上文所说的,古人称数不用单位名词(“两次”只谓之“再”),就不在这五条之内。较详细的讨论见于拙著《中国语法理论》里。

(三)风格

所谓风格,用极浅的话来解释,就是文章的“派头”。同一的意思可以有两种以上的说法。你喜欢那样说,我喜欢这样说,这是个人的风格。古人喜欢那样说,今人喜欢这样说,这是时代的风格。西洋人喜欢那样说,中国人喜欢这样说,这是民族的风格。中国人的文章向来只有个人的风格和时代的风格。民族的风格在最近几十年才成为问题,因为文章欧化了,风格也就不是中国话的本来样子了。

中国人学习古文,有以学习个人的风格著名的,例如某人学韩愈,某人学柳宗元;有以学习时代的风格著名的,例如某人学六朝文(“选体”),某人学唐宋文。我们并不愿意批评各种风格的优劣;我们只想要指出,所谓文言文必须具备古代文章的风格,而不能依照现代白话的风格。从前的人学习古文,虽也不知不觉地露出当时白话的风格,但是,因为着意学习古文的缘故,总不至于远离古人的绳墨。现在的情形却不同了,语体文在社会上的势力是那样的大,它又是那样的时髦,多数写文言文的人又都是“半路出家”,并非“童而习之”,自然容易把现代白话的风格用于文言文的上头。再加上欧化的风格,就把文言文原有的风格剥夺净尽了。

风格是很难捉摸的东西,然而向来所谓揣摩古文,却多半是希望得到它的风格。古人所谓“气韵”,依我们看来,也就是风格之一种。“气韵”虽难捉摸,而多数谈古文的人都觉得实在有这样的东西。例如说韩愈的文章是刚的美,柳宗元的文章是柔的美,多读韩柳文的人都会有这种感觉。这自然和修辞学有关。然而修辞学也不能和时代完全没有关系。例如有某种“气韵”是韩柳和唐代文人所同具,而现代一般的文章所没有的。

古人所谓“谋篇”“布局”“炼句”之类,大致也是属于风格方面的事。不过,咱们现在研究古文,不应该再拿批评的眼光去看古人的“谋篇”“布局”“炼句”,只应该拿历史的眼光去观察它们。咱们应该留心观察古人的“谋篇”“布局”“炼句”和现代文章有什么差异之点,哪一种篇法或句法是古所常有而今所罕见的,又有哪一种是古所罕见而今所常有的。古所常有的篇法和句法,咱们在文言文里就用得着它;古所罕见的,咱们在文言文里就应该避免。

我们虽说风格是不易捉摸的,然而也不能不举出若干实例来,使读者得出一些具体的观念。在句子的形式上,咱们也大概地看得出古今风格的异同。例如关于假设的问题,上古的人喜欢用处所的观念来表示。《论语·子罕》:“有美玉于斯,韫匵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孟子·梁惠王》:“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又《滕文公》:“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傅诸?使楚人傅诸?”可见“于斯”“于此”乃是一种表示假设的话,而“假令”“设如”一类的字样倒反没有。现代欧化的文言,在这种地方该是“假使子有一美玉……”“假使王有一璞玉……”“假设有一楚大夫,欲其子习齐语……”之类,意思是一样的,而风格却完全不同了。

文章的繁简也和文章的风格有关。今人以为应该简的地方,古人不一定以为应该简。反过来说,今人以为应该繁的地方,古人也不一定以为应该繁。韩愈《原道》里说:“其所谓道,道其所道,非吾所谓道也;其所谓德,德其所德,非吾所谓德也。”若依现代的风格,可省为:“其所谓道德,非吾所谓道德也。”柳宗元《封建论》里说:“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若依现代的风格,也可以省为:“天地与生人之有初与否,吾不得而知之也。”但是,古人以为这种地方若不拉长作为排句,则文气不畅。相反的情形却不是没有,《左传·僖公九年》“夷吾弱不好弄”,若依现代的风格,该说成:“夷吾年幼之时不喜游戏。”《孟子·滕文公》:“滕文公这世子,将之楚,过宋而见孟子。”若依现代的风格,该说成:“滕文公为世子时,将之楚……”此外,古代文章里的主语尽量省略,现代欧化的文章几乎没有一句缺少主语的话,这又是语法和风格两方面都不同了。

风格和思想也有关系。现代的人经过了逻辑的训练,说话总希望有分寸,没有漏洞。譬如要提防人家找出少数的例外来批驳我的理论,我就先加上一句“就一般情形而论”;又如要说明某一真理必须是有所恃而然,我就添上句“在某一些条件之下”。中国古代的人并未这样运用思想,自然说话也用不着这种方式。但是,这也并不足以证明古人比今人糊涂。古文里有许多话,在明眼人看来自然暗藏着“就一般情形而论”或“在某一些条件之下”的意思,所以古人教咱们“不以辞害意”。不过,古人在这种地方是“意会”的,今人在这种地方是“言传”的。“意会”和“言传”也就是风格的不同。

明白了这些道理,咱们就知道把语体译为文言是非常困难的事。严格地说,除了词汇和语法之外,风格也应该翻译。因此,逐字逐句的翻译只能译成“变质的新文言”;真正要译成一种有古文味的文言文,非把语体文的风格彻底改造不可。

(四)声律

这里所谓声律,大致是指声调和节奏。古人对于文章,讲究朗诵。梁任公先生常说:“念古文非摇头摆尾不可。”因为念到声韵铿锵之处,常常忍不住手舞足蹈的。古人所谓“掷地当作金石声”,虽不完全指声律而言,然而文章之美者必包含着声律之美,这是古文家所公认的。骈体文讲究平仄和对仗,固然离不了声韵;就是普通的散文,也或多或少地含有声律在内。上古时代距离咱们太远了,上古文章的声律颇难捉摸。唐宋以后,散文受近体诗的影响,其中的声律显然可知,现在姑且举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为例:

世皆称孟尝君能得士,士以故归之。而卒赖其力,以脱于虎豹之秦。嗟乎!孟尝君特鸡鸣狗盗之雄耳,岂足以言得士?不然,擅齐之强,得一士焉,宜可以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夫鸡鸣狗盗之出其门,此士之所以不至也。

首先咱们应该注意到节奏问题。节奏往往是和意义有关系的,例如“世皆称”为一顿,“孟尝君”为一顿,“能得士”为一顿。但是,有时候由于一个字难于成节,就连下文为一节,例如“士以故”可为一顿,“特鸡鸣”可为一顿,这是意义和节奏不尽一致的地方。煞句的语气词虽只一字,也能自成一节。例如这里的“耳”、“哉”和“也”都应该把声音拉得很长,并且不妨和上面的“雄”“力”“至”距离得相当的远。这样,才显得文气是畅的。写文言文的人,做好了文章,先自朗读几遍,然后有些地方再添上一个“之”字,有些地方再添上一个语气词,无非为了节奏谐和的缘故。句读的长短也是有斟酌的。例如“以脱于虎豹之秦”,若改为“以免于难”,就太短了,支持不住上面的一段话。句读的长短,要看全篇的气势而定。譬如全篇用长句,突然用四字的句子一收,就嫌短。若篇中以四言为主,则长句结束反不相宜。这些全凭体会出来,不能十分拘泥的。

其次,咱们应该注意到声调的问题。散文的声调只有平仄的关系,最好是每一个节奏的平仄能够替换,换句话说就是,上一节用仄,则下一节用平;上一节用平,则下一节用仄。例如“鸡鸣狗盗之出其门”,“鸡鸣”是平平,“狗盗”是仄仄,“之出”是平仄,“其门”是平平。这里的声调共有两个对偶,“鸡鸣”是平起,“狗盗”是仄收;下一对如果仍用平起就没有变化了,所以“之出”是仄起,“其门”是平收。煞句的字的平仄也最好是能有变化。例如第一句(指古人所谓“句”)用“士”字收仄声,第二句用“之”字收平声,第三句用“力”字收仄声,第四句用“秦”字收平声。第五句“嗟乎”是感叹语,不算。第六句“雄”字平声应该拉长,和第七句“士”字仄声相应。第七、八、九、十,四句都用平声收,是让文气一直紧下去,到了“力”字仄声应该拉长,和那些平声相应,然后用“哉”字煞句。第十一句的“门”字平声,也是和第十二句的“至”字仄声相应的。

在这里我们要声明一句:我们所讲的这一篇古文的声律未必都是当时作者着意安排的。但是,当时韵文的声律深入人心,能使散文的作者不知不觉地受了它的影响。意义和声律比起来,自然当以意义为重;咱们不能牺牲了意义来迁就声律。近体诗中还有所谓“拗句”(平仄不依常格者),咱们在散文里更不应该做声律的奴隶。例如《读孟尝君传》里,“卒赖其力”的“赖”,“岂足以言”的“以”,“南面而制秦”的“制”,“所以不至”的“以”,如果都改为平声字,朗诵起来就更顺口些,然而王安石并没有这样做,因为没有相当的平声字去替代它们。不恰当的替代倒反把文章的意义弄歪了,或把句子弄得太生硬了。

由此看来,声律在文言文中的地位,并没有词汇、语法和风格那样重要。有些人喜欢“古拙”的文章,倒反把拘泥于声律的作品认为格调卑下。所以讲究平仄的事必须和某一些较近代的风格相配合,不然,反而成为一种文病了。

我们虽然希望中学生不用文言文写作,但是,既然中学国文教科书里选录文言文,那么,就让他们知道文言文有这许多讲究,自然不敢轻易尝试。据我们评阅大学新生国文试卷的经验,语体文还是好的,文言文则几乎没有一篇可以够得上“通顺”二字。因此,我们奉劝一般青年,除非万不得已,否则还是不写文言文的好。

即使是有心学习文言的人,也不应该仅仅以分析古文的词汇、语法、风格、声律为能事。必须多读古文,最好是能熟读几十篇佳作,涵咏其中。这样去做,即使不会分析古文的词汇、语法等,下笔也自然皆中绳墨。语言学家调查某地的方言,极尽分析的能事;但是,假使一个七岁的小孩,让他在那个地方住上半年,他所说当地的方言,无论语音、语法、词汇各方面,其纯熟、正确的程度一定远胜于语言学家。同理,我最好的学习文言的方法就是凭着天真与古人游,等到古人的话在你的脑子里能像你自己的方言一般地不召自至的时候,自然水到渠成。大匠诲人以规矩,不能使人巧;我们以上这许多话,即使没有错误,也不过是一些“规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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